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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中文连载(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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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四)
  
  绿衣仁者伽拉撒·伽拉瑞在12位白衣侍者的陪同下来到了大金字塔,这是侍者都是年纪尚未足够进入神殿愉悦花园进行服务的贵族少女。这些小姑娘美若画中人,身穿着白袍带着白色面纱,象征着她们的纯洁,而那一身绿色的骄傲老妇人,则被她们环饲其中。
  女王热情的迎接他们,招来弥桑黛去照看好这些女孩,提供给她们食物和娱乐。而她(女王)则同绿衣仁者一同共进私人晚餐。
  她的厨师为她们准备了散发碎薄荷芳香的精美蜜汁羊羔肉,配上丹妮非常喜爱的小个绿色无花果。两位丹妮非常喜爱的人质为她们上菜斟酒,有雌鹿般眼睛的小女孩叫 Qezza,那个瘦小的男孩叫Grazhar。他们是兄妹,是绿衣仁者的远亲。他们在她们进来时用亲吻迎接她们,并且问她们是否对服务满意。
  “他俩非常贴心,他们两个都是”,丹妮保证,“Qezza有时会给我唱歌,她的嗓音很可爱。而巴里斯坦爵士正在以维斯洛特的骑士方式教导Grazhar和其他男孩。
  “他们是我的血脉”,绿人仁者说,Qezza往她的杯中倒满了深红色的酒,知道他们能取悦光之主我很高兴,我希望我也能如此。”老妇人的头发全白了,皮肤如同羊皮纸一般,但是岁月没能暗淡她的双眼。它们如她的袍子一样碧绿,悲伤的双眼中充满智慧。“请原谅我这么说,光之主看起来…很累。你睡觉了吗?”
  丹妮只能苦笑,“睡的不好。昨天夜里三艘奎尔斯的平底战船在夜色的掩护下逆流而上到了SKAHAZADHAN。龙母之子的战士向他们的船帆射出火箭雨,向他们的甲板上投掷燃烧的沥青。可是那些战舰快速的逃脱了,没受到什么损伤。奎尔斯人意图封锁河流,如同他们封锁海湾那样。而且他们不再孤单,三艘从新吉斯来的战舰加入了他们,还有一艘脱罗斯武装商船。”脱罗斯回复她结盟的请求的方式是宣称她是妓女,并且要求她把弥林归还给它的伟主大人们(咱能不用这坑爹的名字么)。然而比起玛塔里斯的回答这还算好的,玛塔里斯人派来了一辆装着雪松盒子的拖车。她在盒子里发现了她的三位使节腌渍过的头颅。“也许你的神能帮助我们。请他们降下一阵大风拂去海湾里的那些战舰。”
  “我会祈祷并作出献祭。也许吉斯的神灵们能听到我的请求。”伽拉撒·伽拉瑞抿了口酒,但是她的眼睛没有离开丹妮。“墙内的风暴如同墙外边猛烈。更多的自由民死于昨夜,大概是这么告诉我的。”
  “三个”说出来留下一丝味道在她嘴里。“懦夫们闯进了某些纺织工的家,对任何人都无害的自由民。她们所作的只是创造美丽的事物。她们送我一副挂毯(丹妮在审判中帮助了她们),我一直挂在床上。鹰身女妖之子捣毁了她们的织布机,强奸她们并割断她们的喉咙。”
  “这事我们已经知道了。当然光之主已经有勇气用慈悲来回答暴行了。您并没有伤害任何您留为人质的贵族子弟。”
  “当然,不会”丹妮成长并乐于担当她的责任,她有时会害羞,有时鲁莽,有时温和,有时阴郁,但一直都是清白(这里不知怎么翻)的。“如果我杀了为我拿杯子的人,谁会为我倒酒,服务我用餐呢?”她说,试图轻描淡写。
  女祭司并没有笑,“剃头者可以把他们喂你的龙,那句怎么说来着,一命换一命。每有一个青铜野兽倒下,就要有个孩子送命。”
  丹妮把她的食物放到了盘子上,她不敢看Grazhar和Qezza站在哪,害怕她会哭出来。剃头者的心肠比我硬多了 他们有一半时间在为质子争吵。“鹰身女妖之子正在他们的金字塔里大笑”斯科哈兹(光头党的头头)这么说,就在今天早上。“如果你不会取他们的头,他们算什么好人质?”在他眼里,她只是一个柔弱的妇人。 Hazzea,(那个被卓耿杀死的小女孩)已经足够了。用孩童鲜血买来的和平算什么好和平?“那些谋杀不是他们的罪行,”对伽拉撒·伽拉瑞无力的说道。“我不是屠夫女王。”
  “为此弥林将给以感谢,”伽拉撒·伽拉瑞说,“我们听说阿兹塔波的屠夫国王已经死了。”
  “他在指挥进军攻击渊凯时在被自己的士兵所杀,”满是恨意的话语自她口中而出。“他极其冷酷,替代他的人自称为克里昂二世,那人在被割喉前统治了八天。而后杀死他的人获得了王冠和克里昂一世的妃子。阿兹塔波人称他们为割喉王和妓女皇后。他们的追随者在街道激战,而这时,渊凯和佣兵们在城外等待。”
  “现在是危急关头。陛下,我能冒昧的提出我的建议么?”
  “你知道我有多重视你的智慧。”
  “那就听我的,现在结婚。”
  “哦,”丹妮并不意外。“我常常听你这么说,‘你是个小姑娘,看看你,你还是个半大孩子,太过年轻和柔弱来自己承担这么重考验。你需要一位国王从旁助你承担重任。’”
  丹妮插了一大块羊腿,咬了一口,慢慢嚼着。“告示我,一位国王能够一口气把扎罗的战舰吹回奎尔斯么?他能拍拍手打破对阿兹塔波的围攻么?他能填饱我的子民的肚子么?他能为我的街道带来安宁么?”
  “你能吗?”绿意贤者问道,“国王不是神灵,但是仍比一个强壮的男人能做的多。当我的人民看着你时,他们看见的是一位跨海而来的征服者,来杀害我们,奴役我们的孩子。一位国王可以改变这种看法。一位出生高贵的纯种吉斯血统的国王可以让这个城市在你的统治下和解。否则,我担心,你的统治将会如同它开始的方式那般的结束,在血与火中。”
  丹妮把她的食物放到盘子里。“那么吉斯的神会挑选谁作为我的国王和伴侣呢。”
  “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伽拉撒?伽拉瑞坚定的说。
  丹妮假装很意外,“为什么是希兹达尔?斯科哈兹出生也很高贵。”
  “斯科哈兹是 KANDAQ,希兹达尔是洛拉克。陛下请原谅我,但是只有吉斯人才明白这中间的不同。我常常听说你是征服者伊耿,智者JAEHAERYS,巨龙DAERON的 血脉。而高贵的希兹达尔是伟大的MAZDHAN,英俊的HAZRAK,解放者ZHARAQ的血脉。”
  “他的先祖和我的一样都已故去。难道希兹达尔靠高举他们的余威去保卫弥林,击败敌人?我需要拥有战舰和刀剑的男人。你给我个先人。”
  “我们需要一位先人之子。先祖对我们很重要。嫁给希兹达尔?佐?洛拉克,和他生个儿子,一个儿子,他的父亲是鹰身女妖,母亲是真龙。预言将在他身上验证,而你的敌人将如雪一般融化消失。”
  (他将是骑着世界的骏马)丹妮知道预言将如何。预言将随风而去。洛拉克不会有这么个儿子,不会有鹰身女妖和龙的继承人(当太阳西升东落,当大海干枯,当大山被风如树叶般吹走)只有那时她的子宫才会重新苏醒…
  …但是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有别的孩子,数万在她打破他们的枷锁时尊她为母亲的子民。她想起坚盾,想起弥桑德的兄弟,想起弹得一手好竖琴的女人RYLONA RHEE。没有婚姻能够让他们重生,但是一个丈夫可以帮助结束屠杀,那这将归功于她死去的婚姻。
  (如果我嫁给希兹达尔,会使斯卡哈兹转而反对我么?)比起希尔达兹,她更信任斯卡哈兹,但是斯卡哈兹将是国王的心头之患。他太易动怒,太爱记仇。他会因为这场婚礼记恨我。希兹达尔受到尊敬,至少她看到的如此。“我尊敬的夫君怎么看?”他问绿衣贤者。(他怎么看我?)
