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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中文连载(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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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 10: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序章
  
  夜风中飘荡着人的气味。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抽抽鼻子,灰棕色的皮毛上洒满斑驳的阴影。一缕微风为它带来了人的味道,淡淡味道中混合中狐狸,野兔,海豹和雄鹿的气味,甚至还有狼的。狼灵知道,那就是人的味道。旧皮的味道,死亡和酸臭的气味,潜藏在更浓厚的烟,血和腐烂的气息中,只有人才会剥下其它野兽的毛皮,把它们穿戴在身上。如同狼一样,狼灵并不怕人。它肚子里填满了仇恨和饥饿,它发出一声低吼,呼叫它那独眼的兄弟和狡猾的妹妹。它穿过树林,它的伙伴紧跟在后面,它们也都闻到了气味。在奔跑时,透过它们的眼睛瞥到自己奔跑在前。尖嘴中呼出白色而温暖薄雾,爪子中结着冰,像石头般坚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面。血肉,狼灵想到,肉。
  落单的人是脆弱的。尽管高大而健壮,有着锐利的双眼,但双耳却很迟钝,鼻子也不灵。麋鹿和野兔逃的太快,熊和野猪要一番恶斗。成群结队的人更加危险。在狼群接近猎物,狼灵听到了一只幼崽的尖叫,昨晚下的积雪在笨重的男人爪子下碎裂的声音,吱嘎作响,那个人背着一只灰色的长爪。
  剑,体内响起一声耳语,刺穿。
  树木长出了冰牙,和棕色的裸枝纠缠在一起。“独眼”闯过矮树丛,雪花纷飞。它的伙伴紧跟着。爬上山峰,冲下斜坡,直到树林在他们前面散开,人就在那里。一个是母的,她的幼崽用绳索绑在身后。留她在最后,耳边轻响着低语,男人更危险。男人和狼互相冲对方咆哮着,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一个人有着和他个子一样高的木牙,他掷出来,但他的手抖了,木牙飞到了一边。
  然后伙伴扑向了他们。
  它独眼的兄弟把那个投掷者撞倒在雪地,撕开正挣扎着他的喉咙。它的妹妹溜到另一男人的背后,从后面解决了他。留给它的是那个女人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一支短短的,骨制的牙,但当狼灵的爪子趴在她大腿上时,她扔掉了它。在她倒下时,她用双臂抱紧了那个吵闹的幼崽。在她的皮毛下面只有皮肤和骨头,但她的乳房充满乳汁。幼崽是最甜美的血肉。狼把最好的部分留给了它的兄弟。尸骸狼藉,冻雪变成了粉红色,它的伙伴正在填饱它们的肚子。
  几里格以外,在一间茅草屋顶,有着一个出烟孔和夯实地面的粘土垒成的简陋窝棚里,瓦拉米尔一边抽搐地咳嗽着,一边舔着嘴唇。他的双眼血红,嘴唇干裂,喉咙饥渴,尽管饥肠辘辘,嘴里却充满了鲜血和脂肪的味道。一个婴儿的血肉,他想到,回忆起班普。人肉,他已经堕落到渴望人肉?他几乎能听到哈根在冲他怒吼:“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吃人就是禁忌。”
  禁忌,几乎是哈根的口头语。禁忌,禁忌,禁忌。吃人肉是禁忌,附身狼身同狼交配是禁忌,附在人身上是最大的禁忌。哈根太软弱了,害怕自己所拥有的力量。当我撕碎他的第二条命时,他孤单地哭泣着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许多许多,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味道。
  但那是作为一只狼干的。他的牙齿从未触及过人肉。他不应嫉妒正在大嚼的伙伴。那些狼同他一样肚子瘪瘪,憔悴,冰冷而饥饿,那些猎物 …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怀抱里的婴儿,没能逃脱死亡。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死,严寒或者饥饿。这样的死法或许更好,干净利落。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他的嗓子干涩,但能听到人的声音让他感到高兴,就算是自己的。空气潮湿而且发霉,地面又冷又硬,他的火堆带给他的更多的是烟而不是热。他尽可能的靠紧火焰,不停的抽搐和咳嗽着。裂开的伤口抽动着,鲜血淌到了裤子里,一直流到了膝盖,干涸的血迹凝成了棕色的硬斑。
  希斯尔警告过他,“我已经尽可能包扎好啦,”她说,“但你需要休息等它愈合,否则伤口又会开裂。”
  希斯尔是他最后的同伴了,一名矛妇,像颗老树根,满身的褶子和疙瘩。其他人一个个离开了他们,落在身后或者消失在前方,返回到他们老家,或者乳河,或者哈德镇,也可能孤独的死在树林里。瓦拉米尔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我本来应该抓住机会附身在他们中间一个。那双胞胎中的一个,或者脸上有着刀疤的那个壮汉,或者有着一头红发的那个年轻人。但他害怕,他们可能会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然后可能会摆脱掉并杀了他。哈根的话也影响了他,因此那些机会都放过了。
  那次战役之后,有成千的人努力要穿越森林,要逃离在长城那里降临在他们头上的那场屠杀,又饿又怕。一些人商量着要返回他们遗弃掉的老家,还有人策划再偷袭一次城门,但大多数人茫然若失,不知道该去哪或该做些什么。他们逃避那些黑衣乌鸦和灰色盔甲中的骑士,但仍被紧追不舍。一路上每天都留下越来越多的尸体,有的死于饥饿,有的因为严寒,或者疾病。在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时曾亲如手足的人们,现在也开始自相残杀。
  曼斯垮了,幸存者用绝望的声音互相唠叨,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死了,曼斯被捉去了,剩下的都跑光了,只留下我们,”希斯尔在包扎他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所有勇敢的掠袭者,现在他们在哪啊?”
  她不认识我,瓦拉米尔想到,为什么她认不出我?没有野兽的陪伴他看起来不再像个大人物了。我是瓦拉米尔,“六形人”,同曼斯·雷德一起分享过面包。在他十岁的时候,他自称瓦拉米尔。一个与首领相称的名字,一首歌谣的名字,一个强大而可怖的名字。但他逃离那些乌鸦时像只受惊的野兔。恐怖的首领瓦拉米尔已经变成了懦夫,但他不能让她知道这些,因此告诉这个矛妇他的名字是哈根。后来一直疑惑为什么当时偏偏那个名字出现在嘴边,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可他仍一直纠缠着我。
  有天,在他们逃跑的路上,一个骑着憔悴的白马的骑手,飞驰着穿过丛林,大喊着他们应该前往乳河,在那里,哭泣者正在召集战士,准备跨过骷髅桥攻打影子塔。不少人随他而去,但更多的人没有,之后一个穿戴着皮毛和琥珀,严肃的武士,在篝火间往返呼吁,所有的幸存者应该向北,在瑟恩的山谷那里有一个避难所。为什么他会认为在那里会安全,连瑟恩人都逃离那个瓦拉米尔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但几百人听从了他。更多的人追随一位森林女巫,她预言会有一支船队来接走自由民。“我们必须找到海,” 鼹鼠之母呼喊到,和她的追随者转向东方。
  如果更健壮一些的话,瓦拉米尔可能也成为他们中间一员。海是灰暗,冰冷而且遥远的。他知道自己不能活着看到它。他死过了九次,这次将是真正的死掉。一件鼠皮披风,他回忆起来,他捅了我,就为了一件鼠皮披风。
  它原来的主人已经死了,她的后脑变成了掺着骨头渣子的粉红果酱,但她的披风看起来又厚又暖。那时正下着雪,而瓦拉米尔又在长城丢了自己的披风。他的睡袋,羊毛衬衣,羊皮靴和皮手套,他贮藏的蜂蜜酒和食物,从他睡过的女人得到的几把头发,甚至曼斯赠与的金臂环,统统丢下了。我被烧焦,死掉,然后又逃跑,因为伤痛和恐惧几乎疯掉。这些回忆仍令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是他,成百上千的人同样落荒而逃。战役输掉了,骑士们来了,穿戴着盔甲,无法匹敌,杀掉所有敢抵抗的人。不逃就是死。
  但是,没那么容易逃脱掉死亡。在森林里,当瓦拉米尔撂倒那个女人之后,跪下要从她身上剥下披风时,根本没瞧见那小子,他突然从藏身之处跳出来,把一边长骨匕首捅进自己身体并把披风从他正要攥紧的手中夺走。“他妈,”希斯尔稍后告诉他,在那小子逃掉之后。“那是他妈的披风,当时他看到你正抢劫她 …”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因为她的骨针穿过皮肉而战栗。“有人敲破了她的脑袋。某只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的针将他的伤口缝合。“野人,谁能驯服他们啊?”没人。如果曼斯死了,自由民也就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有着锉刀般牙齿的穴居人,驾着海象骨战车的冰封海岸原住民 … 全都完了。连乌鸦也会,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这点,那些黑衣混蛋接下来就要完蛋。敌人来了。
  哈根粗野的嗓音回荡在他脑海里。“你将死个十来回,小子,每回都够受 … 但当你真的死掉,你将会重生。第二条命将更单纯和甜美,他们是这么说的。”
  “六形人”瓦拉米尔马上就会知道这个真相了。他能从混浊的空气中飘荡着的烟里嗅出死亡的味道,能用滑进衣服里触摸伤口的指尖上感觉得到,他体内已经冰凉,冻彻骨髓,这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他最近一次的死亡是因为火。我被点着了。起初,在惶惑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某个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 … 但火是从体内冒出来的,吞噬着他。那种痛苦 …
  瓦拉米尔之前死过九次。他曾被长矛刺穿过,曾被一只熊撕破喉咙,还有一次死于生出一只幼兽而难产时的大出血。他第一次的死亡发生在他六岁时,父亲的斧子敲碎了他的脑壳。但那也没有五内俱焚的火焰更令人痛苦难忍,那火焰顺着双翼,吞噬着他。当他试图逃离这痛苦时,扇动的翅膀令火焰变得更加灼热。在飞过长城的那一刻,他的鹰眼曾注意到下面那些人的动作,紧接着那火焰就把他的心脏化为飞灰,他的灵魂尖叫着缩回本体,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疯掉。那回忆到现在还令他发抖。
  这时他才注意到火堆已经燃尽。
  只剩下一堆烧得灰黑的木炭,当中有几块余烬。它仍冒着烟,需要填加木柴。咬紧牙关忍着疼痛,瓦拉米尔爬向希斯尔在出去打猎前收集到那堆断枝,把几个细枝投入灰烬中。“着啊,”他哀求着。“烧起来啊。”他冲着余烬吹气,向那些统治森林,山川,原野的不知名的神灵默默祈祷。
  神灵们没有回应。过来一会儿,连烟都没有了,窝棚变得更冷了。瓦拉米尔没有燧石,没有火绒,没有火种。他没办法重新生火,凭他自己做不到。“希斯尔,”他嚎叫着,嗓音因为疼痛嘶哑而尖利。“希斯尔!”
  她的尖下巴,她的扁鼻子,还有面颊上一颗带着四根毛的痔。一张丑恶,令人厌恶的脸,不过他现在非常渴望它能在门口出现。在她离开前我应该附身过去。她离开多久了?两天?三天?瓦拉米尔不太确定。屋子里太黑了,他又半睡半醒,不能确定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等着,”她说。“我会带着食物回来的。”他就像个傻瓜似的待着,回想着哈根和班普,他一生当中的种种过错,但一天一夜已经过去了,而希斯尔还没回来。瓦拉米尔猜测自己是不是被抛弃了。当我盯着她看时,她猜到我要干什么了?或者在高烧时的梦话暴露了自己?
  禁忌,他听到哈根在说话,似乎他就站在这,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向他辩解。“我是个大人物。我是瓦拉米尔,狼灵,易形者。不该是她活着而我死掉。”没人回答。这一个人也没有。希斯尔走了。她抛弃了他,和其他人一样。
  他的妈妈也抛弃了他,她只顾搂着班普,根本不理他。在那个早晨,他父亲把他从床上揪起来,要交给哈根时,她甚至都没看我一眼。在被拖到森林的路上,他一直尖叫和挣扎,直到他老爸给了他一顿耳光并告诉他保持安静。“你要服从你的命运,”这就是他被推倒在哈根脚下时,老爸所说的。
  他没错,瓦拉米尔想到,颤抖着。哈根教给我许多。他教会我如何狩猎和捕鱼,如何屠宰猎物和剔除鱼骨,如何发现穿越森林的道路。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不过我的天赋比他要高。
  多年之后,他曾试图寻找他的双亲,告诉他们,他们的拉普已经变成了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但他们早已经死了并且火化了。散落到树林和溪流间,散落在岩石和大地中,变成了泥土和灰烬。班普死的那天,那个森林女巫究竟对他母亲说了些什么。拉普不想成为一个凡人。这个男孩梦想自己的事迹能被游吟诗人传唱,少女们都渴望他的亲吻。拉普暗自发誓,当我长大后将成为塞外之王。他没能做到,但很接近了。“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令人恐惧的名人。他骑着一个十三尺高的雪熊作战,还有三只狼和一只影子山猫听从他的指挥,他是曼斯·雷德的左膀右臂。是曼斯把我带到这里的,我不该听他的。我应该附身我的熊身上把他撕成碎片。
  在跟随曼斯之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一大群家伙的首领。他居住在一个由苔藓,粘土和原木搭建,曾经属于哈根的大厅里,由他的野兽负责警卫。一些效忠他的村民向他供奉面包,盐和苹果酒,向他提供来自他们的果园的水果和花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什么时候他需要一个女人了,他就派他的影子山猫带她回来,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地上他的床。是的,有的是哭着来的,不过她们仍然要来。瓦拉米尔把他的种子播给她们,留下一把头发以作纪念,然后送她们回去。时不时会来个拿着长矛的英雄,想要干掉那个畜生,解救他的姐妹,情人,或许女儿。那些家伙都被他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有些给他生下了孩子。矮小,软弱的东西,没有一个继承了他的天赋。
  恐惧驱使着他扭动着,竭力保持伤口不再往外渗血,瓦拉米尔挪到了门口,掀起蒙在门上面的那块烂皮,面前是堵白色的墙壁。雪,毫无疑问是它令屋里变得如此黑暗和空气混浊。雪已经把窝棚掩埋了。
  当瓦拉米尔推动它时,雪崩塌了,依旧松软和潮湿。外面,夜色如死亡般苍白;银色的月亮在暗淡的薄云中穿行,繁星闪烁着冰冷的光芒。他能看到其他被积雪掩埋的窝棚,投下驼峰形状的影子,一棵鱼梁木被冰冻成奇形怪状的枝条在那上面留下暗淡的阴影。山的南边和西边是广阔的白色荒野,除了滚动的雪看不到任何移动的东西。“希斯尔,”瓦拉米尔虚弱的呼喊,猜想她究竟走了多远。“希斯尔,娘们,你在哪???”
  远处,一只狼回应了声嚎叫。
  瓦拉米尔打了个冷颤。他熟悉这嚎叫就像拉普熟悉他妈妈的嗓音。“独眼”,三个当中的老大,体型最大,最凶猛。“猎手”更好学,机灵和年轻。“淘气”更狡猾,但它俩都害怕“独眼”。那只老狼,无畏,冷酷和狂野。
  瓦拉米尔在鹰死的时候挣扎中失去了对其它野兽的操控。他的影子山猫跑进森林,当时他的雪熊正朝周围挥动着它的巨爪,在被一只长矛放翻之前,她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她更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那只熊恨他,每次他附身在她身上或者骑在她后背上时她都怒不可遏。
  但是,他的狼们 …
  我的兄弟,我的伙伴。多少个冬夜他和他的狼相依而眠,他们毛发蓬松的身体包裹着他,令他感到温暖。当我死掉,它们会享受我的血肉,仅留下骨头去迎接春天的融雪。这个想法有些奇妙的令人欣慰。他的狼们在游荡时通常会为他带回猎物,所以最终把自己喂给它们也挺合适。在他尸体上的血肉被撕裂时,开始他第二次生命可能不错。
  狗是最容易驯服的野兽,它们同人那么亲近以至于它们差不多就是人了。附身在狗上就如同套上一双旧靴子,毛皮松软很容易就穿上了。就像靴子称脚,狗同项圈也很般配,就算不是人眼能看到那种项圈。狼有些困难,一个人可以亲近一只狼,甚至驯服一只狼,但没人能真正信赖一只狼。“狼和女人都要用生命去结合。” 哈根经常说。“你上了一个,那就是一次结合,从那以后狼就有了你的一部分,你同样也有了一部分的它。你俩都将改变。”
  其它的野兽最好不要碰,猎手曾经提过。猫自负而残忍,总打算摆脱掉你。麋鹿是弱者,附身在它们上面太久的话,勇士也会变懦夫。熊,野猪,獾,黄鼠狼 … 哈根也没试过。“有些是你绝不会想附身的,小子,你不会喜欢变成那个样子。”据他说,鸟是最糟糕的。“人不应该离开大地。在云上面呆久了你就不再想下来了。我知道有些易形者尝试过鹰,猫头鹰,乌鸦。就算回到本身后,他们也精神恍惚,盯着那倒霉的蓝天看个没完。”
  但不是所有的易形者感受都相同。有一次,在拉普十岁的时候,哈根带他参加一个集会。那次集会里有最著名的狼灵,“狼兄弟”,但男孩发现其它更陌生而迷人的东西。博洛克看起来和他的野猪如此相像,除了没有长着獠牙,奥雷尔有只鹰,布莱和她的影子山猫(在看到她们那一刻,拉普就想拥有自己的影子山猫),那个山羊女格雷塞拉 …
  但他们都没有“六形人”瓦拉米尔强大,甚至哈根,那个高个,双手如岩石般坚硬的家伙也没有。当瓦拉米尔把“灰皮”从他身边带走,把他赶开,宣布那头野兽归自己所有之后,猎手抽泣着死去。你没第二条命啦,老家伙。“三形人”瓦拉米尔,在赶走他之后,“灰皮”成了第四个,尽管那只老狼那么虚弱,牙都要掉光了,而且很快就随哈根而去了。
  瓦拉米尔可以附上任何他想要的野兽,令它们屈服于自己的意志,令它们的躯体归属于自己。狗或狼,熊或獾 …
  包括希斯尔,他想到。
  哈根称它为禁忌,最堕落的罪过,但哈根死了,被吞噬和焚烧了。曼斯同样诅咒过他,但曼斯被杀掉或俘虏了。不再会有人知道,我将成为希斯尔,矛妇,“六形人”瓦拉米尔将不再存在了。希望他的天赋能随着他的躯壳一起腐烂掉。他将失去他的狼,作为一名枯瘦,满身疙瘩的女人渡过余生 … 但他能活下去。只要她回来,只要我仍能够附身上她。
  一阵眩晕袭来,瓦拉米尔发现自己跪了下来,他的双手插进了一个雪堆。他捧起一把雪,把它放到嘴边,用它摩擦自己的胡子和干裂的嘴唇,吸进潮气。雪水如此冰冷,他几乎不敢下咽,他又一次认识到他仍发着高烧。
  融雪水只是让他更加饥饿。他肚子渴望的是食物,不是水。雪已经停了,但起风了,把冰晶卷到空中,扑打在脸上令他感觉像在挣扎着穿过激流,他的伤口一张一合。他的呼吸生成了一块白雾。当他挪到那颗鱼梁木,他发现一根断枝,长度刚好用来当拐杖。 拄着它,他朝最近的窝棚挪去。或许他们离开时会落下什么东西 … 一袋苹果,一些干肉,任何能让他坚持到希斯尔回来的东西。
  他就快要到那了的时候,拐杖承受不住他的重量了,他的双腿也支撑不住了。
  瓦拉米尔已经不清楚他在那躺了多久,雪已经被鲜血染红了。雪会把我掩埋,这是个安静的死法。他们说临终的时候会感到暖和,温暖而昏昏欲睡。能再次感到暖和应该不错,尽管想到再没机会看到绿地让他觉得悲伤,曼斯经常唱到的长城那边温暖的绿地。“长城那边的世界不是为我们准备的,”哈根常说。“自由民害怕易形者,但他们尊重我们。长城南边,南方佬会捕杀我们,把我们像猪一样屠宰。”
  你警告过我,瓦拉米尔想到,但在东海望我看到你说不完全正确。哈根用几条琥珀串和堆满一雪橇毛皮去交换六袋葡萄酒,一堆盐和一把铜壶。东海望和黑城堡比起来是个不错的交易地点;船来到那儿,卸下那些来自天涯海角的货物。乌鸦们认识哈根,知道他是个猎手和守夜人的朋友,很愿意倾听他在塞外生活中新鲜故事。有些人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都避而不谈。就是在东海望,在那海边,男孩第一次梦想到温暖的南方。
  瓦拉米尔能感觉得到雪在他的额头融化。就这么死去不算坏。就让我长眠不醒,开始我第二次生命吧。他的狼们现在接近了,他能感觉得到。他将抛下这僵硬的躯壳,成为它们中的一员,在夜幕下狩猎,在满月时仰天长嚎,狼灵将变成真正的狼,那么,那只好呢?
  “淘气”不行,尽管哈根称之为禁忌,但瓦拉米尔还是好几次在“独眼”骑着她时,溜进了她的体内。他可不愿他的新生作为一只母狼度过,除非没有其它的选择了。“猎手”可能更适合他,那只年轻的公狼 … 尽管“独眼”更高大而凶猛,但它只有一只眼睛,骑在“淘气”身上时,她一点都不兴奋。
  “你忘了他们说过的话,”哈根教导过他,就在他死的几天前。“当人的躯壳死掉,他的灵魂将寄生在野兽体内,但他的记忆会逐渐模糊,而那野兽将越来越不再像狼灵,更像一只狼了,直到人的那部分完全消失,彻底成为一只狼。”
  瓦拉米尔知道这是真的。当他附身在那只曾属于奥雷尔的鹰上时,他能感受到那个易形者的暴怒,仿佛他仍然活着。奥雷尔是被那个变色龙,琼恩·雪诺杀害的,他对仇人的愤怒如此强烈,以至于瓦拉米尔发现自己也同样憎恨那个讨厌的小子。当他看到那只悄无声息跟着雪诺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时,他就认出了雪诺是个易形者。易形者间总是心有灵犀。曼斯应该把那只冰原狼交给我附身,那会是如同国王般的新生。毫无疑问,他能做到。雪诺的天赋非常强大,但这个年轻没有接受过教导,而且还对这个本应感到自豪的本能有所抵触。
  瓦拉米尔能看鱼梁木白色树干上的红眼睛正盯着他。神正在审判我。他打了个寒颤。他干过坏事,非常糟糕的事。他是个小偷,杀手,强奸犯。他饱餐过人肉,从垂死的人身上舔食鲜血,那些鲜血从破碎的喉咙不断的涌出来。他在丛林中追踪那些足迹,趁他们熟睡时偷袭,把他们的肠子从肚子里拖出来,在泥泞的地上撕扯成碎片。他们的肉尝起来多么甜美。“都是畜生干的,不是我,”他用嘶哑的声音说。“那是你赐给我的天赋。”
  神灵没有回应。他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白雾。他能感到胡子已经开始结冰了。“六形人”瓦拉米尔合上了他的双眼。
  他又回想起那段遥远的记忆,海边的小屋,三只狂吠的狗,一个女人的眼泪。
  班普。她是为班普而哭,她从来没有为我落泪过。
  拉普早产了一个月,他总是病怏怏的,没人希望他继续活着。他母亲直到他快四岁时才给他起名,已经太迟了。村里的人都叫他拉普,这是他还在他妈的肚子里时,姐姐给他起的名字。梅阿给班普也起了名字,班普的出生很顺利,惹人喜爱,粉红而健壮,吸吮着妈妈乳头里的奶水。她打算让他继承父亲的名字。但班普死了,在我四岁,他两岁的时候死了,离命名日还差三天。
  “你的小儿子现在正陪伴着神灵,”那个森林女巫对着哭泣的母亲说。“他不再会受到伤害,不再饥饿,不在哭泣。神灵把他带回大地,带回森林。神灵守护着我们,在岩石和溪流里,在飞鸟和走兽中。你的班普已经加入了他们。他会成为笼罩一切的那个世界。”
  那个老女人的话,像把小刀一样划过拉普。班普在看,他在盯着我。拉普没法躲开他,溜到他妈妈的裙子后面或者和狗们一起逃离父亲的怒火,都没有用。那些狗,“断尾巴”,“抽鼻子”和“绕圈儿”,它们都是好狗,它们是我的朋友。
  当他父亲发现这些狗在班普尸体旁猛嗅时,他无法断定是那只狗干的,因此他用斧子把三只全都宰了。他的手抖的那么厉害,以至于劈了两下子才让“抽鼻子”安静,四下才放倒“绕圈儿”。空气中浓浓的血味,狗临死前得惨叫听起来如此恐怖,但当他父亲叫到它的名字时,“断尾巴”还是靠了过去。他是最老的狗,他的训练压倒了他的恐惧。当拉普溜进他身体时已经太迟了。
  不,父亲,不要。他试图叫喊,但狗发不出人的声音,听上去就是一声哀鸣。斧子劈在了老狗脑壳的正中间,小屋里的男孩发出了尖叫。这令他们都明白了。两天之后,父亲拖着他进了树林。他带着他的斧头,拉普以为他想要像收拾那些狗一样对付自己。可结果是他把他送给了哈根。
  瓦拉米尔突然醒来,他整个身体给猛烈地摇晃着。“起来,”一个声音在吼着,“快起来,我们得赶紧逃,那里有成百的那些家伙。”雪已经盖住了他,像张僵硬的白色毯子。好冷,当他试图移动时,发现他的手被冻住了地上。他扯下来的时候留了些皮在那里。“起来,”她又吼了声,“他们来了。”
  希斯尔回来了,她抓住他的肩膀抖动着他,对着他的脸大吼。瓦拉米尔能闻到她呼出的味道,冻木的脸也能感觉到它的温暖。现在,他想,要么马上下手,要么死。
  他调动体内残存的全部力量,跳出自己的身躯,像她身体里挤过去。
  希斯尔弓起后背,发出嘶吼。
  禁忌。是她,还是他,或者哈根?他不清楚。他原来的躯体因为她手指的松开跌回雪堆里。这矛妇剧烈地扭动,尖叫着。他的影子山猫也曾狂野的挣扎过,那只雪熊在当时差点半疯,拼命地扑打树木,岩石和空气。但这次是最糟糕的。“滚开,滚开!”他能听到她的嘴在叫喊。她的身体要摇晃,跌倒又爬起,她的双手乱舞,双腿抽搐,像在跳着某个怪诞的舞步,他和她奋力争夺这个躯体。她吞下一大口冰冷的空气,在她牙咬紧之前,瓦拉米尔有那么一刹那欣喜地感受到了那个味道和这个年轻躯体的活力,接着他嘴里灌满了鲜血。她把双手伸向了他的脸颊。他试图让它们放下,可双手并不听从,她抠出了他的眼珠。
  禁忌,他记得,浸泡在鲜血,痛苦和疯狂中。当他想张嘴嚎叫时,她吐掉了他们的舌头。
  白色的世界旋转并远离他。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身处鱼梁木之中,透过那只雕刻的红色眼睛,看到在月光之下,一个濒死的男人在地上虚弱地挣扎, 一个疯狂的女人在盲目和血腥地舞动,流着血红的泪水并撕扯着她的衣服。然后他们全都消失了,他正漂浮,融化,他的灵魂被一阵冷风吹动。他一会儿钻到雪里,一会儿又飘到云上,他变成一只麻雀,一只松鼠,一棵橡树。一只长角的猫头鹰无声地划过他的枝条,正在追捕着野兔;瓦拉米尔忽而钻进猫头鹰,忽而进入野兔,忽而附在树上。在冻土之下,蚯蚓正在黑暗中盲目地拱着洞,我成了它们。我是树林,和它里面的一切,他狂喜的感到。成百只乌鸦飞到了空中,因为感觉到他的掠过而呱呱叫着。一只巨大的麋鹿嘶鸣着,不安的幼崽紧贴着它的后背。一只睡觉的冰原狼抬起了头,冲着虚空咆哮。没等它们的心再跳动一下,他就已经掠过了,搜寻着他的寄身,“独眼”,“淘气”,“猎手”,他的伙伴。他的狼会挽救他,他告诉自己。
  这是他作为人的最后一个念头。
  真正的死亡来得很突然;他感到一阵冰冷地冲击,就好像他被扔进一个结冻的湖里那冰冷的水中。然后他发现自己正和紧随在他后面的伙伴一起在月光照耀的雪地上奔驰。一半的世界是黑暗的。“独眼”,他知道,仰天长啸,“淘气”和“猎手”应和着。
  当他们到达山顶时,狼群停下了。希斯尔,他记得,他的一部分为他所失去的感到悲伤,另一部分为他所作的事情而难过。山下,世界变得冰冷,寒霜的手指缓慢的攀上了鱼梁木,一棵接着一棵。原本空旷的村子不再空旷了。蓝色眼睛的阴影在雪堆中穿行。有的穿着棕色衣服,有的穿着黑色,还有些赤裸着,他们的身体像雪一样苍白。一阵风吹过山丘,带着他们浓厚的气息:尸体,干涸的血液,烂泥塘和粪便般的恶臭。“淘气”发出一声嚎叫,呲出她的牙齿,她的颈毛直竖。不是人,不是掠袭者。不是这些。下面那些家伙们在动,但不是活的。一个接一个,他们抬起了他们的头,望向山上的这三只狼。最后看过来的是曾是希斯尔的某个东西。她穿戴着羊毛,皮革和羽毛,那上面已经凝上了一层白霜,当她移动时纷纷碎裂脱落,在月光下闪烁着光芒。粉白色的冰锥挂在她的指尖,十只血液结成的小刀。在她的眼眶里,冰冷的蓝芒闪烁着,这为原本丑陋的她增添了一种他们之前从不知道的有些怪诞的美丽。
  她看见我了。
  
  第一章 提利昂(一)
  
  他是在醉醺醺中渡过狭海的。
  船很小,他的舱位更小,但船长不许他上甲板。他脚下船板的晃动令他胃口难受,那些恶劣的食物闻起来甚至比它们被呕出来时更糟糕。当他有酒作伴时,怎会要什么咸牛肉,硬干酪,和那些爬着虫子的面包?那酒又红又酸,味道很冲。有时他也会把酒吐出来,但那总要好一些。
  “这世界灌满了酒,”他在漆黑的船仓里喃喃自语。酒鬼对他老爸没有任何用处,但谁在乎这些?他老爸死了。是被他干掉的。肚皮上插着一支箭,我的大人,活该。如果我十字弓能用得更好些的话,我应该把它钉在那根把我造出来的鸡巴上,你个大混球。
  甲板之下,分不清白天黑夜。提利昂靠着给他送饭侍童的来来回回计算时间,那些饭菜他根本不碰。那个侍童总是带着刷子和水桶来清扫。“这是多恩的美酒?”提利昂有次问他,在他拔出酒袋的塞子时。“它让我想起我认识的某条毒蛇,一个古怪的家伙,直到一座山压在他身上。”
  那个侍童没有答话。这是个丑陋的男孩,不过和某个只有半个鼻子、带着一条从眼睛划到下巴的刀疤的侏儒比起来,的确要英俊得多。“我冒犯你了吗?”在那个男孩擦地的时候,提利昂问道。“是有人下令不准你和交谈吗?还是某个侏儒骗了你老妈?”还是没有回答。“我们在驶向哪里?告诉我。”詹姆提到过自由城邦,但没说是哪个。“是去布拉佛斯吗?泰洛西?密尔?”提利昂宁愿去的是多恩。弥赛菈比托曼年长,按多恩法律,铁王座应该是她的。我会帮她夺回权利,正如奥柏伦亲王的建议。
  但是奥柏伦已经死了,他的脑袋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套着钢甲的拳头捣成了一堆烂肉。没有红毒蛇的煽动,道朗·马泰尔还对这个冒险的计划动心吗?或许他只会给我带上镣铐,然后把我送回给我那可爱的老姐。长城也许更安全些。熊老莫尔蒙说过,守夜人需要提利昂这样的人。但莫尔蒙可能也死了,现在的司令官可能是史林特。那个屠夫的崽子是不会忘记当初是谁把他弄到长城的。我真的愿意在那里度过余生吗?和那些杀人犯和小偷们一起吃着腌肉和稀粥?在那里他的余生不会太长的,杰诺斯·史林特会保证这一点。
  侍童沾湿了刷子,用力地擦洗着。“你去过里斯的风月场所吗?”这侏儒问道。“那地方可能就是妓女的去处?”提利昂似乎已记不起瓦雷利亚语里的妓女一词,而且也太迟了。那男孩已将刷子扔回木桶离开了。
  是酒搞混了我的脑子。他曾在他家学士的膝上学习过高等瓦雷利亚的阅读,虽然在九个自由城邦里所讲的 … 嗯,那不能算是一种方言,因为九种方言语调完全不同了。提利昂会说一点布拉佛斯语,密尔语也可以糊弄一下。他可以用泰洛西语诅咒老天,骂人是骗子,还能点上杯麦酒,这都要归功于在凯岩城结识的那位佣兵。至少在多恩他们会讲通用语。就和多恩的食物和法律一样,多恩语里掺杂了洛恩人的味道,不过还能听得懂。多恩,是啊,多恩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他爬进他的铺位,紧抓住这个念头不放,像个小孩拽着洋娃娃。
  提利昂·兰尼斯特从未轻易入睡。在这船上,他更是几乎没有睡过,尽管他不时努力把自己灌的晕过去一阵。但他没有做梦。短短一生中他已经梦得太多了。他梦到过各种傻傻的念头:爱情、正义、友谊、荣耀。也曾梦到过变得高大。一切都是空想,提利昂现在明白了。但是他还是不知道妓女的去处是哪。
  “妓女的去处”,他父亲曾经说过。这是他最后的话,可这是什么鬼话啊。十字弓抖动了一下,泰温大人坐了回去,提利昂·兰尼斯特只记得随后是自己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在瓦里斯身边。之前他肯定是爬下了那条竖井,爬过了两百三十个横挡,下到了橘红色余烬照亮的黑铁龙嘴中。可他什么也记不起来;除了箭离弦的声音和他父亲失禁时的臭味。他都要死了,可还是有法子搞臭我。
  瓦里斯将他领出了巷道,但直到在黑水河边露头两人都没有说话。黑水河,提利昂曾经在这里赢得了一场著名胜利和丢了一个鼻子。侏儒转向太监说道:“我杀了我父亲。”那语调就好像在说“我碰到了我的脚趾头”。
  这位密探的头子已经装扮成一个乞丐,穿着一件被蛾子蛀了洞的棕色粗布袍子,头罩掩住了光亮的胖脸和又秃又圆的脑袋。
  “你根本不该爬上那梯子,”他的声音带着责备。
  “妓女的去处”。提利昂警告过他父亲别提那个词。可我不放箭的话,他就会把我的威胁当作空气。他会从我手里夺走那十字弓,就像他从我怀里夺走泰莎那样。我杀他的时候他正要起身。
  “我也杀了雪伊”,他向瓦里斯坦白。
  “你知道她是个什么东西了。”
  “我知道了。但我一直不知道他算是个什么东西。”
  瓦里斯嗤嗤地笑着。“你现在知道了。”
  我应该把那个太监也干掉。手上再多沾点血算得了什么?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没有拔出匕首。不是感激。瓦里斯把他从刽子手的剑下救了出来,但那是因为詹姆逼他干的。詹姆 … 不,最好别去想詹姆。
  他找到了一个尚未开塞的酒袋,贪婪地嘬吸着,仿佛那是妇人的乳房。酸酸的红酒顺着下巴流下,浸湿了他入狱以来就一直穿着的脏兮兮的外套。脚下的舱板剧烈摇晃着;他试图起身,但舱板一个侧倾,把他抛倒在另一边床头。风暴,他想到,要么就是我醉得比自己知道的还要厉害。酒吐了一身,他却躺着没动,疑惑着船是不是快要沉了。这是你的报复吗,父亲?天父封你做他的首相了?“这就是弑亲者的报应”,他说道,风在舱外嘶吼着。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就要那侍童、船长和其他人一起陪葬似乎不太公平,可是神明们什么时候公平过呢?随即而来的黑暗吞噬了他。
  等到他再能动弹时,头好像裂开了一样。船仍在令人眩晕地打着转,尽管船长坚称他们已经靠岸了。提利昂叫他安静下来,这时一个高大的光头水手将他劈手夹在腋下,往货舱走去。提利昂在他腋下扭动着,无力地踢了踢腿。在货舱里等着他的是一个空酒桶。这是一个短粗的小桶,即便对侏儒来说也够挤得。更糟的是,提利昂在挣扎中尿湿了裤子。他被脸朝下塞进了酒桶,双膝挤到了耳边。残留的鼻头奇痒难忍,但双手卡得紧紧,想挠也够不着。一顶对我来说合身的轿子,在那些人钉上桶盖时他想到了这个。当桶吊起来时,他能听到外面的喧嚣。每次撞击,他的头都会磕在桶底。酒桶朝下滚去,这世界也不停旋转。一阵突来的剧震让酒桶停了下来,也让他直想尖叫。又一个酒桶重重砸了上来,这一次提利昂咬伤了舌头。
  虽然只持续了半个钟头,但这却是他毕生经历的最漫长的旅途。他被举起,放下,滚滚停停,颠来倒去,又接着滚。透过桶壁他听到外面人声鼎沸,有次还传来不远处马的嘶鸣。他发育不全的双腿开始抽筋,很快这剧痛就让他忘了脑中的轰鸣。
  旅途的结束和开始一样,也是伴随着一圈令他眩晕的滚动和一阵颠簸。外面,一个陌生的声音在用某种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着。有人开始敲击木桶顶部。盖子突然间打开了。光线涌了进来,还有清凉的空气。提利昂贪婪地大口吸着,试图想直起身来,却只是撞翻了木桶,随后滚到了硬邦邦的泥地上。
  一个怪异的肥胖男子出现在他身形上方,留着黄色的八字胡,手握木槌和铁凿。他身上的袍子如此宽大,足以做顶比武大会上的帐篷。不过那原本就疏松的腰带散了开来,露出一个肥白的肚子和一对沉重的胸脯,双胸下垂得厉害,倒好像是覆着黄色粗毛的两袋油脂。他让提利昂想起了一头被冲进凯岩城海边洞窟中的死海牛。
  那胖子向下看了看,笑了。“一个酒鬼侏儒,”他用维斯特洛的通用语说道。
  “一头腐烂的海牛。”提利昂满嘴是血,一口唾在了胖子的脚边。他们在一个幽深的酒窖里,拱形的屋顶,石墙上布着硝石斑。环绕他们的是一桶桶的葡萄酒和麦芽酒,足够让一个嗜酒的侏儒安然渡过今晚——或者渡过此生。
  “你很傲慢。不过我喜欢傲慢的侏儒。”那胖子大笑的时候,他的肉抖动的如此剧烈,以至于提利昂担心他会倒下来把自己压扁。“你饿吗,我的小朋友?困吗?”
  “渴了。”提利昂挣扎着站了起来。“还很脏。”
  那胖子嗅了嗅。“那么,先洗个澡。然后给你弄些吃的和一张软床,好吗?我的仆人会办好的。”这屋子的主人把木槌和凿子放在了一旁。“我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只要是我那彼岸朋友的朋友,就都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朋友。没错。”
  只要是“蜘蛛”瓦里斯的朋友,我都只能将信将疑。
  至少那胖子在洗澡这个承诺上做得不错。不过提利昂刚泡入热水,合上双眼,就很快沉沉睡去了。他醒来时正赤身躺在一张羽毛褥床上。床垫又厚又软,感觉就象是被裹在云朵之中。他只觉得口干舌燥,而胯下之物也硬得象根铁棍。翻身下床,他找到一个夜壶,满意地呻吟着撒了一壶。
  屋里很暗,不过百叶窗的窗叶间透着金黄的阳光。提利昂抖落最后几滴尿液,一瘸一拐地走在产自密尔的花纹地毯上。地毯很软,仿佛春天的新草。他笨拙地爬上靠窗的椅子,掀开窗叶,想看清瓦里斯和神明们究竟把他送到了哪里。
  窗下是六棵樱桃树,细长的棕色枝条光秃秃的,将一个大理石水池围在当中。水中站着一个赤身男孩,手握一把刺客短剑,摆着格斗的架势。他英俊而优雅,不过十六岁的模样,留着齐肩的金发。侏儒半晌之后才发现这只是座栩栩如生的彩绘石雕,不过那刀的反光倒像是出自真正的钢刃。
  池塘那边耸立着十二尺高的砖墙,墙头装着一排铁刺。墙外便是这座城市了。一片紧挨着的平顶屋构成的海洋围着一个港湾。他看见了一些方方的砖塔,一座红色的大神庙,还有远处山上的一所牧师大院。更远处,阳光在深海的海面上跃动。渔船正穿过港湾,白帆在风中招展。他甚至能看到靠岸的大船上那直立的桅杆。肯定有一艘是去多恩的,或者是去东海望。不过他付不了船钱,也不是划桨的料子。也许我可以找份侍童的活,把我自己卖给那些船上的基佬来挣出这笔钱。
  他猜测自己身在何处,这里的空气闻起来都不一样。冷飕飕的秋风里有着奇怪的香料味,他能模糊地听见墙外飘进来的喧闹声。听起来象是瓦雷利亚语,但他只能断断续续听懂一些词。他推断这不是布拉佛斯,也不是泰洛西。那些光秃秃的树枝和空气中的寒意也排除了里斯、密尔和瓦兰提斯。
  当听到门在身后打开的声音,提利昂转身便看到了那位胖胖的东道主。“这里是潘托斯,对吧?”
  “正确,还能是哪?”
  潘托斯。嗯,这不是君临城,能说的也就这么多。“妓女会去哪里呢?”他脱口问道。
  “跟在维斯特洛一样,这里的妓女也在妓院。你不会需要她们的,我的小朋友。从我的女仆中挑吧,没人敢拒绝你。”
  “奴隶?”侏儒有些尖刻地问道。
  那胖子摸了摸一撇打了油的黄须,这举动在提利昂看来格外龌龊。“按照一百年前布拉佛斯施加给我们的条约,潘托斯是不允许有奴隶的。不过她们还是不会拒绝你的。”伊利里欧费力地微微鞠了一躬道。“不过现在,我的小朋友得原谅我。我有幸担任了这座伟大城市的总督,而亲王已经召集我们议事。”他一笑就露出满嘴乱糟糟的黄牙。“请随意游览这所宅子和地下室,不过千万别跑到围墙外面。最好别让任何人知道你曾在这里。”
  “曾经?我已经去了别处吗?”
  “今晚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谈论这个话题。我的小朋友会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品尝美酒,然后制定伟大的计划,对吧?”
  “是的,我的胖朋友”,提利昂答道。他想要用我来牟利。自由城邦的巨贾亲王们所关心的全是牟利。他的父亲大人曾轻蔑地把他们称作“香料战士和奶酪领主”。假如某天清晨,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发现侏儒死掉比活着更有利可图的话,他会发现在傍晚之前自己就被塞进另一个酒桶里了。在那天到来之前,我最好已经离开了。他不怀疑会有这么一天,瑟曦是不可能忘记他的,即便是詹姆当看到父亲肚子上的那支箭时也会被激怒。
  一阵轻风抚动着那池清水,在那个赤身剑客的周围泛起微波。这让他记起了泰莎抚弄他头发的样子,那是在他们婚后的那个假春,在他帮自己父亲的卫兵强暴她之前。逃亡途中,他一直在试图回忆这些卫兵的数目。也许你会认为能记得起来,但并非如此。十来个?二十来个?还是上百?他也不知道。他们全是成人,又高又壮 … 虽然对于一个十三岁的侏儒来说,所有的人都很高大。泰莎知道他们的数目,他们每人给了她一枚银鹿,她只需数数那些银币就知道了。每人一枚银币,我是一枚金币。他的父亲坚持要他也付钱。兰尼斯特总是有债必还的。
  “妓女的去处”。他又一次听到泰温公爵说道,然后是弓弦的振动声。
  总督邀请他游览了这所宅子。他在一个镶着青金石和珍珠母的箱子里找到了一些干净衣服。当费力地往身上套着的时候,意识到这些是给某个小孩做的衣服。衣服有点霉味,但质地不错,不过腿部裁的太长,袖子又太短,如果他非要把领口系上的话,脸一定会青得和乔佛里一样。它们虽然也被蛾子蛀了,但至少没有呕吐物的恶臭。
  提利昂从厨房开始他的游览,在他自己动手吃了些奶酪、面包和无花果时,那里的两个胖女人和一个侍童都警惕地注视着他。“早上好,美丽的女士”,他鞠了一躬说道。“你们碰巧知道妓女的去处吗?”没有得到回答,他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不过用“交际花”替掉了“妓女”。这次,那个年轻一点、胖一点的厨师冲他耸了耸肩。
  他不知道如果自己抓住她们的手,把她们拖进卧室的话,她们会怎么做。没人敢拒绝你,伊利里欧曾这样声称,但是提利昂可????认为他指得是这两个。年纪小点的那个妇人都可以当他妈了,那个年长的则可能是她的母亲。她们都和伊利里欧一样胖,乳房比他的头还大。我可能会被肥肉给憋死,那是个糟糕的死法,就像他的父亲大人的死法。我应该让他死前给我拉点金子。也许泰温大人在认同和亲情方面很是吝啬,但在金钱方面却总很慷慨。如果有什么东西比一个没鼻子的侏儒更可怜话,那就只能是一个没鼻子的穷鬼侏儒。
  提利昂把胖女人留给了面团和罐子,转身去搜寻昨晚伊利里欧放他出来的那个地窖。这倒不是件难事。地窖里的酒足够让他醉上一百年,甜甜的红酒产自河湾,酸酸的红酒来自多恩,潘托斯的酒是淡淡的琥珀色,密尔的蜜酒则是幽幽的碧绿,这里有三十多桶青亭岛的金色美酒,甚至有些佳酿还来自颇有传奇色彩的东方,来自暗影之地附近的弥林、夸释和阿塞。提利昂最后挑中的是一桶烈酒,标签上说是珍藏于冉斯福特·雷德维恩领主,也就是现任青亭岛领主的祖父。这酒入口柔和,但劲头十足,色泽深紫,在幽暗的地窖里近乎浓黑。提利昂倒了一杯,然后又灌了满满一壶,准备带到那几棵樱桃树下品尝。
  他出错了门,结果再也找不着从窗子看到的那个池塘,不过不要紧。宅子后方的花园同样也很怡人,而且宽敞得多。他品着美酒在花园中游荡了一阵。这院墙可以让任何真正的城堡都相形失色,不过墙头那些装饰性的铁刺少了人头的点缀,光溜溜的甚是怪异。提利昂想象着他姐姐的人头插在上面的样子:金发中露出焦油,苍蝇嗡嗡地在她嘴里飞进飞出。他决定应该让詹姆享受她旁边的那根铁刺。没错,任何人都不能插在我的哥哥和姐姐之间。
  有绳子和抓钩的话,他应该能翻过这院墙。他的双臂很有力,身体也不重。他应该能翻过去,只要他不把自己钉在那些铁刺上的话。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根绳子。
  游荡的时候他发现了三个大门:带着警卫室的正门,犬舍旁的后门,还有掩在一丛淡绿色常春藤后面的园门。园门被铁链拴上了,其他两个门都有守卫。这些守卫身材饱满,脸光滑得象婴儿的小屁股,每人都带着一顶有刺的青铜盔。提利昂一眼就认出这是些太监,传闻也告诉他这是哪一类人。相传他们没有痛感,无所畏惧,对主人至死效忠。如果我有几百人的话倒可以好好利用,他想到。真是遗憾,我没成乞丐之前竟然没想到这一点。
  他沿着一条游廊前行,穿过一个尖顶拱门,来到了一个平坦的庭院之中。一个女人正在井边洗着衣服。她看上去和他年纪相仿,暗红色的头发,宽脸上长着不少雀斑。“要来点酒吗?”他问道。那女子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他。“我没酒杯给你用,咱们得共用一个杯子。”洗衣女继续拧着衣服,然后把它们晾起来。提利昂提着酒壶在一张石椅上坐下。“告诉我,我能信赖伊利里欧总督多少?”这名字让她抬头看了看。“就这些么?”低声笑着,他架起一条发育不全的腿,喝了口酒。“不管这个奶酪贩子对我有什么打算,我都很厌恶。不过我怎么能拒绝他呢?也许你能把我藏在裙下带出去?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哦,我甚至会娶你。我已经娶过两个妻子了,三个也不打紧吧?啊,但我们住哪里呢?”他冲她笑了笑,对于一个只剩半个鼻子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他最迷人的微笑了。“我有个外甥女在阳戟城,我跟你提过吗?有弥赛菈,我就可以在多恩添不少乱子。我可以让我的外甥跟外甥女开战,那不是很滑稽吗?”洗衣女晾起一件伊利里欧的外套,那尺寸大得可以做两块风帆。“你很对,我应该对如此邪恶的念头感到羞耻。我还是去长城更好点。他们说,当你加入守夜人时,一切罪恶就都洗清了。不过我害怕他们不会让我带上你,小甜心。守夜人里是没有女人的,夜里没有长着雀斑的可爱妻子来温暖你的被窝,只有寒风、咸鱼和淡啤酒。小姐,你觉得我身着黑衣的话会显得高点吗?”他又倒了杯酒说道。“你觉得呢?去北面还是南面?我应该为以前的罪行赎罪,还是再犯些新的?”
  洗衣女最后看了他一眼,便拎起她的篮子离开了。我好像一个妻子都留不了太久,提利昂想道。他的酒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空了。或许我该跌跌撞撞地回到那个酒窖去。不过那烈酒已经让他发晕了,而且通往酒窖的石梯很陡。“妓女的去处是哪?”他冲着那些在风中啪啪作响的衣物问道。或许他早该问问那个洗衣女。不是暗指你是妓女,亲爱的,但或许你知道她们会去哪里?或许他更早该问问他的父亲。“妓女的去处”,泰温大人曾这样说。她爱我。她是佃农的女儿,她爱我而且嫁给了我,她把她的信任交给了我。
  空空的酒壶从他手中滑落,滚到了院子的另一头。提利昂苦笑着起身去拣酒壶,却瞥见一块开裂的地砖中长着几朵蘑菇。淡白色的伞上有不少斑点,伞下则是血红的经络。侏儒摘下一朵嗅了嗅。美味佳肴,他想到,或是致命毒药。他注意到这丛蘑菇一共七朵;或许七神是要向他传递什么消息。他拔起这些蘑菇,拽过一只晾着的手套细细包住,然后塞入衣袋之中。这翻折腾让他头晕目眩,所以只好爬回石椅,卷着身子闭上了眼。
  再次睁开双眼时,他已回到了卧室,全身陷在那张软软的羽毛褥子里。一个金发女孩正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说道,“你该洗澡了。伊利里欧总督等着你一小时后共进晚餐。”
  提利昂靠着双枕,两手抱头。“是我在做梦,还是你真的是讲通用语?”
  “是的,大人。我被卖到这里取悦国王。”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长着一双蔚蓝的眼睛。
  “你肯定做得不错。我需要一杯酒。”
  那女孩替他斟了一杯。“伊利里欧总督让我替你撮背,给你暖被窝。我的名字——”
  “——跟我没关系。你知道妓女会去哪里吗?”她脸红了。“妓女是为钱卖身的。”
  “或者为了珠宝,为了漂亮衣服,要不是城堡。不过她们会去哪里?”
  那女孩对这个问题很是不解。“这是个谜语吗,大人?我不擅长猜谜。您能告诉我答案吗?”
  不能,他想道。我自己也恨猜谜。“我不会告诉你什么。最好你也一样。”你唯一能让我感兴趣的地方是你两腿之间,他差点就脱口而出。话都到了嘴边,但不知怎地竟没出口。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诉自己,只是一个以为我在玩猜谜游戏的小傻瓜。说实话,他对她的私处也没有多大兴趣。我一定是病得不轻,要不就已经死了。“你刚才说洗澡吗?带我去吧。我们不能让那位伟大的奶酪商人久等。”
  洗澡的时候,那女孩替他搓了脚,擦了背,还梳了头发。接着在他的小腿上涂了些闻起来甜甜的药膏,以减轻疼痛,然后替他穿上一条带霉味的深紫色裤子和一件镶着金边的蓝色天鹅绒上衣,仍旧是小孩的衣物。“大人晚餐后需要我吗?”她替他系鞋带的时候问道。
  “不。我对女人厌倦了。”婊子。
  让他郁闷的是,那女孩完全误解了他的失望。“如果大人喜欢男孩的话,我会替你安排一个。”
  大人只喜欢他的妻子。大人只喜欢一个叫泰莎的女孩。“除非那男孩知道妓女的去处。”
  那女孩绷紧了嘴。他意识到她对自己的鄙视,不过这比不上我对自己的厌恶。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怀疑,他玩过的女人一见他的样子都会心生厌恶,但至少别人还能装出一副脉脉温情。少许坦白的厌恶或许倒挺新鲜,就像喝多了甜酒以后来一杯酸酒。
  “我想我改主意了,”他告诉她。“在床上等着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别穿衣服。我想我会醉得脱不了你的衣服。闭上嘴巴,张开双腿,我们会玩得很尽兴的。”他色迷迷的看了她一眼,希望能看到一丝害怕的神色,但得到的只有极度厌恶的表情。没人会怕一个侏儒;就连当初提利昂手持十字弓的时候,泰温大人也没有害怕。“你被干的时候会呻吟吗?”他问这个床伴。
  “如果能让大人高兴的话。”
  “或许勒死你会让大人高兴。我就是那样处置我的上一个婊子的。你认为你的主人会反对吗?当然不会。你这样的人他还有一百多个,可我只有一个。”他咧嘴笑了,这一次,他得到了想要的恐惧。
  伊利里欧正靠在一张软椅上,大口吃着木碗里盛的辣椒和珍珠洋葱。他的眉毛上挂着不少汗珠,胖脸上闪着一双猪眼。他挥动双手的时候,只见一堆珠宝在跳动:有玛瑙、翡翠、碧玺、黑玉、碧玉,有猫眼石、虎睛石、红宝石、蓝宝石、紫水晶,还有一颗黑珍珠和一颗绿珍珠。他的戒指足够我好几年的生活,提利昂心道,不过要把杀猪刀才取得下来。
  “过来坐下,我的小朋友”,伊利里欧招手让他过去。
  侏儒爬上了一把椅子。对他来说,这椅子太大了,这张铺着垫子的宝座原本是要容纳总督那肥实的屁股,粗实的椅脚也是要承受他的体重。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他生活的世界已经太大了,而在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宅子里,这一切更是大得离谱。我是猛犸巢穴里的一只老鼠,他心道,不过幸好这只猛犸象有个不错的酒窖。这想法令他觉得口渴,他叫了酒。
  “我派给你的那个女孩,你还满意吧?”伊利里欧问道。“如果我需要女人,我会提出来的。”
  “如果她没能让你满意的话 … ”
  “该做的她都做了。”
  “希望如此。她是在里斯训练出来的,在那他们创造了一种爱的艺术。国王对她非常满意。”
  “我是个弑君者,你没听说过吗?”提利昂坏笑着喝了口酒。“我可不要什么国王的剩货。”
  “如你所愿。我们开饭吧。”伊利里欧拍了拍手,侍从们立即忙活起来。
  先上的是一道由螃蟹和安康鱼熬的汤,以及一份鸡蛋和莱姆果的凉汤。接着上来的有蜜制鹌鹑、羊羔腰肉、酒浸鹅肝、奶油胡萝卜,还有一份乳猪。这些菜的样子全让提利昂倒足了胃口。出于礼貌,他强迫自己尝了一勺凉汤,谁知一口下去,他竟然控制不住食欲了。那些厨师或许是又老又胖,不过活却做得很棒。即使在宫廷宴会上,他也从没吃得如此津津有味。
  他一面把只鹌鹑啃个精光,一面向伊利里欧询问今早议会的事情。那胖子耸了耸肩说道:“东面有些麻烦。阿斯塔泊陷落了,弥林也一样。当这里还是个新兴世界时,吉斯帝国就已经奴役那些城市很久了。”乳猪是切好的;伊利里欧拿了一块,蘸了些梅子酱,用手抓着就吃开了。
  “奴隶湾离潘托斯很远”,提利昂用刀插起一块鹅肝说道。没人受的诅咒能和弑亲者相比,他心想,但我能学着去享受它。
  “是这样”,伊利里欧也同意,“不过这世界本是一张大网,牵一发而动全局,没人敢轻举妄动。再来点酒?”伊利里欧把一只辣椒塞进嘴里。“不,那再吃点。”他拍拍手。
  随着掌声,一个端着盖住的盘子的仆人走了进来。他把盘子放在提利昂面前, 伊利里欧从桌上探过身子来,掀开盖子。“蘑菇,”总督宣布, 香味弥漫出来。“添加了大蒜,经过黄油的浸泡。我告诉你,那味道绝啦。吃一个,我的朋友,就会想两个。”
  提利昂已经把一块肥厚的蘑菇送到了嘴边,但伊利里欧语气中某些东西让他突然停了下来。“您先尝尝,大人。”他把盘子推销他的东道主。
  “不,不。”总督伊利里欧把蘑菇推了回来。有那么一瞬间,这个满身肥肉的奶酪贩子好像变成了一个顽皮的孩子。“您先请,我坚持。是厨子专门为您烹制的。”
  “是她的想法?” 他记得那个厨子,她手上沾着面粉,厚重的胸部透着深蓝色的纹理。“她真善良,但是 … 不。”提利昂轻松地把那个蘑菇扔进那黄油汤中。
  “您真令人惊讶。”伊利里欧透过那分叉的黄胡子微笑着。每天早上抹在上面的油让它看起来金闪闪的。“你怕啦?我可听说你不是这样的人。”
  “在七大王国,在款待宾客的晚宴上毒死他会被视作滔天罪行。”
  “在这也同样。”伊利里欧伸手也拿他的酒杯。“就算一个宾客打算终结自己的性命时也是如此。为什么这样,东道主应该满足他的客人,不是吗?” 他咽下一大口酒。“不到半年前,奥德洛总督被毒死了。我听说没太多痛苦。肠子有些绞痛,眼底疼一下,然后就完了。一个蘑菇和割过你脖子的一把剑比起来好多了,不是吗?为什么满嘴鲜血的死去,塞满黄油和大蒜岂不更好?”
  侏儒盯着面前的盘子。黄油和大蒜的香味令他流出口水。就算知道它们是什么了,他还是有点想吃这些蘑菇。他没有足够的勇气往自己的肚皮插上冰冷的钢剑,但咬一个口蘑菇看起来不算难事。这想法更令他觉得恐惧。“你看错我了,”他听到自己说。
  “是吗?如果你想淹死在酒里,只要说出来,马上就能办到。一杯杯的灌死自己,既浪费酒也浪费时间。”
  “你看错我了,”提利昂又说了一遍,声音大了一些。在灯光下,那些蘑菇看起来黑色诱人。“我没打算要死,我向你保证。我还有 …” 他的声音变得迟疑了。我还有什么?一条活下去的性命?要去做的事情?要去抚养的孩子,去管辖的封地,去爱恋的女人?
  “你一无所有,”伊利里欧总督帮他说完,“但我们能改变它。”他从黄油中叉起一只蘑菇,用力地咀嚼着。“真是美味。”
  “这些蘑菇没有毒。”提利昂恼怒了。
  “没有。为什么我要去害你?” 伊利里欧总督嚼着另一只。“我们相互之间必须给出一点信任。来,吃吧。” 他又拍了下手。“我们还有事情要做。我的小朋友必须保持他的强壮。”
  仆人们陆续一只填满无花果的鹭鸶、用杏仁奶泡过的小牛肉饼、奶油烹制的鲱鱼、糖拌的洋葱、臭烘烘的奶酪、几盘蜗牛和杂碎,还有一只带着毛的黑天鹅。提利昂没有碰那道黑天鹅,因为那令他想起和姐姐共进的一次晚餐。不过他倒是吃了点鹭鸶、鲱鱼和几个甜甜的洋葱。每次喝完酒,都会有侍从替他满上。
  “以你的小身板来说,你的酒量很大了。”
  “弑亲是件枯燥的事,它让人口渴。”
  那胖子的眼睛闪闪发光,就像他手上的宝石。“维斯特洛有人说,兰尼斯特大人的死不过是个好的开始。”
  “他们最好别让我的姐姐听到,否则就会发现自己少截舌头,”侏儒??一条面包掰成两半说道。“而且谈到我的家族时,你最好小心,总督。不管是不是弑亲者,我仍然是头狮子。”
  这话似乎给了那位奶酪领主无穷的乐趣。他拍了拍肥实的大腿说道:“你们这些维斯特洛人都是那样。在一块丝绸上绣只猛兽,转眼间你们就都成了狮子、巨龙或者雄鹰。我可以带你去找一头真正的狮子,我的小朋友。亲王的动物园里有一大群。你愿意跟它们分享一个笼子吗?”
  提利昂不得不承认,七国的领主们确实太过看重他们的纹章了。“很好”,他让步道,“兰尼斯特不是什么狮子。但我还是我父亲的儿子,另外要杀詹姆和瑟曦也得由我来杀。”
  “真是奇怪,你竟会提到你那美貌的姐姐。”伊利里欧吃了只蜗牛说道。“太后已经承诺,只要有人能带去你的人头,不管他的出身多么卑贱,都能受封为领主。”
  提利昂所想的也不过如此。“如果你打算要她兑现承诺的话,让她也为你张开双腿吧。我最好的东西来换她最好的东西,那才是公平交易。”
  “我倒宁愿要跟我等重的黄金。”那个奶酪贩子放声大笑,提利昂真担心他会笑破肚子。“凯岩城所有的黄金,干嘛不做?”
  “我会给你金子,”侏儒说道,欣慰地看到他不会淹死在一堆还没消化的鳗鱼肉和羊杂碎之中。“但凯岩城是我的。”
  “正是如此。”总督掩着嘴打了个大大的饱嗝。“你认为史坦尼斯国王会给你吗?我听说他可是个恪守法律的国王。他完全可能把凯岩城给你,不是那样吗?你的哥哥已经披上白袍,所以按照维斯特洛的任何法律,你都是你父亲的继承人。”
  “史坦尼斯也许会给我凯岩城,”提利昂承认道,“不过弑君和弑亲会有些小问题,他会为此而砍掉我的脑袋。我现在已经够矮了。不过你怎么会认为我会投靠史坦尼斯?”
  “你还有什么其他理由要去长城吗?”
  “史坦尼斯现在在长城?”提利昂揉了揉鼻子说道,“该死的七重地狱,史坦尼斯正在长城做什么?”
  “正冻得发抖,我想的话。多恩要暖和点。也许他该乘船去那里。”
  提利昂开始怀疑某个长着雀斑的洗衣女并不象她装的那样,对通用语一窍不通。“碰巧我的外甥女弥赛菈在多恩。而且我在犹豫是不是要她做女王。”
  侍从替二人各盛了碗浸在甜奶油中的黑草莓。伊利里欧笑着说道。“这个可怜的孩子怎么得罪过你?你会希望她送命?”
  “就算是弑亲者也不用干掉自己所有亲人,”提利昂带着受伤地语气说道,“我说的是让她称王,不是让她送命。”
  那个奶酪贩子舀起一勺草莓。“瓦兰提斯有一种钱币,一面是皇冠,一面则是死神头像。这是在同一枚硬币之上的。让她称王就是让她送命。多恩或许会为弥赛菈而战,但是仅靠多恩是不够的。如果你真的象我们那个朋友声称的那样聪明,你应该了解这点。”
  提利昂重新审视着这个胖子。这两点他都说对了。让她称王就是让她送命,我也知道。“我现在只剩下些徒劳无功的办法了。至少这个办法会让我的姐姐哭得更伤心。”
  伊利里欧总督用他肥胖的手背擦了擦嘴上的奶油。“通往凯岩之路不会途经多恩,我的小朋友。它也不穿过长城。但我告诉你,这条路是有的。”
  “我是一个已被定罪的叛徒,弑君弑亲之人。”这番关于道路的话让他有些恼怒。他认为这是个游戏吗?
  “一个国王所做的一切会被另一个国王完全推翻。我的朋友,在潘托斯我们有位亲王。舞会和晚宴时他高高在上,出巡时他坐着黄金和象牙的大轿。他身前会有三位掌礼官员,分别擎着象征贸易的金天平,象征战争的铁剑和象征司法的银鞭。每年的元旦他必须为献祭给这块土地和海洋的处女开苞。”伊利里欧双手撑着桌子,俯身过来。“不过如果收成很糟或是战争失利的话,我们就会割断他的脖子,以此平息神怒。然后再从四十个家族中挑选新的亲王。”
  “记得提醒我千万别当潘托斯的亲王。”
  “你们七大王国有什么不同吗?现在的维斯特洛没有和平,没有公正,没有信念 … 很快也会没有粮食。当人们忍饥挨饿,厌倦恐惧的时候,他们会寻找一个救世主。”
  “也许他们会,但如果他们只能找到史坦尼斯的话—”
  “不是史坦尼斯。也不是弥赛菈。”那满嘴黄牙的笑口咧得更开了。“另外一人。比托曼强大,比史坦尼斯温和,比弥赛菈这女孩更有称王的资格。一个远渡重洋,来为流血的维斯特洛疗伤的救世主。”
  “很棒的措辞”,提利昂不为所动地说道,“不过措辞跟空气一样。这个混帐救世主到底是谁?”
  “一条龙。”那个奶酪贩子看到了他脸上的反应,大笑起来。“一条有着三个头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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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0: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丹妮莉丝(一)
  
