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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题,《荷规》8.1.2条文说明,围护结构的基本风压对高度敏感的高层,可还按50年为基本风压,可不提高,老师解答提高的原因是因为承载能力设计,可围护结构计算风压如何认定为是承载力计算?还有不是承载力计算的?如这样,围护结构的风荷载对高度敏感的高层,其基本风压也要提高了,就不存在不提高的因数了,那条文说明还有啥意义了?很是疑惑。
回复:高层建筑的围护结构按50年重新期取w0:
(1)当按承载能力设计时,还应考虑增大系数1.1;
(2)当按位移设计时,不考虑增大系数1.1
根据荷载规范8.1.2条文说明,对于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中的围护结构,其重要性与主体结构相比要低些,可仍取5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这里面有三个意思:
1、对于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中的主体结构,基本风压各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提高重现期,但高规4..2.2条及其条文说明有明确规定,是直接采取增大系数的方法增大基本风压(承载力计算);
2、对于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中的维护结构,无论重现期是50年还是100年,都按照50年取,至于要不要增大增大系数,就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兰定筠所说的上面两条。本人认为不应该增大,原因是8.1.2条文说明中说到 围护结构其重要性与主体结构相比要低些,故可以比主体结构低,假如说一栋60m高剪力墙结构,结构设计基准期50年,那么按照兰老师的理解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一样了,那就不符合规范精神了。
以上是我的理解,各位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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