  “陛下只需问他。尊贵的希尔达兹在下边等候。如果你愿意,去把他叫上来。”
  (你逾越太多了,女祭司),皇后想到,但是她咽下了愤怒露出笑容。“为什么不呢?”她派巴里斯坦爵士去把希尔达兹带来。“要爬很久,让无垢者帮他上来。”
  在贵族向上爬的时候,绿衣贤者结束了用餐。“如果陛下允许,我将告退。您和尊贵的希尔达兹有很多事要讨论,我不能再打扰了。”老妇人在唇上轻涂一点蜂蜜,给了QEZZA和GRAZHAR每人额上一个亲吻。戴上她轻柔的面纱。“我会返回神庙祈祷神灵向女王彰显智慧。”
  在她走后,丹妮让QZEEA再次添满杯子,遣开女孩,命令希兹达尔?佐?洛拉克觐见。(如果他胆敢为他宝贝的竞技场说一个字,我就把他从台阶上扔下去)。
  希兹达尔内穿着马甲,外套一件朴素的绿袍子。他躬身而进,神情肃穆。“你为什么不对我微笑?”丹妮问他。“我有那么难看么。”
  “在觐见这样的美人时,我总是如此严肃。”
  这是个好的开始。“与我同饮”丹妮亲自给他斟满。“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绿衣贤者似乎认为如果我选了你做我丈夫,我所有的麻烦都会消失。”
  我绝不会做出这么鲁莽的断言。人生来就要奋斗,忍受苦难。我们的困苦只会在死亡时解脱。然而,我会对你有帮助。我有金子、朋友和影响力。古吉斯的血液在我血管内流淌。尽管我尚未婚姻,但我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因此我可以给你继承人。我能让这城市和解并且结束夜间的街头谋杀。”
  “你能么?”丹妮观察着他的眼睛“为什么鹰身女妖之子会为你放下刀子?你是他们中的一员么?”
  “不是。”
  “你能告诉我你怎么做到么?”
  他笑道“不行。”
  “剃头者有办法找到真相。”
  “我毫不怀疑斯卡哈斯很快能让我招供。在他那一天,我会是一个鹰身女妖之子,两天,我就是鹰身女妖,三天,连你父亲都是我小时候在日落国杀掉的。然后他会把我钉在木桩上,而你会看着我死,但在那之后,谋杀会继续”希尔达兹身子倾向她“或者你可以嫁给我,让我试着阻止他们。”
  “为什么你想帮我?为了王冠?”
  “王冠会让我满意,我不否认,然而,比那更多,我想向你保护你的自由民那样保护我的人民,这让你很奇怪?弥林承受不起另一场战争了,陛下。”
  这是个好答案,也是个诚实的回答“我从不想要战争,我曾击败了渊凯,却在我本可洗劫它时饶恕了它。我拒绝了在克里昂国王进军渊凯时加入他,甚至现在,在阿兹塔波被围城时,我仍未出兵。至于奎尔斯,我从未做过伤害奎尔斯的事。”
  “并不是有意的,但是奎尔斯是个商人的城市,他们爱银币的叮当声和金子的光芒,你粉碎了奴隶交易,消息从维斯洛特传到了亚夏。奎尔斯建立在奴隶制上,同样的还有托罗,新吉斯,里斯,泰洛斯,瓦兰提斯…这名单很长,我的女王。”
  “让他们来,在这里他们会发现比克里昂更残酷的敌人。我宁愿战死也不会让我的孩子们重新被奴役。”
  “也许还有另一个选择,渊凯人会被说服允许你所有的自由民保持自由,我相信,如果陛下允许黄色之城今后可以无碍的交易和训练奴隶。将不再会有流血。”
  “省下那些奴隶的血,让渊凯来买卖和训练他们,”丹妮说,但是她认识到即使这么说,事实也是,这会是我们可以希望的最好的结局了。 “你还没有说过你爱我。”
  “我会,如果这能让陛下高兴。”
  “这不是一个恋爱中的人应有的回答。”
  “什么是爱?欲望?没有一个健全人会看到你后不想拥有你,丹妮莉丝。然而,这并不是我要娶你的原因。在你来之前,弥林正在死亡,我们的统治者是不能勃立个起的老头和皱巴巴的阴立个道干的像灰尘的老婆子。他们站在他们的金字塔上喝着黄色的酒,谈论着古代帝国的荣耀打发时光,砖块从他们脚下崩碎。习俗和忠告像铁链般锁着我们,直到你到来,用火和血惊醒我们。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了,新的事成为可能,嫁给我。”
  他看起来不难看,丹妮告诉自己,而且他有种国王的腔调,“亲我”她命令。
  他再次抓住她的手,亲吻了她的手指。“不是那样,如同我是你妻子般地亲我。”
  希尔达兹轻握她的肩膀,如同她是一只小小鸟。前倾身体,把他的嘴唇按到她的上。他的吻轻柔且干燥、短暂。丹妮没有感到激情。
  “我能…再亲你次吗?”他在结束时问她“不。”在她的平台,她的浴池里,小鱼在她泡澡时咬她的腿,即使它们的亲吻也比希兹达尔?佐?洛拉克热情多了“我不爱你。”
  希兹达尔耸耸肩“会的,迟早,有这样的情况。”
  不是我俩,她想 ,不像和达里奥那般,我想要的是他,不是你。“有一日我会返回维斯洛特,去夺回属于我父亲的七国。”
  “人总有一死,但是每天想着死并不好,我活好每天如同它将要来临。”
  丹妮双手合拢“言语象风,即使爱和和平的话语。我更相信行动,在我的七国,骑士执行任务,向所爱的少女证明他们的价值。他们在龙穴里寻找魔法宝剑,装满金币的箱子和被盗的王冠。”
  希兹达尔皱了皱眉头。“我唯一知道的龙就是你的,魔法宝剑就更稀少了,如果你愿意,我很愿意为你戴上王冠和戒指,还有成箱子的金子。”
  “和平是我所愿。你说你可以帮助我结束夜间的街头谋杀。那我说去做吧。结束这场阴影之战,我的大人。那是你的任务。给我90个没有谋杀的白天和夜晚,我将会知道你值得这王座,你能做到么?”
  希兹达尔看起来在考虑“九十天九十夜没有尸体,然后在第九十一天我们结婚?”
  “或许吧,”丹妮说,带着害羞的神色。“但是年轻的女孩众所周知总是善变。我还是想要一柄魔法宝剑。”
  希兹达尔笑了。“到时候你会拥有的,陛下。你的愿望就是我的命令。最好告诉你管家开始筹备我们的婚礼。”
  “没什么比这更会让高贵的雷兹纳克高兴了。”如果弥林人知道将要进行一场婚礼,就算希兹达尔的努力结果为零,也许仅仅这个也能换来夜晚短暂的安宁。剃头者不会高兴,但是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会高兴的跳舞。丹妮不知道她更担心哪个。她需要斯卡哈兹和黄铜野兽,她不再相信雷兹纳克的任何建议。当心香水总管,雷兹纳克有共同原因和希兹达尔和绿衣仁者一起设计算计我么?
  希兹达尔?佐?洛拉克刚走,穿着白披风的巴里斯坦爵士就出现在丹妮身后。多年的王室服务经历早已教会他如何在女王休息时保持低调,但是他并没有走远。(他知道)她一眼看见,(而且他不同意)。他嘴唇边上的皱纹加深了。“恩,”她对他说,“看起来我又要结婚了。你为我高兴吗,爵士?”
  “如果那是您的命令,陛下。”
  “希兹达尔不会是你会为我选择的丈夫。”
  “为您选择丈夫不是我的工作。”
  “不是,”她同意,“但是你的理解对我很重要。我的人民在流血,死去。一位女王不仅属于她自己,还属于整个王国。婚礼或者屠杀,那是我的选择,一场婚礼或者一场战争。”
  “陛下,我能直说吗?”
  “当然。”
  “还有第三种选择。”
  “维斯洛特?”
  他点头。“我发誓服务陛下。无论你去哪都要保护你的安全。我站在你这边,无论这里或者君临…但是你的路应是回到维斯洛特,登上你父亲的铁王座。七国绝不会接受希兹达尔?佐?洛拉克为国王。
  “不会超过弥林接受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为女王。绿衣贤者有这个权利。我需要一位国王在我旁,一位有古吉斯血统的王国。否则他们将总是视我为打破他们大门,把他们小孩钉在木桩上,偷窃他们财富的野蛮人。”
  “在维斯洛特,你将会是返家的迷途之子,告慰你的父亲。在你回来时你的人民将欢呼鼓舞,所有善良之人将爱戴你。”
  “维斯洛特很远。”
  “留在这不能把它变的更近。我们一离开这地方…”
  “我知道,我会。”丹妮不知如何让他明白。她比他还渴求维斯洛特,但是她首先要治愈弥林。“九十天很长,希兹达尔可能失败。他只要做,就会为我们争取时间。用来结成联盟,加强我们的防御,来-------”
  “那如果他没有失败呢,陛下会怎么做?”
  “她的职责”她的语气冰冷。“你见过我哥哥雷加结婚。告诉我,他是为了爱还是为了责任?”
  老骑士犹豫了“伊利亚公主是个好女人,陛下。她友善而聪明,有着温柔的心和甜蜜的话语,我知道王子非常喜欢她。”
  喜欢,丹妮心想,这个词听着很响亮。我也会喜欢希兹达尔,迟早,也许。
  巴里斯坦爵士继续, “我也见证了你父亲和你母亲的婚礼,请恕罪,但是那没有快乐,王国付出了很大的损失,我的女王。”
  “如果他们不爱对方,为什么要结婚呢。”
  “你的祖父命令的。一个森林女巫告诉他,一位王子将诞生于他们的结合。”
  “一个森林女巫?”丹妮很惊讶,“她跟随旧石城的珍妮来到王庭。一个惊人的东西,看上去很怪异,大多数人说是个侏儒。尽管对珍妮女士,她总是声称自己是一位森林之子。”
  “她怎么了?”
  “盛夏厅”这个词充满了厄运。
  丹妮叹气,“退下吧。我很累了。”
  “遵命。”巴里斯坦爵士躬身,转身退下。但在门口,他停住了,“请恕罪。陛下有一位访客。我应该告诉他回去明日再来吗?”