  她能听见逝者踏梯而来。步声徐缓而有节奏,远远传来,回荡在殿内的紫色宫柱之间。乌木王座之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等候着他的到来。她睡眼朦胧,亮金色的长发还是一片凌乱。
  “陛下,“执掌御林铁卫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劝道。”此事您不必亲自视察。”
  “他为我而死。”丹妮将狮皮外套拽在胸前。狮皮下仅套了件薄薄的白色亚麻罩衫。被弥桑黛唤醒的时候,她还在梦着一座红门小屋。事起突然,已来不及更衣。
  “卡拉熙,”伊丽低声说道,“死者不能触碰的,那将带来厄运。”
  “除非他们命丧你手,”姬琪接道。她比伊蕊高大,身材甚是丰盈。“此事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伊丽赞同道。
  谈到马,多斯拉克人可能无所不知,可除此之外便是十足的傻瓜。再说她们不过是些小丫头。这几名侍女年纪与她相仿,虽然黑发、杏眼和古铜色的皮肤让她们看上去似已成年,可毕竟仍是孩子。她们是卓戈卡奥给她的礼物,狮皮也是——那是一张完整的白狮皮,来自多斯拉克草海。虽然狮皮太大,很不合身,还带着霉味,可却能让她感到卓戈仍在身旁。她的日和星。
  最先踏上台阶的是“灰虫”,他手举火把,铜盔上傲立着三根尖刺。紧随其后四名无垢者的肩上,便是那个死者。四人的头盔只饰有一根尖刺,毫无表情的面孔仿佛铜铸一般。他们将尸体放到她的脚边,一旁的巴利斯坦爵士揭开了染血的尸布,而“灰虫”则放低了火把,以便她能看个清楚。
  死者的脸光滑无须,可双颊却被割开,几乎拉到了两侧耳际。高个子,蓝眼睛,一张英俊的面孔。里斯或者古沃兰迪斯人,被海盗绑架后卖到血色阿斯塔泊为奴。他双目圆睁,可流泪的却是伤口,她数不清的伤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他是在一条巷子里被发现的,那里的砖墙上画着一只鹰身女妖。”
  “… 用血所画。”现在丹妮莉丝明白了。“鹰身女妖之子”在夜幕下干着屠杀的勾当,每杀一人都会留下印记。“‘灰虫’,此人为何落单?没人与他同行吗?”按她的命令,在弥林,无垢者夜间巡逻的时候,总是两人一组。
  “女王陛下,”队长答道,“您的仆人‘坚盾’昨晚并未当值。他去了某个 … 某个地方 … 饮酒,找人作伴。”
  “某个地方?你指的是什么?”
  “某个风月场所,陛下。”
  妓院。那些重获自由的人有半数是来自渊凯,那里的“贤主”们因训练床奴而闻名于世。七种呻吟之术。现在,妓院已如蘑菇般遍布弥林。他们所会的仅此而已,况且他们需要生存。食物一天贵过一天,而肉体的欢愉却越来越廉价。散落在贵族金字塔之间的贫民街区里,不少妓院提供着一切可以想象的服务。这些她都知道。可即便如此 … “太监想能在妓院里找到什么呢?”她问道。
  “身体不完整的男人仍有男人的心,陛下,”灰虫答道。“小人曾获知,您的仆人‘坚盾’有时付钱给妓院的女子,抱着他同眠。”
  龙之血脉决不流泪。“坚盾。那是他的名字?”,她发问的时候眼中没有泪光。
  “如果陛下满意的话。”
  “很好的名字。”阿斯塔珀的“贤主”们不允许他们的奴隶士兵有自己的名字。丹妮让他们重获自由以后,一部分无垢者用回了本名,而另一部分则替自己取了新名。“知道袭击‘坚盾’的有多少人吗?”
  “小人不知。应该很多。”
  “六个,或者更多”,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从伤口来看,他们是从四面蜂拥而上的。他被发现时刀鞘已空,可能他也刺伤了敌人。”
  丹妮默默的祈祷他们中有人已在痛苦中垂死挣扎。“他们为何将他的脸割成这样?”
  “女王陛下,“灰虫答道。“凶手把羊鞭塞进了您的仆人‘坚盾’的喉管。小人之前把它取了出来。”
  他们无法将他自己的阳物塞进喉管,阿斯塔珀奴隶主的阉割十分彻底。“‘女妖之子’越来越大胆了,”丹妮说道。之前,他们袭击的对象还仅限于手无寸铁的平民,只敢在夜幕的掩盖下伏击小巷中的行人,或者乘人熟睡之时入屋行刺。“这是他们第一次刺杀我的士兵。”
  “第一次,”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决非最后一次。”
  战争仍未结束,丹妮明白,可现在我的对手是一群幽灵。她曾希望这场杀戮能有所间歇,能有时间来重建和疗伤。
  她抛下狮皮外套,跪在死者身旁,替他合上双眼,全不理会姬琪的惊呼。“‘坚盾’不会被遗忘。替他清洗后为他穿上战衣,将头盔、盾牌和长矛与他同葬。”
  “遵命,”灰虫答道。
  “派人去仁者大殿,问问那些蓝衣仁者,是否有人曾因剑伤求诊。同时放出话去,我们重金悬赏‘坚盾’的短剑。还有,去屠夫和牧民那里查查,最近是否有人骟羊。”某些害怕的牧民或许会交待。“从今以后,我的部下不准在夜间独行。”
  “小人遵命。”
  丹妮莉丝将长发拂向脑后。“给我把这些懦夫找出来,把他们找出来,我要让‘鹰身女妖之子’明白,惊醒睡龙意味着什么。”
  “灰虫”躬身行礼,随后指挥属下的无垢者负着死者离开大殿。巴利斯坦爵士则留了下来。
  他须发皆白,淡蓝色的双眼周围已有皱纹。可他的腰背仍然直挺,而岁月也并未夺走他的武艺。
  “陛下,”巴利斯坦说道,“我担心您的太监士兵并不适合你交代给他们的这些任务。”
  丹妮坐了下来,重新将狮皮外套披在肩上。“无垢者是我最好的战士。”
  “他们是士兵,可不是战士,如果陛下不介意在下直言的话。他们属于战场,只知肩并肩地站在盾牌之后,将长矛刺向前方。他们的训练只有如何遵守命令,毫无畏惧、完美无缺的遵守,没有思想,没有犹豫 … 但没有教会他们如何解开秘密,如何盘查发问。”
  “骑士又会好多少呢?”巴利斯坦正为她训练骑士,指导奴隶的孩子们以维斯特洛的方式用骑枪和长剑作战。可是面对躲在暗处偷袭的懦夫,骑枪又有何用?
  “此事也非骑士所长,”老人承认道。“况且除我之外,陛下再无骑士。那些孩子还需多年方可效力。”
  “可若非无垢者,还能有谁?多斯拉克人只会更糟。”多斯拉克人只擅长骑马作战,更合用于旷野,而不是城中狭巷。弥林多彩的城墙之外的地界只能勉强算作她的领地。数以千计的奴隶仍在山中辛苦地放羊、采盐、挖矿、种植小麦和橄榄。城中的库房虽然储备着尚算充足的粮油、橄榄、干果和腌肉,但店中的货物却在不断减少。为此丹妮已命三位血盟卫率领卡拉萨前去征服这片腹地,并令“褐面”本·普拉姆率领“次子”佣兵团南下防范渊凯的侵袭。
  至于最重要的任务,她已交给达阿里奥·纳哈里斯——那个镶着金牙、留着三尖胡须、紫髯下一脸坏笑、口舌如簧的达阿里奥。东部丘陵以外,横亘着一条环状沙石山脉,那是雷哈撒之地,世称“凯塞通道”。如果达阿里奥能够成功说服雷哈撒人重开这条贸易通道,粮食便可经由丘陵或是沿河顺流运抵弥林。但被称为“羔羊之民”的雷哈撒人对弥林可是殊无好感。“等‘风暴之鸦’佣兵团从雷哈撒归来,或许我可以让他们在城中布防,”她对巴利斯坦爵士说道。“但在此之前,我能用的只有这些无垢者。”她转过话题道。“抱歉,爵士。请愿者们很快将至门下。我得戴上我的兔子耳朵,再次扮成他们的女王。替我把雷兹纳克和‘剃顶大人’召来,我着装之后要见他们。”
  “遵命,陛下,”赛尔弥躬身退下。
  八百尺高的大金字塔从雄浑的方形石基上拔地而起,直耸云霄。女王的闺房便坐落在傲立的塔顶,四周的葱葱绿意中点缀着几个芳香四溢的池塘。天刚拂晓,晴朗而清凉,丹妮信步走到露台之上。西面,阳光将仁者大殿的金色圆顶照得一片辉煌,也在贵族金字塔群身后刻下浓黑的阴影。即便此刻,“鹰身女妖之子”也一定在某座梯状金字塔内策划新的谋杀,她寻思道,我却无力制止。
  韦赛利昂觉察到了她的不安。这条白龙正以尾支头,蜷伏在一颗桃树旁。丹妮经过的时候,它睁开双眼,宛如两泓流金。同样金色的还有它的双角和从头至尾覆满背部的鳞甲。“你真懒,”丹妮挠了挠它的颚下说道。它的鳞片滚热,仿佛在烈日下曝晒许久的盔甲。龙是烈火铸成的血肉——乔拉爵士送她的结婚礼物中有一本书如是说。“你应该跟你的兄弟们一起去捕猎的。又跟卓耿打架了?”最近她的小龙们越来越野了。雷哥曾差点咬到伊丽,而韦赛利昂在雷兹纳克上次觐见时喷燃了他的礼服。我太让它们自行其事了,可我又哪来时间照顾它们?
  韦赛利昂猛一甩尾,重重打在树干上,将一个桃子震落在丹妮脚下。而后它张开双翼,半飞半跳地跃上护栏。它长大了,丹妮望着腾空的白龙心道。三条小龙都长大了,很快我就能象“征服者”伊耿一样翱翔,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直到用一个拇指便可盖住整个弥林。
  丹妮目送着韦赛利昂盘旋而去,直至它消失在斯卡哈撒丹那片泥水的上空。她转身回到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替她梳头换衣。丹妮换上的是一件吉斯卡里礼服,弥林女王应着之物。
  这是件非常笨拙的衣物,一块又长又松、毫无样式的布片。丹妮必须将其缠在腰上,再从腋下绕到一侧肩头,而其上晃个不停的流苏也得仔仔细细地分层展开。缠得太松,它会滑落;缠得太紧,又会显得凌乱,并且束手束脚。即便缠得不松不紧,也得一直用左手加以保持。穿着这种礼服走路只能用小碎步,否则会绊上沉重的裙裾。这不是便于工作的衣裳,而是贵族的礼服,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征服弥林之后,丹妮曾想禁用这种礼服,却被议会劝阻。“龙母必须身着此服,否则将会永遭恨意,”绿衣仁者伽拉撒·伽拉瑞告诫道。“若是身着维斯特洛衣物,或是弥尔长袍,陛下定将永为陌路之人,荒诞的异族客,野蛮的征服者。弥林女王必为古吉斯的传统女子。”而“次子”佣兵团长“褐面”本·普拉姆的话则更为直白:“要做兔子们的国王,最好也带上兔子耳朵。”
  今天她选的“兔子耳朵”是由白色薄亚麻布所制,缀着金色的流苏。有姬琪的帮手,她总算在失败两次之后将礼服缠绕妥当。随后伊丽捧来她的皇冠。皇冠按她家族的族徽打造为一条三头飞龙,金身银翼,三个龙头分别以象牙、玛瑙和翡翠所制。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皇冠压得僵直酸痛。头顶王冠不应坐享安乐,她的一位皇室先祖曾如是说。那是某位伊耿,可他究竟是几世伊耿?
  曾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的七国之地,若非她尚在襁褓中的侄子惨死于篡位者的走狗手下,原本应该还有伊耿六世。如果他仍然在世的话,或许我已经嫁给了他。伊耿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的年纪。丹妮的母亲刚怀上她,伊耿和他的妹妹就惨遭杀害。而此前他们的父亲便在三叉戟河丧命于篡位者之手。她哥哥韦赛里斯则死于多斯拉克,死于一顶炽热的金水王冠之下。如果他们得逞的话,我也会死。杀死“坚盾”的凶刃是冲我而来。
  她没有忘记那些被“圣主”们钉死在路旁的奴隶儿童。一百六十三个孩子,从渊凯到弥林一里一个被钉在里程柱上,一只手指着她前进的方向。攻陷弥林之后,丹妮对同样数目的“圣主”施以了钉刑。漫长的死亡引来成群的苍蝇,而广场上的恶臭也弥久不消。然而有时她仍担心这些都还不够。狡猾而顽固的弥林人从没放弃任何一个反击她的机会。不错,他们的确释放了奴隶,可却又以食不果腹的待遇将他们重新雇为奴仆。一方面,他们将老弱病残弃之街头,另一方面,“圣主”们聚集在他们高高的金字塔上,抱怨龙后让他们高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妓女。
  无论我如何厌恶他们,我也必须赢得弥林人的支持,方可统治这座城市。“我准备好了,”她对伊丽说道。
  雷兹纳克与斯卡哈日早已在大理石阶上等候觐见。“伟大的女王,”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大声说道。“您今日的光彩另我不敢仰视。”这名小个子塞纳沙尔人穿着一件饰有金色流苏的栗色丝质礼服,身上那股味道象在香水中泡过一般。他讲一口瓦雷利亚官话,但杂合着浓重的吉斯卡里口音。
  “承蒙夸奖,”丹妮用更为纯正的口音答道。
  “女王,”剃着光头的斯卡哈日·莫·坎达克低沉地说道。“我们已经知道那个太监的事。”吉斯卡里人都有一头浓密的硬发,奴隶城邦的男子多年都流行把头发做成尖角、刺状或翼形。而斯卡哈日却把头剃得精光,表示自己已经弃旧投新。效仿他的先是坎达克家人,随后是其他部属。此举是出于潮流、恐惧还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他们被称作“剃顶之民”,而斯卡哈日则是“剃顶大人”,也是背弃“鹰身女妖之子”及其族人的叛逆之首。
  “他的名字叫‘坚盾’。”
  “如果凶犯继续逍遥法外,死的人将会更多。”即便剃了光头,斯卡哈日的面目仍然狰狞:吊眉毛、小眼睛、黑眼袋、长满粉刺的大鼻头,油光可鉴的腊黄皮肤也不是吉斯卡里人常见的琥珀色。这张脸上满是粗鄙、凶残和怒气,她唯有祈祷其中也有诚实。
  “但不知其身份,如何惩罚?”丹妮问道。“告诉我,勇士斯卡哈日。”
  “陛下,您的敌人可不会少。从露台上,您就可以看到他们的金字塔。扎卡、梅内克、洛拉克、哈兹卡尔、咖兹瑞恩 … 所有那些昔日的奴隶主们。还有帕希。没错,尤其是帕希,现在只有满门女子,嗜血恶毒的怨妇。女人决计不会忘记过去,决计不会宽恕敌人。”
  决计不会,丹妮心道,当我重返维斯特洛的时候,我会让篡位者的走狗们明白这点。的确,帕希家族同她有着深仇血恨:死于“壮汉”贝沃斯手下的欧兹纳克·佐·帕希一直都是弥林的英雄;“乔索的命根子”将城门砸得粉碎时,也杀死了他时任城邦卫队统领的父亲;而被钉在广场的一百六十三人中还有他的叔叔。
  “对‘鹰身女妖之子’行踪的悬赏多大?”丹妮向雷兹纳克问道。
  “一百个荣耀币,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
  “一千个荣耀币会更好。照此去办。”
  “陛下没有问我的意见,”斯卡哈日插话道。“但我得说,血债必须血偿。我刚才提到的家族中,每户处死一人。如果您的属下再被谋杀,每户处死两人。这样决不会有第三起谋杀。”
  雷兹纳克痛苦地叫道:“不、不 … 温柔的女王,这种野蛮行径只会招来神怒。属下发誓定会找出真凶,那时您会明白,他们不过是些出生低微的贱民。”
  这个塞纳沙尔人同斯卡哈日剃着一样的光头,不过原因则据说是出于对神的信仰。他曾告诉丹妮:“如果有根头发胆敢冒出的话,我的理发师便会手持剃刀待命。” 不过有时丹妮会寻思那把剃刀是否用在他的喉头更为合适。他很能干,可丹妮对他并无好感,更谈不上信任。她还没有忘记那个以怨报德的巫女,是她谋害了丹妮的丈夫和尚未出世的孩子。
  不朽神殿的预言说她会遭逢三次背叛。巫女是第一个,乔拉爵士是第二个。那么第三个会是雷兹纳克、斯卡哈日还是达阿里奥?或许会是我并未怀疑的人?巴利斯坦、“灰虫”或者弥桑黛?
  “斯卡哈日,”她对“剃顶大人”说道。“多谢您的建议。雷兹纳克,试试一千荣耀币能买到多少消息。”随后丹妮莉丝扣着礼服经过二人身旁,顺着宽阔的大理石台阶而下。她走得很慢,一步一级,生恐绊上裙裾之后一头栽下宫廷大殿。
  宣礼的是弥桑黛。她个子不大,却有一副洪润的嗓音。“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她在丹妮缓步下楼时高声宣道。
  殿内四处都是人影。无垢者手持盾牌和长矛,背向宫柱而立,盔上尖刺如同一排利刃。弥林人聚集在东面窗下,精光的头皮参杂在各种怪异的发型当中。重获自由的人和先前的主人隔得很远。他们一日不肯站在一起,弥林就一日不得安宁。“平身,”丹妮落座后说道。殿内众人一同起身。至少在这件事上,他们还算一致。
  雷兹纳克手捧一份觐见者名单。按照礼仪,女王首先召见的是阿斯塔泊的使臣,一个昔日的奴隶。现在他称自己是“伽尔公爵”,不过似乎没人知道这个头衔的来历。
  伽尔公爵蜡黄的尖脸活似一只鼬鼠,棕色的嘴唇间露出一口烂牙。他呈上一份礼物,高声说道:“圣主克里昂谨以此双拖鞋,表达他对龙母丹妮莉丝的爱意。”
  伊丽接过拖鞋,套在丹妮脚上。这是双镀金的皮拖鞋,装饰着绿色的淡水珍珠。那个屠夫国王以为一双漂亮的拖鞋就能得到我的垂青么?“克里昂王的慷慨无人可比,”她说道。“你替我多谢他这份可爱的礼物。”的确可爱,不过那是双小孩的拖鞋。丹妮双足纤细,可这拖鞋仍是异常夹脚。
  “您喜欢这件礼物,圣主克里昂定会非常高兴,”伽尔公爵说道。“陛下命我转告龙母,他将随时为您抵御强敌。”
  如果他再替克里昂向我求婚,我就用这拖鞋招呼他的脑袋,丹妮心道。不过这次,阿斯塔泊的使臣总算没有再提求婚一事。
  可他话题一转说道:“现在时机成熟,阿斯塔泊和弥林应一同结束‘贤主’在渊凯的暴政,他们乃是一切自由之民的死敌。伟大的克里昂命我转告陛下,他与麾下新的无垢者已经整装待发。”
  新的无垢者是个恶心的闹剧。“克里昂王最好打点自己的庄园,不必劳心渊凯的家务。”这并不意味着她对渊凯有任何好感。事实上,她已越发后悔当初在击溃渊凯大军之后,没有一举拿下那座黄石城池。她前脚刚走,“贤主”们后脚就复辟了奴隶统治,现在正忙着加税征兵,还四处结盟来对抗她。然而那个自封的克里昂王同样是一丘之貉,他也在阿斯塔泊复辟了奴隶统治,唯一的区别就是先前的奴隶变成主人,而先前的主人则沦为奴隶。他还是一个侩子手,双手沾满血腥。“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她继续说道。“不过据说阿斯塔泊人还在挨饿。克里昂王率领他们出征之前,总得先让他们填饱肚子。”她挥了挥手,伽尔躬身退下。
  “陛下,”雷兹纳克问道。“您是否要召见尊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又是他?丹妮点了点头,希兹达尔便大步上前。这是位非常瘦削的高个男子,琥珀色的皮肤光洁得近乎无暇。在他躬身行礼的地方,不久前还躺着“坚盾”的尸体。我需要此人,丹妮提醒自己。希兹达尔是名富商,在弥林交游甚广,与狭海对岸的关系更不简单。他游历过沃兰提斯、理斯和夸释,在托洛斯和伊莱黎亚都有亲朋,据说在新吉斯也有些影响。而渊凯人正试图在那里煽动对丹妮的敌意。
  而且他很富有,富可敌国,富名远播 …
  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会更加富有。丹妮下令关闭城内的角斗场之后,那些场馆的价值一落千丈。希兹达尔乘机大肆收购,现在已买下了弥林一大半的场馆。
  这个贵族把两侧的头发盘成了翼形,整个头彷佛展翅待飞一般。颌下的赤褐长须上挂着不少金环,衬得他的长脸愈加细长。他身着一件紫色礼服,上面缀满珍珠和紫晶。
  “陛下应该知道我为何前来。”
  “为何?”她回应道。“除了烦我,你并无其它理由。我拒绝过你多少次了?”
  “五次,陛下。”
  “那么现在是第六次。我不会同意角斗场重开。”
  “如果陛下愿意听听我的理由 … ”
  “我听过了。听了五次。你有新的理由?”
  “旧的理由,”希兹达尔承认道。“不过是新的措辞。恭敬而动听的措辞,更容易打动女王。”
  “我想听的是你的理由,而不是你的恭敬。你的理由我听得太多,多得我都可以替你复述。要我试试么?”她把身子向前倾了倾。“自弥林建立之初,角斗场便是这座城市的一部分。就本质而言,此类格斗完全是宗教仪式,是献与吉斯诸神的血祭。这门艺术并非纯粹的杀戮,它展示的是勇气、技艺和力量,那些最令诸神愉悦的东西。胜者拥有盛宴、享乐与荣耀,而英勇战死的人也会得到敬意、被人怀念。如果重开角斗场,我可以向弥林人表明,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与习俗。这些角斗场举世闻名,可以为弥林带来贸易,让国库内装满世界各地的钱币。世人都有好斗之欲,角斗场可以让他们得以满足,从而使弥林更加安宁。对于死囚而言,角斗场则是血光审判之地,是还其清白的最后机会。”说到这里,丹妮拂了拂头发。“好了。我讲得如何?”
  “陛下说得比我好了何止千倍。您不仅有倾城之貌,还有雄辩之才。我完全被您说服了。”
  她强笑道:“很好 … 可是我没被说服。”
  “陛下,”雷兹纳克在她耳边低声说道。“请允许我提醒您,按照传统,城市有权对角斗场课以十分之一的税收,那可是指剔除开支之后的全部收入。这笔钱可以办很多好事。”
  “也许可以,”她承认道。“不过如果我们重开角斗场,我会在剔除开支之前收取这笔税收。我不过是个年轻女子,对贸易知之甚少,可我跟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等人呆过很长时间。这倒无关紧要。希兹达尔,如果你遣词调令的本事能用来调兵遣将的话,你能征服这个世界 … 不过,我的回答仍然是‘不’。这是第六次。”
  同之前一样,他深鞠了一躬,衣上的珍珠和紫晶碰到大理石地面,发出阵阵轻响。希兹达尔的确是个处事圆滑之人。“女王陛下已经道明,”他说道。
  要不是那傻里傻气的头发,他也还算英俊。雷兹纳克和绿衣仁者一直都在极力劝说丹妮,让她物色一名弥林贵族成亲,以换取统治这座城市的民心。若是如此,希兹达尔倒值得仔细看看。他总比斯卡哈日强。那个“剃顶大人”曾表示愿意休妻之后娶她,但这主意让她不寒而栗。希兹达尔至少懂得微笑,不过当丹妮想象和他同床的情景时,差点捧腹大笑。
  “陛下,”雷兹纳克看了看手上的名单说道。“高贵的格拉斯丹·佐·伽拉雷有事求见,您要召见他吗?”
  “那是我的荣幸,”丹妮答道。她一面打量着拖鞋上闪闪发光的金子和珍珠,一面尽量不去注意被夹得生痛的脚趾。事前她已知道,格拉斯丹是绿衣仁者的表亲,而后者的支持对丹妮至关重要。这位女祭司的声音代表着对合法政权的认可、顺从以及和睦。无论她的表亲想要什么,我得表示尊重。
  他想要的原来是钱。丹妮曾拒绝对任何“圣主”支付释放奴隶的补偿,但弥林人还是想法设法地讹诈钱财。这位高贵的格拉斯丹便是其中之一。他声称自己先前的一个女奴精通纺织,她的手艺不只在弥林大受欢迎,还享誉新吉斯和阿斯塔泊。该女年长之后,格拉斯丹命她将全部技艺传授给新买的六名年轻女奴。现在那位老妇已故,而这六名年轻女子在重获自由之后,便在港湾集市上经营一间织品店。格拉斯丹认为其收入的一部分应归他所有。“她们的技艺是拜我所赐,”他说道。“我把她们从拍卖场上买回来,又给她们机会学习纺织。”
  丹妮不动声色地听完他的抱怨,这才问道:“那个老人叫什么名字?”
  “那个奴隶?”格拉斯丹晃了晃身子,皱着眉头说道。“她叫 … 艾莎,大概是吧。或者是叫艾娜。她死了都有六年了,我又有那么多的奴隶,陛下。”
  “那我们就叫她艾莎,”丹妮举起一只手说道。“我们的判决如下:那些女孩不欠你任何东西。教她们纺织的是艾莎,而不是你。至于你,得给那些女孩买一架新的纺车,要最好的。这是罚你忘了那位老人的名字。你可以走了。”
  雷兹纳克本想再宣一名华服者上前,但丹妮却坚持召见了一名重获自由的奴隶。之后,她便轮流召见旧时的贵族和昔日的奴隶。
  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涉及赔偿。弥林陷落之后,曾遭受疯狂的洗劫。贵族的金字塔避过了风头,可城中的平民区却未能幸免。奴隶的暴乱,加上渊凯和阿斯塔泊饥民的涌入,平民区内随处可见肆无忌惮的劫掠和残杀。虽然丹妮靠无垢者最终恢复了秩序,但这场浩劫却已留下众多余患。没有人知道到底哪条法律仍然成立,于是他们便来求见女王。
  一名贵妇的丈夫和儿子都战死于城破当日。洗城之时她逃到兄长家避难,回来后却发现家里变成了一间妓院,而她的衣物和首饰则穿戴在妓女们的身上。现在她要索回房子和首饰,而“衣物可以归她们”。丹妮将首饰判还给她,但裁定她弃家逃亡之时便已失去房产。
  随后,一个旧日奴隶前来控告扎克家族的某位贵族。他的新婚妻子以前曾是这个贵族的床奴,此人夺走了她的贞洁,对她恣意玩弄并致其怀孕。现在,她的丈夫希望对该贵族按强奸罪施以宫刑,并要求他支付一袋黄金以抚养其私生子。丹妮判给了他黄金,但未同意宫刑。“之前你的妻子还是他的财产,可以由他处置,并不构成强奸。”她很明白,他对这一判决不满,然而如果她对每个拥有床奴的人施以宫刑的话,她治下的城市很快就会变成一座太监之城。
  接下来的是一个比丹妮还小的男孩,体形单薄,脸上有道疤痕,身着一件破旧的银边灰袍。他哽咽着讲述了破城当晚,家中两名奴隶的暴行。二人杀死了他的父兄,还奸杀了他的母亲。虽然男孩除了脸上受伤之外,躲过了这一劫,但其中一个凶手却还霸占着他父亲的房子,而另一个则加入了丹妮麾下的“龙母战士”兵团。 男孩请求能对二人施以绞刑。
  我所统治的是一座建立在残垣与死亡之上的城市。丹妮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的请求。她曾对洗城之时的所有罪行颁行大赦,也无法惩处反抗贵族的奴隶。
  听到这个裁决,男孩朝她猛冲过来,可却被长袍绊倒,一头跌在了紫色大理石上,随即被“壮汉”贝沃斯制伏。他被这个棕色皮肤的高壮太监一把拎起,左右乱晃,像是猛犬口中可怜的老鼠。“够了,贝沃斯”,丹尼叫道。“把他放了。”随后她转向男孩说道:“好好保管那件袍子,它救了你一命。如果你盛怒之下碰到我的身体,你那只手就没了。你还是个孩子,所以我们会忘掉刚才这里发生的一切。你也应该忘记。”可看到男孩离去时回头的眼神,丹妮心中明白,鹰身女妖又多了一个儿子。
  时间就这般过去,沉闷与恐惧相继袭来,正午时分,丹妮已能明显感到头上皇冠的沉重和身下王座的坚硬。可等候觐见的人还是很多,所以她并未停下来就餐,而是命姬琪从厨房取来一碟面包、干酪、橄榄和无花果。她一边聆听觐见者的陈述,一边小口吃些食物,偶尔啜饮一口掺水的红酒。无花果还算不错,橄榄的味道更好,不过那些酒却有一股辣口的金属味。当地只产淡黄的小葡萄,仅能酿出劣酒。我们不会有酒类贸易,丹妮呷了口酒突然想到。另外,“圣主”们还烧毁了最好的树林以及成片的橄榄树。
  待到下午,一位雕塑家前来建议将广场上那座鹰身女妖青铜巨像的头部换成丹妮的模样,这主意让她一阵恶寒。不过她的拒绝还是尽可能地彬彬有礼。随后,一名渔夫献上一条狗鱼,据说其个头创下了斯卡哈撒丹渔业史上的记录。她夸张地鉴赏了这条狗鱼,赏给渔夫满满一袋银币,而后命人将鱼送往她的厨房。还有一位铜匠替她打造了一件闪亮的铜环战甲,她再三感谢之后这才收下。它看上去的确漂亮,锃亮的铜环在阳光下应该非常耀眼,不过如果真的要上战场的话,她还是宁愿穿上钢甲。这点常识,即便是一个对战争之道知之甚少的年轻女子也很清楚。
  终于,丹妮再也无法忍受屠夫国王送来的夹脚拖鞋,将它们踢到一旁,然后把一只脚盘在身下,另一只脚也开始前后摇晃。这不怎么符合皇室礼仪,可她对此早已厌倦。皇冠压得她头痛,而两股也已失去知觉。“巴利斯坦爵士,”她说道。“现在我知道一位王者最需要何种素质。”
  “陛下是指勇气?”
  “不,”她打趣说。“是铁一般的臀部。我成天做的事就是坐在这里。”
  “陛下太过亲力亲为。您应该让议员们替您多分担一些重任。”
  “我的议员太多了。我需要的是座垫。”随后她转向雷兹纳克问道:“还有多少人?”
  “二十三人,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还有同样数目的索赔,”那个塞纳沙尔人翻了几页文件答道。“一头小牛,三只山羊。毫无疑问,其它都是些绵羊和羊羔。”
  “二十三只,”丹妮叹了口气。“自从我们开始赔偿那三条龙的猎物之后,它们的食量也越来越惊人了。这些索赔的人有证据吗?”
  “有些人带来了烧焦的骨头。”
  “人也可以生火。人也可以烤肉。烧焦的骨头又能证明什么。据“褐面”本说,城外的山里还有赤狼、野狗和豺狼。渊凯到斯卡哈撒丹之间丢失的每只羊羔都要我们给钱吗?”
  “不用,陛下,”雷兹纳克躬身说道。“要不我把这些无赖赶走,或者鞭打他们一顿?”
  丹妮莉丝在王座上晃了一下身子。座上乌木坚硬无比。“不要让人害怕见我。赔给他们。”她不怀疑有人乘机讹诈,不过多数应该不假。三条龙已经长大了,不可能象之前一样满足于老鼠和小猫小狗。巴利斯坦爵士曾说过,他们吃得越多就长得越大,而长得越大就会吃得越多。尤其是卓耿,它飞得很远,一天吃掉一头羊也不在话下。“按照牲口的价钱赔偿他们,”她吩咐雷兹纳克道。“但从今往后,再有人来索赔的话,必须先去仁者大殿,在吉斯诸神之前起誓。”
  “遵命。”雷兹纳克随后转向等候召见的人群,用吉斯话说道:“女王陛下已经同意赔偿你们损失的牲口。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给你们钱币或者你们想要的东西。”
  听到此话,众人仍是一片死寂。本想他们应该高兴一点,丹妮有些着恼。他们来此的目的已经达到,难道没法令这些家伙满意?
  待到众人开始散去,仍有一名矮胖男子踯躅殿内。他衣裳褴褛,满面风霜,粗乱的头发剃至耳际,仿佛一顶赤褐小帽,单手提着一个灰黯的布袋。他低头望着大理石地面,似乎已经忘记自己身在何处。这人想要什么?丹妮皱着眉头寻思道。
  “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弥桑黛用她洪润的嗓音高声说道。
  丹妮起身时礼服滑下了肩头,连忙重新整理妥当。“提布袋的那位,”她大声问道。“你有话对我们说吗?那你过来。”
  他抬起头来,双眼又红又肿,仿佛撕裂的伤口。丹妮从眼角瞥见巴利斯坦爵士无声地靠了过来,像是一道白影。那名男子拖着脚步,一步一步摇摇晃晃地走上前来,手中紧拽着那个布袋。这是个醉汉还是病人?丹妮寻思道。他姜黄的手指开裂,里面满是泥土。
  “那是什么?”她问道。“你有什么冤屈还是什么请求?你要我们做什么?”
  他紧张地舔了舔皲裂的嘴唇:“我 … 我带来了 … ”
  “骨头?”她不耐烦地说道。“烧焦的骨头?”
  他拎起布袋,将里面的东西倒在大理石地面上。
  那是些骨头,焦黑的断骨。长些的已被弄破吸走了骨髓。
  “是黑色的那个,”男子用吉斯话低声说道。“那个长翅膀的幽灵。它从天而降,然后 … 然后 … ”
  不 … 。丹妮战栗起来。不 … 不 … 不 … 不 …
  “你聋了吗?蠢货,”雷兹纳克冲他嚷道。“你没听到我说的话?明天去找我的理事,他们会赔你的羊。”
  “雷兹纳克,闭嘴,”巴利斯坦爵士低声说道。“睁眼看看,那些不是羊骨。”
  不是,丹妮明白,那是一具孩子的尸骨。
  
  第三章 琼恩(一)
  
  千仞苍茫绝壁下,一头白狼在晦暗山林里穿行。月亮滑过他头顶上交错纷乱的秃枝,在星空中一路尾随。
  “雪诺,“月亮低语。
  狼并不回应,雪在他脚下吱扎作响。风叹息着吹过林间。远方,同胞弟妹的呼声召唤着他,他们血脉相连。
  他们也在狩猎。他的黑毛兄弟在飘风骤雨中撕食一头大山羊,体侧被长角划开一道沟槽;但雨水洗去了血迹。另一个地方,他的小妹正举头向月高歌,上百只体型较小的灰色亲族也暂停捕猎加入合唱。那边的丘陵地比此间更温暖,乐趣也更多。许多夜晚,她的群落饱餐牛、羊、马匹——人类的牲口;有时甚至是人本身。
  “雪诺,”月亮又叫了一声,叽叽咕咕地。
  白狼循冰崖底下的人迹轻捷前行。血肉骨头的口感仿佛出自自己的齿颊,而上百亲族的歌唱萦绕在耳边。但他失去了一个兄弟:灰毛、带着阳光味道的那个。当初他们一胞六胎,五个闭着眼睛在死去的母亲身边啜泣;当他的小伙伴们从死去的奶头上吸取冷奶的时候,他——白毛的这一个,用颤抖的腿脚爬向树林。六个剩下四个,如今又有一个逝去无踪。
  “雪诺,”月亮坚持不懈。
  白狼逃离它,似一枝白箭飞越寒冰,奔向太阳落山的夜晚之地,一路呵气成霜。无星的夜里,这道巨崖深沉仿佛岩石,高高耸立的大片黑暗分割天地;但月出之后它又晶莹闪亮,如同冰冻的溪流。狼毛既厚重又蓬松,但当风沿着冰面吹来,什么毛皮也抵挡不住那种寒气。不过他还见识过更冷的风。那是早先通过他灰毛、带阳光味道的兄弟感受到的。
  “雪诺。”树杈上掉落一枚冰凌,白狼循声望去,露出利牙。
  “雪诺!”狼耸起背毛,周围的林木渐渐消融。“雪诺,雪诺,雪诺,”叫声伴着拍翅声,一只乌鸦从昏暗中飞来。
  它噗通一声落在琼恩·雪诺胸口上,两爪乱扒一通才立住。“雪诺!”它扑着翅膀直冲他脸上嘶叫。
  “我听见了。”室内昏暗,床板死硬。黯淡晨光透过百叶窗缝隙,又是一日苦寒天。他的狼梦里从来只有夜晚。“你就这么叫醒莫尔蒙?劳驾动动窝,别挡我脸上。”琼恩从被窝里拱出一只手赶乌鸦。这只老不要脸的杂毛大鸟一点不怕人。
  “雪诺,”它叫着扑翅飞上床柱,“雪诺,雪诺。”
  琼恩一把抓起枕头扔过去,但乌鸦又飞了。枕头打到墙上裂开,填料散得到处都是;这时忧郁的艾迪探头进来。
  “打扰,”这位侍从在纷飞的羽毛中从容开口:“大人早餐想来点什么?”
  “玉米,”乌鸦叫道,“玉米,玉米。”
  “烤乌鸦。”琼恩提议。“加半品脱麦酒。”
  “三粒玉米和烤乌鸦,”艾迪说。“很好,大人。可是今早哈布做了煮鸡蛋、黑香肠、梅干炖苹果。梅干炖苹果妙极了,当然梅干除外。我自己从来不吃梅干。唉,有一次哈布把这玩意剁碎了和栗子还有胡萝卜拌一起填在母鸡里。所以绝对不能相信厨子,你怕什么他就拿什么修理你。”
  “回头再说。”早餐可以等,史坦尼斯不能等。“昨晚战俘营有情况么?”
  “自从你给守卫派了守卫之后就没有了,大人。”
  “好。”上千野人被关押在长城下,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率部下骑士击溃曼斯雷德的乌合之众后抓来的俘虏。囚犯里有不少女人,有些卫兵把她们偷回去暖床。王党、后党,都一个德性,有些黑衣兄弟也跃跃欲试。男人毕竟是男人,何况方圆几千里地面再没别的女人了。
  “又有两个野人自首。”艾迪接着说。“当妈的拖着个小丫头。她还还抱着个男婴,裹着毛皮襁褓,但已经死了。”
  “死了,”熊老的乌鸦说。这是它最喜欢的几个词之一。“死了,死了,死了。”
  差不多每晚都有冻饿垂死的自由民游荡过来。这些人在长城下的战役中逃走,随后发现面对饥寒根本无路可逃。
  “审问过那位母亲没有?”琼恩问。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把曼斯雷德的大军打得四散奔逃,塞外之王本人也束手就擒……但是野人终究还在,哭泣者、巨人克星托蒙德,以及成千上万的人。
  “问了。”艾迪说。“她逃离战场之后一直藏在林子里,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给她喝饱粥就送进战俘营,死婴烧了。”
  琼恩对火葬死孩子已然见惯不惊,但烧活孩子是另一码事。唤醒龙需要两个国王,他回忆起来,先爹后儿子,两个死国王。这些词语是在战斗结束后,伊蒙师傅为一个后党骑士清洗伤口时听他念叨出来的。听到转述的时候,琼恩震惊了。“发烧说胡话而已,”他当时说,但伊蒙师傅不同意。“国王之血蕴含力量,琼恩,”他提醒。“比史坦尼斯更好的人干过比这更坏的事。”国王可能严厉而苛刻,没错;但一个吃奶娃娃?把活生生的孩子送进火堆简直禽兽不如。
  他摸黑撒了泡尿。熊老的乌鸦在一边抱怨个不休。狼梦更清晰了,现在琼恩即使醒着也能够回忆起梦境。白灵知道灰风没了。罗柏被他视为朋友的人出卖,死在孪河城,灰风殉难。布兰和瑞肯也已遇害,被变色龙席恩葛雷乔伊砍了头……但如果梦境没有出错,他们的冰原狼还活着。在王后之冠,一头冰原狼从黑暗中冲出来救了琼恩一命。夏天,肯定是他。他的毛是灰色的,毛毛狗是黑的。他想知道死去的兄弟们会不会有几分精魂存留在他们的狼身上。
  琼恩从床头水壶倒出一盆水洗脸,接着套上一身干净黑毛衣,系好黑皮短外套,脚蹬一双旧皮靴。莫尔蒙的乌鸦用它那双黑亮精明的眼看着,然后扑腾到窗口。“我是你的奴隶吗?”琼恩问乌鸦。菱形窗格里嵌着黄色的厚玻璃;打开窗,清晨寒气扑面。他长出一口浊气,乌鸦飞走了。这个鸟东西有点聪明过头。它跟熊老相伴多年,等到莫尔蒙死后照样吃他脸上的肉。
  琼恩·雪诺走出卧室,下台阶来到一间大屋。这里有一张疤节松木桌,十几把包革橡木座椅。国王塔史坦尼斯占着,司令塔烧成了空壳,琼恩只好把自己安排到训练场后边,属于唐纳诺伊的这几间不起眼的房间。
  国王让他签署的许可令就放在桌上,压在唐纳诺依从前用的银酒杯下面。独臂铁匠个人遗产极少:这个酒杯、六个便士一个铜板、一枚扣子坏了的乌银领针、一件绣着风息堡雄鹿的霉烂织锦对襟上衣,没了。然而他留下的真正财富是他的干活家什,还有他亲手打造的长剑短刀。他的人生在铁匠炉旁度过。琼恩拿开酒杯又读了一遍那份文件。如果在这上面用印,我将作为弃守长城的守夜人司令遗臭万年,他想,如果我拒绝的话……
  事实证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身为客人并不怎么客气,而且自有主张。他骑马沿国王大道南下几乎直达王后之冠,查看人去屋空的莫来镇,巡视王后之门和橡木盾堡的废墟。每晚他都与梅丽珊卓女士登上长城,白天常去战俘营,挑拣俘虏给红衣女审问。此人不喜欢别人推三阻四。今天早晨只怕不太好过,琼恩担心。
  训练场传来盾剑交击声。近来大批男孩和新兵开始习练兵器,他能听见依荣艾米特督促他们加快速度。科特派克不愿意放他走,可是这个年轻巡逻兵有当教官的天赋。他热衷战斗,也能用这种热情感染受训的小子们。至少希望如此。
  琼恩的斗篷和剑带都挂在门边。他穿戴上这两样,走向训练场。白灵睡觉的垫子是空的。两个卫士站在门口里边,都穿黑斗篷,戴短铁盔,手持长矛。“大人需要护卫吗?”噶斯问。
  “我想自己能找到路。”琼恩讨厌走到哪里卫兵跟到哪里,搞得他好像带鸭崽儿的母鸭子似的。
  琼恩现身时埃恩·伊梅特的小伙子们正在校场里训练,钝剑盾牌交击,乒乓作响。琼恩停步观战,马儿正将跳脚罗宾一路逼退到井边。马儿是块好材料,他认定。他很壮实,以后会更壮,而且反应不错。跳脚罗宾情况不同。他的畸足就够糟糕了,而且还临阵退缩。也许该给他安排个勤务员的位置。战斗转眼结束,跳脚罗宾躺倒在地。
  “打得不错。”琼恩对马儿说,“但你发动进攻时盾牌放得太低了。不改正的话,小心以后因为这个丧命。”
  “是,大人。下次我会举高些。”马儿拉跳脚罗宾站起来,小个男孩笨拙地鞠躬。
  一些史坦尼斯的骑士在场地另一头过招。王党后党各自占一角,他注意到这一点;但人都不多,对他们大多数人来说,这里太冷了。琼恩大步经过他们,有人在他身后大吼:“小子!喊你呐,小子!”
  自从当选守夜人司令以来,他得到的称呼五花八门,“小子”还不算最糟糕的。他置之不理。
  “雪诺,”那个声音仍然坚持,“司令官大人。”
  这次他止步转身。“爵士?”
  这个骑士高他大半头。“瓦雷利亚钢宝剑不光是挠屁股用的。”
  琼恩在城堡附近见过这人:当时他正在大吹大擂——长城一战,高得瑞 法凌爵士追击一名逃窜的巨人,他扬鞭策马赶上,挺枪直贯其背,又翻鞍下马取了那家伙可怜兮兮的小脑袋瓜。后党众人从此称他“巨人杀手高得瑞”。每当听到这个称号,琼恩就会想起流泪的耶歌蕊特。我是最后的巨人。“我只在必要的时候动用长爪,爵士。”
  “什么时候?”高得瑞爵士抽出自己的剑。“咱见识见识。放心,我保证点到为止,年轻人。”
  您老还真客气啊,琼恩心想。“改日再说吧,我怕耽误正事。”
  “你怕,我明白。”高得瑞爵士转向他的伙伴开口大笑。“他怕。”他又重复一遍,说给反应慢一拍的听。
  “走着瞧。”琼恩转身离开。
  黑城堡在暗淡晨曦中显得苍凉破败。 我的大本营,琼恩悲伤地想,半像堡垒半像废墟。司令塔只剩空壳,大礼堂化作一堆焦木,哈丁塔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倒……它倒是这样摇摇欲坠许多年了。这些建筑后边,只见长城苍然屹立,拔地参天。这时长城上已经满是人。工人正在补建之字阶梯损失的部分。Othell Yarwyck把整个司令部的修复计划推后,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没有阶梯,上城头就只能依赖绞车。如果野人再来进攻,只有绞车是远远不够的。
  国王塔上方,拜拉席恩家族的金色大麾猎猎翻卷,抽打着塔顶平台。不久前,琼恩·雪诺就在那里携弓箭藏身,与纱丁和聋子迪克弗拉德并肩射杀自由民。两个后党士兵站在台阶上瑟瑟发抖,手夹在腋下,枪倚在门上。
  “这种布手套根本不顶用,”琼恩告诉他们。“明天去找波文马尔锡,他会给你们一人发一双翻毛皮手套。”
  “我们会去,大人,谢谢你。”年纪较长的卫兵说。
  “只要我们俩的手爪子还没冻掉,”年轻的那个加一句。他呼出一团白雾。“当初我还以为多恩边疆地算是够冷了。那时候我知道个啥?”
  什么也不知道,琼恩·雪诺想,跟我从前一样。
  他沿着冷飕飕的楼梯上到半途,迎头碰上下来的山姆威尔塔利。“你从国王那里出来?”琼恩问他。
  山姆点头。“伊蒙学士派我送信。”
  “我知道了。”有些领主信用学士处理来信,听他们转述内容。但史坦尼斯一向亲自拆阅。“史坦尼斯接到信之后态度如何?”
  “看脸色,不怎么高兴。”山姆压低了声音。“这不是我该讲的事。”
  “那就不用讲。”琼恩揣度这次拒绝效忠史坦尼斯的又是他父亲麾下哪位封臣。先前卡霍城宣布投效后,他立刻就大肆宣传。“你的长弓练习怎么样了?”他问山姆。
  “我找到一本关于射术的书,写得不错,”这个胖胖的青年说,“可惜实践起来就难了。起了不少水泡。”
  “继续努力。有朝一日异鬼夜袭长城,我们还指望着你的弓箭呢。”
  “噢,千万不要。”山姆说着就发起抖来。
  琼恩在国王厅外看到更多卫兵。“身佩兵刃不得见驾,大人,”他们的头目说。“剑给我,还有短刀也是。” 琼恩明白多说无益,他交出了武器。
  室内十分温暖。梅丽珊卓女士坐在火边,洁白皮肤衬着喉头红宝石烁烁闪亮。耶歌蕊特人称火吻而生,而这位红衣女祭司本身就是一团火,她的头发是血和烈焰。史坦尼斯站在粗糙桌子后,熊老当年用餐常坐处。桌面覆盖一大张破损毛皮,上面绘着北境地图;地图两角分别用牛油烛和钢护手压着。
  国王穿着羔羊毛马裤,夹棉紧身上衣,但他看起来身子僵硬紧张,好像穿着铠甲和锁甲。他的肤色像是苍白的皮革,胡须修剪得极短,看起来像是画在脸上的;头发只在两鬓太阳穴附近略有些存余。他手中拿着一张羊皮纸,墨绿色腊封已经拆开了。
  琼恩单膝着地。国王皱眉看他,怒气冲冲地抖动那张羊皮纸。“起来。告诉我,这个莱安娜 莫尔蒙是谁?”
  “玛姬夫人的女儿,大王。小女儿。名字袭自我姑姑。”
  “为了奉承你父亲大人,毫无疑问。这个无赖黄毛丫头有多大了?”
  琼恩想了一阵。“大概十岁,差也差不多远。请问她如何冒犯了陛下?”
  史坦尼斯读信:“‘熊岛不知有别的国王,只知道北境之王;王家姓史塔克。’你说十岁,一个十岁女孩居然敢斥责她的法定国王。”他的面颊消瘦凹陷,短胡须好像一片阴影。“要明白此事不可外传,雪诺大人。卡霍城支持我,他们知道这个就行。我不想听到你兄弟里传出流言说我如何被一个小孩子吐口水。”
  “遵命,大王。” 玛姬莫尔蒙夫人随同萝卜南下,琼恩知道她大女儿也在少狼主军中效力。虽然她们两个都死了,玛姬夫人还有女儿,排行在妲希和莱安娜之间。他不明白为什么回信的是莫尔蒙家老幺。另一方面,他情不自禁地分心思考,如果去信的封印不是宝冠雄鹿而是冰原狼,署名琼恩 史塔克,临冬城主——会得到怎样的回答呢?世上没有后悔药吃,他提醒自己,你已经作出选择了。
  “放出去几十只信鸦,”国王带着怨气诉苦。“迄今收回的只有沉默与轻蔑。向国王效忠是每一个忠实臣民应尽的义务。除了卡史塔克,你父亲大人的封臣统统对我掉头不顾。偌大北境难道只有阿诺夫 卡史塔克一个人知道什么叫荣誉吗?”
  阿诺夫 卡史塔克是前瑞卡德大人的叔叔,在侄子和儿子们随罗柏南下期间担任代城主。他是第一个回信答应史坦尼斯的要求宣布效忠的人。卡史塔克家别无选择,琼恩指出。瑞卡德 卡史塔克领主背叛了冰原狼,又与狮家结了血仇;卡霍城能指望的只剩鹿家。史坦尼斯跟琼恩一样明白其中关窍。“有时候,就连懂荣誉的人也会为责任何在而感到困惑。”他对国王说。“陛下不是境内唯一一个要求忠顺的国王。”
  “告诉我,雪诺大人,”梅丽珊卓女士开口,“野人席卷长城的时候,别的什么国王都在哪里?”
  “数千里之外,对我们的呼声置若罔闻。我从来没有忘,以后也不会忘。但我父亲的封臣们要保护各自家小,一步走错,百姓也跟着遭殃。您索求甚多,大王。他们需要时间考虑,然后才会回应你。”
  “就这样的回应?”史坦尼斯把莱安娜的信攥成一团。
  “北方人也害怕泰温兰尼斯特的怒火,”琼恩说,“波顿家同样不好招惹。他家旗帜的剥皮人形象不是随便画画的。北方人追随罗柏,伴他流血,为他牺牲。他们饱尝悲恸与死亡。如今您来了,要求他们再次起来效力。如何能够责备他们犹豫不决呢?恕我直言,陛下,在不少人看来,您不过又是一个注定灭亡的夺权者。”
  “如果陛下灭亡,你们的王国也将灭亡。”梅丽珊卓女士说。“记着吧,雪诺大人,你面前站立的乃是维斯特洛唯一真正国王。”
  琼恩神色不动。“如你所说,女士。”
  史坦尼斯嗤之以鼻。“你可真是惜言如金。正好我要问你,你们手里有多少金子?”
  “黄金?”红衣女想要唤起的莫非是指这个,铸在金币上的龙?“我们征实物税,陛下。守夜人的芜菁有余,而钱币不足。”
  “芜菁不对萨拉多桑恩的胃口。我要真金白银。”
  “那得靠白港。白港虽说比不上旧镇或者君临,但也不失为繁荣的港口城市。曼德莱大人之富在我父亲大人的诸封臣中首屈一指。”
  “是 ‘肥得骑不上马大人’吧。”威曼曼德莱大人从白港发来回信,信里一味絮言他自己如何如何年老体衰,别的事一概不提。那封信史坦尼斯也让琼恩不得外传。
  “也许他老人家会对野人新娘有兴趣,”梅丽珊卓女士提议。“这个胖子结婚了吗,雪诺大人?”
  “他夫人过世已久。威曼大人两个儿子已成年,老大还给他添了孙子。再说他胖得骑不了马,体重起码有三十石,瓦尔肯定不会接受他。”
  “雪诺大人,你根本没对我说哪怕一句顺耳的话。”国王发牢骚。
  “忠言逆耳,大王。您的手下把瓦尔称作公主,但对自由民来说,她不过是他们首领故妻的妹妹而已。如果你威逼她嫁给不喜欢的人,大概成亲当晚她就会割开新郎的喉咙;就算她接受了这位丈夫,也无法让野人就此追随他,或是您。能够把他们拧成一股绳为您出力的人只有曼斯雷德一人。”
  “我何尝不知?”史坦尼斯闷闷不乐。“我曾经与他竟日长谈。此人对我们真正的敌人了解极深,而且也确有过人之能,你说得没错。但就算愿意放弃王权,这个男的终究是个背誓者。如果我饶过一个逃兵不死,就会有第二个试水;此例一开,后患无穷。王法应当像铁石,不能像布丁。不论依七国上下哪条律法,曼斯雷德都难逃一死。”
  “律法止于长城,陛下。曼斯雷德派得上大用场。”
  “没错。我要烧了他,用来昭告全北境本人对付变色龙和叛徒的手段。野人领袖我另有安排。雷德的儿子还在我手里,别忘了。老的一死,小的就是塞外之王。”
  “陛下误会了。”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歌蕊特总是这么说。但他到底学了。“这个小儿的王子身份跟瓦尔的公主身份同属一厢情愿的虚构。‘塞外之王’并非父子相传。”
  “也好,”史坦尼斯说,“我巴不得维斯特洛少个称王的。不要再说雷德了,你签好那份许可了没有?”
  终于来了。琼恩把烧伤的手握紧又张开。“没有,陛下,您要得太多了。”
  “要?我‘要’你当临冬城主与北境守护!给我这些城堡。”
  “我们已经交出了长夜堡。”琼恩·雪诺说。
  “尽是老鼠的废墟。这份悭吝鬼的礼物简直一文不值。你们的人亚威克说那里要收拾半年才能住人。”
  “其它堡垒状况一样糟。”
  “我知道。无所谓,反正有什么算什么。沿着长城有十九座堡垒,你们控制的只有三座。年底以前,我要让每一座城堡里都驻扎上守军。”
  “对此我毫无异议,大王。但另有传言说您有意把这些城堡许给手下的骑士和领主,作为陛下赐封给他们的领地。”
  “臣下仰赖国王的慷慨赏赐。艾德大人这都不教给你吗,私生子?我的臣属和骑士们离乡背井,抛下南方的肥沃土地和坚固城堡跟从我。他们的忠诚岂能不予回报?”
  “如果陛下希望失去我父亲大人全部封臣的归顺之心,把北方城堡赐给南人的确是最方便的捷径。”
  “我如何能失掉不曾得到的东西?我本来希望把临冬城交给北方人,你回想一下。交给艾德史塔克的某个儿子。而他把我的好意扔回到我脸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獒犬慢慢啃碎大骨那样反复咀嚼他的怨气。
  “临冬城理应由我妹妹珊莎继承。”
  “你是说兰尼斯特夫人?你乐意看到小恶魔的屁股蹭上你父亲的座位?”
  “不,”琼恩说。
  “很好。只要有我在,这事就不会发生,雪诺大人。”
  琼恩知道不该指出这一点。“大王,有人说你打算把土地和城堡赐予叮当衫和瑟恩的玛格拿。”
  国王的目光青石般冷硬。他咬着牙说,“谁告诉你的?”
  “有关系吗?”黑城堡里人人都这么讲。“如果您一定要问,我是听吉莉说的。”
  “吉莉是谁?”
  “奶妈,”梅丽珊卓女士插话,“陛下准许她在城堡里自由行动。”
  “没准许传闲话!她用得着的地方是乳头,不是舌头。我应该叫她多挤奶,少搬弄口舌。”
  “黑城堡用不着这样的闲人,”琼恩赞同。“我会送她去东海望,搭下一趟船南下。”
  梅丽珊卓摸摸颈上的红宝石。“吉莉同时喂养着她自己的儿子和妲娜的儿子,把咱们的小王子的奶兄弟从他身边带走未免无情吧,大人。”
  小心呐,小心。“他们不过是共享母乳而已。吉莉的儿子更大更壮,对王子又踢又抓,还推他不让吃奶。孩子的爹卡斯特就十分残忍贪狼,什么种子出什么苗。”
  史坦尼斯皱起眉毛。“我记得这个奶妈是这个卡斯特的女儿。”
  “是女儿也是老婆。卡斯特的女儿都是他老婆。吉莉的孩子就是他们俩生的。”
  “她自己亲爹搞出来的孩子?趁早让她走。这些乌七八糟的事真让我恶心,这又不是君临。”
  “我可以另找个奶妈。如果野人里没有,就派人去找山区部民。期间山羊奶可以喂养那个男孩,如果陛下认为合适的话。”
  “对一位王子来说太寒酸了……不过总比婊子的奶好,行。”史坦尼斯用手指点着地图说。“话说回来,关于城堡的事……”
  “陛下,”琼恩用平静有礼的口气说,“我给您部下住处,供他们吃饱穿暖。我们大量越冬储备物资就这样消耗掉了。”
  史坦尼斯并不满意。“对,你们是分给我们腌猪肉和稀粥,还扔给我们些保暖用的破烂黑衣。然而如果我没有提兵北上,野人就会把这些破衣服从你们的尸体上扒走。”
  琼恩不加理会。“我出饲料养你们的马,等阶梯竣工后,我还会派工人帮你重整长夜堡。我甚至同意你让野人在赠地落脚。赠地是给守夜人的永久赠礼。”
  “你给我的只是荒地,却拒不交出供我安置臣属的城堡。”
  “守夜人建造这些城堡…”
  “所以守夜人也可以放弃他们。”
  “…是用来保卫长城的,”琼恩坚决把话说完,“而不是留给野人和南方佬暖屁股的。那些城堡的石壁由我前辈弟兄的血和骨筑就,不能交给你。”
  “不能,还是不愿?”国王脖子上的青筋根根暴起。“想想,我打算赐你姓氏。”
  “我有姓,陛下。”
  “‘雪诺’。有比这更不吉利的姓吗?”史坦尼斯手抚剑柄。“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
  “长城上的守望者,黑夜中的利剑。”
  “少给我来这套陈词滥调。”史坦尼斯抽出他的长剑“光明使者”。“这才叫黑夜中的利剑。”光芒在刃上流转不定,忽红忽橙忽黄,鲜明夺目的光芒映照在国王脸上。“就算没见过世面的小子也该看得清楚。你瞎了吗?”
  “不,大王。我同意在那些城堡驻扎——”
  “司令小子同意了。何其荣幸。”
  “——守夜人部队。”琼恩一气说完。
  “你人手不够。”
  “那就给我人手,大王。我会向每个废弃的城堡派遣军官,派了解长城和塞外情况、懂得在寒冬来临时如何保命的人去。给我人员充实守备,回报我们的供奉之谊。战士、弩手、新丁,哪怕老弱病残我都要。”
  史坦尼斯狐疑地盯着他看,终于爆出一声大笑。“你真是有种,雪诺,我不瞒你说。但要想让我的人穿上黑衣,我看你是疯了。”
  “穿什么随便,只要服从我方军官调度就行,人还是你的人。”
  国王不为所动。“为我效力的领主和骑士们出身世家望族门庭,个个都是贵族苗裔。他们不可能低头服从偷猎者、泥腿子和杀人犯之流。”
  以及杂种,大王?“您的首相就是个走私犯。”
  “从前是。我为此断了他的手指。据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位守夜人司令官,雪诺大人。我猜第九百九十九位也许愿意谈谈那些城堡。你脑袋穿在长钉上的景观想必会对他大有启迪。”国王把闪亮的剑刃放在地图上,沿着长城的走向。钢刃表面像太阳映在水上,光芒粼粼闪动。“你能当这个总司令,不过是出于我的宽宏大量而已,你要牢牢记着这一点。”
  “我当总司令是因为弟兄们推举了我。”
  “真的吗?”两人隔着那张被剑光照亮的地图对峙,“艾里沙 索恩抱怨你这个司令当选得邪门,我看有几分道理。计票的是瞎子,助手是你那个胖子哥们。塞林特称你为变色龙。”
  说起识人功夫,焉有出塞林特之右者?“当面阿谀、背后伤人的才是变色龙。陛下也明白我是公平当选。我父亲常说您是一位正直的人。”正直而严苛才是艾德大人的原话,不过琼恩觉得后半句不提也罢。
  “艾德大人虽非我友,但他倒颇有些眼力。”史坦尼斯说。“换成是他就会把那些城堡给我。”
  绝无可能。“我无无法代父作答,但发下誓言的是我本人,陛下。长城是我的。”
  “眼下而已,我看你怎么保住它。”史坦尼斯指着他。“既然你那么在乎那些废墟,就留着吧。丑话说在前面,过了今年年底如果那些城堡还空着,我就要占了,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万一有一座堡垒落入敌手,你脑袋也跟着落地。现在,出去。”
  梅丽珊卓女士从炉火旁的座位起身。“大王,请允许我为雪诺大人引路回去。”
  “何必?他知道路。”史坦尼斯挥手赶他们走。“随便你。戴文,开饭。煮鸡蛋和柠檬水。”
  离开了温暖的国王厅,侍卫过道里寒风刺骨。“起风了,女士,”那位中士交还琼恩武器的时候对梅丽珊卓说,“也许穿件暖点的斗篷比较好。”
  “我有信仰抵挡风寒。”红衣女人与琼恩并肩步下楼梯。“陛下越来越欣赏你了。”
  “我当然知道。他要砍我脑袋不过两次而已。”
  梅丽珊卓笑了。“你要当心他的沉默,不必害怕他的言语。”当他们步入庭院时琼恩的斗篷随风扬起,甩到了她身上。红衣女祭司拂开黑色毛料,就势挎起他的手臂。“野人王的情况也许你说得没错。我洞察火焰,并祈求光之王给我指引。火焰向我展示了太多的事,琼恩 雪诺。我能看穿大地与岩石,我能挖出人们深埋在心底的真相。我能与久已弃世的诸王和尚未降生的婴孩交谈;我看岁月春秋倏忽来去,直到历史的终章。”
  “你的火焰难道从不出错?”
  “从不……我们祭司是肉眼凡胎,的确会偶有误解。但除此以外,绝无错谬。”
  哪怕隔着层层毛料皮革,琼恩也能感受到她的热力。两人手臂相挽的样子太古怪了,那些家伙今晚准会在兵营里八卦一通。“如果你当真能从火焰中预见未来,告诉我下次野人会在何时何地发动进攻。”
  “我们看到什么取决于拉赫洛的意志,但我会尽力在火焰中探寻这个托蒙德。”梅丽珊卓的红唇抿出一抹微笑,“我在火焰中看到了你,琼恩 雪诺。”
  “这算是威胁吗,夫人?你打算把我也烧了?”
  “你误会了,”她大笑。“恐怕我让你紧张了,雪诺大人。”
  琼恩没有否认。“长城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
  “你错了。我对你的长城梦想已久,琼恩·雪诺。使它拔地而起的力量何其伟大,封在这坚冰之下的法术又何其伟大。我们在这世界的一大枢纽之下。”梅丽珊卓温柔凝视着长城,呼出一团暖湿的雾气。“这里是你们的地方,也是我的地方,而且不久你们就会大有求于我。不要拒绝我的友谊,琼恩。我看到你被困风暴之中,四面受敌。你的敌人很多,想不想让我告诉你他们是谁?”
  “我知道他们是谁。”
  “别太自信。”梅丽珊卓喉头宝石红光闪耀。“明刀明枪的敌人不足为患,笑里藏刀的对手更加凶险。你最好让你的狼时刻守在身边。冰,我看到。黑暗中的匕首,冻结的殷红鲜血,还有出鞘出的钢铁。非常冷。”
  “长城上总是很冷。”
  “你以为如此?”
  “我知道如此,夫人。”
  “那么,你就什么都不知道,琼恩·雪诺。”她悄声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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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0: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布兰(一)
  
  我们到了吗?布兰在心中问,却又不敢出声询问。一片又一片树林被他们甩在身后,橡树、松树、万年青。布兰始终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树枝几近在他的头顶擦过。还有多远啊?三眼乌鸦怎么还没出现?
  阿多的一只眼睛被冻住了,他只能靠一只眼睛看路。他手中握着从临冬城带来的那柄锈迹斑斑的古剑,从拦在他身前的树枝中开出一条道来。积雪已经埋到了膝盖,冰霜覆盖着他的胡须。
  布兰意识到,气氛从进入鬼影森林开始就改变了。再没有人像在长城南方时那样说笑了。这里陪伴旅途的只有沉默。
  那匹麋鹿走在布兰前面,鹿角上也挂着冰霜。身着黑衣的苍白向导骑跨在麋鹿上,他的手冷硬如钢。向导的黑斗篷下披着链甲,黑色的羊毛围脖遮住了他的面容。梅拉抱着玖健坐在他身后,尽力为他取暖,在姐姐怀抱里,后者显得愈发瘦小和脆弱了。夏天一瘸一拐地跟在队伍最后,它还挂着后冠镇的箭伤。严寒似乎也越过了冰原狼的一身黄毛。
  布兰先后上了夏天与阿多的身。阿多对附身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因为他已认出在他体内的人是布兰。但布兰总觉得阿多的身体不如夏天的身体舒服。布兰能感觉到,夏天很好奇如果他将麋鹿扑倒会如何,冰原狼正为麋鹿皮毛下的热血垂涎欲滴。
  群鸦在他们身边盘旋。昼间,六只与他们作伴,其余的则在队伍前后与后方梭巡。到夜晚,所有乌鸦都会归来。乌鸦是麋鹿向导的眼与耳。麋鹿突然停下,向导随后一跃而下。“跟在我们后面”,他说。
  “是狼群吗?”布兰知道有一群狼跟在他们身后。它们还在揣测他们有多饥饿,有多困乏。每晚,布兰都能听到狼号,一声又一声,越来越近。他们已是群狼猎物。
  “不”。向导说,是人在跟踪他们:“但我会解决的。”
  梅拉想和他同行,但她必须和布兰呆在一块。“必须保护男孩。”向导“冷手”说,随后告诉他们必须向北,找到湖畔边一个渔村。他们需在那里等候他。
  布兰意识到,现在的玖健和他们一样迷茫与无助。他已经不再是城墙南面那个严肃的小祖父了。
  向导徒步离开了。梅拉问道:“人?什么人?野人吗?”冷手没有回答。
  离开向导的队伍继续前行。他们渡过了一条河。梅拉抱怨说这条河他们已经渡过四次了。布兰认为河流蜿蜒曲折,渡过四次也很正常。梅拉又接着抱怨向导:“他的秘密太多了。他到底是谁?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从来不进食,也从来不睡觉,貌似他也不需要取暖。”布兰想起在夜里,众人总是蜷在一起互相取暖,向导从来都位于人群之外。
  布兰在四周寻找乌鸦,但它们不在,这给了他说出心里话的勇气。他发现向导的围脖并未被冰霜覆盖,这说明他根本不呼吸。其他人都从他们的嘴里呼出热汽。
  接着他又回想起了在临冬城,当他被老奶妈报上床时所听到的关于城墙北面古灵精怪的故事。布兰注意到向导穿着类似守夜人的黑衣,但他会不会恰好是一个怪物,要把他们带到其他怪物中间呢?
  梅拉继续:“为什么我们要去见三眼乌鸦?为什么三眼乌鸦不能来找我们呢?它不是会飞嘛?”他们在结冰的湖畔上走着。只要有可能,麋鹿总要在树丛中穿行,它的肩膀上积了和布兰一样高的雪堆。寒风撕扯着他们的衣服,将雪沫吹进他们的眼睛。
  太阳开始落山。黑夜总来得很早。布兰察觉到,每个白天总比昨天更短些。梅拉对此忧心忡忡:“我们早该到村子了。这下我们得在夜里赶路了。”阿多越发乏力。布兰担心即使阿多这样的人现在也会精疲力竭。他考虑到夏天或许能找到村子,于是进入了冰原狼的身体。感官瞬间变得灵敏了,他听到了森林里的声音,闻到了麋鹿那诱人的香气。布兰嘱咐夏天不理麋鹿,开始奔跑。冰原狼朝前方奔去。
  他跑过树林,跑下山丘,边四处张望,边发出长号。终于,他闻到了属于人类的气味。灰烬,熄灭的火堆。“那边!”布兰喊道:“跟着夏天。”
  月亮出现了,不久后他们找到了渔村。村子被大雪覆盖,他们差点走过头。前几天,玖健已经犯过一回错误,把雪下的一具死尸误认为一所房子,他们挖开来却一无所获。
  村子里有一打被雪覆盖的棚屋,一个长厅。就和以前遇到的野人村落一样,空空如也。布兰期望能找到些野人留下的食物,但这只是一厢情愿,所有村子都空空荡荡。布兰还是乐观的认为,至少他们有了一个屋顶。他们都走进长厅,躲避在那里。
  麋鹿打破冰冻的小溪喝水。夏天没有进长厅,跑去狩猎。“不要碰麋鹿,”布兰警告它。
  长途跋涉让他们饥肠辘辘,精疲力尽。玖健越来越虚弱。梅拉说:“玖健,你必须吃点东西。”
  “晚一点,我累了。今天还不是我的死期。碎橡子?那只会让我更难受。让我一个人呆着吧。”他们从南方带来的食物十天前已经吃完了。自从三天前梅拉抓到一条鱼后,他们只能靠生鱼和橡子充饥。捕猎之后梅拉常常被冻僵。
  他们吃完碎橡子做的晚饭后,梅拉打磨起她的匕首,阿多坐在门边,嘟哝着“阿多”。“我们不敢生火,”冷手曾经警告道,“森林并不空荡,我们不知道火光会从黑暗中引来什么东西。”
  在森林里,夏天闻到杀戮的气味。布兰滑入他的体内。有血腥味,但不是麋鹿,也不是鹿。别的东西。夏天循着这味道追踪过去。他一度失去线索,后来又找到了它,最终发现了这气味的源头。
  有狼的声音,以及小便和死去肌肤的味道。他必须为食物而战。三头狼正在进食。一头母狼咀嚼着一只靴子腿,半条腿仍套在靴子当中。一头衰老的独眼公狼和一头年轻的公狼正在吃一具开膛的尸体的内脏。不到五具尸体,有些没有头。狼撕碎了他们。他们的眼睛也都没了,被啄掉了。
  那些仍旧有头的尸体有着厚厚的胡须,上面都是冰渣。他们都穿着黑色衣,布兰意识到,那是守夜人的黑衣。其中一个人缺了一只手,只剩陈旧的残肢。(注:这可能是守夜人的叛徒Ollo Lophand。)
  年轻的狼后退,和夏天拉开距离,他是尾。老狼上前挑战,他是头。他们的目光相遇。座狼。他们搏斗,厮咬,翻滚,身上双双留下新鲜的血液。另外两头狼转着圈子。这是一场漫长的战斗。老狼不会轻易认输。最终,老独眼狼屈服了。夏天从老狼身上抬起他的腿。其他狼也屈服了。这个小团体是他的了。不,我在什么地方还有另一个团体。布兰想起他的另一个族群:史塔克的狼。
  夏天开始吃这些守夜人。一丝负罪感掠过他心头。但他还是咬开他们的喉咙,因为他饿了。突然,他感觉到皮肤的温暖……明亮。布兰醒过来,梅拉已经生起一堆火。
  向导已经回来了,他找到了一头母猪。梅拉在火上烘烤它。阿多吃的很开心,肉汁流过他的手指。玖健也在吃,小口小口的啃咬着。向导站在门口,一只乌鸦蹲在他肩膀上,四处张望。他怕火,布兰想。
  “我记得我们说不能生火?”布兰问。“墙壁会遮住它,而且黎明快来了。”冷手答道。
  “你杀了谁?野人么?”布兰问。
  “敌人。”向导说。
  “他们曾经是守夜人!”布兰叫道。
  “他们是敌人。”冷手回答。
  “他们曾是你的兄弟。你的乌鸦却啄出了他们的眼睛。”布兰释出他的怀疑。“为什么你的手是黑的?”
  向导回答:“一旦心脏停止了跳动,血液就会凝固。”
  “让我们看看你的脸,”梅拉要求道。
  布兰喊:“他是个死人,梅拉。怪物不能通过长城!他让胖子山姆来找我们!他不能通过长城!”
  梅拉盘问道:“谁派你来的?谁是三眼乌鸦?”
  “一个巫师,最后的绿先知,随便你怎么称呼他。”外面的树上落满尖叫的乌鸦。
  “他是个怪物。”布兰说。
  梅拉问她的弟弟:“玖健,你梦见这个了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玖健答道,“跟着他。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了,现在不能回头。我们不能回到长城。我们要么跟着一个怪物,要么就会死。”
  
  第五章 提利昂(二)
  
  他们由日出大门离开潘托斯,可提利昂根本没瞧见什么日出。“就像你从未到过潘托斯一样,我的小朋友,”伊利里欧·摩帕提斯一边拉上紫色天鹅绒的轿帘,一边保证道,“如同没人知道你的到来,一定也不能让人看到你离开这座城市。”
  “没人知道啦,除了把我塞进酒桶的那些水手,那个为我打扫船舱的侍童,你送来给我暖床的那个女孩,还有那个会骗人的长着雀斑的洗衣妇。哦,还有你的护卫。除非你已经把他们的脑子和蛋蛋一起摘掉了,他们知道这里不光就你一个人。”轿子悬挂在八匹带着沉重挽具的高头大马中间,四个太监分在两边跟随,更多的跟在后面,保护着行李。
  “清者自清,”伊利里欧向他保证。“送你到这来的那艘船已经在去往亚夏的路上了。若大海慈悲的话,它也要两年之后才能回来。至于我的仆人,他们爱戴我。不会有人背叛我的。”
  好好留着这想法吧,我的胖朋友。终有一天我们会把这些话雕刻在你的坟墓上。“我们该坐那艘船走,”侏儒说。“去瓦兰提斯最快的路就是从海上过去啦。”
  “走海路太冒险了,”伊利里欧回答。“秋天是风暴的季节,而且海盗们仍盘踞在石阶列岛并冒险外出去掠夺那些老实人。可不能让我的小朋友落入那些人手里。”
  “洛恩也有海盗。”
  “是河盗。”奶酪贩子用手背遮着嘴打了个哈欠。“不过是些追逐面包屑的蟑螂船长。”
  “无稽之谈。”
  “是真的,那些该死的穷鬼。这么好天气下我们为什么要谈论这些呢?我们很快就能看到洛恩了,到了那里你就能摆脱伊利里欧和他的的大肚子了。在那之前,我们还是痛饮和梦想吧。我们有着美酒和佳肴可供享受。为什么偏要去讨论什么疾病和死亡呢?”
  提利昂又听到一把十字弓弓弦的颤动声。他问自己,为什么要纠结这些呢?轿子摇晃着,令人安慰的晃动让他感觉自己仿佛是呆在母亲臂弯的婴儿。我该清楚事情不像我所想那样。鹅毛填充的丝质枕头垫着他的脸颊。紫色天鹅绒壁墙在头上汇成拱顶,瑟瑟的秋风中轿内却温暖宜人。
  一队骡子跟在他们后面,驮着箱子、酒桶和装着美食的盒子,以保证奶酪领主旺盛的食欲。他们早上就着辣味香肠,喝下一些烟莓棕酒。鳗鱼冻和多恩的红酒伴着他们度过了午后时光。到了晚上,在淡啤酒和密尔烈酒的帮助下,他们消化了薄火腿、煮蛋和填满洋葱大蒜的烤云雀。轿子还是慢悠悠地前行,保证着乘坐者的舒适,但是侏儒很快就发现自己被不耐烦弄的坐立不安了。
  “我们走到那条河还有多少天?”那天晚上提利昂问伊利里欧。“照这个走法,等我看到你那龙母的龙时,它们恐怕长的比伊耿当年那三条龙还要大啦。”
  “果真如此的话,一头巨龙比小的更加可怕。”总督耸了耸肩。“我会很高兴地欢迎丹妮莉丝女王光临瓦兰提斯,为此我必须依靠你和格里夫。我会在潘托斯好好招待她,为她回归铺平道路,我会陪伴着你的,只是……嗯,一个又老又胖的人需要他的安逸,对吧?来,喝杯葡萄酒吧。”
  “告诉我,”提利昂边喝边说,“一个潘托斯的总督为什么要在乎谁在维斯特洛带上皇冠呢?这场投机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我的大人?”
  这个胖家伙舔掉嘴唇上的油脂。“我老了,厌倦了这个充斥着背信弃义的世界。在我剩下的日子里,做些好事,去帮助一个可爱的姑娘拿回她与生俱来的权利,这有那么奇怪么?”
  那你就该送我一套魔法盔甲和在瓦雷利亚的一座宫殿了。“如果丹妮莉丝只是个可爱的年轻姑娘,铁王座就会把她割成可爱的碎片了。”
  “别担心,我的小朋友。她有着伊耿留下的真龙血脉。”
  庸王伊耿,残酷的梅葛,还有醉鬼贝勒留下的血脉。“再给我讲些她的事。”
  这个胖家伙陷入深思。“丹妮莉丝来到我这时还是半大孩子,但已经比我的继室更加动人,害得我我差点动心要把她纳入房中。但她那么惊恐害怕,我知道和她做伴得不到什么乐子。为了摆脱这个疯念头,我找个了暖床的好好地泄了泄火。说实话,我不认为丹妮莉丝能在那些马王之间坚持太久。”
  “那也没能阻止你把她卖给卡奥·卓戈 …”
  “多斯拉克人不做买卖。还是这么说吧,她哥哥韦赛里斯把她送给卓戈来赢得卡奥的友谊。一个自负而且贪婪的年轻人。韦赛里斯渴望他父王的王座,但又垂涎丹妮莉丝,不情愿放弃她。公主出嫁的前夜,他曾试图溜上她的床,坚持认为如果他不能和她携手,那就夺取她的童贞。要不是我派出护卫守着她的房门,韦赛里斯可就真的遂了他多年的愿望。”
  “他听起来像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韦赛里斯是疯王伊利斯的儿子,正是如此。丹妮莉丝……丹妮莉丝却很不同。”他把一个烤云雀扔进嘴,连骨带肉嘎吱嘎吱地咀嚼着。“那个曾在我宅邸庇护下惊恐的孩子死在多斯拉克草海中,在血与火中重生了。这个龙后没有辜负她的名字,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当我派出船要带她回家时,她转身去了奴隶湾。没用多久,她征服了阿斯塔波,令渊凯屈服,并洗劫了弥林。如果她沿着古老的瓦雷利安道路西进的话,下一个就轮到曼塔雷斯了。如果她来到海边,那么……她的舰队必须在瓦兰提斯取得补给。”
  “不管是陆地还是海上,弥林和瓦兰提斯都离得挺远,”提利昂评论道。
  “如果是龙直飞过来的话,五百五十里格,要穿过沙漠,高山,草地和魔鬼出没的废墟。很多人会死掉,但是那些活着到达瓦兰提斯的都会变得更强壮……在那里他们会发现你和格里夫,带着生力军和足够载着他们跨海到维斯特洛的船只等着他们。”
  提利昂努力回忆他对瓦兰提斯的所有了解,九个自由城邦中最古老和最骄傲的。有些事不对头,就算只有半个鼻子,他也嗅的出来。“据说在瓦兰提斯每个自由人都有五个奴隶。祭司们为什么会帮助一个要结束奴隶交易的女王?”他指着伊利里欧。“就此而言,你又为了什么呢?奴隶制可能是被潘托斯的法律所禁止,但你还是在这贸易中插了一手,或许还不止。你仍然密谋支持龙后,而不是反对她,为什么?你打算从丹妮莉丝女王那捞到什么好处?”
  “我们又说回去了吗?你个顽固的小家伙。”伊利里欧拍着肚皮笑了一声,“如你所愿,乞丐王曾许愿让我当他的财政大臣,成为一个高贵的领主。一旦他戴上金皇冠,我就有机会选择我的封地……甚至凯岩城,如果我想要的话。”
  提利昂把葡萄酒拿到他残留的鼻子下面嗅嗅,“我父亲会很高兴听到这些话的。”
  “你的父亲大人没必要担心。我为什么会要块石头?我自己的宅邸对任何人来说都够大了,而且比起你们那些四处漏风的维斯特洛城堡舒服多了。财政大臣嘛……”这个胖家伙督又剥开一个鸡蛋,“我喜爱钱币。还有什么比金子碰撞的声音更动听?”
  老姐的尖叫声。“你就那么确定丹妮莉丝会兑现她哥哥的诺言?”
  “她会,或许不会。”伊利里欧一口咬掉半个鸡蛋。“我告诉过你,我的小朋友,不是每个人做事都要回报的。不管你信不信,就像我这样的有老又胖的傻瓜也是有朋友的,也有人情债要去还。”
  骗子,提利昂想。在这投机当中,一定有比钱和城堡对你更有价值的东西。“这些天你没怎么碰上把友谊看的比金子更贵重的人吧。”
  “的确,”胖家伙说,对讽刺装聋作哑。“八爪蜘蛛是怎么和你变得如此亲密的?”
  “我们还年轻时就在一起,两个潘托斯的青涩男孩。”
  “瓦利斯来自密尔。”
  “没错,他到这不久我就遇见了他,刚巧赶在那些奴隶贩子之前。白天他睡在下水道里,夜晚他就像猫一样在房顶上游走。我身无分文,是个穿着脏绸衣的刺客,靠着我的刀谋生。你大概瞧见过我水池里的那个雕像吧,皮托·马拉农在我十六岁时雕的它。一个可爱的东西,尽管现在我看到它就难过的要流泪。”
  “岁月毁掉了我们大家。我仍然在为我的鼻子哀痛。但是瓦利斯……”
  “在密尔他是小偷王子,直到一个对手告发了他。在潘托斯他口音令他引人注目,而大家知道他是个太监之后,全都鄙视和打击他。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他选择我来保护他,但我们达成了协议。瓦利斯监视那些差劲的小偷并拿走他们的赃物,而我为那些失主提供帮助,收取酬金保证拿回他们的财物。很快每个遭受损失的人都知道来找我求助,同时城里的拦路贼和扒手都在找瓦利斯……一半想割开他的喉咙,另一半想跟他销赃。我们都发达了,并且当瓦利斯训练出他的老鼠之后就更加富有了。”
  “在君临城他有小小鸟。”
  “我们这里叫老鼠。老一辈的小偷都是些傻瓜,想到的无非是把一晚偷盗的财物全都换成美酒。瓦利斯喜好孤儿和年轻女孩。他挑出那些最小的、灵活而且安静的家伙,并教会他们爬墙和滑下烟囱。他也教他们识字。我们把金银珠宝留给那些平凡的小偷们,而我们的老鼠窃取信件,账簿,图表……读过之后再放回原处。瓦利斯声称秘密比银子和蓝宝石更有价值。就这样,我变的越来越高贵,以至于一个潘托斯王子的表兄把他还是处女的女儿嫁给了我。同时,关于某个太监天赋的传闻也跨越狭海传到了某位国王的耳中。这个焦虑的国王既不信赖他的儿子,不信任他的妻子,也不信任他的首相——那个年轻时的朋友现在变得傲慢自大。我相信这个故事的其他部分你一定都了解吧,不是吗?”
  “差不多,”提利昂承认。“我发现你远不止一个奶酪贩子那么简单。”
  伊利里欧歪了歪头。“你能如此评价真是好心,我的小朋友。对我来说,我发现你还真像瓦利斯大人说的那样机灵呢。”他笑道,露出他杂乱的黄牙,又叫了一罐密尔烈酒。
  当总督怀抱着酒罐睡着时,提利昂一瘸一拐的跨过那些枕头,在那堆肥肉中拔出酒罐,给自己斟了一杯。他一口喝掉,打了个哈欠,又斟满一杯。如果我喝了足够多的烈酒,他告诉自己,或许我就能梦到龙了。
  当他仍是个深居在凯岩城孤单的小孩时,他常常整晚骑在那些龙像上,幻想他是某位流离的坦格利安小王子,或者一个在大地和山脉之上高高翱翔的瓦雷利安龙王。有一次,当他的叔叔们问他想要什么作为命名日的礼物时,他求他们给条龙。“不用多大的一条,小的就行,就像我这么小的。”他叔叔吉利安认为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事,但他的另一位叔叔提盖特说,“最后的巨龙一个世纪前就死了,小家伙。”这对那个男孩太不公平了,那晚他哭着睡着的。
  若奶酪领主可信的话,疯王的女儿孵出了三条活生生的龙。对于一位坦格利安来说一条就足够了。提利昂几乎有点为杀掉他的父亲感到遗憾了。他想看看泰温大人的脸,如果当他得知有一位坦格利安女王,在一个玩弄阴谋的太监和胖得有半个凯岩城大的奶酪贩子的支持下,带着她的三条龙前往维斯特洛时会有什么表情。
  侏儒吃得实在太撑了,他不得不松开腰带和裤带。穿在身上的小孩的衣服让他觉的自己像一只硬塞进五磅肠衣中的十磅香肠。如果我们照这么个吃法,在见龙后之前,我就和伊利里欧一个体型了。轿外夜幕已经降临,轿内也一片漆黑。提利昂听着伊利里欧的鼾声、皮带的吱嘎声、车队的铁马掌慢慢地敲击在坚硬的瓦雷利安大道上,但他心里却回荡着龙翼拍打的声音。
  当他苏醒时,黎明已至。马儿们还在缓缓前行,轿子在它们中间摇晃、吱嘎作响。提利昂把窗帘掀开一点向外观瞧,可是除了赭色的大地、光秃秃棕色的榆木,还有大道——像根笔直指向地平线的长矛一样的宽阔的石路外,就没有什么可看的了。他曾经读过关于瓦雷利安大道的书,但这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它们。自由城邦边疆最远止于龙石岛,从来没有延伸到维斯特洛大陆之上。这有点奇怪。龙石岛不过是块石头,财富是在遥远的西边,但是他们有龙。无疑他们知道它就在那儿。
  昨晚他喝得太多了,即便轿子轻微的晃动也足以让他作呕。尽管他没抱怨一句,伊利里欧也很容易明白他的苦恼了。“来,一起喝点,”那个胖家伙说。“以毒攻毒。”他用酒壶为他俩斟满了黑莓酒,这酒实在太甜了,比蜂蜜还招苍蝇。提利昂用手背赶走了苍蝇一饮而尽。甜得发腻的味道让他不得不竭尽全力才咽了下去。但第二杯就不那么难以下咽了。即便如此,他还是没什么胃口,当伊利里欧请他吃一碗奶油浸泡的黑莓时他摆手拒绝了。“我梦到了女王,”他说。“我在她面前下跪,宣誓效忠,但是她把我误认成我的哥哥,詹姆,把我喂了她的龙。”
  “让我们希望这梦不是个预言。你是个聪明的小恶魔,就像瓦利斯所说的,而丹妮莉丝需要一个聪明的人陪伴。巴利斯坦爵士是个英勇的骑士而且忠诚,但我想没有人称他狡猾过。”
  “骑士只知道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他们端着长矛冲锋。一个侏儒则会从一个不同的角度观察这个世界。可你又是如何呢?你本来就是个聪明人。”
  “你在恭维我。”伊利里欧摆摆手。“哎呀,我真不适合旅行,所以我才会送你替我去丹妮莉丝那里。你宰掉老爸可是帮了女王陛下一个大忙,我希望你还能做得更多。丹妮莉丝不是她哥哥那样的傻瓜。她会让你尽展所能的。”
  去挑起战端?提利昂想,愉快的笑着。
  他们那天只换了三次队伍,但停了两次,每次差不多要花一小时等伊利里欧爬下轿子去撒尿。侏儒心想,我们的奶酪领主有着一头大象般的身材,可他的膀胱去像枚花生那么小一点。在一次停下来的时候,他用那段时间仔细地看了看那条路。提利昂知道他会找到什么:不是坚实的地面,不是砖块,也不是鹅卵石,而是一条带状的熔岩石,高于路面半尺以便雨水和融雪流下路肩。不像在七大王国曾走过的那些泥泞小路,瓦雷利安大道宽的可以让三辆马车并排行驶,而且岁月和车辆都没能侵蚀它。瓦雷利亚遭受末日浩劫已经过去四百年了,可这些大道依旧一如往常的坚固。他试图寻找车辙和裂缝,但只发现了那群马中某匹马刚拉出来的热腾腾的马粪。
  那坨马粪让他想起了父亲大人。是不是下地狱了,父亲?一个美妙的冰封地狱,在那里你可以抬头看着我帮助疯王的女儿重新夺回铁王座?
  当他们继续他们旅程时,伊利里欧讲了一堆乏味的老掉牙的笑话,然后又提起了龙后。“恐怕我们关于丹妮莉丝女王最后的传闻已经完全过时了。我们现在必须假设她已经离开弥林了。她终于能做主了,一个衣衫褴褛领导着佣兵、多斯拉克人和无垢者的主人,而她无疑将会领着他们向西前行,去夺回她父亲留下的王座。”伊利里欧总督拧开一罐大蒜蜗牛,嗅了嗅它们然后笑道。“我们希望在瓦兰提斯,你能得到关于丹妮莉丝的新消息,”他边说边从壳里抠出一只蜗牛。“龙和年轻姑娘都很任性,或许你会要调整你的计划。格里夫知道该怎么做。你来个蜗牛吗?这大蒜是从我花园里摘的。”
  我骑着蜗牛都能比你这轿子走得快。提利昂摆手拒绝了这道菜。“你那么信赖这个叫格里夫的人。又一个你童年的伙伴?”
  “不,用你的话说,是个佣兵,维斯特洛人。丹妮莉丝的事业需要人才。”伊利里欧抬起一只手。“我知道!‘雇佣剑士视金钱高于荣誉,’你是这么想的。‘这个叫格里夫的家伙会把我卖给我老姐。’不是那样的。我像信任兄弟一般信赖格里夫。”
  又一个致命的错误。“那么我也跟着相信他吧。”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黄金团正向瓦兰提斯进军,在那等待我们的女王从东边赶来。”
  金子的下面是冰冷的刀剑。“我曾听说黄金团正与某个自由城邦有合约。”
  “是密尔,”伊利里欧得意地笑道。“合约可以取消。”
  “看来奶酪生意远比我知道的赚钱啊,”提利昂说。“你是怎么做到的?”
  总督摇摇他胖指头。“有些合约是用墨水写下的,而有些是用血。我不再多说了。”
  侏儒琢磨了这件事。黄金团据说是最好的佣兵团,一世纪前由“寒铁”,庸王伊耿的一个私生子创建的。当其他高贵出身的私生子们试图与嫡子们争夺王座时,寒铁加入了叛乱。但是戴蒙·黑火及其叛军在血红草地被摧毁。那场战役之后,追随黑龙的幸存者依旧拒绝臣服,他们渡过了狭海,其中就包括戴蒙年幼的儿子们,寒铁,和成百的失去封地的领主和骑士,很快他们就发现不得不靠出卖他们的剑来谋生。有些加入了“碎旗团”的行列,有些加入了“次子团”和“处女之夫”。寒铁看见黑火家族的力量要四散分裂,因此创建了黄金团来使流亡者团结起来。
  从那至今,黄金团的人一直在争议之地繁衍生息,为密尔,里斯或泰洛西在一些无关痛痒的小冲突中战斗,梦想着当年其父辈失掉的领地。他们是流亡者和流亡者的子孙,无依无靠和不可饶恕……但始终是令人畏惧的斗士。
  “我得称赞你的说服力,”提利昂告诉伊利里欧,“你是如何服黄金团投入到我们可爱的女王的事业中来的呢,他们历史上可没少花力气来反抗坦格利安们的。”
  伊利里欧没把这个问题当回事。“不管黑还是红,龙就是龙。当“凶暴的”马里斯死在石阶列岛上时,黑火家族就已经绝嗣了。”奶酪贩子透过他分叉的胡子微笑着。“而丹妮莉丝将带给那些流亡者们寒铁和黑火所无法给予的东西——她会带他们回家。”
  伴着火与剑。那也是提利昂所希望返乡的方式。“万把利剑作为我送个你晋见女王的礼物,她肯定会非常高兴。”
  总督稍稍点了下头。“我还是不要妄加揣测什么会令女王感到高兴。”
  你还真有先见之明。对与国王的感激,提利昂了解的够多了,女王难道会有什么不同?
  不久总督就打起盹了,留下提利昂独自沉思。他猜想当巴利斯坦·赛尔弥黄金团并肩作战时会有什么想法。在九铜板王之战中,赛尔弥在他们队伍中杀出一条血路干掉了末代黑火。叛乱撮合了同床异梦者的古怪组合。但没谁能比这个胖家伙和我的组合更古怪了。
  当他们停下来更换马匹和派人去取一篮新食物时,奶酪贩子醒了。“我们走了多远了?”在他们往肚子里填和蘸着用胡萝卜、葡萄干和一点酸橙和桔子做的酱汁的冷阉鸡时,侏儒问道。
  这里是安达洛斯,我的朋友。你们的安达尔人就是来自这里。他们从原来居住在这里的多毛人手中夺取了这片土地,那些伊班港多毛人的表亲。哈格尔的古王国的心脏地带就坐落在我们北方,但我们正在其南面穿行。在潘托斯,这里被称作平坦之地。再远些的东边屹立着丝绒山脉,那就是我们的边界了。
  安达洛斯。传说中七神曾以凡人的形态走过安达洛斯的山脉。“天父把手伸进天穹,摘下了七颗星,”提利昂从记忆中引述,“然后一颗颗放置在‘高山的’哈格尔的额头上,铸成了一顶闪耀的王冠。”
  伊利里欧总督好奇地瞥了一眼提利昂。“我没想到我的小朋友这么虔诚。”
  侏儒耸耸肩。“我童年时代的纪念品,我知道自己成不了骑士,所以就决定成为总主教。那个水晶冠能让人高上一尺。我研读经书并祈祷到两膝都结了茧子,但我的努力去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我到了某个年纪时就坠入了爱河。”
  “一位少女?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伊利里欧把他的右手挤进左袖里拉出一个银匣。里面有一幅栩栩如生的女人画像,一个有蓝色大眼睛和淡金色头发的女人。“塞拉,我在一个里斯人开的妓院里发现了她并把她带回家为我暖床,但最终我娶了她。我的第一个妻子是潘托斯王子的表亲。自那以后,王室的大门对我紧闭了,但我不在乎。为了塞拉付出这个代价不算什么。”
  “她是怎么去世的?”提利昂知道她已经死了,不会有男人如此深情地谈论一个抛弃自己的女人。
  “一艘布拉佛斯商船从玉海的返回的途中在潘托斯停靠。它运载的宝藏有丁香和藏红花,黑玉与翡翠,猩红色的锦绣和绿色的丝绸……还有灰色的死亡。在她的桨手们上岸时,我们杀掉了他们,在锚地烧掉了船,但老鼠们还是爬下船桨,迈着冰冷沉重的脚步爬上了码头。那场瘟疫带走了两千多人的性命才告平息。”伊利里欧总督合上了匣子。“我把她的手保留在我的卧房。她的手是那么的柔软……”
  提利昂想到了泰莎。他望向那神灵曾经行走过的大地。“什么样的神才会造出老鼠、瘟疫和侏儒呢?”另一段《七星圣经》的章节被他回忆起来。“少女把一个嫩柳般娇柔,碧潭般湛蓝眼睛的女孩带到他面前,哈格尔宣称他要这个女孩成为他的新娘。圣母赐予她多产,老妪预言她会有四十四个强壮的儿子。战士将力量赋给他们的臂膀,同时铁匠为他们每人锻造了一套钢甲。”
  “你们的铁匠一定是洛恩人,”伊利里欧打趣道。“安达尔人从居住在河岸的洛恩人那里学到的锻造本领,这是众所周知的。”
  “我们的修士们可不认同,”提利昂指着那块平原问。“谁居住在你们的这块平坦之地上?”
  “该侍弄土地的农夫和苦工。那里有果园、农场、矿场……有些在我名下,但我很少光顾它们。当近在身边的潘托斯有着无尽的乐趣陪伴我时,我为什么要在这里虚度时光?”
  “无尽的乐趣。”还有超厚的院墙。提利昂摇晃着他杯中的葡萄酒。“离开潘托斯之后我们就没见到过城镇。”
  “那边有些废墟。”伊利里欧挥动着一支鸡腿指向轿帘。“什么时候某个卡奥想要看看海了,多斯拉克人就会从那个方向过来。你在维斯特洛也该知道多斯拉克人不怎么喜欢城镇。”
  “攻打一个卡拉萨并消灭它,之后你就会发现多斯拉克人不再那么爱穿越洛恩了。”
  “用食物和礼品收买敌人更要便宜。”
  但愿我当时能想到带着一块美味的奶酪去黑水河上的战场,或许就能留住我完整的鼻子呢。泰温大人总是藐视自由城邦,他常说他们用钱代替剑来作战。钱有它的用途,但战争还是要靠铁来赢得。“给一个家伙金子,然后他会回来索求更多,我父亲常这么说。”
  “是那个被你干掉的父亲吗?”伊利里欧把鸡骨头扔出轿外。“佣兵不敢面对多斯拉克人的吼叫,这在科霍已经被证实了。”
  “你勇敢的格里夫也不行?”提利昂嘲笑道。“格里夫不同。他有个十分钟爱的儿子,叫做小格里夫的男孩,那可从没有纨绔子弟。”
  美酒、佳肴、烈日、轿子的晃动、苍蝇嗡嗡声,这些加起来使得提利昂昏昏欲睡。所以他睡着了,醒来,喝酒。伊利里欧和他一杯接一杯的拼酒,当天空变成了暗紫色的时候,这个胖家伙打起了呼噜。
  那晚提利昂·兰尼斯特梦见了一场将维斯特洛的山脉变得血红的战役。他也身在其中,用一把和他自己一般大的斧头与死亡奋战,他的身边是秃顶的巴利斯坦和寒铁,巨龙在他们头顶盘旋。梦中他长了两个都没鼻子的脑袋,他的父亲率领着敌军,于是他又一次干掉了他。接着他杀了他的哥哥,詹姆,劈着他的脸直到那变成了一滩红色的烂泥,每一下敲打都令他大笑一声。直到战斗结束时他才发现他的另一个头一直在哭泣。
  当他醒来时他发育不良的双腿像铁一样僵硬得。伊利里欧正在吃着橄榄。“我们到哪儿了?提利昂问他。
  “我们还没有离开平坦之地呢,我急性子的朋友。马上我们就进入丝绒山脉了。从那开始我们将顺着小洛恩河逆流而上,一直爬到格霍安·卓赫。
  格霍安·卓赫曾是个洛恩的城市,直到瓦雷利亚的龙们把它烧成一片冒烟的废墟。我正在历史中穿行,提利昂回想,思绪回到了龙统治大地的日子。
  提利昂睡着,醒来又再睡过去,白天还是黑夜看起来已经没什么关系了。丝绒山脉令人失望。“兰尼斯特港一半妓女的胸脯都要比这些山大,”他告诉伊利里欧。“你该称他们为丝绒奶头。”他们看见了一个立起石头摆成的圆圈,伊利里欧声称那是巨人搭建的,接着是一个深湖。“这里曾住着一窝强盗,洗劫所有经过这里的人,”伊利里欧说。“据说他们仍然潜在水下,那些在这里捕鱼的人都被拉下水吞吃掉了。”隔天晚上他们来到一个巨大的蹲在路边的瓦雷利亚的龙身人面兽跟前。它有一个龙的躯干和一张女人的面孔。
  “龙后,”提利昂说。“令人鼓舞的预兆。”
  “她的国王丢了。”伊利里欧指着旁边那个曾站着另一座龙身人面兽的光滑石台,那里已经覆满了苔藓和开着花的藤蔓。“多斯拉克人建造了木头车轮垫在他的下面,把他拖回了维斯·多斯拉克。”
  那也是个预兆,提利昂想,但不像刚才那个令人鼓舞。那晚,他比以往喝得还要烂醉,突然唱起歌来。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巷,离开那高高的山岗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浮云,比不上姑娘的亲吻”
  这些就是除了叠句以外他知道的全部歌词。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当那金手连成的项链勒紧雪伊的咽喉时,她拼命地拍打他。他记不得它们是否温暖。当她的力气耗尽时,她的拍打变得像飞蛾在他脸上的扑打。他每扭一下那项链,金手就嵌入得更深。项链和城堡都是浮云,比不上姑娘的亲吻。在她死后,他有没有最后吻她一次呢?他记不起来了……但他依然记得他们第一次的亲吻,是在绿叉河边他的帐篷里。她的嘴尝起来多么甜美。
  他又想起他与泰莎的第一次,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比我强不了多少。我们不断撞着鼻子,但当我们舌头触碰时,她浑身颤抖。提利昂闭上眼用心回想她的面容,但他却看到了他父亲,腰间裹着睡袍蹲坐在马桶上。“妓女们的去处,”泰温大人说,然后是十字弓的咔哒声。
  侏儒翻了一下身,把半个鼻子深深压在丝绸枕头里。睡意在他身下像井口一样张开,他许下个愿望然后让自己投入其中,让黑暗吞噬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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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商人的随从(昆汀一)
  
