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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防法》颁布实施以来,人防工程已经成为我国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每年都有大量的人防工程开工建设,单个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也日益增加,以下就人防通风设计常见问题简述如下:
1.关于选用的设计规范
目前,人防工程通风设计中常用的规范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以下简称规范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规范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以下简称规范3)。以上设计规范是进行人防工程通风设计中必须遵守的纲领性文件,在选用以上设计规范时,还要注意区分应用的类别和范围。规范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坑道、地道和单间掘开式人防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兼顾人防需要的工程。规范2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防常规抗力级别5级和6级。
2.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对于规范1和规范2来说,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是两个规范都包含在适用范围内的,都应做为设计的依据,但其他人防工程,例如楼座下地下室面大量广的5、6级二等人员掩蔽部或物资库工程,设计依据中只要满足规范2的要求即可,而在设计依据中把规范1也列入,不但没有必要,也容易造成设计选用上的混乱,过犹不及。规范3是在满足规范1或规范2的前提下对以上两个规范不能含盖部分(例如各种相关室内外空气参数)的补充。
2.关于各种参数的取值
在人防工程设计中,量大面广的是人员掩蔽工程和物资库工程,对于一、二等人员掩蔽工程而言,战时滤毒通风时人员新风量的标准值,不宜按规范1或规范2中最小值作为设计取值,这是因为规范中规定为保持室内超压所需的计算新风量要与战时掩蔽人员呼吸所需新风量进行比较,取两者中的较大值作为设计值,因此滤毒通风时的新风量不能只按掩蔽人数与规范中掩蔽人员新风量标准最小值的乘积作为设计取值。对于战时隔绝防护时间及CO2容许体积浓度和O2体积浓度,一、二等人员掩蔽工程,物资库等其他配套工程设计取值也是各不相同的,特别是一、二等人员掩蔽工程的隔绝防护时间,设计人员应按下式进行校核计算:
T=1000Vo(C-Co)/n.c1
式中----隔绝防护时间(h)
V0----防空地下室清洁区内的容积(M3)
C-----防空地下室在隔绝防护时间时CO2室内的容许体积浓度(%)
Co-----隔绝防护前防空地下室CO2的初始浓度(%),宜按规范1中表7.2.16或规范2表5.2.5确定.
C1------掩蔽人员每人每小时呼出的CO2量(L/(h.p)。
n-----人防工程内掩蔽总人数(P)
如某一等人工程,掩蔽面积为1437M2,掩蔽人数为990人,满足人员掩蔽工程中的人均面积标准,也满足战时新风量和最小通道换气次数的要求,采用上式计算时,隔绝防护时间为m(h),规范规定的隔绝防护时间为n(h),这里m不满足规范中要求的隔绝防护时间的要求。因此通过上述公式计算隔绝防护时间很有必要,特别是对于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更是必须要进行验算。当验算出的数值小于规范允许的值时,应采取生O2、吸收CO2或减少战时掩蔽人数等措施。各种措施应具体可行且保证战时的可操作性。
3.最小防毒通道换气次数的确定
确定最小防毒通道换气次数和清洁区超压值应同时考虑以下两种工况:防空地下室类别和防化级别.当该人防工程为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或防化级别为乙级时,其最小防毒通道换气次数的数值和清洁区超压值,与该人防工程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或防化级别为丙级时,其最小防毒通道换气次数的数值和清洁区超压值分别是两个不同的值,设计中不应混淆,以免造成一系列的错误。
4.设计中其他常见问题
4.1通风(排风)管与扩散室接入位置在规范1的第4.6.2条和规范2的第3.4.7.2条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在设计图纸中还是常常看到随意接入的情况,其原因或对规范认识的不足、不够,或由于实际布置困难而随意接入.若是前者原因,应加强对规范的学习或培训,若由于后者原因,应提早与建筑设计人员协商解决,在方案设计阶段就提前介入,以满足规范要求。
4.2增压管的设置   在设有清洁、滤毒、隔绝三种防护通风方式,且清洁、滤毒进风合用风机时,应在送风机出口的清洁区与清洁进风管的两个密闭阀门之间设置DN25增压管及铜球阀.增压管和铜球阀要设置在清洁区内。该管的作用是在滤毒通风时,防止由于清洁进风管内密闭阀门关闭时可能的不完全密闭,使得少量染毒空气经风机送至室内造成危害,此时应打开增压管上的气密性铜球阀,使风机之后的带压空气进入清洁进风管的两个密闭阀门之间,形成一定的超压,阻止室外染毒空气沿清洁进风管道直接进入室内清洁区.增压管的接法应一端接清洁风管的两个密闭阀门之间的进风机房的风管上,与风管垂直焊接连接,另一端应接在送风机出口后风管的平直稳流段上,且增压管的入口应设在风管内,正对着空气的流动方向,便于空气进入增压管.在设计中发现增压管的设置有时连接随意,或一端未接在送风机出口风管的平直稳流段上,或增压管未能正对着空气流动方向,不能很好的起到增压管应有的作用.
