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结算纠纷,工程已经竣工2年了.还欠部分工程款,不是甲方没有钱,而是总价确定不了,双方存在分歧,目前提请仲裁,我是后来这个公司的,这个官司是我的同事在忙,我曾经帮着参谋了一些东西
具体情况:
1)合同签定的是固定价格合同+变更和签证,包括施工图全部内容 ,毛坯房
2)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
3)当时标书是找人做的,他没有仔细看
4)甲方分包出去的内容有:预制桩基础,塑钢窗,外墙涂料,防水
5)进场时预制桩基础已经做完了,但是桩位偏差过大,承台梁进行了设计变更
6)我详细看了他们的表书和合同,招标文件为固定单价合同,但是表书没有报平米单价,只有一个总价,没有谈到建筑面积
7)还有一个补充协议,在我们公司手里,在协议里体现的是固定总价合同.
8)具体工程量清单为施工单位编制,甲方没有给清单量,量是施工单位计算的,桩基础公司和我们公司是一个公司的两个分公司.合同签定时使用同一个法人.
9)从招标文件看工程量不能调整.阁楼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增加
10)甲方意见:1.维持固定总价合同2.施工单位没有做的桩基础,外墙涂料,防水,塑钢窗,等从投标书预算中扣除,3.桩基础是同一个法人,承台梁变更导致的损失自己公司内部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4阁楼增加量按照图纸计算工程量套预算定额5.由于毛坯房,门没有安装从投标预算中扣除.
大家说说,这个工程怎么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