  冒险号上臭气熏天。
  她宣称六十只船桨,单桅帆,和细长的船身能够保证它的高速。小,但应该够用了,这是昆廷刚看到她时的想法,但那是在他登上她的甲板感受到她难闻的气味之前的想法。猪,这是他最开始想到的,但嗅了第二下之后他改变了判断。猪的气味也要比这清新。这种臭味像是尿,烂肉和粪便发出的,像来自尸体的腐臭,流脓的恶疮和溃烂的伤口,气味如此强烈,完全盖过盖了海港中咸湿的空气和鱼腥的味道。
  “我要吐了,”他对格里斯·酌水说。他们正等待着船主的出现,在高温的烘烤下,脚底的甲板蒸腾着臭气。
  “如果船长闻起来和他的船差不多的话,他可能会误以为你喷出来的是香水,”格里斯回答。
  昆廷正打算建议他们换条别的船试试时,船主终于露面了,身边跟着两个面目狰狞的船员。格里斯面带微笑地问候他。尽管他的瓦兰提斯语没有昆廷好,但在他们计划中必须由他当发言人。原本在板条镇时昆廷扮演成酒商,但那可笑的表演惹恼了他,所以当多恩人在里斯换船时,他们也交换了角色。搭乘野云雀号时,克莱图斯·伊伦伍德成了商人,昆廷是仆人;克莱图斯在瓦兰提斯遇害后,格里斯继续扮演主人的角色。
  高大而白皙,蓝绿色的眼睛,浅棕色的头发被阳光照得闪亮,精干而英俊的身体,格里斯·酌水大摇大摆地走向他,带着近乎傲慢的自信。他从来不会显得拘束,即使他不会讲这种语言时,他也有办法让自己被人理解。昆廷比起来就要差了一截——短腿而粗壮,新翻泥土似的棕色的头发。他额头太高了,他的下巴太方,他的鼻子太宽。一张善良诚实的脸,一位女孩曾经这样说它,但你应该多微笑。
  昆廷·马泰尔从不轻易笑,比他的父亲大人更甚。
  “你的冒险号有多快?”格里斯用一种磕磕绊绊差不多近似的高等瓦雷利亚语问道。
  冒险号的主人认出了口音,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回答。“没有更快的了,尊贵的大人。冒险号快得能追上风。告诉我你想去哪,我马上就把你到那儿。”
  “我和两个随从想搭船去弥林。”
  这话令船长变得犹豫。“我对去弥林不算陌生。我能再次找到那座城市,呃…但为什么? 在弥林不再有奴隶了,那里挣不到钱。银发女王终结了那个。她甚至已经关闭了角斗场,如此一来,当一个可怜的水手在等待填满他的货仓时,甚至没法给自己找些乐子。告诉我,我的维斯特洛朋友,弥林有什么东西吸引你去那里?”
  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昆廷想。我未来的新娘,如果神灵们慈悲的话。有时夜里他躺在床上睁着双眼想象她的容貌和身材,并好奇为什么这样一个女人偏偏要嫁给他,在世上所有的王子之中挑中了他。我是多恩人,他告诉自己。她会想要多恩的。
  格里斯用他们事先编造好的故事做了回答。“贩酒是我们的家族事业。我父亲在多恩拥有广阔的葡萄园,想让我去开拓新的市场。希望弥林的好市民能喜欢我出售的美酒。”
  “酒?多恩的酒?”船长没被说服。“奴隶城市正在打仗。难道你不知道?”
  “开战的是渊凯和阿斯塔波,我们听说了。弥林没有参与。”
  “还没有。但快了。就是现在,一位来自渊凯[*1]的使者还在瓦兰提斯招募剑手。“长矛团”已经乘船去了渊凯,而且“狂风团”和“野猫盟”一旦补满兵员也会马上随他们而去。黄金团也在向东进军。这都是众所周知的。”
  “随你怎么说,我经营酒,不是战争。吉斯卡利酒是大家公认的劣酒。弥林人会为我的多恩佳酿付个好价钱的。”
  “死人才不关心他们喝什么酒。”冒险号的船长捻着胡须。“我不是和你打交道的第一位船长,我想。也不是第十个。”
  “不是,”格里斯承认。
  “那么有多少?一百?”
  差不多了,昆廷想。瓦兰提斯人喜欢夸口说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可以全部沉没在他们的深水港里。昆廷从未见过布拉佛斯,但他相信这个说法。富饶,成熟得已经糜烂,瓦兰提斯像一个温暖湿润的吻覆在洛恩河口上,沿着河两岸的丘陵和湿地伸展着。到处都是船,顺流而下或启程出海,簇拥在泊位和码头边,装载或卸下货物:战船,捕鲸船和贸易用的驳船,宽身帆船和小艇,平底船,巨型平底船,长船,天鹅船,来自里斯,泰洛西和潘托斯的各种各样的船,魁尔斯香料商的船大如宫殿,来自托洛斯,渊凯和蛇蜥群岛。如此多的船,以至于昆廷从野云雀号的甲板上第一眼看到港口时,就告诉他的朋友们他们最多只在这逗留三天。
  然而二十多天已经过去了,他们还留在这,一直没有船。梅兰提尼号,三形之女号,美人鱼之吻号都拒绝了他们。鲁莽航海者号上的一个大副冲他着们的脸哈哈大笑。海豚号的船主斥责他们是在浪费他的时间,七子号的老板指控他们是海盗。这都是第一天发生的事情。
  只有小鹿号的船长给了他们拒绝的理由。“我的确是要向东航行,”他告诉他们,喝过掺了水的葡萄酒之后。“从南面绕过瓦雷利亚,然后一直向东。我们将在新吉斯补充淡水和给养,然后掉转船头驶向魁尔斯和玉门。每次航行都有危险,越远就越危险。为什么我要转向奴隶湾去冒更大的风险?小鹿号是我的谋生的家伙。我不会让她冒险去载着三个疯狂的多恩人进入到一个战场当中。”
  昆廷开始考虑当初在板条镇买条自己的船是否更好些。但那将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蜘蛛的告密者无处不在,甚至在阳戟城的大厅里。“如果你的目的被发现,多恩将会流血。”他父亲曾警告过他,当他们看着孩子们在流水花园的水池和喷泉里嬉戏时。“我们是在谋反,不要犯错误。只相信你的同伴,并尽量避免引起注意。”
  格里斯·酌水给了冒险号船长他最令人安心的笑容。“说实话,我没有数那些拒绝我们的懦夫,但在旅店里我听说你是那种勇敢的人。那种为了足够多的黄金敢冒任何风险的男人。”
  一个走私贩子,昆廷想。这就是在旅店里别的商人对冒险号船长的称呼。“他是个走私加奴隶贩子,一半海盗一半皮条客,但他恐怕是你们最好的希望啦,”店主已经告诉他们了。
  船长捻着拇指和食指问道。“为这样一趟航行你认为多少金子算是足够呢?”
  “你平常去奴隶湾的三倍。”
  “你们每个人?”船长露出他嘴里的牙齿,可能是打算作出一个微笑。不过那令他的窄脸看起来更凶狠了。“或许。我真的比大多数男人胆子更大。你想什么时候走?”
  “明天就很好。”
  “成交。天亮前一小时和你的朋友还有葡萄酒一起回来。最好在瓦兰提斯还在沉睡时上路,那样就没人会来问我们去哪这样麻烦的的问题啦。”
  “说定了,天亮前一小时。”
  船长笑得更开心了。“我很高兴能帮上你们。我们会有一个愉快的旅程,对吗?”
  “我对此确信不疑,”格里斯说。船长为他们叫来了麦酒,然后两个人为他们的冒险干杯。
  “一个甜蜜的家伙,”格里斯和昆廷走下码头之后说,他们雇的篷车在那等候着。天气闷热,阳光强烈,刺得他们都眯起了双眼。
  “这是一个甜蜜的城市,”昆廷同意。甜的足以令你的牙齿烂掉。这附近长满了甜菜,几乎每道菜里都要添加它。瓦兰提斯人用它们做了一道冷汤,黏稠浓厚的像紫蜂蜜一样。他们这的酒也是甜的。“恐怕我们的快乐旅程会很短暂。那个甜美的家伙没打算带我们去弥林。他答应下来的太快了。毫无疑问他会拿到三倍于平常的费用,只要我们一上船离开了陆地,他就会割开我们的喉咙,拿走我们剩下的黄金。”
  “或着把我们用铁链拴某只桨上,在那些我们闻起来臭烘烘的家伙旁。我想我们需要找个好点的走私者啦。”
  他们的车夫在他的篷车旁等着他们。在维斯特洛,它可能被叫做牛车,尽管他它比昆廷在多恩曾见到过的任何车都装饰的更加华丽,而且也不是牛拉的。篷车是由一只矮象拉着,她毛皮的颜色像是肮脏的积雪。在老瓦兰提斯的大街上到处都是这种车。
  昆廷宁愿走路,但他们住的旅店离着有几里远。另外,店主警告过他,在当地的瓦兰提斯人和外国船长们的眼中,徒步旅行是有损名誉的。上等人乘轿出行,或坐在篷车的后座上 … 而且碰巧店主就有这么一位表亲有着几辆篷车,并且很乐于在这种事情上为他们提供服务。
  他们的车夫是那位表亲的一个奴隶,脸上纹着车轮的小个子男人,光着身子只围着一块腰布和穿着一双凉鞋。他的皮肤是柚木的颜色,他的眼睛像燧石的碎片。当他帮助他们坐上篷车的两个巨大木轮中间的软椅之后,他爬上了矮象的后背。“旅店,”昆廷告诉他,“但沿着码头走。”除了码头和海滨外,瓦兰提斯的大街小巷闷热的足够让一个人淹死在自己的汗水里,至少在河的这一边是如此。
  车夫用当地语言冲他的象喊了句什么。这头野兽开始移动,鼻子从一边摇到另一边。车子在她身后颠簸前行,车夫一视同仁地冲着水手和奴隶叫喊,让他们让开道路。这两者很容易区分。奴隶都有纹身:一个蓝色羽毛面具,一道下巴划到额头的闪电,脸颊上的一枚硬币,一头豹子的斑点,一个骷髅头,一只酒壶。凯德里学士说过在瓦兰提斯每一个自由人都有五个奴隶,他他没能活得足够久来证实他的估计。在那个海盗们蜂拥而上地冲向野云雀号甲板的早晨,他死掉了。
  在那天昆廷还失去了两位朋友——长着雀斑和参差不齐牙齿的威廉·威尔斯,手握长矛无所畏惧,和带着慵懒眼神英俊的克莱图斯·伊伦伍德,总是那么好色,总能带来欢笑。克莱图斯曾是昆廷前半生中最亲密的朋友,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替我给你的新娘一个吻,”克莱图斯小声对他说,就在他临死之前。
  当野云雀号在争议之地的海岸边停靠时,海盗们乘着黎明前的黑暗登上了船。船员们在付出十二条生命的代价之后击退了他们。随后水手们开始从死去的海盗身上剥下靴子,腰带和武器,瓜分了他们钱财,从耳朵上挣下宝石,从手指上撸下戒指。其中有个家伙太胖了,为了取下他的戒指,船上的厨师不得不用一把剁肉刀切下了他的手指。用了三名船员才把这具尸体滚进海里。其他的海盗在他之后被抛下了海,没有任何祈祷或者仪式。
  他们自己的死者受到了更认真的对待。水手们用帆布包起他们的躯体,绑上压仓石以使他们可以沉得更快些。野云雀号的船长带领他的船员们为死去的伙伴们的灵魂祈祷。然后他转向他的多恩乘客们,在板条镇登上他的船的六位乘客中的三位幸存者。就连“大人物”也露面了,虽然脸色苍白,晕船,脚步摇晃,还是挣扎着从船舱深处爬上来表达他最后的敬意。“在把他们交给大海之前,你们当中一位该为你们的死者说上几句。”船长说。格里斯有责任去说,但他不敢说出真相,他们是谁和他们为何而来,因此说的全篇都是谎言。
  他们不应当就这样结束。“这将是一个可以讲给我们的孙子们的传奇,”格里斯在他们从他父亲的城堡出发的那一天曾断言。威尔斯对此做个鬼脸说,“你指的是一个讲给酒馆姑娘们故事吧,希望她们会为此掀起她们的裙子。”克莱图斯拍了拍他的后背。“为了孙子,你需要儿子。为了儿子,你需要去掀起一些裙子。”随后,在板条镇,这些多恩人向昆廷未来的新娘祝酒,对他将来的新婚之夜开些粗俗的玩笑,并谈到他们将要看到的事情,他们要采取的行动,他们将赢取的荣耀。他们赢得的不过是一只装满压仓石的帆布口袋。
  同为威尔斯和克莱图斯的哀悼比起来,学士的去世让昆廷感觉最为难过。凯德里能流利地讲自由城邦的所有语言,甚至奴隶湾沿岸混血吉斯人说的话。“凯德里学士将会陪伴你。”他父亲在他们分别那天的晚上说。“听从他的忠告。他半生致力于研究九大自由城邦。”昆廷猜想着如果他能在这里指导他们的话,事情是不是就不会这样棘手了。
  “我愿为了一点微风卖掉老妈。”当他们穿过码头周围的人群时格里斯说。“这儿就潮得简直像处女的阴道,而且还没到中午呢。我恨这城市。”
  昆廷心有同感。潮湿闷热的瓦兰提斯消耗掉了他的力气,让他觉得浑身难受。最糟糕的是就算是在晚上也得不到解脱。在伊伦伍德伯爵领地北部的高原上,不管白天天气有多炎热,天黑后空气总是清新凉爽。不像这,在瓦兰提斯,夜晚几乎和白天一样闷热。
  “女神号明天启航去新吉斯,”格里斯提醒他。“到那至少也能令我们更近些。”
  “新吉斯是一个岛,港口比这要小的多的。我们是会更接近,但我们就会困在那了。而且新吉斯和渊凯结盟了。”这消息没让昆廷感到惊讶,新吉斯和渊凯都是吉斯人的城市。“如果瓦兰提斯人也和他们结盟的话——”
  “我们需要找一条维斯特洛来的船,”格里斯建议,“兰尼斯特或者旧镇来的商船。”
  “很少会来这么远,那些船用来自玉海的丝绸和香料装满他们的货仓后就会掉头回家。”
  “或许布拉佛斯的船?据说海王能远航到亚夏和玉海中的岛屿。”
  “布拉佛斯人是逃掉的奴隶的后裔。他们不会在奴隶湾做买卖。”
  “我们的金子够买下一条船吗?”
  “那谁来驾驶她呢?你?还是我?”多恩人从来不是航海家,自从娜梅莉亚烧掉了她的一万条船之后就再不是了。“瓦雷利亚附近的海域很危险,布满了海盗。”
  “我已经受够了海盗。我们还是不要买船了。”
  这对他来说依旧不过是个游戏,昆廷意识到,和那次他带领我们六个人深入群山去探寻秃鹰王的老巢没什么不同。去设想他们可能会失败不是格里斯·酌水的天性,更别提他们可能会死了。看起来甚至三个朋友的死亡也没能对他产生丝毫影响。他把事情留给了我。他知道我的天性谨慎得如同他的鲁莽。
  “也许大人物是对的,”格里斯爵士说。“去它妈的大海,我们能从陆上走完这段行程。”
  “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说,”昆廷说。“他宁死也不愿再踏上另一条船了。”在他们的旅程中,大人物每天都在晕船。在里斯,他花了四天的时间来恢复体力。他们不得不在客栈里要了房间以便凯德里学士把他塞进羽毛床上,为他端汤递药,直到一些血色回到他的脸颊。
  的确可以从陆上去弥林。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会带他们到那里。龙之路,人们如此称呼这条自由城邦的伟大的石头道路,但从瓦兰提斯到弥林的这段道路,已经赢得了一个更不祥的名称:魔鬼之路。
  “走魔鬼之路危险而且太慢了。”昆廷说。“一旦女王的消息传到君临,泰温·兰尼斯特就会派他自己的人去追赶女王。他父亲确信这一点。“他会带着刀子来。如果他们先到的话——”
  “让我们期望她的龙会嗅出他们然后把他们吃掉,”格里斯说。“好吧,如果我们不能找到一条船,你又让我们骑马,那我们只好订船票回多恩啦。”
  像丧家之犬一样爬回阳戟城?昆廷承受不了他父亲的失望,沙蛇们的蔑视会令他无地自容。道朗·马泰尔将多恩的命运放到了他的手里,他不能辜负他,只要还活着就不能。
  当篷车在包着铁框的车轮上吱嘎作响地颠簸前行时,街上蒸腾的热气令他们对周围产生了一种梦幻的感觉。在仓库和码头之间,各种各样的商店和摊位挤满了海边。在这里可以买到新鲜牡蛎,铁链和手铐,象牙和玉石雕刻的“席瓦斯”棋子。这里也有神庙,水手们来此供奉异国的神灵,一家紧挨着一家的妓院,女人从阳台上招唤下面的男人。“看下那一位,”当他们经过一家妓院时格里斯怂恿道。“我想她爱上了你。”
  妓女的爱情值多少钱?说实话,昆廷渴求女孩,尤其是漂亮的。
  当他第一次来到伊伦伍德家便被伊伦伍德伯爵的长女,依妮丝迷住了。关于他的感受他从未透露一个字,他怀揣梦想好多年……直到她被许配给罗热·艾利昂爵士的那一天,神恩城的继承人。他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怀抱这一个男孩,另一个正紧抓着她的裙子。
  在依妮丝之后,是酌水家的双胞胎,一对黄毛丫头,喜爱放鹰打猎,攀岩和逗昆廷脸红。她们中的一个给了他他的初吻,尽管他从不知道是哪一个。作为有产骑士的女儿,双胞胎出身太微贱不能和他结婚,但克莱图斯不认为有任何理由停止亲吻她们。“你成婚之后你可以把她们中的一个收为情妇。或者两个都要,为什么不呢?”但昆廷想出了几条不那么做得理由,所以他在那之后尽力避开了双胞胎,再没有了第二个吻了。
  最近,伊伦伍德伯爵的最小的女儿在城堡的各处尾随着他。格温妮丝才十二岁,一个又小又瘦的女孩,有着黑色的眼睛和棕色头发,这让她在金发碧眼的家人中显得与众不同。她很聪明,不过,说话很快而且手舞足蹈,还喜欢告诉昆廷:他不得不等她发育成熟,这样她才能嫁给他。
  那是在道郎亲王召唤他回流水花园之前的事了。现在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正在弥林等着他,他打算尽自己的职责,要求她成为自己的新娘。她不会拒绝我。她会尊重协议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需要多恩为她赢得七大王国,这意味着她会需要他。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会爱我。 她甚至可能不喜欢我。
  在入海口处街道弯成了弧形,沿着弯道许多动物销售商都聚集在一起,出售宝石蜥蜴、环纹巨蟒,有斑纹尾巴和灵巧的粉红双手的机灵的小猴子。“或许你的银发女王喜欢一只猴子,”格里斯说。
  昆廷不清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会喜欢什么。他曾经对父亲许诺他会把她带回多恩,但他越来越怀疑他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
  我从来没有要求这个,他想。
  隔着蓝色宽广的洛恩河,他能看到当初瓦雷利亚人所建造的黑墙,当时瓦兰提斯只不过是他们帝国的一个前哨:一个巨大的椭圆形的熔岩石有二百尺高,而且厚得在其顶部可供六辆四马战车并排环绕追逐,正如他们每一年庆祝建城时所做的。外地人,外国人,自由民不许进入黑墙,除非有里面的居民邀请。那些居民的血统可以追溯到瓦雷利亚帝国本身。
  这里交通更加拥挤。他们在连接被分隔成两半的城市的长桥最西端附近。板车,货车和篷车挤满了街道,所有人都从桥上来来往往。奴隶到处都是,像蟑螂一样多,为了他们主人的事务四处乱窜。
  离鱼贩广场和旅店不远,从一个十字路口冒出了喧哗声,十来个无垢者的长矛手身穿华丽的盔甲和虎皮披风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挥手令众人让到一边,以便祭司乘坐的大象可以通过。祭司的大象是一个灰色皮肤的庞然大物,覆盖着精致的上釉的盔甲,随着他的移动发出轻柔的哗啦声,它背上的象楼如此高大,以至于在从装饰性的石头拱门下面经过时,它刮到了拱门的顶部。“祭司被认为如此尊贵,以至于在他们任职的一年间不容许他们的脚接触到地面。”昆廷告诉他的同伴。“他们乘坐大象前往各处。”
  “堵塞大街并且留下一堆粪便,让我们这样的人去承受。”格里斯说。“为什么瓦兰提斯人需要三位亲王,而多恩一个就够用,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祭司们即不是国王也不是亲王。瓦兰提斯是一个自由城邦,像从前的瓦雷利亚。所有拥有土地的自由民共同管理。甚至女人也被容许投票,只要她拥有土地。三个祭司从证明有瓦雷利亚纯净血统的尊贵家族中挑选出来,服务到来年的元旦。如果你肯麻烦去读凯德里学士给你的书,你会了解这一切的。”
  “它没有插图。”
  “有地图。”
  “地图不算数。如果他告诉我那是一本关于老虎和大象的书,我也许已经试着读它了。它看上去就像是本历史书。”
  当他们的篷车到达鱼贩广场的边沿时,他们的大象抬起她的鼻子,像是某种巨大的白鹅,发出鸣叫,不情愿地走进那一群板车,轿子,和前面汹涌的人流当中。他们的车夫用他的脚跟戳着她,催她继续前行。
  鱼贩子们卖力地吆喝着早上的捕获。昆廷听懂一个词,最多两个,但他不需要靠单词来辨识鱼。他看到鳕鱼、旗鱼、沙丁鱼、几桶贻贝和蛤蜊。一个摊位的前面挂着鳗鱼。另一个陈列着一只巨大的乌龟,它的腿被铁链串起来,像马一样重。螃蟹在装有盐水和海藻的木桶内抓挠。几个小贩卖配上洋葱和甜菜的油炸鱼排,或出售小铁桶炖的洒上胡椒的鱼汤。
  在广场的中心,一座已经开裂了无头的某位故去的祭司雕像下,一群人聚集起来观看一些侏儒的表演。小人儿穿上了木制盔甲,小型的骑士预备骑马用长矛比武。昆廷看到一位骑上了一条狗,同时另一位跳上了一头猪……不料又从右边滑落下来,带来了少许笑声。
  “他们看起来挺可乐,”格里斯说。“我们停下来看看他们打架?笑一笑可能对你有好处。昆廷。你看上去像个便秘了半年的老头子。”
  我才十八岁,比你还要年轻六岁,昆廷想。我可不是老头子。然而他说出口的是,“我不需要滑稽侏儒。除非他们有条船。”
  “一条小的,我觉得。”
  四层楼高的旅店耸立在港区,码头和货栈环绕着它。在这里来自旧镇和君临的商人们混在来自布拉佛斯,潘托斯,密尔的同行当中,毛茸茸的伊班人,来自魁尔斯肤色苍白的航海家,焦炭般漆黑的盛夏群岛人披着羽毛披风,甚至还有来自阴影之地亚夏戴面具的缚影士。
  当昆廷从篷车上下来时,就算隔着皮靴他也能感受到脚下的石板的热度。一张桌子支在旅馆外面的阴影处,装饰着蓝白条纹的燕尾旗,随风而摆。四名眼光严厉的佣兵懒散地围坐在这张桌子旁,向每一个经过的男人和男孩大声喊叫。狂风团,昆廷知道。这些士官在他们去往奴隶湾之前在寻找新人来补充他们的兵员。每一个和他们签下合约的人,都是一把为渊凯战斗的剑,对我未来的新娘而言,都意味着一把饮血的刀刃。
  狂风团中的一位冲他们大喊。“我不会说你们的话,”昆廷回答道。尽管他能读和写高等瓦雷利亚语,但他很少练习讲它。而且瓦兰提斯的方言瓦雷利亚语也相差得很远了。
  “维斯特洛人?”那个家伙用通用语回应。“多恩人。我的主人是一位葡萄酒商。”
  “主人?去他妈的。你是个奴隶吗?”跟我们来,做你自己的主人。 你想老死在床上吗?我们将教你会用剑和矛。你将和烂衫王子一起骑马战斗,回家时比一个领主还要富有。男孩,女孩,黄金,无论你想要什么,如果你够个男子汉就去夺取它。我们是狂风团,我们干女神,干爆她的菊花。
  两位雇佣兵开始唱歌,吼出某支进行曲的歌词。昆廷能听出个大概。我们就是狂风团,他们唱。向东吹向奴隶湾,杀掉屠夫国王呀,再把真龙女王干。
  “如果克莱图斯和威尔斯还在的话,我们可以和大人物一起杀回来,干掉他们很多人。”格里斯说。
  克莱图斯和威尔斯死了。“别理他们,”昆廷说。当他们挤过旅店的大门时,雇佣兵门对着他们的背影高声嘲弄,嘲笑他们是没有血性的懦夫和受到惊吓的女孩。
  大人物在二楼他们的房间里等着。尽管客栈由野云雀号的船主推荐来的,这并不意味着昆廷放心让他们的货物和黄金无人看管。每个港口都有小偷,密探,和妓女,而瓦兰提斯格外的多。
  “我正要出去找你们,”阿奇巴尔德·伊伦伍德爵士说,他拉开门闩放他们进屋。是他的表弟克莱图斯开始称呼他为“大人物”的,但这个名字当之无愧。阿奇有六尺半高,宽阔的肩膀,巨大的肚子,像树干一样的大腿,和火腿大小差不多的手,可以说根本没有脖子。童年时的某种疾病使他的头发掉光了。他的秃头使昆廷觉得像一块光滑粉红的卵石。“那么,”他问道,“走私者怎么说的?我们有条艇了吗?”
  “是船,”昆廷纠正。“是的,他会带我们走,但只到最近的地狱。”
  格里斯坐在一张塌陷的床上,脱下他的靴子。“时时刻刻多恩听起来更具诱惑了。”
  大人物说,“我还是要说,我们走魔鬼之路会更好。也许它不像人们说的那样危险。就算是的话,敢于挑战它也意味着更多的荣耀。谁敢惹我们?酌水的剑,和我的锤子,够任何魔鬼受得了。”
  “如果丹妮莉丝我们到达之前死掉了呢?”昆廷说。“我们必须有一艘船。就算它是冒险号。”
  格里斯笑了起来。“如果你能忍受几个月的那种恶臭,那你一定比我所知道的更渴望丹妮莉丝啦。三天后我就会求他们把我杀掉。不,我的王子,我求你,不要冒险号。”
  “你还有更好的法子?”昆廷问他。“我有。就在刚才想到的。它有风险,而且我向你坦白,它不像你所说的那样荣耀 … 但它能让你更快地见到你的女王,比走魔鬼之路要快。
  
  第七章 琼恩(二)
  
  琼恩?雪诺反复读着那封信,直到那些字句在眼前模糊成了一团。我不能签署这个,我不会签署它。
  他差点儿当场烧了那羊皮纸。可最终他呷了一小口酒,这半杯残酒是他前晚孤独一人就餐时留下的。我不得不签署它。他们选择了我作为他们的司令官,长城是我的,守夜人也同样是。守夜人不能分裂。
  当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推开门告诉他吉莉在外面,这才让他解脱出来。琼恩把伊蒙学士的信放到一边。“我要见她。”他害怕这些,“去把山姆给我找来,我接下来有话要对他说。”
  “他会带着书下来。我的老修士经常说,书是会说话的死人。死人就应该保持安静,这是我说的。没人想听一个死人的饶舌。”忧郁的艾迪好像蠕虫和蜘蛛一样咕哝着走出去。
  吉莉一进来就马上跪下。琼恩绕过桌子拉她起来。“你不需要向我下跪,见到国王才那样。”尽管已经是妻子和母亲,吉莉看起来还是个半大孩子,裹在山姆的旧斗篷里的一个纤细的小家伙。斗篷对她来说实在太大了,甚至还能藏进去几个女孩。“两个婴儿都还好吧?”琼恩问她。
  野人女孩在斗篷下害羞地微笑,“是的,大人。我之前担心我的奶水不够喂他们两个,可他们吃的越多,我奶水长的就越多。他们很健壮。”
  “我有件事很难向你开口。”他差点儿说出“请求”,但在最后一刻忍住了。
  “是说曼斯吗?瓦迩乞求国王赦免他。她说了只要曼斯能活着,她愿意让某个屈膝者来娶她并保证不割开他的喉咙。骸骨之王都被赦免了,卡斯特一直发誓只要在堡垒里看到他那张脸就会杀死他,曼斯做的事还没他的一半多。”
  曼斯做过的事情就是带领一支军队南下攻打他曾誓言保护的王国。“曼斯也曾起过我们的誓言,吉莉。他脱下黑斗篷之后娶了妲娜,并自封为‘境外之王’。他的性命现在握在国王手里。我们要谈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儿子,妲娜的男孩。”
  “那个孩子?”她的声音颤抖,“他可从没有违背过什么誓言,大人,他睡觉哭啼吃奶,这就是他的全部;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别让她烧死他,救救他,求你了。”
  “只有你能救他,吉莉。”琼恩告诉她怎么做。
  别的女人会冲他尖叫诅咒他下七层地狱。别的女人会愤怒地扑向他,打他,踢他,用指甲抠出他的眼珠。别的女人断然地拒绝他。
  吉莉摇着头,“不要!求求你,不要!”
  乌鸦跟着学舌,“不要!”它尖叫着。“你拒绝,那个男孩就将被烧死。不是在明天,也不是后天……但不会太久,不管什么时候梅丽珊卓需要用王者之血来唤醒龙,或者召唤风,或者干些什么的。曼斯就会在那时化成灰烬和枯骨,之后她就会要求把他儿子也扔到火里,而史坦尼斯不会拒绝她。如果你不带这男婴离开,她就会烧死他。”
  “我要走,”吉莉说,“我要带着他,我要带上他俩,妲娜的孩子还有我的。”眼泪顺脸颊流下。如果不是烛光映的它们发亮,琼恩根本不会知道她在哭泣。卡斯特的妻子们都会教育她们的女儿把眼泪藏在枕头里。或许她们会在外面哭,远离卡斯特的拳头的地方。
  琼恩握紧他的剑柄,“带两个孩子走,皇后的人就会追上你,把你拖回来。那个男孩还要被烧死……而且你也要陪着他。”如果我安慰她,她会认为眼泪可以打动我。她必须认识到我不会放弃,“你只能带走一个孩子,妲娜的男孩。”
  “母亲不可以离开她的儿子,否则会永远遭到诅咒。不仅是一个儿子,我们救了她,山姆和我。求求你!求求你!大人。我们从寒冷中救了他。”
  “人们说冻死几乎毫无痛苦。然而,火……你看到那蜡烛了吗,吉莉?”
  她看着那火焰,“是的。”
  “摸摸它,把手放在火焰上。”
  她棕色的大眼睛睁的更大了,她没有动。“照我说的做。”杀掉那男孩。“马上。”
  女孩颤抖着伸出她的手,停在了摇曳的烛火上面。
  “往下,让火碰到你。”
  吉莉压低她的手,一寸,再一寸…当火苗舔到她的肉时,她缩回了她的手开始抽泣。
  “火刑是种残酷的死法。妲娜难产死了,而你哺育他,疼爱他。你从冰雪中拯救了你自己的孩子,现在你从火焰中拯救她的吧。”
  “那么那个红衣女会烧死我的孩子。如果她没了妲娜的孩子,就会烧死我的。”
  “你的儿子没有王者之血。梅丽珊卓烧死他什么也得不到。史坦尼斯想要自由民为他作战,没有恰当的理由他不会烧死一个无辜者的。你的儿子会安全的,我会为他找个好保姆,在我的保护下,他将在黑城堡成长。他会学会狩猎和骑马,学会用剑,斧子和弓箭去战斗。我甚至会教他读书写字。”山姆会乐意这么做。“当他足够大,他会被告知他的身世,他可以去找你,如果他想这么做的话。”
  “你会让他当乌鸦。”,她用仓白的小手背擦去眼泪,“我不要!我不要!!”
  杀了那男孩,琼恩想,“你必须这么做,否则我保证他们烧死妲娜儿子的那天,你的儿子也同样会死。”
  “死!”,熊老的乌鸦大声尖叫,“死!死!死!”
  女孩在地上缩成一团,盯着蜡烛的火苗,眼泪在眼眶里闪闪发亮。最后琼恩说,“你可以走了。不要谈论这件事。我要看到在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你已经做好离开的准备。我的人会去接你。”
  吉莉走开了,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再没回头看他一眼。琼恩听到她冲过武器库时的脚步声,她几乎是在跑着。
  当他去关门时,琼恩看到白灵在铁砧下面伸展着身体,嘴里叼着一块牛骨。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抬起头看着他的靠近。“你又回到过去的时光啦。”他坐回椅子上,又读了一遍伊蒙学士的信。
  山姆威尔?塔利没过多久就过来了,抱着一大堆书。他一进来,莫尔蒙的乌鸦就飞到他身上索要玉米。山姆不得不满足它的要求,从门后的袋子里抓了一把来喂它。乌鸦从他的手掌上啄食。山姆大嚎了一声,乌鸦拍翅飞走玉米撒了一地。“那家伙有没有弄破你的皮?”琼恩问。
  山姆小心翼翼地脱下他的手套,“有啊。我在流血呢。”
  “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椅子踢给山姆。“坐下,看看这个。”他把羊皮纸递给山姆。
  “这是什么?”
  “一面纸糊的盾牌。”
  山姆读得很慢,“给托曼国王的信?”
  “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琼恩说,一边回忆着,“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他走到窗边推开窗子。尽管天空灰暗,但外面的空气清冽而令人振奋。“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卷发上顶着王冠。”
  山姆用奇怪的眼神盯看他,有那么一刻看起来他想要说点什么。不过他忍住了,重新回到羊皮纸上。“你还没在信上签名呢。”
  琼恩点点头,“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
  “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抓过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
  “嗯,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从信上读,“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
  山姆在椅子上扭动,“嗯,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吗?”
  “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
  “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意味着守夜人的灾难。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
  “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
  山姆犹豫一下之后说,“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史坦尼斯似乎能取得卡史塔克的支持,若能进一步赢得白港……”
  “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
  “我想也是。”他和伊蒙都这么想。不知为什么他还期望着山姆·塔利能看出些不同的东西。那就只是墨水和羊皮纸,听天由命吧。他抓过笔签上名。“准备封蜡。”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山姆赶紧听令。琼恩盖上总司令的印鉴又按下自己的手印。“待会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让他派鸟儿送去君临。”
  “好的。”山姆听起来如释重负,“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
  “瓦迩又派她来给曼斯求情。”琼恩说了谎。然后他们又谈了一会儿曼斯,史坦尼斯,亚夏的梅丽珊卓,直到乌鸦吃完了最后一粒玉米后尖叫道,“血!”
  “我要把吉莉送走,”琼恩说,“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
  “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人奶找着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谈论到乳房显然让山姆不好意思,于是突然他开始谈论历史,是几百年前男孩司令官的生与死。琼恩打断了他,“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吧,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
  “异鬼,”山姆舔了下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象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纪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驰骋疆场一千年的骑士,而那时候根本连骑士都没有呢。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
  “很久之前,”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
  “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到来。有时候,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它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肌体。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它们的奴隶。”
  “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
  “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很明显,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而且它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它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它们的天敌。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
  “龙钢?”这个词琼恩第一次听说,“瓦雷利亚钢?”
  “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
  “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得救了?这不难啊。”不会比让要求他们放弃金币和城堡更难。他微微苦笑,“你有没有找到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它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
  “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找到的话我一定会找到。”
  “没时间了。你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
  “走?”山姆惊讶地张大了嘴,好像不能理解那个词的含义。“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
  “去旧镇…”
  “去旧镇?”山姆用拔高的声音重复着。“伊蒙也去。”
  “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
  “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
  “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他年纪大了……也许……也许……”
  “他的健康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的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
  “哦。”山姆的胖脸失去血色。“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赢得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
  “我的私、私、私生子。是,我……我母亲和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手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守夜人里面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
  “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
  “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
  “……等你回来时它们还在。”
  山姆把一只手放在喉咙上,“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我戴不了颈链。”
  “你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且盲,力量日渐衰退。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像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
  “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
  “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嘛。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不会尽如我愿的。他知道吉莉不愿意离开,但他猜测山姆会乐意用长城的危险去交换旧镇的温暖。“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他不解地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
  “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晕眩。”他双手乱摇,想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
  “胆小鬼?说说,你还害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
  “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
  “够了。”琼恩厉声说。吉莉之后,他对这个胖男孩的怯懦没有了耐心。“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
  “大人,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
  杀掉那个男孩,琼恩想,你心中的那个男孩,和他心中的那个。两个都杀掉,你个混账的杂种。“你没有父亲。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你再不能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所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
  “我……我尽力。”
  “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
  “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
  山姆看上去要瘫倒了,“遵命。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
  “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
  山姆就像刚才的吉莉一样从他这里逃开。
  琼恩疲倦了,我需要睡一觉。他花了大半夜的时间研究地图,写信,同伊蒙学士制定计划。然而跌跌撞撞倒在他的窄床上之后,却不能轻易入睡。他知道他今天将会面对什么,发觉自己回想起伊蒙学士最后说的话仍然紧张得发抖。“请允许我给我的大人最后一次忠告,”那位老人说,“当我和我弟弟最后一次分别时留给他同样的忠告。御前会议选举他登上铁王座时,他已经三十三岁。一个已经养育了几个儿子的男人,但某些方面仍就是个男孩。伊戈带有一种天真,亲切友善,惹人喜爱。杀死你心中的男孩,我坐船去长城的那天就是这么告诉他的。男人才能去统治。是伊耿,不是伊戈。杀掉男孩,让男人诞生。”老人抚摸着琼恩的脸,“你的只有伊戈的一半大,而且我担心你承受的重担更加残酷。你很难从下达命令中得到乐趣,但我认为你有勇气去做那些必须去做的事情。杀掉男孩,琼恩?雪诺。凛冬将至。杀掉男孩,让男人诞生。”
  琼恩披上他的斗篷大步走了出去。他每天都巡视黑城堡,拜访守卫倾听第一手的报告,观看乌尔马和他的手下在靶场的训练,跟国王的人、皇后的人交谈,登上长城顶端瞭望鬼影森林。白灵紧随他身后,就像他身边的一道白影。
  琼恩爬上来的时候,白眼肯基正在长城上。肯基已经四十多岁了,有三十年是在长城上度过。他的左眼瞎了,右眼还凑合。在野外,同斧子和矮脚马在一起时,他和守夜人中哪个游骑兵都一样棒,但是他从来不会和别人友好相处。“平静的一天,”他告诉琼恩,“没什么要报告的,除了搞错方向的游骑兵。”
  “搞错方向的游骑兵?”琼恩问。
  肯基笑得露出了牙,“一对骑士。一小时前骑马离开,沿着国王大道向南。戴文看到他们撩走的时候说‘那些傻瓜南方佬搞错了方向’。”
  “我知道了。”琼恩说。
  他自己去找戴文想了解更多的消息。在营房里,老林务官喝下一碗大麦粥之后说。“对,大人,我看到了他们。是霍普和马赛。说是史坦尼斯派他们去的,但是没说去哪,去干什么和什么时候回来。”
  里查德?霍普爵士和贾斯汀?马赛爵士都是皇后的人,而且在国王议事会里身居高位。如果史坦尼斯只是想要侦查,派两个普通的自由骑手也就够了,琼恩?雪诺想,但是爵士更适合传递消息和作为使节。卡特?派克从东海望传来消息,洋葱大人和萨拉多?桑恩驶向白港去和曼德勒大人谈判。那么史坦尼斯再派出其他使节也说的通,陛下他不是个有耐心的人。
  搞错方向的游骑兵能否返回是另外的问题了。他们是骑士,但他们不了解北境。国王大道上遍布着眼睛,不是所有的眼睛都是友好的。这不是琼恩要关心和考虑的。让史坦尼斯保留他的秘密吧,诸神知道我也有秘密。
  那晚白灵就睡在床脚,而这次琼恩没有梦到自己变成狼。即便如此,他还是无法安然入睡,辗转反侧了几小时才坠入一个噩梦中。吉莉在梦里,哭泣着,哀求他放过她的孩子们,但他却从她怀里抢过孩子,砍下了他们的脑袋,然后交换脑袋让她把它们缝回去。
  他醒来的时候,在卧室的漆黑中他发现艾迪?托勒特站在身边。“大人?到时间了。是狼时了,您下令要唤醒您。”
  “给我拿些热乎的。”琼恩丢开毯子。
  琼恩刚穿戴整齐,艾迪就回来了,手里捂着一个热气腾腾的杯子。琼恩期望是热的加料葡萄酒,却吃惊地发现是汤,一杯稀薄的菜汤闻起来有韭菜和胡萝卜的味道,却捞不到韭菜和胡萝卜。在我的狼梦里味道更浓烈,他想,食物吃起来也更肥美。白灵比我过的好。他把空杯子放到炉子上。
  “木桶”今早来敲门,“我想跟贝德威克还有杰诺斯?史林特谈谈。”琼恩告诉他,“让他们天一亮就过来。”
  外面的世界漆黑而且寂静。寒冷,但不算是严寒。还没到时候。太阳升起时会暖和些。如果众神慈悲的话,长城将会哭泣。等他们到达墓园时,车队已经整装待发。琼恩任命黑杰克布尔威为护卫队长,带领着十二个骑马的游骑兵,还有两辆车。一辆堆满了箱子和麻袋,旅途上的给养。另一辆有熟皮革做的车棚用来挡风。伊蒙学士坐在车厢后面,在熊皮里缩成一团,让他看上去像个孩子般瘦小。山姆和吉莉挨着站着,她的眼睛又红又肿,那个男孩在她的怀里,包裹得严严实实。是她的儿子还是妲娜的儿子?他不确定。他仅看到过几次两个孩子在一起。吉莉的孩子大一点儿,妲娜的儿子更壮实,但是它们在年龄和大小上是如此接近,以至就算特别熟悉他们的人也很难把他俩区分开来。
  “雪诺大人,”伊蒙学士喊,“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
  “我一定会看。”
  伊蒙学士擦下鼻子,“知识就是武器,琼恩,在走向战场前好好武装你自己。”
  “我会谨记,”琼恩感到脸上有些潮湿而冰冷,当他抬头时看到开始下雪了。一个凶兆。他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
  “您也是,大人,”吉莉看起来不太情愿爬进马车。“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达拉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
  “我保证。”
  “别给他取名字,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
  “遵命,小姐。”
  “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她把婴儿递给“忧郁的”艾迪,然后爬进马车,用毛皮盖住自己。当艾迪把婴儿还给她时,吉莉把孩子放到了胸前。山姆把视线转开,脸红了,骑上他那匹母马。“出发,”黑杰克布尔威下令,抽响他的鞭子。马车滚滚前行。
  山姆犹豫了一下,“好吧,”他说,“再见。”
  “再见,山姆,”忧郁的艾迪说,“你的船不会沉,我认为不会,只有我在船上它们才会沉。”
  琼恩回忆起来,“我第一次见到吉莉时,她紧张地背靠着卡斯特堡垒的墙壁。她是个瘦小的黑发女孩,挺着大肚子,畏畏缩缩地躲避白灵。他抓了她的兔子,我想她害怕他会撕开她肚皮,吞食里面的婴儿……但她真正害怕的并非那头狼,对吗?”
  “她不明白自己有多大的勇气。”山姆说。“你也一样,山姆。祝愿你们的旅途迅捷而又平安,替我好好照顾她和伊蒙,还有孩子。”脸上的冰凉雪滴让琼恩回想起在临冬城和分手的情景,从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拉起兜帽吧,山姆,瞧,雪花在你发际融化呢。”
  车队在远处逐渐变小的时候,东方的天空由黑转成灰,雪下的更大了。“‘巨人’应该在等着司令大人的接见,”忧郁的的艾迪提醒他,“还有杰诺斯?史林特。”
  “好的。”琼恩?雪诺瞥了一眼长城,耸立在他们头上像是冰雪的峭壁。从这头到那头一百里格长,七百尺高。长城的力量在于它的高度,它的长度是个弱点。琼恩记得他的父亲曾经说过,长城只是和站在它后面的人同样强大。守夜人的汉子是足够勇敢,但对于他们面临的任务还是太少了。
  “巨人”在武器库等他,他的真名叫贝德威克。算上头发也只有五尺半高,他是守夜人中最矮的。琼恩没有废话,“我们要沿长城加派岗哨。巡逻队要能从沿路的城堡得到避寒之处,找到热乎的食物和换乘的马匹。我打算派支部队驻防冰痕城,你担任长官。”
  “巨人”用小指尖伸进耳朵抠了抠耳屎。“长官?我?大人,你知道我出身佃农,因为偷猎被送来长城的。”
  “你已经当上游骑兵十来年了。你从‘先民拳峰’和‘卡斯特的堡垒’幸存下来,回来告诉我们真相。年轻人都仰视你。”
  小个子大笑,“只有侏儒才会仰视我。我不识字,大人。我顶多能写我的名字。”
  “我已经派人去旧镇要求更多的学士。你会有两只乌鸦供你有迫切需要时使用,平时派骑手过来。等我们有了更多的学士和乌鸦,我打算沿着长城顶上建立起一条烽火台。”
  “那么,有多少可怜的傻瓜归我指挥?”
  “二十人来自守夜人,”琼恩说,“还有十人来自史坦尼斯。”老人,小孩,或伤员。“他们不是史坦尼斯最棒的手下,也没人会穿上黑衣。但他们会服从你的命令。你可以让他们各展所长。我派给你的黑衣兄弟中有四位是跟随史林特大人从君临城来长城的。把守长城的时候也要留神他们。”
  “我们可以留神,大人。但是如果太多的攀登者爬上长城的话,三十个人可不够把他们扔下去。”
  三百人恐怕也不够,琼恩自己也怀疑。实际上,攀登者在向上爬的时是非常脆弱的。当石头,长矛,燃烧着的沥青罐被倾倒在他们头顶时,他们能做的就是绝望地贴在冰壁上。有时候长城自己也能把他们甩下去,就像狗抖掉虱子。琼恩曾亲眼看到,冰层在瓦迩的情人贾尔身下崩裂,把他送上西天。
  但是如果攀登者没有被发觉而登上长城的话,事情就不同了。给他们时间,他们会凿出落脚点方便他们往上爬,建起他们的防御工事,抛下绳子、梯子给他们身后数千的攀登者。“红胡子”雷蒙就这么做过,雷蒙是他的爷爷的爷爷那个时代的境外之王。杰克?穆斯古德是当时的司令官。“快活的”杰克,“红胡子”攻击北境之前就这么叫,之后就一直被称为“贪睡的”杰克。雷蒙的军队最后在长湖的岸边被临冬城的威廉大人和杜肯·吉安特,哈蒙德·安柏包围,遭到血腥的屠杀。“红胡子”被威廉大人的弟弟,“躁动的”阿托斯杀掉。守夜人军队赶到得太迟了,只来得及给野人们收尸,这个工作是阿托斯·史塔克愤怒地分派给他们的,他正为阵亡的哥哥的无头尸体而悲痛万分。
  琼恩不想被人称为是“贪睡的”琼恩?雪诺。“三十人站在那儿也总比没有强。”他告诉“巨人”。
  “的确如此,”小个子说,“那么,只有冰痕城吗?或者大人也要启用其他的城堡?”
  “我打算全部的城堡都驻防,迟早有一天。”琼恩说,“但是现在,只有冰痕城和灰卫堡。”
  “那么,大人决定让谁来统领灰卫堡?”
  “杰诺斯?史林特,”琼恩说,诸神保佑。“一个没有能力升至金袍子司令官的人。史林特是个屠夫的儿子,曼利·史铎克渥斯死的时候,他正担任钢铁门的队长,琼恩?艾林提拔了他并把君临城的防御交到了他的手上。杰诺斯大人可能不像看上去那么傻得厉害。”而且我想把他从艾里沙?索恩身边调开。
  “或许如此,”巨人说,“但是我还是想送他去厨房帮助三指哈布切那些芜菁。”
  如果我那么做的话,我将再也不敢吃一片芜菁了。
  杰诺斯大人报到的时候大半个早晨已经过去了。琼恩正在擦拭长爪。有人会把这项工作交给事务官或侍从,但艾德公爵一向教导他的儿子们要照料好自己的武器。当“木桶”和“忧郁的”艾迪带来史林特时,琼恩谢过他们,并请杰诺斯大人落座。
  他坐下了,尽管带着傲慢无礼的态度,叉着胳膊,怒气冲冲,无视他的司令官大人手中已出鞘的钢剑。琼恩将油布抹过杂种剑,凝视着晨光在钢铁波纹上闪动,相像着剑刃轻易地划开皮肤与脂肪和把史林特丑陋的脑袋连在身体上的肌肉。一个人的所有罪行都将在他披上黑衣之后被抹除,他的所有忠诚也是,但他发现很难把史林特当做兄弟。我们之间有血海深仇,此人插手杀害我的父亲,又不遗余力置我于死地。
  “杰诺斯大人,”琼恩还剑入鞘,“我命你统领灰卫堡。”
  这话令史林特惊得后仰。“灰卫堡……灰卫堡是你和你的野人朋友翻过长城的地方。”
  “正是。我承认,堡垒的处境很差。你将尽你全力恢复它。先清退森林。从已经坍塌的房屋上抽取石头用来修复仍完好的建筑。”工作将会艰辛而劳累,他想继续说。你将席地而寝,再无气力抱怨或密谋。很快你将忘记什么是温暖,但你将记起如何做人。“你有三十个手下,十个从这调,十个来自影子塔,还有十个向斯坦尼斯国王借。”
  史林特的脸变成紫红色,他肥硕的下巴开始抖动:“你以为我看不懂你在玩什么花招,杰诺斯?史林特可不是好骗的。我负责君临城的防守时你还在尿床呢。留着你的废墟吧,杂种。”
  我是在给你机会,我的大人。你从没给过我父亲。“你误解我了,大人。”琼恩说,“这是命令,而非请求。去灰卫堡有四十里格。带上你的武器和盔甲,说再见,明天天一亮就准备出发吧。”
  “没门。”杰诺斯伯爵突然起身,把他的椅子撞得向后倒去。“我不会乖乖的离开去挨冻受死。叛徒的杂种没资格向杰诺斯?史林特发号施令!我不是没有朋友,我警告你,不管是这还是君临城。我曾是赫伦堡伯爵!把那堆废墟留给随便哪个瞎了眼投票选你的家伙吧。我不去。你听懂了吗,小子?我不去!”
  “你会的。”
  史林特没有屈尊回应。但当他离开时,把椅子踢到了一旁。
  他还把我当成个男孩,琼恩想,初生牛犊,会被几句狠话吓住。他只能期望一夜安睡能让带给杰诺斯大人他的理智。
  他的期望在第二天早晨落空了。
  琼恩找到史林特时,他正在大厅用早餐。艾利沙?索恩爵士和几位密友陪着他,正为什么事情开心大笑。琼恩带着埃恩·伊梅特与忧郁的艾迪步下台阶,身后跟着穆利、“马儿”、“红色的”杰克?克拉伯、“锈花”、以及欧文。三指哈布从一个大桶里往外舀麦片粥。王后的人、国王的人与黑衣兄弟各据一席,有的在弯腰喝粥,有的正用面包与熏肉填饱肚子。琼恩看到派普和格伦同坐一桌,波文?马尔锡坐另外一张。带着油烟味的空气和盘碟刀叉的碰撞声在拱顶下飘荡。
  厅内的吵闹声戛然而止。“杰诺斯大人,”琼恩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放下勺子去马厩。我已经为你备好了马。去灰卫堡的路还很漫长艰难。”
  “那你最好上路,小子。”史林特大笑起来,粥漏在他的胸口,“我想灰卫堡对你这样的人最合适了。最好离开高尚正直的大伙儿。身上带着畜生记号的杂种。”
  “你拒绝遵从我的命令?”
  “把你的命令塞进你杂种的屁眼了吧。”史林特说道,下巴颤抖着。
  艾利沙?索恩刻薄地笑着,黑色的眼睛紧盯着琼恩。另一张桌上,“巨人杀手”戈杜里开始大笑。
  “那好。”琼恩向埃恩·伊梅特点头示意,“请押送杰诺斯大人去长城……”
  ……关进冰牢,他也许会说。琼恩毫不怀疑,在冰墙内蜷缩一天或是十天,会让他浑身发抖,高烧不退,乞求得到释放。然而一出狱,他和索恩又会开始密谋。
  ……把他绑在马上,他也许会说。若是史林特不愿统领灰卫堡,他可以去当个厨子。然而他叛逃只是个时间问题。当他逃跑时会带走多少弟兄?
  “……处以绞刑。”琼恩说完。
  杰诺斯?史林特的脸色变得如牛奶一般煞白。汤匙从他的手指滑落。艾迪和伊梅特穿过房间,在石地板上踏出响亮的脚步声。波文?马尔锡的嘴张开又合上,但没说出话来。艾利沙?索恩爵士握紧了剑柄。来啊,琼恩想,长爪斜背在身后,亮出你的剑,给我一个拔剑的理由。
  大厅里一半的人站了起来。南方的骑士或是步卒,效忠斯坦尼斯国王或红袍女,还有守夜人的誓言兄弟们。某些人推选琼恩担任他们的总司令官,另一些则选择了波文?马尔锡、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科特?派克……当然还有杰诺斯?史林特。就我记得,有上百人……琼恩猜测,不知他们中有多少正坐在这厅里。有那么一刻,形势危如累卵。
  艾利沙?索恩把手从剑上拿开,退到一边让艾迪?托勒特过去。
  忧郁的艾迪抓住了史林特的一只胳膊,埃恩·伊梅特抓住了另一只。他们一起他从长凳上架起。“不,”杰诺斯大人抗议道,粥从他的嘴中喷了出来,“不,放开我。他不过是个小子,一个杂种。他父亲是个叛贼。身上带着畜生的记号,他那头狼的……放手!你们会后悔今天这么对待杰诺斯?史林特的。我在君临城有朋友,我警告你们……”他一边抗议一边被半拖半拽地押上台阶。
  琼恩跟着他们走到室外。身后,大厅空了。在笼子里,有那么一会,史林特挣脱了片刻,试图反抗,但埃恩·伊梅特扼住喉咙,把他按在铁栏上,直到他停止挣扎。此时,整个黑城堡全都出来观看。甚至瓦迩也趴在窗户上,她长长的金发挽过一边肩膀。斯坦尼斯站在国王塔的台阶上,身边环绕着他的骑士。
  “如果这小子以为他这样就能吓到我?他错了。”众人听见史林特大人喊,“他不敢吊死我。杰诺斯?史林特有朋友,大人物的朋友,你们会看到……”寒风把剩下的话卷走了。
  这样不对,琼恩想。“停。”
  伊梅特转身皱起眉头。“大人?”
  “我不会吊死他,”琼恩说,“把他带过来。”
  “哦,七神保佑我们!”他听见波文?马尔锡喊道。
  杰诺斯?史林特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直到琼恩吩咐:“艾迪,给我拿垫头木来。”长爪出鞘。
  在寻找够结实的垫头木的时候,杰诺斯大人已经缩回到笼子里去了,但埃恩·伊梅特过去把他拖了出来。“不!”当伊梅特又拖又拉带他穿过庭院时,史林特哭喊着,“放开我……你们不能……如果泰温?兰尼斯特听说了这事,你们都要后悔……”
  伊梅特从后面一脚踹在他腿上。忧郁的艾迪在背上又添了一脚,让他跪倒,伊梅特将垫头木塞到他脑袋下面。“你保持不动的话会容易些,”琼恩?雪诺向他保证,“想躲得话,你还是会死,但你的死相会很难看。伸直你的脖子,大人。”当琼恩握紧杂种剑的剑柄,高举过头时,清晨的微光在锋刃上流动着。“如果你有什么遗言,现在就是该说的时候啦。”他说道,期待着最后的诅咒。
  杰诺斯?史林特扭过脖子盯着他。“求求你,大人。饶命。我可以……可以去。我可以,我……”
  不,琼恩想,你错过了机会。长爪砍落。“我可以要他的靴子吗?”当杰诺斯?史林特的脑袋滚过泥泞的地面时,“蠢蛋”欧文问。“他们差不多是新的,那双靴子,衬着毛皮。”
  琼恩瞥向斯坦尼斯,一瞬间,他们目光相对。然后国王点了下头,转身进了他的塔中。
  
  第八章 提利昂(三)
  
  他独自醒来,发觉轿子已经停了。
  皱成一团的靠垫表明伊利里欧曾在那里躺过。侏儒的喉咙又干又涩。他做了梦……但他梦见了什么?他记不得了。
  轿外,几个声音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着,提利昂晃动双腿穿过轿帘跳到地上,发现伊利里欧总督站在马旁,两个骑手俯视着他。两个人深棕色羊毛斗篷下面穿着旧皮衬衣,但他们的剑还在鞘中,那个胖家伙看起来没什么危险。
  “我要撒泡尿,”侏儒表示。他蹒跚的走下大道,在一丛荆棘中释放了自己,那花了挺长的时间。
  “至少他尿撒的不错,”一个声音注意到了他。
  提利昂抖掉最后一滴然后系好裤子。“撒尿是我各项才能中最差的,你该看看我怎么拉屎的。”他转向伊利里欧总督。“你认识这两个人吗,总督?他们看起来像不法之徒,我该去找我的斧头吗?”
  “你的斧头?”大块头的那个骑手大声说,他是个有着一丛浓密胡须和一堆橘红色头发的强壮男人。“你听到了么,哈尔顿?那个小家伙想和我们打架!”
  他的同伴年纪大些,胡子刮得很干净,有着一副堆满皱纹苦行僧似的面孔,他的头发梳到脑后系成一个结。“小个子总需要不合时宜的吹嘘来证明他们的勇气,”他声称。“我怀疑他能否杀掉一只鸭子。”
  提利昂耸耸肩。“把鸭子拿来。”
  “如果你坚持的话。”骑手瞥了一眼他的伙伴。
  那个强壮的男人拔出了一把该死的剑。“我就叫鸭子,你个满嘴大话的小尿壶。”
  哦,老天慈悲。“我意思是要小一点儿的鸭子。”
  大个子放声大笑。“你听到了么,哈尔顿?他想要个小一点儿的鸭子!”
  “给我安排个安静点儿的我就满足了。”叫哈尔顿的那个男人用冷静的灰眼睛打量了提利昂一番,然后转向伊利里欧。“你有些箱子要交给我们?”
  “还有驮着它们的骡子。”
  “骡子走得太慢。我们有驮马,我们要把箱子挪过去。鸭子,处理这件事。”
  “为什么总是鸭子来干活?”大个子把剑插回鞘。“你都干了什么,哈尔顿?这谁才是骑士,你还是我?”但与此同时他还是跺着脚走向了驮着行李的骡子。
  “我们的小家伙长的如何了?”在箱子被绑牢的时候伊利里欧问。提利昂数出了六个带铁搭扣的橡木箱子。鸭子很轻松的就把他们扛到了肩上。
  “他现在和格里夫一样高了。三天前他还把鸭子撞进了马槽。”
  “我不是被撞进去的。我故意掉进去的,是为了逗他开心。”
  “你的把戏真成功,”哈尔顿说。“连我都被逗乐了。”
  “有个箱子装的是给小男孩的礼物。一些姜汁糖,他一直喜欢它。”伊利里欧的声音有种古怪的伤感。“我想我可和你们继续走到格霍安·卓赫 。在你们顺流而下前办个告别宴会……”
  “我们没有办宴会的时间啦,大人,”哈尔顿说。“格里夫打算我们一回去就赶紧顺流而下。从上游传来的没有一件是好消息。有人在匕首湖的北岸看到了多斯拉克人,是老莫梭的卡拉萨的先锋,扎科卡奥也紧随他身后,正穿越科霍尔森林。”
  那个胖家伙弄出一声不雅的动静。“扎科每隔三四年就会去拜访科霍尔。科霍尔人给了他一袋金子于是他就又回东边去。至于莫梭,他的部下几乎和他一样老,并且一年比一年少。他的威胁是——”
  “波诺卡奥,”哈尔顿帮他说完。“如果传言属实的话,莫梭和扎科正在躲避他。最近的报告说波诺是在塞赫鲁河的源头附近,率领着一支三万人的卡拉萨。如果波诺要来洛恩试试运气的话,格里夫不想冒在穿越中被抓的危险。”哈尔顿瞥了一眼提利昂。“你的侏儒骑马和他撒尿一样好?”
  “他会骑马,”提利昂在奶酪领主替他答话前插话进来,“只要有一个特制的马鞍和一匹他熟悉的马,他会骑得很棒。他也会说话。”
  “他当然会。我叫哈尔顿,我们的队伍里的医师。有些人叫我半吊子学士,我的同伴是鸭子爵士。”
  “洛里爵士,”大块头说。“洛里·鸭田。任何骑士都能册封一个骑士,格里夫册封了我。你呢,侏儒?”
  伊利里欧立刻说。“尤罗,他叫这个。”
  尤罗?尤罗听起来像给猴子起的名字。更糟的是,它是个潘托斯人名,连傻瓜都能看的出提利昂不是潘托斯人。“在潘托斯我叫尤罗,”他立刻说,尽量圆谎,“但是我母亲叫我哈格尔·希山[*1]。”
  “你是个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哈尔顿问。
  提利昂意识到他最好在半吊子学士哈尔顿周围要小心。“每个侏儒在他父亲眼里都是个杂种。”
  “毫无疑问。好的,哈格尔·希山,告诉我这个。‘镜盾’萨文是怎么宰掉巨龙尤拉克斯的?
  “他躲在盾后接近,尤拉克斯只看到了它自己的倒影直到萨文将矛插进它的眼睛。”
  哈尔顿无动于衷。“就算鸭子也知道那个传说。你能告诉我在‘血龙狂舞’一战中对巨龙瓦格哈尔用了同样把戏的骑士的名字吗?”
  提利昂咧嘴笑了笑。“拜伦·史文爵士。他因为失误而被烤焦了……只是那条龙是希拉克丝,不是瓦哈格尔。”
  “我想你弄错了。在《血龙狂舞揭秘》中,蒙昆学士写道——”
  “——写的是瓦哈格尔。但蒙昆大学士弄错了。拜伦爵士的侍从亲眼见证他主人的死亡,在写信给他女儿的时候提到了它。他的记载说那条龙是希拉克丝,雷妮拉的母龙,这比蒙昆的说法更可信。史文是位边疆领主之子,风息堡是留给伊耿的,瓦哈格尔是伊耿的哥哥伊蒙王子骑的。史文怎么会想起去杀她?”
  哈尔顿撅起嘴。“小心别从马上滚下来。如果你掉下来,最好就爬回潘托斯。我们的‘腼腆小妞’可不会为男人或侏儒而等待。”
  “除了放荡妞以外,腼腆的小妞是我最喜欢的类型啦。告诉我,妓女的去处是哪儿。”
  “我看起来像是个常去找妓女的男人么?”
  鸭子大声嘲笑。“他不敢。勒莫尔会让他为赎罪而祈祷,那小伙子会想和他同去,而格里夫会把他的鸡鸡切下来塞到他喉咙里。”
  “是啊,”提利昂说,“学士不需要鸡鸡。”
  “但哈尔顿只是个半吊子学士。”
  “你看来觉得侏儒挺有趣,鸭子,”哈尔顿说。“他就和你一起骑马吧。”他调转马头走了。
  鸭子又花了一点时间把伊利里欧的箱子绑牢在三匹驮马上。这时候哈尔顿已经看不见了,鸭子看起来无动于衷。他翻身上马,一把抓起提利昂的领子,把这小个子放到他的身前。“你抓紧鞍环就好啦,这母马走的很稳,而且巨龙大道像姑娘的屁股一样顺滑。”洛里爵士右手抓着缰绳左手抓着皮带,驾马轻快地小跑出发了。
  “祝你好运,”伊利里欧在后面对他们喊道。“告诉那个男孩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我会在维斯特洛伊和你们会合的。我用我亲爱的塞拉的手发誓。”
  提利昂·兰尼斯特最后一次回看伊利里欧·莫帕提斯时,总督穿着他的锦缎袍子站在轿旁,宽厚的肩膀耷拉着。他的身影在他们扬起的灰尘中逐渐变小,奶酪领主看起来几乎成了个小不点。
  鸭子骑了四分之一里便追上了半吊子学士哈尔顿,之后他们并肩骑行。提利昂紧抓着鞍环,两条短腿不雅地张开着,他知道将要到来是水泡、痉挛和马鞍的磨伤。
  “我在揣想匕首湖的强盗会怎么对待我们的侏儒?”在他们骑行的时候哈尔顿说。
  “侏儒汤?”鸭子建议。“‘不洗的’乌尔霍是他们中最糟的,”哈尔顿透露。“光凭他的恶臭就能置人于死地。”
  提利昂耸了耸肩。“真幸运,我没有鼻子。”
  哈尔顿冲他淡然一笑。“要是我们在魔女之牙碰上考尔拉夫人,你身上可能会少点零件。‘残酷的’考尔拉,他们是这么称呼她的。她的船员都是年轻漂亮的姑娘,会阉掉每个被抓住的男人。”
  “真恐怖。我大概会尿湿裤子。”
  “最好别,”鸭子阴沉地警告。“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如果我们真碰上这位考尔拉夫人,我就马上套上裙子,说我是瑟曦,君临城有名的胡子美人。”
  这次鸭子大笑起来,于是哈尔顿说,“你真是个滑稽的小家伙,尤罗。据说凡是能博他一笑的人,裹尸布大人都会赠与礼物。或许他的夫人会选择你来装饰他的石雕展厅。
  鸭子不自在地瞥了他的伙伴一眼。“我们离洛恩河如此之近的时候,拿那位开玩笑可不太好。他会听见的。”
  “来自鸭子的智慧,”哈尔顿说。“请你谅解,尤罗。你没必要吓白了脸,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悲伤之地的王子’才不会轻易地赠予他的灰色之吻呢。”
  他的灰色之吻。这想法弄的他身上直起鸡皮疙瘩。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死亡已不再可怕,但灰鳞病是另外一码事。他告诉自己,裹尸布大人只是一个传说,并不比某些人提到的出没于凯岩城的机灵鬼兰尼更真实。尽管如此,他还是闭紧了嘴巴。
  因为鸭子开始调侃起了自己生活经历,侏儒的突然安静没有引起注意。他父亲是位在苦桥谋生的武器师傅,所以他是伴着震耳的钢铁敲击的声音出生的,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舞刀弄剑了。这么个大块头的好苗子引起了老领主卡斯威尔大人的注意,提议让他加入守备队,但这个小伙子想要的更多。他观察过卡斯威尔的软弱的儿子被册封为一个见习骑士,一个侍从,最终成为一个骑士。“他就是个一幅愁眉苦脸相的龌龊小人,但老领主有四个女儿,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所以谁也不许说他一句坏话。别的侍从们根本不敢在院子里动他一个指头。”
  “但你可不那么胆小。”提利昂轻易便明了这个故事的走向。
  “我父亲为纪念我的第十六个命名日,打造了一把长剑要送给我,”鸭子说,“但是罗伦特很喜欢它的样子就把它据为己有,我那倒霉的老爸连声都不敢吭。当我抱怨的时侯,罗伦特当着我的面告诉我,我的手只配拿锤子,不配拿剑。我就拿起锤子去揍他,直到把他的双臂和半边肋骨都敲折了。在那之后我不得不赶紧逃离河湾。我渡过河加入了黄金团,作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之后哈利·斯特里克兰德授收我作侍从。当格里夫发话到下游说他需要个人训练他儿子武艺时,哈利向他推荐了我。”
  “那格里夫册封你为骑士了?”
  “一年之后。”
  半吊子学士哈尔顿淡然一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的小朋友,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作一个骑士需要的不仅仅是个名字,”大个子坚持道,“哦,册封的那天,他给我涂抹圣油的时候,我们正在一片田野里,我抬头正好看到那些鸭子,所以就……不许笑,别再笑啦。”
  太阳一落山,他们就离开了大道,在一个古老的石井旁的一个杂草丛生的庭院里歇息下来。在鸭子和哈尔顿去饮马的时候,提利昂跳下来放松他抽筋的小腿。粗硬的棕色杂草和野树从鹅卵石的缝隙中拱出了嫩芽,那些长满了苔藓的围墙以前可能是座巨大的石头宅院。当牲口们都被照料好后,骑手们分享了一顿伴着淡啤酒冲下的咸猪肉和凉扁豆的简单晚餐。提利昂发现从他和伊利里欧共享的美食到如今朴素的餐点真是个令人欣喜的改变。“那些我们带给你们的箱子,”在他们咀嚼的时候提利昂说。“我开始以为为黄金团准备的金子,直到我看见洛里爵士轻易就把一个箱子扛到肩上。如果它真是装满了金币,他可不会举得那么轻松。”
  “只是些盔甲,”鸭子耸下肩膀说。“还有些衣服,”哈尔顿插话。“宫廷礼服,都是为我们的聚会准备的。上好的毛料,天鹅绒,丝绸披风。没人会破衣烂衫地去觐见女王……也不会空着手去。总督已经慷慨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物。”
  月亮升起来了,他们又回到了马上,在漫天的繁星下向东小跑。在他们前方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像一条长长的银色丝带蜿蜒地穿过树林和山谷。有那么片刻,提利昂·兰尼斯特几乎感觉到宁静。“洛玛斯·朗斯特莱德说的对,这大道真是个奇观。”
  “洛玛斯·朗斯特莱德?”鸭子问。“一个作家,死了很久啦,”哈尔顿说。“他花了一生周游世界,写下了两本书来记载他到访过的大陆,《奇观》和《人造奇观》。”
  “在我还是孩子时,我的一个叔叔把它们送给了我,”提利昂说。“我把他们翻到烂。”
  “神灵创造了七大奇观,而凡人创造了九个,”半吊子学士引用道。“不虔敬的凡人比神还多造了两个。但你说的没错,瓦雷利亚石头大道是朗斯特莱德说的九大奇观之一,我想,是第五大。”
  “第四大,”提利昂说,在还是孩子时他就牢记了全部十六个奇观,他叔叔吉利安每逢宴会时都喜欢让他在站在桌上背诵它们。我很喜欢那感觉,不是么?站在杯盘当中,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在我身上,向他们证明我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自那多年来,他一直怀揣一个梦想,有一天他可以周游世界去亲眼见证朗斯特莱德所说的奇观。
  泰温大人在他的侏儒儿子离第十六个命名日还差十天的时候终结了这个梦想,当提利昂要求去九个自由城邦旅行时,就像当年他叔叔在他这般年纪时所做的一样。“我的兄弟值得依赖,不会令兰尼斯特家族蒙羞。”他的父亲回答。“也绝对不会去和妓女成婚。”当提利昂提醒他还有十天他就成人了,可以随意去他想去的地方,泰温大人说,“没有哪个男人是自由的,除了那些孩子气和满脑子天真幻想的。非要去,那就穿上五彩斑斓的戏服,打倒立去逗乐那些香料领主和奶酪国王吧。先不考虑怎么回来,看看你怎么挣到去的路费吧。”听了这些,男孩的顽抗瓦解了。“如果你想要做点有用的事情,会为你安排有用的工作。”他的父亲接着说。为了纪念他的成年,提利昂被迫接手掌管凯岩城所有的下水道和蓄水池。或许他希望我掉进其中一个吧。但是泰温对此失望了,那些下水道从没排空到过他自己掌管时的一半的水位。
  我需要一杯葡萄酒,把嘴里泰温的味道冲掉。一袋子红酒会更起作用。
  他们整晚都在骑行,提利昂不时地睡着,靠着鞍头打盹然后突然惊醒。不时的他从马鞍往下出溜,但洛里爵士会把他揪回来。到了黎明,侏儒的双腿疼痛而且脸颊被刮蹭得伤痕累累。
  第二天他们才抵达格霍安·卓赫,它紧挨着河流。“传说中的洛恩河,”当提利昂从某个山丘顶上看到缓慢的绿色水流时说。
  “小洛恩河。”鸭子说。
  “的确如此。”要我说,是条够有趣的河,但是三叉戟河最小的支流也有它的两倍宽,那三条支流也都比它流得更顺畅。城市也没什么吸引人的。提利昂回想他学过的历史,格霍安·卓赫从来就不算大,但它一直是个不错的地方,绿草鲜花,一座运河与喷泉之城。直到巨龙来临。千年之后,芦苇和淤泥堵塞了运河,死水塘里滋生着蚊蝇,神庙和殿宇的断石都沉陷到泥土中,沿着河堤密密地长着扭曲的老柳树。
  还是有些人仍留在这片肮脏的残骸中,照料着杂草丛中的一个小菜园。铁蹄敲打古瓦雷利亚大道的声音让他们中的大多数飞奔回了他们刚才爬出来的洞穴中,但仍有胆大的站在远处的阳光下,用呆滞茫然的目光盯着这些路过的骑手。一个赤裸女孩站在及膝深的污泥中盯着提利昂看,她从见过侏儒,他意识到,更别说是个没鼻子的侏儒了。他伸出舌头做个鬼脸,那女孩就开始哭了起来。
  “你对她做了什么?”鸭子问。
  “我给她一个飞吻,所有的女孩我亲她们时都会哭。”
  在那丛柳树之后,大道戛然而止,他们向北走了一段之后再沿着河骑行,直到树丛散去,一座石砌的老码头出现在他们身旁,码头的一半已经沉入了水中,高高的棕草围绕着它。“鸭子!”有人喊道。“哈尔顿!”提利昂把头扭向一边,看到一个男孩站在低矮木棚的屋顶上,戴着宽檐草帽的。他是个动作灵活相貌英俊的年轻人,瘦长的身材,长着一丛深蓝色头发。侏儒估计他差不多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当他们靠近之后,发现那男孩踩着的屋顶原来是“腼腆小妞”号的船舱。“腼腆小妞”号是艘破旧不堪的单桅撑船。她有着宽阔的龙骨,吃水很浅,是用来在小溪和沙洲间穿行的。相貌平庸的姑娘,提利昂想,但有时最丑的姑娘一旦上床却是最饥渴的。那些在多恩河上摆渡的撑船总是涂着明亮的色彩、刻着精致的花纹,但是这姑娘是个例外。她的喷漆是模糊的灰棕色,已经斑驳剥落了;她巨大的弧形舵柄同样朴实无华。她看起来其貌不扬,他想,但无疑那正是关键之处。
  鸭子紧接着就喊了回去。母马趟过浅滩,踩倒了芦苇。男孩从船舱跃到甲板,这时“腼腆小妞”号其他的船员也露面了。站在舵柄旁的一对老夫妻,穿着洛恩人的服饰表明了他们的来历,一位穿着柔顺的白袍,面容清秀的修女白袍穿过舱门,正用手撩起遮住眼睛的一缕深棕色长发。
  但这不会有人被误认为是格里夫。“这已经够吵得了,”他说。河上立刻安静下来。
  这人不好对付,提利昂马上意识到。
  格里夫的斗篷是由一张从头至尾的洛恩红狼皮做成,兽皮下他穿了件由铁环串起来的棕色皮甲。他刮得很干净的脸也像是皮革做成的,皱纹堆满了眼角。尽管他的头发和他儿子的一样蓝,但他有着红色的发根和更红的眉毛。胯间挂着剑和匕首。如果他是想对鸭子和哈尔顿的归来表示欢迎的话,那他的确把它隐藏得很好,但他却毫不掩饰看到提利昂时的不快。“一个侏儒?这算什么?”
  “我知道,您希望见到一车的奶酪。”提利昂转向小格里夫,给那家伙一个他最亲切的微笑。“在泰洛西一头蓝发会很适合你,但在维斯特洛伊,孩子们会向你扔石头而姑娘们会当着你的面嘲笑你。”
  男孩吃了一惊。“我妈妈是位泰洛西得淑女。我染我的头发是为了怀念她。”
  “这货是干什么的?”格里夫问。
  哈尔顿回答。“伊利里欧捎了封信来解释。”
  “我稍后会看它,把这个侏儒带到我的舱里。”
  在昏暗的船舱里,当佣兵隔着一张摆着一根牛油蜡有些开裂的木桌在他对面坐下来时,我不喜欢他的眼睛,提利昂心想,它们是淡蓝色的,浅浅的蓝色而且目光冰冷。提利昂厌恶浅颜色的眼睛,泰温大人的眼睛就是浅绿色的,并且带着金色的斑点。
  他看着佣兵在读信。他会阅读这事能说明一些事情。有多少佣兵敢自夸能做到这一点?而且他嘴唇几乎没动,提利昂心想。
  最后格里夫从羊皮纸上抬起了眼,那双浅色的眼睛了眯起来。“泰温·兰尼斯特死了?死在你手?”
  “就是这根指头。”提利昂举起手指以供佣兵瞻仰。“泰温大人当时正坐在马桶上,所以我一箭射穿了他的肠子,看看他是不是真能拉出黄金,可惜他不能,否则我就会有些金子用了。再早之前,我还杀了我妈。哦,还有我的外甥乔佛里,在他的婚宴上我给他投毒看着他窒息而死。那个奶酪贩子把这部分漏了吗?我打算在干掉我的哥哥姐姐之前,先为他们列个清单,如果这样能取悦你的女王的话。”
  “取悦她?伊利里欧抛弃他的理智了吗?他怎么会认为女王陛下会欢迎一个自己供认是弑君者和背叛者的人来为她效劳?”
  问的好,提利昂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我杀掉的那个国王正坐在她的王座上,而且我背叛的那些人都是狮子,所以这样看来我已经为女王陛下效了不小的力。”他抓了抓自己残留的鼻根。“别怕,我不会杀你,你又不是我的亲戚。我能瞧瞧奶酪贩子都写了什么吗?我很愿意看看关于我的介绍。”
  格里夫没理会这个请求,相反他把信放到了烛焰上,看着羊皮纸变黑、卷曲,燃烧起来。“兰尼斯特和坦格利安之间有血海深仇,为什么你还要支持丹妮莉丝女王的事业?”
  “为了金钱和荣誉,”侏儒愉快地说。“哦,还有仇恨。如果你见过我老姐,你就会理解了。”
  “我对仇恨有着足够的了解。”从格里夫说出那个词的声调,提利昂就知道他说的千真万确。这家伙,他在咀嚼着仇恨。多年来,每晚仇恨都在陪伴着他。
  “那么我们在这方面达成一致啦,爵士。”
  “我不是骑士。”
  不仅是个说谎者,而且还很蹩脚。这可又笨又蠢,大人。“可是鸭子爵士说您册封的他。”
  “鸭子总乱叫。”
  “有人还疑惑究竟鸭子能否说话呢。不管怎样,格里夫。只要你愿意,你不是骑士而我是哈格尔·希山,一个小怪物。我向你保证,我所渴望的只是成为你的龙后陛下的忠实仆人。”
  “那你准备如何向她尽忠?”
  “用我的舌头。”他一根根舔过他的手指。“我能告诉女王陛下我可爱的老姐是怎么考虑的,如果你称它为考虑的话。我可以告诉她的将领在战场上打败我老哥詹姆的最佳办法。我知道哪些领主勇敢而哪些怯懦,哪些是忠诚而哪些贪婪。我可以为她拉拢到盟友。而且对于龙,我也十分了解,你的那个半吊子学士也会这么告诉你的。我还很风趣,并且吃的不多。把我当做您忠实的小恶魔吧。”
  格里夫权衡了片刻。“要明白这点,侏儒。你是我们不得不接纳的同伴。管住你的舌头,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否则你就要后悔来这了。”
  是,老爹,提利昂几乎脱口而出。“按您的吩咐,大人。”
  “我不是什么大人。”
  骗子。“这是一种礼貌,我的朋友。”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不是骑士,不是大人,不是朋友。“有些遗憾。”
  “省省你的讽刺吧。我会一直带你到瓦兰提斯。如果你能表现出你的顺从和用处,那你就可以留在我们当中,尽你所能辅佐女王。如果你惹的麻烦超过你的价值,那你还是走自己的路吧。”
  好吧,我的路会把我带到洛恩河底,鱼儿会啄食我残留的鼻子。“Valar dohaeris”
  “你可以睡在甲板上或者货仓里,随你的意愿,伊西拉会给你找些铺盖。”
  “她多善良啊。”提利昂鞠躬,然后蹒跚地走开,但在舱门口停下转过身来。“如果我们找到了女王,发现关于龙的传闻只是水手们喝多之后的醉话,那我们该怎么办呢?这个广阔的世界充满了这样疯狂的传说。古灵精怪,幽灵和食尸鬼,美人鱼,岩石精灵,飞马,长了翅膀的猪……长了翅膀的狮子[*2]。”
  格里夫拧着眉毛注视着他。“我已经给过你郑重的警告,兰尼斯特。管好舌头否则就会失去它。在这里越界可是非常危险。我们的生命、我们的名字,我们的荣誉。这可不是一场逗你开心的游戏。”
  这当然是游戏,提利昂想,权利的游戏。“按您的吩咐,队长,”他小声说,又鞠一躬。
  [*1]原文是Hugor Hill,Hugor 哈格尔是传说中安达尔人国王的名字,而Hill 希山是兰尼斯特领地上私生子的姓氏。所以才会有接下来的问题。
  [*2]原文是winged lions,长了翅膀的狮子,指的就是狮鹫,而狮鹫的英文单词是griffin,它的词根是griff,也就是格里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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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戴弗斯(一)
  
