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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应该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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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实际施工中未做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结算时是否应该计取这笔费用!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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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计取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建设主管部门就要求建设单位将这笔费用上缴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工程需要及施工方的需求报告来进行批复这笔费用,供施工单位使用。如果说施工单位没有发生这部分费用,我个人觉得不大可能,因为一个施工现场最起码的用电保护措施(如一级箱、二级箱、三级箱等)是必须要做的,现场的一些警示牌、五牌一图、临边及洞口的防护等都是必须做的,否则安全监督部门是不允许施工的。现场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都属于安全文明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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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理应计取.(如所说未做,不应计取,那视符合同里双方有否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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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应该计取文明措施费的基本费,考评费按考评结果计算。
实际施工中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一点未做,依据甲乙双方对当时实际情况的确认材料,扣除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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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计取
除非建设单位有明确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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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计取不过新的计取方法有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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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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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记取的,除非合同中对此项费用使用有专项说明,如无此项费用使用说明甲方不应扣除,就像建设工程管理费中人员培训办公等费用,虽然实际操作中未发生该项支出,但不应扣除不过甲方可以就此向费用支出情况和施工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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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记取,不过应结合地方的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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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7 2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工程怎么可能没有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虽然地处不同,大大体都一样的。警示标志牌、五牌一图、材料堆放、垃圾存置、场容厂貌,这些都属安全文明施工范畴啊。根据广东的规定,还有综合脚手架、钢支撑、临时设施也属安全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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