  “是谁?”
  “Naharis.暴鸦团已经回到了城市。”
  达里奥,她的心在胸膛里乱跳。“有多久…他什么时候?”她好像说不出话。
  巴里斯坦爵士好像明白了。“他回来时陛下正同绿衣贤者在一起。我知道你不想被打扰。团长的消息可以等到明天。”
  “不。”(当我的团长离我如此之近,我怎么会想睡觉?)马上带他来。恩…我今晚不需要你(守卫了)。与达里奥在一起我很安全。哦,叫伊莉和 姬启, 如果你愿意就太好了,还有弥桑德。”(我需要打扮,把我打扮漂亮。)
  在她的女伴来时她也对她们这么说。“陛下想要怎么打扮?”弥桑德问到。
  (星光和海泡石),丹妮想,(一缕丝绸,留我的左胸裸露,让达里奥开心。哦,头上插上鲜花。)当他们初次见面时,达里奥一直在向她送鲜花,从渊凯一路一直到弥林。“把那镶有珍珠的灰色亚麻礼服穿在身上,哦,还有我的白狮子皮。”她在卓戈的狮子皮中总是觉得安全。
  丹妮在她的平台上接见了船长,坐在梨树下的一个石刻长登上。半弯的月儿爬上了天空,加入群星之中。达里奥进入平台。(即使他站着也显得很得意)。团长穿着条纹马裤,塞进紫色的高皮靴中,一件白色的丝绸衬衣,一件金环背心。他三叉的胡须呈紫色,显眼的胡子呈金色,卷曲的长发中分两边。在他的一个屁股后挂着细剑,另一个是把多斯拉克弯刀。“明艳的女王”,他说,“在我离开后您更漂亮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女王习惯了这样的恭维,然而达里奥的赞美还是要比雷兹纳克,扎罗或者希兹达尔的要舒服。“团长,他们告诉我你在Lhazar为我们做的很好。
  “您的船长为服务他残忍的女王而活。”
  “残忍?”
  他的眼睛里反射出月光。“他跑在他所有人前面来看她的脸庞,却被仍在一边煎熬,而她却毫不在乎的和一个快死的老女人一起吃羊肉。”
  (他们没告诉我你在这),丹妮想,(或者我急着召见你是犯了个错误)。“我正在和绿衣贤者用晚餐。”最好不要提到希兹达尔。“我急切的需要她的睿智建议。”
  “我只有一个紧迫的需要:丹妮莉丝。”
  “我要些食物吧?你肯定饿坏了。”
  “我两天没吃了,但是现在我在这里,享受你的美丽就足够了。”
  “我的美丽不会填饱你的肚子。”她摘下一个梨扔给他“吃了这个。”
  “如果我的女王命令。”他咬了一口梨,他的金牙在闪闪发光。果汁流到他紫色的胡子上。
  她内里的女孩想要狠狠的亲他。(他的吻将会猛烈而痛苦),她告诫自己。(而且如果我叫出来或者命令他,他也不会停止。)但是女王知道这很蠢。“告诉我你的旅程。”
  他毫不在意的耸耸肩膀。“渊凯人派了雇佣兵封锁Khyzai 路
  (通向“羊人”领地的路)他们叫自己“长矛”,我们在夜间袭击了他们,送一些人去了地狱。在Lhazar我杀了两个我的队长,他们意图偷窃女王让我送给羊人做礼物的珠宝和金盘子,一切如我所保证的。”
  “你在战斗中损失了多少人?”
  “九个,”达里奥说,“但是一打“长矛”战士觉得加入暴鸦团好过死,所以我们赚了3个。我告诉他们跟随你的巨龙作战会比和他们作对活的长,而他们认同我的话。”
  这使她谨慎起来“他们可能是渊凯的间谍。”
  “他们太笨当不了间谍。你不知道他们。”
  “你也是。你信任他们吗?”
  “我信任我所有的人,自从我可以吐唾沫。”他吐出一颗种子,用笑容回应她的怀疑。要我把他们的头提来见你吗?
  我会的,如果你命令。一个秃头,两个有辫子,还有一个把他的胡子染成四种颜色。什么样的间谍会留这样的胡子,我问你?那投掷者可以在四十步外打中虫子的眼睛,一个丑陋的家伙懂马,但是如果我的女王说他们必须死…”
  “我没那么说,我只是…让你盯着他们,就这样”她觉得这么说很傻。她总是觉得和达里奥在一起时有点傻。(迟钝,小女生样,反应慢。他怎么看我?”她换了个话题,“羊人会送给我们食物么?”
  “谷物将会由驳船自Skahazadhan送来,我的女王,其他货物将由篷车自Khyzai运到。”
  “不能是Skahazadhan。河流已经被封锁了。大海也是。你也许看见了海湾外的船。魁尔斯人赶走了3艘我们的渔船,捉住了其他的。剩下的不敢离开港口。我们还仅有的贸易被切断了。”
  达里奥把梨核扔远。“魁尔斯人血管里流的是牛奶,让他们看看你的龙,他们就跑了。”
  丹妮不想谈论龙。农夫们仍然带着烧焦的骨头前往她的宫廷,抱怨丢失了绵羊,而卓耿还是没有回到城市。有人报告在河北岸见到了它,在多斯拉克海的青草上。落入坑中,韦赛利昂挣开了一条锁它的铁链,它和雷加一天天越来越凶猛。铁门曾经被烧得红热,她的无垢者告诉她,没人敢与它们接触。“阿兹塔波一样也在被围攻之中。”
  “这个我知道。一个长矛团的活够了告诉我红色之城在人吃人。他说很快会轮到弥林,所以我割了他的舌头喂给一只黄狗。没狗会吃说谎者的舌头。当黄狗吃了,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我在城里也有战斗。”她告诉他鹰身女妖之子和黄铜野兽,砖块上的血。“我的敌人环饲我,在城里和城外。”
  “攻击,”他曾说,“一个被敌人环绕的人不能保护他自己。试试,在你躲开刀剑时,斧子将会在背后袭击你。不,当面对许多敌人是,找出最弱的,杀了他,穿过他逃跑。”
  “我能跑到哪?”
  “跑到我床上,我的臂弯,我的心里。”多斯拉克弯刀和细剑的剑柄被打造成金色的妇女的形状,裸体而放荡。他用拇指以一种下流的方式掠过她们,展露出邪恶的微笑。
  丹妮感到血涌上了脸。这几乎是他在爱抚她。(如果把他拉上床他会不会觉得我很**?)他让她想做他的情妇。(我再也不能单独见他。靠近他太危险。)“绿衣贤者说我必须找一位吉斯国王,”她说,慌乱不安,“她力促我嫁给高贵的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那家伙?”达里奥轻笑。“为什么不是灰虫子,如果你想要一个太监在你床上?为什么你想要一个国王?”
  (我想要你)。“我想要和平。我给希兹达尔九十天去结束谋杀。如果他做到了,我将选他做我丈夫。”
  “选我做你丈夫,我会在九天里做到。”
  (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她几乎说出来,“你与阴影作战时你必须与投射它的人作战,”达里奥继续。“杀光他们,夺取他们的财富,我说,低语就是命令,你的达里奥会给你一堆他们的脑袋,比金字塔还要高。”
  “如果我知道他们是谁----”
  “Zhak 、 Pahl 和 Merreq,他们,和其他剩下的,伟主大人,还会有谁?”
  他的勇敢如同他的血腥。“我们没有证据这是他们所为。你能让我屠杀我自己的臣民么?”
  “你的臣民很高兴杀掉你。”
  他走了太长时间,丹妮几乎忘了他曾是什么人。佣兵天生不忠,她提醒自己。(易变,不忠,无情。他永远不会超越自我,他永远不是当国王的料。)“金字塔很坚固”,她向他解释。“我们要花大代价才能解决他们。我们一攻击一个,其他的就会起来反对我们。”
  “那就用什么办法把他们剔出金字塔。一场婚礼也行。为什么不?答应希兹达尔,所有伟主将会来参加婚礼。等他们聚集到神庙,让我收拾他们。”
  丹妮很惊骇,(他是一个怪物,一个英勇的怪物,但是还是个怪物。)“你要把我变成屠夫国王?”
  “当屠夫比当肉好。所有的国王都是屠夫。女王就不同?”
  “这个女王就是。”
  达里奥耸耸肩膀“大多数皇后没有主意,只是来给国王暖床生孩子。如果你想做那种女王,最好嫁给希兹达尔。”
  她的怒容闪现“难道你忘了我是谁?”
  “不,你呢?”
  (韦赛里斯会因他的无礼砍掉他的脑袋)“我是真龙血脉。不要给我上课。”当丹妮站起来了时,狮子皮自肩膀上滑下,滚落在地上。“退下。”
  达里奥欠身“我遵从旨意。”
  当达里奥出去,丹妮莉丝叫回巴里斯坦爵士“我要暴鸦团回去。”
  “陛下?他们刚回来…?”