  闪电划破北方的天空,蓝白色的天空上衬托出“暗夜之灯”的黑色塔尖。六下心跳之后雷声传来,仿佛远处的鼓点。
  守卫押着戴佛斯·席渥斯穿过一座黑色玄武岩砌成大桥,从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闸门下经过,远处是一条深深的灌满海上的护城河和用一对粗粗的铁链拴着的吊桥。桥下汹涌翻腾的绿色激流,激起了无数的浪花,冲刷着城堡的基石。他们走过第二个门洞,比第一个还要巨大,石头上挂满了绿色的海藻。戴佛斯手腕被绑着,跌跌撞撞地穿过了一个泥泞的院子,冰冷的雨水蛰痛了他的双眼。卫兵押着他上了台阶,走进破浪堡高大幽深的石头要塞。
  一进室内,卫兵队长就解开了他的斗篷并把它挂在一根挂钩上,免得雨水流到已经磨薄的密尔地毯上。戴佛斯也照做了,笨拙地用捆着的双手解着扣环。他没有忘掉他在龙石岛效力时学到的礼仪。
  他们发现领主大人正独自坐在昏暗的大厅里,享用着啤酒、面包和姐妹炖菜构成的晚餐。在他四周厚重的石墙上安着二十只铁烛台,但只有四只上面插着火把,而且还没点着。两根粗大的牛油蜡烛发出微弱、闪烁的烛光,戴佛斯能听到雨点敲打墙壁的声音,屋顶上一处裂隙不停地漏下雨水。
  “大人,”卫兵队长说,“我们在鲸腹湾发现的这个人,他正试图悬赏招人帮他离岛。他身上带着十二枚金龙,还有这个东西。”队长把它放在领主面前的桌上:一根镶金边的黑天鹅绒宽绶带,上面饰有三枚纹章——铭刻在金色蜜蜡中的一头宝冠雄鹿,一颗燃烧的红心,一只白手。
  戴佛斯像只落水狗一样站那等着。他的手腕被淋湿的绳子勒得紧紧的,已经磨破了。这位大人只要说一句话,他就会立刻被吊在姐妹镇[*1]的城楼下,但至少他不会再挨雨淋了,脚下是坚固的岩石而不再是颠簸起伏的甲板。他已经被淋得透湿,肌肉酸痛,憔悴不堪,被悲痛和背叛折磨得麻木了,也受够了这该死的暴风雨。
  领主大人用手背擦了擦嘴,抓起绶带凑近了观瞧。外面亮起闪电,蓝白的光芒交替闪烁了片刻。一,二,三,四,戴佛斯默数着,接着雷声传来。雷声沉寂之后,他听到雨水落下的声音,还有沉闷的轰鸣声从脚下传来,那是海浪拍打着破浪堡的巨型石拱门,打着旋穿过下面的地牢。
  那位大人抚摸着绶带,冲着印章皱起了眉头。他是个相貌丑陋的家伙,身材巨大而肥胖,长了一副桨手般宽厚的肩膀,没有脖子。粗糙的已经半白的灰色胡茬盖满了他的双颊和下巴。宽大的脑门上是他已经秃了的头顶。酒糟鼻子和厚厚的嘴唇,他右手中间的三根手指间好像长着蹼。戴佛斯曾听说过有些三姐妹岛的领主有着长蹼的手和脚,但他总把那当作是天方夜谭。
  那位大人直起了身子,“给他松绑,”他说,“脱下他的手套,我要看看他的手。”
  卫兵队长照他的吩咐做了。当他揪起他的俘虏伤残的左手时恰好闪电再次亮起,把戴佛斯·席渥斯三根被削短的手指的影子投在在甜蜜姐妹岛的领主古德里克·伯莱尔那张生硬而残酷的脸上。“谁都能偷来一根绶带,”那位大人说,“但那些手指不会撒谎。你就是洋葱骑士。”
  “我的确被这样称呼,大人。”戴佛斯自己也是个领主,而且很多年前就成为骑士了,但在内心深处他依旧没有改变,一个平民出身的走私犯,凭着走私的洋葱和咸鱼赢来了他的爵位。“我还有被起过更糟的外号。”
  “对。叛徒,乱党,变色龙。”
  他被最后的称呼激怒了。“我从没叛变投敌过,大人。我一直是国王的人。”
  “除非史坦尼斯真的是个国王。”那位大人用严厉的黑色眼睛打量着他。“差不多所有来到我岛上的骑士都要到我的大厅里来拜见我,而不是呆在鲸腹湾。那地方是个可耻的走私贩子的老窝。你是又干回你的老本行了吗,洋葱骑士?”
  “不,大人。我正要搭船去白港。国王派我给它的领主捎封信。”
  “那你可来错了地方,也找错领主了。”古德里克大人看起来要笑了,“这里可是甜蜜姐妹岛上的姐妹镇。”
  “我知道这是哪。”尽管姐妹镇可没什么甜蜜而言。它是个令人厌恶的镇子,肮脏,狭小,破旧,到处飘荡着猪粪和烂鱼的臭味。从他走私的时候,戴佛斯就对那气味难以忘怀。几百年来三姐妹岛一直是走私贩子最爱出没的地方,在那之前它是海盗的巢穴。姐妹镇的大街铺的是泥巴和木板,它的房子都茅草搭成的屋顶、用涂上泥巴的篱笆围成的小屋。城门楼上总是悬挂着肠子在外面飘荡的犯人。
  “我不怀疑你在这有朋友。”那位大人说,“每个走私贩子在姐妹岛上都有朋友。他们中有些还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朋友的,我会掏出他们的肠子,把他们吊起来,让他们慢慢窒息而死。”闪电照亮的窗户,使得大厅再次明亮起来。两个心跳之后雷声传来。“如果你要去的是白港,为什么你会在姐妹镇?是什么把你带到这里的?”
  一位国王的命令和一位朋友的背叛,戴佛斯本该这么说。然而他说出口的是,“风暴。”
  二十九艘船从长城出海。如果它们中的一半还在漂着,戴佛斯都会感到惊讶。阴沉的天空,凛冽的寒风,不停抽打在身上的雨水,在沿着海岸南下的一路上一直陪伴着他们。平底船“奥莱杜”号和“老母之子”号撞上了史卡格斯岛的礁石,那是独角兽和食人族盘踞之岛,就连“瞎眼杂种”号都不敢在那靠岸;“萨索斯·桑恩”号大货船在灰崖沉没了。“史坦尼斯要对此作出赔偿,” 萨拉多·桑恩怒气冲冲地说,“他得为这些船赔上足够的金子,每条都要赔。”这仿佛是某个恼怒的神灵在索取之前他们顺风顺水地从龙石岛航行到长城的补偿。另一场狂风撕碎了“丰收”号的帆索,迫使萨拉不得不拖着她前行。在寡妇望以北十里格,海上又起了风暴,掀起了“丰收”号撞上一条正拖拽着她的平底船,最终一起沉入海底。里斯舰队剩下的船只已经被吹散在狭海各处,一些可能还会挣扎着靠上某个港口,另一些可能再也看不到了。
  “‘乞丐’萨拉多,这就是你的国王带给我的,”当萨拉多·桑恩残存的舰队艰难地穿过咬人湾时,他向戴佛斯抱怨到,“‘破碎的’萨拉多。我的船在哪?还有我的金子,当初许诺给我的金子又在哪?”当戴佛斯试图向他保证他会得到他的报酬时,萨拉爆发了。“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明天?下个月?红色彗星再次来临的时候?他向我许诺金子和宝石,一直都在许诺,但我从来没见过他许诺中的金子。我只有他的诺言,哦,金口玉言,对,白纸黑字记着呢。萨拉多·桑恩能把国王的话当饭吃吗?能把羊皮纸和封蜡能当水喝吗?他能搂着那些诺言滚到羽毛床上,把她们干到发出尖叫吗?”
  戴佛斯想试图说服他认清现实。如果萨拉抛弃了史坦尼斯和他的事业,戴佛斯指出,那也就抛弃了所有拿回他应得的金子的希望。毕竟,获胜的国王托曼可不会替他被击败的叔叔还债。萨拉唯一的希望就是继续对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保持忠诚,直到他赢得铁王座。否则他一个子儿也别想拿到。他不得不保持耐心。
  或许那些擅长甜言蜜语的大人可以说服这个里斯海盗头子,但戴佛斯只是个洋葱骑士,他的话语只能激起萨拉新一波的愤怒。“在龙石岛上,我有耐心,”他说,“红袍女焚烧木头神像和哀嚎的人的时候,去长城的漫长旅程中,我有耐心,在东海望,我有耐心……还挨着冻,那么冷的天气。我去,去你的耐心,去你的国王。我的人在挨饿,他们盼望再次和他们的老婆亲热,见见他们的儿子,再次看到石阶列岛和里斯的游乐场。冰雪、风暴和空洞的承诺,这些不是他们想要的。北方实在太冷了,而且越来越冷。”
  我就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戴佛斯告诉自己。我是喜欢这个老无赖,但从没笨到去信任他。
  “风暴。”古德里克大人念着这个词的就像一个男人深情呼唤自己情人的名字。“安达尔人来临之前风暴在三姐妹岛上是被视为神圣的。我们的旧神是浪涛女神和天空之主。每当他们交合之时就会掀起风暴。”他探起身子。“国王们从未对三姐妹岛费心过。他们凭什么要费心?我们这又小又穷。可是你来到了这里,被风暴送到了我的面前。”
  是被一个朋友送到了你面前,戴佛斯想。
  古德里克大人转向他的卫队长。“把这家伙交给我。记得他从未到过这里。”
  “是,大人。从未到过。”卫队长离开了,他湿漉漉的靴子留下穿过地毯的一排水渍。地板之下的海水永不停歇地轰鸣着,拍打着城堡的基石。外边的大门轰的一声合上了,如同远处的雷鸣声,这时闪电又一次亮起,仿佛是在呼应。
  “大人,”戴佛斯说,“如果您能把我送到白港,陛下会视其为友善之举的。”
  “我可以送你去白港,”领主大人同意。“或者我可以送你到某个冰冷潮湿的地狱。”
  姐妹镇就是地狱了。戴佛斯害怕还会更糟。三姐妹岛上的人都是薄情的婊子,只忠于自身。据称他们向艾林谷宣誓效忠,但鹰巢城的控制在此微不足道。
  “桑德兰如果知道你在这,肯定会要我把你交给他。”伯莱尔统领着甜蜜姐妹岛,如同朗绍普对于长姊岛,托伦特对于小妹岛一样;他们全都向三姐妹岛的领主,崔斯顿·桑德兰效忠。“他会把你出卖给太后来换取一罐兰尼斯特的金子。那可怜的家伙,七个儿子都想成为骑士,他需要每一枚金龙。”领主大人拿起木勺重新大吃起他的姐妹炖菜。“我过去常常诅咒神灵只赐给我女儿,直到我听见崔斯顿抱怨用在战马上面的花费。你肯定会对为了买一套体面的礼服和盔甲需要捕多少的鱼感到惊讶的。”
  我也曾有七个儿子,但四个被烧死了。“桑德兰大人向鹰巢城效忠,”戴佛斯说,“根据权利他应该把我交给艾林夫人。”他判断面对她会比兰尼斯特强上不少。尽管她没有参与五王之战,但是莱莎是奔流城的女儿,还是少狼主的阿姨。
  “莱莎·艾林已经死了,”古德里克大人说,“被某个歌手谋杀了。现在是小指头大人统领着谷地。海盗在哪里?”戴佛斯没有回答,他用他的勺子敲着桌子。“那个里斯人。从小妹岛开始托伦特就一直监视着他们,之前则是寡妇望的菲林特。橙色的帆,还有绿色的和粉色的。萨拉多·桑恩。他在哪里?”
  “海上。”萨拉应该正绕过五指岛,南下奔狭海而去。他带着他仅有的几只船回到石阶列岛去。如果他能碰上一些可爱的商船,或许他会在路上捎上一些东西。小小的劫掠作为旅途上的消遣。“陛下派他去南方,给兰尼斯特和他们的朋友找些麻烦。”这是他在冒雨划向姐妹镇的路上反复排练一个谎言。早晚全世界都会知道萨拉多·桑恩抛弃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带走了全部的舰队,但他们休想从戴佛斯·席渥斯嘴中听说这件事。
  古德里克大人搅动着他的炖菜。“是不是老海盗桑恩让你游上岸的?”
  “我是划着一只小艇上岸的,大人。”萨拉一直等到“暗夜之灯”的灯光从“瓦雷利亚人”号的船舷旁移开后才把他放下去。至少他们的友谊还有些价值。里斯人宣称他很乐意带他一起去南方,但戴佛斯拒绝了。史坦尼斯需要威曼·曼德勒,他相信戴佛斯能争取到他。戴佛斯绝不会背叛这种信任,他告诉了萨拉。“呸,”这个海岛头子回应道,“他会为这些荣誉杀了你,老朋友。他会杀了你的。”
  “我还从没有在我屋檐之下接待过一位首相,”古德里克大人说。“我猜史坦尼斯会为你付赎金吧?”
  他会吗?史坦尼斯赐给了戴佛斯封地、爵位和官职,但他会拿出足够的金子来买下我这条小命吗?他没有金子,否则他就能留住萨拉了。“如果大人想要对陛下提出如此要求,您可以在黑城堡找到他。”
  伯莱尔哼了一声。“小恶魔也在黑城堡吧?”
  “小恶魔?”戴佛斯没明白他的问题。“他在君临城啊,因为谋杀他的外甥而判处死刑了呀。”
  “我老爸过去常说,什么消息长城总是最后知晓。侏儒已经逃脱了。他钻过了牢房的栅栏,赤手空拳把他的老爸撕碎。一个守卫看到他的逃跑,从头到脚沾像被鲜血淋过一样。太后会给任何一个杀了他的人封爵。”
  戴佛斯竭力去相信他所听到的。“你是在告诉我说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死在他儿子的手上,是的。”领主大人喝了一口啤酒。“当姐妹岛上有自己的国王的时候,我们不能容忍侏儒活下来。我们把他们都扔进海里,作为给神灵的祭品。修士们不让我们这样干了。一群伪善的傻瓜。为什么神灵要造出侏儒这样的人形怪物?”
  泰温大人死了。这改变了一切。“大人,能允许我送一只乌鸦去长城吗?陛下会想知晓泰温大人的死讯。”
  “他会知道的。但不是从我这,也不是从你那得知,只要你还呆在我漏雨的屋顶下就不成。我不能让人说我给予了史坦尼斯帮助和建议。桑德兰家族曾两次带姐妹岛加入黑火叛乱,而我们都在为此忍受磨难。”古德里克大人冲着一把椅子挥挥汤匙。“坐下,爵士,趁你还没有摔倒。我的大厅又冷又潮又黑,但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我们会给你找些干衣服,但你得先吃饭。”他喊了一声,一个女人进了大厅。“我们有个客人要喂饱。拿啤酒,面包和姐妹炖菜上来。”
  啤酒是褐色的,面包是黑色的。炖菜上浮着一层乳白色,厨娘把它盛在一块挖空了的旧面包作的盘子中端了上来。炖菜很浓稠,青葱、胡萝卜、大麦粒、白萝卜和青萝卜,蛤蜊、大块的鳕鱼肉和蟹肉,混在奶油和黄油的浓汤中。这正是一个又湿又冷的夜晚,一个男人想要暖和全身所需要的那种炖菜。戴佛斯心怀感激地吃了起来。
  “你以前吃过姐妹炖菜吗?”
  “我吃过,大人。”三姐妹岛上的每一间客栈和酒馆都供应同样的炖菜。
  “这比你之前吃过的都要美味。我外孙女,吉拉做的这道菜。你结婚了吗,洋葱骑士?”
  “我结过了,大人。”
  “真遗憾。吉拉还没有。朴实的女人才能成为最好的妻子。那里面有三种螃蟹,红蟹、蜘蛛蟹和青蟹[*2]。除非是放在姐妹炖菜里否则我不会吃蜘蛛蟹,那让我感觉自己像半个食人族似的。”领主大人冲挂在冰冷灰黑的壁炉上方的旗帜做了个手势,旗帜灰绿色的底子上面绣着一只灰白色蜘蛛蟹。“我听说史坦尼斯烧了他的首相。”
  我的前任。在龙石岛,梅丽珊卓把艾利斯特·佛罗伦献给了她的神灵,祈求能一帆风顺地北上。佛罗伦大人在被后党的那些人绑在木桩上时依然毫不动摇,保持着沉默,竭力维持着一个半裸的男人所能维持的尊严。但当火焰舔舐他的双腿时,他开始尖叫了。如果红袍女可信的话,正是他的尖叫声把他们从海上一路吹到东海望。戴佛斯不喜欢那风。他似乎能从中嗅出血肉烧焦的味道,整个旅程中,风声一直像痛苦的哀嚎缠绕着他。这遭遇很可能就会落在我的头上。“我没被烧死,”他向古德里克大人确认,“但在东海望差点冻死我。”
  “在长城上你就会冻死了。”那女人为他们带来一条新出炉的面包,还带着烤炉的热气。当戴佛斯看见她的手时,他愣住了。古德里克大人没有疏忽,注意到了这一点。“是的,她也有那个特征,就像五千年来所有伯莱尔家的人一样。她也是我外孙女,但不是做炖菜那个。”他撕开面包,把一半递给戴佛斯。“吃吧,很好吃的。”
  确实如此。就算能吃上旧面包渣对于戴佛斯来说也是好事;它意味着他现在是这里的客人了,至少今晚是的。三姐妹岛的领主们向来恶名昭著,尤其是伯莱尔·古德里克,甜蜜姐妹岛领主、姐妹镇守护、破浪堡主人、“暗夜之灯”看护者……但即使是强盗头子和劫掠者也受到古老的宾客权利约束。我至少能看到明天的黎明,戴佛斯告诉自己。我已经吃了他的盐和面包。
  除了盐,姐妹炖菜里有种奇怪的香味。“我吃到的是藏红花吗?”藏红花比金子还要贵重,戴佛斯之前只吃过一次,那是劳勃国王在龙石岛的宴会上赐给他的半条鱼。
  “对。来自魁尔斯的藏红花。那还有胡椒。”古德里克大人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小撮撒在自己的食子里。“没什么比瓦兰提斯的磨碎的黑胡椒更好的了。如果你喜欢胡椒就请尽管拿,我有四十箱这东西,更别提丁香、肉豆蔻和一磅的藏红花了。这是从一个黑眼睛的妞儿身上找到的。”他大笑。戴佛斯看到他还留着满口的牙齿,尽管它们大多数都是焦黄而且一颗上牙已经变黑坏死。“她本来驶向布拉佛斯,但狂风把她卷进了咬人湾,在我的某块礁石上撞个粉碎。所以你瞧,风暴带给我的礼物不仅仅只是你。大海真是个靠不住的残酷家伙。”
  人更靠不住,戴佛斯想。古德里克大人的先祖在史塔克家族伴着火与剑到来之前一直是海盗之王。最近三姐妹岛的人一直在对萨拉多·桑恩之流进行公开的劫掠和设下沉船的陷阱。沿着三姐妹岛海岸点燃的灯火原本是用来警示浅滩、暗礁和岩石,指引安全的航线,但在狂风大作和浓雾弥漫的夜晚,某些姐妹岛上的居民会使用假灯光引诱那些粗心的船长走向他们的末日。
  “风暴给了你慈悲,把你吹到我的门口。”古德里克大人说,“你在白港只会得到冷遇。你来得太迟了,爵士。怀曼大人打算屈下他的膝盖,却不是对史坦尼斯。”他吞下了一大口啤酒。“曼德勒家族不是北方人,骨子里不是。他们来到北方还不超过九百年,满载着他们所有的黄金和神灵。他们曾是曼德河上最大的领主,但最终他们过于自满,败在了初生牛犊的手上。狼王拿走了他们的金子,但他赠与他们封地并允许他们继续信仰自己的神灵。”他用一大块面包蘸拭着炖菜。“如果史坦尼斯觉得那个胖家伙会骑上雄鹿,那他可错了。十二天前‘狮星号’在姐妹镇靠港来修补她的蓄水桶。你知道那条船吗?深红色的船帆,船首像是只黄金狮子。船上都是佛雷家的人,正要驶往白港。”
  “佛雷家?”这件事出乎戴佛斯的预料。“我听说佛雷杀了威曼大人的儿子。”
  “是的,”古德里克大人说,“那个胖子气坏了,他发誓在他报了仇之前只靠面包和红酒过活。但只过了一天,他就又往自己嘴里填蛤蜊和蛋糕了。白港和三姐妹岛之间一直都有船来往。我们卖给他们螃蟹、鲜鱼和山羊奶酪,他们卖给我们木头、羊毛和兽皮。我听到的都在说他们的大人比以前更胖了。这就是所谓的誓言。言辞如风,从曼德勒嘴里冒出的风恐怕还比不上他下面放出来的。”姐妹镇领主从面包上撕下另外一块,扫净了他的盘子。“佛雷们给那个胖傻瓜带去了一袋骨头,给一个人送去他死去的儿子的尸骨,有人竟把这称之为礼节。如果那是我的儿子,我会还给他们相同的礼节,并在吊死那些佛雷家的人之前对他们表示感谢。但那个胖家伙太高贵了,下不了这个手。”他把面包填进嘴里,咀嚼后吞了下去。“我和佛雷家的人一起吃过晚餐。其中一个就坐在你现在坐着的位置。他自称为雷加,我差点就当着他的面笑了出来。他说他老婆死了,打算在白港再娶一个。乌鸦来来回回,威曼大人和瓦德大人达成了契约,打算用婚姻来做保证。”
  戴佛斯的感觉就像古德里克在他肚子上打了一拳。如果他说的是实话,我的国王就要输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渴望得到白港。如果说临冬城是北境的心脏,那么白港就是它的嘴巴。几个世纪以来即使在深冬它的河口也不会结冰,随着冬天的降临,这意义也就愈加重大。城市里的白银也一样。兰尼斯特拥有凯岩城的金子,又同富裕的高庭结姻。而史坦尼斯国王已经两手空空了。我至少要试试,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用来阻止他们联姻。“我必须去白港,”他说,“大人,我求您,帮帮我。”
  古德里克大人开始吃他用来盛菜的面包,用他的大手把它撕成两半。炖菜已经把旧面包泡软了。“我不喜欢北方佬,”他宣布,“学士说对三姐妹岛的蹂躏是两千多年前的事了,但姐妹镇绝不会遗忘。在那之前我们是自由人,由自己的国王来统领。而在那之后我们不得不向艾林谷屈膝好赶走北方佬。狼和鹰为了争夺我们斗了一千年,他们把这些可怜的小岛血肉都榨干了。你的史坦尼斯国王也一样,当他为劳勃掌管船只时,他曾派过一支舰队到我的港口来,没有我的许可就逼迫我吊死了十来个好朋友。那些和你一样的家伙。他还敢威胁,如果因为‘暗夜之灯’熄灭导致船只搁浅的话,就要吊死我。我不得不对他的傲慢忍气吞声。”他又吃了些盛菜的面包。“现在他夹着尾巴低声下气地来到北境,我为什么要给他帮助?回答我。”
  因为他是你合法的国王,戴佛斯想。因为他是个坚定而公正的男人,唯有他才能平定这个国家,抵御正在北方汇聚的种种威胁。因为他有一把能散发太阳一样光芒的魔剑。这些话涌到了嘴边。但这些话无法打动甜蜜姐妹岛的领主,无法让他更靠近白港一步。他想要的什么样的答案?我要向他许诺我们根本没有的金子吗?一位许给他外孙女的出身高贵的丈夫?土地,荣誉,爵位?艾利斯特·佛罗伦大人曾经试过这种游戏,而国王为此烧了他。
  “看起来首相大人丢了他的舌头了。他没有体会到姐妹炖菜的味道,也没体会到真相。”古德里克大人擦了擦他的嘴。
  “狮子死了,”戴佛斯缓缓地说,“这就是你的真相,大人。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他死了又会如何?”
  “现在谁在君临城发号施令?不可能是托曼,他还是个孩子。是凯冯爵士吗?”
  烛光在古德里克大人黑色的双眼里闪烁。“如果是那样的话,你早就被囚禁起来了。现在是管事的是太后。”
  戴佛斯明白了。他的疑虑打消了。古德里克不想让自己站在正在输掉的一边。“史坦尼斯曾率领风息堡抵抗住了提利尔和雷德温的围困,他从坦格利安的后裔手中夺得了龙石岛,他在仙女岛粉碎了铁岛舰队。这个小毛头国王不可能战胜他。”
  “这个小毛头国王掌握着凯岩城的财富和高庭的力量,他还有波顿家族和佛雷家族的效忠。”古德里克大人摸着他的下巴。“不过……在这世上唯有寒冬才能确定。奈德·史塔克这样告诉我父亲的,就是在这座大厅里。”
  “奈德·史塔克来过这?”
  “在劳勃刚造反的时候。疯王派人到鹰巢城去取史塔克的项上人头,但琼恩·艾林回应他以蔑视。然而海鸥镇仍保持对铁王座的忠诚。为了回家召集他的封臣,史塔克不得不翻越山脉来到五指半岛,寻找一个渔夫载他穿过咬人湾。一场风暴把他们吹离了航向。渔夫淹死了,但他的女儿在船沉没之前把史塔克送上了姐妹岛。据说史塔克留给她一袋银子和肚子里的一个私生子,琼恩·雪诺,她用艾林大人的名字给他起的名字。”
  “就是那样啦。当艾德大人来到姐妹镇时,我父亲就坐在我现在坐的这个地方。我们的学士怂恿我们把史塔克的脑袋送给伊里斯,以表明我们的忠诚。那可能会带一笔丰厚的奖赏,疯王对能取悦他的人非常慷慨,但那时我们已经得知琼恩·艾林攻下了海鸥镇。劳勃是第一个登城的人,并且亲手扭断了马柯·格拉夫森的脖子。‘这个拜拉席恩这是无所畏惧,’我说,‘他打起仗来像是一个国王。’我们的学士冲我咯咯直笑,告诉我们雷加王子肯定会击败这个叛逆。就是那时史塔克说了,‘在这世上唯有寒冬才能确定。我们确实可能会掉脑袋……但如果我们获胜了呢?’父亲大人送他上路,他的脑袋还在他的肩膀上。‘如果你输了,’他告诉艾德大人,‘你就从没到过这里。’”
  “正同我一样。”戴佛斯·席渥斯说。
  
  第十章 琼恩(三)
  
  他们把“塞外之王”带了上来,他的双手被麻绳捆着,脖子上套着一根套索。
  套索的另一端拴在歌德利·法林爵士坐骑马鞍的把手上。“巨人杀手”和他的坐骑都披着黑金镶嵌的镀银钢甲,而曼斯?雷德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长衫,四肢裸露在寒风中。他们应该让他留着他的斗篷,琼恩?雪诺想,野人女人用鲜红丝线缝好的那件。
  难怪长城在流泪。
  “曼斯比任何一位游骑兵都要熟悉鬼影森林,”琼恩最后一次试图说服国王陛下,“塞外之王”活着要比死了更有用。“他熟悉‘巨人克星’托蒙德,他曾和异鬼战斗过。他有冬之号角却没有吹响它,他原本能令长城倒掉却没那么做。”
  史坦尼斯对他的话充耳不闻,丝毫不为所动。律法上记载的清清楚楚:必须对逃兵处以极刑。
  在流泪的长城之下,梅丽珊卓夫人举起她苍白的双手。“我们都要做出选择,”她宣布。“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年轻还是老迈,高贵还是平庸,我们的选择是相同的。”她的声音在琼恩听起来充满了诱惑。她同国王一同站在低洼处搭起来的一个木制平台上。“我们要选择光明还是黑暗,我们要选择善良还是邪恶。我们要选择唯一的真神还是虚伪的诸神。”
  当曼德·雷德走过来时,他浓密的灰褐色长发拂过他的面庞。他微笑着用被捆绑着的双手把头发从眼前拂开。但当他看见笼子时,他的勇气从他身上流走了。后党的人用从鬼影森林带回来的树苗和嫩枝,沾满松脂的枝杈和鱼梁木那如同白骨般的枝条,编织缠绕成这个牢笼,然后把它高悬在堆满圆木、枯叶和引火之物的深坑之上,野人国王因眼前景象而畏缩。“不,”他哭喊着,“发发慈悲吧。搞错了,我不是国王,他们——”
  歌德利爵士拉了一下套索。塞外之王不得不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套索勒得他说不话来。当他摔倒之后,歌德利拖着他走完了剩下的路。当后党人士把他半推半抬地塞进笼子时,曼斯已浑身是血了,十几个士兵喊着号子把他拉到半空中。
  梅丽珊卓夫人看着他慢慢升高。“自由民们!这就是你们满嘴谎言的国王,而这就是他许诺能推倒长城的号角。”两个后党呈上冬之号角,通体漆黑,镶嵌着古老的金子,从头到脚足有八尺长上,镶嵌的金子上镌刻着符文,是先民留下的符号。乔曼几千年前就已经死了,但曼斯在霜雪之牙山巅的冰川之下发现了他的坟墓。乔曼吹响了冬之号角,从地底唤醒巨人。耶哥蕊特曾告诉琼恩,曼斯从没找到号角。她撒谎了,要不然就是曼斯根本没透露过这个秘密。
  当号角越升越高,上千名俘虏透过围着他们的木条栅栏注视着。他们全都衣衫褴褛,饥肠辘辘。野人,七大王国是这样称呼他们的,他们自称是自由民。他们看起来既不野蛮也不自由——只有饥饿、恐惧和麻木。
  “冬之号角?”梅丽珊卓说。“不,该称它为黑暗的号角。如果长城倒塌,黑夜也将随之降临,漫漫长夜将永无终止。这决不能发生,决不会发生!光之王看到了他的子民身处险境,因而为他们送来了一位领袖,亚梭尔·亚亥重生了。”她一只手挥向史坦尼斯,喉头的大红宝石闪动着光芒。
  他稳如磐石而她激情似火。国王的双眼带着黑眼圈,面无表情地陷入沉思。他穿着灰色的盔甲,剪裁合体绣着金线的皮制披风从他宽阔的肩膀垂下。他的胸甲之上镶嵌着一颗烈焰红心。眉毛之上环绕着的是一顶赤金打造的王冠,王冠的尖顶仿佛是相互缠绕的火焰。瓦迩站在他身旁,身材高挑相貌端庄。他们为她戴上了一顶青铜打造样式简洁的头环当做王冠,但这青铜的王冠令她比戴着金冠的史坦尼斯更具君王风度。她的双眼目光坚定毫无畏缩。她穿着白色和金色的衣服,披了一件貂皮斗篷。她白金色的长发编成了一根粗辫子,从她的右肩一直垂到腰畔。空气中的寒意为她的双颊添上了红晕。
  尽管梅丽珊卓夫人没有戴王冠,但每个人都知道她才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真正的王后,而不是那个他留在东海望瑟瑟发抖的平庸女子。有传言,国王打算等到长夜堡修缮完毕之后才派人去接赛丽丝王后和他们的女儿过来。琼恩为她们感到难过。对于南方的贵妇和贵族小女孩来说,在长城的确很少能感到舒适,长夜堡更是不可能。即使在它最好的时候,那也是个阴森凄凉的地方。
  “自由民们!”梅丽珊卓高喊。“瞧瞧选择了黑暗的那些家伙的命运吧!”
  冬之号角在火焰中爆裂。
  沿着号身崩裂的号角嗖地一声串出了黄绿色的火焰。琼恩的坐骑不安的后退,队伍前后的其他人也努力让他们的坐骑平静下来。当那些被圈起来的自由民们看到他们的希望被点燃时,一起发出哀嚎。有几个人开始呼喊和诅咒,但大多数陷入了沉默。刹那之间铭刻在镶嵌的黄金之上的符文似乎在空气中闪闪发光,后党人士拉起号角然后把它翻滚着抛进火坑之中。
  在笼子里,曼斯·雷德用被捆绑的双手撕扯着脖子上的套索,语无伦次地尖叫着骗局和巫术,否认他的王位、他的子民,他的名字,否认他所拥有过的一切。他尖叫着求饶,诅咒红衣女,然后开始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
  琼恩目不转睛地观瞧着。他不敢在他的兄弟们面前露出胆怯。他统领着两百多位手下,超过一半是黑城堡的守卫。他们手执长矛排成严整肃穆的黑色骑兵方阵,拉起的兜帽把他们的面庞遮挡在阴影里……也隐藏了事实上那么多人都是些老骨头和毛头小子。自由民害怕守夜人。琼恩想让他们在长城以南的新家依旧保持着这恐惧。
  冬之号角在圆木、枯叶和引火物之中爆裂。转眼之间整个深坑都燃烧起来。曼斯·雷德用捆绑起来的双手紧抓着笼子的栅栏,抽泣着求饶。当火焰舔到他时,他手忙脚乱地扑打着,他的尖叫变成了绵长,带着恐惧和痛苦含混不清的哀嚎。在笼中,他像燃烧的枯叶一样扑打着,仿佛一只闯入烛光的飞蛾。
  琼恩发现自己想起了一首歌。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瓦迩如同一尊雕像般面无表情地站在平台上。琼恩猜测如果耶哥蕊特在她那种处境下将会如何。女人是坚强的。他发觉自己想起了山姆和伊蒙学士,想起了吉莉和那个孩子。她到死也会诅咒我,但我别无选择。东海望报告说狭海上刮起了风暴。我本打算保护他们平安,可他们是否反而被我送入鱼腹啦?昨晚他梦见山姆溺水,梦见耶哥蕊特死在他的箭下(不一定是他射出的箭,但在梦里总是他干的),梦见吉莉抹去带血的泪珠。
  琼恩·雪诺受够了。“动手,”他说。
  御林的乌尔马把他的长矛插在地上,摘下他的弓,从箭囊里摸出一支黑箭。“美女”唐纳·希山掀开自己的兜帽,同样张弓准备射箭。“灰羽”加尔斯和胡子本恩搭弦,张弓,放手。
  一支箭射在曼斯·雷德的胸膛之上,一支射在肚子,一支正中咽喉。第四支箭则钉在笼子的木条上,抖动了一下,然后被火焰燎燃。当野人国王软倒在笼底被火焰吞噬的时候,长城下回荡着一个女人的抽泣声。“现在他的守望结束了。”琼恩轻声低语。在曼斯·雷德将黑衣换成那件鲜红丝线缝好的斗篷之前,他也曾是守夜人的汉子。
  平台之上,史坦尼斯皱紧了眉毛。琼恩躲避着他的目光。笼底被烧穿了,上面的木条也纷纷剥落。每次火苗向上升起,都有更多被烧得红黑斑驳的木条落下。“光之王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辰来照亮我们的道路,赐予我们火种令夜晚变得平安,”梅丽珊卓对野人们说。“没有东西能承受他的火焰。”
  “没有东西能承受他的火焰,”后党附和着。
  红袍女的猩红色长袍缠绕在身上,她红棕色的头发在脸庞上投下一圈光晕。她指尖跳动的高高的黄色火焰有如一双巨爪。“自由民们!你们虚伪的神灵不能帮助你们,假冒的号角无法拯救你们,虚假的国王只会带给你们死亡、绝望、失败……这里站着的才是真正的国王!看,他的荣耀!”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拔出了“光明使者”。
  那剑散发出红、黄和橙色夺目的光芒。琼恩之前曾见过这景象……但不像这次,从没像这一次。“光明使者”宛如钢铁打造的太阳。当史坦尼斯把剑举过头顶时,人们不得不转过头去或遮住双眼。跨下的战马惊吓得后退,有一匹甚至掀落了它的骑手。火坑的光芒在这光的风暴面前变得黯淡无光,就像一只在巨犬面前蜷缩的小狗。长城也被映上了红色、粉色和橘黄,寒冰之上仿佛掀起了彩色的波浪。这就是王者之血的威力吗?
  “维斯特洛只有一个国王,”史坦尼斯说。他的声音嘶哑,和梅丽珊卓悦耳的嗓音完全不同。“我将用这把剑守卫我的臣民,摧毁一切威胁到他们的东西。屈下膝盖,我向你们承诺食物、土地和公正。俯首听命然后活下去,或者离开走向死亡。这由你们选择。”他将“光明使者”滑进鞘中,世界重新暗淡下来,仿佛乌云遮蔽太阳。“打开大门。”
  “打开大门,”克拉顿·宋格爵士用如同号角般低沉的声音吼道。“打开大门,”科里斯·彭尼爵士应和着,指挥着卫兵。“打开大门!”士官们大喊。士兵们乱哄哄地执行命令。尖木桩被从地上拔出来,木板搭在深沟之上,围栏的大门被猛地拉开。琼恩·雪诺举起手向下一挥,黑衣队列左右分开,留出一条通向长城的小路,小路尽头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正在推启铁门。
  “过来吧,”梅丽珊卓劝诱道。“奔向光明……或者坠回黑暗。”在她下面的火坑中,火焰正劈啪作响。“如果你选择了生命,那就到我身边来。”
  他们来了。起初只有一些俘虏步履蹒跚,互相搀扶着慢慢地走了过来,他们都急于摆脱那粗糙搭建的围栏。如果你想吃饭,就到我这来,琼恩想。如果你不想受冻挨饿,那就听令吧。最初的几个人犹犹豫豫地提防着可能的陷阱,贴着木板的边缘穿过了围成一圈的木桩,向梅丽珊卓和长城走去。当看到这些带头的人没有遭受任何伤害之后,更多的人跟上了。不久就络绎不绝了。穿着镶钉罩衫和半罩圆盔的后党人士递给每个经过的男人、女人和孩童一片白色的鱼梁木:一根如同白色断骨的细枝,上面还带着一片血红的叶子。献祭给新神的一片旧神。琼恩攥紧了剑柄。
  即使离得很远也能感受到火坑散发出的灼热;对于野人来说,它可是太酷烈了。他看见当他们靠近火焰时发出了惊叫,听到孩子们的哭声。有几个转身走向森林。他看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双手各拖着一个孩子跌跌撞撞地走开。每走几步她都要回头张望以确信没人追赶。当她快到树林的时候突然奔跑起来。一个灰胡子的家伙抓起他们递过来的鱼梁木枝条把它当做武器挥舞着,后党人士不得不用长矛才让他安静下来。其他野人不得不绕过他的尸体,最终科里斯爵士把它扔进了火堆。又有自由民选择了森林——差不多有一成左右的人。
  但大多数过来了。他们身后只有寒冷和死亡,向前才有希望。他们走了过来,紧握手中的木片,直到把它们献祭给那团火焰。拉赫洛是个内心狭隘而且贪婪的神灵。新神吞咽着旧神的尸体,把梅丽珊卓和史坦尼斯巨大的身影投在长城被映红的寒冰之上。
  赛贡第一个在国王面前跪下。瑟恩的新任马格拿比他的父亲年轻、小上一圈—枯瘦,秃顶,穿着青铜胫甲和一件缝有青铜鳞甲的皮衣。接着是叮当衫,穿着一件用骨头和熟皮串成叮当作响的护甲,头盔是一个巨大的颅骨。躲藏在骨头之下的是个残暴的恶棍,长着参差不齐的牙齿和混浊的眼珠。一个心胸狭隘,恶毒而奸诈的家伙,他的愚蠢和他的残忍不相上下。琼恩根本不相信他能有片刻的忠诚。他猜测瓦迩看到他屈膝乞求饶恕时会怎么想。
  接着是一些小头领。两个硬足民的首领,他们的脚底板又黑又硬。一个被乳河周围人敬畏的老女巫。一个瘦骨嶙峋黑眼睛的十二岁男孩,“猎鸦”阿夫因的儿子。“狗头”哈犸的弟弟哈尔克带着姐姐的猪。每个都在国王面前弯下膝盖。
  这场默默无声的仪式未免太过冷淡了,琼恩想。“自由民鄙视下跪之人,”他警告过史坦尼斯。“让他们留着他们的骄傲,他们会更加爱戴你。”国王陛下根本听不进去。他说,“我需要的是他们手中的剑,不是亲吻。”
  屈膝效忠之后,野人们拖着脚步穿过黑衣兄弟排成的队列走向大门。琼恩早已安排“马儿”和纱丁以及其他几人手持火把引导他们通过长城。在长城的另一边,成碗的热乎乎的洋葱汤、大块的黑面包和香肠正等着他们。衣服也准备妥当:披风、裤子、靴子、外套、上好的皮手套。他们会睡在干净的稻草堆上,炽热的火焰会驱走夜间的寒意。史坦尼斯唯一的长处就是办事有条理。然而巨人杀手托蒙德早晚会再次突袭长城,当那一刻来临时,琼恩猜想史坦尼斯的新臣民究竟会选择哪一边。你可以给他们土地和宽恕,但自由民会挑选自己的国王,而他们之前选的是曼斯,不是你。
  波文·马尔锡催马走到琼恩身旁。“我从没想能有今天。”在头骨桥脑袋受伤之后,总务长显得更加消瘦了。他耳朵少了一块。他看上去不那么像石榴了,琼恩暗忖。马尔锡说,“我们浴血奋战在大峡谷抵挡野人。很多厉害角色死在那里,我们的朋友和弟兄。究竟为了什么?”
  “王国会为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而诅咒我们,”艾里沙爵士用一种恶毒的腔调说。“维斯特洛的每个正派人都会唾弃守夜人。”
  你懂什么算正派人吗?“队伍中保持肃静。”自从杰诺斯大人丢了脑袋之后,艾里沙爵士变得更加谨慎了,但怨恨仍然留着。琼恩曾动过念头把他派往史林特曾拒绝的灰卫堡,但他要盯紧这个家伙。他比杰诺斯要危险的多。他派了另外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影子塔事务官去统领灰卫堡。
  他希望这两支新驻军能带来些改变。守夜人能让自由民流血,但最终我们无法阻止他们。烧死曼斯·雷德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我们人还是太少,而他们仍然众多,而且没了游骑兵,我们就同瞎了一样。我不得不派人去巡逻。但如果我真的做了,他们还能回得来吗?
  通过长城的隧道狭窄而曲折,而大多数野人年老,生病或带着伤,因此走得吃力而缓慢。当最后的野人屈服降服时,夜幕已经降临。坑中的火焰也低落了,国王映投在长城之上的身影只有最初的四分之一高了。琼恩·雪诺能看到自己呼出得白雾,好冷,他想,而且越来越冷了。这场默默无声的仪式拖的太久了。
  还有四十来个俘虏滞留在围栏里。其中有四个巨人,隆起的双肩,浓密的毛发。双腿粗如树干,巨大的宽脚掌。尽管身材如此高大,他们仍能通过长城的,但其中一个巨人不愿放弃自己的猛犸象,而其他人又不肯抛下他。其余留下的都是正常的人类。有些已经死了,有些奄奄一息;其他人是他们的家人或亲密伙伴,不愿为了一碗洋葱汤而抛弃他们。
  有些人在发抖,还有些冻得僵硬抖都抖不动了。他们倾听国王的声音在长城上回荡。“你们可以随意离开,”史坦尼斯告诉他们。“把你所见证的告诉你们的人。告诉他们你所见到的真正国王,只要他们愿意保持和平,就会在他的王国受到欢迎,否则他们最好逃走或躲起来。我不会容忍任何对我的长城的攻击。”
  “一个王国,一位神灵,一位国王!”梅丽珊卓夫人高喊。
  后党骑士随着这喊声一起呼应,他们用矛柄敲打着盾牌。“一个王国,一位神灵,一位国王!史坦尼斯!史坦尼斯!一个王国,一位神灵,一位国王!”
  琼恩看到瓦迩没有加入这呼喊中,黑衣兄弟也没有。喧闹当中剩下的几个野人隐入了森林中。巨人是最后离开的,两个骑在猛犸的背上,另两个步行。身后只留下了死人。琼恩注视着史坦尼斯在梅丽珊卓的陪伴下从平台走下来。他红色的身影。她从不会离开他身边太久。国王的荣誉护卫紧随在他们身后——歌德利爵士,克拉顿爵士,和十来个骑士,全都是后党。他们身上的盔甲闪动着月光,寒风掀起了斗篷。“总务长大人,”琼恩对马尔锡说,“拆掉围栏,用那些栅栏生火,把尸体烧掉。”
  “遵命。”马尔锡吼出命令,他手下的一群事务官走出队列,开始拆除木制栅栏。总务长皱着眉注视着他们。“那些野人……您认为他们信守承诺吗,大人?”
  “有些会,但不是所有。我们当中也有胆小鬼和恶棍,也有蠢货和傻瓜,和他们一样。”
  ““我们的誓言……我们都曾发誓守护王国……”
  “一旦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下来,他们也就成了王国的一部分。”琼恩指出。“这是令人绝望的时刻,而且可能会愈加绝望。我们见识过我们真正的敌人,长着明亮蓝眼睛的死人一样苍白的脸。自由民也同样见过。史坦尼斯这么做没有错。我们为了共同的事业必须和野人联手。”
  “齐心协力对抗共同的敌人,我同意这点,”波文·马尔锡说,“但这不意味着我们该允许几万个饿得半死的野蛮人通过长城。让他们回到自己的村庄,在那儿抵抗异鬼,与此同时我们封闭城门。奥赛尔告诉我那不难做到。我们只需用石块堵住隧道,往杀人洞里灌上水。剩下的就交给长城。寒冷、尸鬼……一个月之后,长城就好似根本没有过城门一样。任何敌人都需要凿出一条路来。”
  “还可以翻过来。”
  “不可能,”波文·马尔锡说。“他们没有掠袭者,翻过来偷个老婆或者抢点什么东西。托蒙德只有老妇、孩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甚至猛犸象。他需要一扇门,而这里只剩下三扇门。如果他派人攀爬的话,那么,对付那些攀登者就像在壶里叉鱼一样容易。”
  鱼儿可不会从水壶里爬出来然后用一把长矛捅过你肚子。琼恩自己就爬过长城。
  马尔锡继续说道,“根据我们从收集到的箭杆数量上判断,曼斯·雷德的弓箭手朝我们射了上万枝箭。但爬上城头和我们短兵相接的还不到一百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被飘忽不定的大风卷走了。玫瑰林的红埃林是唯一一个死在那儿的人,他是掉下长城摔死的,而不是死于射中腿部的箭。唐纳·诺伊为了把守城门而死。一个英勇的壮举,是的……但如果堵上城门,我们勇敢的武器师傅仍会与我们同在。不管我们面对的是一百个还是十万个敌人,只要我们在城头上居高临下,他们就伤不到我们。”
  他说得没错。曼斯·雷德的军队如同拍在礁石的海浪一样,在长城面前撞得粉碎,尽管守卫者不过是一小撮老家伙、毛头小子和残疾人。然而琼恩的直觉觉得波文的建议不太对劲。“如果我们封闭城门,就没法派遣游骑兵,”他指出,“我们会如同瞎了一样。”
  “莫尔蒙大人最后一次的巡逻损失了守夜人四分之一的兵力,大人。我们需要保存实力。每死一个弟兄都会削弱我们,我们的实力就会日渐单薄……我叔叔常说,坚守高地赢得战役。没有哪比长城更高了,总司令大人。”
  “史坦尼斯向屈服的野人许诺了土地、食物和公正。他不会允许我们封上城门的。”
  马尔锡犹豫了。“雪诺大人,我不是一个传谣的人,但有传言说您实在……实在对史坦尼斯太友好了。一些人甚至暗示您是……一个……”
  叛徒和变色龙,是的,还是个杂种和狼灵。杰诺斯·史林特虽死,但他的谣言并未消散。“我知道他们说了什么。”琼恩听到过那些窃窃私语,看到当他穿过庭院时他们扭过头去。“他们想让我干什么,拿起剑与史坦尼斯和野人同时为敌?国王陛下有三倍我们的人马,而且他是我们的客人,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我们还欠他和他的人一笔债。”
  “史坦尼斯大人虽然雪中送炭帮了我们一把。”马尔锡固执道,“但他仍是名叛贼,他的事业已经注定失败。正如我们注定会被铁王座视为叛徒。我们必须确保我们没有选择失败者一边。”
  “我没打算选择任何一边,”琼恩说,“但我不像你那样确定这场战争的结果,大人。泰温公爵死了之后更不能确定。”如果从国王大道的传来的故事可信,那么首相大人就是蹲在马桶上时被自己的侏儒儿子杀掉了。琼恩对提利昂·兰尼斯特还是略知一二。他握过我的手,称我为朋友。很难相信那个小家伙心中会有弑亲的念头,但泰温公爵的去世不容置疑。“君临城的那头狮子还是个幼崽,而众所周知铁王座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撕成碎片。”
  “他是个孩子,大人,但……劳勃国王深受爱戴,大多数人都认定托曼是他的儿子。他们接触史坦尼斯大人越多,对他的敬爱也就越少,更少人会喜爱带着她的火焰的梅丽珊卓夫人和她残酷的红色火神。他们在抱怨。”
  “他们也同样冲莫尔蒙总司令大人抱怨过。他曾告诉过我,人们喜爱抱怨他们的老婆和领主,没老婆的人会加倍抱怨他们的领主。”琼恩·雪诺朝围栏瞥去。两面墙已经拆倒,第三面也正迅速倒下。“你留下来料理完这儿的事情,波文。确保每一具尸体都烧掉。感谢你的忠告,我向你保证我会好好考虑你所说的话。”
  当琼恩匆匆返回城门时,烟灰仍在火坑上方萦绕。他在火坑旁下马,牵着他的坐骑穿越冰墙去南边。忧郁的艾迪举着火把在前面带路。火把的火焰舔着洞顶,他们每走一步上面都会落下冰冷的水滴。
  “看到号角被烧掉真叫人松了口气,大人。”艾迪说。“就在昨晚我梦到当我正往长城外撒尿时,有个家伙吹响了号角。我没抱怨。这梦比我以前做过的要好多了,有次梦到狗头哈犸把我喂给她的猪。”
  “哈犸死了。”琼恩说。“但她的猪没死。它们盯着我的样子就像屠夫盯着火腿。不是说野人们打算伤害我们。是的,我们是把他们的神砍成了碎片烧掉,但我们也给了他们洋葱汤。一个神灵与一碗美味的洋葱汤相比会如何?我知道该选哪个。”
  烟和烧焦血肉的气味仍黏在琼恩的黑衣上。他知道他必须吃点东西,但他渴望的是伙伴而不是食物。和伊蒙学士喝杯酒,和山姆聊些悄悄话,和派普、葛兰、陶德开几个玩笑。但伊蒙和山姆已经走了,而其他的朋友……“今晚我想和弟兄们共进晚餐。”
  “煮牛肉和甜菜。”忧郁的艾迪似乎知道菜单。“但哈布说辣根用完了。没了辣根煮牛肉还有什么好吃的?”
  自从野人烧掉旧议事厅之后,守夜人就改在了军械库下面的石窖用餐了,一个被两排方石柱隔开的空阔地方,有着拱形的房顶,无数的葡萄和麦酒酒桶靠墙摆放着。琼恩走进来时,四个工匠正在最靠近楼梯的桌旁下棋,挨着火炉坐着一群游骑兵和几个国王的人,安静地交谈着。
  年轻人都聚在另一张桌旁,派普正用自己的刀子叉着一块芜菁。“夜晚漆黑,芜菁游荡,”他用一种庄严的腔调宣布。“让我们为了鹿肉祈祷,我的子民,带上洋葱和一点美味的肉汁。”他的朋友们大笑——葛兰,陶德,纱丁,全都发出大笑。
  琼恩·雪诺没跟着一起笑。“取笑别人的信仰是傻瓜才干的事,派普。而且危险。”
  “如果红神被冒犯了,就让他揍我吧。”
  所有笑声都戛然而止。“我们是在取笑那个女祭司,”纱丁说,他是一个娇弱漂亮的年轻人,曾在在旧镇做男妓。“我们只是开个玩笑,大人。”
  “你们有你们的神灵,而她有她的。别去理她。”
  “她可不会放过我们的神,”陶德争辩道。“她把七神称做伪神,大人。还有旧神。她逼迫野人烧掉鱼梁木枝条。您看见了。”
  “梅丽珊卓夫人不是归我管辖,但你们是。我不想在国王的人和我的人之间有嫌怨。”
  派普拍了一下陶德的胳膊。“别吵啦,勇敢的陶德,我们伟大的雪诺大人已经发话了。”派普跳着脚,给琼恩嘲弄地鞠了一躬。“我请求原谅。从今以后,没有大人您的许可,我再也不会摇摆我的耳朵了。”
  他以为这不过是些游戏。琼恩想让他清醒些。“想摇你的耳朵尽管去摇。管不住你的舌头可会招惹麻烦。”
  “我会盯着他让他更谨慎些的,”葛兰保证,“如果他不听话,我就揍他。”他有些迟疑。“大人,您要和我们一起进餐吗?欧文,挤一挤给琼恩挪点地方。”
  琼恩仅能要求这么多了。他不得不提醒自己,那些时光都已逝去了。这想法像把刀子在他肚子里搅着。他们选择了他来统领。长城是他的,他们的性命也是。领主应该关怀他的手下,他能听到他父亲大人的教诲,但他不能和他们成为朋友。会有一天他出席审判他们,或者将他们派上前线送死。“改天吧。”总司令大人撒谎道。“艾迪,你最好自己先吃。我还有工作要完成。”
  外面似乎比刚才更冷了。穿过城堡,他可以看见国王塔窗户中透出的烛光。瓦迩站在塔顶,凝视着长城。史坦尼斯安排她住在自己楼上的房间以严加看管,但他允许她在城垛上散步当作锻炼。她看上去孤单寂寞,琼恩想。孤单而动人。耶哥蕊特别有风采,一头火吻而生的红发,是她的微笑让她的面容更添神采。瓦迩用不着笑;她会令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坠入爱河。
  尽管如此,野人公主却不被她的看守者所喜爱。她轻蔑地视他们为“下跪之人”,还三次试图逃跑。有一次一个士兵在她面前稍不留神,就被她从鞘中夺到匕首,脖子上挨了一刀。稍偏一寸就会要了他的命。
  孤独,可爱又致命,琼恩·雪诺想,我本可以得到她。她,临冬城,还有我父亲大人的姓氏。然而他却选择了黑衣和冰冷的城墙。他选择了荣誉。一个私生子的某种荣誉。
  在他穿过庭院时,长城在他右侧耸立。高处的冰墙闪动着微光,但下面全都笼罩在阴影之中。在大门那里,几缕昏黄的灯光从守卫避风岗哨的板条间透出。琼恩听到当升降铁笼随风摇晃和撞到冰墙上时铁链发出的吱嘎声响。城墙之上,哨兵们也许正躲进暖棚里围坐在的火盆旁,风声带走了喊话声。也许他们放弃了无用的努力,每个人陷入自己静静的沉思当中。我应该在冰墙上走走。长城是我的。
  他走在总司令塔的外墙下,经过了耶哥蕊特死在他怀里的那个地方。当白灵在他身边出现时,它温暖的喘息在在寒风中化成雾气。月光下,它红色的双眼像两团跳动的火焰。琼恩的嘴巴充满了温暖的鲜血的味道,他知道到白灵今晚又出去捕猎了。不,他想。我是人,不是狼。他用手套抹了抹嘴,吐了口唾沫。
  克莱达斯仍旧占据鸦巢下的房间。琼恩敲门之后很久他才过来开门,手里端着一根细细的蜡烛,只把门打开了一条小缝。“我打扰到你了吗?”琼恩问。
  “根本没有。”克莱达斯拉开门。“我正热酒呢,大人来一杯吗?”
  “乐意之至。”他的双手已经冻僵了。他脱掉手套,活动着手指。
  克莱达斯走回壁炉搅拌着酒。他大概六十来岁。一位老人。他看上去只比伊蒙年轻。他又矮又胖,长了一双像某些夜间活动的生物所具有的那种暗淡的红色眼睛,头皮上还剩下几小撮白发。克莱达斯倒酒的时候,琼恩双手握紧了杯子,嗅着酒香,大口地吞咽着。暖意在他胸口扩散。他又灌下一大口冲去口腔里的血腥味。
  “后党人士说塞外之王死得像个懦夫。他哭叫着求饶否认自己是个国王。”
  “确实如此。光明使者比以往我所见的都要明亮,像太阳一样明亮。”琼恩举起他的杯子。“敬史坦尼斯和他的魔剑。”葡萄酒在他嘴巴里变得发苦。
  “陛下可不好相处。戴上王冠的没几个好相处。许多好人都当不了好国王,伊蒙学士过去常说,而恶人却能做好国王。”
  “他的确了解这些。”伊蒙·坦格利安见过九个国王坐上铁王座。他曾是国王的儿子,国王的兄弟,国王的叔叔。“我读了伊蒙学士留给我的书。《玉海概述》。提到亚梭尔·亚亥的那些章节。光明使者是他的剑。如果弗塔所说的可信,那剑用他妻子的鲜血淬火的。从那之后光明使者从未凉到可以触碰,始终和妮莎·妮莎一样温暖。在战斗中剑刃就会像火焰一样炽热。有一次亚梭尔·亚亥和一头怪兽搏斗,当他把宝剑插入野兽的腹部时,它的血液开始沸腾。烟和蒸汽从它嘴里涌出,它的眼睛融化顺着脸颊流下,然后它的身体迸发出火焰。”
  克莱达斯眨了眨眼。“一把能自己发热的宝剑……”
  “……对长城可是件好东西。”琼恩把他的酒杯放到一旁,戴上自己的黑鼹鼠皮手套。“遗憾的是史坦尼斯挥舞的那把剑却是冰冷的。我很期待见识他的光明使者在战斗中会有如何的表现。谢谢你的酒。白灵,过来。”琼恩·雪诺拉起他斗篷的兜帽推开门。白色冰原狼跟随着他走入夜色。
  军械库幽暗寂静。琼恩朝守卫点点头,然后穿过默不作声的长矛架子走进自己的房间。他把剑带挂在门边的一个钉子上,斗篷挂到另一个钉子上。当他脱下手套时,他的双手又已冻得僵硬了。他好不容易才点燃蜡烛。白灵蜷在地毯上睡着了,但琼恩还不能休息。疤痕累累的松木桌上堆满长城和境外的地图、游骑兵的名册,和一封从影子塔送来的丹尼斯·梅里斯特爵士用光滑的手写下的信。
  他把影子塔的来信又读了一遍,削尖一根羽毛笔,启开一瓶黑色浓墨水。他写了两封信,第一封写给丹尼斯爵士,第二封写给卡特·派克。他俩不停地向他索要更多的人手。琼恩派遣霍德和陶德西去影子塔,葛兰和派普则前往东海望。字迹有些断续,措辞也显得生硬、粗糙和笨拙,但他没管这些。
  当他终于放下羽毛笔时,房间已变得昏暗和冰冷,让他感到四周墙壁在合拢。熊老的乌鸦落在窗户上,正用着机灵的黑眼睛凝视着他。我最后的朋友,琼恩悲伤地想到。我最好活得比你久,否则你也会吃掉我的脸。白灵不算在内。白灵比起朋友还要亲近。白灵是他的一部分。
  琼恩起身爬上通往曾属于唐纳·诺伊的那张窄床的楼梯。这是我的命运,当他脱下衣服时想道,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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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丹妮莉丝(二)
  
