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4-6-21 11: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8、暂停施工和缓建(暂缓施工):
8.1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暂停施工通知)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暂停施工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描述现场实际情况报发包人复核,发包人应当在72小时内给予现场情况复核,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意见, 承包人须在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总经理(应由总经理亲自签收,否则视为承包人未告知),发包人总经理收到该书面形式告知后72小时内(总经理因故出差等时间顺延)督促发包人相关部门给予现场情况复核,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提出复核意见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描述的现场实际情况;承包人未按前述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描述现场实际情况报发包人复核,或者未在前述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总经理的,则以发包人自行复核的现场情况为准。
8.2因发包人原因本工程一次性连续暂停施工7天以内(含),承包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并自愿放弃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且工期不顺延。
8.3因发包人原因本工程一次性连续暂停施工在7天以上(不含),从发包人通知暂停施工之日起至复工之日止,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人支付现场机械停置台班费、脚手架模板停置费和生产工人停工、窝工费;其中现场机械停置台班数量由双方当场书面确认后,按工程定额基价计算机械停置台班费,脚手架模板数量由当场双方书面确认后按市场租金的85%计算脚手架模板停置费,生产工人停工、窝工人员数量按不超过6人计算,按工程定额基价计算生产工人停工、窝工费;如工程缓建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出场的,上述费用计算至发包人通知出场之日止,但另应支付机械的进出场费用及脚手架模板的搭拆、运输费用;除以上费用外发包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和损失,但工期顺延。若暂停施工90日历天(含)以内的,人工费不再调整;若暂停施工超过90日历天(不含),人工费波动幅度(人工费波动幅度=(复工当月的造价信息(或合同约定所指的当地政府颁布的新的人工计价文件)人工价-合同签订当月的造价信息(或合同签定当月执行的人工计价文件)人工价)/合同签订当月的造价信息(或合同签定当月执行的人工计价文件)人工价)超过±15%(不含),未施工工程的人工费根据复工当月的信息价按合同约定人工费计取方式调差(人工费价差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除上述情况外,人工费不再调整。
以上为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