  “我要他们走。让他们侦查渊凯内陆,保护从Khyzai 路上来的篷车。从今以后达里奥向你汇报。给他所有应得的荣誉,付给他的人高价钱,但是别再让他到我面前。”
  “如你所说,陛下。”
  这晚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她甚至召唤伊莉,希望她的爱抚能助她休息,但是一会功夫,她就让多斯拉克女孩离开,伊莉甜蜜、温柔且乐意,但是她不是达里奥。
  (我做了什么?)她想,在空床上缩成一团。(我等他回来等了这么久,然后我又把他遣走。)“他会把我变成怪物,”她自语到,“一位屠夫女王。”但是她想起卓耿离开,(其他的)关在深坑里。(我手上也有鲜血,我心里也有。我们没那么不同,达里奥和我,我们都是怪物。)
  
  第二十四章 失地领主
  
  不该花这么久的时间,Griff一边在羞涩处仝女仝号的甲板上踱步一边告诉自己。他们是不是已经失去了Haldon,而得到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会不会是瓦兰提斯人带走了他?我应该派鸭子跟着他。独个儿的Haldon是不可信的;在赛尔霍利斯让那侏儒逃跑就证明了这一点。
  羞涩处仝女仝号被拴在喧闹长河滨的某个平凡的位置,停在一串多年未离开码头的平底小船和漆色华丽的滑稽戏仝子彩船中间。滑稽戏仝子们喧闹而活跃,总是在互相进行辩论演讲以及不时地酩酊大醉。
  天气又热又黏,离开索罗斯后的每一天都是这样。暴仝虐的南方太阳直射在福隆泰利斯的熙攘河滨,但炎热是Griff最不关心的部分。黄金勇仝士团驻扎在镇南三里,比他期待的位置更北,Triarch Malaquo带着五千步兵和一千匹马到北边截断了他们前往delta路的通道。丹妮莉丝?坦格里安在另一个世界,而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如果神降恩慈,兰尼斯特那难看的脑袋如今正在去往君临的半路上,但是这侏儒更可能在某个很近的地方活得好好的,酒气熏天地计划着什么新的阴仝谋。
  “Haldon到底在什么该死的地方?”Griff向Lemore夫人抱怨道,“买三匹马到底要多久?”
  她耸了耸肩。“大人,难道将那男孩留在这儿上船不是更安全么?”
  “更安全,的确。更明智,不算。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Griff对这些推诿辩驳已经失去了耐心。他厌恶了躲藏,厌恶了等待,厌恶了提心吊胆。我没那个时间来提心吊胆。
  “这些年为了让伊耿王子不被发现,我们已经走了非常长的路。”Lemore提醒他,“洗净他的头发并宣布他身份的时刻终将来临,这我知道,但那并不是现在。不是向一个佣兵军团。”
  “如果Harry Strickland的意思是他不赞同,那把他藏在羞涩处仝女仝号上不会保护得了他。Strickland有一万剑士可供指挥。而我们有公爵。伊耿满足成为一个王子的一切要求。Strickland和其他人都需要看到这些。这些人都是他自己的手下。”
  “这些人是他的手下是因为他们是花钱雇来的。一万个武仝装着的陌生人,加上投机者和随营者。只要有一个人叛仝变就能毁了我们。如果雨果的脑袋能换来一个领主的位置,那瑟曦?兰尼斯特究竟向真正的继承人付出什么才能得到铁王座?你不了解这些人,大人。距你上一次与黄金勇仝士团同骑已经过了很多年,而你的老朋友已经死了。”
  “黑心”。上次Griff离开他时,Myl仝es Toyne是如此具有活力,实在难以接受他已经去世了。长杆上的金头颅,“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取代了他的位置。Lemore并没有错,他明白。无论他们的父亲或祖父是不是来自维斯特洛的流仝亡者,如今黄金勇仝士团的人都是佣兵,而任何佣兵都不值得信任。就算这样……
  前一晚他再次梦见了石堂镇。独自一人手持着剑,他挨家挨户地跑过,砸碎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中鸣响着远处的钟声。铜钟与银琴的声音贯穿头颅,令人发狂的噪音越来越响,令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战后已经过去了十七年,但那些钟声仍在他腹中绞结。其他人也许会声称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畔倒在劳勃的战锤下而导致了王国的落败,但是如果在石堂镇狮鹫就杀死了雄鹿的话三叉戟河之战就不会发生。那天钟声杀了我们所有的人。伊利斯和他的皇后,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七大王国的每一个真正的男人和忠诚的女人。还有我的银王子。
  “计划是只当我们和丹妮莉丝女王汇合后才能宣布伊耿王子的存在。”Lemore说着。
  “那是在我们以为那女孩要回到西方的时候。我们的真龙女王已经将这个计划燃为灰烬了,也谢谢潘托斯的那个胖蠢货,我们抓到了她的龙尾巴然后让我们的手指都烧成了骨骸。”
  “也不能指望伊利里欧会知道那女孩会选择留在奴仝隶湾。”
  “那也比期待他知道那乞丐王年纪轻轻就会死,或者卓戈卡奥会跟着他一起进坟墓那些事情多不了多少。那胖子所预期的事情基本都不会发生。”Griff用戴着手套的手拍着他的长剑柄,“我曾听从那胖子的乐曲起舞多年,Lemore。那对咱们有什么好处?王子已经成年了。他的时间正在——”
  “Griff,”Yandry大声喊道,声音响过戏仝子们的铃响,“Haldon回来了。”
  的确。这位“半学士”看上去又热又脏,就像是他徒步从水滨走到了码头。汗水将他的细麻布长袍腋下浸出两个深色的圈,而他的长脸看上去就和在赛尔霍利斯他回到羞涩处仝女仝号上坦白那侏儒不见了的时候一样酸楚。不过他牵着三匹马,那就是一切了。
  “把男孩带过来,”Griff对Lemore说,“看他已经准备好了。”
  “照你说的办。”她不快地应道。
  就这样吧。他已经喜欢上了Lemore,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务是指引王子信仝仰的真义,而她已经完成了任务。但依靠众人祷仝告并不能让王子登上铁王座。那是Griff的任务。他已经辜负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负王子的儿子,当他依然还活着时。
  Haldon带来的马没能让他满意。“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马?”他向“半学士”抱怨道。
  “是的,”Haldon怒气冲冲地说,“而你最好也不要问它们花了我们多少钱。多斯拉克人渡河后,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仝姓都决定很快要离开,所以马的价钱一天比一天贵。”
  我应该自己去的。赛尔霍利斯之后,他发现很难像从前那样信任Haldon。他让那侏儒用巧舌蒙骗了他。让侏儒独自晃荡进妓院而他像个白仝痴一样在广场徘徊。妓院主坚持说那个小矮人被个剑士带走了,但是Griff始终不确定他能相信这个说法。小恶仝魔是足够聪明来密谋自己的逃跑的。妓仝女们说的那个抓仝走他的醉汉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来的。我也该感到羞愧,当那侏儒将自己挡在Aegon和石仝人之间后,我就放松了戒备。我该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割了他的喉咙。
  “我想它们会做得够好的。”他对Haldon说,“营地往南边只有三里地。”羞涩处仝女仝号带他们去那儿会更快,但是他不想让Harry 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过哪儿。他也不喜欢游过浅滩然后爬上某个泥泞河滨的情景。那种途径可能适合一个佣兵和他的儿子,但绝不适合一位伟大的领主和他的王子。
  当少年与身边的Lemore夫人一起从船舱里出现时,Griff仔细从头到脚地审视他。王子佩带着剑和匕仝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洗过剪过并刚染成了深黑的蓝色,他的眼睛看起来同样的蓝。他的喉头系着用黑铁串起的三个巨大方形红宝石,那是来自伊利里欧总督的礼物。红与黑。龙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来正是个王子的样子。”他对男孩说,“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会感到自豪。”
  年轻的Griff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我觉得这蓝色真恶心。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头发恢复原样,Griff也会很高兴,虽然他曾经的红发已经变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们走了吗?你的军仝队正在等待你的到来。”
  “我喜欢这个说法。我的军仝队。”一个微笑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他们是吗?他们是佣兵。尤罗警告过我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佣兵。”
  “那说得有道理。”Griff赞成道。如果还是“黑心”在指挥的话也许就会不一样,但Myl仝es Toyne已经死了四年了,而“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不过他不会告诉男孩这些。侏儒已经在他的小脑袋里种下了足够多的疑虑。“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来的那样,而作为王子特别要小心谨慎……不过过于谨慎的话,疑心也会害了你,会让你忧虑而胆怯。”伊利斯国王就是这么个人。最后,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这一点。“你如果折中的话会做到最好。让人们用忠实的服仝务赢得你的信任……而当他们这么做时,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给了王子三匹马中最好的那匹,一头大灰骟马,颜色淡得几乎像白色。Griff和Haldon骑着小些的两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墙有半里好路。然后他们离开了城市,沿着罗伊达畔弯弯曲曲的路穿过柳树丛和罂粟花地,骑经一座高大的木头磨坊,它的风车叶转动时发出老骨头一样的声响。
  太阳西斜时他们到达了黄金勇仝士团的营地。那是一个连亚瑟?戴恩都会承认的军营——布局紧凑、整齐有序、防御良好。绕着营地挖了一道深壕沟,里面插着锋利的木桩。帐篷分列排开,中间隔着宽阔的大道。公共厕所安置在河边,以便水流冲走废弃物。马棚在北边,而在它们前面,两打大象在河边吃草,用它们的鼻子扯下芦苇。Griff带着赞许的眼光瞥了一眼这些灰色巨兽。维斯特洛没有一匹战马能够对抗它们。
  高仝耸的金布军旗在绕营地边线的长杆上拍打着。在它们下面,武仝装齐备的哨兵带着矛和十字弓巡逻,查看每一条来路。Griff曾害怕勇仝士团在Harry Strickland的指挥下会变得松散,他从前看起来更注重广交朋友而不是强仝迫纪律;但是似乎他的担忧都是多虑了。