  “怎么啦?”当被伊丽轻摇肩膀唤醒时,她惊叫道。外面仍是夜色笼罩。她立刻意识到有麻烦了。“是达里奥吗?出什么事了?”在她的梦里,他们是丈夫和妻子,过着平凡生活的平凡人,住在一幢有着红色大门的高大石屋里。在她的梦中,他吻遍了她的全身——她的嘴唇,她的脖颈,她的胸脯。
  “不是达里奥,卡丽熙,”伊丽轻声说,“是你的太监灰虫子和那个秃子。你要接见他们吗?”
  “好的。”丹妮发觉她的头发凌乱,睡衣满是褶皱。“帮我更衣,我还要一杯葡萄酒,清醒一下头脑。”去忘掉那个梦。她能听见轻轻的抽泣声。“那是谁在哭?”
  “你的女奴弥桑黛。”姬琪手中端着一根蜡烛。“我的仆人。我没有奴隶。”丹妮不明白。“她为何哭泣?”
  “为她的兄弟,”伊丽告诉她。
  他们被带到她面前,她还能依靠的只有斯卡哈日,雷兹纳克和灰虫子了。在开口前,她就知道他们带来的是坏消息。看上一眼“剃顶大人”那张气急败坏的面孔就完全清楚他要告诉她什么了。“鹰身女妖之子?”
  斯卡哈日神情肃穆抿着嘴点了下头。
  “死了几个?”
  雷兹纳克掰着手说。“九…九个,伟大的女王。真是下流无耻之事。一个糟糕透顶的夜晚,太糟了。”
  九个,这个词像把匕首插进了她的心脏。每个夜晚在弥林金字塔之下都有暗杀在发生。每个早晨太阳升起时,都要照在新鲜尸体之上,而旁边的砖墙之上则是鹰身女妖们用鲜血留下的签名。任何一个功成名就的自由人都处在死亡笼罩之下。但一晚就死掉九个……这令她惊恐。“仔细告诉我。”
  灰虫子回答。“当您的仆人们在弥林砖墙边巡逻,维护陛下的和平时,受到了袭击。他们都全副武装,带着长矛,盾牌和短剑。两两并行巡逻,也成双被杀害。您的仆人黑拳和凯瑟里斯在玛兹达汗的迷宫里被十字弓射死,您的仆人莫斯阿多和杜兰在运河岸边被落石砸死,您的仆人艾兰东·金发和‘忠诚长矛’在每晚例行轮值站岗的酒馆被毒死。”
  莫斯阿多。丹妮攥紧了拳头。弥桑黛和她的兄弟们被掠袭者从蛇蜥群岛上纳斯的家中掠走,贩卖到阿斯塔波为奴。尽管年幼,弥桑黛却已显示语言方面的天赋,于是善主安排她成为抄书员。莫斯阿多和玛瑟莱恩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被阉割,训练成无垢者。“捉到了几个凶手?”
  “您的仆人逮捕了酒馆老板和他的女儿们。他们坚称自己的无辜请求饶恕。”
  他们都会坚称自己无辜请求饶恕,“把他们交给‘剃顶大人’。斯卡哈日,把他们单独关押并审讯。”
  “如您所愿,陛下。您是要我来软的还是来硬的?”
  “先来软的。听听他们的说法和提供的名字。或许他们与此无关。”她迟疑了一下。“九个,高贵的雷兹纳克说的。还有谁?”
  “三个自由人,在他们的家中被害,”剃顶大人说。“一个放高利贷的,一个鞋匠还有竖琴师里罗娜·拉赫。他们在杀她之前先剁掉了她的手指。”
  女王抽搐了一下。里罗娜·拉赫能像七神中的少女一样用竖琴弹出悦耳的曲调。当她还是一个渊凯的奴隶时,她为城中每个高贵的家庭表演。在弥林她成为渊凯自由人中的领袖,在丹妮的议会里的代言人。“除了这个卖酒的,就没别的犯人啦?”
  “没了,的确令在下无地自容。我们请求您的宽恕。”
  宽容,丹妮想。他们会得到龙的宽恕的。“斯卡哈日,我改变主意了。严刑审讯那个家伙。”
  “我会的。我可以在严刑审讯那几个女儿时让她们的父亲在旁观看。那可以从他口中挖出几个名字。”
  “尽管放手去做,只要能给我供出名字。”她怒火满胸。“我不再允许有任何无垢者被杀害。灰虫子,带你的部下回到他们的营房。从今以后让他们守卫我的城墙、大门和子民。从今天开始,让弥林人去守护弥林的和平吧。斯卡哈日,给我招募一只新的守备军,自由人和剃顶之人各招一半。”
  “遵令。要招多少人?”
  “你需要多少就招多少。”
  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倒吸一口气。“伟大的女王,哪有钱支付这么多人的薪水啊?”
  “从金字塔那里征收。叫它血税。鹰身女妖之子每杀掉一个人,就从每座金字塔征收一百块金子。”
  这让“剃顶大人”脸上露出了微笑。“悉听尊愿,”他说,“但陛下您该知道扎卡和莫瑞克的伟主大人们正准备放弃他们的金字塔,离开这座城市。”
  丹妮莉丝对扎卡和莫瑞克的废弃已经厌烦了,她对所有的弥林人都已厌烦了,不管大人物还是平头百姓都一样。“让他们走,但要盯紧他们不能带走了除了衣服之外的任何东西。确保他们的金子全留在我们手上,还有他们储备的食物。”
  “伟大的女王,”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低声说,“我们不能认为这些贵族打算去加入您的敌人。更可能的是他们去到山上他们的庄园啦。”
  “那么他们不会介意由我们来保证他们金子的安全。山上又没有什么东西要买的。”
  “他们担心他们的孩子,”雷兹纳克说。
  是的,丹妮莉丝想,我也是。“我们必须同样保证他们的安全,我会从他们每人身边带走两个孩子,其他金字塔也一样,一男一女。”
  “人质,”斯卡哈日高兴的说。“听差和侍酒。如果那些伟主大人们拒绝,向他们解释在维斯特洛,孩子被选中为宫廷服务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她让其他的人无语了。“去按我的命令照办吧。我还要哀悼这些死者。”
  当她回到金字塔顶端的房间时,发现弥桑黛俯在床上轻声地哭泣,竭力压抑她的抽噎声。“过来和我一起睡,”她告诉这个小抄写员。“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
  “陛下对小人实在是太关怀了。”弥桑黛滑进床单下。“他是一个很好的哥哥。”
  丹妮用双臂环抱着女孩。“和我说说他。”
  “我们小的时候,他教会我爬树。他能空手抓住鱼。又一次我发现他在我们的花园里熟睡,身上落着成百只蝴蝶。那个早上他看起来是那么地漂亮,这点……我的意思是,我爱她。”
  “就像他也爱你。”丹妮轻抚着女孩的头发。“只要你开口,亲爱的,我就会把送你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我会想法设法找艘船把你送回家,回到纳斯。”
  “我更愿意陪伴您。在纳斯我会感到害怕的。若是那些奴隶贩子再来怎么办?和您在一起,我更觉得安全。”
  安全。这个词令丹妮热泪盈眶。“我想保证你的安全。”弥桑黛只是个孩子,和她在一起,她感觉自己也是个孩子。“我小的时候没人能保证我的安全,威廉爵士曾经做到过,但不久他就死了,而韦赛里斯……我想保护你,但……这太难了。变得坚强。我总是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但我必须要知道。我就是他们的一切。我是女王……是……是……”
  “……母亲,”弥桑黛低语。“龙之母。”丹妮哆嗦了一下。“不,是所有人的母亲。”弥桑黛把她抱得更紧了。“陛下该歇息了。天马上就要亮了,还要开庭呢。”
  “我们一起睡,梦想那些甜蜜的日子。闭上你的眼睛。”当她照做时,丹妮吻了吻她合上的眼皮,逗得她咯咯直笑。
  但睡眠可没亲吻来的那么容易。丹妮合上了双眼试图回想起家乡,龙石岛和君临城,还有其他韦赛里斯曾对她讲述过的地方,比这里要友善的地方……但是她的思绪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回奴隶湾,就像被一阵狂风困住的小船。当弥桑黛发出熟睡声后,丹妮从她的怀抱中滑出来,走得室外黎明前的微风中,倚在冰凉的砖墙上瞭望着整个城市。成千个房顶在她脚下伸展,月光投下银白色的光影。
  在那些屋顶之下的某处,鹰身女妖之子正聚集起来,谋划杀害她和那些爱她的人,把她的孩子重新用铁链拴上。在下面某处一个饥饿的孩子正哭着要喝奶,在某处一个老妇躺在那里奄奄一息,在某处男人和女人拥抱着,用饥渴的双手笨拙地解开对方的衣服。但从这上面俯视,只能看到照在金字塔和坑渠上的月光,对下面发生的事情毫无察觉。这上面只有她孤身一人。
  她有龙之血脉,她能杀掉鹰身女妖之子以及他们的子子孙孙。但是一条龙不能喂饱一个饥饿的孩子,也无助于垂死妇人的痛苦。究竟还有谁敢去爱一条龙呢?
  她发现自己又在思念达里奥·纳哈里斯了,达里奥长着金牙和三叉胡须,他强壮的双手放在于他佩戴的亚拉克弯刀和短剑的柄上,柄的上面几个裸女的雕像装饰着。在他动身向她告别的那天,当她为他送行时,他用拇指肚轻轻地来来回回摩擦着她们。我在嫉妒一个剑柄,她意识到,嫉妒那些金子打造的女人。把他打发给羊人们是英明的决定。她是女王,而达里奥·纳哈里斯不是当国王的货色。
  “他已经去了好久啦,”就在昨天,她曾对巴利斯坦爵士说。“如果达里奥背叛了我,然后投靠了我的敌人们怎么办?”你知道有三次背叛。“如果他遇见了另一个女人,拉札林的某个公主怎么办?”
  她知道这位老骑士既不喜欢也不信任达里奥。就算这样,他还是殷勤地说。“没有女人能比陛下更可爱了。除非是个瞎子才不会相信这点。而达里奥·纳哈里斯可不瞎。”
  他不瞎,她想。他的双眼是深蓝色的,蓝的几乎发紫,而当他冲我微笑时,他的金牙闪闪发光。
  巴利斯坦爵士确信他会回来,丹妮只好祈望他是对的。
  洗个澡会有助我平静下来。她赤脚踩过草坪来到她的浴池。皮肤触到冰凉的水,激起一阵鸡皮疙瘩。小鱼轻啄着她的手臂和大腿,她合上双眼漂浮着。
  一阵轻微的沙沙声让她又睁开双眼。她坐起身来溅起一点水花。“弥桑黛?”她叫到。“伊丽?姬琪?”
  “她们在睡觉,”一个声音回答。
  一个女人站在柿子树下,披着一件一直拖到草地的带着兜帽的长袍。兜帽之下,她的脸看起来僵硬而且反射着光芒。她带着面具,丹妮意识到,一个涂着深红色油漆的木头面具。“魁晰?我是在做梦么?”她掐了一下耳朵感觉到了疼痛。“在我刚来阿斯塔波时,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梦到过你。”
  “你没在做梦,那时或现在。”
  “你在这做什么?你是怎么通过我的守卫的?”
  “我从另外的途径过来的。你的守卫根本没见到我。”
  “如果我招呼他们来,他们会杀了你。”
  “他们会向你发誓我根本不在这。”
  “那你在这么?”
  “不。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玻璃蜡烛在燃烧。很快白色母马就要来临,还有跟随在她身后其他的东西。海怪和黑色的火焰,狮子和狮鹫,太阳之子和戏子的龙。不要信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记住不朽者的话。小心洒满香水的总管。”
  “雷兹纳克?为什么我担心他?”丹妮从池中起身。水顺着她的双腿流下,在寒冷的夜风中她的双臂起满了鸡皮疙瘩。“如果你想给我一些警告的话,直说出来。你想对我做什么,魁晰?”
  月光在这个女人的眼中闪烁。“为你指引道路。”
  “我记得那条路。要去北方,我必须南行。要达西境,我必须往东。若要前进,我必须后退。若要光明,我必须通过阴影。”她挤干她一头银发中的水。“我对猜谜快要厌烦了。在魁斯我是个乞丐,但在这我是女王。我命令你——”
  “丹妮莉丝。记住不朽者的话。记住你是谁。”
  “龙之血脉。”但我的龙正在黑暗中怒吼。“我记得不朽者。三之子,他们这样叫我。他们承诺我会有三匹坐骑,三团火焰,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
  “陛下?”弥桑黛站在女王寝宫的门口,手中拿着一只灯笼。“您在跟谁交谈?”
  丹妮回头望了一眼柿子树。没有女人呆在那了。没有连帽长袍,没有涂漆面具,没有魁晰。
  一个阴影,一段记忆,没有任何人。她是龙之血脉,但是巴利斯坦爵士警告过她在那血脉中存在着污点。我会变得疯狂吗?他们曾说她的父亲疯狂。“我正在祷告,”她这样告诉那个纳斯女孩。“一会儿天就亮了,我最好在开庭前吃点东西。”
  “我马上给您拿早餐来。”
  又是孤单一个人了,丹妮穿过烧毁的树林和烧焦的土地,在那她的人曾试图抓住龙,绕着金字塔走遍了所有的路希望找到魁晰。但是只有风吹过果树发出的声响,花园里唯一的活物就只有几只白蛾了。
  弥桑黛端着一个甜瓜和一碗蛋羹回来,但是丹妮发现自己没有胃口。随着天空泛白,星星逐渐隐去,伊丽和姬琪帮她穿上一件缀着金色流苏的紫色丝质托卡长袍。
  当雷兹纳克和斯卡哈日出现时,她发现自己在斜视着他们,心中念念不忘那三次背叛。小心洒满香水的总管,她满怀猜疑地嗅了嗅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我可以下令“剃顶大人”逮捕他并对他进行审问。这能预先阻止预言发生吗?或者某个另外的背叛者会接替他?预言是靠不住的,她提醒自己,而雷兹纳克或许真是表里如一。
  在大殿中,丹妮发现她的乌木王座垫着厚厚的丝缎靠枕。这番景象让她微微一笑。巴利斯坦爵士的杰作,她知道。老骑士是个好人,但是有时太咬文嚼字了。那不过是个玩笑,爵士,她想,但是与此同时她还是坐在那堆垫子上了。
  她整夜未眠的结果很快就体现出来了。没过多久,当雷兹纳克同工匠行会闲扯时,她就竭力避免打哈欠了。那些石匠们看起来对她怒气冲冲。砖瓦匠们也差不多。某些当初从事雕石砌砖的奴隶,从行会里的熟练工和师傅之类的人那里偷师学艺。“那些自由人干活太便宜了,伟大的女王,”雷兹纳克说。“有人自称是熟练工,甚至是师傅,这些头衔只有行会里的工匠才有资格授予。这些工匠们恳请陛下维护他们古老的权利和传统。”
  “自由人们干活便宜只因他们饥饿,”丹妮指出。“如果我禁止他们去雕石砌砖,那么杂货商,织工和金匠们很快就会出现在我的门前,要求把他们从自己的买卖中赶出去了。”她想了片刻。“这样写吧:从今往后只有行会的成员才被允许自称熟练工和师傅……条件是行会要对那些证明自己已经具备合格技巧的自由人开放。”
  “这法令马上就颁布,”雷兹纳克说。“陛下是否愿意接见高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他难道从不承认失败吗?“带他过来。”
  希兹达尔今天没穿托卡长袍。他换了一件简单的灰蓝色长袍。她发觉他的发须也修剪过了,剃光了胡须并且剪短了头发,这家伙没有剃成光顶,没那么彻底,但至少那愚蠢的头发盘成的翅膀不见了。“你的理发师把你修剪得很好,希兹达尔。我希望你今天来是向我展示一下他的杰作,而不是又用关于角斗场的事来折磨我。”
  他深深鞠了一躬。“陛下,我恐怕不得不讲。”
  丹妮脸色沉了下来。就连她的手下在这件事上也不支持她。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强调通过税收带来的收入,绿衣仁者提到重新开放角斗场会取悦众神。“剃顶大人”觉得那会为她赢取鹰身女妖之子的支持。“让他们打吧,”壮汉贝沃斯嘟囔着,他有次成为角斗场上的冠军。巴利斯坦爵士则建议以比武竞技来代替,他训练的孤儿们可以在场上骑马和弥林人用钝器格斗了,他的这个建议,丹妮知道它同它的好意一样是毫无希望的。弥林人渴望能看到血腥的搏斗,而不是技艺表演。另外格斗的奴隶是不穿护具的。只有小抄写员弥桑黛看起来理解女王的困惑。
  “我已经拒绝你六次了,”丹妮提醒希兹达尔说。“陛下信仰七神,那或许会对我的第七次请求感兴趣。今天我并非单独前来,您愿倾听一些我的朋友们的说辞么?恰好他们也是七个人。”他把他们一个一个带上前来。“这是卡哈拉兹,这是‘黑发’巴尔塞娜,永远的勇士。这两位是‘光荣的’卡马隆和‘巨人’高赫。这边是‘斑点猫’和‘无惧的’伊索克。最后这位,是‘碎骨者’巴拉科。他们都前来声援我,恳请陛下让我们的角斗场重新开业。”
  丹妮认识他带来的七个人,就算不能一眼叫出名字来。他们都是弥林的角斗士中最有名气的……曾经的角斗士,当被她的下水道老鼠们从镣铐中解救出来后,领导起义为她赢得了这座城市的人。她欠他们一笔血债。“我会倾听你们的,”她同意了。
  一个接一个,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恳请她让角斗场重新开放。“为什么?”当伊索克陈述完之后,她问道。“你们不再是奴隶了,无须为主人的一时兴起而丧命了。我解救了你们。为什么你们还是希望在猩红的沙地上终结自己的性命呢?”
  “我从三岁就开始接受训练,”“巨人”高赫说。“我从六岁就开始杀人。龙母说我自由了,为什么不让我自由地去战斗呢?”
  “如果你想要战斗,那就为我而战。宣誓效忠于母亲之子,自由兄弟会或者坚盾团。教导我其他的自由人如何去战斗。”
  高赫摇摇他的头。“以前,我为主人战斗。你说,为你战斗。而我说,为自己战斗。”这个巨人像锤头一样的拳头敲打着自己的胸膛。“为了金钱,为了荣耀。”
  “高赫的说法代表了我们大家的意思。”斑点猫跨肩斜披了一张豹皮。“我上次被卖的时候,出价是三十万辉币。当我还是个奴隶时,我睡在毛皮上,从骨头啃着红肉。而现在我自由了,我却睡在稻草上吃着咸鱼,我还不一定能保证得到它们。”
  “希兹达尔发誓赢家能分享到一半的门票收入,”卡哈拉兹说。“一半,他对此发誓,而希兹达尔是个可尊敬的人。”
  不,一个狡诈的人。丹妮莉丝觉得自己陷入了困境。“那么输家呢?他们能得到什么?”
  “他们的名字将会铭刻在命运之门上那些陨落的勇者名字中间,”巴尔塞娜宣称。据说,在八年里,她杀掉了每个派来和她对打的女人。“所有的人都要死,女人也一样……但并非所有人都会被铭记。”
  丹妮对此无话可说。如果我的人民真的希望这样,我有权拒绝他们吗?在臣服我之前,这是他们的城市,他们想要挥霍的是自己的性命。“我会考虑你们所说的。谢谢你们的建议。”她起身。“明日我们继续讨论。”
  “大家跪下,叩拜弥林女王,安达尔、洛伊那及先民之王,草海首领,摧毁桎梏之人,巨龙之母,风暴降生、浴火无毁的丹妮莉丝,”弥桑黛朗声道。
  巴利斯坦爵士护送她返回寝宫。“给我讲个故事吧,爵士,”丹妮在爬楼梯时说。“那些有着圆满结局勇士的故事。”她的确感到需要圆满的结局。“告诉我你是如何逃离篡夺者的。”
  “陛下,逃命可称不上是勇士的行为。”
  丹妮盘腿在垫子上坐下,凝视着他。“请说吧,是那个小篡夺者把你从国王铁卫中解职的……”
  “乔佛里,是。他们以我的年老为借口,其实另有缘由。那个男孩想为他的狗桑铎·克里冈披上白袍,而他母亲想让弑君者当上铁卫的队长。当他们告诉我时,我……我遵照命令脱下了我的袍子,把我的剑掷在乔佛里的脚下,而且说了些蠢话。”
  “你说了什么?”
  “真相……但是真相在朝中总是不受欢迎。我高昂着头走出大殿,但我不知道该往何处去。除了白剑塔外我没有家。我的表亲们会为我在丰收厅安排个位置,但是我不愿把乔佛里的不悦带给他们。当我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想到了我陷入这样地境地正是由于当初得到劳勃的赦免,他是个优秀的骑士却是个差劲的国王,因为他无权登上王座。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知道为了赎罪我必须寻找真正的国王,为他奉献出我残留的全部力量。”
  “我的哥哥韦赛里斯。”
  “我正是那么打算的。当我到马厩时,金袍子们试图逮捕我。乔佛里曾为我提供一座养老送终的塔楼,但是我轻蔑地拒绝了他的礼物,所以他改主意要送了我一间地牢。都城守备队的长官碰到了我,我空空的剑鞘给他壮了胆子,但他只带了三个人而我还有把刀子。当一个家伙向我伸出手时,我割开了他的脸,然后纵马冲过其他几个。当我策马冲向大门时我听到杰诺斯·史林特对他们大喊大叫,要他们追上我。一出红堡,街上就挤满了人,否则我就可以干净利落地摆脱他们了。结果他们在临河门那里追上了我。那些从城堡一直追来的金袍子朝那些把守城门的人大喊让他们阻止我,所以他们横起他们的长矛拦住了我的去路。”
  “而你没带着剑?你是怎么通过他们的?”
  “一个真正的骑士面对那些守卫是能够以一当十的。把守城门的家伙措手不及。我骑马撞翻了一个,夺走了他的长矛,用它刺穿离我最近的追赶者的喉咙。另一个人在我一穿过城门就停住了脚步,然后我就策马狂奔,沿着河一直飞奔,直到城市在身后从视线中消失。当天晚上我用我的马换了点儿钱和几件破旧衣服,第二天一早我就加入平民百姓进入君临城的洪流中。我是从烂泥门逃出来的,因此我从诸神门返回,满脸的污垢,胡子拉茬,除了一把木杖也没带武器。穿着粗衣烂衫和沾满泥巴的靴子,我看起来就是一个逃离战火的糟老头子。金袍子只是瞥了我一眼就挥手放我通过了。君临城里挤满了逃难的平民百姓,我混在他们中间。我有点银子,但我需要为横渡狭海支付旅费,所有我就睡在圣堂和小巷中,在街头食堂填饱肚子。我任我的胡子随意生长以掩饰我的年龄。在史塔克大人掉脑袋那天,我就在那看着。之后我进了大圣堂感谢七神让乔佛里剥夺了我的白袍。”
  “史塔克是个得到应得下场的叛徒。”
  “陛下,”赛尔弥说,“艾德·史塔克的确参与了推翻您父亲,但他对您毫无恶意。当太监瓦里斯告知我们你怀孕的消息,劳勃想要杀掉您,但史塔克大人声言反对。他告诉劳勃,如果要逼他当谋杀孩子的帮凶,劳勃就去换个首相吧。”
  “你忘记了雷尼丝公主和伊耿王子吗?”
  “从未忘记。那是兰尼斯特干的,陛下。”
  “兰尼斯特或者史塔克,有什么不同?韦赛里斯过去常称他们为篡夺者的狗。如果一个孩子被一群猎狗袭击,哪一只撕烂了他的喉咙又有什么区别吗?所有的走狗都是有罪的。那罪行……”她的话卡在了嘴边。哈兹亚,她想到,她突然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我要去看看深坑,”她的嗓音像孩子低语般深沉。“带我下去,如果你愿意的话。”
  老人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情愿,但他是不会质问她的女王的。“遵命。”
  仆人的阶梯是下去的捷径——不够宽大,而是又陡又直又窄,隐藏在墙壁中。巴利斯坦爵士提着灯笼,唯恐她跌倒。二十种不同颜色的砖头紧贴着他们,灯笼的光线之外则隐成灰黑色。他们三次经过无垢者守卫,他们像石雕般挺立着。唯一的声响便是他们的脚步踏在石阶上的轻响。
  弥林的大金字塔的底层是个肃静的地方,满是灰尘与阴影。它的外墙有三十尺厚。墙内,脚步声在彩色的砖砌拱门下,马厩,隔间和储藏室间回响。他们穿过三个巨型拱门,走下一个火把照亮的斜坡,进入了金字塔内的地下室,经过蓄水池和地牢,还有一个刑讯室,那里曾是奴隶被鞭笞,剥皮和用烧红的烙铁烙印的地方。最终他们来到由无垢者把守的用带锈的铁链拴住的一对巨型铁门前。
  在她的命令之下,一个人拿出了铁钥匙。伴随着铰链的吱嘎声,门开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走进了火热黑暗的中心,在深坑前停下脚步。四十尺之下,她的龙们抬起了头。四只眼睛在暗影中燃烧——两只有如融化的金子,另两只宛若青铜。
  巴利斯坦爵士拉住了她的胳膊。“别靠近。”
  “你认为它们会伤害我?”
  “我不知道,陛下,但我宁愿您别为了知晓答案而冒险。”
  当雷哥怒吼时,一团黄色的火焰令黑暗瞬间变成白昼。火焰舔舐着墙壁,丹妮扑面而来的热浪,仿佛烤箱散发出的热气。在坑的另一边,韦赛利昂展开双翅,他试图飞向她,扇起混浊的空气。他想要飞向她,但当他跃起时,铁链一下子绷紧令呯地一声摔在地上。一条如同男子拳头般粗细的铁链把他的脚拴在了地板上。套在他脖子上的铁项圈拴紧在他身后的墙壁上,雷哥也带着同样地锁链。在赛尔弥灯笼的照耀下,他的鳞片像碧玉般闪耀,烟从他的齿间冒出,骨头散落在他脚下的地板上,被烧得漆黑,踩得粉碎。空气炎热得令人难受而且飘着一股硫磺和焦肉的味道。
  “他们又大了。”丹妮的声音在焦黑的石壁之间回荡。一滴汗水从她的眉梢滴到她的胸脯上。“龙从不会停止生长是真的吗?”
  “如果他们有足够的食物和成长的空间。在这用铁链拴着,我想……”
  “伟主大人们”曾把这个深坑当作监狱,它十分宽大足以容纳五百个人……对于两条龙来说就更宽敞了。但是,还能支持多久?当他们长到连深坑都容纳不下时会发生什么?他们是否会用火焰和爪子互相搏斗?或者他们会变得病弱,身材瘦小,翅膀枯萎?会不会最终他们的火焰都要熄灭?
  什么样的母亲会让她的孩子们在黑暗中腐烂?
  若我回头,我就完了,丹妮告诫自己……但是她怎能不回头呢?我早已料到它的到来。我是如此的盲目吗?或是我固执地合上了双眼,这样就无须正视权力的代价了吗?
  在她小的时候,韦赛里斯曾给她讲过所有的传说。他喜欢关于龙的传说。她知道赫伦堡是如何陷落的,她听说过“怒火燎原”和“血龙狂舞”。她的一位先祖,伊耿三世,曾亲眼看着他的母亲被他叔叔的龙吞食。在数不胜数的村庄和王国中都有歌谣传唱,关于人们生活在魔龙的恐怖之下,直到勇敢的屠龙者拯救了他们。在阿斯塔波,奴隶贩子的眼睛被烧化,在前往渊凯的途中,当达里奥将光头萨洛和普兰达·纳·纪森的脑袋扔到她脚下时,她的孩子们饱餐了一顿。龙们丝毫不怕人。而一条大到足以吞食绵羊的龙吃掉一个孩子也同样轻而易举。
  她的名字叫哈兹亚,她才四岁。除非她父亲撒谎。他可能是在撒谎,除他以外没有人看到龙。他的证据是烧焦的骨头,但是焦骨证明不了什么。他可能自己杀了那个小姑娘,然后烧了她。“剃顶大人”声称他不是第一个想解决掉不想要的女儿的父亲。也许是鹰身女妖之子做的这些,让它看起来像是龙犯下的罪行而让整座城市仇视我。丹妮试图相信这些……但如果真是那样,哈兹亚的父亲为什么要等到接见大厅的人几乎都已散去才上前呢?如果他的目的是煽动弥林人反对她,他就该在大厅里站满听众时讲出他的故事。
  “剃顶大人”总是催促她判处那个男人死刑。“至少应该拔掉他的舌头。这个男人的谎言会毁掉我们所有人,伟大的女王。”但丹妮选择为血债付出赔偿。没人能告诉过她一个女儿的价值,所以她付了一头羔羊百倍的价格。“如果我能做到,我愿把哈兹亚还给你。”她告诉那个父亲,“但就算是女王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她的遗骨会被安放在圣恩神庙当中,一百根蜡烛会为怀念她而日夜长明。在她的每个命名日我都要回到这里,而你的其他的孩子们不会想……但这个故事绝对不许从你嘴中流出。”
  “人们会问的,”悲伤的父亲说。“他们会问我哈兹亚在哪和她是怎么死的。”
  “她是被蛇咬伤而死的,”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强调。“一只饿狼叼走了她,一场急病带走她。告诉他们你该说的,但绝不要提到龙。”
  韦赛利昂的爪子紧紧地抠着石头,每次他试图奔向她时巨大的铁链都嘎嘎作响。当他无法靠近时,他发出一声怒吼,竭尽全力地扭过头去,向身后的墙壁喷出金色的火焰。还要多久他的火焰就足以崩碎石头融化钢铁?
  曾经,就在不久之前,他还能蹲在她的肩膀上,用尾巴绕着她的手臂。曾经她亲手来喂他切碎的烤肉。他是第一个被拴上铁链的。丹妮莉丝亲自把他领到深坑,把他关在几头公牛当中。一旦他狼吞虎咽吃饱之后就变得昏昏欲睡了,他们趁他熟睡时用给他拴上铁链。
  雷哥要麻烦些。虽然有砖墙和石块相隔,但他或许还是听到了他的兄弟在深坑里的怒吼。最终,他们不得不用一张沉重铁链编织的大网趁他躺在阳台上晒太阳的时候罩住了他,而他的反抗如此激烈,以至于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才能把他挪下仆人的阶梯,这期间他一直扭动挣扎着。六个人在搏斗中被烧伤。
  而卓耿……
  那个长翅膀的幽灵,那个悲伤的父亲是这样称呼他的。他是她三头龙个中最大,最凶猛,最狂野的,有着如同夜色般漆黑的鳞片和熊熊燃烧火坑一般的双眼。
  卓耿飞到远处捕猎,但当他吃饱后他喜欢蜷在大金字塔的顶端晒太阳,那里曾经是弥林的鹰身女妖站立的地方。他们曾三次试图在那里捉到它,但三次都失败了。四十个她最勇敢的手下冒着生命危险试图捕捉他。他们几乎全都烧伤,而其中四人死了。上次她看到卓耿还是在第三次尝试的那个黄昏时分。那头黑龙一直向北飞去,飞过斯卡札丹河一直向多斯拉克草海的高原飞去。他再没回来。
  龙之母,丹妮莉丝想。怪物之母。我对这个世界都干了些什么?我是女王,但我的王座是由焦骨堆成,而它又放置在流沙之上。没有龙,她又该指望如何能控制住弥林,更别提要赢回维斯特洛啦?我是龙之血脉,她想。但若他们是怪物,那我也是。
  
  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他一口咬向手中的老鼠,不管它如何扭动尖叫。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他撕咬这美味的肉,热血从嘴角汩汩淌下。如此可口,他几乎感动得流泪。辘辘饥肠驱使他狼吞虎咽,咬到第三口老鼠已不再挣扎。他简直觉得有些心满意足了。
  这时牢门外传来人语声。
  他吓得立时僵住,不敢再嚼一口,满嘴的血肉皮毛既不能咽下又不能吐出。他心惊胆战地听着钥匙叮当作响,脚步踢踏而来。不要不要,他想,诸神慈悲现在不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的老鼠,被他们看到就没了,而且拉姆齐大人随后就要收拾我。
  他早就知道该把老鼠藏起来,可是太饿了。上一顿饭大概是两天前,要么就是三天前,地底下这么黑,说不清楚。他的四肢细得好似芦苇杆;肚子鼓胀,肠胃空空。饥饿如此难忍,他发现自己居然还记得霍伍德夫人。拉姆齐大人与她完婚之后就把她锁进塔楼,活活饿死。最后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缩到牢房的角落里,死死抓住自己的猎物。他决定竭尽所能地抓紧时间多吃些,于是猛撕狂吞,鲜血飞溅。肉不算细嫩,但是太丰盛,他担心自己会吃撑。嚼,咽,感受着细小的骨头在牙齿间碎裂。
  声音越来越响,诸神保佑,但愿不是来找我。囚室不止这一间,囚犯也不止他一个。有时隔着厚重的石壁也能听到别人惨叫,叫声最吵的总是女人。他吸吮生鼠肉,剔出腿骨吐掉,但骨头从下唇滑落,缠进胡子里。走开,他祈祷,走开,放过我去别处吧,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脚步和钥匙的叮当声就停在了他门口,老鼠从他指间掉下。他用脚跟乱蹬地上的稻草,妄想找个墙缝挤进去。
  开锁的声音是最最恐怖的。火光映到脸上,他惊叫了一声。
  “不是他。”一个男孩的声音。“你看看他,我们走错牢房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外一个男孩回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么?”
  “嗯。”停顿。“他说什么?”
  “我看他不喜欢有光。”
  “要是你成了这副模样,你也一样不喜欢。”那小子卡出一口痰。“他身上这股味快把我熏死了。”
  “他吃老鼠,”第二个男孩说。“看。”
  第一个男孩笑了,“没错,真有意思。”
  我没法子,他想。那些老鼠趁他睡觉来咬他,啃他的手指、脚趾,甚至脸。所以当他抓到一只之后毫不犹豫。吃或者被吃,别无选择。“我吃了,”他嘟嘟囔囔地说,“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们也要吃我。求求你们……”
  两个小子互相靠拢了些,脚下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话,”小个子的那个说。他比较瘦,但也比较聪明。“告诉我,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一声哀嚎冲到嗓子眼。他们给他取过名字,没错。但是过了这么久,他已经忘记了。如果我答错,他就会再取我一根手指,甚至他还要……“求求你们,”他嚅嚅,声若游丝,嗓音仿佛百岁老人。也许真有一百岁了。我在这里待了多久?
  “臭佬,”大个子说。“你叫臭佬。记得不?”他拿着火炬,小个子那个拿着铁钥匙圈。
  臭佬?他不禁泪落腮边。“我记得,我记住了。”嘴巴张开又合上。“我叫臭佬,臭佬,押韵枯槁。”黑暗中名字没有意义,所以很容易忘。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本名,但另一个名字的他恍如隔世,在此时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记得。
  他也记得这两个小子。他们穿着同款式的羔羊毛上衣,银灰底色,深蓝饰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是八岁,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没错。只是大个的是小瓦德,小个的是大瓦德,弄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小子引以为乐。“我认识你们,”他用破裂的嘴唇悄声说。“我知道你们是谁。”
  “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你去。”大瓦德说。
  恐惧如利刃贯穿心肺。他们不过是小孩,他想。两个八岁小孩。哪怕像现在这么衰弱,他也能搞定两个八岁小子,没问题——抢走火炬和钥匙,还有小瓦德屁股上挂的那把匕首,然后逃走。不对,太简单了,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会让我又少一根手指,搭上几颗牙。
  老实听话,记住自己是谁,你就不会再多吃苦头。他保证过,他的老爷保证过。就算他想反抗,也没有力气。他的力量已经被榨干了,被鞭笞榨干了,被饥饿榨干了,被剥皮刑榨干了。他出了囚牢。大瓦德在前引导,小瓦德在后用火炬赶逐,他驯顺得好像夹尾巴狗。
  出来到了庭院,恐怖堡夜幕初降,一轮满月从东边城墙上升起。清冷月光下,高高三角城齿的影子投撒在冻土上,形似一列黑色的利牙。空气冷湿(不大可能哇,因为空气含水饱和度的关系,寒冷地区冬季不潮湿——某自注),带着种种久远模糊记忆中的味道。人世,臭佬告诉自己,这是人世间的味道。他不知道在地牢里呆了多久,起码有半年了。会不会是五年,十年,二十年?我怎知道呢?会不会是我在下边发了疯,转眼半世生涯过去了?不会,太蠢了。两个小孩还是小孩,如果过了十年,他们应该长成大人。他得记住这个。我不能叫他逼疯。他可以取我手指、脚趾,弄瞎我的眼睛,切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让我乖乖变成白痴。
  小瓦德举火领路,臭佬老实跟着,大瓦德压阵。他们经过狗舍,惹得犬吠。风旋过庭院,穿过他身上又脏又薄的破衣烂衫,激起一身鸡皮疙瘩。夜晚冷湿,虽然还没见到雪,但冬天已经近在眼前。臭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到初雪。我还有多少手指?多少脚趾?他举起手观察,如此枯瘦苍白,令他不能自已。我的手已经老了。莫非我认错了这两个小孩?难道两人不是大小瓦德,而是他们的子侄辈?
  大厅里光线昏暗,烟气缭绕。墙上两行骷髅手臂分列左右,支撑着燃烧的火炬。头上高处是熏黑的椽木,穹顶隐没在阴影中。空气里满是果酒麦酒和烤肉的香气,勾引得臭佬肠胃咕噜作响,满口流涎。
  小瓦德推了一把,他踉踉跄跄地经过守卫吃饭的长桌。他发觉到人们盯着他看。接近高台的上等席位多数被拉姆齐的心腹们占了。但也有旁人,其中几个他没见过。有些人在他经过时皱眉蹙额,其他人一见他就哄笑。
  高桌上,波顿的私生子坐着他父亲大人的位子,正用他父亲的杯子喝酒。桌上还有两位老人,臭佬瞥一眼就看出两人都是领主。其中一位,外罩久穿油腻的破烂熊皮上衣,内着连环锁子甲,全不顾此时正在酒宴上;身材干瘦,目光冷峻,长须胜雪,面寒似霜。另一位也同样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驼背就餐的姿势好似秃鹫享用腐尸;黄板牙、灰眼珠,眼里透着贪婪,分岔的胡须交杂银灰,布满老人斑的秃头上只剩一小绺白发。但他穿的披风质料上乘,黑貂皮饰灰羊毛,用錾银芒星纽别在肩上。
  拉姆齐自己是一身黑色与粉色装扮:黑靴子,黑腰带,黑刀鞘,黑皮外套;内穿粉色天鹅绒上衣,有意撕裂的部分用暗红绸缎补齐(狂汗,不愧是剥皮人)。右耳戴一颗雕琢成血滴形状的石榴石坠,微微发亮。尽管打扮得光鲜漂亮,但是他依旧是个丑陋的人。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赘肉显示他后半生会越来越肥;粉皮肤多疱,蒜头鼻子,小嘴巴,灰暗长发如枯草,肥厚嘴唇似香肠;不过,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眼睛。他的两只眼睛跟他的领主老爹一样:小,瞳距近,呈特异的灰色。有人称之为幽灵灰[注],但事实上,这双眼睛近乎无色,就像两片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来了。这位是我忧郁的老友。”他向身边两人介绍道:“从小臭佬就跟着我。他是家父大人送给我的礼物,象征着亲情。”
  两位大人互递眼色。“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塌肩膀那位说。“传闻被史塔克的人杀了。”
  拉姆齐大人暗笑。“铁民都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呐。好好看看臭佬。闻这气味倒真像是从棺材里’再起‘的,我承认。”
  “他一身屎和馊泔水味儿。”塌肩膀老大人把刚啃过的骨头扔开,用桌布擦手。“为什么非得在吃饭的时候弄个活宝来恶心我们?”
  穿锁子甲的直腰杆老者盯着臭佬看。“仔细看,”他告诉另一位大人。“他可不是什么跟班。头发白了,体重少了三石,你就认不出来了?”
  驼背大人又看看他,猛喷了口气,“是他?难以置信。史塔克家的养子,喜欢笑,脸上总是带笑。”
  “现在笑得不那么频了。”拉姆齐大人承认。“一口白净漂亮的好牙,好像被我敲掉了一些。”
  “割喉更好,”穿锁甲的大人说。“对反噬主人的狗,唯一合适的惩罚就是扒掉它那身皮。”
  “喔,我的确扒了他的皮,零零星星地。”拉姆齐说。
  “是的,老爷。我本性就坏,老爷。又傲慢又……”他舔舔嘴唇,努力想自己还干过什么。老实听话,他告诉自己,这样他就会留你一命,还能保住你身上剩下的零碎。老实听话,还有别忘记自己叫什么,臭佬,臭佬,押韵乖巧。
  “嘴上有血,”拉姆齐打量他,“你又啃手指了吗,臭佬?”
  “没有。没有,大人,我发誓。”臭佬有一次试图把剥了皮、疼痛难忍的无名指咬掉。拉姆齐大人从不简简单单地断人手指。他喜欢先把一根手指的皮剥掉,然后让裸露的肉干裂溃烂。臭佬受过鞭打,上过刑架,挨过刀子,但没有哪种残酷折磨赶得上剥皮后的一半惨苦。那疼痛能让人发狂,任谁也挺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会嚎叫“求求你,求你把它砍掉,我受不了了,”然后拉姆齐大人会施恩典,让你如愿。这就是他们的游戏。臭佬学得不错,但是那一次他忘了规矩,想自己用牙齿结束痛苦;拉姆齐不太高兴,结果臭佬得加上一个脚趾交学费。“我吃了一只老鼠。”他低声回答。
  “老鼠?”拉姆齐的灰眼珠映照火光,闪闪发亮。“恐怖堡的每只老鼠都属于我父亲大人。你怎么胆敢未经我的允许就擅自拿去开饭?”
  臭佬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噤声。说错一个字的代价是一个脚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少了左手两根手指,右手小拇指;而左脚和右脚的损失是三比一。有时候拉姆齐戏言要帮他恢复两边的平衡。他不想伤害我,他是这么说的,只有我犯规他才会这么做。老爷仁慈又宽大,他本来完全有理由剥了臭佬的脸皮,因为臭佬乱说话,因为那时候臭佬还没搞懂自己的名字和地位。
  拉姆齐大人给自己满上麦酒。“臭佬,告诉你一条好消息。我要结婚了。我父亲大人给我送来一个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艾莉娅。你还记得小艾莉娅吧?”
  淘气包艾莉娅,他差点说出来。马脸艾莉娅。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皮猴,成天脏兮兮的。另一个比较可爱,叫珊莎。他记得有次暗想艾德史塔克大人会把珊莎嫁给他,然后正式收他为儿,但那是小孩子的幻想。艾莉娅,那么……“我记得她,艾莉娅。”
  “她将成为临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过是个小姑娘啊。“是,老爷。恭喜老爷。”
  “你会出席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希望的话,老爷。”
  “噢,那自然。”
  他又犹豫了,唯恐这是个花样翻新的恐怖陷阱。“是,老爷。只要您高兴,我乐意效劳。”
  “这样,得安排你从那个简朴的地下室出来。自己好好洗洗,穿得像样点,吃顿饱饭。我有件小小差事交给你,有力气才能为我效力。而你的的确确想为我效力,我知道。”
  “是,老爷,全心全意为您服务,”他浑身一阵颤抖,“我是属于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我恳求您。”
  “既然你这么讨巧地求告了,我又怎么忍心拒绝呢?”拉姆齐波顿笑了。“我要乘马出门作战,臭佬。你跟着来,陪我迎娶这位童贞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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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布兰(二)
  
  乌鸦不同寻常的尖叫声令布兰打了一个哆嗦。我差不多已经长大成人了,他不得不提醒自己。我现在必须鼓起勇气。
  但空气变得刺骨的冰冷,充满了恐惧的气息。就连夏天也感到了害怕。它的颈毛全都竖立起来。山丘投下的影子正在缓缓地伸展着,把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之下。所有的树都被落在上面厚重的积雪压得弯低扭曲。看上去根本不像是树。树根都埋在结冻的雪堆之下,山上杂乱生长的树木,在寒风的摇动之下,如同巨人,怪兽和各种奇形怪状的生物。
  “他们就在附近。”游骑兵拔出了他的剑。“哪里?”梅拉的嗓音透着紧张。“应该很近。但我不清楚在哪。就在某个地方。”
  乌鸦又尖叫起来。“阿多,”阿多嘟哝着。他掖着双手。褐色的胡梢上面挂着冰晶,嘴唇上面的胡子上冻着一团鼻涕,在夕阳的照射下闪着红色的微光。
  “那些狼也靠近了,”布兰警告他们。“一直跟随着我们的那些狼。当我们处在下风时夏天能闻出它们。”
  “那些狼在我们面临的危险中最无关紧要。”冷手说。“我们必须向上爬。这里马上就要黑下来了。你们最好在夜色降临之前钻到里面去。你们的体温会吸引他们。”他朝西打量了一下,透过树林可以看到昏暗的落日余晖,仿佛遥远的一处火堆的光亮。
  “钻进洞里是唯一的出路吗?”梅拉问道。“后门在北面三里格处,从一个沉洞下面穿过去。”
  这就是他给出的回答。然而就连阿多也不能背着沉重的布兰爬进一个沉洞,让玖健走上三里格就更是不切实际了。
  梅拉抬眼望着山顶。“从山上翻过去看起来更容易。”
  “只是看上去。”游骑兵嗓音低沉地说。“你能感觉得到这寒冷吗?这里有些东西。他们究竟在何处?”
  “躲在洞里吗?”梅拉提示。“那个山洞有魔法守护。他们无法进入。”游骑兵用他的剑指点着。“你能看到那里的入口。在半山腰,鱼梁木树林中,岩壁上的那个裂口。”
  “我看到了。”布兰说。乌鸦在那里飞进飞出。
  阿多挪动了一下肩上的背筐。“阿多。”
  “交错的岩石,我只看到了这些,”梅拉说。“那边有条小路。开始有些陡峭和崎岖,有条小溪穿过那些岩石。如果你们能抵达那里,你们就安全了。”
  “你怎么办?”
  “那山洞有魔法守护。”
  梅拉打量了一下山坡上的那个峭壁。“从这到那里要有一千多码。”
  没有那么远,布兰想,但那全是上坡路。那座山坡陡峭而且长满了灌木。雪三天前就停了,但一直没有融化。那些树下面的地上铺着厚厚的白雪,上面没有任何踩动过的痕迹。“那边没人,”布兰鼓足勇气说。“看看那些雪。那里没有足迹。”
  “那些白色的游荡者在雪地上行走的很飘忽,”游骑兵说。“你发现不了他们留下的足迹。”一只乌鸦从上面落在他的肩上。只剩下十来只黑色的大鸟仍然陪伴着他们。其余的都沿路失散了;每天黎明他们动身时,都要少上几只乌鸦。“来,”那只鸟呱噪着。“来,来。”
  三眼乌鸦,布兰想。绿先知。“那不算太远,”他说。“爬上一小段路,我们就安全啦。或许我们还能生堆火。”除了游骑兵,他们全都又冷又湿又饿,而玖健·黎德太虚弱了,没有搀扶根本无法走路。
  “你们走吧。”梅拉·黎德在她的弟弟身旁弯下了腰。他拄着一根橡树枝,双眼紧闭,像落叶般不停地颤抖着。他兜帽和围巾之下小小的面孔毫无血色,就像周围的积雪一样苍白,但当他呼气时,依旧从鼻孔中微弱地喷出热气。梅拉已经背了他整整一天。进食和烤烤火会让他重新振作起来,布兰试图说服自己,但他不确信是否果真如此。“我没法背着他爬上去,山坡太陡了。”梅拉说道。“阿多,你带布兰去那个山洞吧。”
  “阿多。”阿多拍了一下手。“玖健只是需要进食了,”布兰不安地说。从那只麋鹿跌倒三次,最终没能在站起来时,已经过去十二天了,冷手跪在它旁边的雪堆中,在割开它的喉咙时用一种陌生的语言低声祈祷。当鲜血喷涌而出时,布兰像个小女孩一样哭起来。他从未像在那一刻深深地感受到自己像个残废,当梅拉·黎德和冷手动手屠宰那只驮着他们走了那么远的英勇的牲畜时,他只能无助地观望着。他告诉自己不去动那些肉,忍饥挨饿也要好过享用自己的朋友,但最终他还是吃了两次,一次是自己,一次是在夏天躯体里。那只麋鹿已经变得十分憔悴消瘦,游骑兵从它身上割下的肉排还是支撑了他们七天,直到在一个旧石堡中的火堆上他们烤食了最后一块。
  “他的确需要进食,”梅拉表示赞同,一边梳理着她弟弟的眉毛。“我们都需要,但这里没有食物。走吧。”
  布兰忍不住流出了一滴眼泪,感觉到它冻在了脸颊上。冷手推了一把阿多。“光亮正在减弱。就算他们现不在这里,也很快就要来了。走吧。”
  默不作声,阿多拍打掉腿上的积雪,背着布兰趟过雪堆向上走去。冷手尾随在他们身后,漆黑的手中握着他的剑。夏天跟着过来了。有些地方的积雪要没过它,每当那只大冰原狼在踩穿薄薄的冰壳,跌进雪中之后,就不得不停下来抖落身上的积雪。在他们攀登的时候,布兰在他的篮子中费力地扭身过去看着梅拉,她一只手搀扶着他的弟弟。他对她来讲太沉了。她半饥半饱,也没有原来的力气了。她用另外一只手拄着她的捕蛙矛,把矛尖插进雪里支撑着。梅拉开始挣扎着向山坡上爬去,半拖半背着她的弟弟,当阿多从两棵树中间穿过时,布兰望不见他们了。
  山坡变得更加陡峭了。冰碛在阿多的靴下崩碎。有一次他脚下的一块岩石松动了,他向后仰了过去,险些要翻滚下去。游骑兵伸手抓住了他,挽救了他们。“阿多,“阿多说。每阵狂风都会把白白的细雪卷到空中,在晚霞的映射下像玻璃一样闪光。乌鸦绕着他们拍打着翅膀。一只向前飞去,消失在了山洞中。现在还剩下八十码了,布兰想,这根本不算远。
  在一块未被踩动过的白雪堆积而成的陡坡脚下,夏天突然停了下来。那只冰原狼扭过头,在空气中嗅着,然后咆哮起来。它的毛全都竖立起来,它开始掉头向后跑。
  “阿多,停下。”布兰说。“阿多,等等。”这有点不对劲。夏天闻出来,他也就闻出来了。有不好的东西。有东西在附近。“阿多,不,后退。”
  冷手仍在攀登,阿多也想要跟上。“阿多,阿多,阿多,”他大声地抱怨着,压过了布兰的抗议声。他的呼吸变得困难。空气中充满了白色的薄雾。他迈出一步,接着又一步。雪几乎有齐腰深,斜坡非常陡峭。阿多向前倾斜着身子,双手扒着岩石和树干攀登着。又是一步,再一步。阿多扰动的积雪滑下了山坡,在身后形成了一场小小的雪崩。
  还差六十码。布兰斜过身去为了更好地观望那个山洞。然而他看到了另外的东西。“一堆火!”在鱼梁木丛林的缝隙中有亮光在闪动着,一道红色的光芒划破了周围的黑暗。“看,那边有人——”
  阿多发出了尖叫。他扭动挣扎着摔倒了。
  当这大个子马僮猛烈地翻滚时,布兰感觉整个世界在他周围旋转。突然的一记碾压令他上不来气。他的嘴里充满了鲜血,而阿多仍在不停扭动和翻转着,挤压着他身下的这个残废男孩。
  有什么东西抓住了他的腿。刹那间布兰认为或许是树根缠住了他的脚踝……但那树根移动了。一只手,他看见,接着那个尸鬼其它的部位猛地从积雪下显现出来。
  阿多踢打着它,用一只盖满了雪的脚猛地踹在那东西的脸上,但那个尸鬼看上去毫不在乎。他们两个撕打起来,拳来脚往,顺着山坡向下滑着。当他们翻滚的时候,积雪灌进了布兰的嘴和鼻子里,接着他又马上翻到了上面。有东西敲打着他的脑袋,一块石头或者碎冰,要不就是尸鬼的拳头,他也说不清楚,接着他发现自己被从篮子中甩了出来,四肢摊开躺在山坡上,呕吐着嘴里的灌进去的雪,他的手套上满是他从阿多头上扯下的头发。
  在他的周围,尸鬼们纷纷出积雪下拱了出来。
  两个,三个,四个。布兰数不清了。他们从激起的雪雾中蜂拥而出。有些穿着黑披风,有些披着破破烂烂的皮毛,有些什么都没穿。他们全都有着苍白的皮肤和漆黑的手掌。他们的双眼像淡蓝色的星星一样闪着光芒。
  他们其中三个扑向了那个游骑兵。布兰看见冷手劈开了一个尸鬼的脸。但那东西仍然向前扑去,把他逼进了另外一个尸鬼的怀中。又有两个追逐着阿多,拖着沉重笨拙的脚步走下山坡。梅拉正向这里攀爬着,布兰茫然无助地意识到。他拍打着积雪,大声发出警告。
  有东西抓住了他。
  他的呼喊变成了尖叫。布兰抓起一个雪团掷向了它,但那个尸鬼连眼都没眨一下。一只漆黑的手掌摸索着他的面孔,另一在放在了他的肚子上。它的手指如同钢铁一般。他要把我的肠子扯出来。
  但突然之间,夏天扑进了他们当中。布兰看见皮肤像块破布一样被扯开,听到骨头的碎裂声。他看见一只齐腕撕落的手掌,手指在无力地抽动着,衣袖是褪了色的黑色粗布。黑色,他想到,他穿的是黑色,他是守夜人中的一员。夏天把胳膊扔到一旁,转过身去,把它的牙齿深深地咬进那个尸鬼颏下的脖子里。当这只庞大的灰狼猛地挣脱时,它从那团灰白色的腐肉中扯下了差不多整个喉咙。
  那个断掉的手掌仍在蠕动着。布兰从它旁边滚开。他肚子贴着地,在雪地上爬行着,他盯着山坡上面白雪覆盖幽暗的树林,橙色的光芒正在其中跃动。
  还有五十码。如果他拖着自己爬过这五十码,他们就不能抓住他了。当他扒着树根和岩石向火光爬去时,融化的雪水渗进了手套。还差一点,就差一点。然后你就能在火堆旁歇息了。
  此时落日最后的余晖已经在树林中消散了。夜色降临了。冷手不停地劈砍他周围围成一圈的尸鬼。夏天正在撕扯着他扑倒的一只尸鬼,叼着它的脸。没人理会布兰。他向高处爬起,无用的双腿在身后拖拽着。如果我能到达那个山洞……
  “阿——多”山坡下面某处传来一声呜咽声。
  突然之间他不再是布兰了,那个残废的男孩仍在雪地中爬行,而他成为半山腰中的阿多,尸鬼正抓着他的眼睛。怒吼着,他脚步踉跄地晃动着,使劲把那东西甩到一边。它跌倒了,但又要重新爬起来。布兰从阿多的腰带中抽出他的长剑。潜在体内的他能听见阿多依旧呜咽着,但他现在是一个手执铁剑,满怀愤怒的七尺壮汉了。他举起剑用它砍倒那个尸鬼,当剑锋切开湿漉漉的毛料,生锈的盔甲和腐烂的皮革,深深地砍进下面的血肉和骨头中时大声咕哝着。“阿多!”他愤怒地吼叫着,又劈了一下。这次他把那个尸鬼的头颅从脖子上削了下来,这令他狂喜了片刻……直到一双死人的手摸索着伸向他的喉咙。
  布兰向后退去,真该死,梅拉·黎德在那里,正把她的捕蛙矛深深地插进了那个尸鬼的后背。“阿多,”布兰又喊叫起来,在山坡冲着她挥手。“阿多,阿多”玖健在他被她放下的地方无力地扭动着。布兰奔向他,抛下那把长剑,把那个男孩搂在阿多的怀中,踉踉跄跄地向后退。“阿多!”他痛苦地咆哮着。
  梅拉带路向山上退去,当那些尸鬼靠近时就对着它们猛刺。没法伤害到那些东西,但它们移动得缓慢而笨拙。“阿多,”阿多每迈出一步都会说。“阿多,阿多。”他猜想如果他突然对梅拉说他爱她,那她会作何感想。
  在他们上面,明亮的火焰正在雪地上跳动着。
  尸鬼,布兰意识到。有人在焚烧尸鬼。
  夏天绕着离得最近的某个人留下的庞大躯壳一边跳动着,一边吼叫着,撕咬着,尸鬼裹在火焰当中的。夏天不该靠得那么近,他在干什么?接着他看到了自己的身体,脸朝下爬在了雪中。夏天正竭力把那东西从他身边赶开。如果它把我杀掉会怎样?从此我就成为阿多了?还是会进到夏天的体内?或者我干脆就是死掉?
  他觉得天旋地转。白色的树木,黑色的天空,红色的火焰,所有的东西都在摇晃,翻滚,旋转着。他感觉自己跌跌撞撞地走着。他能听到阿多的吼叫声,“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一团乌云般的乌鸦从山洞中涌出来,接着他看见一个矮小的女孩手举着火把,左冲右撞地奔了过来。起初布兰以为那是他的姐姐艾莉亚……真是发疯,他原本清楚地知道他的二姐远在千里之外,或许早已去世了。可是出现在那里的就是她,总是闹个不休,一个瘦骨嶙峋的家伙,衣衫凌乱,野性十足,头发支楞着。泪水从布兰的眼中涌出,然后在冻在那里。
  周围的一切都在翻滚,接着布兰发觉自己回到了自己的躯体内,正半埋在积雪中。在高耸的白雪覆盖着的树木衬托之下,那只燃烧着的尸鬼正向他缓缓逼近,它那是那些赤裸的尸鬼中的一只,布兰看见。紧接着最近的一棵树上覆盖着的积雪被震落了,全部砸在了自己的头上。
  当他再次恢复知觉时,他正躺在黑石地面上的一张松针铺成的床上。山洞。我在山洞里。他的嘴里仍留有咬破舌头流出的鲜血的味道,一个火堆正在他的右边燃烧着,热气拂过他的脸庞,他从未感觉如此舒适。夏天也在这里,围着他一边打转一边嗅着,阿多浑身湿透地呆在一旁。梅拉把玖健的头枕在自己的大腿上轻轻摇晃。而那个长的像艾莉亚的家伙在旁边监视着他们,紧攥着她的火把。
  “那些雪,”布兰说,“它落在我身上。把我埋了起来。”
  “盖住了你。我把你拖了出来。”梅拉向那个女孩点头示意,“正是她拯救了我们大家。那火把……火焰杀了他们。”
  “火焰焚烧了他们。火焰总爱吞噬一切。”
  那不是艾莉亚的嗓音,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嗓音。那是一个妇女的嗓音,高亢而甜美,带着一种他从未听过的陌生的节奏,一缕令他心碎的忧伤。布兰眯起双眼更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是个女孩,但比艾莉亚要矮小,一件树叶穿成的披风下面是像雌鹿一样带着斑点的皮肤。她的眼睛大得出奇,清澈透亮,金黄和碧绿色,眯缝起来像是一只猫的双眼。没人有那样的眼睛。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褐色,红色和金黄色的头发,上面插着藤蔓,嫩枝和枯萎的花朵。
  “你是谁?”梅拉·黎德问道。
  布兰知道。“她是个孩子。森林之子。”他浑身颤抖,更多的是因为惊讶而不是寒冷。他们身处在一个老奶妈的传说之中。
  “先民称呼我们为孩子,”那个小个子女人说。“巨人们称我们为woh dak nag gran[*1],松鼠人,因为我们小巧,灵活而且喜爱树林,但我们不是松鼠,不是孩子。我们的名字在原语[*2]当中指的是歌颂大地之人。在你们的古语出现之前,我们已经歌唱了上万年。”
  梅拉说,“你正用通用语说话。”
  “为了他。那个男孩布兰。我出生在巨龙时代,在人类的世界中游历了两百年,观察,倾听和学习。我想继续游历下去,但我的双腿酸痛,我的心脏也疲倦了,所以我转身回家了。”
  “两百年?”梅拉说。
  那个孩子笑了。“人类,他们都是孩子。”
  “你有名字吗?”布兰问。“当我需要一个时。”她把火把挥向山洞后墙上面的那道幽暗的裂缝。“我们要向下走。你们现在必须跟上我。”
  布兰又颤抖起来。“那个游骑兵……”
  “他过不来。”
  “他们会杀了他。”
  “不会。他们早就已经杀过他了。快来。下面更暖和些,在那里没人会伤害你们。他正在等着你。”
  “三眼乌鸦?”梅拉问道。“绿先知。”接着她转身离去,而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跟随。梅拉帮助布兰爬上阿多的后背,他的筐已经差不多被压碎了而且被融雪弄得十分潮湿。接着她扶起他的弟弟又搀着他前行。他的眼睛睁开了。“怎么啦?”他说。“梅拉?我们在哪里?”当他看到火堆时,他笑了起来。“我作了一个奇怪的梦。”
  那条路狭窄而崎岖,而且十分低矮,阿多不得不蹲下身子。布兰也尽力俯低,尽管如此,他的头顶很快就不断地刮蹭和碰撞在洞顶上。每次撞击都带下一些碎土,流进他的眼里和头发中,有一次他的眼眶撞在了一条粗粗的从隧洞山壁伸出来的树根上,那上面还悬挂着根须和蛛网。
  那个孩子手握着火把走在最前面,她那件树叶穿成的披风在她身后沙沙作响,但这段路七扭八歪的,布兰很快就看不到了她的身影。只剩下道路两边墙壁反射过来的光亮。他们走了一小段路之后,山洞分岔了,但左边的那条岔路就像沥青一样漆黑,因此阿多知道应该跟着移动的火把走右边的岔路。
  路边晃动阴影看上去像是墙壁也在跟着移动。布兰看见一只白色的巨蛇在他身边滑过,吓得心脏砰砰直跳。他猜测他们是不是粗心地闯进了一个白蛇或者巨型尸虫的巢穴,柔软,苍白,黏糊糊的。尸虫有牙齿。
  阿多也看见了它们。“阿多。”他呜咽着,勉强地继续前行。但当那个女孩停下来等他们跟上时,火焰停止了跳动,布兰发觉那些蛇原来不过是白色的树根,和他之前撞上的一样。“那是鱼梁木的树根,”他说。“记得神木林中的心树吗,阿多?那些长着红色叶子的白色树木。一棵树可不会伤害到你。”
  “阿多。”阿多快步向前,紧紧跟随上那个孩子和她的火把,向地底深处走去。他们穿好一条岔路,然后又是一条,接着他们走进一个带着回声的洞穴,像临冬城大厅一般宽阔,石牙从洞顶悬挂下来,地上伸出来的还要更多些。那个披着树叶披风的孩子迂回地穿过它们当中的一条小径。她不时地停下来,不耐烦地挥舞着火把。走这边,它好像在催促,这边,这边,快点。
  在那之后走过了更多的斜坡,更多的洞穴,布兰听到有水滴落在他右边的某个地方。当他朝那里望去时,他看到有眼睛在回望着他们,眯缝起来闪动着光芒的眼睛,反射着火把的光亮。更多的孩子,他告诉自己,那女孩不是唯一的,他回想起老奶妈讲过的关于詹德尔子孙的传说。
  树根到处都是,从土壤和岩石中拱了出来,彼此纠缠起来封住了某些路段。所有的颜色都已消失,布兰突然意识到,世界只剩下了黑色的土壤和白色的树根。临冬城的心树有着粗如巨人大腿般的树根,但这里的还要更粗一些。而布兰从未见过这么多的树根。这上面一定长着一片鱼梁木树林。
  光亮又缩小了。她也在缩小,那个不是一个孩子的孩子只要想就能移动得很迅速。当阿多在她身后紧紧跟随时,有东西在他脚下吱嘎作响。他停下是如此的突然,梅拉和玖健险些撞在他的背上。
  “骨头,”布兰说道。“那是骨头。”地面上散落着鸟和野兽的骨头。但那里还有其它的骨头,大一些肯定是来自巨人而那些小一点的可能是来自那些孩子。在他们的两边,岩壁的凹陷处里,有颅骨俯视着他们。布兰看到一只熊和一只狼的颅骨,十来个人的颅骨和差不多少的巨人头骨。其余的都比较小,骨架的结构有些奇怪。森林之子。树根从颅骨里伸展出来,缠绕着它们。有几个上面栖息着乌鸦,在他们经过时用明亮漆黑的双眼打量着他们。
  他们暗淡的旅程最后的部分变得非常陡峭。阿多坐下用屁股垫着向下滑去,冲过一堆哗啦作响的碎骨,松散的泥土和卵石。那个女孩正站在一条宽阔的裂缝上面一道天然形成的桥梁的一端等待着他们。在幽深的桥梁下面,布兰听到流水冲刷的声响。一条地下河。
  “我们要过去吗?”当黎德姐弟俩也滑到他的身后时,布兰问道。从高处向下的俯视令他感到眩晕。如果阿多从那道狭窄的桥上滑落,他们会一直跌落下去。
  “不用,男孩。”那个孩子说。“就在你身后。”她把火把举高一些,那光亮看上去像在跳跃变幻。刹那之间那火焰变成了橙色和黄色,令整个山洞都充满了红色的光芒;接着所有的颜色都黯淡下去,只留下了黑和白。梅拉在他们身后喘息着。阿多转过身去。
  在他们面前出现的是一位身着乌木装饰皮肤白皙的君主,宛如梦幻般地坐在纠缠成一团的树根当中,鱼梁木缠绕而成的宝座环绕着他枯瘦的躯体就像一位母亲搂抱着她的孩子。
  他的躯体如此枯瘦而且他的衣服如此破烂,以至于布兰最初以为把他当成了又一具尸体,一具支撑了太久的尸鬼以至于树根缠绕住了他,把他包裹起来了。除了从脖子延伸到脸颊上那块血红色的斑痕,这位骸骨之主的皮肤是如此的白皙。他的白发像根须一样精致而纤细,长长的一直拖到了地上。缠绕在他大腿上卷曲的树根像是木头刻成的蛇。有一支树根从他裤子上的破洞钻进了他大腿上干枯的血肉中,从他的肩膀冒了出来。一簇深红色的叶子从他的头骨中探了出来,额头上散落生长着灰色的蘑菇。还有一小块皮肤残留着,绷在他的脸上,紧绷绷和坚硬的就像块白色的皮革,但就是那也在崩裂,到处都有褐色和黄色的骨头从下面撑出来。
  “您是三眼乌鸦吗?”布兰听见自己开口说话。三眼乌鸦应该有三只眼睛。他只有一只,而且还是红色的。布兰能感觉得到那只眼睛正打量着他,在火光的映射下就像血色的湖泊一样闪闪发光。他的另一只眼睛哪去了,一根细细的树根从空空的眼眶中伸展出来,挂在他的脸颊上,插到他的脖子中。
  “乌……鸦”那个白皙的君主嗓音干涩。他的嘴唇张得很慢,仿佛它们已经忘记怎么吐出一个词来了。“曾经是,对的。黑色的打扮,黑色的血。”他穿着的衣服已经腐烂脱落了,布满了霉斑和虫蛀,那它们曾经是黑色的。“我曾有很多化身,布兰。但现在我就是你看到的这幅样子,现在你该清楚为什么我不能去找你了吧……除非是在梦里。我观察了你很久,时刻都在观察着你。我看见了你的降生,还有在你之前你父亲大人的降生。我看到了你迈出的第一步,听见了你说出的第一句话,投身进你所做的第一个梦中。当你跌落时我正在一旁观望。现在你终于来找我了,布兰登·史塔克,尽管来的有些迟。”
  “我到这里,”布兰说,“仅仅因为我残废了,我的意思是,您能……您能治愈我……我的大腿吗?
  “不能,”那个白皙的君主说。“那超出了我的能力。”
  布兰的双眼涌出了泪水,我们艰难跋涉才来到这里。洞穴中回响着下面漆黑的河水流淌的声音。
  “你再也不能行走了,布兰,”从那苍白的嘴唇吐出了他的承诺,“但你将会飞翔。”
  [*1] 这应该是野人话中的发音,没法翻译,也觉得没必要翻译,原样保留了
  [*2] 原文是true tongue,应该是比古语(old tongue)还要古老的语言,没有太好的翻译,暂时翻成【原语】。
  
  第十四章  提利昂(四)
  
  很长时间,他都没有翻身,只是一动不动的躺在当做床的旧麻袋上,听着呼啸而过的风声和浪一下下拍在船舷上的声音。
  满月挂在桅杆上方,它跟着我顺流而下,像只巨眼一样监视着我。尽管有温暖的破兽皮盖着,但是小个子的男人还是一阵颤栗。我需要一杯葡萄酒,许多杯葡萄酒。但是在那个婊子养的格里夫扑灭他的干渴的火焰前,月亮眨了眨眼。非但没水喝,相反,他被惩罚以失眠的夜晚和挥汗如雨与摇摆不定的白昼。
  侏儒起身,用手托着脑袋。我刚才是在做梦么?刚才的一切记忆都消退了。夜晚对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仁慈。即使在柔软的羽毛床垫上他也睡不好。在害羞小姐号上,他在船舱顶上铺床,用一卷麻绳做了个枕头。比起船舱的狭窄,他更喜欢这里。这里的空气更清新,水流的声音也比鸭子的鼾声悦耳的多。但是这也是有代价的,仓顶很硬,当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僵硬酸痛,双腿又痉挛的疼痛难忍。
  它们现在又在抽搐了,他的小腿变得向木头似的僵硬。他用手指揉搓着它们,想把那些疼痛搓走,但是当他站起来是那痛楚依然扭曲了他的脸。我得洗个澡,他那身男孩的衣服都发臭了,他自己也一样。其他人都在河里洗澡,但是迄今为止他还没试过加入他们。有些沙洲上的海龟看起来一口就能把他咬成两半。骨甲,鸭子是这么叫它们的。另外,他不想让莱莫尔看到他赤身的样子。
  有个木梯搭在船舱顶边,提利昂套上他的靴子下到后甲板上,火盆边格里夫正裹在他的狼皮斗篷里。雇佣剑士亲自守夜,就像他的手下一样在太阳升起才回去睡觉。
  提利昂蹲在他对面烤火,河对岸可以听到夜莺的歌声。“天就要亮了,”他对格里夫说。
  “不会那么快。我们要起航了。”如果能由格里夫决定的话,害羞小姐号早在夜里就会像白天一样向下游行进,但是杨恩德里和伊西拉不愿意冒险让船在黑暗中穿行。罗伊达上游的水中漂浮着木桩等各种障碍,任何一种都可能把害羞小姐号的船体撕得粉碎。格里夫当然不希望那种事发生,他想要的就只有瓦兰提斯。
  雇佣剑士的双眼中的警惕从未消失,他一直在搜索着夜色……但他想找什么?海盗?石人?奴隶贩子?河流是危险的,注入知道,但是对于提利昂格里夫是个更危险的存在。他让提利昂想起了Bronn,但是Bronn有着雇佣剑士的黑色幽默而这半点没有体现在格里夫身上。
  “为一杯红酒我就能拼个你死我活,”提利昂喃喃。
  格里夫没有回应,在你能尝到它前你早死了,他的浅色眼睛这样说。提利昂在害羞小姐号上的第一个晚上喝得烂醉,他早上醒来时的感觉就像有巨龙在脑袋中战斗。格里夫看了一眼在船舷边干呕的提利昂说,“你的酒量还真差。”
  “红酒助我入眠,”提利昂反对道。红酒会淹没我的梦,他本来要说。
  “那就清醒点,”格里夫执意回答。
  东边第一缕苍白的日光弥散在河的上空。罗伊达河的河水渐渐由黑色变蓝,正好呼应了雇佣剑士的须发。格里夫起身。“大家也快起床了,甲板是你的了。”当夜莺归于沉寂,水雀接过它们的工作继续欢歌。白鹭在芦苇丛中溅起一片水花在沙洲上流下了它们的印记。天空中的云彩看起来鲜亮无比:粉紫相映,褐紫与金色交织,珍珠白中透着橘色。其中一片看起来像条龙。若一个人看见一条飞龙,那还是让他好好呆在家里中照顾花园吧,有人曾这样写道,这个世界上在没有比这更伟大的奇迹了。提利昂抓挠着他的疤痕试图想起这句话的主人。最近他越来越多得想到龙。
  “早安,雨果。”莱莫尔修女身着白袍出现,腰间系着一条七彩编织腰带,她的秀发流泻在肩上。“睡得怎么样?”
  “时醒时睡,亲爱的女士。我又梦到你了。”白日梦。他睡不着,只好将手置于胯间想象着修女伏在他身上酥胸跳动的样子。“毫无疑问是个下流的梦,你这个下流的小子。你会对我祈祷宽恕你的罪么?”
  除非我们以盛夏群岛的方式祈祷。“不,但是请务为我必给少女一个吻。”
  修女大笑着走向船头,她习惯早上在河中沐浴。“毫无疑问,这条船不是以你命名的,”提利昂在她褪去袍子时说道。
  “天父和圣母以他们的模样创造了我们,雨果。我们要以之自豪,我们都是天神的杰作。”
  天神大概在创造我的时候喝醉了。侏儒看着莱莫尔滑进水中,这光景总让他变硬,想象着褪下修女那身纯洁的白袍张开她的双腿还真是邪恶的美妙。夺走她的纯洁,他想着……但显然莱莫尔不像她看起来那么纯洁。从她的肚子上妊娠纹来看她有过孩子。
  杨恩德里和伊西拉随太阳升起回到了他们的岗位。杨恩德里在他检查缆绳时总时不时偷看一眼莱莫尔修女。他又小又黑的老婆伊西拉对此熟视无睹。她往后甲板上的火盆里丢了些木屑,用把焦黑的刀搅拌了下煤渣,然后就揉起作为早餐饼干的面团。
  当莱莫尔爬回甲板后,提利昂欣赏着她双乳间流淌的水流,在晨曦中她光滑的肌肤泛着金光。她已年逾40,端庄更胜美丽,但依旧养眼。他发现冲动是除了醉酒外第二美好的事。那让他感受到生命依旧留存在体内。“你看到那些乌龟了么,雨果?”修女拧着头发里的水问他,“那些拱着背的家伙?”
  清晨是看见乌龟的最佳时间。白天它们沉在水底,或者在岸边潜伏,但是在太阳初升时它们会浮到水面。有些会跟着船边游泳。提利昂一眼扫去看到好几个品种:大的和小的,平背和红耳的,软壳儿的和骨甲的,棕的绿的黑的,爪龟和角龟,还有有着金、翡翠和奶油色呈螺旋状覆盖的龟壳和背脊的乌龟。有的大到能驮一个男人在背,杨恩德里发誓有个罗伊达的王子曾骑着它们渡河。他们夫妇俩都有绿血血统,作为一对多恩的孤儿回到了罗伊达母亲的怀抱。
  “我错过了脊背。”我当时正在看裸女。“我真抱歉。”莱莫尔从头顶穿上袍子。“我知道你早起是为了看乌龟。”
  “我也喜欢看日出。”就像看一个少女裸身出浴一样。有些可能长相出众些,但是每个都很有希望。“我得承认那些乌龟有它们魅力。再没有什么比一对形状姣好的……壳能取悦我了。”
  “莱莫尔修女大笑。像这条船上的其他人一样,她也有她的秘密。她在他们中间很受欢迎,我不想了解她,我只想操她。而且她也知道这点。当她把他的修女水晶挂在脖颈搭在双乳间时她露出个嘲笑的笑容。
  杨恩德里升起锚,从舱顶拖下一根长杆然后起航了。两只白鹭抬起头看着害羞小姐号离岸滑进水流,缓缓向下游驶去。杨恩德里来到舵柄跟前,伊西拉正在翻烤饼干,她将一个平底铁锅置于火盆上,放了片培根进去。有时候她烤培根加饼干,有时则是饼干加培根。每隔两周,也许会有烤鱼,但今天没有。
  趁着伊西拉转身,提利昂从火盆上偷抓了片饼干就飞快溜走以防遭到她大木勺的招呼。若蘸着蜂蜜和黄油趁热吃味道最好了。很开培根的香味就把鸭子从船舱里引了过来,他嗅过火盆,遭到伊西拉大木勺的招待后转身去了船尾撒尿。
  提利昂蹒跚走来加入了他。“看看现在的景象,”他在释放膀胱的同时打趣,“一个侏儒和一只鸭子,让强大的罗伊达河更强。”
  杨恩德里用鼻子哼了哼。“母亲河罗伊达才不要你那点嘘嘘,尤罗,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河。”
  提利昂抖下最后几滴。“大的足以淹死一个侏儒,我保证。虽然曼德河也一样宽广,当然还有三岔河,黑水河则深一些。”
  “你不了解河流,等着瞧吧。”
  培根已经烤的鲜脆而饼干则泛着金棕色。小格里夫爬上甲板吼道。“早上好,各位。”男孩比鸭子矮些但是他细长的身躯显示他还没长成。这个没毛的小子无论是不是个蓝毛儿,放在七大王国能得到任何女孩的芳心,他的眼睛就能使她们融化。像他老子一样,小格里夫有着一对蓝眼睛,但是不像他父亲的浅色,他的眼睛是深蓝。在灯火中它们看起来如墨色一般,而在暮光中则映出紫色的神彩。他还有着长长的像女孩似地睫毛。
  “我闻到培根了。”男孩说,拉上他的靴子。“很不错的培根,”伊西拉说。“坐吧。”
  她在后甲板上给他们分食物,给小格里夫蜂蜜饼干,在鸭子伸手要更多的培根时用大木勺招呼他。提利昂把掰开两片饼干夹着培根,给了在舵柄边的杨恩德里一份。之后他帮鸭子升起害羞小姐号的风帆,带着大家行驶到河中央的急流。害羞小姐号是条可爱的传船,她的吃水是如此之前于是她可以载着大家在河流最细的支流中行驶,在会使大船陷入困境的沙洲间游走,同时风帆鼓张、水流承托,她可以轻盈疾行。杨恩德里声称在罗伊达河的上游河段这决定着生死。“伤心地上游河段无法可依,至少近一千年来是这样。”
  “就我所看,人也一样。”他瞥到沿河两岸的废墟,杂草丛生,爬满了藤蔓青苔和野花,满目疮痍,再没有人类栖居地的痕迹。
  “你不了解河流,尤罗。海盗船可能在任何溪流里窥伺,出逃的奴隶则在那些废墟中潜伏。奴隶贩子绝少来到这样北的地方。 ”
  “对于那些乌龟来说奴隶贩子肯定很受欢迎。”自己不是在逃的奴隶,提利昂不用担心会被抓。也没有哪个海盗会自找麻烦劫掠一艘顺流而下的平底船。商品都是从下游的瓦兰提斯向上游运输。
  当培根吃完后,鸭子拍了拍小格里夫的肩膀。“是时候来点儿训练了。今天练剑吧。”
  “剑?”小格里夫咧嘴一笑。“练剑最好了。”
  提利昂帮他船上格斗用装,厚重的裤子,紧身上衣,还有一套凹痕累累的旧铁甲。洛里爵士套上他的锁子甲和熟皮甲。两人都带上了头盔从武器箱里选了钝剑。他们在后甲板上打起来,那天上午的其他时间,在大家的微观中,有力的击打对方。
  当他们开始用狼牙棒和长钝斧战斗时,洛里爵士伟岸的身躯和力量很快就压倒了对方,加上剑的话更甚。这天噪声两人都没有用盾,所以这是一场在甲板前后挥砍与避闪的游戏。河流应和着他们格斗的节拍,小格里夫的击打次数较多但是鸭子的更重。一会儿,大块头开始疲劳了,他的劈砍变的有点迟缓,攻击力也变弱。小格里夫开始反击发起了狂暴的攻击迫使洛里爵士后退。当他们退到船尾时,男孩绞起他们的刀刃用肩膀猛撞了鸭子一下,于是大块头就掉进了河里。
  他变的气急败坏不断咒骂,吼着在那些乌龟咬掉他的老二前让人把他钓上来。提利昂扔了条绳子给他。“鸭子该游的好些,”他说着同时和杨安德里一起把落水的其实拽回害羞小姐的甲板。
  洛里爵士抓住提利昂的领口。“让我们看看侏儒怎么游,”他说着把侏儒猛扔进罗伊达河。
  侏儒笑到了最后;他划水划的能力还不错,而他也确实是……知道他的双腿开始抽筋。小格里夫伸给他一根杆子。“你不是第一个想把我淹死的人,”他一边把鞋子里的水倒出来一边告诉鸭子,“我爸在我出生那天就把我扔下了井,但我实在太丑所以井里的老巫婆把我吐了回去。”他脱下另一只靴子,沿着甲板做了个侧手翻,甩了大家一身水。
  小格里夫笑道。“你在哪儿学的那手?”
  “伶人教的,”他没说实话。“我妈妈最疼我了,因为我是孩子里最小的。直到我满7岁她都亲自哺乳我。那让我的哥哥们吃足了飞醋,所以他们把我塞进了一个麻袋卖给了马戏团。当我试图逃走时老板割掉了我半个鼻子这样我别无选择只好跟着他们学逗乐。”
  真想远非这样。他的叔叔在他六七岁的时候教了他点翻跟头,他太高兴了,有半年时间他都高兴的在凯岩城里翻着跟头走,给修士,侍从和仆人之类的人逗乐。甚至瑟熙看到他也笑过一两次。
  一切在他父亲从君临的旅居回来后结束了,那天提利昂用手走了长桌那么长的距离惊讶的发现他的父亲一点儿也不高兴。“上天把你造成了诸如难道你就得表现的像个白痴?你生为一头狮子不是一只猴子。”
  你现在是死人啦,老爹,所以现在我想怎么样装蠢你也管不着。“你逗人发笑真有一手,”莱莫尔修女在提利昂晾干脚趾的时候告诉他。“你得感谢天父,他赐予他所有的孩子以天赋。”
  “他的确,”他高兴的同意了。所以当我死后,请让一个十字弓与我陪葬,这样我就可以像感谢地底下那个老爹一样感谢天上的天父的赐予的天赋。
  他的衣服依旧如刚才那不情愿的落水时一样湿漉漉的,粘在胳膊腿上弄的他很不舒服,小格里夫随莱莫尔修女去接受信仰神秘的指导去了,提利昂脱下湿衣服换上干的。鸭子一上甲板就又开始一阵狂笑,他不好责备他,穿成这样一定很滑稽。他的紧身上衣在中间分成了两半:左半边是紫色天鹅绒镶嵌青铜纽扣,右边是刺着花朵图案的黄色羊毛。他的裤子同样分两种颜色,右腿是纯绿色,左腿的是红白相间的条纹。伊利里欧给的其中一个箱子里塞满了儿童服饰,虽然陈旧但是质量上乘。莱莫尔修女把每件衣服都撕成两半然后把他们交叉缝好,造就了一种粗犷混杂的款式。格里夫坚持要体谅帮助她撕裂拼接那些衣服,他的以为是羞辱提利昂让他学着点谦卑,但是提利昂对于针线活还玩的蛮开心。除了每当他对神灵说点不敬的话就会批评他的嗜好外,莱莫尔总的来说是个愉快的伙伴。若格里芬之一让我当个小丑,那我就陪他玩这个游戏。
  他要做的工作除了装蠢就再无其他。鸭子有他的剑,我有羽毛笔和羊皮纸。格里夫让他写下他所知的所有关于龙的知识。这是个困难的工作,但是侏儒每天都对它尽心尽力虽然当他在舱顶席地而坐时,得尽量让字不那么歪斜。
  提利昂多年来读了很多关于龙的知识。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没法依靠的无根据的传说,另外伊利里欧提供的那些书并不是他所希望的那些。他真正想要的是那些关于The Fires of the Freehold、伽兰德罗关于瓦雷利亚历史的全文记载。但在维斯特洛伊,却没有什么全抄本留存,即使是学城的遗失的27卷卷轴也是。在古老的瓦兰提斯毫无疑问肯定有座图书馆。若能找到方法进到“黑墙”进入城市中心,我在那可能能找到一份好点的抄本。
  关于巴斯修士的《龙,Wyrms和Wyverns:他们的非自然史》这本书他就更没信心了。巴斯是个铁匠的儿子,最后在“人瑞王”杰赫里斯一世当政时期晋升到国王之手。他的敌人总说他是巫师而非主教。“受神祝福的”贝勒登上铁王座后下令焚毁巴斯的所有著作。十年前,提利昂曾读到一片逃脱贝勒魔掌的《非自然史》的残片,但是他怀疑巴斯的著作是否有幸跨越狭海得意留存。当然他找到那些不知名的,残破的,血浸的砖头似的书,比如叫《血与火》,有时被称为《龙之死》的书,据说它现存的唯一的抄本在学城的地下墓穴埋藏。
  当“半学士”打着哈欠出现在甲板上时,侏儒正在写刚刚想起的关于龙交配的习性,在这点上,巴斯,芒坤和托马克斯各执其词。哈尔顿大步走向船尾,朝着太阳的方向撒尿,太阳倒影闪闪发光随着每一阵风碎裂。“我们到晚上就能和诺伊尼汇合了,尤罗,”“半学士”大声说。
  提利昂从奋笔疾书中抬起头,“我的名字是雨果。尤罗藏在我裤裆里,你要让它出来溜达溜达么?”
  “最好别,你可能会吓到乌龟的。”哈尔顿的笑容锋利的如同匕首的刀刃。“你告诉我的那条兰尼斯特港你出生的街道叫什么来着,尤罗?”
  “那是个无名小巷。”提利昂从胡诌出雨果·希尔,或者被称为尤罗——兰尼斯特港遗弃的杂种——的这个家伙多彩的人生上感到一种讽刺的满足。最棒的谎言总有点真相来调味。侏儒知道他的口音听起来是个西方人,而且是个出身高贵的西方人,所以雨果得当过某位大人的私生子。出生在兰尼斯特港是因为比起君临和旧镇他对那儿更熟悉,而且那时大多数侏儒要去的地方,还有乡下地主女人的小崽子。乡下可没有滑稽戏和哑剧表演……不过倒是不少水井供颜色那些不想要的小猫咪、三个脑袋的牛犊和像他这样的怪胎。
  “我看你已经损坏了不少羊皮纸了,尤罗。”哈尔顿系上了他的裤带。
  “不是我们中的所有人都能当个半学士的。”提利昂的手在痉挛,于是他放下羽毛笔搓了搓粗短的手。“有兴趣再来玩一盘锡瓦斯棋?”“半学士”总是能赢他,但是这不失为一个打发时间的法子。
  “今晚吧。你要来参加小格里夫的课程么?”
  “为什么不呢?总得有人挑你的刺儿。”
  害羞小姐上游四个船舱,杨恩德里和伊西拉共用一间。
  格里夫和小格里夫用另一个。莱莫尔修女有她自己的一间,哈尔顿也是。“半学士”的房间是四个里面最大的。一面墙排满了书架和装满了卷轴和羊皮纸的罐子;另一面墙则是一排排药膏、草药和药水。金色的阳光斜洒进微微晃动的圆窗黄玻璃。家具则包括床铺、书桌、椅子、凳子还有一个“半学士”的锡瓦斯棋游戏桌,到处都是木头碎屑。
  课程由语言开始。小格里夫把通用语说得就像母语一样,高等瓦雷利亚语,潘托斯、泰洛西、密尔、里斯的下层方言和水手们的行话也很流利。而他和提利昂一样对瓦兰提斯语一窍不通。所以每一天他们都学一点词汇,而哈尔顿来纠正他们。弥林语要更难一些,它瓦雷利亚语同源,但是像嫁接到灌木上的大树一样,带着难听的旧基斯发音。“得要只蜜蜂蛰一下你的鼻子你才能正确的说出基斯语,”提利昂抱怨。小格里夫一阵大笑,但是“半学士”只是说,“再来一遍。”男孩服从了,但是这回在发“zzzs”这个音的时候他不免翻了翻白眼。他有个比我更灵敏的耳朵,提利昂不得不承认,但我打赌我的舌头要更灵活。
  接下来是几何课程。这方面男孩就没那么机敏了,但是哈尔顿是个耐心的老师,提利昂也有他自己的方法。他在凯岩城他父亲的学士那里已经学过了关于矩形圆形和三角形的谜题,他发现想起这些比想象的容易。
  等到开始上历史,小格里夫变得不耐烦了。“我们正在讨论瓦兰提斯的历史,”哈尔顿告诉他。“你能告诉尤罗如何区分老虎和大象么?”
  “瓦兰提斯是九个自由城邦里最古老的,瓦雷利亚的第一个女儿。”男孩用无聊的口吻回答。“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后它依旧让瓦兰提斯人认为自己是世界的统治者和不动产(Freehold)的继承人而自鸣得意,但是他们却为如何取得统治地位产生分歧,“旧血(The Old Blood)”支持动武而商人和放贷者则提倡商贸。当他们争夺城市统治权时,两派分别叫做虎党与象党。
  “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后虎党的统治长达一世纪。曾几一时他们也辉煌过,一队瓦兰提斯舰队政府了里斯而瓦兰提斯陆军则横扫密尔,在长达两代人的时间内三个城市的统治者居于‘黑墙’之内。但是这一切在虎党吞并泰洛西的企图中终结,当时潘托斯和维斯特洛伊大陆的暴风王加入了泰洛西一方。布拉赴死给里斯流放者们提供了百艘战舰,伊耿·坦格利安乘巨龙‘黑死神’参战,而自由的里斯和密尔人则起义造反。战争留给‘争执之地’一片焦土,而里斯和密尔的联盟也解除。虎党们还遭受了其他的挫败,他们排除收复瓦雷利亚的舰队消失在‘烟海’。当德加湖上的火炮战舰开战后,科霍尔和诺拉佛斯摧毁了他们在罗伊达的的有生力量。从东边来的多斯拉克人将平明从其寒舍贵族从其田产中驱逐出去,直到科霍尔森林和Selhoru河源间只剩下野草和废墟。在长达一个世纪的战争过去后,瓦兰提斯已破败不堪,穷困潦倒,人丁稀少。接着就是象党的崛起,自此他们通知瓦兰提斯至今。有的年份里虎党也会参选三元老(triarch),有的年份则不会,但他们从来得不到超过一个席位,所以象党已经统治城市长达300年了。
  “大体如此,”哈尔顿说。“那现在的三位元老们是谁?”
  “玛拉阔(Malaquo)是老虎,尼耶索斯(Nyessos)和多尼弗斯(Doniphos)是象党。”
  “那从瓦兰提斯的历史我们得出什么结论?”
  “如果你想征服世界,最好有龙相随。”
  提利昂忍不住大笑。
  接着,小格里夫登上甲板帮助杨恩德里驾船撑篙,哈尔顿为晚上的游戏铺好他的锡瓦斯棋游戏桌。提利昂用他大小不一的眼睛审视着一切,说,“那男孩很聪明。你把他教的很好。很悲哀的是维斯特洛伊大陆一半的领主大人都没如此博学的程度。语言、历史、诗歌、算数……对于一个雇佣剑士的儿子,还真是大口味呢。”
  “如果用的好书本可以像剑一样危险,”哈尔顿说。“这次试着打败我吧,尤罗。你玩锡瓦斯棋的糟糕程度堪比你翻滚。”
  “我正试图将你引入自大的歧途,”在他们于木雕的棋盘上把牌排排列到各自的一方时,提利昂说。“你认为是你教了我玩法,但是事情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也许我是从奶酪商那里学的,你考虑过这点么?”
  “伊利里欧不玩儿锡瓦斯棋。”
  他是不玩,侏儒想,他玩的是权利的游戏,而你和格里夫只是其中的棋子,在他的授意下移动在必要时做出牺牲,就像他牺牲了韦赛里斯一样。“所以过失依旧归结于你,如果你玩的很烂,那时你自己的问题。”
  “半学士”轻笑。“尤罗,当海盗割开你喉咙后我会想念你的。”
  “这些著名的海盗都在哪儿?我都开始认为你和伊利里欧编造了他们的存在了。”
  “他们聚集在阿尔诺伊和伤心地之间的河段。在阿尔诺伊的废墟之上河段,科霍尔人统治河流,而伤心地之下则归瓦兰提斯的战舰统治,但没有城市声称对之间的河段负责,所以海盗们就在那里做了窝。达格湖里的众多岛屿是他们的聚居点和藏身地。你准备好了么?”
  “对你?毫无疑问。对海盗?有点儿。”
  哈尔顿远离棋盘,两人都凝视着对方的阵仗。“你学的很快,”“半学士”说。
  提利昂几乎抓住了他的龙但是又好好想了想。上次游戏他太早放她出来结果把她输给了一个投石机。“若我们真的遇到了这些飘渺的海盗,我可能就直接加入他们了。我告诉他们我的名字是雨果·半学士。”他将轻骑兵移向哈尔顿的山。
  哈尔顿用一头象回应。“雨果·半桶水更适合你。”
  “我只需用我一半的智慧就可以与你比肩。”提利昂让他的重骑兵前去支持轻骑兵。“你要不要赌一盘?”
  “半学士”抬起半边眉毛。“多少钱?”
  “我没有钱。我们用秘密赌吧。”
  “格里夫会割了我的舌头。”
  “害怕了吧?我若是你就会。”
  “你在锡瓦斯棋上打败我的那天我就让乌龟从我屁眼里钻出来。”“半学士”移动了他的长枪队。“你得到了你要的赌约,小个子。”
  提利昂向他的龙伸出手。
  三个小时之后小个子的男人才终于爬出甲板去撒了泡尿,鸭子正在帮杨恩德里卷帆,与此同时,伊西拉掌舵。夕阳低低的悬挂在河西岸的芦苇荡上空,风开始嘶吼了。我需要一皮囊的红酒,侏儒心想。他的双腿由于蹲坐在凳子上太久而抽搐,他感觉头重脚轻没掉进河里算是幸运。
  “尤罗,”鸭子喊道。“哈尔顿在哪?”
  “他上床睡觉去了,有点不舒服。他屁眼里有些乌龟在爬进爬出。”他离开了骑士去收拾东西沿梯子爬上了舱顶。远在东方,有暗影在石岛后聚集。
  莱莫尔修女发现他在那儿。“你能感受到酝酿于空气中的暴风么,雨果·希尔?逡巡着海盗的达格湖就在前方等着我们,在那之后就是伤心地了。”
  不是我的。我走到哪我就把我的带到哪。他想起了泰莎想知道哪里是妓女的去处。为什么不是瓦兰提斯呢?也许在那里我可以找到她。人要紧抓希望。他又想自己若见到她该说些什么:我很抱歉我让他们操了你,亲爱的;我认为你是个妓女;你能打心里原谅我么?我想回到我们的小木屋,回到我们还是夫妻的时候。
  小岛在身后渐远,提利昂看见东岸的一排排废墟:残垣断塔,漏雨的圆顶和腐烂的木柱,街道塞满了泥浆和茂盛的紫藓。又一个死城,有Ghoyan Drohe十倍大。乌龟在那定居了,大大的骨甲龟。侏儒认出它们在阳光下由其背甲中央向下,边缘粗糙的棕黑小丘反射的光。有些看见了害羞小姐号于是划入水中,在身后留下涟漪。这可不是个适合游泳的地方。
  接着,穿过岸边半浸于水中的树和宽广潮湿的街道他瞥见阳光照射在水面的光泽。那边还有一条河直汇罗伊达河。随着两条河间的土地越来越窄,废墟变的更为高大,直到整个城市到达终点,在那里有座由粉色和绿色大理石建造的巨大宫殿的遗迹,它坍塌的圆顶和破损的尖顶阴森的凸显在一排有顶拱门上方。提利昂看见更多的骨甲龟在曾经停留着数十艘大船的码头睡觉。这是尼米莉亚的宫殿,而这篇废墟属于尼萨尔,尼米莉亚的一座城市。
  “尤罗,”杨恩德里在他们驶过那个河流交汇处时吼道,“再说一次维斯特洛伊那些像母亲河罗伊达一样大的河。”
  “我不知道,”他吼回去。“七大王国没有一条河有她一半宽。”那条刚刚汇入的河流是一条他们刚驶过的河流的近亲,而他们之前驶过的河就已经有曼德尔和或者三岔河那么宽了。
  “这里是尼萨尔,在这里母亲河与其‘狂野的女儿’诺伊达会师了,”杨恩德里说,“但是要在她和其他的女儿们汇合后她才会达到她最狂野的样子。在达格湖,科伊达河流入,她是‘黑暗的女儿’,带来了从‘斧地’的金子和琥珀以及科霍尔森林的松果。再往南,母亲会遇见来自‘金色平原’‘微笑的女儿’赫茹露,在那里她们加入曾经屹立的克罗亚尼——由水路铺成和金子建房的节日之城。继续南下,接着再次往东奔流很久很长一段距离,最终流淌入赛尔胡露,隐匿河道于芦苇与乱流的‘害羞的女儿’。在那里母亲河罗伊达变的如此庞大,一个在其中心的人甚至无法看到她的两岸。你会看到的,我的小朋友。”
  我会的,侏儒想,同时当他发现距船六码的地方有一道涟漪,在它浮上水面激起一股水流撞击了害羞小姐的侧舷时,他几乎要向莱莫尔指出。
  那是又一只乌龟,一只角质的巨龟,它深绿色的壳上盖着棕色的茂盛的水藓和黑色的脆壳软体动物。它抬起头发出一阵咆哮,它低沉单调的怒吼比任何提利昂听过的战号都要响。“我们受到了祝福,”伊西拉泪流满面地大叫,“我们受到了祝福,我们受到了祝福。”
  鸭子满不在乎,小格里夫也是,哈尔顿来到甲板询问骚动的事由……但是太晚了。那只巨型乌龟再一次消失在水底。“什么东西导致了刚才的巨响?”“半学士”问。
  “一只乌龟,”提利昂说。“一只比这条船都大的乌龟。”
  “那是他,”杨恩德里大叫。“这条河的河神。”
  为什么不是呢?提利昂笑了。在国王诞生之际总有神灵和奇迹显现。
  
