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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该不该参于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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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供材该不该参于取费?甲供材作不作为其他项目措施费及规费取费的基数?请大家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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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甲供材应参与取费,应该做为其他项目措施费和规费的基数,但还要看具体的结算方式和合同约定。甲供材料费一般都进入工程造价结算时甲方扣回,帮应参与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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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只收取保管费或少量的管理费双方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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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甲供材是造价的组成部分,而规费的计费基础是工程造价,所以规费的计费基础肯定包含了甲供材。
第二,甲供材作不作为项目措施费的取费基础,我觉得合同中(招标中)可以约定,因为对于措施费,最后是以项计取,含甲供材时费率低些,不含甲供材时费率高些。
另,江苏的2004计价表中,项目措施费的计价基础是分部分项工程量造价,从这个概念上讲,应该是包含甲供材的,我想广东定额的规定应当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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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上的意见,深圳定额和江苏定额规定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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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只是在费用定额中对采管费作了相应的规定,按常规是应该参与取费的,但是将甲供材料从基价中叩出,不参于取费的做法也比较常见,关键看甲乙双方如何达成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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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贵州的是这样的 现在用的是04定额 定额中明确指出取费的基础是:人工+机械 因此 材料是不参与取费的 更别说甲供材料啦 其他项目措施费及规费取费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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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甲供材料有两种方式,1、甲供材料不包括在总造价内,属于不完全包工包料。此时不属于工程总价,故不计算为取费基数。2、甲方指定,乙方采购。此时应计算为取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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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应该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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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2 19: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gswei70在2006-7-23 20:54:00的发言:个人认为甲供材应参与取费,应该做为其他项目措施费和规费的基数,但还要看...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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