  在大门口,Haldon对守卫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个人被派跑着去找指挥官。当他回来时,他看上去和Griff上次看到他时一样丑。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大个男人,这个佣兵脸上带着十字缝线的旧伤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过而左耳已然不见踪影。“Flowers,他们升你做指挥官了吗?”Griff说,“我以为黄金勇仝士团是有标准的。”
  “那标准比这还糟,你这小个。” Franklyn Flowers说,“他们还封我为骑士。”他用手臂揽过Griff,给了他一个能让人骨折的拥仝抱。“你看起来真可怕,甚至是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这么糟。蓝头发,是吗?Harry说你要来的时候,我差点拉裤子里了。然后Haldon,你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兴见到你。你还那么独来独往吗?”他转向年轻的Griff,“然后这个是……”
  “我的随从。小伙子,这是Franklyn Flowers。”
  王子点点头示意知晓。“Flowers是私生子用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是果酒厅的洗衣妇,直到有一天某个老仝爷的儿子强仝奸了她。让我成了某种Fossoway家的烂苹果,这是我的看法。”Flowers透过门向他们招手,“跟我进来吧。Strickland已经把所有军官都召进帐篷了。军事会仝议。该死的瓦伦提斯人正敲着矛质问我们的目的。”
  黄金勇仝士团的人正在他们的帐篷外玩着骰子,喝着酒,并拍赶着苍蝇。Griff想知道他们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谁。肯定够少。十二年是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与他并肩骑马的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是逃亡的火红胡子Jon Connington,如今他是满面皱纹,没有蓄胡而染着蓝发的佣兵Griff。至今大部分人都认为,Connington在偷窃战斗资金后丢脸地被赶出了勇仝士团,然后在里斯醉酒而死。谎仝言的耻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里斯坚持说那是必要的。“我们不想要关于仝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谣。”太监用他装腔作势的声音咯咯笑着,“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怀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会被忘却。”
  一个太监懂什么男人的名誉?Griff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计划执行着,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喜欢多少。让我活得足够久,能够看到这孩子坐上铁王座,而瓦里斯会为这轻侮付出更多一点。然后我们来看看谁很快就会被忘却。
  总指挥的帐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围着一圈插着镀金头颅的长矛。其中一个头颅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状。在它下面是第二个头,大不过孩子的拳头。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头颅与他们相同,虽然有几个因为被杀时的击仝打而碎裂开来,而有一个有着排排尖牙。“哪个是Myl仝es?”Griff发现自己在问。
  “那边。最后面。”Flowers指出,“等等。我要通报你的到来。”他钻进帐篷,将Griff留下,注视着自己老友的镀金头颅。Myl仝es Toyne活着时如同罪恶一般丑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们传唱的黑仝暗勇猛的Terrence Toyne,脸都长得非常漂亮以至于皇后都不能拒绝他;但是Myl仝es是由一对招风耳、一个歪下巴和Jon Connington所见过最大的鼻子组合起来的。不过当他向你微笑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黑心”,他的人给了他这个名字,因为他盾牌上的纹章,Myl仝es爱这个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个总指挥应该被人畏惧,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他有一次坦白说,“如果人们认为我冷酷无情,那么这样更好。”真仝相倒不如此。Toyne骨子里就是个士兵,但是他虽然凶猛却也公正,就像父亲一样对他的手下,而且对被放逐的Jon Connington大人总是十分慷慨。
  死亡夺走了他的双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亲切。微笑留了下来,变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露齿冷笑。所有的头颅都在冷笑,甚至是中仝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么?他战败独自而死,一个在异国被击溃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仝上,Aegor Rivers爵士著名地下令让他的人煮熟他的头,蘸上金子,将在以后过海重取维斯特洛时将它放在队伍前方。他的继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样。
  Jon Connington也许会是那些继任者之一,如果他不这么逃亡了的话。他在勇仝士团呆了五年,从列兵一路升为Toyne的右手荣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许会在Myl仝es Toyne死后成为他们所追随的对象,而不是Harry Strickland。但Griff不后悔自己选择的路。当我回到维斯特洛,就不会成为另一个长杆上的头颅了。
  Flowers走出帐篷:“进来吧。”
  他们走进去的时候,黄金勇仝士团的高级军官们纷纷从营凳折椅上站了起来。老朋友们用微笑与拥仝抱欢迎Griff,新人们表现得更为正式。不是所有的人都乐于看到我,他们会让我相信这一点的。他感到某些微笑之后的刀子。直到最近,他们大部分人都仍相信Jon Connington大人正安安稳稳地躺在他的坟墓里,无疑很多人都觉得这对他——一个偷窃自己战友的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他们,Griff也许会有同样的想法。
  Franklyn爵士作了介绍。一些佣兵队长有着私生子的姓氏,就像Flowers一样:Rivers、Hill、Stone。其他人拥有一些在七大王国历仝史上曾经著名的姓氏;Griff数了数,有两个来自Strong家族、三个来自Peake家族、一个来自Mudd家族、一个来自Mandrake家族、一个来自Lothston家族、以及一对来自Cole家族的。并不都是纯种,他知道。在自仝由兵团中,一个人可以随仝心仝所仝欲的称呼自己。无论姓什么,佣兵总是以粗俗著称。就像部仝队中的很多人,都把他们到处征战得来的财富全数挂在身上:镶宝石的剑、雕花的盔甲、沉重的颈环,而好的绸子衣服就算是比较突出的了。而每一个人都戴着的金臂环都来自各位领主老仝爷的赎金。每个臂环代表着在黄金勇仝士团服役的一年。Marq Mandrake,有着一张满是痘疤的脸,一侧脸颊上还有一个因烧掉奴仝隶标志而留下的洞,还戴着一串金骷髅。
  不是每一个军官都是维斯特洛大仝陆后裔。Black Balaq,一名白发的盛夏群岛人,皮肤像煤炭一样黑,指挥勇仝士团的弓箭手,在“黑心”时代就是如此。他穿着一件绿色和橙色的羽毛大氅,看起来很华丽。形容枯槁的瓦伦提斯人Gorys Edoryen接替Strickland成了军资官。一张豹皮从一侧肩膀垂下,血红的头发在肩上油亮打卷,不过他的尖尖的胡子是黑色的。新任情报官Griff并不认识,一个名叫Lysono Maar的里斯人,有着淡紫色的眼睛和白金色的头发,嘴唇会让妓仝女都感到嫉妒。第一眼看去时,Griff差点把他当成一个女人。他的指甲涂成了紫色,而他的耳环上垂着珍珠和紫水晶。
  幽仝灵和扯谎者,Griff一边看着他们的脸想。来自遗忘之战、输掉之役、失败叛乱的归魂,失败者、失势者、耻辱者和被剥夺继承权的人的兄弟会。这就是我们最好的希望。
  他转向Harry Strickland。
  “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看起来不太像个战士。肥胖,大圆脑袋,淡灰色双眼,以及被他梳到一边以掩盖秃头的薄薄头发,Strickland坐在一张折椅上,双脚泡在一桶盐水里。“你要原谅我没有起身欢迎你。”他以迎接的口气说道,“我们的行军令人疲倦,而我的脚趾很容易长水泡。这是个诅咒。”
  这是虚弱的象征。你听起来就像个老女人。Strickland家族从黄金勇仝士团成仝立之初就是其中一个部分,Harry的曾祖父在第一次黑衣人叛乱时跟随黑龙而丢仝了自己的领地。“四代人的财富。”Harry会这么自夸,就好像四代人的逃亡和溃败有什么好自豪的一样。
  “我可以为你制仝作一种药膏来解决这个问题。”Haldon说,“里面有种矿物盐能够让你的皮肤强韧。”
  “你真好心。”Strickland向他的随从点点头,“Watkyn,给我们的朋友拿酒。”
  “谢谢,不过不必了。”Griff说,“我们喝水就好。”
  “随你喜欢。”总指挥向王子微笑,“那这个一定是你的儿子了。”
  他知道吗?Griff疑惑着。Myl仝es告诉了他多少?瓦里斯曾坚持必须保密。他和伊利里欧还有“黑心”一起筹划的计划只有他们知道。团里其他人则一无所知。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一定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不过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没有人会想要比他更值得的儿子。”Griff说,“不过这位少年并非是我的后代,而他也不姓Griff。大人,我向你介绍伊耿?坦格里安,雷加的长子,第六位伊耿,安达尔人、罗伊拿人以及先民之王,七大王国的君主。”
  寂静是对他声明的回应。某些人清了清喉咙。Cole家的一个用酒壶给自己满上了杯红酒。Gorys Edoryen一边玩着自己的发卷一边用Griff不懂的方言小声嘟囔着什么。Laswell Peake咳嗽了下,Mandrake和Lothston交换了下眼神。他们知道,Griff才明白过来。他们一直都知道。他转向Harry Strickland:“你什么时候告诉他们的?”