  第十五章  戴弗斯(二)
  
  “接生婆梅丽”号随着夜晚的潮水偷偷地驶入白港,她满是补丁的旧帆在每一阵风中都泛起涟漪。
  她是一条老坷克船,即使是新船的时候,她都称不上漂亮。她的船艏物是一个抓住倒悬婴孩腿的接生婆,不过这个妇人的脸与婴孩的屁股都已遭虫蛀。她的船身棕褐色漆层已经斑驳脱落,旧帆也灰白褴褛。除非是疑心她为何仍然浮着,没人会多看一眼。“接生婆梅丽”号在白港也被人熟知,因为她经年往返于白港和姐妹群岛之间从事些卑微的贸易。
  戴佛斯?席渥斯驾驶‘赛拉’号和他的船队时,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来到白港,当时一切看起来都如此简单。史坦尼斯国王派出的渡鸦没有带来白港的加盟,所以陛下此次特意派遣戴佛斯作为特使亲自与曼德勒大人商谈。为了展现力量,本来按计划是由戴佛斯驾驶‘赛拉’的瓦雷利亚船队,后面再跟上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船队,每一个船体都刷上彩色条纹:黑色和黄色,粉色和蓝色,绿色和白色,紫色和金色。里斯人喜欢鲜亮的色调,而萨拉多是其中最鲜艳的一个,‘壮丽的’萨拉多,戴佛斯想,然而风暴把这一切都吞噬了。
  但是,戴佛斯把自己走私到了这个城市,就像他二十年前所做的一样。不过他知道是什么让他能站在这儿,是作为一般水手的审慎本能,而不是作为首相大人。
  白港的白色石墙耸立在他们面前,东岸白刃河直插入河口湾。城市的防御工事与戴佛斯上次来相比有了明显加强,那是在六年前。分成内港和外港的码头又加固了一道长石墙,高三十尺,长差不多一里,每间隔一百码都有塔楼。海豹岩也有烟冒出来,以前那里只是废墟。这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取决于文曼大人站在谁的一边。
  戴佛斯一直喜欢这个城市,自从他作为Cobblecat号上船舱服务生第一次来到白港。尽管白港比旧镇和君临要小,但它更干净、有序,又宽又直的鹅卵石街道不会让人迷路。房屋都是白色石头建造,黑灰色石板铺成陡斜坡屋顶。Roro Uhoris,Cobblecat号上的古怪老船长,曾声称凭气味就能分辨出各个港口。城市就像女人,他坚持认为,每一个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气味。旧镇是绚丽的带香味的贵妇;兰尼斯港是头发里有烟熏味的挤奶女仆,鲜嫩简朴;君临臭的像从不洗澡的妓女;而白港的气味像小渔家女,又咸又辣。“她闻起来像美人鱼,”Roro说,“有海的味道。”
  她依然如此,戴佛斯想,但是他也能闻到从海豹岩渐渐飘远的泥煤烟味。那块海石耸立在外港入口处,巨大的灰绿色石体冲出水面五十尺高,顶上戴着一圈风化石头的‘冠冕’,孤立和被遗弃了数百年的先民的环形堡垒。但现在没有被遗弃,戴佛斯能看到直立巨石后面的scorpions 和spitfires,十字弓手们在它们之间窥视着,站在那里肯定又冷又湿。以前每次来这里,都能看到海豹躺在破碎的岩石下面晒太阳,每次Cobblecat 从白港起航前,‘瞎眼私生子’总是让他数它们。“海豹越多,”Roro说,“我们的航程就越有好运气。”现在没有一只海豹,烟和士兵们吓跑了它们。聪明点儿的人会因此而多加小心。如果当时我有这种感觉,我会驾驶‘赛垃’号离开。他本该改道回南方见Marya和他的儿子们。我为了给国王服务已经失去了四个儿子,第五个儿子是国王的侍从。我应该有珍惜还活着的两个儿子的权利。我已经太长时间没见到他们了。
  在东海望,黑衣兄弟们告诉他:白港的曼德勒和恐怖堡的波顿之间没有友谊,铁王座提拔卢斯?波顿作为北境守护,作为理性的选择文曼?曼德勒应该宣誓效忠史坦尼斯。白港不能独自存活,它需要一个同盟,一个保护者。文曼大人需要史坦尼斯国王,就和史坦尼斯国王需要他一样。在东海望看来似乎是这样。
  姐妹群岛已经让他逐渐失去这些希望。要是波内尔大人说的是真的,如果曼德勒想联合波顿和佛雷的力量…不,他不能总想这些。他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真相,他祈祷自己没有来的太迟。
  当“接生婆梅丽”号拉下船帆,他注意到防护石墙遮住了内港。外港更大,但是内港提供更好的停泊位,两边分别被城墙和森然耸立的狼舍围墙防护起来,现在又多了道防护石墙。在东海望,科特?派克告诉戴佛斯,文曼大人正在建造战船。现在可能已经有一堆战船隐藏在这些墙后面,等待着一声令下就离港出海。
  厚厚的白石城墙后面,新城堡挺立在山岗上,骄傲而苍白。戴佛斯也能看到雪诺家族的穹形屋顶,上面站立着七神的高大雕像。曼德勒家族带着北方的神,从‘the Reach’迁来白港。白港也有自己的神木林,如今只是关在狼舍破碎的黑墙后面的一堆乱糟糟的树根、树枝和石头,古老的要塞被用作监狱。不过大多数时候是修士们管理这里。
  曼德勒家族的男人鱼旗帜随处可见,在新城堡的塔楼上、海怪门上、城墙上随风飘舞。在东海望,北方人坚持认为白港不会背弃与临冬城的同盟,然而戴佛斯没有看到半点儿史塔克家冰原狼的迹象。这里也没有狮子的迹象,文曼大人还没有向托曼国王宣誓效忠,或许他只是想提高筹码。
  靠近码头,‘小飞轮’船四处云集。一堆杂乱的小船沿着鱼市泊着,正在卸它们打捞的鱼获。他也看到三条河船,打造成瘦长的船体,足以应付白刃河的激流和岩石。然而,最让他敢兴趣的是适于出海远航的舰船:一对像“接生婆梅丽”号一样破旧的土黄色大帆船;“风暴舞者”号贸易舰船;“勇敢学士”号和“Plenty号角”号坷克船;一艘来自布拉佛斯的帆船,紫色的船壳和船帆…
  …再靠外是一艘战船。
  眼前所见像一把刀击碎了他所有希望。那艘战船黑金色船壳,船头雕饰是一头高举单爪的狮子。她的船尾字母是——兰尼斯特,飘扬的旗帜下面是铁王座上男孩国王的军队。一年前他还不认识字,但是每当他回到龙石岛派洛斯学士就教他一些字母。然而这一次,识字没带给他什么乐趣。戴佛斯曾经祈祷摧毁‘塞拉’号的船队的那场风暴也摧毁兰尼斯特的战舰,然而诸神不够仁慈。佛雷家的船也在这儿,他需要去面对他们。
  “接生婆梅丽”号系在外港风化的木头水上平台的最远端,很好地远离兰尼斯特的船。当船员们快速的打好桩放下跳板,船长漫步到戴佛斯面前。Casso Mogat是来自狭海的杂种,出身是伊班的捕鲸人在姐妹群岛上了一个妓女。他只有五尺身高,浑身长毛,头发胡子染成苔藓绿色,这让他看起来像是长在黄靴子上的一节树桩。虽然其貌不扬,但他是个好水手,尽管对船员们过于严苛了点儿。“你要去多长时间?”
  “至少一天。或许更长。”戴佛斯发现大人们总是喜欢让别人等,他怀疑他们是故意让别人焦急,来证明自己的权力。
  “‘接生婆梅丽’号会在这儿停留三天。不会再长。他们会催我回姐妹群岛。”
  “如果事情顺利,我可能明天就会回来。”
  “要是事情不顺利呢?”
  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你不必等我。”
  当他从跳板上下来时,一对海关人员正在上船,但是没人多看他一眼。他们是来见船长并检查货物,从不关心普通水手以及少数看起来像戴佛斯一样普通的人。他中等身高,世故的农夫面孔饱经风吹日晒,灰白胡须和灰棕色头发。他的着装也是平平:旧靴子,棕色马裤,蓝色外套,未染色的羊毛皮斗篷用木头扣子扣紧。他戴了一副盐污的皮手套,遮挡许多年前被史坦尼斯国王砍短的粗短手指。戴佛斯看起来根本不像个大人,更不用说是国王之手。一切都很好直到他知道这里的情况之后。
  他一路沿着码头走,穿过鱼市。“勇敢学士”号正在往船上装蜂蜜酒,酒桶stood four high沿着水上平台。他瞥见在一个酒桶后面,三个水手在掷骰子。再往前,渔妇们正在喊着兜售当天的鱼获,一个男孩正在敲着鼓点为在一圈河船中间跳舞的破旧‘老熊’打着拍子。两个长矛兵在海豹门站岗,胸前佩戴着曼德勒家族徽章,但是他们太专注于跟一个码头区妓女打情骂俏,对戴佛斯的接近并没在意。门是开着的,吊闸门升起,他加入人流从大门穿过。
  里面是一个铺鹅卵石的广场,中心有个喷泉,一个石头男人鱼雕像从水中升起,从脚到头有二十码高。他卷毛的绿色胡须上覆盖了一层白色地衣,手中三叉戟的其中一个叉在戴佛斯出生前就断掉了,然而不知怎的仍然让他印象深刻。当地人都称呼它为——老鱼脚,这个广场据说是以某位死去的领主来命名的,但是没有人那么叫,只称作是鱼脚广场。
  今天午后的鱼脚广场非常热闹。一个妇女正在鱼脚喷泉洗内衣,然后挂在三叉戟上晾干。不法小贩的石柱廊的拱门下面,抄书吏和钱币兑换商正忙着业务,边上围着一个禁忌巫师,一个药草女和一个拙劣的杂耍艺人。一个男人推着手推车在卖苹果,一个女人在卖抹上剁碎洋葱的青鱼。脚下到处是鸡和小孩。戴佛斯以前来的时候,老铸币厂的巨大铁橡木门总是关着,但是今天开门了。戴佛斯瞥了一眼里面,看到数百的女人、儿童和老人在堆着毛皮的地板上挤作一团,也有人在生起点点炊火。
  戴佛斯在石柱廊停下脚步,花半便士买了一个苹果。“那些人住在老铸币厂?”他问苹果贩。
  “他们是因为没其他地方可住。他们多数是从白刃河上游来的,也有Hornwood的人。跟着波顿的私生子到处乱跑,他们都想进城。我不知道大人到底想要他们干什么,很多人出现的时候只有背上穿件破布。”
  戴佛斯感到一阵深深的负罪感。他们来到这里是想寻求庇护,到一个未被战争影响到的城市,然而我来这里却是要把他们拖入战争。他咬了一口苹果,也为这感到愧疚。“他们吃什么?”
  苹果贩耸肩,“有人去乞讨,有人去偷盗,许多年轻女孩从事那种交易,当她们无路可走的时候都会选择的那种交易。每一个身高五尺的男孩都可以在大人的营房里找到一个位置,只要他能举起一根长矛。”
  他正在训练战士,那么,这可能是好事…或者是坏事,取决于…
  苹果又干又粉,但是戴佛斯又咬了一口,“文曼大人想要加入私生子?”
  “好啊,”苹果贩说,“下次大人出来路过这儿想买苹果吃的时候,我一定问问他。”
  “我听说他的女儿要嫁给一个佛雷。”
  “是他的孙女。我也听说了。不过大人忘了邀请我去参加她们的婚礼。那个,你吃完了吗?我要把剩下的收回来,它们的果核是好的。”
  戴佛斯把吃剩下的苹果抛给他。一个坏苹果,但是花费半便士知道了曼德勒正在训练战士还是值得的。
  他绕着老鱼脚广场走,走过一个带着只母山羊用杯子卖鲜羊奶的年轻女孩。他唤起了更多的关于这个城市的记忆。从‘老鱼脚’的三叉戟所指的方向向下走有一条小巷,那里有个卖鲜脆煎鳕鱼的,鱼片外皮金黄内里雪白。正上方有一家妓院,比多数要干净,在那里水手可以安心地享受女人而不用担心被抢劫或杀死。沿着另一条路向下,紧挨着狼舍的石墙是看起来像barnacle的古老外壳的房子,其中一间曾经是个酿造房,那里酿造的一种黑啤酒,非常浓稠而且口感好,在布拉佛斯和伊班港甚至能换到等量的Arbor金,如果本地人能留给酿酒人这种酒拿出去卖的话。
  他想喝酒,尽管——酸,黑,让人忧郁。他漫步穿过广场走下一段台阶,满是羊皮制品的货栈下面是一家叫做“疯狂鳗鱼”的酒馆。仿佛又回到以前走私的日子,这个酒馆以提供白港最老的妓女和最差的酒著名,除此之外肉派用的是不适合食用甚至是有毒的猪油和软骨。因此,本地人大多都不来这里,除非是不知道更好酒馆的水手们。在“疯狂鳗鱼”酒馆,你从来不会见到城市守卫和收税官员。
  有些事情从来不会改变。“疯狂鳗鱼”酒馆里,时光依旧。筒形屋顶被煤烟熏成黑色,地板是硬邦邦的泥土地,空气中弥漫着烟、坏肉和呕吐物的味道。桌上的牛油蜡烛发出的烟比光还多,戴佛斯点的酒在昏暗的灯光下呈现棕褐色而不是红色。四个妓女做在门口喝酒,他进来时其中一个满怀希望的看了他一眼,看到他摇头,那个妓女说了句什么让她的同伴哈哈大笑,之后她们再也对他没有丝毫兴趣。
  从妓女们和酒馆老板身边走过,戴佛斯走进“疯狂鳗鱼”酒馆。里面很大,有很多没人打扰的角落和壁龛暗影处,他带着他的酒走到其中一个位置,背靠着墙壁坐下等待。
  不久,他发现自己正在盯着壁炉看,红衣女人能从火中看到未来,然而戴佛斯?席渥斯能看到的只有过去的阴影:燃烧的战船,火红的铁链,闪电划过云团的绿色暗影,brooding over all的红堡。戴佛斯是个简单的人,靠机会、战争和史坦尼斯崛起。他无法理解诸神为什么要带走四个年轻强壮的儿子,却留下他们疲倦的老父亲。有些夜里,他想到诸神留下自己是为了救护艾德里克?风暴…但是现在,劳勃国王的私生子男孩安全地待在石阶列岛,而我仍在奔波。是诸神还有其他任务给我?他想知道,如果是的话,白港或许就是任务之一。他尝试着喝这酒,然后剩下半杯泼到脚边的地板上。
  当外面黄昏降临,“疯狂鳗鱼”酒馆的长凳上坐满了水手。戴佛斯招呼老板再来一杯,老板端着酒杯过来,还带来一根蜡烛,“你想吃点什么?”男人问,“我们有肉派。”
  “什么肉做的?”
  “通常那种,是好肉。”
  妓女们大笑。“他的意思是灰肉”,一个妓女说。“闭上你的臭嘴。你才吃灰肉!”
  “各种屎我都吃,不代表我喜欢屎。”
  老板一走开,戴佛斯就吹熄了蜡烛,坐回到阴影里。水手们是世界上最会流言蜚语的人,当他们几杯酒灌肚,即使是最便宜的酒。他要做的只是去听。
  他听到的消息大部分在姐妹群岛已经知道,从高德瑞奇大人还有“鲸鱼肚”的居民那里。泰温?兰尼斯特死了,被他的侏儒儿子杀死,他的尸体三天后才发现,已经严重发臭,甚至都没人敢进去“贝勒”的Great Sept;鹰巢城夫人被一个歌手谋杀,现在“小指头”大人控制了谷地,但是青铜约恩?罗伊斯发誓要让他下台;巴隆?格雷乔伊也死了,他的兄弟们正在为“海石王座”而开战;桑铎?克里冈变成亡命之徒,正在三叉戟河流域掠夺和杀人;密尔、里斯和泰洛西卷入另一场战争,奴隶反叛的风暴正在东大陆风行。
  其他一些消息更让他感兴趣。罗贝特。格洛佛也在白港,他试图召集士兵但收效甚微。曼德勒大人对他的请求置若罔闻,有消息称他如是说——白港厌烦战争。这是个坏消息。Ryswells和Dustins在热浪河意外地得到铁民,并把铁民的头领付之一炬。这个消息更糟。还有波顿的私生子的骑兵正在南下要袭击卡林湾,Hother Umber加入了他们。“妓餍自己,”刚在白刃河从船上卸完兽皮和木料的河民声称,“带着300长矛兵和100弓箭手。也有一些Hornwood人和Cerwyns人加入了他们。”
  “文曼大人最好是派些人去参战,如果他知道什么是对他最有利的话,”坐在桌子末端的老男人说,“卢斯大人,现在已经是北境守护了,白港的荣誉必定会响应他的号召。”
  “波顿大人知道什么是白港的荣誉?”‘鳗鱼’老板一边给他们的杯子添酒一边说。
  “文曼大人哪都去不了。他太肥胖了。”
  “我听说他最近身体不舒服。他们说,他能做的只有睡觉和哭泣。多数日子里,他都病的起不来床了。”
  “你的意思是,太胖了。”
  “胖和瘦都没有关系,”‘鳗鱼’老板说,“是因为‘狮子’抓住了他的儿子。”
  没有人谈论史坦尼斯,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陛下来到北方帮忙保卫长城。在东海望,野人、类人、巨人就是被谈论的全部,但是这里的人们似乎一点儿也想不起它们。
  戴佛斯往火光里倾身,“我认为是佛雷杀了他的儿子。这是我们在姐妹群岛听说的。”
  “他们杀了文德尔爵士,”老板说,“他的骨头就安置在雪诺氏族,围了一圈蜡烛,如果你想去看看的话。然而,威里斯爵士,他仍然是个俘虏。”
  情况变得越来越糟。他知道文曼大人有两个儿子,但是他认为他们都死了。如果铁王座有一个人质…戴佛斯自己也是有七个儿子的父亲,在黑水河上失去了四个。他知道自己为了保护剩下的三个儿子,无论诸神还是别人要求他做什么都在所不惜。史蒂芬和史坦尼斯远离战场数千里格之外是安全的,但是戴冯在黑城堡做国王的侍从。史坦尼斯国王的统治大业的成功与失败就看白港了。
  此时,他的酒伴们正在讨论龙。“你肯定是疯了,”‘风暴舞者’号的一个浆手说,“乞丐国王早就死去好几年了,一个多斯拉拉克马王砍下了他的头。”
  “所以,是他们告诉我们,”老男人说,“然而,他们也可能是在说谎。他死在离我们半个世界之远的地方,如果他根本没死,谁会去说?如果一个国王想要我死,或许我会满足他的要求,然后装作一具尸体。我们没人见过尸体。”
  “我也从没见过乔佛里的尸体,还有罗柏的,”‘鳗鱼’老板咆哮着说,“或许他们也都还活着,或许这些年来,‘受神爱护的’贝勒只是让他打个小盹。”
  老男人做个鬼脸,“韦塞里斯王子不是唯一的龙,不是吗?我们能确定他们杀死了雷加王子的儿子?那个婴儿,他也是龙。”
  “还有其他的龙王子?”一个妓女问,她刚才说肉是灰的。
  “两个,”老男人说,“一个是雷加的儿子,另一个是他的妹妹。”
  “丹娜,”那个河民说,“那个妹妹,龙石岛的丹娜。还是叫妲菈?”
  “丹娜是老国王贝勒的妻子,”浆手说,“我曾经在以她命名的船上做浆手。丹娜公主。”
  “如果她是国王的妻子,那她就是皇后。”
  “贝勒从来没有过皇后。他是圣人。”
  “不要说他从没娶自己的妹妹,”那个妓女说,“他只是没和她上床而已。人们选他当国王之后,他就把她锁进一个塔里,他的其他姐妹也是如此,三个姐妹。”
  “丹妮拉,”老板大声说,“这才是她的名字,疯王的女儿,我的意思是,不是贝勒的妻子。”
  “丹尼莉丝,”戴佛斯说,“她以此命名,是为了纪念戴伦二世统治时期与多恩王子结婚的丹尼莉丝。”
  “我知道,”最先谈到龙的那个男人说,他是布拉佛斯浆手穿着深色羊毛夹克,“我们南下到达潘托斯时,泊在一艘叫做‘独眼少女’号商船旁边,我跟他们船长的服务生喝酒。他告诉我一个有趣的传言,是关于某个身材修长的小女孩,她在魁尔斯上船想为自己和三只龙预定返回维斯特洛的舱位,她有着银色的头发和紫色的眼睛。‘我亲自带她去见的船长,’那个服务生跟我发誓,‘但是船长没有答应,丁香和藏红花利润更大,船长告诉我,而且香料不会纵火烧你的船。’”
  笑声差点儿掀翻了屋顶。戴佛斯没有笑,他知道‘独眼少女’号随后发生了什么。诸神让一个男人航行在外行过大半个世界,当他几乎快要到家的时候,却让给他去追逐浮光掠影,这真是太残酷了。那个船长比我有种,他想,当他就要回到自己家门的时候。一次向东的航程,一个直到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也可以像个领主一样富有的男人。年轻的时候,戴佛斯就梦想着自己开始这样的航程,但是岁月飞转就像绕烛火飞行的蛾子,莫名奇妙地时间从没走上正确的轨道。总有一天,他告诉自己。总有一天,当战争结束史坦尼斯国王登上铁王座,再也不需要洋葱爵士的时候,我会带着戴冯,还有斯蒂芬和史坦尼,如果他们够大。我们去看这些龙,去游遍全世界的奇观。
  外面大风猛刮,照亮院子的油灯火苗一阵颤抖。太阳落山后,天更冷了,但是戴佛斯记起东海望,那里的夜晚,寒风尖叫着从长城吹下,如刀般穿破最暖和的斗篷让人血管里的血液结冰。比较来说,白港就像温暖的浴缸。
  这里也有其他地方传来的声音充斥着他的耳朵:一家七鳃鳗派著称的旅店,一家酒馆里羊毛商和海关官员们正在对饮,一个伶人的大厅正在进行着几个便士就可以观看的下流表演。戴佛斯觉得他听到的消息已经够多,但是我来的太晚了,以前的本能让他又摸向自己的胸口,那里曾经挂着保存他的指节的小皮袋。什么也没有。自从他在黑水河的大火里失去他的船和儿子,他也失去了自己的运气。
  我现在必须做什么呢?他紧了紧斗篷,我去爬上那座小山,直接走到新城堡的门前,去做无意义的请求?回到姐妹群岛?自己回家去找Marya和儿子们?买一匹马沿国王大道北上告诉史坦尼斯:他在白港没有朋友,也没有希望?
  舰队起航前的夜晚,赛丽丝皇后曾经宴请‘塞拉’船队和它的船长们。科特?派克也加入了他们,还有其他四位守夜人的高官,希琳公主也被允许参加。当鲑鱼端上来时,作为娱乐,Axell Florent爵士讲述了把猿猴当作宠物的坦格利安幼年王子的故事。这个王子喜欢给那个猿猴穿上他死去儿子的衣服装扮成小孩,Axell爵士宣称,久而久之他甚至提出要和那猴子结婚。大人们总是放不下自尊,但是那次他们放下来了。“他甚至给它穿丝绸和天鹅绒,猴子就是猴子,”Axell爵士说,“一个聪明的王子应该知道,你不能让一个猴子去做人的事情。”后党的人大笑,也有些人对着戴佛斯咧嘴笑。我不是猴子,他当时想,我和你一样是领主,而且是比你更好的人。但是这段记忆仍然让他刺痛。
  海豹门因为夜晚已经关闭了,戴佛斯无法再回到“接生婆梅拉”号,直到天亮以前,他要在这儿过夜,他盯着拿着残破三叉戟的‘老鱼脚’。我经历大雨、沉船、风暴才来到这里,不做完我要做的事我不能回去,无论事情看起来多么无望。他失去了他的手指和运气,但是他不是穿天鹅绒的猴子,他是国王之手。
  城堡楼梯是带台阶的街道,一条宽阔的白石路从水边的‘狼舍’连接了小山上的新城堡。‘大理石美人鱼’照亮了戴佛斯爬升的路,燃烧着的海豹油碗托在它们的臂弯里。爬到路的顶端,他转身看他身后,从这里他能看到海港,外港和内港。防护墙后面,内港里挤满了战船,戴佛斯数到了二十三。文曼大人是一个胖人,不过,他似乎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新城堡的正门已经关闭,但是当他大喊开门之后,一扇后门打开了,一个护卫出来问他有什么事。戴佛斯把黑金色的缎带给他,上面有国王的印章。“我需要马上见到曼德勒大人,”他说,“我有事和他谈,单独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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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丹妮莉丝(三)
  
  舞者们闪闪发光,那是他们光滑无毛的身体上擦着的亮油。炽烧的火把在手间抛舞,鼓声咚咚,长笛颤鸣。每当两个火把抛过空中,都有一个裸身少女从中间旋着身子跳跃而过,火把之光照亮了她们的手臂、乳房和臀部。
  三个男人直了,眼睛发出兴奋的光芒,然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却觉得这很滑稽。他们都很高大,长腿平肚,每一块肌肉都高高贲起,好像石头上的凿刻。甚至他们的脸看起来都没有差别,不过……有种怪异的感觉掠过,因为一个皮肤黑如乌木,而第二个却苍白如牛奶,第三个又像磨光的铜币。
  他们想激怒我?丹妮从她的丝绸坐垫上动了动身体。她的无垢者戴着尖顶帽像雕塑般站在台柱边上,光滑的脸上毫无表情。不是所有的人。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正在观看表演,张着嘴潮湿的嘴唇闪闪发亮。希兹达尔?佐?洛拉克正给他身边的人说着些什么,而他的眼睛从始至终没有离开过跳舞的少女。剃顶之人油腻的丑脸一如既往的严肃,但他不会错过任何东西。
  如今更难知道她尊贵的客人在想些什么。跟她同坐在高桌边的苍白瘦削的鹰脸男人,穿着华丽的褐紫色丝绸长袍,衣服上缀满了黄金。当他小口的吞下一枚无花果优雅地咬碎时,秃顶的脑袋闪闪发光;当他的头转向舞者少女时,札罗?赞旺?达梭斯鼻子上的猫眼石灼灼闪耀。
  为了以示尊敬,丹妮莉丝穿上一件魁尔斯礼服,一件轻薄透明的紫罗兰锦绣,剪短以露出左侧乳房。她的银金色的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垂下的发端几乎触到乳头。大厅中有半数的人偷偷地瞥视她,但是除了札罗。过去在魁尔斯就是如此。她无法用这种方式诱惑商人巨子。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诱惑到他。他乘坐“绸云”号从魁尔斯来到这里,带着十三艘战船而来,他的舰队等待一个答复。自从她禁止了奴隶交易,弥林的贸易就逐渐减少直至完全没有,但是札罗有能力让它恢复如初。
  随着鼓声渐次加强,三个少女在空中旋转着跳跃火焰上方。男性舞者从腰部接住她们,顺势传给他们的同伴。丹妮发现,每当长笛响起,少女们都弓起背、卷起腿环住她们的搭档,而且男性舞者跟着音乐及时地插入她们。她以前见到过性爱表演,多斯拉克人的结合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和他们的母马和公马一样。然而,这种把音乐加入其中的,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她的脸开始发烧,是酒,她告诉自己。然而不知为何,她发现自己在想达里奥?纳哈里斯。他的信使那天早上回来了,说暴鸦团正在从拉扎林返回,她的团长正在骑马向她而来,带着羊民的友谊。食物和贸易,她提醒自己。他不会辜负我,从来没有。达里奥会帮我拯救我的城市。女王渴望见到他的脸,渴望抚摸他那分成三叉的胡子,渴望给他诉说自己的烦心事……然而暴鸦团还要好多天的路程,沿着Khyzai通道,而且她有一个王国需要统治。
  烟雾从紫色的台柱间升起,舞者们屈膝低头。“你们的演出好极了,”丹妮告诉他们,“我很少看到如此优雅如此美丽的表演。”她向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示意,总管快步跑过来,他的光秃的有皱纹的头顶有汗珠闪现,“护送我们的贵客去沐浴,让他们放松一下,送上食物和饮品。”
  “这是我的莫大荣幸,殿下。”
  丹妮莉丝举起杯子让伊丽倒满,酒又甜又烈,散发出浓烈的东方香料的味道,比上一杯清淡的吉斯卡利酒名贵的多。札罗扫了一眼姬琪端给他的一盘水果,挑了一个柿子。橘黄色的柿子皮和他鼻子上珊瑚的颜色很相配。他咬了一口,然后皱起嘴唇,“酸的。”
  “大人更喜欢吃甜的东西?”
  “甜的,倒胃口。酸水果和酸女人让生活更有味道。”札罗又咬了一口,嚼了嚼咽下,“丹妮莉丝,甜后,我都无法向你表达再一次见到你的出席给了我多大的愉悦。一个孩子从魁尔斯离开,她是那么的可爱。我害怕她正航向死亡,然而现在,我发现她在这里登上王位,成为一个古老城市的女主人,被她从梦中兴起的强有力的军队所环绕。”
  不,她想,是从血与火中。“我很高兴你来到我的身边,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的朋友。”我不会信任你,但我需要你。我需要你的十三艘战船,我需要你的船,我需要你的贸易。
  几个世纪以来,弥林和她的姐妹城市:渊凯、阿斯塔波就是奴隶交易的枢纽,是多斯拉克的卡奥们和蛇蜥群岛的海盗们出售战俘以及世界的其他各地购买战俘之地。没有奴隶,弥林没有其他东西提供给商人们。吉斯卡利山上有丰富的铜矿,然而自从青铜风靡世界之后,铜便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价值。沿着海岸,曾经长满了高大的雪松,而今不再生长。当吉斯向瓦雷利亚开战,雪松或被古老帝国的斧头砍倒或被龙息烧为灰烬。自从树木消失不见,土壤先是被火热的太阳烘烤,后又被卷起滚滚红云的大风吹走殆尽。“就是这些灾难把我的平民变为奴隶贩子,” 伽拉撒?伽拉瑞曾经在荣誉之塔上这么告诉她。而我就是把这些奴隶贩子变回平民的灾难,丹妮曾对自己发誓。
  “我必须要来,”札罗用无精打采的口吻说,“即使远在魁尔斯,可怕的谣言也传到我的耳朵。我为此而哭泣。据说你的敌人承诺给任何杀死你的人以财富、荣誉,还有100个处女奴隶少女。”
  “鹰身女妖之子。”他如何知晓?“是他们夜晚涂写在墙上的,称我的自由民熟睡之际切开他们的喉咙。当太阳出来,他们就像蟑螂一样藏匿。他们害怕我的铜面兽。”在她的要求之下,斯卡哈兹?莫?坎达克给她看了新的死人,由同样数目的自由民和剃顶的弥林人组成。他们日夜在街上巡逻,带着黑兜帽和青铜面具。鹰身女妖之子们对任何胆敢服务龙后的叛国者,包括他们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宣判了可怕的死刑。所以,剃顶的人们出去的时候,都带着诸如豺、鹰和其他野兽的面具以隐藏自己的真实面孔。“我或许有理由害怕鹰身女妖的儿子们,如果他们看到我独自在街上徘徊。不过这只发生在晚上,而且是我身无寸缕和手无寸铁的时候。他们都是懦夫。”
  “一个懦夫的刀也能像一个英雄的刀一样轻易地杀死一个女王。如果我知道我心爱的女王有她勇猛的马族骑士守护在侧,我会睡的更加安稳。在魁尔斯,你有三个从来不离你左右的血盟卫,他们究竟去哪了?”
  “阿戈,乔戈,拉卡洛仍然为我服务。”他在和我玩游戏。丹妮也会玩,“我只是个年轻女孩,对这些事情知之甚少,不过有长者和智者告诉我:要统治弥林,我必须控制它的后陆——拉扎林以西以及往南直到渊凯山脉的所有土地。”
  “你的后陆对我来说毫无价值,我无比珍贵的是你的人。即使是任何疾病降临到你身上,这个世界都会失去它的味道。”
  “我的爵士已经照顾我够好,而且我有很好的保护。”丹妮用手指向巴利斯坦?赛尔弥,他站在那里一手按在剑柄上。“‘无畏的’巴利斯坦,他们这么称呼他。两次从暗杀之中拯救我。”
  札罗大略地审视了下赛尔弥,“那个老头巴利斯坦,你是说他?你的熊爵士更年轻,而且愿意为你献出生命。”
  “我不想谈论乔拉?莫尔蒙。”
  “这可以确定。那个男人既粗鲁又多毛。”商人巨子把身子探到桌子上,“那我们谈论爱情、梦想、欲望,还有丹妮莉丝吧,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我看到你就醉了。”
  魁尔斯人过分的恭维并不让她感到意外,“如果你醉了,应该怪酒。”
  “没有哪种酒有你的美丽的一半醉人。我的宫殿自从丹妮莉丝离开就空如墓穴,而且所有城市的女王加起来的滋味,在我嘴里就像灰渣一样。你为何要弃我而去呢?”
  我在你的城市里总是受到侵扰,我害怕会没命。“离开的正是时候,魁尔斯人希望我离开。”
  “谁?王族? 他们的血管里流的是水;香料商?他们耳朵里塞满了凝乳;还有不朽者都是些死人。你本该选我做你的丈夫,我几乎确定我曾拉着你的手向你求婚,甚至是乞求你。”
  “只有五十次,”丹妮嘲弄道,“你太轻易就放弃了,我的大人。因为我肯定会结婚,大家都知道。”
  “一个卡丽熙必须要有一个卡奥,”伊丽再一次给女王倒满酒杯时说,“人所周知。”
  “要我再恳求一次?”札罗想知道,“不,我知道这种微笑。真是个将男人的心切成碎块的残酷女王。像我这样卑微的商人不过是你镶嵌宝石的凉鞋下的石头。一滴眼泪慢慢地从他苍白的脸颊滑下。
  丹妮太了解他了根本不为所动。魁尔斯男人可以想哭就哭。“哦,省省吧。”她从桌上碗里拿起一颗樱桃,扔向他的鼻子。“或许我是个年轻女孩,但是我不是傻到嫁给一个对水果盘比对我的乳房更感兴趣的男人。我看到你盯着哪些少女舞者了。”
  札罗擦掉眼泪,“我相信,我与陛下注视着的是同样的少女舞者。你看,我们多像。如果你不让我做你的丈夫,让我做你的奴隶我就满足了。”
  “我不想要奴隶。我给你自由。”他那饰有宝石的鼻子真是诱人,这次丹妮拿一颗杏子扔向他。
  札罗在空中接住它,咬了一口,“哪学来的这么疯?当你在魁尔斯做我的客人时,我是不是应该自己清点好我的财富,那些没有被你解放的我的奴隶?”
  我是一个乞丐女王,你是有十三艘战船的札罗,丹妮想,而你想要的是我的龙。“你的奴隶似乎训练并且隐藏的很好,直到阿斯塔波才被我看到。你知道无垢者是怎么制造和训练出来的吗?”
  “非常残酷,我毫不怀疑。铁匠制造剑的时候,他会把剑刃插入火中,用锤子敲打它,然后再将它投入冰冷的水中淬炼成钢。你要想品尝甘甜的水果,你必须要给果树浇水。”
  “这棵树是用鲜血浇灌的。”
  “否则,怎么会培养出一个士兵?殿下既然喜欢我的舞者,你应该知道他们是奴隶,在渊凯孕育和训练而成,这让你感到惊讶了吗?他们自从学会走路起就开始学习跳舞。否则怎么会跳的如此完美?”他喝了一口酒,“他们在各种色情艺术方面都是专家。我想选其中的一个送给殿下。”
  “无论如何,”丹妮并不吃惊,“我会给他们自由。”
  这让他退缩,“那么,他们要自由干什么?就像给一条鱼以合适的盔甲。他们就是用来跳舞的。”
  “谁用来?他们的主人?或许你的舞者不久会从事建造或者做饭或者种植。你问过他们?”
  “或许你的大象不久会变成夜莺。不是甜美歌声,弥林的夜晚将会充满雷鸣般的鼓号之声,而且你的小树们将会被巨大的灰色鸟群碾压成碎片。”札罗叹息,“丹妮莉丝,我的最爱,年轻甜美的乳房之下跳动着一颗温柔的心……但是听从长者的建议的头脑更聪明,事情并不总是像表面上看来的那样。很多表面看起来邪恶的事可能是好事。想想雨。”
  “雨?”他把我当傻子吗,还是小孩?
  “当雨落到我们头上,我们诅咒它,然而没有雨,我们将会饥饿。世界需要雨……还有奴隶。你不赞同,但这是真的。想想魁尔斯,艺术、音乐、魔术、贸易,所有这些让我们脱离野兽。就像你坐在这个金字塔之巅,魁尔斯‘坐在’其他人类之上……但是下面,不是砖墙,而是城市女王殿下得以立基的无数奴隶的背。扪心自问,如果所有人都必须掘地而食,又怎么会有人抬起眼睛凝视群星?如果每个人都必须亲自背砖石建屋而居,又会有谁去建造神庙来荣耀众神?因为有些人生来伟大,而其他人必须被奴役。”
  他太会说服我了。丹妮无法回答他,只觉得肚子冰凉。“奴隶制度和雨不同,”她坚持,“我被雨淋过,我也被售卖过。二者不同。没有人想被奴役。”
  札罗没精打采地耸肩,“当时,我正在你的‘甜城’上岸,有机会见到一个河班人,他是我的牧师——贩卖稀有香料和上等美酒的商人——的客人。他上半身裸露,赤红,皮肤剥落,似乎正在挖一个坑。”
  “不是坑,是渠,把水从河里引到地里。我们想种植大豆,种豆必须要有水。”
  “我的老朋友是如此的乐意地帮你挖坑,这可真不像他。有没可能是他被逼无奈才做这事?不,当然不是,你在弥林没有奴隶。”
  丹妮脸红了,“我提供食物和住所给你的朋友。我不能把他的财富归还他。比起稀有香料,弥林更需要大豆,而大豆需要水。”
  “你也会让我的舞者去挖这种坑吗?甜后,当他看到我时,我的老朋友向我跪下,乞求我买他做奴隶,并把他带回魁尔斯。”
  她觉得好像被他打了一耳光,“那么,买他。”
  “如果这让你高兴的话。我知道这会让他高兴。”他的手摸上她的手臂,“这些是只有朋友才会告诉你的真理。从你以乞丐女王的身份来到魁尔斯,我就帮助你,而且我穿过遥远的距离和风暴之海再一次来帮助你。有没有可以让你我敞开心扉谈谈的地方?”
  丹妮能感觉到他手指的温度。在魁尔斯他的手就很温暖,她回想起,直到他对我来说派不上用场那天。她站起身,“来,”她说,札罗跟随她穿过台柱,走上宽大理石台阶,这向上通往金字塔顶端的她的私人卧室。
  “噢,我最最美丽的女王,”当他们开始往上爬时札罗说,“后面有脚步声,我们被跟踪了。”
  “是我的老骑士,不用害怕,OK?巴利斯坦爵士发誓保守我的秘密。”
  她带他来到能俯瞰这个城市的平台,一轮满月悬浮在弥林的黑色夜空。“我们走走?”丹妮的胳膊悄悄滑进他的臂弯,空气中是浓重的夜晚花香的味道。“你说到帮助。那么,同我贸易。弥林有盐可以出售,还有酒……”
  “吉斯卡利酒?”札罗一脸苦色,“大海提供了魁尔斯需要的全部的盐,不过我很乐意购买你能出售的所有橄榄叶,橄榄油也要。”
  “我没有可卖给你的。奴隶贩子们把橄榄树都烧了。”橄榄树沿着奴隶湾沿岸生长了几个世纪,但是当丹妮向这里进军时,弥林人把古老的树林化作火把,让她穿过烧黑的废弃之地。“我们正在重新种植,但是一棵橄榄树开始结果需要七年,真正称得上进入生产期则需要三十年。铜币怎么样?”
  “一种可爱的金属,不过像女人一样变化无常,金币,现在……金币是货真价实的。魁尔斯会很乐意给你金币……换取奴隶。”
  “弥林是自由民的自由之城。”
  “一个曾经富有的贫穷之城;一个曾经温饱的饥饿之城;一个曾经和平的流血之城。”
  他的指控件件都刺到肉里,因为有太多的真理在里面。“弥林将会再次变为富有、温饱、和平之城,也是自由之城。如果你一定要买奴隶,去多斯拉克。”
  “多斯拉克制造奴隶,吉斯卡利训练奴隶。但是要到达魁尔斯,马族领主必须要带他们的俘虏穿过红色荒原,死去的奴隶不数以千计,也数以百计……还要死许多马匹。这也是为什么没有卡奥冒险这么做的原因。而且还因为:魁尔斯人不想让沸腾的卡拉萨环绕自己的城墙,那些马群的恶臭……恕我冒犯,卡丽熙。”
  “马的味道是诚实的味道。而有些大领主和商人巨子就未必了。”
  札罗没理睬她的俏皮话,“丹妮莉丝,让我坦白对你说吧,作为一个合适的朋友。你不会带给弥林富有、温饱、和平,你只会带给它毁灭,就像你带给阿斯塔波的。你可知道响应‘哈扎特之号角’的战争就在眼前?屠夫国王已经逃回自己的宫殿,紧跟着的是他的新无垢者。”
  “这我知道。”布朗?本?普棱从战场上传来消息,“渊凯人买来了新的佣兵团,还有来自新吉斯的两个军团和他们并肩作战。”
  “两个不久会变成四个,然后十个。而且渊凯使节团已经派往密尔和瓦兰提斯去雇佣更多的战力——猫团,‘长靴’团,风吹团。有人说贤主大人们还买通了黄金团。”
  她的哥哥韦塞里斯曾经宴请黄金团的团长们,希望他们能加入他的事业。他们吃了他的食物,听了他的恳求,然后嘲笑他。当时丹妮只是个小女孩,但是她记得。“我也有佣兵团。”
  “两个团。如果有必要,渊凯人会派来二十个团攻击你。而且一旦他们进军,他们不是孤身前来,脱罗斯、玛塔里斯同意加入联盟。”
  这是坏消息,如果是真的。丹妮莉丝派遣使节去脱罗斯和玛塔里斯,希望从西面寻找新的朋友以平衡南面来的渊凯敌军。她的使节团没有回来。“弥林和拉扎林建立了联盟。”
  这只是让他咯咯而笑,“多斯拉克马族领主称拉扎林人为羊民。当你拿剪刀对着他们,他们能做的只有咩咩而叫。他们不是用来作战的人。”
  即使是羊民朋友也好过没有朋友。“贤主大人应该学习羊民。我之前宽恕过渊凯,但是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他们敢来攻击我,这次我会将黄城夷为平地。”
  “但是,当你夷平渊凯之时,我的甜心,弥林将会在你背后站起。不要对危险视而不见,丹妮莉丝。你的太监们是好战士,但是他们太少了,不足以对抗渊凯派来攻击你的军队,一旦阿斯塔波沦陷。”
  “我的自由民——”丹妮开始。
  “床奴,剃头人,砖匠没有赢过战斗。”
  他这么说是错的,她希望。自由民曾经是乌合之众,但是她挑选出达到战斗年龄的人加入军团,命令灰虫子把他们训练成战士。随便他怎么想吧。“你忘了?我有龙。”
  “有吗?在魁尔斯,很少看到没有一条龙在你肩上……然而现在,姣美的肩头和你的甜美乳房一样白皙与光秃,我看到。”
  “我的龙长大了,而肩膀没有。他们出没到很远的野外捕猎。”Hazzea(孩子被龙吃了那位),原谅我。她想知道札罗知道多少,他听到过多少传言。“问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关于我的龙,要是你不相信。”我看到一个奴隶贩子的眼睛熔化从面颊流下。“告诉我实话,老朋友,如果不是为了贸易而来,你找我所为何事?”
  “带来一件礼物,给我心爱的女王。”
  “继续说,”这是什么陷阱,现在?
  “你在魁尔斯苦苦向我乞求的礼物——船。十三条战船停在水湾。你的,只要你想要它们。我带来一支舰队,运送你回到家乡——维斯特洛。”
  一支舰队。远远超过她的预期,所以,当然地也让她警惕。在魁尔斯,札罗曾经提供给她三十艘船……换一头龙。“那么,你为这些船开价多少?”
  “零。我不再奢望龙。在我来这儿的路上,当我的‘绸云’号下水之时,我看到了他们的杰作。这些船是你的,甜后,十三艘战船,还有浆手。”
  十三。可以肯定的是,札罗只是其中之一。不用怀疑,他说服他的每一位商会会员放弃一艘船。她太了解这个商人巨子了,他绝不会牺牲自己的十三艘船。“我一定会考虑此事。我可以检查这些船吗?”
  “你变的多疑了,丹妮莉丝。”
  一直就是。“是我变聪明了,札罗。”
  “随你检查。等你感到满意了,对我发誓:你会即刻返回维斯特洛,然后这些船就是你的了。用你的龙,你的七神,你父亲的骨灰发誓。去吧。”
  “如果我决定等一年,或者三年?”
  一抹哀痛的神情从札罗脸上一闪而过,“那会让我很伤心,我的甜美的最爱……因为看起来如此年轻、强壮的你将会活不久长。离开这里。”
  他一手送上蜂巢,一手举着皮鞭。“渊凯人不至于那么可怕。”
  “不是你全部的敌人都在黄城,小心那些冷心蓝唇的人。你离开魁尔斯不到两周,俳雅?菩厉就派出三个男巫去潘托斯找你。”
  丹妮更多的是感到好笑而不是害怕,“那么正好我避开了,潘托斯离弥林有半个世界之远。”
  “确实如此,”他承认,“然而,龙后在奴隶湾的消息迟早会传到他们耳朵。”
  “这是想恐吓我吗?我在恐惧中生活了十四年,我的大人。我每天早晨害怕着醒来,每个夜晚害怕着入睡……但是,自从我从烈火中重生那天起,我的恐惧就燃烧殆尽。如今,只有一件事让我害怕。”
  “是什么事让你害怕,我的甜后?”
  “害怕自己只是个愚蠢的少女。”丹妮踮起脚尖吻他的脸颊,“但是也不至于蠢到告诉你这些。我的人会检查这些船,然后你会收到我的答复。”
  “遵命。”他轻轻地抚摸她裸露的乳房,喃喃低语,“让我留下说服你吧。”
  有那么一刻她想要他,可能是舞者们激起了她的欲望。我可以闭上眼睛,假装他是达里奥。梦中的达里奥比真实的达里奥更可靠。但是她把这想法推到一边,“不,我的大人,我感谢你,但是不。”丹妮从他的怀抱里滑脱出来,“改天夜里,或许。”
  “改天夜里。”他的话语满是哀伤,但他的眼里更多的似乎是宽慰而不是失望。
  如果我是龙,我就能飞往维斯特洛。他走时,她想到。我就会不需要札罗或他的船。丹妮想知道十三艘战船能装下多少人。她和跟随她从魁尔斯来到阿斯塔波的卡拉萨需要三艘;但是这是在她得到8000无垢者,1000佣兵和一大群自由民之前。还有龙,我应该拿它们怎么办?“卓耿,”她轻声呢喃,“你在哪里?”有一会儿,她好像能看到他划过天空,黑色的翅膀遮挡住了群星。
  她转身面向黑暗中静静地站立在阴影里的巴利斯坦?赛尔弥。“我哥哥曾经告诉我一个维斯特洛谜语:偏听每个声音的人却什么也听不到?”
  “来自一个御林铁卫的骑士。”赛尔弥用郑重的声音回答。
  “你听到札罗的提议了?”
  “是的,陛下。”老骑士跟她说话时还要不看她裸露的乳房,这让他很痛苦。
  乔拉爵士不会移开他的目光。他爱我,把我当做女人;而巴利斯坦爱我,只是把我当做他的女王。莫尔蒙是个告密者,向她的维斯特洛敌人汇报,然而他也给过她好的建议。“你怎么看这个提议?还有他?”
  “关于他,我知之甚少。这些船,然而……陛下,有了这些船,我们或许年底前就能回家。”
  丹妮从来不知道有家。在布拉佛斯,有一所有着红色大门的房子,但是仅此而已。“小心魁尔斯人携带的礼物,特别是十三个商人巨子。肯定有陷阱在里面,可能这些船用的是腐烂的木料,或者……”
  “这些船要是如此经不起海浪,它们也不能从魁尔斯穿越大海而来。”巴利斯坦爵士指出,“但是陛下坚持检查它们是明智之举。天一亮我就带海军司令格罗莱和他的船长们,还有他的40个水手登上这些战船。我们可以翻遍它们的每一英寸。”
  好的建议。“是的,就这么定了。”维斯特洛,家。但是,如果她离开,她的城市会发生什么?弥林从来不是你的城市,她哥哥的声音似乎在低声耳语。你的城市在对面,你属于你的七大王国,你的敌人在那里等着你。你生来就是为了带给他们血与火。
  巴利斯坦爵士清清喉咙说道,“商人说到那个男巫……”
  “俳雅?菩厉。”她试图回忆起他的脸,但是她能想起的只有他的嘴唇。男巫之酒让他们的嘴唇变成蓝色。黑夜之影,人们这么称呼他们。“要是男巫的咒语能杀死我,我早就死了。我把他们的宫殿变成了灰烬。”是龙救了我,当他们要吸取我的生命力时。龙烧了他们所有。
  “如你所说,陛下。不过,我会时刻保持警惕。”
  她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我知道你会的。来,陪我走回去参加宴会。”
  第二天早上,丹妮满怀希望的醒来,就像她第一次来奴隶湾时那样。达里奥不久就会再次回到她的身边,然后他们将一起航向维斯特洛。回家。她的年轻人质中的一个给她送来早餐,一个丰满害羞的女孩,叫Mezzara,她的父亲掌管着Merreq金字塔。丹妮给她一个幸福的拥抱,并用一个吻感谢她。
  “札罗?赞旺?达梭斯提供给我十三艘战船,”她告诉伊丽和姬琪,当她们为她出席廷会着装时。
  “13是个糟糕的数字,卡丽熙,”姬琪用多斯拉克语嘀咕,“人所周知。”
  “人所周知,”伊丽同意。
  “30会好点儿,”丹妮莉丝同意,“而300会更好。但是十三艘船也足够载我们回维斯特洛。”
  两个多斯拉克女孩交换了个眼神。“毒水是被诅咒的,卡丽熙,”姬琪说,“马儿门不能喝它。”
  “我没有打算喝它,”丹妮向她们保证。
  那天早上只有四个请愿者等着她。像往常一样,伽尔大人第一个站出来,看起来甚至比以往更沮丧。“殿下,”他抱怨道,当他在大理石地板上匍匐在她脚下时,“渊凯的军队袭击了阿斯塔波,我祈求您,动用你所有的军队南下吧!”
  “我警告过你的国王,他的这场战争是愚蠢的,”丹妮提醒他,“他不听。”
  “克里昂伟主只是力图打倒卑鄙的渊凯奴隶主。”
  “克里昂伟主自己就是奴隶主。”
  “我知道龙之母不会抛弃处于危险时刻的我们,借给我们你的无垢者来保卫我们的城墙吧。”
  如果我借给你,谁来保卫我的城墙?“许多我的自由民就是阿斯塔波的奴隶,或许其中有些人会乐于帮助保卫你的国王。那是他们的选择,作为自由民。我给了阿斯塔波自由,应当由你们去保卫它。”
  “那么,我们都会死,你是给我们死亡,而不是自由。”伽尔猛地跳起来,一口啐到她的脸上。
  壮汉贝沃斯抓住他的肩膀,砰的把他击倒在大理石地板上,如此用力丹妮听到牙齿碎裂的声音。剃顶之人还想再去补上几脚,但是丹妮阻止了他。
  “够了,”她说,一边用托卡的领子轻拭脸颊,“没有人会被唾沫啐死,让他走。”
  他们抓起他的双脚拖着他出去,身后留下一些碎牙和一串鲜血。丹妮会很乐意把其他请愿者也赶出去……但她仍然是他们的女王,所以她听完他们的请愿,尽最大努力给他们以公平。
  直到那天傍晚,格罗莱舰长和巴利斯坦爵士才检查完战船归来。丹妮召集她的御前会议听取他们汇报。灰虫子代表无垢者;斯卡哈兹?莫?坎达克代表铜面兽;她的血盟卫不在,一个干瘦的叫做Rommo的jaqqa rhan的人,斜眼睛罗圈腿,作为她的多斯拉克的代言人;她的自由民由她组建的三个军团的团长代表——坚盾团的Mollono Yos Dob,自由兄弟团的Symon Stripe-back,母之子团的弥赛伦;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在女王身侧走来走去;壮汉贝沃斯站在女王身后,巨大的武器交叉而立。丹妮不会缺少顾问。
  自从他们为了帮女王攻下弥林拆散格罗莱的船建造攻城车以来,他一直是最不开心的人。丹妮试图任命他为她的海军司令以示安慰,但是这只是个空头衔。丹妮的军队一到达弥林,弥林舰队就航向渊凯,所以老潘托斯人只是个没有战舰的海军司令。然而现在,他参差不齐的盐渍条纹的胡须里都透出笑意,丹妮记忆中好像从没见他这么笑过。
  “那些船很健全,是吗?”她说,怀着希望。
  “足够健全,陛下。它们是旧船,恩,但是多数都保养的很好。‘纯种王子’号的船体被蛀虫蛀过,我不想让她远离陆地;‘Narraqqa’号需要换上新的船舵和缆绳;‘斑纹蜥蜴’号有的船浆有裂缝,不过还能凑合着用;操船者都是奴隶,但是如果我们给他们提供一份有诚意的工资,大多数会留下来,因为他们只会划船。离开的那部分人可以从我自己的船员里补充。去维斯特洛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航程,但是根据我的判断,这些船足够健全能带我们到达那里。”
  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哀怨地叹口气,“那么是真的了,阁下(Your Worship)想要抛弃我们。”他拧绞着双手,“一旦你离开,渊凯人就会重建伟主制度,而且我们这些忠诚服务你的事业的人将会被杀死,我们甜美的妻子、处女女儿会被强奸和奴役。”
  “我的不会,”剃顶之人斯卡哈兹嘀咕,“我会先杀死他们,用我自己的双手。”他拍打着他剑柄。
  丹妮感到他好像拍打在自己脸上。“如果你们害怕我走后会发生的事情,那就跟我去维斯特洛。”
  “无论龙之母去哪里,母之子们就会跟到哪里,”弥赛伦宣称,弥桑黛幸存的哥哥。
  “怎么去?”Symon Stripeback问道,因他肩背隆起的乱糟糟的脊状伤疤而得名,这罪证提醒人们他曾是阿斯塔波受尽折磨的奴隶。“十三艘船……根本不够,一百艘船可能也不够。”
  “木头马一点儿也不好,”Rommo反对,老jaqqa rhan,“多斯拉克人要骑马。”
  “这些人可以沿着海岸从陆上进军,”灰虫子建议,“让船队保持步行的速度,并给陆上部队以补给。”
  “这在到达Bhorash毁坏地之前可行,”剃顶之人说,“再往外走,船队需要转向南穿过脱罗斯和雪松岛,沿着瓦雷利亚航行,而步行部队只能继续走古老的巨龙之路到玛塔里斯。”
  “魔鬼之路,如今他们这么称呼它,”Mollono Yos Dob说,肥胖的坚盾团团长看起来更像一个抄写员而不是战士,有着油墨般的双手和沉重的大肚子,但他和在座的同样聪明。“许多,更多我们的人会死。”
  “那些留在弥林的人会羡慕他们能够容易地死去。”雷兹纳克悲叹,“他们会让我们做奴隶,或者把我们扔到角斗场,所有人都是这下场,或者更糟。”
  “你们的勇气呢?”巴利斯坦爵士严厉地斥责,“陛下解除你们身上的锁链给了你们自由。当她离开之后,应该由你们磨快你们的剑保卫你们自己的自由。”
  “真是豪言壮语,出自想要航向日落之地的人之口,”Symon Stripeback吼回去,“你会回头看看我们待死之人吗?”
  “陛下——”
  “殿下——”
  “阁下——”
  “够了。”丹妮用力拍打桌面,“没有人会留下来送死。你们都是我的子民。”回家与爱情的梦想让她盲目。“我不会抛弃弥林,让它走上阿斯塔波的毁灭之路。这么说让我悲痛,但是维斯特洛必须等。”
  格莱罗吓的目瞪口呆,“我们必须接受这些船,如果我们拒绝这份礼物……”
  巴利斯坦爵士单膝跪在她面前,“我的女王,你的王国需要你。这里不欢迎你,但是在维斯特洛,数千的民众等着聚集到你的旗下,包括大领主和高贵骑士。‘她回来了,’他们会用欢喜的声音一传十、十传百,‘雷加王子的妹妹终于回家了。’”
  “要是他们这么爱我,他们会等着我。”丹妮站起来,“雷兹纳克,宣召札罗?赞旺?达梭斯。”
  她单独接见了商人巨子,坐在磨光的乌木长椅上,垫了巴利斯坦爵士找给她的坐垫。四个魁尔斯水手跟随他而来,卷成一卷儿的绣帷分跨在他们肩上。“我给我心爱的女王带来另一份礼物,”札罗宣称,“自从古瓦雷利亚毁灭之日,就一直保存在我们家族的宝库里。”
  水手们在地板上展开绣帷。古老,尘污,褪色……还有巨大。丹妮必须绕到札罗那边才能看清图案的全貌。“一张地图?太美了。”它铺满了半个地板,大海是蓝色,陆地是绿色,山脉是黑色或棕色,城镇标记成用金线或银线绣成的星。上面没有烟海,她注意到,瓦雷利亚还不是一个岛屿。
  “那里你可以看到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札罗指着蓝色的奴隶湾边上的三个银星说,“维斯特洛在……那边下方的某处。”他抬手大致地指向厅角,“你需要先向南向西航行,然后转向北穿越夏日之海,不过有了我的礼物,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回到属于你的那个地方。用快乐的心情接受我的舰队吧,然后划动你的船桨向西。”
  但愿我能。“我的大人,我非常高兴能拥有这些战船,但是我不能给你想要的保证。她拉过他的手,“给我舰队,我发誓魁尔斯会保有弥林的友谊直到天上的群星熄灭。让我们用这些船从事贸易,你会得到其中的大部分利润。”
  札罗愉快的笑容僵死在他的唇上,“你在说什么?你要告诉我你不去维斯特洛?”
  “我不能去。”
  眼泪从他的双眼涌出,从他的鼻子滑下,滑过祖母绿、紫水晶、黑钻石。“我告诉十三巨子,你会听从我的明智建议。知道自己错了真的让我伤心。登上这些船扬帆起航吧,否则你必定会尖叫着死去。你不知道你招来了多少敌人。”
  我知道现在有一个正站在我的面前,流着伶人的眼泪哭泣。想到这让她悲伤。
  “当我去‘千座之殿’乞求王族们放你一条生路,我说你只是个孩子。”札罗继续,“但是‘优雅的’艾耿?艾摩若站起来说,‘她是个愚蠢的孩子,疯狂、不听劝告、让她活着太危险。’你的龙小的时候是奇迹;长大了,他们就是死亡和毁灭,悬在这个世界之上的一把火焰之剑。”他擦去眼泪,“我应该在魁尔斯就杀死你。”
  “那时我是你的客人,住在你的屋檐下享用你提供的肉和蜜酒。”她说,“铭记着所有你为做的这一切,我原谅你刚才的话……仅只一次……但是永远不要威胁我第二次。”
  “札罗?赞旺?达梭斯没有威胁。他保证。”
  她的悲伤转为愤怒,“而且我向你保证,如果你们在太阳升起之前没有离开,我们会得知一头狮子的眼泪怎么扑熄巨龙之火。退下,札罗,马上。”
  他走了但他的世界地图留下了。丹妮又坐回她的长椅,凝视的目光穿过蓝色丝绸的大海,到达遥远的维斯特洛。总有一天,她向自己保证。
  第二天早上,札罗的舰队离开了,但是他带给她的那份“礼物”仍留在了奴隶湾。十三艘魁尔斯战船的旗杆上,红色长条旗在风中翻飞。
  当丹妮莉丝下来主持廷会,船队的一个信使正在等她。他一句话没说只把一个黑缎子枕头扔在她的脚下,上面躺着一只血污的手套。
  “这是什么?”斯卡哈兹问道,“一只血手套……”
  “……意味着战争。”女王说。
  
  第十七章  琼恩(四)
  
  “小心老鼠,大人。”忧郁的艾迪引领琼恩走下台阶,手里提着一盏灯笼。“如果你踩到它们,它们会发出可怕的尖叫。我小时候,我妈妈经常发出同样的声音。她一定有不少老鼠的血统,现在我想起来了。棕色的头发,明亮的小眼睛,喜欢奶酪。也许她也有一条尾巴,我从没留神去看。”
  一个隧道迷宫在地下连接着黑城堡的各个地方,兄弟们称之为虫道。它黑暗、令人沮丧、隐藏在地下,因此虫道很少在夏天使用,但是,当冬天风开始刮、雪开始下时,隧道成为在城堡各处移动的最快路径。事务官们早已最大限度的使用它们。当他们沿着隧道前行,琼恩看见墙上的若干壁龛里燃烧着蜡烛,他们的脚步声回荡在他们前面。
  博文·马什正等在四条虫道的交汇路口。威克·惠特斯蒂克跟他在一起,又高又瘦像一根长矛。“这些是自三次季节转换以前的统计数字,”马什告诉琼恩,拿出一扎厚厚的文件给他,“与目前的贮存品作比较。我们从粮仓开始好吗?”
  他们穿过地底下阴沉的幽暗。每个储藏室都有一扇坚实的橡木门,用一把像晚餐盘子那么大的铁锁紧锁着。“偷窃是个问题吗?”琼恩问。
  “迄今为止,还没有,”博文·马什说。“不过,一旦冬天来了,大人布置守卫下到这里来站岗可能是明智的。”
  惠特斯蒂克脖子上挂着一圈钥匙。对琼恩来讲它们看上去都一样,然而不知为什么,威克找得到开每扇门的正确的一把。一进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粉笔,在每个酒桶、麻袋、圆桶上作标记,作为他点的数目,当马什将新数与旧数作比对时。
  在粮仓里是燕麦、小麦、大麦、和桶装的粗面粉。在菜窖里成串的洋葱、大蒜悬挂在椽条上、成袋的胡萝卜、防风 、萝卜、白色和黄色的芜青装满了货架。一间储藏室存贮着整轮的奶酪,大到需要两个人才能移动它们。下一间,桶装的咸猪肉、咸牛肉、咸羊肉、咸鳕鱼堆积了十英尺高。三百条火腿和三千根长长的黑香肠挂在熏制室下面的天花板横梁上。在香料箱里,他们发现了胡椒、丁香、肉桂、芥末籽、香菜、鼠尾草、快乐鼠尾草、香芹、大块的盐。在别处是桶装的苹果、梨、干豆、干无花果、袋装的核桃、栗子、杏仁、成板的干熏鲑鱼、泥罐包装的橄榄油并用蜡封口。一间储藏室提供罐装的野兔、蜜腌的鹿腰腿肉、腌白菜、腌甜菜、腌洋葱、腌蛋、和腌鲱鱼。
  当他们从一个底下室前进到另一个,虫道似乎变得越来越冷。不久以后,在灯笼的光照下,琼恩看到他们的呼吸结成霜气。“我们在长墙的下方。”
  “而且马上进入它里面,”马什说。“在寒冷中肉不会变质。作为长期贮存,它比腌制要好。”
  下一道是生锈的铁门。它后面有一段木头台阶。忧郁的艾迪举着灯笼领路。上到顶部,他们发现了一条像临冬城大厅一样长的隧道,虽然它不比虫道更宽。两壁是坚冰,遍布着铁钩子。每只钩子上挂着一具动物尸体:带皮的鹿和麋鹿,一爿爿的牛肉,巨大的母猪吊在天花板上摆动,无头的绵羊和山羊,甚至马和熊。白霜覆盖了一切。
  他们统计的数字时,琼恩摘下左手手套, 摸最近的那条鹿腰腿肉。他能感觉到手指逐渐粘住,当他把它们扯回来,他被粘掉了一点皮。他的几根指尖失去了感觉。你想什么呢?在你的头上有一座冰山,甚至博文·马什也数不清它有多少吨。即便如此,这个房间感觉冷得不正常。
  “情况比我担心的更糟,大人,”马什清点完毕,宣布。他听起来比忧郁的艾迪更悲观。
  琼恩刚才还在想,世界上所有的肉包围了他们。你什么都不知道,琼恩·雪诺。“怎么会这样呢?在我看来,这好像有大量的食物。”
  “这是一个漫长的夏天。五谷丰登,领主们慷慨大方。我们有足够的储蓄以确保我们度过三年的严冬。四年,稍微精打细算的话。可是现在,如果我们必须继续供养所有这些国王的人、王后的人、野人……仅鼹鼠镇就有一千张无用的嘴,他们还是来了。昨天又有三个人出现在门口,前一天十二个。不能这样继续下去。赠与他们礼物,话是不错,但种庄稼为时已晚。在年底以前,我们会以芜青和豌豆麦片粥度日。之后,我们会喝我们自己马的血。”
  “美味,”忧郁的艾迪宣称。“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没有什么比一杯热马血更好的了。我喜欢我那杯洒一小撮肉桂在上面。”
  总务长不理会他。“还会得疾病,”他接着说,“牙龈出血和牙齿松动。伊蒙学士曾说过,酸橙汁和鲜肉会补救这个,但我们的酸橙一年以前就没了,我们没有足够的饲料为了鲜肉保持畜群的活动。除了少许种畜我们应该宰杀掉所有的。今不如昔。过去在冬天,食物可以从南方沿着国王大道运来,但伴随着战争……现在仍然是秋天,我知道,但尽管如此,我会建议我们进行冬季定量配给,如果大人允许。”
  人们会爱这个。“如果我们必须。我们将削减每个人四分之一的口粮。”如果我的兄弟们现在抱怨我,当他们吃雪和橡子面时他们会怎么说?
  “这将改善状况,大人。”总务长的口气清楚地表明,他不认为状况将有足够的改善。
  忧郁的艾迪说,“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史坦尼斯国王让野人穿过长城。他本意是让我们去吃他们。”
  琼恩笑了。“到不了那地步。”
  “哦,好的,”艾德说。“他们看起来筋多,我的牙齿不像年轻时那样锋利了。”
  “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钱,我们可以从南方买食物,用船把它们运过来,”总务长说。
  我们可以,琼恩想,如果我们有黄金,有人愿意卖给我们食物。食物和钱两样都缺。鹰巢城可能是我们最大的希望。艾林谷非常肥沃,在战争期间未受波及。琼恩想知道凯特琳夫人的妹妹对于供养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会有何感受。当他还是一个男孩时,他经常觉得,好像夫人舍不得他吃的每一口。
  “我们总可以打猎,如果需要。”威克·惠特斯蒂克插嘴。“森林中仍有猎物。”
  “还有野人,和更黑暗的东西,”马什说。“我不会派出猎人,大人。我不会。”
  是的。你会永远关闭我们的大门,用石头和冰把它们封起来。黑城堡半数的人同意总务长的看法,他知道。另一半蔑视他们。“封闭我们的大门,好让你的大黑屁股安稳地坐在长城上,对,那些自由民就会从骨桥蜂拥而过,或通过某扇你认为五百年以前你已经封闭了的大门,”两天前,老林务官戴文在吃晚饭时大声地宣布。“我们没有守卫一百里格长城的人手。巨人克星托蒙德和血腥的哭丧者也知道这点。见到过鸭子两只脚被冻在池塘的冰里吗?这道理同样适用于乌鸦。”大多数游骑兵附和戴文,同时事务官和工匠倾向于博文·马什。
  但是,改天再考虑这件左右为难的事。此时此刻,食物是个大问题。“我们不能让史坦尼斯国王和他的人挨饿,纵然我们希望,”琼恩说。“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动用武力轻易地抢走这一切。我们没有人手去阻止他们。也必须向野人提供食物。”
  “怎么做,大人?”博文·马什问。
  但愿我知道。“我们会找出办法。”
  他们返回地面的时候,阴暗的下午越来越长。云划破了天空像破烂的旗帜,灰色、白色、扯破。军械库外面的院子空空荡荡,但进到里面琼恩发现国王的侍从正等待着他。戴冯是名瘦小的男孩大约十二岁,棕色的头发和眼睛。他们发现他靠着熔炉吓呆了,几乎不敢动,白灵上上下下地嗅他。“它不会伤害你的,”琼恩说,但这个男孩听到他的声音一退缩,这突然的动作让冰原狼呲起了牙。“不!”琼恩说。“白灵,离开他。离开。”狼溜回到它的牛骨头旁边,趴下来默不做声。
  戴冯看起来苍白得像鬼,他的脸上全是汗。“大、大人。陛下命、命令你出席。”男孩身穿拜拉希恩的金色和黑色,饰有王后的人自己缝上去的燃烧之心。
  “你的意思是邀请,”忧郁的艾迪说。“陛下邀请司令官大人出席。这就是我要说的。”
  “由他去,艾德。”琼恩没有心情为此争吵。
  “里查德爵士和朱斯丁爵士回来了,”戴冯说。“您愿意来吗,大人?”
  ‘骑错方向’的游骑兵。马赛和霍普曾经往南骑,而不是往北。无论他们获悉了什么,都与守夜人无关,但琼恩仍然很好奇。“如果使陛下高兴的话。”他跟随年轻的侍从穿过院子。白灵如影随行,直到琼恩说,“不。留下!”冰原狼反而跑开了。
  在国王塔,琼恩被收走了武器并被允许晋见国王。顶楼又热又拥挤。史坦尼斯和他的队长们聚集在北境的地图上面。‘骑错方向’的游骑兵同他们在一起。赛贡也在那里,瑟恩的玛格拿,身穿皮革上缝有青铜鳞片的锁子甲。叮当衫坐着用有裂缝的黄指甲抓挠手腕上的手铐 。棕色的胡茬遮盖了他凹陷的脸颊和向后倾斜的下巴,一缕缕肮脏的头发垂在他的眼睛上。“他来了,”他说,当他看到琼恩,“勇敢的男孩杀死了曼斯·雷德,当他被捆着关在笼子里的时候。”大块的方形宝石装饰着他的铁袖口,闪烁着红光。“你喜欢我的红宝石吗,雪诺?红夫人送的一个爱的标志。”
  琼恩不理会他,单膝跪下。“陛下,”侍从戴冯通报,“我带了雪诺大人。”
  “我看到了。司令官大人。我相信,你见到过我的骑士们和队长们。”
  “我很荣幸。”他特别留意尽力记住在国王身边的人。全部都是王后的人。琼恩感到奇怪,国王周围没有国王的人,但情况看起来好像是这样。如果琼恩听到的传闻属实,国王的人在龙石岛惹怒了史坦尼斯。
  “酒。或柠檬水。”
  “谢谢,但不必了。”
  “随你的便。我有一件礼物给你,雪诺大人。”国王朝叮当衫挥了一下手。“他。”
  梅丽珊卓女士微笑。“你说你想要人手,雪诺大人。我相信我们的骨头大人仍然能胜任。”
  琼恩大吃一惊。“陛下,这个人不可信任。如果我把他留在这里,会有人替他割了他的喉咙。如果我派他去巡逻,他就会趁机跑回到野人那边。”
  “我不会。我与那些该死的傻瓜没关系了。”叮当衫轻敲他手腕上的红宝石。“问你的红女巫去,私生子。”
  梅丽珊卓用一种陌生的语言轻声吟诵。她喉咙上的红宝石缓慢地搏动,琼恩看到叮当衫手腕上那块较小的石头也时明时暗。“只要他戴着宝石,他的血和灵魂就被所我束缚,”红衣女祭司说。“这个人将竭诚为您服务。熊熊火焰不会说谎,雪诺大人。”
  也许不会,琼恩想,但你会。
  “我会为你巡逻,私生子,”叮当衫宣布。“我会给你睿智的忠告或为你唱漂亮的歌,只要你喜欢。我甚至会为你战斗。只是别请求我穿上你们的衣服。”
  你不配穿,琼恩想,但他管住了舌头。在国王面前争吵不会有好事发生。
  史坦尼斯国王说,“雪诺大人,告诉我有关莫斯·安柏的事。”
  守夜人不参与纷争,琼恩想,但另一个声音在他的体内说,言语不是利剑。“大琼恩的伯父。他们叫他鸦食。一次,乌鸦把他当成死尸来吃,啄出他的一只眼睛。他将鸟抓在拳头中并把它的头咬了下来。年轻时他是一名令人生畏的战士。他的儿子们死在三叉戟河,他的妻子死于难产。他唯一的女儿三十年前被野人背走了。
  “这就是为什么他想要那个头,”哈伍德·费尔说。
  “莫斯这个人可以信赖吗?“史坦尼斯问。
  莫斯·安柏会曲膝下跪吗?“陛下应该要他在他的心树前宣誓。”
  巨人杀手歌德利狂笑。“我忘了你们北方佬崇拜树木。”
  “什么样的神让自己身上被狗撒上尿?”法林的朋友克莱顿·萨格斯问。
  琼恩决定不理会他们。“陛下,我可以知道安柏家是否已经宣布支持你了吗?”
  “他们家的一半,只要我满足这位鸦食的开价,”史坦尼斯用恼怒的语气说。“他想要
  曼斯·雷德的头骨做一盏酒杯,他希望赦免他的弟弟,往南骑加入了波顿。他被叫作妓魇。”
  歌德利爵士又被这逗笑了。“这些北方佬都有着什么名字!这一位是咬掉了某个鸡女的脑袋吗?”
  琼恩冷静地注视着他。“你可以这样说。五十年前在旧镇,一名卖笑的试图抢劫他。”奇怪到不可置信,老霍法斯特·安柏曾经相信他的小儿子有学士的素质。莫斯爱吹嘘啄走他眼睛的乌鸦,但哈泽尔的故事只是低声讲述……好像是因为被他开膛破肚的卖笑的是个男人。“还有其他领主宣布支持波顿吗?”
  红袍女徐徐靠近国王。“我看到了一个小镇,有着木头围墙和木头的街道,挤满了人。旗帜在它围墙的上空飘扬:一头驼鹿,一柄战斧,三棵松树,长斧交叉在一顶王冠下面,一只长着燃烧的眼睛的马头。”
  “霍伍德,赛文,陶哈,罗斯维尔,和达斯汀,”克莱顿·萨格斯爵士补充。“全都是叛徒。兰尼斯特的走狗。”
  “罗斯维尔家和达斯汀家与波顿家有连姻关系,”琼恩告诉他。“其他的家族在战斗中失去了他们的领主。我不知道现在是谁领导他们。不过,鸦食没有当走狗。陛下最好接受他的条件。”
  史坦尼斯把牙齿咬得咯咯响。“他通知我,任何情况下,姓安柏的不会自相残杀。”
  琼恩一点也不奇怪。“倘若兵戎相见,看见哈泽尔的旗帜在哪里飘扬,便把莫斯放在战线的另一端。”
  巨人杀手不同意。“你会使陛下显得软弱。依我说,显示我们的实力。烧光最后的壁炉城,骑马作战,高举插在长矛上的鸦食的脑袋,给下一位领主一个教训,相信他会主动宣誓效忠一半。”
  “一个不错的计划,如果你想要北境的每一只手举起来反对你。一半比没有强。安柏家对波顿家没有好感。如果妓魇加入了那个私生子,只能是因为兰尼斯特家扣留着被俘的大琼恩。”
  “那是他的借口,不是他的理由,”歌德利爵士断言。“如果侄子在囚禁中死了,那些叔叔们可以宣布他的领地和权力属于自己。”
  “大琼恩有儿有女。在北境,死者子女的继承权仍然排在他叔叔的前头,爵士。”
  “除非他们死了。无论在哪儿,死孩子的继承权都排不上号。”
  “建议说给莫斯·安柏听,歌德利爵士,你会对死亡有更新的认识。”
  “我杀死过一个巨人,小子。为什么我要怕某个盾牌上画巨人浑身跳蚤的北方佬?”
  “巨人会逃跑。莫斯不会。”
  大个子骑士面红耳赤。“在国王的顶楼里你可以口吐狂言,小子。到院子里去我会让你吐鲜血。”
  “哦,别说了,歌德利,”朱斯丁·马赛爵士说,一位四肢柔软,肥胖的骑士,让你随时感觉到他在微笑,有一头蓬松凌乱的亚麻色头发。马赛是‘骑错方向’的游骑兵中的一位。“我们都知道你有一把‘巨’剑,我确信。不需要你气势汹汹地再耍一次。”
  “这里唯一耍着的是你的舌头,马赛。”
  “安静,”史坦尼斯厉声地说。“雪诺大人,加入我。我在此逗留原本期望,野人会蠢到再一次向长城发动攻击。当他们不再是威胁,是时候处理我其他的敌人了。”
  “我明白。”琼恩的语气很谨慎。他要我做什么?“我对波顿或是他的儿子都没有好感。但守夜人不能拿起武器反抗他们。我发誓禁止——”
  “我知道关于你的誓言的一切。省省你的正直吧,雪诺大人,没有你我也有足够的兵力。我想向恐怖堡进军。”当他看到琼恩的惊愕表情,他笑了。“你意外吗?很好。另一位雪诺会更意外。波顿的私生子往南走了,带着哈泽尔·安柏和他一起。对此莫斯·安柏和阿诺夫·卡史塔克的意见一致。这只代表一件事,袭击卡林湾,打通道路,好让他的领主父亲返回北境。那个私生子想必认为我忙于应付野人不会去找他的麻烦。也好。那个男孩向我露出了喉咙。我打算捏碎它。卢斯·波顿可能重返北方,但当他回来了,他会发现他的城堡、畜群、和收成都属于我。假如我出其不意地拿下恐怖堡——”
  “你不能,”琼恩脱口而出。
  好像他拿棍子捅了马蜂窝。一位王后的人大笑,一位吐口水,一位小声诅咒,其他所有的人七嘴八舌同时讲话。“这小子的血管里流淌的是奶水,”巨人杀手歌德利爵士说。斯威特勋爵气呼呼地说,“这个胆小鬼看到歹徒躲藏在一每片草叶子后面。”
  史坦尼斯举手示意大家安静。“解释你的意思。”
  从哪里开始?琼恩移到地图边。蜡烛被放在地图的四角以防止羊皮卷边。一注温暖的蜡泪汇聚淌过海豹湾,慢如冰川。“要到达恐怖堡,陛下必须沿着国王大道南下渡过末江,由南转向东并穿越独山。”他指出。“这些都是安柏的领地,在那里他们熟悉每一棵树和每一块石头。国王大道沿着他们的西部地区延伸了一百里格。莫斯会把你的军队拦截成一断一断的,除非你满足他的条件并赢得他的支持。”
  “那好吧,譬如说我这么做。”
  “你会顺利抵达恐怖堡,”琼恩说,“但是,除非你的军队能跑得过一只乌鸦或一组烽火,城堡会获悉你的驾临。拉姆齐·波顿将轻而易举地切断你的退路,使你远离长城,没有食物和藏身之处,被你的敌人所包围。”
  “只有当他放弃围攻卡林湾 。”
  “在你到达的恐怖堡之前,卡林湾就会沦陷。一旦卢斯伯爵和拉姆齐会师,他们的兵力将是你的五倍。”
  “我哥哥在更糟的逆境下赢得了战斗。”
  “你认为卡林湾会迅速沦陷,雪诺,”朱斯丁反对,“但铁种是勇敢的战士,我听人说过,卡林湾从未被攻陷过。”
  “从南面。驻守卡林湾的一小队人马会击溃任何沿着堤道向北进攻的军队,但这座废墟的北面和东面是薄弱环节。”琼恩回头望着史坦尼斯。“陛下,这是一个大胆的举措,但风险——”守夜人不卷入纷争。我对拜拉席恩和波顿应该一视同仁。“如果卢斯·波顿和他的主要兵力在他的城墙下堵住了你,你的一切都将结束。”
  “打仗哪有不冒风险的,”里查德·霍普爵士断言,这名精瘦的骑士有着一张严重损伤的脸,他的夹层紧身上衣上描绘着骨头与灰烬上的三只骷髅飞蛾。“每一场战斗都是一次赌博,雪诺。什么也不做的人照样冒风险。”
  “多重的风险,里查德爵士。这个……它太多,太仓促,太遥远。我了解恐怖堡。它是一座坚固的城堡,全部由石头建造,有厚实的墙壁和巨大的塔楼。冬天来了你会发现它食物储备充足。几百年前,波顿家族起兵反抗北境之王,哈伦·史塔克围攻恐怖堡。他花了两年时间把他们饿出来。对于有任何希望拿下这座城堡,陛下需要攻城车,攻城塔,攻城撞槌……”
  “如果需要,攻城塔可以架起来,”史坦尼斯说。“如果需要撞锤,可以砍倒树木做撞锤。阿诺夫·卡史塔克的信上说,在恐怖堡里剩下不到五十个男人,其中一半是仆人。强大的城堡弱小的守卫。”
  “城堡里面的五十个人顶在外面的五百个。”
  “这取决于人,”里查德·霍普说。“守军会是些老人和没长大的男孩,那个私生子也不认为这样的兵适合作战。我们自己的人经受过黑水河战役血的考验,而且他们是由骑士来率领。”
  “你看到过我们是怎样冲垮野人的。”朱斯丁拢回一绺亚麻色的头发。“卡史塔克家发誓在恐怖堡加入我们,我们还会有我们的野人。三百名成年男人。当他们经过大门时,哈伍德勋爵清点了人数。他们的女人同样能打仗。”
  史坦尼斯瞪了他一眼。“不是为我,爵士。我还不想早死。女人会留在这里,和老人、伤员、孩子们一起。他们将作为人质以确保他们的丈夫和父亲忠诚。男野人将组成我的先锋。马格拿将指挥他们,由他们自己的酋长当长官。不过首先,我们必须武装他们。”
  他想抢劫我们的军械库,琼恩意识到。食物和衣服,土地和城堡,现在是武器。他让我每天越陷越深。言语可能不是利剑,但剑就是剑。“我能找到三百支长矛,”他不情愿地说。“还有头盔,如果你要老旧生锈有凹痕的。”
  “铠甲?”玛格拿问。“板甲?锁子甲?”
  “当唐纳·诺伊去世,我们失去了我们的武器师傅。”其余的琼恩留下没说。给野人盔甲,他们对王国的威胁会翻倍。
  “熟皮甲就够了,”歌德利爵士说。“一旦我们尝试了战斗,幸存者可以掠夺死者的。”
  能活那么久的少数人。如果史坦尼斯让自由民当先锋,大多数会很快的死掉。“用曼斯·雷德的头骨喝酒也许令莫斯·安柏满意,但看着野人穿过他的领地则不会。从黎明纪元起自由民就袭击安柏家,穿越海豹湾掠夺黄金、绵羊、和女人。其中之一被抢走的是鸦食的女儿。陛下,把野人留在这里。带着他们只会让我父亲大人的封臣反对你。”
  “在任何情况下,你父亲的封臣似乎都不喜欢我的事业。我必然认为他们把我看成……你们叫我什么来着,雪诺大人?又一位难逃一死的觊觎高位者?”史坦尼斯盯着地图。一时间,唯一的声音是国王在磨牙齿。“走开。你们所有的人。雪诺大人,你留下。”
  粗暴的散会,朱斯丁·马赛还没坐稳,但是他别无选择只好微笑并退出。霍普打量了琼恩一眼后,跟着他出去。克莱顿·萨格斯喝干了酒杯,对哈伍德嘀咕些什么,使那位更年轻的人大笑。‘男孩’是会议的一部分。萨格斯是一位新晋雇佣骑士,粗鲁又强壮。最后一个离开的是叮当衫。在门口,他嘲弄地给琼恩鞠了一躬,咧嘴而笑,露出一口棕色破碎的牙齿。
  你们所有的人似乎并不包括梅丽珊卓女士。国王的红色影子。史坦尼斯叫戴冯拿更多的柠檬水。当杯子满上后国王喝下,说,“霍普和马赛都渴望你父亲的座位。马赛还希望娶野人公主。他曾是我的哥哥劳勃的侍从,养成了他对女性肉体的欲(和谐)望。如果我命令,霍普会娶瓦迩为妻,但战斗才是他渴望的。作为一名侍从他梦想能披上白袍,但瑟曦·兰尼斯特讲了他的坏话,劳勃忽视了他。也许不无理由。里查德爵士太喜欢杀戮。你要哪一位当临冬城领主,雪诺?笑面虎还是杀人魔?”
  琼恩说,“临冬城属于我妹妹珊莎。”
  “我已经听够了兰尼斯特夫人和她的要求权。”国王把杯子放在一边。“你可以把北境带给我。你父亲的封臣会支持艾德·史塔克的儿子。甚至胖的骑不上马的领主。白港会成为我现成的补给来源和困难时我能撤退的安全堡垒。纠正你愚蠢的行为,还不太晚,雪诺。跪下一只膝盖把杂种剑放在我的脚边宣誓,作为琼恩·史塔克站起来,临冬城主和北境守护。”
  他会让我说多少次?“我的剑向守夜人宣过誓。”
  史坦尼斯一脸嫌恶。“你的父亲也是一名固执的人。他称之为荣誉。好啊,荣誉有它的代价,当艾德公爵尝到了他的苦果。如果这能给你任何安慰,霍普和马赛注定要失望。我更倾向于将临冬城授予阿诺夫·卡史塔克。一位不错的北方人。”
  “一位北方人。”卡史塔克比波顿或葛雷乔伊更好,琼恩告诉自己,这想法只给了他一点安慰。“卡史塔克家把我哥哥丢给了他的敌人们。”
  “在你哥哥砍掉瑞卡德勋爵的头以后。阿诺夫远在一千里格之外。他体内流着史塔克的血。临冬城的血。”
  “不比北境半数其他家族的更多。”
  “那些其他家族没有宣布支持我。”
  “阿诺夫·卡史塔克是一位弯腰驼背的老人,即使在他年轻时,他也从未像瑞卡德勋爵那样是一名战士。严酷的战役完全可能杀了他。”
  “他有继承人,”史坦尼斯打断他的话。“两个儿子,六个孙子,一些女儿。如果劳勃曾留下几名嫡子,他会虽死犹生。”
  “陛下有鸦食莫斯的支持会做得更好”
  “鸦食将证明这个。”
  “那么你打算前去进攻?”
  “不顾伟大的雪诺大人的劝告?是的。霍普和马赛也许野心勃勃,但他们没有错。我不敢坐视卢斯·波顿的星光闪耀而我的变得暗淡。我必须出击,向北境展示,我仍然是一位不惧任何风险的男人。”
  “梅丽珊卓女士从她的火中看到的那些旗帜里没有曼德勒的男人鱼旗,”琼恩说。“如果你有白港和威曼伯爵的骑士……”
  “‘如果’是傻瓜用的词。我们没有收到戴佛斯的信。也许他从未到达白港。阿诺夫·卡史塔克的信上说,风暴已席卷了狭海。即使这是真的。我没时间悲伤,也不侍候太胖的伯爵。我必须考虑白港败给我。没有临冬城的儿子站在我旁边,我只能希望靠战斗赢得北境。这需要从我哥哥的书本里取经。并不是说劳勃曾经读过一本书。我必须给予敌人致命的一击,在他们知道我对付他们之前。”
  琼恩意识到他的话白说了。史坦尼斯将拿下恐怖堡或死于进攻。守夜人不卷入纷争,一个声音说,但另一个回答,史坦尼斯为王国而战,那些铁人为了奴隶和掠夺。“陛下,我知道你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的士兵。给我野人,我会很乐意告诉你地点和方法。”
  “我给你叮当衫。满意了吧。”
  “我要他们全部。”
  “你自己的一些宣誓兄弟让我相信你是半个野人。是真的吗?”
  “对你来说他们只是些箭靶子。在长城上我能更好地利用他们。像我希望的那样把他们给我,我会告诉你在哪里可以找到你的士兵……还有胜利。”
  史坦尼斯按摩后颈。“你像个卖鳕鱼的老太婆似的讨价还价,雪诺大人。奈德·史塔克干了某位渔妇生下的你?有多少人?”
  “二千。也许三千。”
  “三千?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骄傲、贫穷、刺头的。重视荣誉,作战勇猛。”
  “这最好不是某个杂种的把戏。三百名士兵换三千?对,我会的。我不是十足的傻瓜。如果我离开留下那位女孩和你在一起,你能保证,密切监视我们的公主吗?”
  她不是公主。“如您所愿,陛下。”
  “我需要叫你在一棵树前宣誓吗?”
  “不需要。”这是个玩笑?对于史坦尼斯,这很难说。
  “那么,成交。现在,那些人在哪儿?”
  “你会在这里找到他们。”琼恩在地图上张开他烧伤的手,国王大道以西,新赠地以南。
  “那些山区?”史坦尼斯表示怀疑。“我没看到那里标有城堡。没有道路,没有城镇,没有村庄。”
  “我父亲常说,地图不是土地。人们千百年来一直生活在高山谷地和山地草原,由他们的氏族首领统治。你会称他们为小领主,不过他们自己之间不会使用这样的称号。氏族勇士手持巨大的双手巨剑战斗,同时普通人掷石头猛击另一名挥舞着山灰树木棍的人。必须得说,一群好争吵的人民。当他们不相互战斗,他们照料他们的牲畜,在寒冰湾打渔,培育你会骑上的最耐劳的坐骑。”
  “你相信他们会为我而战?”
  “如果你请求他们。”
  “为什么我要乞求本应服从我的人?”
  “我说的是请求,不是乞求。”琼恩收回了手。“派遣使者不好。陛下需要亲自前往。吃他们的面包和盐,喝他们的啤酒,听他们的风笛,称赞他们的女儿漂亮、儿子勇敢,你将得到他们的支持。自从托伦·史塔克弯曲了他的膝盖,部族还没有见到过一位国王。您的驾临是他们的荣誉。如果‘命令’他们为你战斗,他们会面面相觑,说,“这个人是谁?他不是我的国王。”
  “你说有多少氏族?”
  “四十,有大有小。燧石、瓦奥、诺芮、利德尔……争取到老燧石和大水桶,其余的会跟随。”
  “大水桶?”
  “瓦奥。他有全山区最大的肚皮,和最多的人。瓦奥家在寒冰湾打渔并吓唬他们的孩子,如果他们不听话铁人会来抓走他们。无论如何,要到达他们那里陛下必须经过诺芮的领地。他们靠近新赠地居住,一直是守夜人的好朋友。我可以给你几名向导。”
  “可以?”史坦尼斯强调。“还是会?”
  “会。你会需要他们。还有一些稳健的矮种马。那里的盘山路和羊肠小道差不多。”
  “羊肠小道?”国王眯起了眼睛。“我说兵贵神速,你让我在羊肠小道上浪费时间?”
  “当那位年轻的龙征服多恩时,在骨路他利用羊肠小道绕过了多恩的瞭望塔。”
  “我也知道那则故事,但戴伦在他自吹自擂的书里写得太多了。战船赢得了那场战争,不是羊肠小道。橡木拳头打破了普兰奇镇并席卷一半的绿血河,同时多恩的主力军队被王子的进军牵制住。”史坦尼斯用手指敲击着地图。“这些山地领主不会拦我的路?”
  “只会大摆宴席。每个人争先恐后地热情招待。我父亲说他从未像巡视氏族时吃得那么好。”
  “为了三千名士兵,我想我可以忍受一些笛子和麦片粥,”国王说,尽管他的语气嫉妒味十足。
  琼恩转向梅丽珊卓。“女士,坦率的提醒。旧神在那些山区有影响力。氏族人不会容忍冒犯他们的的心树。”
  这似乎逗她发笑。“不要害怕,琼恩·雪诺,我不会打扰你的山地蛮人和他们的黑暗之神。我呆在这里与你和你的誓言兄弟们在一起。”
  这是琼恩·雪诺最不希望的事,但在他反对之前,国王说,“如果不对抗恐怖堡,你认为我领导这些忠实拥护者该去哪儿 ?”
  琼恩扫了一眼地图。“深林堡。”他用一只手指轻敲。“如果攻打铁人对波顿来说很重要,那么你必须这么做。深林堡位处一片茂密的森林之中,是一座山寨,容易出其不意地悄悄爬上去。一座木制的城堡,靠土堤和一道木栅栏防御。诚然,翻越群山进军会比较缓慢,但是在那里,你的军队可以悄无声息地移动,几乎突然出现在深林堡的大门前。”
  史坦尼斯揉搓他的下巴。 “当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反叛的时候,我在海上打败了铁人,在那里他们是最凶猛的。在陆地上,打他个措手不及……好。打败野人和他们的塞外之王,我已经赢得了一场胜利。如果我能同样打败铁人,北境会知道又有了一位国王。”
  而且我将有一千名野人,琼恩想,而且没办法喂饱哪怕是一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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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章  提利昂(五)
  
