wpip 发表于 2014-6-23 21:20:49

求助园林工程的一些纠纷问题

我司施工单位在重庆做的一个居住区景观工程中遇到了一些争议纠纷问题,但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和处理的办法,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大家踊跃讨论啊~~

1、小区绿化施工时甲方提供栽植的直径12cm的乐昌含笑,有50多株,但是由于是夏季5-6月份反季节栽植,在图纸会审时我司提出要求甲供植物应全为熟苗,但是甲方在图纸会审纪要中没有明确回复。后来甲供到场的乐昌含笑,即不是熟苗,而且由于起挖苗木和运输原因,存在着土球松散、枝干干枯的一些问题。我司要求拒收该苗木,但是由于工期和其他的一些原因,甲方强制我司收下该批苗木,说有问题找他,但当时没有留下字据之类的,苗木的签收也没有甲方的签字。而且乐昌含笑本身就算不好栽的物种,反季节栽植的成活率不高。最后这批苗木只活了13株。我想问一下

a、工程中大部分乔木都是甲供植物,我司要求反季节栽植时甲供植物为熟苗合理吗?

b、当甲供苗木存在着上诉的质量问题时,该怎么处理?

c、已经出现了上诉的成活率不高,大部分死亡的情况,我司能要求甲方也承担部分费用吗,承担多少合适呢?

2、在小区的一个景墙,由于甲方的设计变更加高了景墙一侧的回填土,最后由于回填土下雨积水后的侧压力把已完工的景墙压鼓了,导致一些饰面的脱落,最后我司对其修复,把整个景墙拆除后重新砌筑,并加强基础和对景墙砌体增加钢筋处理。其中我司也存在着对景墙基础放大脚偷工减料的问题。

但是我想问一下,对于景墙拆除和重新砌筑的费用该由我司施工单位还是甲方承担呢?

3、小区景观中有一个跌水景墙,采用的是不锈钢水槽跌水瀑布的形式。

首先是由于设计方对于跌水设计时没有仔细考虑水流量的问题,设计的水泵功率不够,2是设计没有考虑水的稳定性的问题,跌水的水槽太浅了,水从水管出来还没有稳定,就冲出水槽,无法形成均匀的瀑布形状;3是不锈钢水槽的跨度稍微有些大有80cm,使得不锈钢水槽安装在景墙上时有不锈钢水槽中间有点下凸的情况。最后施工的效果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认定是我们施工方和设计方的责任,各承担不锈钢定制跌水造价的50%。最后要求我司负责整改,但是甲方也不给我司提供调整后的跌水的施工图纸,只是口头上大概说了一下跌水大部分不变,调整成20厚水晶黑石材制作的、加高水槽深度等可能还有增加一个回水的设施等。我司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施工,甲方也不出具详细可行的施工图纸。最后在我司的探索下最后完成了该石材跌水的施工。但是最后由于水泵埋设的电线无法承担大功率的水泵,水泵没有变更。最后效果也没有出来。但是我想问一下:

a、甲方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不锈钢跌水造价的50%合理吗?

b、后面整改中甲方不出具调整后的图纸,我司可以要求拒绝施工吗?

c、我司在甲方不出具图纸的情况下地探索施工,浪费的人工费等,能要求甲方支付吗?

4、甲方在审定乙供材料时,比如一个灯具的,我司采购员询价市场成本价格是230元(到场价),最后甲方审定的价格是233元(到场价),这样合理吗?不是还有一个采购保管费吗,a、甲方在审定乙供材料的价格时是否应该考虑采购保管费,甲方在审定乙供材料价格时应该怎样考虑?有没有什么规范可循呢?

b、如果我司不同于甲方审定的乙供材料价格应该怎么办呢?

kmht 发表于 2014-6-23 21:20:49

a、工程中大部分乔木都是甲供植物,我司要求反季节栽植时甲供植物为熟苗合理吗?

回答:合理,这是保证苗木成活的前提,如果不提供,施工单位应该将甲供苗木照片、苗木情况及移栽后的成活做个说明,让甲方签字,如不签字,拒绝栽植。

b、当甲供苗木存在着上诉的质量问题时,该怎么处理?

回答:同上。

c、已经出现了上诉的成活率不高,大部分死亡的情况,我司能要求甲方也承担部分费用吗,承担多少合适呢?

回答:除了以上回答,还应写明,由于甲方提供的苗木不是熟苗,且到场时土球松软,将会导致苗木成活率较低,鉴于该情况的出现,施工方不能保证成活率,如若出现死亡率较高,施工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2、在小区的一个景墙,由于甲方的设计变更加高了景墙一侧的回填土,最后由于回填土下雨积水后的侧压力把已完工的景墙压鼓了,导致一些饰面的脱落,最后我司对其修复,把整个景墙拆除后重新砌筑,并加强基础和对景墙砌体增加钢筋处理。其中我司也存在着对景墙基础放大脚偷工减料的问题。

但是我想问一下,对于景墙拆除和重新砌筑的费用该由我司施工单位还是甲方承担呢?

回答:由施工单位承担吧

a、甲方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不锈钢跌水造价的50%合理吗?

回答:很难鉴定,如果不锈钢水槽质量确实存在瑕疵,施工单位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b、后面整改中甲方不出具调整后的图纸,我司可以要求拒绝施工吗?

回答:应该提供图纸,不然如何施工呢。

c、我司在甲方不出具图纸的情况下地探索施工,浪费的人工费等,能要求甲方支付吗?

回答:前提还应该解决好图纸的问题,必须甲方提供,如果甲方在明确不提供图纸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再协商修复水景工程的费用问题。

4、甲方在审定乙供材料时,比如一个灯具的,我司采购员询价市场成本价格是230元(到场价),最后甲方审定的价格是233元(到场价),这样合理吗?不是还有一个采购保管费吗,a、甲方在审定乙供材料的价格时是否应该考虑采购保管费,甲方在审定乙供材料价格时应该怎样考虑?有没有什么规范可循呢?

回答:不晓得什么规范

b、 如果我司不同于甲方审定的乙供材料价格应该怎么办呢?

回答:协商,最坏的结果是施工方将采购苗木单子的价格附上给甲方。

kmht 发表于 2014-6-23 21:20:49

这个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是你们能否朝你们有利的方向协调的问题,实在不行,大不了不做,你做了,自然说明你们还可以承受,甲方也会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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