  总指挥扭仝动着他洗脚盆里的脚趾。“当我们到达河边时。军团得不到休息,需要个好理由。争议之地那一战易胜,我们却离开了,为了什么?就为了让我们在可怕的高温里中暑、看着我们的铜板融化、我们的刀刃生锈,而回绝一笔丰厚的合约?”
  这条新闻让Griff毛仝骨仝悚仝然:“谁的合约?”
  “渊凯人。他们派去向瓦伦提斯求情的使节已经往奴仝隶湾派遣了三支自仝由兵团。他希望我们成为第四支,他允仝诺给我们两倍于密尔给我们的报酬,外加每个人一个奴仝隶,每个军官十个,以及专为我挑选的一百个女仝奴。”
  该死。“那需要上千名奴仝隶。渊凯人上哪儿找那么多奴仝隶?”
  “弥林。”Strickland向他的随从点点头,“Watkyn,毛巾。这水凉了,我的脚趾皱得像葡萄干似的。不,不要那条,要软的那条。”
  “你拒绝了他。”Griff说。“我告诉他我会考虑他的提议。” Harry因为随从给他擦脚的疼痛而呲牙咧嘴。“对那些脚趾温柔点。把它们当成薄皮的葡萄,小伙子。你要弄干仝它们而不弄碎它们。轻拍,而不是搓。对,就像那样。”他转过头对着Griff,“粗仝鲁地拒绝是不明智的。他们也许会当然地问我是不是失去了理智。”
  “你的刀刃很快就有活干了。”
  “是嘛?”Lysono Maar问道,“我猜你知道那坦格里安女孩儿没启程往西去吧?”
  “我们在赛尔霍利斯听到了这个传闻。”
  “不是传闻。是简单的事实。原因倒是更难理解。掠劫弥林,是啊,为什么不呢?我如果是她也会这么做。奴仝隶城充满了金子的臭气,而征程需要铜板。但是为什么停留?恐惧?疯狂?怠惰?”
  “原因并不重要。”Harry Strickland展开一双条纹羊毛长袜,“她在弥林而我们在这儿,瓦伦提斯人对我们在这儿的出现日益不满。我们是来拥护带我们回维斯特洛的国王与皇后,但是这个坦格里安女孩儿似乎对种橄榄树比夺回她父亲的宝座更感兴趣。正在此时,他的敌人正在聚仝集力量。渊凯、新吉斯、脱罗斯。‘血胡子’和‘破烂王子’都会在对抗她的阵营里……用不了多久老瓦伦提斯的舰队也会造访她的。她又有什么?拿棍仝子的陪床奴仝隶?”
  “无垢者。”Griff说,“还有龙。”
  “龙,是啊。”总指挥说,“不过是小龙,比刚孵化的大一点。”Strickland穿上袜子,轻轻覆盖水泡,直到脚腕,“当所有的军仝队像拳头一样靠近她的城市时,它们对她能有什么帮助?”
  Tristan Rivers在膝盖上敲打着手指:“我看这也是我们必须快点到达她那儿的原因。如果丹妮莉丝不来找我们,我们就得去找她。”
  “我们能徒步走过海浪么,爵士?” Lysono Maar问道,“我再对你说一次,我们无法通过海路接近银女王。我一个人溜进瓦伦提斯城,装成是个商人,来搞清楚有多少船能供我们使用。港口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军舰、附船和大帆船,甚至是这样我也发现自己很快开始想与走私船和海盗合作。我们军团有一万人,我也确定Connington大人这么多年服役兵团下来一定知道。五百骑士,每个人有三匹马。五百随从,每个骑士一个。还有大象,我们不能忘了大象。一艘海盗船根本满足不了。我们需要一支海盗舰队……而且就算我们找到了一支海盗舰队,奴仝隶湾传来的消息也表示弥林已经武仝装戒仝严了。”
  “我们可以伪仝造渊凯的证明文件。” Gorys Edoryen力争道,“允许渊凯船只将我们运往东边,然后在弥林城下再把金子还给他们。”
  “一次毁约已经够玷污我们军团的荣誉了。”“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穿袜子的手停了下来,“让我提醒提醒你,在秘密契约上盖印的是Myl仝es Toyne,不是我。如果我可以的话,我会荣耀地完成他的协定,但是要怎么做呢?对我来说坦格里安姑娘不会回到西方这一点似乎已经很明白了。维斯特洛是他父亲的王国。而弥林是她的。如果她能攻克渊凯城,她就会成为奴仝隶湾的女王。如果不能,我们能有希望找着她之前,她都已经死了好久了。”
  他的话对Griff来说不算惊人。Harry Strickland一直是个温吞吞的人,在打破合约方面比打击敌人来得厉害多了。他善于嗅到财富的味道,但是他有没有打仗的勇气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也有陆上的路线。” Franklyn Flowers提议说。“魔鬼之路行不通。我们会在行军途中损失一半的军仝队——逃走,留下来的人一半也会被沿路掩埋。说这话真让我痛心,但是伊利里欧总督和他的朋友们对这孩子女王抱有这么多期望也许真是不太明智。”
  不,Griff想,但他们最不明智的就是对你抱以期望。然后伊耿王子开口了。“那就对我抱以期望吧。”他说,“丹妮莉丝是雷加王子的妹妹,但我是雷加的儿子。我是你唯一需要的龙。”
  Griff用带着黑仝手套的手放在伊耿的肩上。“大胆说。”他说,“但是要想想你在说什么。”
  “我想过了。”少年坚持道,“为什么我要像个乞丐一样去投奔我的姑姑?我的称号比她的更好。让她来投奔我吧……来维斯特洛。”
  Franklyn Flowers大笑了起来:“我喜欢这个。向西航行,不向东。把那小女王留给橄榄树,让伊耿王子坐在铁王座上。这男孩有胆,给他铁王座。”
  总指挥就好像有人打了他一巴掌似的:“太阳把你的脑子烧糊了么,Flowers?我们需要那女孩。我们需要联姻。如果丹妮莉丝承认我们的小王子并让他成为她的配仝偶,那么七大王国仝会一样接受,没有她,领主们只会嘲笑他的自我声明,然后给他贴上骗子和冒牌货的标签。而且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去维斯特洛?你听到Lysono说的了。我们没有船。”
  这个人害怕战斗,Griff明白过来。他们怎们能选他接替“黑心”的位置?“去奴仝隶湾是没有船。去维斯特洛又是另一回事了。东方向我们关上了大门,而不是大海。我不怀疑元老们会很高兴看到我们回去。他们也许甚至会为我们安排好回七大王国的行程。没有哪个城市想要自己门口有一支军仝队。”
  “他没说错。” Lysono Maar说,“现在狮子肯定已经得知了龙的存在。”Cole家的一个说,“但瑟曦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弥林和另一个女王身上。她并不知道我们王子的存在。一旦我们登陆并扬旗,许许多多的人会群集来加入我们。”
  “一些人。”“无家者”Harry承认,“但不是许多。雷加的妹妹有龙。雷加的儿子没有。我们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军仝队是没有力量夺下王国的。她的无垢者。”
  “第一位伊耿打下维斯特洛时并没有太监帮助。” Lysono Maar说,“为什么第六位伊耿不能同样做?”
  “计划是——”
  “哪个计划?”Tristan Rivers说,“胖子的计划?那个随着月亮盈缺改变心意的家伙?先是说韦赛里斯?坦格里安将带着五万多斯拉克大军加入我们。接着说乞丐王死了,于是带兵的将是他妹妹,一个柔仝弱年幼的孩子女王正带着三仝条龙前往潘托斯。然后那女孩在奴仝隶湾变卦了,一路烧了一串城市,而胖子决定我们将在瓦伦提斯与她汇合。现在那计划也一样破产了。”
  “我受够了伊利里欧的计划了。劳勃?拜拉席恩没有龙助也赢得了铁王座。我们也能一样。而且如果我错了,国仝民没有为我们而起,我们也能撤退到狭海这边,就像Bittersteel曾经那样,以及他之后的其他人。”
  Strickland倔强地摇着头:“风险——”
  “——不再是从前那样了,泰温?兰尼斯特死了。征服七大王国的机会不能再成熟了。另一个男孩国王坐在铁王座上,甚至比上一个还年幼,而反抗者就像秋天地上的落叶那么多。”
  “就算这样。”Strickland说,“单独的,我们无望于——”
  Griff听够了总指挥的懦弱之言:“我们不是单独的。多恩仝人会加入我们,必须加入我们。伊耿王子是雷加之仝子,也是伊莉亚之仝子。”
  “是那样。”男孩说,“然后谁留在维斯特洛对抗我们?一个女人。”
  “一个兰尼斯特家的女人。”总指挥坚持着,“那婊仝子身边有弑君者,算上那个,然后他们背后还有所有的凯岩城的财富。伊利里欧说那男孩国王和提利尔家的女儿订婚了,那意味着我们还必须面对高庭的力量。”
  Laswell Peake在桌上敲着指节:“甚至一个世纪之后,我们仍在河湾地拥有朋友。高庭的力量也许并不像梅斯?提利尔想象的那么强大。”
  “伊耿王子。” Tristan Rivers说,“我们都是你仝的仝人。渡海向西而不是向东,这是你的愿望么?”
