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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市中的重要公共建筑物、古迹、商业大楼、广场雕塑、或是一些造型特殊的地标(LAND MARK)、交通设施如桥梁或捷运车站等,都可在夜间利用灯光加以美化,使都市的夜景除了招牌的霓虹灯之外能有一番不同的气象。
建筑物的投光照明设计在整体的考虑有下列几点是首先要确认的。
1.观看的方向:建筑物可能是从各个不同的方向.角度都可以看得到,但一般在设计着手之前,我们先要决定某一个特定方向来做为主要观看的方向。
2.距离:一般人可能的观看距离.距离的远近会影响人对于立面外观观察的清晰度,同时影响照度高低的决定。
3.周边环境及背景:周边环境及背景的明暗会影响主体所需的照度。如果周边很暗则需要些许灯光就足以照亮主体,若周边很亮则灯光就必需加强才能够凸显主体。
除了建筑物的周边环境之外,建筑物的外墙材料是影响灯光效果最矩的一个因素。基本上是来说,混凝土、石材、磁砖等表面较粗糙的材料经灯光照射后的效果较好,铝材、不锈钢、玻璃等表面光滑的材料因会造成全反射,不但灯光的效果不显且会因反射而造成污染,此现象尤以反射玻璃最为严重,不可不慎。
在建筑物外观夜间照明的设计上,大致可分为下列之步骤:
1.决定所希望的灯光效果
建筑物因其本身外观之不同而可能产生不同之灯光效果,或是较均匀的感觉,或是明暗变化较强的感觉;可以是较平实的表现方式,或是较活泼的表现方式,均依建筑物本身的属性来决定。
2.选择适合之光源
光源之选择应考虑光色、演色性、效率、寿命等因素。光色与建筑物之外墙材料颜色有相当于关系,一般来说,经砖、黄褐色的石材较适合使用暖色光来照射,使用光源为高压钠灯或卤素灯。白色或浅色的大理石则可以使用色温较高的冷白色光(复金属灯)来照射,但使用高压钠灯也无不可。
3.决定所需之照度
所需照度主要取决于周边环境的明暗以及建筑物外墙材料颜色的深浅。表1所建议之照度值是针对主立面(主要观看方向)而言。一般来说,次要的立面之照度为主立面之一半,借两个面之明暗不同可以表现出建筑物之立体感。
4.决定照亮主体的方式
依建筑物的特性、建筑基地的现况,来决定最适当的照明方式以达到所希望之灯光效果。
5.选择适当的灯具
一般来说方型的投光灯之光线分布角度较大,圆型灯具的角度较小。广角型灯具效果较均匀,但不适当适合做远距投射;窄角型灯具适合做较远距离的投射,但近距离使用时则均匀度较差。灯具的选择除了配光特性之外,外型、材质、防尘、防水等级(IP等级)等也都是必需考虑的因素。
6.照度与灯具数量之计算
以上各项步骤完成之后,依所选之光源、灯具、安装位置等条件的照度计算来决定灯具数量,以求安装完成后之效果能够尽量接近所希望的。
7.安装完成后现场调整
现场的调整是绝对必需的。电脑设计出来每盏灯的投射方向只是做为参考,电脑所计算出来的照度值也只是参考值(人眼睛所看到的是墙面的反射辉度,并非照度)。因此安装完成后现场的调整,实际上应以人的眼睛所见为准。
建筑物的外观在夜间利用灯光的投射加以表现,其所得之效果与白天 的感觉会有相当于的差异。因此在灯光设计上我们不一定需要所得和白天一样的效果,重要的是将建筑物的特色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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