  害羞小姐号像一个在陌生的大楼里搜寻道路的盲人一样穿过浓雾。
  修女莱莫尔在祈祷,浓雾掩盖了她的声音让它听起来细小安静。格里夫在甲板上踱步,铠甲在他狼皮斗篷下轻轻碰撞。不时的他会摸一摸他的剑好像想确定它是不是还好好挂在腰间。洛里·达克菲尔德则推着右舷的撑杆,杨恩德里在左舷,伊西拉掌舵。
  “我真心对这个地方没好感,”“半学士”哈尔顿嘀咕。“怕一场小雾?”提利昂嘲笑,但是其实那是很大一场雾。在害羞小姐号的穿透,小格里夫站在第三个撑杆边,将在雾霭中摸索的众人推离危险。船首船尾都点着灯笼但是雾实在太浓以至于站在船中央的侏儒只能隐隐看到一点光亮漂浮在前面而后面一点光亮的追随。他的任务是照顾火盆确保不会熄灭。
  “这不是普通的雾,雨果·希山,”伊西拉坚持道,“它包含着巫术,如果你又鼻子的话你就能闻到了。许多航行者都在这里头迷失了,平底船和海盗们,大舰船都一样。他们无助地在迷雾中徘徊,搜寻着永不会出现的太阳直到疯狂和饥饿了结了他们。他们不得安息的痛苦灵魂就在这里的空气中和水下游荡。”
  “现在又来了,”提利昂说。在右舷边一只足以捏碎穿体的巨手从浊浪深处伸出。只有它的两个手指头露出了水面,但是缓慢漂过它旁边的害羞小姐号还是能看到手的其他部分在水下被扭曲,而后有一张苍白的巨脸注视。但是提利昂的语调并不愉快而他也不太自在,这是个不祥的地方,与死亡和绝望相伴。伊西拉没说错,这种浓雾绝非自然产生,有些灵魂在水中滋生,在空气中腐化。这也不奇怪石人们都疯了。
  “你不该开玩笑的,”伊西拉警告说。“轻语的私人憎恶温暖和小聪明而且一只没停止找更多的灵魂加入他们。”
  “我怀疑他们有没有我这种尺寸的裹尸布。”侏儒用棍子搅拌着煤渣。
  “憎恶不及饥饿一半的可能扰动石人。”“半学士”哈尔顿用一条黄色长围巾包裹住口鼻,声音变的沉闷。“任何神智正常的人都不会吃任何来自这片浓雾中生出的东西。每年瓦兰提斯的元老们都会三次派遣载着给养的大船逆流向上,但是这怜悯之船总是迟到而且有时会带回比食物更多的人口。”
  小格里夫说,“这条河里肯定由于。”
  “我可不会吃这些河里的鱼,”伊西拉说。“绝不会。”
  “不要呼吸这些雾更好,”哈尔顿说。“加林的诅咒已经包围我们了。”
  唯一不吸入这些雾的方法就是别呼吸。“加林的诅咒只是灰死病而已,”提利昂说。那种诅咒在孩童身上比较常见,尤其是潮湿寒冷的气候里。那些痛苦的肉体逐渐僵硬,钙化然后碎裂,虽然侏儒读过关于灰死病可以被控制:用酸橙、芥末膏、滚水浴(这是学士说的)或者祈祷,献祭和斋戒(修士们的论调)。接着病魔就会消退,让那个年轻的受害者毫无人形的生存。学士和修士们都认为被灰死病标记过的孩童不会再被别的世间灾祸困扰,也不会被它恐怖迅猛的表兄灰瘟侵害。“潮湿被归咎于罪魁祸首,”他说。“空气中的肮脏液体。不是什么诅咒。”
  “征服者们哪样都不信,雨果·希山,”伊西拉说。“瓦兰提斯和瓦雷利亚的人在金笼子里吊死了加林,嘲笑着他当他向圣母求助毁灭他们。但是当晚涨潮就溺死了他们,从那天起他们就不曾安息。他们在这里的水下,这些曾经的火之王们。他们冰冷的呼吸从黑暗中升起造就了这些雾霭,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的心一样变成了石头。”
  提利昂的半截鼻子奇痒无比,他抓了抓它。老女人也许是对的,这是个不祥之地。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厕所,看着自己的父亲死亡。若这些天来他都得呆在这灰色的浓汤里看着自己的骨肉变成石头,他也会疯掉的。
  小格里夫看起来不怎么关心他的疑虑。“就让他们好好试着来挑战我们吧,我们会让他们知道我们是什么做的。”
  “我们参照天父和圣母自己的面貌是血肉所制,”莱莫尔修女说。“我恳求莫要在说些不敬的吹捧了。骄傲是重罪。那些石人就很骄傲,而裹尸布神是其中最骄傲的。”
  火盆中的热炭弄得提利昂满脸通红。“是不是真有以为裹尸布神又或者他仅仅是个传说?”
  “自从加林之日起,裹尸布神就统治着这片迷雾,”杨恩德里说。“有人说他自己就是加林,从他浸满水的墓穴中爬出。”
  “死人不会自己爬出来,”“半学士”哈尔顿坚持,“而且没有人能活上1000年。是的,有一位裹尸布神。他们是传承的,当一个死后另一位就接了他的位。现任这位是一个来自巴斯里斯克群岛的海盗,他相信罗伊达河会带来比盛夏海更丰饶的东西。”
  “是啊,我也听说过那个,”鸭子说,“但是我更喜欢另一个版本的。那个和其他石人不一样的人,他本身是个雕塑知道一个灰色的女人从雾中爬出用冰一样寒冷的嘴唇亲吻了他。”
  “够了,”格里夫说。“安静点,你们全部!”
  莱莫尔修女吸了一口气。“那是什么?”
  “哪儿?”提利昂除了雾外什么也没看见。“有些东西在移动。我看到水在扰动。”
  “一只乌龟,”王子兴奋的宣称。“一只大骨甲,就是这样而已。”他把篙抽上来撑了一下把他们带离了一个屹立的绿色尖碑。
  雾裹住了他们,又潮又冷。当杨恩德里和鸭子斜撑篙慢慢得从船首划到船尾时,一座半淹的庙宇与灰暗中隐现。他们路过了从泥巴中螺旋而上的大理石台阶,它们在空中粗糙的断裂了。除此之外其他的东西形状各不相同:粉碎的鉴定,无头的雕塑,树冠深知比他们的船还要大的树。
  “这是河上最美丽的城市也是最富有的,”杨恩德里说。“卡罗亚尼,喜庆之城。”
  太富裕,提利昂想,太美丽。惹怒巨龙可不是什么聪明的主意。被水淹没的城市就分散在他们四周。一个隐隐约约能看到的身形在头顶扑打着飞过,苍白的革质的翅膀拍打着迷雾。侏儒伸长脑袋想好好看看,但是那个东西稍纵即逝就像它出现时一样。
  不久之后,另一个光亮飘进事业。“船,”一个微弱的声音跨越河流叫道,“你们是谁?”
  “害羞小姐号,”杨恩德里喊回去。“翠鸟号。上行下行?”
  “下行。兽皮和蜂蜜,麦芽酒和牛油。”
  “上行。刀和针,蕾丝和麻布,香精葡萄酒。”
  “哪个词来自古瓦兰提斯语?”杨恩德里喊。“战争,”那个声音回答。“在哪儿?”格里夫叫。“何时?”
  “当十年流过,”回答道,“尼索斯和玛拉阔手牵手而行,大象长满了斑纹。”那个声音随着另一艘船的渐远而减弱。他们看着它的光亮变的微弱最终消失了。
  “对着一艘雾中我们看不见的船叫喊明智么?”提利昂问。“万一他们是海盗呢?”在海盗担心的这一点上他们很幸运,无声无息没有麻烦得趁夜色顺德加湖向下。有一次鸭子看到一条船于是他坚持那属于不洁的Urho。害羞小姐号逆风而行,但是Urho——如果有这个Urho的话——他对他们一点不感兴趣。
  “海盗们不会驶进伤心地,”杨恩德里说。“长斑纹的大象?”格里夫喃喃。“那是关于什么的?尼索斯和玛拉阔?伊利里欧曾经付给尼索斯元老八倍于他身价的钱。”
  “用金子还是奶酪?”提利昂打趣。
  格里夫骂道。“要么你下次能用你的妙语割裂这些雾,要么就省省吧。”
  是的,父亲,侏儒几乎要这么说了。我会安安静静的,谢谢你。他不懂这些瓦兰提斯语,但是看起来大象和老虎在面对龙的时候足以有个联合的理由了。也许奶酪商错估了形势。你可以用钱买通,但只有铁血才能让他心服口服。
  小个子又搅了搅煤渣并吹着气让它们燃烧得更旺一点。我讨厌如此,我讨厌这些雾,我讨厌这个地方,我更恨格里夫。提利昂还留着他从伊利里欧的豪宅弄到的毒蘑菇,几天来他都是土把它们悄悄放进格里夫的晚餐里。但是麻烦的是,他似乎几乎不吃东西。
  鸭子和杨恩德里撑着篙,伊莉莎掌着舵,小格里夫则将害羞小姐号从一座以窗为眼俯视大家的残塔边撑离。头顶她的帆松松垮垮的垂着,船下的水更深了,它们的篙甚至不能触底,但是水流依旧带着他们向下游行进,直到……
  尽提利昂所能及能看到的就是有一个有着肉瘤的不祥巨物从河里升起。他当它是一座隐于长满树木的岛屿上的小山,或者一块被雾隐藏的长满了青苔和蕨类的巨石。但是随着害羞小姐号的驶近,它的形状趋于清晰。水边可见一段腐烂的杂草丛生的木制围墙。上面有一个细长的尖顶,有些断折的就像折断的长矛。无顶的塔不断显现又隐匿,盲目的直插云霄。大厅和走廊漂流而过:优美的扶壁,精巧的拱顶,刻槽的廊柱,平台和凉棚。
  所有的都毁灭了,败坏了,坍塌了。
  这里的灰藓变的很厚,在倒塌的碎石上堆得很高简直在与高塔叫嚣。黑疼爬满了窗户,门和拱门,爬上石墙的两侧。雾霭掩藏了宫殿的四分之三,但是他们已经看得够多,因而提利昂知道这个岛上的堡垒足有红堡的十倍大而且百倍美丽。他知道他们在哪儿了。“爱之宫,”他温柔的说。
  “那是个罗伊达叫法,”“半学士”哈尔顿说,“但是在1000年内这里都是伤心地宫殿。”
  这篇废墟已经够让人伤心的了,但是知道它是怎么形成的就更让人伤心了。这里曾经也有过欢笑,提利昂想。曾经这里有着闪耀着鲜花与在阳光中闪耀的喷泉的花园。这些台阶曾经跑过欢笑着的情侣,在庭外碎裂的圆满婚姻下封着一个吻。她的思绪转到了泰莎,她曾经是他短暂的妻子。是詹姆,他绝望的想。他是我的血亲,我健壮的大哥。当我幼时,他送我玩具,桶箍和积木,还有一个木头雕刻的狮子。他给了我第一匹小马并教我骑它。当他是说他买给了我第一次,我从不怀疑。我干嘛要怀疑呢?他是詹姆,而你只是个做戏的女孩。我从一开始就担心这点,从当你对我微笑并让我碰你的手的时候开始。我自己的父亲都不爱我,你若不是为金子又怎么会爱我呢?
  穿过雾霭细长的灰手指,他再次听到紧绷的十字弓颤抖的声音,当箭穿过肚子时泰温大人的咕噜声,他倒下临死前脸颊啪吱一声摔在石头上。“妓女们的去处,”他说。但是那又在那里呢?提利昂当时想问。泰莎去了哪儿,父亲?“这种雾得持续多久?”
  “再过一个消失我们就该清晰的看见伤心地了,”“半学士”哈尔顿说。“从那里开始,就该是个愉快的游览了。在罗伊达河的下游每拐一次弯就能看到一个村庄。阳光里成熟的果园和葡萄园还有谷地,在水面捕鱼的翠鸟,热水澡还有甜甜的葡萄酒。赛尔霍利斯,瓦里萨尔还有福隆泰利斯都是筑墙的大城镇,在七大王国里得称作城市了。我向我们将会——”
  “前面有光,”小格里夫警告。
  提利昂也看见了,翠鸟号或者另一个平底小船,他这样告诉自己,但是他深知那不是真的。他的鼻子又在痒了,他狠狠地抓了抓。随着害羞小姐号的接近那个光源越来越亮。像一颗柔和的远星在雾霭中微微闪烁,召唤者他们。接着它就变成了两个光源,接着是三个:一排从立于水面上的破烂灯塔。
  “睡梦之桥,”格里夫说出了它的名字。“桥面上会有石人。有的可能正对我们的到来虎视眈眈,但是他们不大可能对我们造成威胁。大多数石人都是无力的家伙,笨拙迟缓智力低下。最后他们都疯了,但是那也是他们的危险之处。如果需要用火炬挡开他们。千万别让他们碰到你。”
  “他们可能根本看不见我们。”“半学士”哈尔顿说。“在我们差不多到达桥那里前大雾会掩护我们的,接着在他们还没意识我们在哪儿前我们就已经过桥了。”
  石化的眼睛是瞎的,提利昂想。他知道,灰死病致命的脚步开始于尖端:手指尖先会发麻,脚趾头变黑并且失去知觉。接着麻木感顺着手开始延伸,或者从足部开始侵蚀腿部,血肉逐渐变硬变冷接着受害者的皮肤染成了类似于石头的灰色。他听说过三种治愈灰死病的方法:斧头、剑或者屠刀。砍掉感染的部位有时的确会阻止疾病的蔓延,提利昂知道,但是例外来的少。许多人牺牲了一条手臂或者一只脚结果却发现其他的地方变灰了。一旦如此,希望泯灭。当石化蔓延至脸部时,失明常常接踵而至。到了最后阶段,诅咒侵入体内,肌肉,骨骼和内脏在劫难逃。
  在他们前方,桥变的更大了。睡梦之桥,格里夫是这样叫它的,但是这个梦支离破碎。苍白的石拱跨过雾霭,搭在河流西岸的伤心地之宫。厚重的灰色苔藓覆盖了它,又黑又粗的黑色藤蔓从水中蛇形而上缠绕着桥拱,它们的重量压垮了它,桥已经半塌了。桥拱的木质底盘已经腐烂得千疮百孔,但是有些照明灯依旧点亮着。当害羞小姐号驶得更近时,提利昂可以看到光亮下石人的身影,他们像灰蛾一样绕着灯漫无目标地缓慢移动。
  格里夫抽出了长剑。“尤罗,点燃火炬。男孩,把莱莫尔带回她的船舱和她一起待在那。”
  小格里夫给了他父亲一个固执的眼神。“莱莫尔知道怎么回去,我要留下来。”
  “我们誓言守护你,”莱莫尔柔声说。“我不需要保护,我可以像鸭子一样好的用剑。我几乎是个骑士了。”
  “另一半是个男孩,”格里夫说。“找我说的做,现在。”
  年轻人低声咒骂着丢下了他的撑篙。那声音在雾霭中古怪回响,一时间有种到处有落篙的感觉。“我干嘛得逃跑躲藏?哈尔顿都留下来了,还有伊西拉。甚至雨果都是。”
  “是啊,”提利昂说,“但我往鸭子身后一站就足以藏好了。”他把半打的火炬扔进火盆里燃烧的木炭上看着浸油的破布熊熊燃烧。千万别盯着火看,他告诉自己,火焰会让人夜盲。
  “你是个侏儒,”小格里夫鄙视的说。“我的秘密被揭露了,”提利昂同一。“是啊,我还比不上哈尔顿的一半,没有人管一个屁大点的小丑的死活。”虽然这只是我最少的一点。“你呢……你可重要啦。”
  “侏儒,”格里夫说,“我警告你——”
  一声哭号撕裂开雾霭,模糊而尖利。
  莱莫尔一阵眩晕颤抖起来。“七神救我们。”
  离断桥只有五步之遥了,在它的码头四周,泛起的水花就像疯子嘴里溢出的白沫。40英尺之上,石人们在一盏闪烁的灯下低声疯言着呻吟。他们中的大多数对害羞小姐号的兴趣还不及周围飘散的雾。提利昂抓着火炬的手越来越紧,他发现自己大气也不敢出。接着他们就到达了桥下,两边白墙上低垂的厚重灰色美霉菌像帘子一样逼近,在他们周围的河流则汹涌得吞吐着泡沫。有一瞬间他们甚至快要撞上右边的码头,但是鸭子撑起他的篙推开了船,回到了隧道的中央,很快他们就安全了。
  提利昂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小格里夫便钳住了他的胳膊。“你什么意思?我是一切?你为什么那样说?为什么我是一切?”
  “为什么,”提利昂说,“如果石人抓住了杨德利或者格里夫甚至我们可爱的莱莫尔,我们都会为他们伤心然后继续。但是失去你,整个计划便尽数全毁,然后奶酪商和太监所有这些年来的狂热密谋便统统化为乌有……是这样吗?”
  男孩向格里夫看去。“他知道我是谁了。”
  即便我之前并不知道,现在也知道了。这时害羞小姐号正从睡梦之桥顺流而下。只剩下船尾的光亮渐行渐远,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消失不见。“你是小格里夫,雇佣剑士格里夫的儿子,”提利昂说。“或者你是凡人伪装下的战士,让我来仔细看看。”他举起他的火把,火光照在小格里夫的脸上。
  “停下来,”格里夫命令道,“否则你会后悔。”
  侏儒毫不理会。“蓝色的头发让你的眼睛看起来也是蓝色,这很好。你为了纪念死去的泰洛西母亲而染了头发的故事让我感动的要哭了。然而,一个好奇的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雇佣剑士的孩子居然需要一个脏兮兮的修女来教导信仰,以及一个没有颈链的学士来教导历史和语言。而一个聪明人会奇怪为什么你父亲会雇佣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来训练你,而不是简单的把你扔到哪个自由军团去送死。很显然有人想隐瞒你的存在同时又要让你做好准备,为了……什么呢?现在,这是个问题,但我相信在恰当的时间我会知道答案。我必须承认,你有一个已经死去的男孩的贵族面孔。”
  男孩脸红了。“我没死。”
  “怎么回事呢?我的父亲大人把你的尸体用深红色的斗篷包着把你放在你姐姐的旁边,铁王座的脚下,作为送给新王的礼物。那些有胆子去揭开斗篷的人说你的脑袋被削掉一半。”
  年轻人后退了一步,迷惑了。“你——?”
  “——父亲,是的。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也许你听过他的大名。”
  小格里夫迟疑了一下。“兰尼斯特?你的父亲——”
  “——死了,于我之手。若殿下您高兴叫我尤罗或者雨果的话,那请便,但是你知道我身为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泰温和乔安娜的正统儿子,而两人都为我所杀。有人会告诉你我是弑君者、弑亲者和骗子,而那一切绝非谎言……但是又能如何,我们是一伙骗子,不是么?”侏儒窃笑。“你得谢天谢地八爪蜘蛛是你们这个小阴谋里的一员。格里夫愚弄不了连那个没屌的家伙,也糊弄不了我。非贵,大人说,非爵。那我也不是个侏儒喽?光说说可不会成真。谁比雷加王子最亲密的朋友曾经的狮鹫巢穴之王、国王之手琼恩·康宁顿,更能好好养大雷加王子的婴孩呢?”
  “安静点。”格里夫不安的说。
  在船的左舷,一只巨大的石手在水底隐约可见,两只手指伸出水面。那儿还有多少这样的东西?提利昂想。一滴水自他的脊背留下让他打了个寒战。伤心地正在他们旁边漂过。当视线穿过雾霭,他瞥见一段断裂的尖顶,一个无头的英雄,一棵躺倒的从土中拔出的古树,它遒劲的根系盘绕着屋顶和一座破圆顶建筑的窗户。这一切怎么看起来如此熟悉?
  再往前直走,一座优雅的盘旋而上的苍白大理石石阶从昏暗的水中升起在他们头顶约十英尺的地方戛然而止。不,提利昂想,这不可能。
  “前面。”莱莫尔的声音有点颤抖。“有道光。”
  他们都向那看去,无一例外都看到了。“翠鸟号,”格里夫说。“她或者什么和她差不多的。”但是他还是抽出了剑。
  没有人开口。害羞小姐号随着水流飘荡,她的风帆自从来到伤心地就没有鼓起过。它无路可走只有跟从着河流。鸭子站着眯起了眼,双手紧握他的篙。一会儿就连杨恩德里也停止了撑篙。他们都看着远处的亮光。随着距离的拉近,它们变成两股光亮,接着变成三股。
  “睡梦之桥,”提利昂说。“难以置信,”“半学士”哈尔顿说。“我们刚才已经路过了它了。河流的走向是唯一的。”
  “母亲河罗伊达按照自己所愿奔腾,”杨恩德里喃喃。“七神拯救我们,”莱莫尔说。
  在前方,桥拱上的石人们开始哭号。他们中的一部分指着他们。“哈尔顿,带王子下去,”格里夫命令。
  太晚了。水流吞噬者他们,他们被无情的拉向那座桥。杨恩德里撑着篙以防他们撞上码头。这一下猛撑把他们带到了另一边,穿过浅灰色的苔藓帘。提利昂感觉到那些卷须刷过他的脸,轻柔的就像妓女的手指。接着他身后就发生了碰撞,甲板突然倾斜导致他几乎没站稳于是被扔到了另一边。
  一个石人跳下来砸中了船。
  他着落在船舱顶上,他是如此沉重,害羞小姐号不停的摇晃,他用提利昂不知道的预言对他们吼出一个词。接着是第二个石人,他降落在船舵旁。风化木板在他的重压下粉碎一片,而伊西拉发出一声尖叫。
  鸭子离她最近,大块头没有浪费时间去拔剑,他晃着船篙对着石人的胸膛就是一下,把他掀翻下船,石人无声无息地就沉下去了。
  格里夫在第二个人踉跄下舱顶就和他对峙起来,他右手持剑,左手举着火炬,逼着这个生物连连后退。当水流冲着害羞小姐号穿过桥拱时,他们变换的影子在长满青苔的墙上舞蹈。当石人想船尾逃去时,鸭子用篙封住了他的去路。他再往前行,“半学士”哈尔顿对着他挥舞着火炬把他赶了回来。他别无选择只得面对格里夫。船长滑到一边,他的剑刃寒光闪闪。当钢铁咬进石人钙化的灰色肉体时火花四溅,但是他的手臂依旧同时滚落到甲板。格里夫一脚踢开断肢,杨恩德里和鸭子抓着他们的篙冲上来,他们合力将这个生物逼到一边,摔进罗伊达的黑水里。
  接着害羞小姐号漂过了断桥。“我们全部解决他们了么?”鸭子问。“跳下来几个?”
  “连个,”提利昂说,打了个冷战。“三个,”哈尔顿说。“在你后面。”
  侏儒转身,在那里站着第三个石人。
  之前的条约弄碎了他的双腿,有一块苍白粗糙的骨头自他臀部的破烂衣衫下的灰色肉体中刺出。断骨上粘着褐色的血斑但是他依旧蹒跚向前,直指小格里夫。他的手又灰又硬,但当他试图握拳紧抓时血从他的关节里渗出。男孩一动不动的站着,仅仅想石头似的盯着他看。他的手依旧按着剑柄但是他似乎忘掉了他这么做的目的。
  提利昂从下面踢了男孩一脚,在他跌倒后从他身上跳了过去,将火炬插进石人的脸,于是石人拖着他粉碎的腿连连后退,用他僵硬的灰色石手试图扑灭火焰。侏儒蹒跚的追着他,挥舞着火炬连削带砍,猛戳石人的眼。他们你来我往进进退退慢慢得来到了甲板边缘,就在这时石人猛的冲向他,抓住了火炬扯了过去。操他XX,提利昂想。
  石人将火炬扔到一边,当黑水碰到火焰时发出了轻微的嘶嘶声。石人咆哮了。他曾是个盛夏群岛人;他的下巴和半边脸颊都已经石化,但是他的皮肤没变灰的地方是如夜的黑色。他刚刚抓住火炬的皮肤开始分崩离析。血从他的关节中渗出但是他看起来并没什么感觉。这得算是点小小的仁慈了,提利昂想。虽然致死,但是灰死病据称并不疼痛。
  “让开!”有人叫道,很远的地方,另一个声音说,“王子!保护男孩!”石人蹒跚向前,他的手张开又抓紧。
  提利昂用肩膀狠狠撞上了他。
  感觉就像装上一堵城堡的石墙,但是这个堡垒支撑在一条蹒跚的腿上,石人重新退回去,拉着提利昂一起摔了下去。他们一同撞上睡眠溅起巨大的水花,而母亲河罗伊达吞没了他们俩。
  突然的寒冷像锤子一样击打着提利昂。他一边下沉同时感觉到有只石手摸着他的脸。另一只仅仅的环绕着他的一只手臂,把他拖进黑暗。看不见了,他的鼻子呛到了河水,咳嗽着,沉沦着,他不断乱蹬挣扎努力挣脱紧锁在他手臂上的手指,但是那石质的手指毫不动摇。气泡从他的唇间冒出,世界变的黑暗而且越来越暗。他无法呼吸。
  比溺死糟的多的死法有的是。说真的,他在很久以前在君临时酒已经死了。只有他的亡魂还留存于世,渺小的复仇鬼勒死了雪伊并给伟大的泰温大人肚子上来了一箭。没有人会哀悼这个可恶的家伙。我会在七大王国游荡,他想,沉的更深了。他们不想在我生时就不喜欢我,那就在我死后恐惧我吧。
  当他张开嘴诅咒他们全部时,黑水灌进了他的肺,而黑暗吞噬了他。
  
  第十九章  戴弗斯(三)
  
  “伯爵大人将会接见你,走私者。”
  骑士身穿银盔,他的护胫甲和臂铠上镶嵌着黑金,组成了海藻的波动叶片的图案。双臂下的护肘是人鱼王的头部,它头戴一顶珍珠母王冠,蓄着黑玉和翡翠制成的尖胡子。而他本人的胡子则是和冬日海洋一样的灰色。
  戴佛斯站起来,“请问您的名字是什么,爵士?”
  “玛龙·曼德勒爵士。”他比戴佛斯高一个头,重了三石。长着一双石板灰色的眼睛,说话态度傲慢不逊。“我非常荣幸是威曼伯爵的表弟,也是他的侍卫队长。跟我来。”
  戴佛斯本来是作为一名使节来到白港,但现在被他们搞得成了一名俘虏。他的房间宽敞通风,装修得漂亮气派,但门外却站着守卫。透过窗户,他能看见城堡高墙之下的白港街道,但却不能走在上面。他也能看见港口,还看到快乐接生婆号离开。Casso Mogat在等了四天之后终于离去——他们原本约好的是三天。而从那往后,又是两周过去了。
  曼德勒伯爵的家族卫队身披蓝绿色的羊毛披风,手执银色的三叉戟而非普通长矛。一个卫兵走在他前面,一个走在他身后,两侧还各有一名。他们经过了褪色的旗子,破损的的盾牌,和在过去赢取过一百次胜利的锈剑,还有一堆木制图画,它们破旧而爬满虫子,只能用来装饰船头。
  两尊大理石的男性人鱼雕像侧立于伯爵大人的议事大厅两侧,他们是鱼脚的表弟。当卫兵推开大门时,传令官把权杖的末端重重顿在陈旧的厚地板上砰砰作响,“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他响亮地喊道。
  虽然曾经无数次造访白港,戴佛斯却从未走进过这座新城堡,比去人鱼厅的次数还少。城堡的墙壁、地板和天花板是用厚木板巧妙地拼接而成,上面装饰着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当他们靠近台子的时候,戴佛斯就踩在画出来的螃蟹、蛤蜊和海星上,它们在海藻纠结缠绕的黑色叶片和溺死的水手骨头之间若隐若现。另一边的墙面上,白色鲨鱼潜游于蓝绿色深海之中,同时,鳗鱼和八爪鱼穿梭潜行于岩石和沉船之间。一群鲱鱼和大鳕鱼在高大的拱形窗户上游来游去。再向高处,画的是海面,旁边则是旧渔网沿着椽子垂下来。在他右边,一艘战船逆着朝阳打破了平静;在他左边,一艘旧船正在逃离风暴,而船帆已经破烂不堪。在台子的后方,一只海怪和一头灰色巨兽在战斗中被锁在画出来的波浪之下。
  戴佛斯本期望能与威曼·曼德勒单独会面,结果他发现大厅里挤满了人。沿着墙壁看过去,女人比男人多五倍;少数几个看见的男人,要么留着长长的灰胡子,要么太年轻还没蓄须。他还看见了修士,以及身穿白色和灰色长袍的修女。大厅上方站着一群身穿蓝色和银灰色衣服的佛雷。他们的长相就连瞎子都能看出来是如此相似;其中一些佩戴着挛河城的徽章——两座高塔中间连接着一座桥。
  早在他从派洛斯学士那里学会认字之前,他就学会了察言观色。这些佛雷会很乐意看着我去死,只是一瞥之间他就看出来这一点。
  他从威曼·曼德勒那双淡蓝色眼睛里也没看出一丁点欢迎的意思。伯爵大人的靠垫宝座非常宽,足以容纳三个普通体型的人,但是曼德勒仍然快从里面溢了出来。伯爵大人坠进座位,双肩下垂、双腿摊开,双手搁在宝座的双臂上,就像这双手重得抬不起来一样。诸神慈悲,当看到威曼伯爵的脸时,戴佛斯心想,这人看起来就像已经死了一半。他的皮肤也是灰暗中透着苍白。
  国王和死人身边的侍从最多,他想起了那句老话。曼德勒伯爵就是这样。宝座的左边站着一位跟伯爵大人一样肥胖的学士,长着玫瑰色双颊、厚嘴唇和一头金色卷发。玛龙爵士占据了他的领主大人右手边的荣誉位置。伯爵脚边的垫子凳子上坐着一位丰满的粉红女士。威曼伯爵的身后则是两位年轻一些的女士,看起来像是一对姐妹。年长的把棕色头发扎成长长的辫子。年轻的那个,还不到十五岁,留着更长的辫子,染成了夸张俗气的绿色。
  没有一个人向戴佛斯通报姓名。首先开口的是学士:“你面前是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及白刃河守护者,教会庇护者,无依无靠之人的防护者,曼德河元帅,绿手任命的骑士。”他说,“在人鱼厅,臣属和请愿者照例是应该跪下的。”
  洋葱骑士本该跪下,但国王之手却不行。一旦他照做,就意味着他效劳的国王比不上眼前这个肥伯爵。“我并非作为一名请愿者而来,”戴佛斯回答,“我也有一串头衔——雨林伯爵,狭海的海军上将,以及国王之手。”
  凳子上的肥女人转了转眼珠,“没船的海军上将,没手指的国王之手,效忠于没有王座的国王。说的是我们面前这位骑士还是小孩子猜谜的答案?”
  “他是个使者,我的好女儿。”威曼伯爵说,“厄运洋葱。史坦尼斯不喜欢乌鸦带去的回答,所以他派出了这个……这个走私者。”他用那双一半埋在脂肪里的眼睛斜瞥了一眼戴佛斯。“你以前曾来过我们的城市,我想,从我们的口袋里掏走钱币,从我们的桌子上拿走食物。你从我这里偷走过多少东西?我倒是挺想知道。”
  还不如你少吃一顿省下来的多。“我在风息堡已经为走私付出了代价,大人。”戴佛斯拉掉手套,举起左手,四个手指都短了一截。
  “四个指节,就想抵销一辈子偷窃的价值?”凳子上的女人说。她一头黄发,脸又圆又粉,肉呼呼的。“你脱身的代价太低廉了,洋葱骑士。”
  戴佛斯没有否认。“如果大人乐意,我想请求一次单独谒见。”
  显然伯爵大人并不乐意。“我和我的亲戚们之间没有秘密,跟我忠诚的封臣和骑士,以及所有好朋友们也一样。”
  “大人,”戴佛斯说,“我不想我们之间的对话传入陛下的敌人之耳……或者是您的敌人之耳。”
  “史坦尼斯在这大厅里也许会有敌人。我可没有。”
  “连那些杀害你儿子的人也不算吗?”戴佛斯指出,“红色婚礼上他可是这些佛雷们的宾客呢。”
  一个佛雷前行几步——他是个四肢瘦长的骑士,胡子修得很干净,只留了一层密尔短剑那么薄的髭须。“红色婚礼可是少狼主的杰作。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化身野兽,撕裂了我表弟铃铛响的喉咙,而他只是个无害的傻子。他本来也想害死我父亲大人,要不是文德尔爵士挡在中间的话。”
  威曼伯爵眼中泛着泪光。“文德尔一直是个勇敢的孩子,我毫不意外他会死得这么英雄。”
  这弥天大谎令戴佛斯倒吸一口冷气,“你声称罗柏·史塔克杀了文德尔·曼德勒?”他质问那个佛雷。
  “还有很多。我的亲生儿子泰陀斯也在其中,还有我女婿。史塔克化身为狼的时候,那些北方佬也一样。他们身上都有狼的印记。狼灵通过啃咬催生新的狼灵,这可是众所周知的。为了在我们被杀光之前放倒他们,我和我的兄弟们只能那么做。”
  这家伙编故事的时候会傻笑。戴佛斯真想一刀割掉他的嘴唇。“爵士,我能问问你的名字吗?”
  “我是佛雷家族的杰瑞爵士。”
  “佛雷家的杰瑞,我称你为骗子。”
  杰瑞爵士看起来被逗乐了。“有些人切洋葱的时候会哭,但我从不那么软弱。”当他拔剑的时候,剑刃在剑鞘上摩擦得嗡嗡作响。“如果你真是个骑士,爵士,挺身而出为你对我的诋毁进行辩护吧。”
  威曼伯爵睁开双眼,“我可不会允许人鱼厅里出现流血事件。收好你的剑,杰瑞爵士,不然我只好请你从我面前消失。”
  杰瑞爵士还剑入鞘。“既然在伯爵大人的屋顶之下,您的话就是法律……但是这个洋葱大人,离开之前我会跟他算清这笔账。”
  “流血!”凳子上的女人咆哮,“这正是这个烂洋葱想给我们的,大人。看他是怎么挑起事端的?让他走,我求你。他想要你的人民流血,想要你英勇的儿子们流血。让他走。万一太后知道你接见了这个叛徒,她会怀疑我们的忠心。她可能……她会……她……”
  “不会到那个地步,我的好女儿。”威曼伯爵说。“铁王座没有怀疑我们的理由。”
  戴佛斯不喜欢那个声音。“铁王座上的男孩是个篡夺者,”他说,“还有,我不是叛徒,我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维斯特洛真正国王的首相,”
  胖学士清了清喉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先王劳勃——请天父公正的审判他——的弟弟。托曼是劳勃的骨肉。继承法在这件事上规定的很明确,儿子的顺位在弟弟之前。”
  “席奥默学士说的没错。”威曼伯爵说,“无论什么情况,他总是那么睿智,总能给我最好的建议。”
  “亲生儿子的顺位在弟弟之前,”戴佛斯表示赞同,“但是所谓的托曼·拜拉席恩只是个私生子,就像他哥哥乔佛里一样。他们都是弑君者的种,他们的存在就是对诸神之法和世人的挑战。”
  另一个佛雷开口道:“他满口大逆不道之言,大人。史坦尼斯切掉了他偷窃的手指,您应该割掉他说谎的舌头。”
  “倒不如砍掉他的脑袋更好。”杰瑞爵士建议。“或者让他和我来个荣誉的决斗。”
  “佛雷会知道什么叫荣誉吗?”戴佛斯扔回一句话。
  四个佛雷开始向前逼近,直到威曼伯爵举起手来制止了他们。“退回去,我的朋友们。我会听他说完……然后再解决他。”
  “你能为这个乱伦提供任何证据吗,爵士?”席奥默学士问道,柔软的双手交叠放在肚子上。
  艾德瑞克·风暴,戴佛斯想。但我让他穿过狭海远远离开了,为了保住他不被梅丽珊卓的火焰烧死。“正如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说,我刚才讲的一切都是真的。”
  “言语就像风,”威曼伯爵高高座位背后的年轻女人——留着长长的棕色发辫比较漂亮的那个说到。“而人们会为了达到目的撒谎,就连随便哪个少女都知道。”
  “比起某位公爵无法证实的话,我们需要更多证据。”席奥默学士宣布。“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会是第一个为了赢得王座而说过谎的人。”
  粉红女人伸出一根胖胖的手指指向戴佛斯。“你听着,我们不会参与任何叛国行动。我们是白港的好市民,守法又忠诚。别想用谎言荼毒我们的耳朵,不然我的好父亲会把你丢进狼穴。”
  我是怎么触怒这家伙的?“我有荣幸知道小姐的名字吗?”
  粉红女人气冲冲地嗤之以鼻,然后示意学士回答。“里雅夫人是威曼伯爵之子、威里斯爵士的妻子,威里斯爵士目前是兰尼斯特的俘虏。”
  她的愤怒之言来源于恐惧。如果白港向史坦尼斯宣布效忠,他们就会用她丈夫来回应妻子。我怎么能让威曼伯爵把自己的儿子送上死路?如果我处在他的位置上,而戴冯是人质,我会怎么办?“大人,”戴佛斯说,“我祈祷您的儿子平安无恙,或者说白港的每个人都平安无恙。”
  “又在撒谎。”里雅夫人在凳子上说。
  戴佛斯觉得最好不要理她。“当罗柏·史塔克振臂一呼反对所谓的乔佛里·拜拉席恩这个私生子的时候,白港曾随他一起出兵。史塔克公爵虽然倒下了,但他的战争还在继续。”
  “罗柏·史塔克是我的封君,”威曼伯爵说。“史坦尼斯算老几?他凭什么来烦我?就我尽可能的回忆,他以前从来感觉不到北境的需求。可是现在轮到他,像一个抱着头盔的落魄败将,跑来乞求施舍。”
  “他是来拯救整个王国的,大人。”戴佛斯坚称,“是来保护你的领土不被铁种和野人入侵的。”
  高座边,玛龙·曼德勒爵士轻蔑的哼了一声。“白港已经几个世纪没见到过野人了,铁民也从不骚扰这边的海岸线。难道史坦尼斯大人也提出要支援我们抵御蛇鲨和龙?”
  一阵大笑席卷了人鱼厅,但是在威曼伯爵的脚下,里雅夫人抽泣了起来。“铁群岛上的铁民,长城以外的野人……现在又来了个带着一群罪犯,造反派和巫师的叛国国王。”她伸出一根指头指着戴佛斯,“我们听说了你的红色女巫,是的。她会强迫我们背叛七神,向一个火焰魔鬼弯腰屈膝!”
  戴佛斯也不喜欢这位红祭司,但是他不敢不回答里雅夫人的问题。“梅丽珊卓夫人是红色神灵的女祭司。赛丽丝王后和不少人一起改信了光之神,但是陛下更多的追随者仍然信奉七神。我就是其中之一。”他祈祷着不会有人让他解释龙石岛七神雕像和风息堡神木林怎么会被焚毁。如果他们问,我必须得说实话。史坦尼斯不希望我撒谎。“七神守卫着白港。”里雅夫人声明。“我们不怕你的红色王后或是她的神灵。让她把想用的咒语都用上吧,虔诚的人的祈祷会像盾牌一样为我们抵挡恶魔。”
  “没错。”威曼伯爵拍了拍里雅夫人的肩膀。“戴佛斯伯爵,如果你还算是个伯爵,我知道你那所谓的国王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钢剑,金钱和屈膝效忠。”他靠在扶手上转换重心,“泰温公爵被杀死之前,已经完全赦免了白港支持少狼主的行动。他让我交三千金龙的赎金,并且宣誓绝对的忠诚,这样我的儿子就能立刻回到我身边。卢斯·波顿,我们的新任北境守护,让我放弃索要霍伍德大人的土地和城堡,而我其他的封地会原封不动的保留。瓦德·佛雷,他的好父亲,让他的一个女儿做了我妻子,还送给站在我后面的孙女们一人一个丈夫。这些条约对我来说都很慷慨,是公平和长久和平的良好基石。你现在让我抛弃它们,那我要问问你了——洋葱骑士——史坦尼斯大人对于我的忠诚的回报是什么呢?“战争,悲伤,和被烧着的人们的尖叫声,戴佛斯几乎脱口而出。“履行你的责任的机会。”然而他这样回答。这是史坦尼斯会给威曼·曼德勒的回答。一个首相应该用国王的声音来说话。
  威曼伯爵又陷回他的座位里。“责任,我知道了。”
  “白港没有独立支撑的能力。你对陛下的需要和他对你的需要一样多。你们可以一起打败共同的敌人。”
  “大人,”玛龙爵士说,镀银的盔甲闪闪发光,“能允许我向戴佛斯大人提几个问题吗?”
  “当然,表弟。”威曼伯爵闭上了眼睛。
  玛龙爵士转向戴佛斯。“已经有多少北方领主向史坦尼斯大人臣服?告诉我们。”
  “阿尔夫·卡史塔克已经宣誓加入陛下。”
  “阿尔夫不是真正的领主,只是个城堡主。那么,史坦尼斯大人现在拥有多少城堡?”
  “陛下占领了长夜堡。在南方,他拥有风息堡和龙石岛。”
  席奥默学士清了清嗓子。“只是暂时而已。风息堡和龙石岛已经被攻打得摇摇欲坠了。长夜堡是个闹鬼的废墟,阴森而恐怖。”
  玛龙爵士继续说:“史坦尼斯能投入多少兵力来战斗,你能告诉我们吗?有多少骑士和他并肩而行,有多少弓箭手,有多少自由骑手,有多少有武器的战士?”
  太少了,戴佛斯知道。史坦尼斯带着不足一千五百人来了北方……但是如果他告诉他们真相,他的任务就失败了。他笨拙的搜索着词汇,但是一个合适的也没找到。
  “你的沉默就是我需要的所有答案,爵士。你的国王只给我们带来了敌人。”玛龙爵士转向他的伯爵表哥。“大人问洋葱骑士史坦尼斯会带给我们什么。我代他回答吧。他带给我们失败和死亡。他只会让你骑上一匹空气之马,挥舞一把轻风之剑。”
  胖伯爵慢慢睁开眼睛,像是做这种努力对他来说都很困难似的。“像以往一样,我的表弟一语中的。你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洋葱骑士?还是我们就这样结束这场小丑般的闹剧?我对你这张脸已经生厌了。”
  戴佛斯感觉被一阵失望击中了。陛下应该派别人来,一个领主或骑士或学士,一个为他说话的时候不会舌头打结的人。 “死亡。”他听见自己说,“是的,那是会带来死亡。伯爵大人在红色婚礼上失去了一个儿子,我在黑水河之战里失去了四个。为什么?因为兰尼斯特偷走了王位。如果你怀疑我,那就去君临,用自己的眼睛看看托曼吧。就是瞎子也能看出来。史坦尼斯能给你什么?复仇。为你我的儿子们复仇,为那些丈夫们,父亲们,兄弟们复仇。为你被谋杀的领主,为你被谋杀的国王,为你被残杀的王子们,复仇!”
  “是的!”一个女孩尖细的声音响起,单薄却高亢。
  是那个半大孩子,是那个有金色眉毛和长长的绿色发辫的孩子。“他们杀了艾德大人,凯特琳夫人和罗柏国王,”她说,“他是我们的国王!他既勇敢又善良, 但是佛雷家谋杀了他。如果史坦尼斯大人要替他报仇,我们应当加入史坦尼斯这一边。”
  曼德勒把她拉到身边。“薇拉,每次你张嘴说话的时候,都让我想把你送到静默姐妹那儿去。”
  “我只是说——”
  “我们听到你说什么了,”年长一些的女孩说到,那是她的姐姐。“孩子的蠢话罢了。不准说我们的朋友佛雷家的坏话。他们中的一位很快就要成为你的主人和夫君了。”
  “不,”女孩宣布,猛力摇着头,“我不会的。我永远也不会的。他们杀了国王!”
  威曼伯爵脸红了。“你会的。当预定的日子到来时,你将会念诵结婚的誓词,要不你就去加入静默姐妹,从此不再说话。”
  可怜的女孩看起来被吓坏了。“爷爷,求你……”“安静,孩子。”里雅夫人说。“你听见你的祖父大人怎么说了。住嘴吧!你什么都不懂。”
  “我懂得誓言。”女孩坚持道,“席奥默大人,告诉他们!征服者到来之前一千年,我们在狼穴,在新神和旧神面前,立下了一个誓言。当我们被悲惨的围攻的时候,当我们举目无亲的时候,当我们被赶出家园,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是狼家接纳了我们,支持了我们,保护了我们不受敌人侵扰。这座城市,就是在他们赐给我们的土地上建起的。为了报答他们,我们发誓永远忠于他们。忠于史塔克家族!”
  学士摸索着颈上的项链。“我们确实向临冬城的史塔克家立下了庄重的誓言,是的。但是临冬城已经倒了,史塔克家族也已经灭绝。”
  “那是因为他们把人都杀了!”
  另一个佛雷说话了。“威曼大人,我能说两句吗?”
  威曼·曼德勒对他点点头。“雷加,我们总是乐于听取你高贵的建议。”
  雷加·佛雷对这样的褒奖微微鞠了一躬,表示感谢。他年方三十,或者还不到,拥有滚圆的肩膀和茶壶般突出的肚子,但是他仍然穿了一件紧身衣,柔软的灰色羊毛华丽的镶嵌着银丝。他的斗篷也是银丝织成的,上有松鼠皮的纹路,在领口由一枚孪河城双塔形状的搭扣扣上。“薇拉小姐,”他对绿色发辫的女孩说,“忠诚是一种美德。我希望当你和小瓦德因婚姻的契约结合时,也能如此忠诚。至于史塔克家,只是男性子嗣断绝了。艾德大人的儿子们死了,但是女儿们还活着,而且小女儿正在北上,准备和勇敢的拉姆斯·波顿结婚。”
  “拉姆斯·雪诺,”薇拉曼德勒顶了回去。
  “随便你怎么叫吧。无论他叫什么,他马上就要和艾莉亚·史塔克成婚了。如果你想遵守你的誓言的话,向他效忠,因为他将要成为你的临冬城公爵。”
  “他永远不会成为我的领主!他和霍伍德夫人结婚,然后把她锁在地下室里,逼得她吃掉自己的手指。”
  人鱼厅里响起一片轻微的赞同之声。“女孩说的是真的。”一个身材结实的男子说道,他的衣服由白色和紫色组成,披风纽扣是一对交叉的铜钥匙。
  “卢斯·波顿冷酷而狡猾,是的。但是人们还是有办法和卢斯相处。我们都见过更坏的情况。但是他这个私生子……他们说他疯狂且残酷,是个怪物。”
  “他们说?”雷加·佛雷玩弄着一根银色的胡须,露出讥讽的笑容。“他的敌人说,是的……但是真实情况是少狼主才是怪物。那个家伙更像一头野兽,而不是一个男孩,趾高气昂而冲动血腥。而且他言而无信,这是我的祖父大人从自身的悲惨遭遇体会到的。”他摊开双手。“我不怪罪白港支持过他。我的祖父也犯下过同样悲惨的错误。在少狼主指挥的所有战斗中,白港和孪河城都在他的旗帜下并肩战斗。然而罗柏史塔克背叛了我们所有人。为了沿着三叉戟河开辟出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王国,他把北境留给了残暴的铁民胡作非为。之后他又抛弃了那些花费了更大代价为他出生入死的河间地诸侯,打破了对我爷爷立下的婚约,和他见到的第一个西境妞儿结了婚。少狼主?他就是一条野狗,而且死得也跟条野狗似的。”
  人鱼厅变得鸦雀无声。戴佛斯都能感觉到空气中刺骨的寒冷。威曼伯爵向下看着雷加,好像他是一只需要狠踩一脚的大蟑螂……但是忽然的,他猛地点了点头,下巴上的肉都随之抖动起来。“一条狗,是的。他只给我们带来了悲伤和死亡。真是一条野狗。说下去。”
  雷加·佛雷接着开口了。“悲伤和死亡,是的……而这位洋葱大人会用他关于复仇的言论带给你更多的悲伤和死亡。睁开眼睛吧,就像我祖父大人一样。五王之战已经结束了。托曼是我们的国王,我们唯一的国王。我们必须帮助他缝合这场悲怆战争的伤口。作为劳勃的亲血肉,雄鹿和金狮的继承人,铁王座应该依法传给他。”
  “明智之言,而且货真价实。”威曼·曼德勒伯爵说。
  “根本不是!”薇拉·曼德勒跺起脚来。
  “安静,讨厌的孩子。”里雅夫人责备道。“年轻女孩应该是眼睛的享受,而不是耳边的聒噪。”她抓住女孩的发辫,把尖叫着的孩子拖出大厅。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走了,戴佛斯想。
  “薇拉一直是个任性的孩子,”她的姐姐抱歉的说。“我怕她还会成为一个任性的妻子。”
  雷加耸耸肩。“婚姻会把她磨平的,对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一只强有力的手,一句简单的话就行。”
  “如果不行,还有静默姐妹。”威曼伯爵在椅子里动了动。“至于你,洋葱骑士,今天我已经听够了叛国之言了。你我把我的城市置于一个错误的国王和一个错误的神灵的威胁之下。你会令我牺牲唯一幸存的儿子,帮助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把他发皱的屁股安置到不属于他的王座上去。我不会这么做的。不会为你这么做。不会为你的大人这么做。也不会为任何人这么做。”
  白港伯爵用力起身。这个剧烈的动作让他脖子都红了。“你仍然是一个走私犯,爵士,想来偷走我的金子和血液。你还想要我儿子的脑袋。不过相反的,我觉得我应该要了你的脑袋。守卫!把这个人给我绑了!”
  戴佛斯还没反应过来要做任何动作,已经被一圈银色的三叉戟包围。“大人,”他说,“我只是个使节。”
  “是吗?你跟一个走私犯似的偷偷摸摸潜进我的城市。我敢说你根本不是个领主,不是个骑士,不是个使节,只是个小偷和密探,只是一个说谎和谋反的小贩。我应该用滚烫的钳子把你的舌头拔出来,然后把你送到恐怖堡剥皮。但是圣母慈悲,我也一样。”他对玛龙爵士示意。“表弟,把这东西带到狼穴里,脑袋和手都砍了。我希望在晚餐前看到它们。要是我看不到这个走私犯的脑袋插在长枪上,并且牙齿还含着一颗洋葱,我一口晚饭都吃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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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臭佬(席恩二)
  