  “是的。”伊耿热切地回应,“如果我姑姑想要弥林,那我欢迎。我会宣布自己拥有铁王座,依靠你们的宝剑与忠诚。快速前进,强力打击,我们就能在兰尼斯特得知我们登陆之前先赢得一些简单的胜利。那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人。”
  Rivers微笑着赞成。其他人交换着思索的眼神。然后Peake说:“我宁愿更快死在维斯特洛也不愿意死在魔鬼之路上。”Marq Mandrake咯咯笑着回应说:“我,我宁愿更快活下来,得到土地和一些不错的城堡。” Franklyn Flowers拍拍剑柄说:“只要让我能杀掉几个Fossoway家的,我就去。”
  当他们所有人都开始一同说起来,Griff知道潮流已经改向。这是伊耿我从未见过的一面。这不是谨慎的路子,但是他已经厌倦了谨慎,烦恶了秘密,疲劳于等待。胜利或失败,他会在死前再次见到狮鹫的栖息,然后被埋葬在他父亲的坟墓边。
  一个又一个,黄金勇仝士团的人站出来,跪下,然后将他的剑放在他的年轻王子的脚前。最后一个这么做的是“无家者”Harry Strickland,带着他长满水泡的脚以及所有一切。
  他们离开总指挥帐篷时,太阳染红了西边的天空,给矛上的金头颅映上了绯红的影子。Franklyn Flowers主动提出带王子在军营里转转,向他介绍一些同龄人。Griff同意了:“但是记住,担心到军团的人,他仍应被称为年轻的Griff,直到我们穿越狭海”。在维斯特洛我们会洗净他的头发,让他穿上自己的盔甲。”
  “好嘞,明白。“Flowers拍拍年轻的Griff的背,”跟着我。我们从厨子开始。值得认识的好人。“他们走后,Griff转过身对“半学士”说:“骑回羞涩处仝女仝号然后把Lemore夫人和Rolly爵士带来。我们也需要伊利里欧的资金。所有的铜板,和盔甲。向Yandry和Ysilla致以我们的谢意。他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国王回国后不会忘记他们的。”
  “照您吩咐,大人。”
  Griff离开他,钻进“无家者”Harry分配给他的帐篷。
  前路上充满了危险,他明白,又有什么关系呢?所有人都会死。他需要的只是时间。他已经等待了这么久,神一定会再给他更多几年,足够他看到曾被他称作儿子的男孩坐上铁王座。宣布拥有他的土地、他的姓氏、他的荣耀。并停止每当他闭上眼睛就会在他梦中巨响的钟声,独自在帐篷里,落日金色与绯红的光线透过打开的帐篷门帘照射仝进来,Jon Connington脱仝下他的狼皮大氅,将他的铁链衫脱仝下,放在营凳上,脱仝下右手的手套。他看到自己的中指指甲变得像黑玉一样黑,而灰色已经快蔓延到第一指节的位置。无名指指尖也开始变暗了,而当他用匕仝首尖碰它的时候,他没有任何感觉。
  死亡,他知道,但是很缓慢。我仍有时间。一年。两年。五年。一些石仝人甚至活了十年。足够时间穿过海洋,去再次看到狮鹫的巢穴了。去永久终结篡位者的家族,并将雷加之仝子拥上铁王座。
  然后Jon Connington大人将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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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章 风驰团(昆汀二)
  
  消息像一股热风穿过营地。她来了。她的军队在行进。她向南疾行到渊凯,焚烧
  城市屠杀人民,我们北上与之交锋。
  这消息青蛙得知于迪克·斯特劳,迪克得知于老骨头比尔,比尔得知于一位潘托斯人名叫米瑞欧·麦若克斯,他有一个表弟给破烂亲王当侍酒。“表弟在指挥大帐听到的,卡苟亲口所说,”迪克·斯特劳强调。“白天到来之前我们就会进发,看是不是。”
  消息差不多被证实是真的。破烂亲王的命令通过他的船长们和士官们下达了。拆
  除帐篷,装载好骡子,备上马鞍,我们破晓时分进军渊凯。“渊凯的可怜虫急于
  让我们到他们的黄色城市里面去,并不是要闻一圈他们的女儿。”巴克预计,这
  位斜视眼米瑞士的十字弓手的名字,意思是豆子。我们会在渊凯得到供给,也许
  是精力充沛的的马,然后将在弥林上演:与龙后共舞。所以快跳,青蛙,为你主
  人的剑装上合适的刀刃,可能很快他就会需要它。
  昆廷·马泰尔在多恩曾经是一位王子,在瓦兰提斯是商人的仆人,但在奴隶湾的岸上,他仅仅是青蛙,侍从大个子秃头的多恩骑士——雇佣兵叫他绿肠子。风吹团的人使用他们喜欢的名字,并心血来潮地改变它们。他们把青蛙强加于他,是因为当大人物喊出命令时他跳得是那么的快。
  即使是风吹团的指挥官,他的真名字也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一些自由军团诞生于
  瓦雷利亚末日之后的血与混乱的世纪里。其它的昨天组建,明天就会不见了。风
  吹团追溯有三十年历史,知悉仅仅有一位指挥官,讲话轻柔,眼神哀伤的潘托斯
  贵族,人称破烂亲王。他的头发和胸甲是银灰色的,但是他褴褛的披风,由多种
  颜色的布料和麻线做成,有蓝色灰色和紫色,红色和金色和绿色,紫红鲜红和天
  蓝,都被太阳晒褪了色。当这位破烂亲王二十三岁时,正如迪克·斯特劳讲的故事,潘托斯的总督们选定他为他们的新亲王,在砍头处决他们的老亲王几小时以后。他反而用搭扣扣紧一把剑,骑上他最喜爱的马,逃至有争议的土地,再也没有回来。他曾和二子团一起纵马飞驰,铁盾团,少女的男人团,然后和五位“兄弟连”成员创立了风吹团。这六位创始人,只有他活了下来。
  青蛙不清楚故事中有多少真实的成份。自从在瓦兰提斯签约进了风吹团,他只在远处见过破烂亲王。这些多恩人是新手,生瓜蛋子,箭靶子,两千人中的三位。他们的指挥官更在乎贵族同伴。“我不是侍从,”昆廷抗议,当杰瑞斯·德林克沃特提出计策时。(杰瑞斯在这里被称为多恩的杰洛德,以区别于红背杰洛德和黑杰洛德,有时候是德林克,自从大人物疏忽了喊他这个。)“我在多恩挣得我的马刺。我和你样是一位骑士。”
  但杰瑞斯有这方面的权利:他和阿奇在这里保护昆廷,那意味着他一直得待在大人物的身边。“阿奇是我们三个人中最好的战士,”德林克沃特指出,“但只有你可以希望娶到龙女王。”
  娶她或者与之战斗;不管怎样,我将很快面对她。关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昆廷听说的越多,就越担心那个会面。渊凯人声称她喂她的龙吃人肉,用处(和谐)女的血沐浴以保持肌肤光滑柔软。豆子嘲笑那些传闻,但对赏银发女王滥(和谐)交的故事津津乐道。“她的船长中的一位来自一个家族,那里的男人长着一英尺长的JJ。(30.48 厘米)”他告诉他们,“但是,即使他那玩意对她来说也不够大。她和多斯拉克人一起骑马,养成与种马性(和谐)交的习惯,所以现在没有男人能满足她。”加上书本,这位聪明的瓦兰提斯雇佣兵,似乎总是把他的鼻子戳进一些脆的纸卷中,认为龙女王集凶残与疯狂于一身。“她的卡奥杀死了她的哥哥,让她当上了女王。然后她杀死了她的卡奥,使她自己成为了卡利熙。她常做血祭,像呼吸一样容易,随意背叛她自己的人。她破坏停战协定,折磨谈判代表……她的父亲也是疯子。它运行在血液中。”
  它运行在血液中。国王伊里斯二世已经疯了,所有的维斯特洛人都知道。他流放了他的两名首相,烧死了第三个。如果丹妮莉丝像她父亲一样嗜杀成性,我还必须娶她吗?多恩亲王从未提及这种可能性。
  青蛙很高兴把阿斯塔波丢在背后。这座红色城市是最靠近地狱的地方,他曾经想知道。渊凯人封闭了曾被打碎的大门,使死人和垂死的人留在了城里,但这景象,他骑马踏在那些红砖街道上所看到的,将永远萦绕于昆廷·马泰尔的脑际。一条河流被尸体阻塞。女祭司披着她撕破的长袍,钉在木桩上,伴着一团闪闪发光的绿苍蝇。濒死之人难以置信地徘徊在街道上,血腥而肮脏。孩子们因一只半生不熟的小狗而打斗。阿斯塔波最后的自由国王,在深坑里赤裸尖叫,当被二十条饥饿的狗袭击时。还有火灾,大火到处都是。他可以闭上眼睛,然后看到他们还在:烈焰婆娑于砖砌金字塔上,他从未见过的任何城堡如此巨大,升上空中的羽状油烟盘绕升腾,像很多条黑色的蛇。
  当风从南方吹来,即使是在这里,离城三英里的地方,空气中仍然弥漫着烟雾。在其摇摇欲坠的红砖墙的背后,阿斯塔波仍然在分崩离析,不过到如今,大多数大火已经烧完。灰烬在微风中懒散的飘浮,像宽大的灰色的雪花。离开,会不错。
  大人物同意。“结束这回,”他说,当青蛙找到他时,他正在和豆子,书本,老骨头比尔掷骰子,而且输了又输。雇佣兵们爱绿肠子, 他打赌和打仗一样无所畏惧,但赢之甚少。“我会需要我的盔甲,青蛙。你擦净我胸甲上的血迹了吗?”
