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dren 发表于 2014-6-24 21:54:34

固定单价条件下工程量大幅变更,新单价如何确定?

某道路工程,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清单清淤数量1000m3,单价30元/m3,在施工过程中,经业主认可的勘察单位补充勘察,发现清淤工程量大幅增加至约100000m3,并已施工完成,数量已经过各方认可。在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按合同价结算,业主认为单价太高,不愿接受,请问该如何办理?某市政工程,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清单清淤数量1000m3,单价5元/m3,在施工过程中,经业主认可的勘察单位补充勘察,发现清淤工程量大幅增加至约100000m3,并已施工完成,数量已经过各方认可。在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重新定价,业主坚持按清单价结算,请问该如何办理?
某市政工程,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清单清淤数量1000m3,单价5元/m3,在施工过程中,在原来需要打湿喷桩处理的软基路段,经业主认可的勘察单位补充勘察,需变更设计为清淤处理,且清淤工程量大幅增加至约100000m3。施工单位已单价太低为由,要求变更单价,拒不施工,而业主坚持要求按清单价执行,但工期很紧,无法拖延,请问该如何处理?

roadren 发表于 2014-6-24 21:54:34

既然是固定单价合同,那么单纯的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只是工程量的变化,单价是不能改变的。打湿喷桩处理的软基路段,经业主认可的勘察单位补充勘察,需变更设计为清淤处理,因为设计认定的处理方式变更为清淤处理,那么此工程量就要加入到清淤处理的量中,打湿喷桩处理的软基路段工程量相应减少。甲方这种强硬是没有道理的。

roadren 发表于 2014-6-24 21:54:34

这就是自己不平衡报价带来的恶果,呵呵,和我现在的情况 一样,
业主认为高的,要求降低,施工单位认为低的,要求提高。
最后,施工方算施工方应该增加的,业主方算应该减少的,
最后两个私人老板折合一个总价中间价做为结算依据。
我们这个工程量小,施工单位算出来增加160万,业主单位算出来增加80万,最后折中价格120万搞定,
两个大老板整价,我们也少了很多麻烦和程序。私人老板还是好,
国企的知道 应该怎么处理。。。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4 21:54:34

计价规范应该有规定,记得好像超过清单数量的25%以上部分,可以重新组价,按定额计算,仅超出部分

点评+1

jiayiyajun  发表于 2013-12-10    你说的这一条现在已经取消了,你说的应该是2004版本的,现在执行的2009版本的,2013版的也快执行了吧!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4 21:54:34

应该重新申报认定单价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4 21:54:34

好像没有哪位能给出新颖的意见与依据。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4 21:54:35

这本就没有什么新颖的意见,可以调价,正如4楼所说,但比例一般在工程量差额达到10%以上就可以调价。多出部分可以降低价格,少做的可以要求提高价格。。。。这是基本原则。这个问题的产生是投标时对现场实际情况没有做充分了解,没有采取相应的投标策略所致。再有签订商务合同时就应该做好调价的规则!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4 21:54:35

建议楼主好好看看合同的相关条款,原则来讲,既然是固定单价合同是不予调价的。看看合同中有关调价的条款,虽然标准合同通用条款有超过一定比例进行调价的条款,毕竟那是通用条款,最终需尊重合同的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

gongluren 发表于 2014-6-24 21:54:35

点评 xyls113 发表于 4楼 2013-11-13 11:07 计价规范应该有规定,记得好像超过清单数量的25%以上部分,...你说的这一条现在已经取消了,你说的应该是2004版本的,现在执行的2009版本的,2013版的也快执行了吧!

gongluren 发表于 2014-6-24 21:54:35

没有更改的余地,按照合同的单价执行,你可以看看请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说明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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