  他们交给他一匹马,一面白旗,一件柔软的羊毛上衣和一件温暖的羊毛披风。“回城堡去”,Damon(达蒙?) Dance-for-Me(?)一边帮浑身发抖的臭佬爬上马鞍一边说道,“你也可以逃跑,然后看看在被我们逮住前能跑出多远”。达蒙咧嘴一笑,用鞭子轻抽了一下马屁股,这畜生嘶叫着跑了起来。
  臭佬不敢回头,他害怕达蒙,害怕那Yellow Dick(这啥?黄小子?黄JJ?),害怕那咕哝声,害怕跟在他身后的一切。这一切都是拉姆斯大人的恶作剧,臭佬想,一个残忍的考验。给我一匹马,释放我,然后看我会干什么。他们以为我会逃走?他们给了我一匹罗圈腿,而且饿得半死的可怜畜生,没有任何指望能跑过拉姆斯大人那些骑着良马的猎手。拉姆斯大人最喜欢让他的猎犬们狂吠着追逐那些鲜嫩的猎物。
  此外,他能往哪儿跑?他的身后是军营,挤满了恐怖堡的人马和Ryswells从溪流地带来的军队,还有达斯汀伯爵夫人的部属。卡林湾以南的大路上,波顿大人和弗雷家的军队正高擎恐怖堡的旗帜向北开进。在大路东边,是咬人湾荒凉贫瘠的海岸和冰冷咸涩的海水。在西边,是绵延无际的的颈泽,到处游荡着毒蛇,蜥狮,还有带着毒箭的沼泽魔鬼。
  “他”不会逃。“他”不能逃。
  我会把“他”送到城堡。我会。我必须。
  这是灰色的一天。阴湿而多雾。南方刮来的风吹在脸上,仿佛潮湿的吻。透过缕缕晨雾,卡林湾的废墟已经触目可及。臭佬的马走向废墟,马蹄从灰绿色的淤泥中挣脱出来时发出细微的挤压声。
  我曾经来过这里。这是一个危险的念头,他立刻就为此后悔。“不”,他想,“不,那是另外一些人。那是在我知道我的名字之前。”他的名字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这一点。臭佬,臭佬,押韵韭草。
  当“那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时,一支军队紧随着他,在史塔克家的冰原狼旗下,伟大的北境之王奔向战争。而臭佬孤身一人,松木棍上挑着一面白旗。当“那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时,骑着迅捷暴烈的骏马。而臭佬胯下这可怜的畜生,瘦的皮包骨,令他只敢慢慢地走,生怕会从马背上栽下来。“那个人”是一位好骑士,而臭佬在马背上扭捏不安。已经太久了。他不是一位骑士,甚至算不上是个人。他只是拉姆斯大人养的动物,甚至还比不上狗,大概接近于寄生虫。“你要装扮的像是一位王子”,昨天晚上,当臭佬侵泡在浴缸中滚烫的水里时,拉姆斯大人对他说,“但是我们知道真相,你是臭老,你永远是酬劳,无论你闻起来有多么香甜。不要相信你的鼻子,记住你的名字,记住你是谁。”
  “臭佬”。他说,“您的臭佬。”
  “只要帮了我这个小忙,我就让你作我的小狗,还让你每天都能吃上肉”,拉姆斯大人许诺,“你也许会企图背叛我,会企图逃跑,反抗,或者站到我的敌人那边——别出声,我不想听你的否认。你敢骗我,我就割了你的舌头。只要是个人,若是处在你的立场上大概都会想要反抗我,但我们都清楚你是什么,不是么?如果你起了背叛我的念头,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你最好先数一下你的手指头好搞清楚那样作的代价。”
  臭佬知道代价。七根,他想到,七根手指头。一个人有七根手指头也还算将就。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他仍然记得当拉姆斯大人命令行刽子手剥掉他无名指上的皮的时候有多么痛苦。
  空气既潮湿又厚重,臭佬在遍地的水坑之间沿着残存的栈道小心地择路而行,这些栈道是当年罗卜。史塔克的前锋为了让大军快送通过沼泽而铺设的。曾经耸立此处的巨墙如今只剩下散落的石块。这些黑色的玄武岩石块是如此巨大,当初把它们堆在这里至少需要一百人。这些石块中有一些已经深深地沉入沼泽只露出一角;其他的随处散布,好像是被诸神遗弃的玩具,开裂,破碎,长出斑斑苔藓。昨夜的雨令这些巨石闪烁着潮湿的光泽,在早晨阳光的映照下仿佛被涂上了一层黑油。
  远处是那些耸立的塔楼。
  酒鬼塔倾斜的几乎快要倒塌,然而它已经这样子耸立了五百年。孩童塔好像长矛版直刺云霄,尽管它破烂的屋顶透风漏雨。门卫塔粗壮宽厚,是三座塔中最大的一座,却布满泥污和苔藓,一棵扭曲的怪树从北侧的塔身长了出来,残破的石墙依旧屹立在东方和西方。卡史塔克家占据了酒鬼塔,安柏家占据了孩童塔,他回忆道,罗卜则宣布门卫塔归他本人所有。
  他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看到那些旗帜在凛冽的北风中不屈地飘扬,猎猎作响。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吹在她脸颊上的风是从南方刮来的,而卡林湾上唯一飘扬的旗帜则是漆黑底色映衬下的一头金色海怪。
  他正被人注视。他能感觉到那些眼镜。当他抬起头,瞥见了那些苍白的面孔从门卫塔的垛口后面和孩童塔残破的顶楼上盯着他。传说中森林之子就是在那里召唤洪水将整个维斯特洛大陆一分为二。
  堤道是穿越颈泽的唯一一条陆路,而那些塔楼就好像瓶塞一样牢牢塞住了它的北端。堤道很窄,任何从南方来的敌人都必须从这些塔楼的下方穿过。要攻击三座塔楼中的任何一个,攻击者都需要在将后背暴露给另外两座塔楼上的射手的情况下去攀爬那异常湿滑的泥污石壁。堤道之外的沼泽是无法通过的。无边无际的该死的沼泽,流沙,还有乍看起来相当坚实的闪闪发光的绿草地,当你踩上去的时候就会发现那其实是深潭。到处都是毒蛇,毒花,还有巨大的长着匕首般牙齿的蜥狮。同样危险的还有沼泽的居民。很少能见到,总是隐藏着的泽地人,吃青蛙的人,泥人。Fenn 和 Reed, Peat 和 Boggs, Cray 和 Quagg, Greengood 和 Blackmyre,这些都是他们给自己取得各式各样的名字。铁民把他们统称为沼泽魔鬼。
  臭佬越过一具腐烂的马尸,一支箭头从它的脖子里穿透出来。当他靠近的时候一条长长地白蛇蜿蜒着爬进了死马那空洞的眼眶里。在死马后边他看到了骑手。确切地说,是骑手的残余。乌鸦扯下了骑手脸上的肉,野狗钻到锁甲下面挖走了他的内脏。再往前,还有另一具已经深深陷入淤泥之中的尸体,只有脸和手指露在外面。
  随着进一步靠近塔楼,可以看到尸体到处散落着。尸体的伤口处生长着血花,苍白的花瓣有如女人的嘴唇般丰满润泽。
  驻军不可能认出我。他们中有些人或许会记得那个还不曾知道自己名字的小男孩儿,但是臭佬对他们而言是陌生人。自从他最后一次照镜子已经过了很久,但是他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老。他的头发有很多已经脱落,剩下的也变得苍白,像稻草一样干燥脆弱。地牢中的生活令他像老妇人一样虚弱,而且瘦的几乎一阵强风就能吹倒。
  还有他的手……拉姆斯大人送给他一副手套,精致的黑色皮手套,既柔软又舒适,里面填充着羊毛用来掩饰他失去的手指。但是如果有人观察的够仔细,应该能发现他的三个手指无法弯曲。
  “站住!”有人高喊,“你要干什么?”
  “谈判”,他催马向前,挥舞着白旗好让他们都能看到,“我没有武器”。
  没有回应。在墙的那一边,他知道,铁民们正在讨论是认可他还是要在他的胸前插满箭矢。那没关系。迅速的死亡要比作为一个失败者回到拉姆斯大人身边好上百倍。
  然后大门打开了。“快!”就在臭佬转向传来喊声的方向时,箭矢射出了。箭矢是从他右侧那些半浸在沼泽中的大块碎石之间射出的,箭杆扯破了他的旗子后耗尽了力量就挂在那里,在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一双赤脚一闪而过(此处是瞎翻的)。这一惊把他吓得不轻,白旗掉落在地,自己也从马鞍上摔了下来。
  “到里面来”,有人高叫,“快点,蠢货,快点!”
  臭佬手脚并用地爬上台阶,这时又一只箭矢从他头顶飞过。有人抓住他一把拖到塔楼里面,大门随之轰然关闭。
  他被拉起来,随后被粗暴地推到墙边,一把匕首抵在喉头。一张留胡子的脸凑了过来,贴近到他能数清那人的鼻毛,“你是谁?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快回答,不然我会让你和他一样。”那个门卫猛然扭过他的头朝向门边腐烂发绿,爬满了蛆虫的尸体。
  “我是个铁民”,臭佬答道。这是个谎言。确实,那个他“曾经是”的男孩是个铁民,但臭佬是从恐怖堡的地牢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看着我的脸。我是巴隆大人的儿子,你们的王子。”他应该说出那个名字,但不知为何那个词堵在了他的喉咙里。臭佬,我是臭佬。臭佬,臭佬,押韵尖叫。有那么一小会儿他险些忘了这一点。没有任何人会屈服于像臭佬这样的东西,无论他处在多么令人绝望的境地。他必须再一次装作是一位王子。
  抓着他的人眯起眼审视他的脸,嘴唇因怀疑而扭曲。他的牙齿是棕色的,他的呼吸散发出浓啤酒和洋葱的臭气。“巴隆大人的儿子已经被杀了。”
  “我的兄弟们。那不是我。拉姆斯大人在临冬城之战后俘虏了我。他派我来这里和你们谈判。你是这里的指挥官?”
  “我?”那个男人放低了他的匕首,向后退了一步,几乎在尸体上绊倒,“不是我,我的大人。”他的锁子甲锈迹斑斑,他的皮衣正在腐烂。一只手背上的溃疡还在流血。“拉尔夫。肯宁是指挥官,船长说指派的。我只是门卫,就是这样。”
  “那么这是谁?”臭佬踢了尸体一脚。
  门卫盯着那具尸体,好像第一次看到他。“嗯……他喝了那些水。肚子坏了。我不得不割断了他的喉咙好让他停止尖叫,这是为了他好。你不能喝那些水,所以我们喝浓***卫揉着脸,他的眼睛红肿发炎。“以前我们把尸体拖到地窖去,可那里所有的墓穴都被淹没了。现在没有人愿意去做那些麻烦事,我们就把死人留在他倒下的地方。”
  “对死者而言还是地窖比较好。把它们送到水中,交给淹神。”
  门卫大笑,“在那下面什么神也没有,我的大人。那里只有老鼠和水蛇,白色的东西,和你的大腿一样粗。有时候它们会爬上台阶,在你睡觉时咬你。”
  臭佬回忆起恐怖堡的地牢,那只老鼠在他的牙齿间蠕动,温热的血的味道留在嘴唇上。如果我失败了,拉姆斯大人会把我送回那里,但首先他会剥掉我另一根手指上的皮。“守军还剩下多少人?”
  “还有一些。”门卫说道,“我也不清楚。总之比以前少了。还有一些在酒鬼塔,我想。孩童塔里没人了。达庚。柯德几天前去过那里,据他说那里只剩下两个活人,他们靠吃尸体为生。达庚把他们两个都杀了,如果你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卡林湾已经陷落了,臭佬确认。只是还没有人觉得应该告诉他们这个事实。他擦了擦嘴以掩饰破碎的牙齿,然后说:“我有话对你们的指挥官说。”
  “肯宁?”门卫看起来有些困惑,“他这些天都没有说话(瞎翻的,没看懂)。他快要死了。也许已经死了。我…我已经记不起有多久没见过他了。”
  “他在哪儿?带我去见他。”
  “那谁来守门?”
  “他。”臭佬踢了死尸一脚。
  这个举动引得门卫一阵大笑。“啊,为什么不呢?跟我来。”他从墙上取下一个火把,挥舞它直到明亮的火焰燃烧起来。“走这边。”门卫领着他穿过一道门,然后登上一道螺旋阶梯,在他们爬阶梯时闪烁的火炬之光映照在黑石壁上,影影绰绰。
  阶梯尽头的房间黑暗,烟雾缭绕,而且闷热。一张破皮子挂在狭窄的窗口用来隔绝湿气,一大块泥煤在火盆里闷烧着。房间里的气味很臭,那是霉菌、尿液和粪便的气味,那是烟熏和疾病的气味。污物堆积在地板上,一堆稻草就在房间的角落里,这就是拉尔夫。肯宁的床铺。
  拉尔夫。肯宁缩在一大堆毛皮下瑟瑟发抖。他的武器放在身边——剑与斧,锁子甲,铁头盔。他的盾牌纹饰是风暴之神的云之手,闪电从指尖迸射而出,直落怒海。但盾牌上的涂料已经褪色、剥落,下面的木头正在腐烂。
  拉尔夫也正在腐烂。毛皮之下的他赤身裸体而且发着高烧。苍白浮肿的肉体上布满流脓的溃疡和疮痂。他的头扭曲畸形,一边脸颊夸张地肿胀起来。他的脖颈充血膨胀到几乎要把脸埋住。一侧的手臂肿胀的像一段原木,上面爬满白色的蛆虫。看起来已经有很多天没人给他洗澡,也没人给他洁面。他的一只眼睛溃疡流脓,胡须和干掉的呕吐物纠结在一起。
  “他这是怎么回事?”臭佬问道。
  “沼泽魔鬼的箭射中了当时正在护墙上的他。只不过是擦伤,但是……他们的箭矢喂了毒,箭头上涂了粪便和别的什么更糟糕的东西。我们用沸酒浇过伤口,但那没什么用。”
  我没办法和这个“人”谈判。“杀了他”,臭佬命令门卫,“他的心智早已离他而去,剩下只有污血和蛆虫。”
  门卫目瞪口呆地望着他,“船长大人任命他为指挥官。”
  “当马垂死的时候,你应该送他一程。”
  “什么马?我从来都没有过马。”
  我有过。回忆席卷而来。Smlier(席恩以前坐骑的名字)的尖叫听起来就和人类一样。他的鬃毛着了火,眼睛也瞎了,痛苦不堪。他人立起来,胡乱拍打着四蹄。不,不。那不是我的马。臭佬从来都没有过马。“我会替你杀了他。”臭佬拿起拉尔夫。肯宁斜放在盾牌上的剑,他剩下的手指还足以抓牢剑柄。当他挥动利刃划开稻草堆上那个“人”肿胀的喉咙时,黑色的污血与黄色的浓汁从破裂的皮肤里喷涌而出。肯宁猛烈地痉挛了一阵,随后归于平静。一股可怕的恶臭充斥了屋子。臭佬跑到楼梯上,这里的空气潮湿而寒冷,但比较起来要清新得多。门卫跌跌撞撞地跟在他后面,脸色苍白,努力想要止住干呕。臭佬抓住了他的手臂,“谁是第二顺位的指挥官?剩下的人在哪里?”
  “在城垛上。要么就在大厅里。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喝酒。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带你去。”
  “现在就去。”拉姆斯大人只给他一天时间。
  黑石砌就的大厅天护板很高,尽管四处透风仍然充斥着烟雾。石墙上点缀着大片的白色苔藓。很久以前,这里的壁炉曾经熊熊燃烧,然而现在只有一块泥煤在熏黑的炉床里冒着微弱的火苗。一张有着几个世纪历史的雕花大石桌几乎填满了整个房间。那是我曾经坐过的地方,那是我最后一次坐在这里,他回忆道。罗卜坐在桌子的一端,大琼恩坐在他的右边,卢斯波顿坐在左边。The Glovers(谁?)挨着Helman Tallhart,卡史塔克和他的儿子们坐在他们对面。
  两打的铁民正坐在桌边饮酒,当他进去的时候有几个人抬起呆滞无神的眼睛看着他。剩下的则视而不见。所有人他都不认识。有几个人穿的斗篷上别着银鳕鱼胸针,那是柯德家的家徽。这个家族是铁群岛上并不引人瞩目的一员,他们的男人被认为是窃贼和懦夫,女人则和自己的父兄上床。因此他的叔叔在率领铁舰队返航时选择将这些人留下来并不令他感到吃惊。这将会令他的工作更加容易。“拉尔夫。肯宁死了。”他宣布,“这里谁说了算?”
  正在饮酒的众人茫然地盯着他。一个人大笑起来。另一个轻蔑地吐了口唾沫。最后一个柯德家的人答道:“是哪位问的?”
  “巴隆大人的儿子。”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臭佬,臭佬,押韵脸颊。“我奉霍伍德勋爵和恐怖堡继承人拉姆斯波顿大人之名前来此地,他在临冬城之战后俘虏了我。他的大军就在你们北方,他父亲的大军在你们南方。然而拉姆斯大人决定表示仁慈,如果你们能在太阳下山之前献出卡林湾。”他拿出了他们交给他的信并把它扔到那群酒鬼面前的桌子上。
  一个人捡起那封信,玩弄着那上面粉红色的蜡封。然后他说道:“一张羊皮纸?这可真TMD好。我们需要的是奶酪和肉。”
  “我们需要的是钢铁”,旁边的一位老人说道,他的左手是木质假肢,“剑,战斧,还有弓,上百张弓,还有用它们射箭的人。”
  “别说什么【铁民决不投降】,”臭佬发话了,“去和我爸扯这些淡去吧。巴隆大人在劳勃王打破了他的城墙的时候屈膝求饶,另外他也已经死了。如果你不肯投降随你的便”,他指了指那封信,“打开蜡封,读读那些内容。那是保证你们安全的条款,拉姆斯波顿大人亲手写的。放下你们的剑,跟我出去,拉姆斯大人会给你们食物,然后送你们去磐石海岸,在那里会有一艘船接你们回家。除非你们死掉。”
  “这算是威胁吗?”一位柯德家的人向前挪动了脚步。一个大块头的男人,有着死白的肤色,突出的眼球和宽大的嘴,看上去好像他父亲是和一条鱼生了他。但是他仍然佩戴着长剑。“达庚。柯德绝不屈服。”
  不,请你听,你必须听。只要想想如果他没能规劝守军投降就悄悄回到兵营的话拉姆斯大人会怎样对他就会让他尿了裤子。臭佬,臭佬,押韵侧漏(我故意的…)。“这就是你的答案?”这句话在他听起来可真是蠢。“这条鳕鱼是代表你们全体讲话吗?”
  那个他认识的门卫看起来不太确定。“维克塔里昂大人命令我们坚守,他确实是这样命令的,我亲耳听到的。守住这里直到我回来,他是这样对肯宁讲的。”
  “嗯”,那个独臂的老人说道,“这便是他所说的。他回去参加选王会,但他发誓他将戴着浮木冠回来,带领着上千的军队。”
  “我叔叔不会回来了。”臭佬告诉他们。“选王会加冕了他的弟弟攸伦,而鸦眼有另一场战争要打。你以为我叔叔很重视你们?他当你们一钱不值。你们只不过是被他扔下等死的累赘而已。他抛弃你们就好像涉水上岸时刮掉靴子上污泥。”
  这些话触动了听众们。他可以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出这一点,当他们彼此张望的时候,当他们对着酒杯皱眉的时候。他们都在担心自己被遗弃了,这念头引导着我令他们确信了这一点。这里没有铁群岛著名首领的亲属,也没有伟大家族的血脉。他们都是奴仆和盐妾的儿子。
  “如果我们投降,我们就能离开?”独臂老人问道,“这信上都说了些什么?”他用手肘轻轻推了推那个羊皮纸卷,它的蜡封仍然完好无损。
  “你们自己看吧,”他回答。但他几乎确定在场的没有人识字。“拉姆斯大人对俘虏将信守承诺,只要你们同样对他信守承诺。”他只不过会取走几根脚趾,手指或是其他什么东西。他还可能割了我的舌头,或者剥掉我腿上的皮,从脚后跟直到大腿根。“放下你们的剑向他臣服,你们就可以活命。”
  “骗子!”达庚柯德抽出了他的长剑,“你是个变色龙。我们凭什么要听信你的承诺?”
  他喝醉了,臭佬确信。这个酒桶正在发言。“相信你想要相信的。我带来了拉姆斯大人的消息。现在我必须回去他身边。我将品尝以野猪肉和萝卜烹制的美味晚餐,就着浓烈的红酒。跟我一起回去的人将共享这盛宴,而留下的人将在一天内死去。恐怖堡伯爵将率领着他的骑士从堤道进攻,同时他的儿子也带着自己的军队从北面夹击。那就不会有慈悲。战死的人是幸运的,还活着的人会被留给沼泽魔鬼。
  “够了!”达庚。柯德咆哮着,“你以为你能吓倒铁民吗?滚!在你滚回你主人身边前我要切开你的肚子,把你的内脏挖出来,还要让你亲自把它们吃掉!”
  他或许还想说更多,但是突然间他的目光变得呆滞。随着一声闷响他的前额中间钉上了一柄飞斧。柯德的剑从手指间滑脱了,他像上钩的鱼一般猛地抽搐,随后他裂开的脸撞在了桌子上。
  是独臂老人掷出了斧头。他站起身来,手里还有另外一柄飞斧。“还有人想死吗?”他问其他人。“大声讲,我能看到。”鲜血在柯德的头颅四周汇聚,猩红色的细流沿着石壁的缝隙蔓延开来。“我想活着。我不想呆在这个地方烂掉。”
  一个人喝了一大口啤酒。还有一个在用酒洗手指上的血,刚才血流到了他所坐的地方。没有人讲话。当独臂老人把飞斧插回皮带,臭佬知道他赢了。他几乎觉得自己又变成一个“人”了。拉姆斯大人会对我感到满意的。
  他用两只手拉下海怪的旗帜,动作因为那些失去的手指而显得很笨拙。但感谢那些拉姆斯大人留给他的手指。在铁民们准备离开之前又花掉了大半个下午。这里的铁民比他之前所认为的要多——门卫塔有四十七个,酒鬼塔有十八个。有两个已经垂死,没有任何希望生还;还有五个虚弱到不能走路。仍有五十八个准备充分,随时可以战斗。即便他们如此虚弱,仍然足以在拉姆斯大人进攻卡林湾时杀死三倍数量的敌人。所以他很明智地派了我来这里。在爬上马背准备带领他那衣衫褴褛的破烂队伍穿过沼泽回到北方人的营地时,臭佬这样对自己说。“把你们的武器留在这里。”他告诉他的囚犯们,“剑,弓,还有匕首。任何进入视线内的武装人员都会被杀掉。”
  归程花费了三倍于臭佬独自一人前来的时间。他们为四个不能走路的人准备了简陋的轿子,而剩下的那一个则由他儿子背着,所有这些都拖慢了队伍。所有铁民都充分意识到自己现在沼泽魔鬼的毒箭前暴露无遗。如果我死了——臭佬只希望那个弓手能射的准些——希望能死的迅速干净。一个人类应有的死亡,不要遭受拉尔夫。肯宁曾遭受的苦难。
  那个独臂老人一瘸一拐地走在队伍最前面。他说他的名字是Adrack Humble,他在大威克岛有一个老婆和三个盐妾。“她们中有三个在我们出发时已经怀孕”,他自夸道,“而且我家人往往生双胞胎。我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数数我有了几个新儿子。我或许会用您的名字命名其中一个,我的大人。”
  啊,命名为臭佬。他想。要是他淘气就切掉他的脚趾,让他吃老鼠。他回过头吐了口口水。拉尔夫。肯宁或许才是比较幸运的那个。他想。
  当拉姆斯大人军营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青灰色的天空凄凄沥沥地下起了小雨,一位哨兵注视着臭佬一行人静静地通过。空气中弥漫着篝火被雨水浇灭后散发的潮湿烟气。一列骑手在一位盾牌上有马头纹饰的贵族带领下来到他们身后。臭佬知道他是谁,Ryswell大人的一个儿子。Roger或者是Rickard。他分不清这两个人。“这就是全部?”栗色公马背上的骑手问道。
  “所有还没死的,我的大人。”
  “我以为会有更多人。我们曾三次进攻,三次都被他们赶了回来。”
  我们是铁民,臭佬想到。骄傲油然而生,在一瞬间他又成了一位王子,巴隆大王的儿子,派克岛的血脉。然而甚至只是想想这些都是危险的。他必须想起他的名字。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韵虚弱。
  他们就这样站在营地外面直到一群猎犬的狂吠宣告了拉姆斯大人的到来。whoresbane(女支女克星?这谁?)跟在后面,还带着半打他的收藏品。Skinner(剥皮者?),Sour Alyn,Damon Dance-for-Me,the Walders Big,Little也跟来了(没一个认识的,囧)。猎犬群集在他们周围,向着这些陌生人呲着牙低吼。私生子的女孩儿们,臭佬想,然后他记起来当拉姆斯大人在场的时候绝对,绝对,绝对不能提那个词。
  臭佬滚鞍下马,屈膝下跪。“我的大人,卡林湾是您的了,它最后的守卫都在这里。”
  “好少。我本来希望能有更多人。他们是相当顽强的敌人。”拉姆斯大人的白眼珠闪闪发光。“你们一定饿坏了。达蒙,Alyn,去照顾他们。给他们红酒和浓啤酒,还有任何他们能吃得下的食物。Skinner,让学士们给他们疗伤。”
  “好的,我的大人。”
  有几个铁民在蹒跚地走向营地中间的篝火之前咕哝着对拉姆斯大人表示了感谢,有一位柯德家的人甚至试图去亲吻拉姆斯大人的戒指,但那些猎犬在他靠近前把他赶了回来,Alison还咬掉了他耳朵上的一大块肉。然而当鲜血顺着他的脖子流下来的时候,他还在不停地一边鞠躬一边奉承拉姆斯大人的仁慈。
  当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之后,拉姆斯大人回过头对着臭佬微笑。拉姆斯伸出手臂绕过他的后颈紧紧拥抱他,贴过脸来在他的面颊上吻了一下(YOOOOOOOOOooooooooo!),并且耳语道:“臭佬,我的老朋友。他们的真的把你当成他们的王子?这些血腥的白痴,这些铁民,简直连神都要发笑。”
  “他们想要的只是回家,我的主人。”
  “那么你想要什么?我的臭佬?”拉姆斯大人温柔地轻声细语,好像他是他的情人。他的呼吸有着红酒和丁香的香气,非常甜蜜。“英勇的功绩值得奖励。我不能把你的脚趾和手指接回去,但是无疑我能给你一些你想要的东西。想要我给你自由吗?让你从对我的服务中解脱出来,和那些铁民一起回到你们那冰冷大海中的荒凉岛屿,恢复王子的身份?或者你更愿意作我的忠实仆人?”
  仿佛有一把冰冷的剃刀抵在他的脊梁上。要当心,他对自己说,要非常,非常地当心。他不喜欢拉姆斯大人像个贵族一样微笑,不喜欢他闪烁的眼睛,不喜欢他嘴角边喷溅的唾沫之前他必须看着这些(才给点好脸就皮痒了!!!)。你不是王子。你是臭佬,仅仅是臭佬,臭佬,押韵丑陋。给他答案,他想要的答案。
  “我的大人,”他说道,“我的位置就在这里,跟您在一起。我是您的臭佬。我只想要服侍您。我想要…我只想要一皮囊的红酒,这足够作为我的臭佬…红酒,您最浓烈的红酒,一个人所能畅饮的最大量的红酒……”
  拉姆斯大人大笑起来。“你不是一个“人”,臭佬,你只是“我的人”。你会得到你的红酒。瓦德,去拿些红酒来。不要害怕,我不会把你送回地老去,我以波顿家的名义发誓。我会把你当做我的小狗,每天给都你肉吃,还要给你留下足够多的牙齿好让你能咬得动。我允许你和我的女孩儿们睡在一起。Ben,你能不能给他做个项圈?(噗嗤!)”
  “我会做一个,我的大人。”老Ben Bones说道。
  那个老头能作得比现在这个更好的。在这个夜晚,这里除了这个项圈,还有一张破毯子,外加半只鸡。为了这半只鸡臭佬必须必须从狗嘴里把它抢下来,但这是自从离开临冬城以来他吃得最好的一顿。
  还有红酒。这红酒既浑浊有酸臭,不过很浓烈。臭佬像条狗一样蹲在狗群中,狂饮直到头昏脑胀,干呕不止。他擦了擦嘴,继续狂饮。
  然后他闭眼躺下,等醒来的时候发现狗在舔他的胡子。夜空中镰刀般的新月刺破厚重的乌云。黑暗中某个地方传来男人的惨叫声。他把狗退到一边,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第二天清晨,拉姆斯大人派出三名骑兵沿堤道南下告知他的父亲道路已经通畅。在门卫塔塔顶,在臭佬降下派克岛的金色海怪旗的地方。波顿家的剥皮人旗帜高高飘扬。沿着朽坏的栈道,一排木桩深深地插进沼泽地,上面钉着剥了皮的尸体,溃烂的,鲜红的,湿漉漉的尸体。六十三具尸体,臭佬知道,六十三个人都在这里。其中一具有着一截断臂,还有一具的嘴里塞着那卷羊皮纸,上面的蜡封仍旧完好无损。
  三天后,卢斯波顿大军的先头部队穿越了卡林湾的废墟,以及那六十三个可怕的哨兵。四百个穿着蓝色和灰色军服的弗雷家骑兵,阳光穿透云层映射在他们的矛尖上闪闪发亮。老弗雷大人的两个儿子率领着这支队伍。其中一个雄壮有力,生了一副突出的强壮下颚,粗壮的手臂肌肉虬结。另一个则是秃顶,尖鼻子上的那两只靠得过近的眼睛透着饥渴,一小撮棕色的胡须很难遮住瘦弱的下巴。这是Hosteen和Aenys,臭佬在知道自己名字以前就认得他们。Hosteen是头公牛,并不易怒,但一旦发火就谁也拦不住,被称为是老瓦德大人麾下最凶猛的战士。Aenys更加年长,也更加残忍,而且更加聪明——更像是一位指挥官而不是战士。这两个人都是经验丰富的军人。
  北方人紧跟在前锋后面,他们破碎的旗帜在风中招展。臭佬注视着他们通过。大部分都是步兵,而且人数是如此之少。他还记得少狼主麾下的那支南征大军,在临冬城的冰原狼旗下行进。接近两万名手持剑和矛的战士着追随少狼主离开故乡投入战争,如今回来的十不存二,而且绝大多数是恐怖堡的人马。
  在队列中间最拥挤的地方,一个人穿着黑灰色的板甲和血红色的皮罩衫,他的护胸甲被锻造成一张在痛苦中哀嚎的人脸的形状。他的肩上披着粉色的羊斗篷,上面绣着斑斑鲜血。长长的红绸流苏从紧紧关闭的头盔上披洒下来。这样泽地人的毒箭就杀不了卢斯波顿,臭佬在刚看到那人时心想。一辆由六匹重挽马拉的带封闭车厢的四轮马车紧随在那人身后行进,发出吱吱呀呀的噪音。马车前后都有十字弓手保护着。蓝黑色的天鹅绒帷幕把车里的乘客和围观者的视线隔绝开来。
  在更远处是是辎重车队。满载着给养和战利品的货车隆隆驶过,然后是挤满伤员的马车。在队伍末端,是更多的弗雷家的军队,至少有一千人,也许更多。弓箭手,长矛手,拿着镰刀和尖头木棒的民兵,自由骑手和骑射手,此外还有上百名骑士。
  当拉姆斯大人大步向前去迎接他的父亲的时候,臭佬戴着项圈,拴着锁链,破衣烂衫地和其他狗一起跟在拉姆斯大人脚边。可是当黑甲的骑士摘掉头盔,露出的却是一张拉姆斯大人不认识的面孔。拉姆斯大人的笑容一瞬间凝固在脸上,紧接着怒容满面:“这TMD算什么?戏弄我吗?”
  “只是小心罢了”,出现在四轮马车帷幕后面的卢斯波顿轻声说道。
  恐怖堡伯爵(应该是公爵了?)与他的私生子并没有太多相似之处。他的脸刮的很干净,皮肤光滑,虽然称不上英俊过人但也绝非相貌平平。长期的战斗并没有给他留下伤痕。尽管年过四十,仍然没什么皱纹,在他身上几乎看不出岁月流逝。他的嘴唇很薄,抿在一起的话就几乎看不到了。他仿佛是永恒不变的存在,在卢斯波顿的脸上,喜悦和愤怒的表现几乎完全一样。眼睛是他和拉姆斯唯一相似的地方。他的眼睛像冰一样,臭佬很想知道卢斯波顿是否曾经哭泣,如果是的话,当眼泪流过他的面颊时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
  有一个叫席恩葛雷乔伊的男孩儿曾经非常喜欢拿波顿大人开玩笑,当他们和罗卜史塔克一起开会的时候。他嘲弄波顿大人细软的嗓音,还编造关于水蛭的笑话。那时他一定是发了疯、这绝不是一个可以拿来开玩笑的男人。你只要看上波顿大人一眼,就知道他的一个小指头里的残忍就比全体弗雷加起来还要多。
  “父亲。”拉姆斯大人在波顿大人面前跪下。
  卢斯波顿大人审视了他一会儿,“你长高了。”接着他转过身帮助两位年轻女士从四轮马车上下来。
  第一位又矮又胖,生了一张红色的大圆脸,貂皮兜帽下面露出三层肥大的下巴。“我的新夫人”,卢斯波顿大人说,“瓦德女士,这是我的儿子。拉姆斯,亲吻你继母的手。”拉姆斯大人照办了。“接下来是艾丽娅女士,你的未婚妻,我相信你不会忘了她。”
  这个女孩很瘦,比记忆中要高,但这还不足为奇。她穿着带白色缎子镶边的灰羊毛外套,外罩白色貂皮斗篷,扣着银色狼头胸针。棕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背上。然而她的眼睛…
  这个女孩儿不是艾德公爵的女儿。
  艾丽娅的眼睛和她的父亲一样,是史塔克家族的灰眼睛。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儿的个头会变高,头发会长长,胸部会逐渐丰满,但眼睛的颜色不可能改变。这是珊纱的小玩伴,管家的女儿,简妮,这才是她的名字。简妮。普尔。
  “拉姆斯大人”,这女孩儿在他面前欠身。这不会是真的,真正的史塔克只会向他的脸上吐口水。“我祈祷能成为您的好妻子,并给您带来强壮的儿子追随左右。”
  “你会的。”拉姆斯大人允诺,“很快就会。”
  
  第二十一章 琼恩(五)
  
  蜡烛渐渐溶化燃尽,而曙光正在窗户的百叶上闪耀着。琼恩再次在工作时睡着了。书籍覆盖了他的桌子,堆积如山。他借着提灯的光搜遍了灰尘弥漫的地下室,花了半个夜晚的时间才把它们带上来。山姆是对的,这些书极需分类、列表和整理,然而这项工作无法交给一个既不能读也不能写的事务官。这也许需要等到山姆归来。
  假如他能够回来。琼恩为山姆和伊蒙学士感到担心。科特。派克在来自东望的信中报告,暴风乌鸦看见了斯卡格斯岛沿岸的船只残骸。不论这破碎的船只是黑鸟号,还是斯坦尼斯。拜拉希恩的雇佣船,或者是一些经过的商船,暴鸦的船员无法分辨。我的本意是将吉莉和婴儿送往安全的地方。是否却将他们送向了坟墓?
  昨夜的晚餐已在他的肘边冻结,几乎动也没动。忧郁的艾迪把他的木盘装的满满的,以便三指霍布臭名昭著的三肉炖菜软化走味的面包。兄弟们开玩笑说,三肉炖菜中放了羊肉、羊肉和羊肉,但胡萝卜,洋葱和芜菁才更接近现在的味道。冷掉的油脂的薄膜在剩余的炖菜上闪烁着。
  斯坦尼斯搬走之后,鲍文。马什劝他住进位于国王塔中熊老曾今的房间,但是琼恩谢绝了。太轻易的搬进国王的房间意味着对国王的回归不做期待。
  自斯坦尼斯向东进军以来,一种异乎寻常的精神萎靡便降临在了黑堡,仿佛自由民和黑衣人兄弟同样在屏息而待,究竟会有什么即将到来。院子和餐厅经常是空的,司令塔是个外壳,古老的公共大厅堆叠着漆黑的木材,而哈丁塔看上去仿佛再来一阵强风就能将它吹到。军械库外的院子里传来剑与剑之间微弱的撞击声,这是琼恩唯一能够听到的生命之声。艾伦·艾米特正冲着跳脚罗宾(Hop-Robin)大喊,让他保持防御。我们必须保持良好的防御。
  琼恩洗漱穿衣,离开了军械库,他只在外面的院子里停留了一会儿,向跳脚罗宾和艾米特其他的部下说了些鼓励的话。他如往常一样谢绝了泰提议的护卫。他本该带上足够多的人,如果有刀光血影,再多两人也是于事无补。他带着长爪,不过百灵仍紧随其后。
  当他到达马厩的时候,忧郁的艾迪已经为总司令备好马等在那里。马车在鲍文·马什警惕的注视下排列成队,斯图尔德大人正沿着车队小跑,指指点点,大惊小怪,因为寒冷的缘故,他的脸颊红红的。当看见琼恩时,它们变得更红了。“总司令大人,难道你仍然坚持这种……”
  “……愚蠢的行为?”琼恩接着说道。“请告诉我你想说的不是愚蠢,大人。没错,我是愚蠢。我们已经不只是愚蠢。东望塔想要更多的人。影子塔想要更多的人。灰卫堡和冰痕堡也一样,毫无疑问,我们依然搁置着另外十四座空荡荡的城堡,长城有多少里格依然无人看守和无人防御。”
  马什撅起嘴唇。“莫尔蒙总司令——”
  “——死了。不是死于野人之手,而是死在他的誓言兄弟,他信任之人的手里。你和我都无法知晓,在这种处境下他会做或者不会做什么。”琼恩调转马头。“别废话了,走吧。”
  忧郁的艾迪听到了整个对话,当鲍文·马什跑开时,他朝着他背后点头说道:“石榴。那些石榴子能把人呛死。我宁愿吃个芜菁,从未听说芜菁会对人造成什么伤害。”
  在这种时候,琼恩总会非常想念伊蒙学士。Clydas把渡鸦们照顾的很好,可他的学问和经历还不及伊蒙·坦格利安的十分之一,更别提他的智慧了。鲍文用自己的方式做着好人,但在颅骨桥受到的创伤让他变得顽固不化,如今他唯一的论调就是封上大门。欧塞尔·亚维克因为沉默寡言而显得冷漠无趣,而首席游骑兵死的如同命名一样迅速。守夜人失去了太多优秀的伙伴,当马车开始移动时,琼恩想道。熊老,断掌科林,唐纳·诺伊,贾曼·巴克威尔,我的叔叔……
  车队沿着国王大道向南前进,洁白的雪花飘落下来。在十二个长矛手和十二个骑马的弓箭手的护送下,马车的长龙走过了田野、溪流以及长满树木的山坡。以往在鼹鼠村的经历不堪回首,一些推撞,一些喃喃的咒骂,许多阴郁的神情。鲍文·马什觉得最好不要冒险,他和琼恩的意见难得保持了一致。
  事务长在前领路。琼恩骑着马跟在几码之后,忧郁的艾迪·托利特则在他身边。黑堡以南半英里处,艾迪策马靠近琼恩说“大人?抬头看那儿,山上有个高大的醉鬼。”
  那个醉鬼其实是棵灰树,因百年的风蚀而弯曲倾斜。如今它拥有了一张面孔。冷峻严肃的嘴巴,鼻子上长着破碎的树枝,两只眼睛深深的刻进树干,它面朝城堡和长城,在国王大道上凝视着北方。
  野人带来了他们的神。琼恩一点也不吃惊。人们不会轻易的放弃他们的神,梅莉珊卓女士在长城那边精心策划的整场表演,忽然间仿佛伶人的闹剧般毫无意义。“看上去有点像你,艾迪,”他说,设法忽视这些。
  “是的,大人。我的鼻子上没长叶子,不过在其他的方面……梅莉珊卓女士不会感到高兴的。”
  “她不会想看到它。看到没人告诉她的东西。”
  “可她能在火焰中看到些事情。”
  “烟雾和炭渣。”
  “于是人们烧起来了。比如我。鼻子上长着叶子。我总是担心自己会被烧死,但我希望能在那之前死去。”
  琼恩回头瞥了一眼树脸,思考是谁把它雕刻出来。他在鼹鼠村周围布置了警戒,不仅为了让他的乌鸦远离野人妇女,也为了避免自由民溜向南方展开偷袭。很显然,无论在灰树上雕刻的人是谁,他都避开了哨兵。如果有一个人能溜出警戒线,那么其他人也同样可以。我要再次把守卫的数量翻倍,他郁闷的想。如大多数人那样把他们杀死两次,否则这些人可能会成为长城的尸鬼。
  马车穿过冻土和吹雪,继续缓慢的向南前进。在一英里更远处,他们遇到刻在栗树上的第二张脸,它生长在结冰的小河边,眼睛能看到跨河而建的古木桥。“两倍的麻烦,”忧郁的艾迪宣布。
  栗树光秃秃并且瘦骨嶙峋,然而它裸露的棕色主枝却没有变空。在悬于溪流的低矮的树枝上,停着一只驼背的渡鸦,竖着羽毛抵御寒冷。当它发现琼恩时便展开翅膀发出一阵尖叫。他刚举起拳头呼啸,这个黑色大鸟便鸣叫着振翅飞下,“玉米,玉米,玉米。”
  “玉米是给自由民的,”琼恩对他说,“没东西给你。”他想假如按现在的发展他们也许会在凛冬到来之前就沦落到吃渡鸦为生了。
  马车上的兄弟同样看到了这张脸。琼恩毫不怀疑。没人谈论它,然而无论谁的眼中都透露出可以清晰读懂的讯息。琼恩曾今听曼斯·雷德说过,大部分的屈膝者是绵羊。“一条狗可以看管一群羊,”塞外之王说,“而自由民,好吧,他们有一些是影子山猫,有一些是石头。一种在他们想要的地方潜行并且会把你的狗撕成碎片,另一种除非你踢他们否则动也不动。”影子山猫和石头都不愿意放弃他们一生崇拜的神直到在一个他们几乎不知道的神面前屈服。
  仅仅在鼹鼠村的北面,他们就发现了第三个观察者。它被刻在一颗巨大的橡树上,标志村庄的周围,深陷的眼睛注视着国王大道。那不是张友好的脸,琼恩·雪诺思索到。在过去的数个世纪里,先民与森林之子在鱼梁木上刻画的面孔表情严肃,或者多半是些野蛮的面容,然而这颗巨大的橡树看起来却格外的生气,仿佛它正要将自己的根从地底中拔出并在他们身后咆哮。它的创伤如同刻画它的人一样新鲜。
  鼹鼠村总比它看起来的要大,它有很大一部分位于地下,在寒冷与风雪中受到庇护。如今这种布局比任何时候都要正确。塞恩的铁军在进攻黑堡的路上把空空如也的村庄付之一炬,只留下熏黑的横梁和烤焦的石头……然而在这冰冻大地的下面,地下室和隧道以及深窖仍持久不衰,那里是自由民的避难所,他们在黑暗中像鼹鼠一般蜷缩在一起,而鼹鼠正是这座村庄的名字。
  新月中,马车在一幢建筑前停下,那里曾今是村上的铁匠铺。不远处,一群红脸的孩子正在建造冰雪堡垒,他们一看到黑衣人兄弟就一哄而散,消失在一个或者另一个洞中。不一会儿,成年人开始从洞穴中冒出。伴随着恶臭,那是肮脏躯体与污秽衣物的气味,粪便与尿液的气味。琼恩看到他的一个手下皱起了鼻子,对着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有关自由气味的笑话,他猜。他的许多兄弟开起了关于鼹鼠村野蛮人恶臭的玩笑。
  无知的蠢猪,琼恩想,自由民与守夜人没什么不同;有些干净,有些脏,而更多的则是有时干净有时脏。臭气仅仅来自上千个挤在地下室和隧道的人,而那里为了避难被挖出不过百年。
  野人们之前跳过这种舞蹈。他们在马车后面默默地排成一队。每个男人拥有三个女人,和很多孩子——抓着衣摆,苍白干瘦的小东西。琼恩看到极少数的婴儿,婴儿都在行进中死去了,他意识到,那些在战斗中幸存的人则死在了国王的栅栏里。
  战士吃好些。贾斯汀·梅西在会议中声称有三百个到了战斗年龄的人。哈伍德·费尔大人清点了他们的数量。那里也会有矛妇。五十,六十,可能多达一百。费尔把受伤的人也计算在内,琼恩知道。他看到二十几个那样的人——拄着粗糙拐杖的,袖子里空荡荡失去手臂的,只剩下一只眼或半张脸的,被两个朋友搀扶着没有腿的。每个人都面色灰暗脸色憔悴。绝望的人们,他想,异鬼不是唯一活着的死人。
  然而,不是所有的战士都受伤了。半打穿着青铜鳞甲的塞恩人聚集在一个地窖楼梯的周围,绷脸看着,没有加入的打算。在这古老村庄铁匠铺的废墟中,琼恩发现一块巨大光秃的石板,石板上刻着哈列克,哈玛·道格斯海德的兄弟。可是哈玛的猪没了。毫无疑问被吃掉了。那两个身着毛皮的是霍恩福特人,瘦而凶残,一直赤着脚站在雪地里。羊群中依然有狼。
  在他最后一次拜访瓦尔时,她提醒过他。“自由民和屈膝者没什么不同,琼恩·雪诺。无论我们出生在长城的哪一边,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好人和坏人,英雄和恶棍,忠诚之人,骗子,懦夫,畜生……我们拥有很多,你也一样。”
  她说的没错。诡计正将这两者区分,将绵羊从山羊中分离。
  黑衣人兄弟开始分发食物。他们带来了硬的像石头的咸牛肉,干鳕鱼,干豆子,芜青,胡萝卜,几袋大麦粉和小麦粉, 腌制的蛋,几桶洋葱和苹果。“你可以得到一个洋葱或者一个苹果,”琼恩听到海瑞·哈尔对一个女人说,“但不能两个都要。你必须选一个。”
  女人似乎并不明白。“洋葱和苹果各要两个,我每种拿一个,其他的给我儿子,他生病了,吃个苹果会让他好起来。”
  哈尔摇头。“他必须自己来拿他的苹果。或者他的洋葱。不能两个都要。你也一样。现在,你是要苹果还是洋葱?快点选,后面还有很多人。”
  “苹果,”她说,于是他给了她一个又老又干的苹果,小而萎缩。
  “走开,女人,”后面排第三的男人喊道,“这儿很冷。”
  女人不理会男人的叫喊。“另一个苹果,”她对海瑞·哈尔说,“给我的儿子。求你了。这个太小。”
  哈尔看向琼恩。琼恩摇摇头。他们的苹果很快就会不够。如果想要两个就能得到两个,那么后来者将什么都得不到。
  “闪开,”女人后面的女孩说,接着她猛地把她往后推去。女人摇晃着,弄掉了她的苹果,然后跌倒了。她怀里的食物飞了出去。豆子散落一地,芜青滚进一个烂泥坑,一带面粉破了,珍贵的面粉撒在雪中。
  周围升起用古语和通用语发出的愤怒声音。另一辆马车边爆发了更多的推撞。“这根本不够,”一个老人怒吼,“你们这些嗜血的乌鸦正把我们饿死。”一个被撞倒的女人正跪在食物后摸索寻找。
  琼恩看到几码之外裸钢闪烁,他的弓箭手已把箭搭在弦上。
  他挥动鞭子,“罗里,让他们安静。”
  罗里把巨型号角举到嘴边并且吹响。
  骚动和推攘停止了。他们转过头。一个孩子开始哭泣。莫尔蒙的渡鸦从琼恩的左肩走到右肩,摆动着脑袋咕哝着,“雪诺,雪诺,雪诺。”
  琼恩等到最后一点回音也消失散尽,骑马到了一个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地方。“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养活你们,把我们能提供的食物全都带来了。苹果,洋葱,萝卜,胡萝卜……在我们所有人的前面还有一场漫长的冬季,而储备却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你们这些乌鸦吃的够好了,” 哈勒克挤到前面说。
  为了此刻。“我们守卫着长城,长城保卫着王国……和你。你知道我们面对着什么样的敌人。你知道降临在我们身上的是什么。一些你们曾今面对过的东西。衣柜和白色的湿柜,蓝眼黑手的死人。我们也见过他们,与他们战斗,把他们一个接一个地送往地狱。他们猎杀你,然后用你的死亡来对抗你。巨人无法抵御他们,塞恩军也不能,冰河氏族,霍恩福特人,自由民……随着白昼变短夜晚变冷,他们变得更加强大。你离开千百年来居住的家园前往南方……为什么?不就是为了摆脱他们?为了安全。喂,是长城保证了你的安全。是我们保证了你的安全,是这些你鄙视的黑乌鸦。”
  “安全和饥饿,”一个矮胖的脸被吹的发炎的女人说,她看上去是个矛妇。
  “你想要更多的食物?”琼恩问到。“食物为战士准备。帮我们保卫长城,那么你就会吃的和任何一只乌鸦一样好。”或者一样差,当食物短缺的时候。
  周围一下子安静了,野人们警惕的交换着眼神。“吃,”渡鸦咕哝着,“玉米,玉米。”
  “为你而战?”声音嘶哑,带着浓重的口音。Sigorn,一个年轻的塞恩铁军,用吞吐的通用语说道。“没人为你而战。杀了你更好。把你们全都杀死。”
  渡鸦拍着翅膀。“杀死,杀死。”
  Sigorn的父亲,一个老铁军,在对黑堡的进攻中从梯子跌落,之后又被压的粉碎。假如有人要求我和兰尼斯特合作,我也会有同样的感受,琼恩告诉自己。“你的父亲试图杀死我们,”他提醒Sigorn。“这个铁军是个勇敢的人,但他失败了。如果他成功……谁来守卫长城?”他转过身。“临冬城的城墙同样坚固,可如今临冬城站立在废墟之上,被烧毁和破坏。城墙只有在人们保卫它的时候才有用处。”
  一个怀里抱着芜菁的老人说,“你杀死我们,你饿死我们,现在你又想奴役我们。”
  一个矮胖的红脸男人大喊同意,“我宁愿一丝不挂也不愿穿一件黑色的破布。”
  一个矛妇笑了。“即使是你的妻子也不想看你一丝不挂的样子,巴茨。”
  很多声音同时响起。塞恩人用古语叫喊着。一个小男孩哭了起来。琼恩·雪诺等到所有的骚动平静下来后,转向海瑞·哈尔说,“哈尔,你对这个女人说了什么?”
  哈尔看上去有点困惑。“你是指关于食物的那些谈话?一个苹果还是一个洋葱?我就说了那些。他们得做出选择。”
  “你们必须做出选择,”琼恩·雪诺重复到。“你们所有人。没人要求你们立下我们的誓言,我也不在乎你们崇拜的是什么神,是七神,还是别人听到的你们祷告的神。我们需要的是长矛,弓箭和盯着长城的眼睛。”
  “我会带上任何十二岁以上,懂得拿矛射箭的男孩。我会带上你们的老人,你们的伤者,你们的残废,即使这些人无法战斗。他们或许可以完成另外一些工作。给箭装上羽毛,挤山羊奶,收集火木,清理马厩……没完没了的工作。是的,我也会带上你们的女人。我没有保护害羞少女的计划,但是来多少矛妇我就会带上多少。”
  “那女孩们呢?”一个女孩问道。她看起来和琼恩最后一次见到的艾莉亚差不多大。
  “十六岁以上。”
  “你带上了12岁的男孩。”
  在七大国,12岁的男孩往往是侍从或者随从,很多人在军队里受训多年。12岁的女孩还是孩子。然而这些是野人。“如你所愿,12岁的男孩和女孩。但仅限于懂得如何服从命令的人。这适用于你们所有人。我绝不要求你们对我俯首称臣,但我会指派队长和士官管理你们,告诉你们何时起床何时睡觉,在哪里吃饭,什么时候喝酒,穿什么,何时拔剑和射箭。守夜人的汉子终身服务。我不会这样要求你们,但只要你们身在长城,就得听命于我。谁违抗命令,我就砍掉谁的脑袋。问问我的兄弟我会不会这样。他们见我做过。”
  “砍掉,”熊老的渡鸦尖叫道,“砍掉,砍掉,砍掉。”
  “选择权在你们那,” 琼恩·雪诺告诉他们。“谁想要与我们一起保卫长城,与我一起回到黑堡,我就会确保他的装备的食物。剩下的人,拿上你们的芜菁和洋葱,爬回你们的洞中。”
  那个女孩是第一个站出来的人。“我能战斗。我妈妈是个矛妇。”琼恩点头。她可能还不到十二岁,他想,当她在一对老人之间扭动身体,但他不打算拒绝这唯一的新成员。
  两个不到十四岁的年轻男孩跟着她站了出来。接着是一个伤痕累累的独眼男人。“我也见过他们,那些尸鬼。即使是乌鸦也好过那些。”一个高个的矛妇,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一个独臂的圆脸男孩,一个红发的男孩,他的头发让琼恩想起了耶歌蕊特。
  然后是哈勒克。“我不喜欢你,乌鸦。”他咆哮着说,“但我从未喜欢过曼斯,我的姐妹也不。可我们还是为他战斗。那为什么不能为你而战呢?”
  然后障碍打破了。哈勒克是个有名望的人。曼斯没错。“自由民不追随姓名,不追随娘炮,”塞外之王告诉他,“他们不为钱财起舞,他们不在乎你如何称呼自己,不在乎职位的枷锁意味着什么,不在乎你的祖父是谁。他们追随力量。他们追随真汉子。”
  哈勒克的家族追随了哈勒克,接着是哈玛的一个banner-bearers,接着是一个与她战斗过的人,接着是另一些听过他们英勇故事的人。Greybeards 和 green boys,正值盛年的战士,伤员和残废,不错的矛妇,甚至三个Horn-foot人。
  但是没有塞恩人。铁军退回并消失在洞穴中,他穿着赤褐色衣服的仆人艰难地紧随其后。
  在最后一点萎缩的苹果发完的时候,马车上挤满了野人,他们的队伍比车队从黑堡出发的那个早成壮大了63人。“你会同他们做什么?”在骑马返回国王大道的路上鲍文·马什问琼恩。
  “训练他们,武装他们,把他们分成小组。把他们送往需要的地方。东望堡,影子塔,冰痕堡,灰卫堡。我打算再开放三座城堡。”
  事务长回头看过来。“女人也是么?我们的兄弟不习惯周围有女人,大人。他们的誓言……那将会有斗争,强xx奸……”
  “这些女人有刀并且知道该如何使用。”
  “当一个矛妇第一次切开一个兄弟的喉咙,接下来要怎么办?”
  “我们会失去一个人,”琼恩说,“但是我们得到了六十三个。你善于计算,大人。如果我错了请纠正我,但我的账单预先留给我们六十二个。”
  马什不服气。“你增加了六十三张嘴,大人……可有多少人是战士,他们又会为谁而战?如果门外的是衣柜,他们愿意站在我们这边,我承认……但如果是巨人克星托蒙德或是哭泣者带着一万个咆哮的杀手呼叫而来,那又如何?”
  “那我们会知道。所以让我们希望这永远也不会发生。”
  
  第二十二章 提利昂(六)
  
  他梦见了他的领主父亲和裹尸布大人。他梦见他们是一体的,当他的父亲用石质的手臂搂住他低头试图给他一个灰色之吻时,他骤然惊醒,口干舌燥满嘴血腥味,而心脏在胸膛里打鼓似的疯狂跳动。
  “我们的死侏儒回来了,”哈尔顿说。
  提利昂摇着头试图摇走梦的遗迹。伤心地,我刚才在伤心地迷失了。“我没死。”
  “那得看情况再说。”“半学士”居高临下的说。“鸭子,跑跑腿给我们的小朋友弄点汤。他一定饿坏了。”
  他在害羞小姐号上,提利昂观察,在一个闻起来有浓浓醋味的破毯子下面。伤心地在身后,刚才我溺水只是一个梦。“为什么我闻起来像恶心的醋缸?”
  “莱莫尔用醋给你擦洗。有人说这个可以帮助防止灰死病。我可不认为哪样,但是试一试也没坏处。在格里夫把你捞上来后是莱莫尔把你肺中的水挤出来的。你当时都冷的像冰了,嘴唇发紫。杨恩德里认为我们把你扔回去比较好,但是男孩没让。”
  王子。记忆回溯:那个石人伸出灰色的碎手,关节处隐见血迹。他像块沉重的压箱石把我拽向河底。“格里夫把我拉上来的?”他肯定很讨厌这样做,要么他就任由我死掉了。“我昏迷了多久?这到哪里了?”
  “赛尔霍利斯。”哈尔顿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小刀。“给,”他说,低手把刀扔给提利昂。
  侏儒畏缩了一下。那把刀插在了他双脚之间在甲板上嗡嗡直晃。他拔出了它。“这是干嘛?”
  “脱了你的靴子,戳戳每根脚趾和手指。”
  “那听起来……很痛。”
  “希望如此。快脱。”
  提利昂甩掉接连甩掉两只靴子,脱掉长袜,乜了一眼他的脚趾头。看起来他和平常相比也没怎么变糟。他小心翼翼地戳了戳一个大脚趾。
  “用力,”“半学士”哈尔顿督促。
  “你是想让我弄出血来吗?”
  “若需要的话。”
  “那我每根脚趾上都会留下一个痂。”
  “这么做又不是让你数脚趾的。我想看到你还会畏缩。只要戳的时候还会痛,你就还算安全。到你感觉不到利刃的时候你就该怕了。”
  灰死病。提利昂苦着脸。他扎了扎另一根脚趾,当血滴从刀剑流下时他咒骂了一句。“会疼的。你现在高兴了?”
  “高兴的起舞。”
  “你的脚比我的还臭,尤罗。”鸭子拿着一碗汤。“格里夫警告过你别打石人的注意。”
  “是啊,但是他忘记警告他们离我远点儿了。”
  “当你戳的时候,找找有没有坏死的灰皮,指甲最先会变黑。”哈尔顿说。“若你发现了什么迹象,千万别犹豫,失去一根脚趾总比一只脚好,失去一只手臂也比整日在睡梦之桥上哀嚎好。若你乐意,现在开始,另一只脚,然后还有你的手指。”
  侏儒换了一下他发育不全的腿开始扎剩下的脚趾头。“我要扎扎我的老二么?”
  “那倒无关痛痒。”
  “我想你的意思是那对你无关痛痒,但对我来说钢枪太久没上膛和放着生锈也没什么区别啦。”
  “爱怎怎地。我们会晒干它塞点东西,卖了它换点钱。一个侏儒的老二据说有魔力。”
  “多年来我一直都这么对那些女人说。”提利昂用匕首的尖端挑进他的拇指,看着血滴冒出接着吮吸了一下。“我得这样折磨自己到猴年马月?什么时候我才能确定我没事儿了?”
  “说真的?”半学士说。“永不。你吞掉了半条河,现在你也许正在转变,从内部变成石头,从你的心肺开始。若是这样的话,扎扎你的脚趾或者用醋淋身一点儿用都没。若你真是这样,就来喝点汤吧。”
  汤是不错,提利昂想,他注意到半学士在他喝的时候横了一张桌子在他们之间。害羞小姐号已经飘到了罗伊达西岸的一个风化的码头旁。再过两个码头,有艘瓦兰提斯河舰正在卸下士兵们。商店摊棚还有仓库在一座沙石墙下挤作一团,城邦的塔楼和圆顶则耸立在它们身后,被夕阳染成红色。
  不,不是个城邦。赛尔霍利斯只算是个城镇,自古瓦兰提斯以来就一直被统治着。这里不是维斯特洛伊。
  莱莫尔拽着王子上了甲板,当她看见提利昂的时候,她冲过甲板来拥抱他。“圣母慈悲。我们都为你祈祷着,雨果。”
  至少你祈祷了。“我对你没什么意见。”
  小格里夫的问候就没那么多感情了,年轻的王子闷闷不乐,依旧对杨恩德里和伊西拉能上岸而他不得不留在船上而生气。“我们只是为你的安全着想,”莱莫尔这样劝慰。“现在时局不稳。”
  半学士哈尔顿解释道。“在伤心地到赛尔霍利斯之间这段路,我们三次瞥河东岸有向南进军的骑手——多斯拉克人。又一次我们是如此的靠近,甚至能听到他们发辫上的铃声,夜晚不时还能看到他们的营火在东山后面照耀。我们也遇见了战舰,挤满了奴隶士兵的瓦伦提斯河舰。元老们显然在担心来自赛尔霍利斯方向的攻击。
  提利昂立即明白过来。沿着主河道的城镇里,赛尔罗伊斯坐落于罗伊达的东岸,与它的姊妹们相比,她更容易收到来自马王们的袭击。即使这样,着也是一个小小的奖赏。若我是卡奥,我就会佯攻赛尔霍利斯,让瓦兰提斯人赶来营救,然后向南暗度陈仓直取瓦兰提斯。
  “我知道如何用剑,”小格里夫坚称。
  “就算你祖先里最勇猛的人也知道危险的时候不离铁卫。”莱莫尔已经换下了她的修女袍,穿上一身更类似于富商妻女的衣服。提利昂仔细地观察着她。虽然他能轻而易举地嗅出染着蓝发的格里夫和小格里夫背后的真相,杨恩德里和伊西拉看起来也就是他们说的那样,而鸭子也差不多。但是莱莫尔……她又是谁?她在这里干什么?我猜,不是为了钱。这个王子对他来说又是什么地位?她又是不是个真正的修女?
  哈尔顿也注意到了她的变装。“我们这么轻易就丧失信仰了么?我还是喜欢看你穿修女袍的样子,莱莫尔。”
  “我更喜欢她什么也没穿的样子,”提利昂说。
  莱莫尔责备的看了他一眼。“那是因为你有个猥琐的灵魂。代表维斯特洛伊的修女袍可能会为我们惹到不欢迎的眼神。她再次转向伊耿王子。“你不是唯一需要躲藏的人。”
  男孩看起来不怎么吃这一套。这些行为代表他是个完美的王子只不过还是半个男孩,对这个世界和它的苦楚还知之甚少。“伊耿王子,”提利昂说,“既然我们俩都被困在这船上了,也许我有幸与您玩一局锡瓦斯棋聊以度过这几个小时?”
  王子给了他个小心谨慎的眼神。“我受够了锡瓦斯棋。”
  “你是说害怕输给一个侏儒?”
  这深深刺痛了男孩的骄傲,就如提利昂预计的那样。“把那块板子还有棋子拿来,这回我一定碾碎你。”
  他们在甲板上玩起来,在舱后盘腿而坐。小格里夫用龙、象和重骑兵部署在前线做出攻击阵型。年轻人的编队,鲁莽的近乎白痴,他冒险只为速战速决。他让王子先走,哈尔顿在身后看着他们对弈。
  当王子伸手去抓龙时,提利昂清了清嗓子。“我要是你就不会那么做。将龙这么早得放出来错大了。”他无辜的笑笑。“你的父亲知道龙过于勇猛的下场。”
  “你认识我的生父吗?”
  “我见过他两三次,但是在劳伯杀了他时我也才十岁,家父死死得把我锁在石头后面。不,我不能说我认识雷加王子,不像你的养父那样,康宁顿大人是王子最亲密的朋友,不是么?”
  小格里夫拨开眼前的蓝发。“他们在君临时一起当侍从。”
  “一个真正的朋友,我们的康宁顿大人。他一定是,对那个剥夺了他土地和头衔、送他去流放的国王的孙子如此的忠诚。对那点我深表遗憾。若不是这样,雷加王子的朋友在场,大概在我父亲洗劫君临时就能将雷加王子亲爱的小儿子从在墙上摔烂了脑袋的命运里拯救出来了。”
  男孩脸唰的红了。“那不是我,我告诉过你,那只是个尿水弯皮革匠的儿子,他妈妈在生他时难产死了。他父亲把他以一壶阿博金的价格卖给瓦利斯大人。他还有其他的儿子但是没有尝过阿博金的味道。瓦利斯把那个尿水弯的男孩交给我奶娘带走了我。”
  “是啊。”提利昂移动了他的象。“当那个尿水弯王子顺利死亡后,太监把你偷渡过狭海交给他的胖朋友奶酪商,接着他就把你藏在了平底船上找了个流放在外的领主声称是你的父亲。这真可以编一个精彩的故事,一旦你登上铁王座歌手们就会歌颂你如何逃脱……有趣的是我们的丹妮莉丝小姐与你喜结连理。”
  “她会的,她一定得。”
  “一定?”提利昂不敢苟同的啧了啧嘴。“那可不是女王喜欢听的词。你是个完美的王子,这点我同意,聪明勇武和任何处女的白马王子一样英俊。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可不是什么处女,她是一个多斯拉克卡奥的寡妇,龙之母和城市的掠夺者,一个长了乳头的征服者伊耿。她可能不会像你想当然的那样走。”
  “她会愿意的。”伊耿王子听起来很震惊。显而易见以前他可没考虑过他的未婚妻可能拒绝他的可能性。“你不认识她。”他拾起他的重骑兵,重重地放下了它。
  侏儒耸了耸肩。“我知道她的童年生涯就是流放历程,穷困潦倒,指望着美梦成真和权谋得逞,从一个城邦逃到另一个,担惊受怕从没安稳过,除了一个几乎半疯了的哥哥外没有寡亲无友……这个哥哥最后还把她以换取一支军队的代价卖给了多斯拉克人。我知道在这里的某处,她在草原上孵化了她的龙,就像她也重生了一样。我知道她很骄傲。为什么不呢?她除了骄傲还有什么残存?我知道她很强壮。为什么不呢?多斯拉克人唾弃弱者,若丹妮莉丝一味示弱,她早就和韦赛里斯一起烂在一起了。我知道她很凶猛。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就是证据。她跨越草地和红色荒原,躲过刺杀、诡计和失败的巫术中而生存着,背负着一个哥哥、一个儿子和一个丈夫的忧伤,用穿着凉鞋的纤足将奴隶之城踏碎。好了,现在你认为这个女王会在你抓着你的乞碗哀求说‘早上好,姑姑。我是你的侄子,复活了的伊耿,我这辈子一直躲在一艘平底船上,但是现在我会洗掉我的蓝头发,而且,我想要一条龙,求求你……哦,还有,我刚才是不是没说,对于铁王座的继承权我排在你前面?’”
  伊耿愤怒道双唇扭曲。“我不会像个乞丐一样去见我的姑姑的。我会以亲人的身份带着一支军队去找她。”
  “一直微不足道的军队。”就是那个,那让他有喜又怒。侏儒不由自主想起了乔佛里。我还有份礼物送给怒头上的王子。“丹妮莉丝女王有她自己的大军,可不会对你道谢。”提利昂举起了他的十字弓。
  “随你怎么说。她都会是我的新娘。康宁顿大人说到做到。我就想血亲一样信任他。”
  “也许与我相比你才是那个白痴。别信任任何人,我的王子。不是你没有项链的学士,你的养父,勇敢的鸭子或者可爱的莱莫尔,这些好朋友把你当成一个豆子种下去。但最重要的是,别相信奶酪商或者八爪蜘蛛,还有这个你准备迎娶的小龙后。所有那些不信任都会让你闹肚子、夜夜失眠没错,但是总比长眠不醒要好得多。”侏儒将他的龙推过山巅。“但我知道些什么呢?你的养父是个伟大的领主,我却只是个滑稽的小魔猴。但是,我却总是另辟蹊径。”
  这吸引了男孩的注意。“怎么个另辟蹊径?”
  “若我是你?我会向西而非向东。以多恩为据点举起旗帜。以后七大王国可不会比现在更适宜进攻。铁王座归一个男孩所有,北方一片混乱,河间地则一片废墟,谋反者占据着风息堡和龙石岛。当凛冬来临,整个王国都会受饥挨冻。谁来对这一切负责?——谁统治了小国王就统治了七大王国——我那可爱的姐姐。除她再无别人。我的哥哥,詹姆,渴望战斗而非权力,他放走了每个可以统治的机会。我的叔叔凯冯生而就是个追随者而非领导者,虽然若强行交予他权力他会是个不错的摄政王,但是他不会主动索求。”好了,诸神和我那父亲大人。“梅斯?提利尔会兴高采烈地抓住权杖,但是我的亲人们可不会站在一边乖乖给他。而每个人都憎恨史坦尼斯。这么样剩下谁了呢?哇哦,就只有瑟熙了。”
  “维斯特洛伊支离破碎鲜血淋漓,我毫不怀疑就算现在我那可爱的姐姐仍能为它疗伤……用盐。瑟熙如残酷的梅葛一般温柔,和庸王伊耿一样无私,和疯王伊利斯差不多聪慧。她绝不忘记怠慢,无论是真的还是她想象的。她谨防懦夫的暗箭,从挑衅中挖掘异议。而且她很贪婪。贪恋权力、荣誉和爱。托曼的统治建立在我的父亲大人苦心经营的那些同盟上,但是很快她就会摧毁了它们,每一分每一毫。登陆吧,举起你的旗帜,人们会为你的事业团结在一起的。无论大领主还是小地主,就算是平民也一样。但别等的太久,我的王子。机会转瞬即逝。现在送你高升的潮水很快就会退下。确保在我的姐姐到台前登陆维斯特洛伊,否则某个更强的人就会接了她的位子。
  “但是,”伊耿王子说,“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龙,我们怎么能奢求胜利?”
  “你不需要胜利,”提利昂告诉他。“你要坐的就是举起你的旗帜,集结你的支持者并且保住他们,直到丹妮莉丝带着她的力量和你汇合。”
  “你说过她不会认可我的。”
  “看来我夸张了点儿,当你去求着她给予支持时她可能会可怜你。”祝福耸耸肩。“你是想用一个女人的突发奇想赌一赌你的御座吗?但去维斯特洛伊……啊,那你就是个反抗者了,不是什么乞丐——无畏而不惧艰险,一个坦格利安家族真正的子孙,踏着征服者伊耿的脚步。一条真龙。”
  “我告诉过你,我懂我们的小女王。让她听到他哥哥雷加被杀掉的儿子还活着,而这个勇敢的男孩已经在维斯特洛伊再一次竖起了她祖先的旗帜,在重重阻挠中打着一场硬仗来为父报仇,为坦格利安家族收回铁王座……那她会在风与水的支持下飞快的飞到你身边来。你是她最后的亲人了,而这位龙之母,碎链者,首先是一个拯救者。这个女孩让奴隶城市浸满了鲜血也不愿将里面陌生人留给枷锁,她不太可能抛弃她自己哥哥身处险境中的儿子。而当她来到维斯特洛伊,你们的第一次见面,平等的见面,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王和一个恳求者。她又如何能不爱你呢,我说?”他笑着抓住了他的龙,让它飞过棋盘。“我恳求陛下原谅。您的国王已经无路可逃,四步即亡。”
  王子盯着游戏盘。“我的龙——”
  “——远水救不了近火。你早该把他调到战斗中心去的。”
  “但是你说——”
  “我撒了个小谎。别轻信任何人。还有,看紧你的龙。”
  小格里夫拉开双腿一脚踢翻了棋盘,锡瓦斯棋的棋子飞向各处,在害羞小姐号的甲板上蹦跃旋转。“把它们捡起来,”男孩命令。
  他还真是个坦格利安。“若您乐意的话。”提利昂跪下来四肢触地开始在甲板上爬行,收集那些棋子。
  当杨恩德里和伊西拉回到船上时已经接近黄昏。一个搬运工急匆匆地跟在他们身后,推着一辆高高的堆满了给养的手推车:盐和面粉,刚搅出来的黄油,包装在亚麻布理当成品培根片,几袋橙子,苹果和梨子。杨恩德里的肩膀上扛了一通陆涛就,而伊西拉则穿了一棍子梭子鱼在肩。那些鱼足有提利昂那么大个儿。(巨人你是在太小了……)
  当看见站在跳板末端的侏儒时,她骤然停步导致杨恩德里几乎撞上她,差点送那串子鱼回老家。鸭子帮忙挽救了这种不幸。伊西拉怒视着提利昂,用三根手指做了个剧烈的动作——一种避开邪魔的手势。“让我帮你拿那些鱼,”他对鸭子说。
  “不要,”伊西拉厉声说。“滚远点,除了给你吃的那些东西,离食物远点儿。”
  侏儒举手投降。“谨遵命令。”
  杨恩德里把那桶酒扔到甲板上。“格里夫去哪了?”他问哈尔顿。
  “睡觉呢。”
  “把他叫起来。有点消息他最好听听。那个女王的名字已经在赛尔霍利斯传遍了,他们说她依旧坐镇弥林,不断被围攻。若市场里的传言属真的话,那古瓦兰提斯不久就会加入反对她的大军中来。”
  哈尔顿撅起嘴嘴。“鱼贩子的谣言不足为信,但是我想格里夫会想听的。你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人。”半学士接着下船舱去了。
  那女孩从没开始西行。毫无疑问她有她的理由。在弥林和瓦兰提斯之间横亘着五百里格的沙漠,山川,沼泽和废墟,加上曼塔里斯那不祥的声名在外:传言说那是魔鬼之城。但是若她陆路行军的话,她到哪儿补给食物和饮水呢?海路会快点,但她没船的话也一筹莫展……
  当格里夫出现在甲板上时,那条狗鱼已经在火盆上烤的嘶嘶作响,伊西拉正在它上面来回挤着柠檬汁。雇佣剑士穿着盔甲和狼皮斗篷,戴着软皮手套,套这条深羊毛裤。若他对提利昂的情形有一丝惊诧的的话,那他一定将它隐藏在一贯的皱眉招呼中。他示意杨恩德里来船舵那里,低声交谈,侏儒甚至听不清他们说话。
  最后格里夫示意哈尔顿。“我们得知道这些流言背后的真相。上岸尽可能的大厅一切。Qavo会知道些什么,前提是你们能找到他的话。去‘河人’和‘彩龟’去碰碰运气,你知道他若不在会去哪儿。”
  “是的。我们会带上侏儒,双耳难敌四耳。你也知道Qavo他对锡瓦斯棋的态度。”
  “如你所愿。在太阳升起来前回来。无论你们有什么理由,迟到的话就自己走去黄金团吧。”
  像个领主一样颐指气使。提利昂没吱声。
  哈尔顿披上一件连帽斗篷,提利昂则脱下他的自制花衫换上单调灰暗的衣物。格里夫给了他们一人一袋伊利里欧箱子里取出的银子。“务必问出些东西。”
  在他们走过河边的光景,黄昏逐渐被夜色替代。他们路过了一些看起来已经废弃,耷拉着连接陆地的跳板。其他的船则穿梭者警惕的看着他们的武装人员。在镇墙之下,羊皮灯笼悬于栅栏之上在石子小径上投下片许彩色的灯光。提利昂看着哈尔顿的脸由绿变红再变紫。在刺耳的一国语言中,他听到前方某处正上演着古怪的音乐,由鼓点伴奏的高音长笛。而他们后面跟着一只狂吠的狗。
  妓女们都出门接客了,无论是海还是河,港口就是港口,在找得到水手的地方你就能呢个找到妓女。这就是我老爹的意思么?大海,是妓女的去处?
  兰尼斯特港和君临的妓女都是自由人,她们在赛尔霍利斯的姐妹则是奴隶,眼睛下的眼泪刺青便是她们披枷带锁的证据。她们中的很多人又老又丑足以让任何男人难以忍受。提利昂感到他们的眼睛追随着他蹒跚的步伐,听到她们窃窃私语。你大概推测她们以前还从没见过侏儒。
  一小队瓦兰提斯枪兵看守者通向河流的大门。火炬的光芒照在他们突出于护手的金刚爪闪烁不明。他们带着老虎面具头盔,头盔下的脸颊刺了绿色条纹作为标记。提利昂知道瓦兰提斯的奴隶士兵很是为他们的老虎条纹自豪。他们向往自由么?他想。若小女王将自由赐予了他们他们又何去何从?若他们不做老虎又能是谁呢?我若不是狮子又是谁呢?
  其中一个虎兵看见了提利昂说了些什么引的其他人一起大笑起来。当他们到达大门时,他拉起自己的带爪护手和里面汗津津的手套,用一只胳膊钳住侏儒的脖子,同时狠狠的揉着他的脑袋。提利昂吓的不敢抵抗,幸好他仅仅是被吓了一跳。“刚才那是怎么回事?”他询问“半学士”。
  “他说揉一个侏儒的脑袋能带来好运,”哈尔顿和守卫用他们的语言交谈后说。
  提利昂强迫自己对那个男人微笑。“告诉他来尝尝我的老二会带来更多好运。”
  “最好别,老虎可是出了名的尖牙利齿。”
  另一个守卫穿过大门不耐烦的晃了晃火炬对他们做了个手势。“半学士”哈尔顿,循规蹈矩的领着他们进入赛尔霍利斯,提利昂谨慎的跟在他脚边。
  一个开阔的广场在他们面前展开。即使这么晚了它依旧拥挤吵闹到处是火光。旅社和妓院门上都用铁链悬挂着摇晃的灯笼,但是到了门内就是五彩的玻璃而非羊皮灯笼了。他们右侧红石建造的庙宇外夜火熊熊燃烧。一个身着血红袍子的神僧对着围坐在火光边的一些人高声布道。别处,旅行者坐在旅社外面玩锡瓦斯棋,醉酒的士兵在显然是个妓院的房子外游荡,一个女人在马厩外鞭打一头骡子。一辆双轮马车由一头白色矮象拉着吱呀着从他们旁边驶过。这是个另一个世界,提利昂想,但是和我所知的那个也没太大不同。
  广场被一座白色大理石雕塑占据:一个无头的男人穿着着不能再华丽的盔甲跨在一批和他一样打扮的马上。“那是谁?”提利昂问。
  “元老赫罗诺。一个‘血腥世纪’的瓦伦提斯英雄。他40年内每年都被授予元老的身份,直到他厌倦了选举声称自己永久身居元老之位。瓦伦提斯人一点不高兴,于是很快他就被处以五马分尸。”
  “他的雕塑好像缺了个头。”
  “他是虎党。当象党掌权,他们的追随者耀武扬威地将那些他们谴责造成了所有的战乱和死亡的人的雕像敲掉脑袋。”他耸了耸肩。“那又是另一个年代的事了。来我们最好来听听那个神僧到底说了什么。我想我听到了丹妮莉丝的名字。”
  穿过广场,他们加入了红庙外不断增长的人群。由于四面八方的当地人都比它高,提利昂发现他除了当地人的屁股外啥都看不到。他几乎能听到神僧说的每一个词但是他听不懂。“你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吗?”他用通用语问哈尔顿。
  “如果没有个侏儒在我耳朵里尖叫的话我就可以。”
  “我没有尖叫。”提利昂抱起双臂回头,研究起那些停下来聆听的男男女女的脸庞来。无论他转向那都能看见刺青。他们五个当中有四个都是奴隶。
  “神僧正呼吁瓦兰提斯开战。”“半学士”告诉他,“但是要站在正确的一方,就像光之王的士兵,那位创造了太阳和星星以最终对抗黑暗的光之王阿赫洛。尼耶索斯和玛拉阔掉头离开光明,他说,他们的心被来自东方的黄色哈尔皮埃们(身体是女人而翅膀尾巴爪子像鸟的怪物)暗化。他说……”
  “龙,我听懂了那个词。他说了龙。”
  “是的。龙来将她带向荣誉。”
  “‘她’,丹妮莉丝?”
  哈尔顿点头。“班奈罗已经从瓦兰提斯向外扩散消息,她的降临会实现古老的预言。从烟与盐中诞生的她将更新这个世界。她是亚梭尔?亚亥回归……她对黑暗的胜利将带来永夏……死亡自己也将向她臣服,那些为她事业战死的人也会重生……”
  “我会在同一个躯壳中重生么?”提利昂问。人群越来越稠密了,他能感觉到他们挤压着他。“谁时班奈罗?”
  哈尔顿抬起一根眉毛。“瓦兰提斯红庙的大神僧。‘真实之焰’,‘智慧之光’,‘光之王’的‘第一个仆人’,‘阿赫洛的奴仆’。”
  提利昂唯一知道的红袍僧是密尔的索罗斯,肥胖和蔼满身酒迹的爱热闹的家伙,在劳伯的庭院里闲逛狂饮国王珍藏的老酒并把剑点燃for mêlées(不知道啥意思,难道乱码了?)。“给我一个肥胖堕落愤世嫉俗的神僧,”他告诉哈尔顿。“那种喜欢坐在缎垫上啃点甜头玩玩小男孩的家伙。这就是信神的人带来的麻烦。”
  “也许我们可以利用这种麻烦帮我们自己的忙。我知道在哪可以找到答案。”哈尔顿领着他们走过无头英雄来到一个坐落于广场前的石头旅馆。旅馆门上钉着一些喷涂的五颜六色的乌龟突出的背壳,在上百根如遥远群星般闪烁的昏暗红烛内,空气里飘散着一股烤肉和香料的芳香,一个一边脸颊上画有一个龟甲的女童奴正在倒着浅绿色的葡萄酒。
  哈尔顿停在了门廊。“那儿,那两个人。”
  在角落里两个男人对坐在一张雕琢过的石制锡瓦斯棋桌旁,在红烛的光影下看着他们的棋子。其中一人面色蜡黄憔悴不堪,有着稀薄的黑头发和刀削般的鼻子,另一个则有着宽厚的肩膀和圆圆的肚子,打着旋儿的长发爬过他的领子。两人没人肯从游戏中抬头看一眼知道哈尔顿拉开他们之间的那张椅子说,“我的侏儒比你们两个加起来都玩儿的好。”
  大个子的人抬起眼睛厌恶地看了看进犯者,用古瓦兰提斯语说了些什么,语速太快提利昂没指望跟得上。瘦子则靠回椅子。“他是用来卖的么?”他用维斯特洛伊通用语问。“元老的滑稽剧团正招聘会下锡瓦斯棋的侏儒呢。”
  “尤罗不是奴隶。”
  “真遗憾。”瘦子移动了一颗玛瑙象。
  桌子对面身在雪花石膏大军后面的男人不赞同的撅着嘴。他移动了他的重骑兵。
  “一个错误,”提利昂说。他也参与了一下。“就是这样,”瘦子说。他用他自己的重骑兵回答。接下来一阵快速的移动,知道最后瘦子笑起来说,“将军,我的朋友。”
  大个子的男人怒视着棋盘,接着站起来用他自己的预言愤怒地说了些什么。他的对手大笑。“来吧,侏儒也不是那么糟糕。”他示意提利昂坐上那张空椅。“到你了,小个子。把你的银子放桌上,让我们看看你能玩儿的多好。”
  哪场游戏?提利昂差点问出来。他爬上椅子。“要是我填饱肚子杯酒在手的话,能玩儿的更好。”瘦子热情的转过身叫奴隶女孩给他们拿些食物和酒来。
  哈尔顿桌,“尊贵的Qavo Nogarys是赛尔霍利斯的海关长官。在锡瓦斯棋上我还从没胜过他。”
  提利昂心领神会。“也许我会更幸运点。”他打开他的钱袋将银币在棋盘边累叠,一个叠上另一个,直到Qavo微笑。
  当他们在锡瓦斯棋屏后摆棋子阵型的时候,哈尔顿说,“下游有什么消息么?是不是要开战了?”
  Qavo耸了耸肩。“渊凯人大概吧。他们的作风就如同Wise Masters。至于他们的智商,我就不好说了,但是他们不乏狡猾。他们的使节带着成箱的黄金宝石和200名奴隶,都是授之以七种呻吟之术的性感女孩和光滑皮肤的男孩。据我所知他的晚宴可谓让人记忆犹新而他的贿赂也慷慨的很。”
  “渊凯人收买了你们的元老们?”
  “只有尼索斯一个。”Qavo拿开遮板开始研究提利昂军队的陈列。“玛拉阔可能又老无牙,但是他依旧是头老虎,而多尼弗斯下次选举不可能再当元老。这个城市渴望战争。”
  “为什么?”提利昂疑问。“弥林离这里隔海千里。这位甜美的童女王怎么冒犯古瓦兰提斯了?”
  “甜美?”Qavo大笑。“若从奴隶湾传来的一半故事属实的话,这个孩子已经是个魔鬼了。他们说她嗜血如命,据说那些对她出声反对的人都被钉在尖桩上享受漫长的死亡。他们说她是个以初生婴儿的肉体喂养她的龙的女巫,一个嘲弄神灵的背誓者,撕毁停战条约,恐吓使节,而且攻击那些对她效忠的人。他们说她淫欲滔天,与男人、女人、太监(这个……)甚至狗和儿童交媾,而那些不能满足她的情人们都遇上了灾祸。她以自己身体为代价将男人们的灵魂勾走控制。”
  哦,好家伙,提利昂想。若她把她的身体给我,我的灵魂会热烈欢迎她,虽然它又小又发育不全。
  “他们说,”哈尔顿说。“你说的他们,是指那些她从阿斯塔波和弥林放出的奴隶们,流放者们。纯粹的恶语中伤。”
  “最好的诽谤总是佐以真相,”Qavo暗示。“但是那个女孩的真正罪过无法被否认。这个傲慢的孩子致力于打碎奴隶交易,但是那类交易在奴隶湾可不受限制,这便是她获罪的原因。那是海洋贸易的一大半块,它跨越了不同地域,而龙后则是在搅混水。在黑墙之后,古老血脉的大人们寝食难安,听着他们厨房里的奴隶磨刀霍霍。奴隶种着我们的粮食,清理我们的街道,教育我们的孩子。他们包围我们的城墙,摆渡我们的战舰,在战争中冲锋陷阵。而现在当他们向东看,他们会看到这个年轻的女王远处闪亮的身影,这个枷锁的破碎者。那些‘旧血’不能忍受这样。穷人也憎恨他。即使是嘴卑劣的乞丐也比一个奴隶地位高。而这个龙后会将那唯一的安慰也夺走。”
  提利昂推了推他的枪兵。Qavo以轻骑兵还击。提利昂将他的十字弓箭手编成一个方阵接着说,“外面的红袍僧似乎认为瓦兰提斯应该为这个银女王战斗而非反对她。”
  “红袍僧们要是有点脑子就会管好他们的舌头,”Qavo Nogarys说。他们的追随者和那些信别的神的人之间已经爆发了对抗。班奈罗的的宣讲智慧带给他的脑袋一记凶暴的愤怒。”
  “什么宣讲?”侏儒玩弄着他的棋子问。
  瓦伦提斯人摆了摆手。“在瓦伦提斯,数以千计的奴隶和自由人每晚都聚集在神庙广场聆听班奈罗尖声说着流血星和火焰剑会清扫这个世界。他告诫说若三元老组建军队对抗银王后的话瓦伦提斯注定燃烧。”
  “要是我我也能做出这种预言。啊,晚餐来了。”
  晚餐是一盘置于洋葱床上的烤全羊,肉散发着芳香外焦里嫩。提利昂撕下一片,烫到了他的手指,但是是在好吃他忍不住又伸手弄了另一块。他用瓦伦提斯绿酒送服,好久没喝到什么葡萄酒类的东西了。“真棒,”他说,拿起了他的龙。“游戏中最有力的棋子,”他在吃掉Qavo的其中一只象时称。“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有三只。”
  “三只,”Qavo沉吟,“对抗三倍于三千的敌人。Grazdan mo Eraz不是‘黄城’排除的唯一使节,当‘智者’与弥林对立时,新吉斯的军团会与他们并肩作战,还有Tolosi,伊利里安人甚至多斯拉克人。”
  “你们自己门外就有多斯拉克人在虎视眈眈,”哈尔顿说。“波诺卡奥。”Qavo挥了挥苍白的手表示抗议。“若马王们来,我们赠予他们礼物,他们就会走开。”他再次移动他的投石机,攥住提利昂的大理石龙,吃掉了它。
  剩下的就是屠杀了,虽然侏儒坚持了十几次转移。“是时候掉泪了,”Qavo最后说,拿走了那些银子。“再来一局?”
  “不,谢了,”哈尔顿说。“我的侏儒在谦卑上学了一课,我想我们最好回船了。”
  广场之外,夜火依旧燃烧,但是神僧已经不在于是人群业已散开。妓院窗口透出红烛闪烁的火焰,从里面传出阵阵女子的笑声。“夜还早,”提利昂说。“Qavo大概没倾其所知,妓女们从欢客那里得到的要多得多。”
  “你就对女人那么饥渴么,尤罗?”
  “一个男人要是只能用手解决问题的话就早衰了。”赛尔霍利斯也许是妓女的去处。泰莎也许现在就在那里,脸颊上有眼泪刺青相伴。“我几乎被淹死,经历这种事,一个男人得找个女人好好快活下。另外,我得确保我的老二没变成石头。”(脑补:你的老二变不成石头你就再也不用找女人了==)
  “半学士”笑道。“我在旅馆门口等你,完事儿后别让我等太久。”
  “哦,别担心那事儿了,多数女人都巴不得快点和我完事儿。”
  这个妓院和侏儒在兰尼斯特港和君临逛过的相比算是中规中矩。老鸨(男人可以叫老鸨么)似乎除了瓦兰提斯语外什么话都不会,但是金币碰撞的声音他显然了然于心带着提利昂穿过走廊进入一长条焚香的房间,在那四个百无聊赖的奴隶女孩摆着各种各样的半裸姿态。他猜其中两个至少40岁了,最年幼的那个大概十五六岁,但是没一个像他在码头看到的那么丑,但是也不是那么美貌。其中一人显然怀孕了,另一个胖的玩弄着乳环。四人的一只眼下都有眼泪刺青。
  “你又那个女孩说维斯特洛伊语么?”提利昂问。老鸨困惑不解得乜了他一眼,所以他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这次男人听懂了几个词于是用瓦兰提斯语回答。“日落女孩”是侏儒从他的话里仅能听懂的词。他认为那意思是一个来自日落帝国的女孩。
  在这里只有一个女孩符合要求,而她显然不是泰莎。她是个满脸雀斑火红卷发的女孩,所以她的胸脯和胯间也是如此。“她就好,”提利昂说,“我还要一壶酒,红酒配红肉。”女孩看着他的半个鼻子毫不掩饰她的反感。“我冒犯你了么,小甜甜?我可不是个讨厌的家伙啊,就像我父亲会很高兴的告诉你的那样,当然前提是他没死掉发臭。”
  虽然这个女孩看起来是个维斯特洛伊人,但是她不说一句通用语。也许她早在孩童时期就被奴隶贩子捉来。她的卧房很小,但是有密尔地毯铺地还有塞满羽毛而非稻草的床垫。我见过更糟糕的。“可以告诉我您的芳名么?”从她手中接过一杯红酒时他问。“不?”红酒毫无疑问又烈又酸。“看来我得向你的蜜穴进军了。”他用手背擦了擦嘴。“你以前和怪物睡过吗?现在你会像以前一样享受的。脱了衣服去躺着,无论你愿不愿意。”
  她不解的看着他,直到她拿走她手里的酒壶将她的裙子掀过头顶。之后她才知道等着她的是什么,但是她无须证明她的恩客的狂野。提利昂好久没亲近女人了所以这次他连做了三次。”
  他不断涌现出羞愧的感觉远胜满足。这是个错误。我变成了个怎样讨厌的家伙啊。“你认识一个叫泰莎的女人么?”他问,看着他的种子从她体内流到床上。妓女没吱声。“你知道妓女的去处么?”她依旧沉默。她的悲伤划满了突起的伤疤。这个女孩和死了差不多。我刚刚操了具尸体。就连她的眼睛也死寂一片。她连厌恶我的力量都没了。
  他需要一杯葡萄酒,很多葡萄酒。他双手抓住酒壶贴上嘴。葡萄酒的红汁从他的喉咙倾泻而下淌满了他的下巴,从他的胡子上滴下染红了羽毛床单。在昏暗的烛光下看起来就像毒死了乔佛里的那杯酒。当他灌完后他扔开空酒壶蹒跚蜷曲地爬到地上,摸索着尿壶。但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胃里一阵翻腾,他发现自己正跪在地毯上干呕,这个厚厚的密尔地毯躺着也很舒服。
  妓女痛苦的大喊。他知道他们会为此惩罚她的,真遗憾。“把我脑袋砍下来带去君临,”提利昂敦促她。“我亲爱的老姐会让为你封爵一样看待,没人再会鞭打你了。”她也听不懂这个,所以他再次打开她的双腿,爬上去又操了她一次。这下她总该领会了。“之后酒喝光了就像他也完事儿了一样,所以他卷起女孩的遗物扔到门口,于是她意会得溜走了,把他一人留在黑暗中,在羽毛床中沉沦。搞得烂醉,他不敢合上眼担心睡着。在睡梦的遮盖外,伤心地在等待着他。石阶向上无尽的延伸,又陡又滑还不稳,在顶上的某处裹尸布神在那儿等待。我不想见到裹尸布神。提利昂再次摸索着他的衣物并跌撞的回到楼梯。格里夫会狠狠斥责我的。好吧,为什么不呢?若一个侏儒理当剥皮的话,那就是我了。
  在走到楼梯一半的时候,他失足了。但好在他用手阻止了翻滚变成了笨拙的滑跌。当他滚落到楼梯最下层时房间里的妓女们都惊奇的看着他。“我在醉酒的时候更灵活。”他转向老鸨。“我想我糟蹋了你的地毯。别责罚那女孩儿了,我会赔偿的。”他掏出一把钱币抛给了他。
  “小恶魔,”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在房间角落,有个男人抱着膝上的妓女隐蔽在阴影里。我刚才没看到那个女孩,若是看到了我一定把她弄到手而不是刚才那个满脸雀斑的。她比其他的女孩都年轻、苗条、美丽,有着长长的银发。猜她是里斯人……但是那个那个她坐在上面的男人是来自七大王国。魁梧宽肩,白天里看的话应该是40岁左右,也许还要年长点。他的头已经半秃,但是粗糙的胡茬布满他的脸颊和下巴,臂毛也很浓密,连关节处都有长。
  提利昂不喜欢他的长相,更不喜欢他套在外套里的大黑熊样。羊毛,在这种温度下他穿着羊毛。除了个骑士还有谁会这么疯狂?“真高兴能听到故乡的通用语,”他迫使自己这样说,“但是我想你认错人了,我的名字是雨果?希山。请允许我请你一杯,我的朋友。”
  “我喝得够多的了。”男人推开妓女站了起来。他的剑悬在腰间。他取下剑抽出刃,精钢摩擦着皮革。妓女们急切的看着这一切,眼中迎着闪烁的烛光。老鸨早就跑了。“你是我的了,雨果。”
  提利昂跑不掉就像他也无法与之战斗一样。他是如此的醉以至于想弄些计谋也愚弄他也不可能。他摊开手,“那你准备拿我怎么办?”
  “把你,”骑士说,“送交女王,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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