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5-17 20: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是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计算方法
日照间距比值=(建筑物间距+后面被遮挡建筑居住层窗台离地高度)/前面建筑总高度
   建筑总高度:平屋面为室外地面至檐口顶,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 坡屋面,坡度<45度时从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坡度>45度从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
   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的檐口最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居住建筑阳台累计长度不超过建筑外墙总长度的1/2,其最小间距按外墙算,超过1/2时,按阳台外边计算建筑间距)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即日照系数=D/H),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5.0.2.2 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换算表
表5.0.2-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 表5.0.2-2
方位 0°~15°(含) 15°~30°(含) 30°~45°(含) 45°~60°(含) >60°
折减值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3、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它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日照间距系数是一个非常不全面的设计依据,现在,随着计算机的普及,计算方法的已经改进为计算机日照分析。
具体操作方法
建筑日照计算简介
建筑日照计算在上世纪上半叶主要采用2类方法:
第一类:作图法,包括:正日影图、棒影图、瞬时阴影图及分时阴影叠合图(影子信封)。
第二类:模型测试,使用建筑的缩尺模型和日规仪进行分析。 
上世纪80年代国外开始采用计算机绘制阴影图及日照等时线图。 直到上个世纪末,国内国内还在使用作图法,作图法十分麻烦,所以常有设计人员图省事采用日照间距系数表,日照间距系数表是规范中的推荐指标,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用于建筑布置严格符合日照间距系数表的测算条件的场合:沿纬向平行布置的6层条式住宅(楼高18.18米,首层窗台距室外地面1.35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71页)
日照间距系数表不能用于其它复杂的布置场合,如:1.单幢建筑物纵向长度过长的情况。2.条式与点式建筑物混合遮蔽的场合。3. 小区中存在着超高建筑物。 在建筑小区建筑总平面日照计算中,不能用多个单体建筑物的日照等时线简单线性叠加。
对于不同朝向的日照计算,我国一些城市的地方法规对太阳光线入射角度与承照墙面的夹角有一定的限制,所以,用棒影图求解十分麻烦。 居住区众多点式和条式住宅混合形成的日照等时线场存在着日照等时线的摄动现象,这种现象造成用间距系数来测算日照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简单地采用从图纸上量取间距系数来制定建筑的排布和间距是极不可靠的,它可能导致失误,在方案后期发现的日照问题将给设计单位和业主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