4.3最小防毒通道换气次数及排气活门的设置问题
对于掩蔽人数较多的一、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在滤毒通风时的新风量按照规范2第5.2.2条的最小新风量作为滤毒通风量时,一般都满足规范2第5.2.7条的要求,即按掩蔽人员计算所得的新风量,大于室内保持超压值所需的新风量。但当掩蔽人数较少时,若按规范2第5.2.2条的最小新风量作为滤毒通风量时,设计中常出现不满足规范2的第5.2.7条的要求。例如某附建式人防工程,建筑面积435M2,平时为储藏室,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掩蔽面积204M2,清洁区容积为672 M3,掩蔽人数180人。经计算其最小防毒通道容积为15.8M3。若按照规范2第5.2.2的最小新风量与掩蔽人数的乘积作为滤毒风量时,虽能满足隔绝防护时间要求,却不满足室内保持超压值所需的新风量。因此在掩蔽人数较少的人员掩蔽工程中,须特别注意设计选用的滤毒风量能否满足室内保持超压值所需的新风量的要求。其次,在滤毒通风时,人员掩蔽工程内部的排风机停止工作,送风量按滤毒工况进行, 防毒通道作为战时人员的主要出入口,通道内排气活门的设置至关重要,其设置数量所达到的超压排风量,也应满足规范最小换气次数的要求,而设置位置应满足该通道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全面换气的要求。在设计上,出现较多问题的或者是排气活门的设置位置,不能满足该通道的全面换气,特别是在2米以下区域,无换气活门(口),出现换气死角,造成安全隐患;或者是布置在密闭门(防护密闭门)上部的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未考虑排气活门上的重锤的安装尺寸,影响密闭门(防护密闭门)的正常开启.
4.4固定(移动)电站通风中常见的问题      规范2规定下列工程应在工程内部设置柴油电站:(1)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2)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设计中常常遇到的问题有:当单体人防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等防空地下室应在该单体人防工程内部设置柴油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台数可设1-2台;当单体人防建筑面积小于5000M2,但该小区内建有多个防空地下室,且人防地下室面积之和大于5000M2时,应在其中的某个防空地下室内设置柴油电站,柴油发电机组台数不应少于2台,以满足该小区战时人防供电需求,并在各单体人防设计说明中明确战时供电由该小区电站提供保证。当柴油发电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不大于120kw时,可设置移动电站,总装机容量大于120kw时,宜设置固定电站。
对柴油发电机房的通风,用的最多的是空气冷却方式,来消除机房内余热,在计算通风量时通风计算的温差是机房排风温度和夏季当地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差。夏季当地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查规范1附录k或其他有关资料,机房内温度建议按不大于390C取值,因根据规范1第7.3.9条要求柴油发电机房内的温度,不应超过400C。此外,机房的排风机不宜选择普通风机,宜选用消防排烟风机。在排风主管上引出排风支管至储油间,以满足储油间换气次数的要求,并在穿越储油间支管的隔墙处,设置700C能自行关闭的防火阀。对于柴油机的排烟系统,要求柴油机的排烟口与排烟管道采用金属柔性连接,当连接两台或两台以上柴油机组时,在排烟支管上还应设置单向阀门。由于通常柴油机的排烟温度在5000C以上,室内部分的排烟管道,应采用耐热不燃的隔热材料进行保温,使保温后的表面温度不大于600C。
4.5通风设备的选择      常用人防通风设备有通风机、油网滤尘器和过滤吸收器。在选择油网滤尘器时,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阻力的滤尘器,以减少通风系统的阻力。在选择过滤吸收器时,要严禁其额定风量小于通过该过滤吸收器的风量,这是人防设计规范的强条,以确保战时的滤毒效果。常用人防通风机有电动脚踏(手摇)两用风机和电动风机,在战时动力无保障的情况下,送风机应选择电动脚踏(手摇)两用风机,以确保战时滤毒通风的需要,在战时动力有保障的情况下,可首选电动风机,这样机房占地少,运转效率高,送风机常选择离心风机,排风机常以选择电动轴流(混流)风机为主。在风机的选择上,要分别按照战时清洁送风量、系统阻力选择清洁送风机和战时滤毒送风量、系统阻力选择滤毒送风机。两种工况下风量和系统阻力相差较大,不可相互代替,在风机的选型上要特别注意分别满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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