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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方法和记录等方面工作,更好地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特编写《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以便更好地加强我省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本规程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具体情况综合编制的。既确保了国家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又体现了地方标准的相对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共分六个部分九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中主要编制了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观感质量的评价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述内容均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审查后定稿。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交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昆明市西昌路209号,邮编:650032),以供以后修定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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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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