  “是的,爵士。”绿肠子的胸甲又旧又重,补了又补,有很多磨损之处。同样适用于他的头盔,他的护喉,护胫和护手,和他那不配套的护甲的其余部分。青蛙的装备只不过稍微好一点,杰瑞斯爵士的明显更差。武器师傅叫它军团钢。昆廷不曾问过,有多少其他人在他之前穿过它,又有多少人死在它里面。在瓦兰提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优良盔甲,和他们的黄金他们的真实姓名一起。出身于古老荣耀的名门世家的富裕骑士,不会漂洋过海去卖掉他们的剑,除非一些臭名昭著的流亡者。“我宁愿假扮穷光蛋也不愿意装坏蛋。”昆廷宣布,当杰瑞斯向他们解释了他的计策。
  风吹团拔营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现在上马!”破烂亲王正式宣布,从他巨大的灰色战马上,用标准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它是最接近不得不用的军团普通话的。亲王的公马有斑点的臀部及后腿被褴褛的布条所覆盖——从被杀死的男人的外套上撕扯下来的布料。亲王的披风由更多的同样布料缝接而成。他是位老人,六十开外,现在他挺拔地一动不动地坐在高高的马鞍上,他的声音十分响亮能传达到营地的每个角落。“阿斯塔波只是道小菜,”他说,“弥林将是盛宴,”雇佣兵们发出狂野的欢呼。他们长矛上的淡蓝色丝绸飘带瑟瑟舞动,同时,叉尾蓝白色旗帜在头顶上空飘扬,风吹团的标志。
  三个多恩人和其他所有的人一起欢呼雀跃。默不作声会引起注意。当风吹团沿着滨海道路骑马北上,紧紧地跟在血胡子和猫团的后面,青蛙排队在多恩的杰洛德旁边。“很快,”他说,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军团里有其他的维斯特洛人,但不是很多,也不在附近。“很快我们需要做那事。”
  “别在这儿,”杰瑞斯警告说,带着哑剧演员空洞的微笑。“咱们今晚再谈,当我们宿营时。”
  沿老吉斯海滨路从阿斯塔波到渊凯有一百里格,再一个五十里格从渊凯到弥林。自由军团,骑着好马,努力骑马跑六天能到达渊凯,或者用更从容的步伐得八天。来自旧吉斯的军团将花一倍半的时间,徒步行军,由渊凯人和他们的奴隶士兵组成……“跟随他们的将军,他们没行军到海里就是个奇迹,”豆子说。
  渊凯并不缺少指挥官。一位名为尤卡兹·祖·渊扎克的老英雄有最高的指挥权。尽管风吹团的人只在远处撇见过他。他来去都坐轿子——它是如此庞大以至于需要四十名奴隶来扛。
  他们不得不与他的手下打交道,无论如何。渊凯的小贵族跑得到处都是,就像蟑螂。他们中的一半似乎被起名为嘎子蛋,瓜子蛋,麻子汗那或嘎子耐克;区别一位吉斯人与另一位的名字是一门艺术,风吹团没有几个人精通,所以他们给了他们嘲弄的文体风格,他们自己发明的。
  在他们之中最重要的是黄鲸,一个猥亵的胖男人,他总是穿着黄色的丝绸托卡,缀着金色的流苏。太沉重没人帮助甚至不能站立,他握不到自己的排水管,所以他总是散发出小便的气味,恶臭那样刺鼻,甚至浓重的香水也不能遮住它。据称他是渊凯的首富,他酷爱怪异的东西;他的奴隶包括一个长着山羊腿和蹄子的男孩,一个长胡子的女人,一个来自玛塔里斯的双头怪物,一个雌雄同体的人晚上温暖他的床。“JJ和VV都有,”迪克·斯特劳告诉他们。“鲸鱼曾经还拥有过一个巨人,喜欢看他XX他的奴隶女孩。后来他死掉了。我听说鲸鱼为得到一个新的开价一袋金币。”
  接着是女孩将军,乘坐在一匹有着红色鬃毛的白马上,指挥一百名魁梧的奴隶士兵,她亲自培养训练出来的,他们都是年轻,精瘦,肌肉起伏,赤身果体只穿腰布,黄色的披风,长的青铜盾牌上有着性(和谐)爱的镶嵌。他们的女主人不可能超过十六岁,自命为渊凯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小鸽子不完全是一个侏儒,但是在光线不佳时,他有可能被误认为是。然而他在四处趾高气扬地走仿佛是一个巨人,迈开圆胖的小短腿,鼓起圆胖的小胸膛。他的士兵是个头最高的,任何一位风吹团的人从未见识过。最矮的身高七英尺,最高的接近八英尺。都有着长脸和长腿,他们华丽盔甲的腿部绑着高跷,令他们静若处子。上釉的粉红色鳞片覆盖着他们的躯干;在他们的头上栖息着豪华加长版头盔,饰有钢质尖鸟喙和上下摆动的粉红色羽毛鸟冠。每个人都腰挎长弯刀,手握与人一样高的长矛,顶端镶着叶状刀片。
  “小鸽子繁育他们,”迪克·斯特劳告诉他们。“他从世界各地购买高个子奴隶,让男人和女人交(和谐)配,留下他们最高的后代作为苍鹭军的成员。有一天,他希望能省掉高跷。”
  “拉肢刑具上面躺一小会儿也许会加速这个过程,”大人物建议。
  杰瑞斯·德林克沃特笑了。“十分吓人的一群。没什么比粉红色披鳞戴羽的踩高跷者更让我害怕的了。如果有一个在我后面,我会笑得尿裤子。”
  “有人说苍鹭是雄伟的,”老骨头比尔说。“如果你的国王一条腿站着吃青蛙。”
  “苍鹭胆子小,”大人物插嘴。“有一次我与德林克和克莱特去狩猎,偶然发现一群苍鹭在浅滩涉水,尽情享用蝌蚪和小鱼。形成一幅漂亮的景象,是的,但接着一只鹰从头顶上掠过,他们都惊飞了起来,好像看见了一条龙。扬起的大风把我吹落马下,不过克莱特挽弓搭箭射下来一只。尝起来像鸭子,但没那么油腻。”
  即使是小鸽子和他的苍鹭军与这对兄弟之蠢行相比也黯然失色,雇佣兵戏称他们为叮当大人。上次,渊凯人的奴隶士兵面对龙女王的无垢者,他们溃散逃跑了。叮当大人们想出一条计策以防止这种情况再度发生。他们把他们的士兵每十人一组用铁链拴在一起。手腕连手腕,脚踝连脚踝。“这些可怜虫没有一个能逃跑,除非他们都跑,”迪克·斯特劳解释说,笑了起来。“如果他们都跑,他们不会跑得很快。”
  “他们也他*娘*的不会行进得很快,”豆子观察到。“十里格开外你就能听到他们的叮当声。
  还有更多,将近疯狂或者更糟:抖脸大人,醉酒的征服者,兽王,补丁脸,兔子,驾战车的,香味英雄。有的有二十名奴隶,有的有二百或者两千,他们自己训练和装备所有的奴隶。每一人都富裕,每个人都傲慢,每个人都是一名队长和指挥官,除了尤卡兹·祖·渊扎克不接受任何人的约束,蔑视职业雇佣兵,倾向于争吵等级的高低,没完没了又无法理解。
  在风吹团骑马行进了三英里时,渊凯人落后了两英里半。“一群讨厌的黄色傻瓜,”豆子抱怨道。“他们仍未苦苦思索出为什么暴鸦团和次子团转投龙女王。”
  “为了黄金,他们相信,”书本说。“你以为他们为什么付给我们如此高的报酬?”
  “黄金是糖,但生命是蜜,”豆子说。“在阿斯塔波我们和瘸子一起跳舞。你想在面对真正的无垢者时有那样一帮人支持你?”
  “在阿斯塔波我们与无垢者作战,”大人物说。“依我说是名负其实的无垢者。用一把杀猪刀砍掉某个男孩的小鸟,递给他一顶尖尖的帽子不会使他成为一名无垢者。那个龙女王得到了真正的成品,一种不会溃败和逃跑的,当你朝他们的大致方向放屁时。”
  “他们如此,龙也是。”迪克·斯特劳瞟了一眼天空,仿佛他认为一提起龙,就可能足以召唤他们大驾光临。“磨利剑,小伙子们,很快我们将有场真正的战斗。”
  一场真正的战斗,青蛙想。这话卡在他的胃里。阿斯塔波城墙下的战斗,对他来说,感觉真真切切,尽管他知道雇佣兵们不这么认为。“这是屠杀,不是战斗,”战士诗人丹佐·德汉后来断言。丹佐是一名队长,身经百战。青蛙的经验仅限于练兵场和比武场,因此他没资格去质疑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战士的判断。
  最初开始时,它似乎像是一场战斗。他记得肠子被握紧的感觉,当破晓时分他被隐约呈现在他上方的大人物踢醒时。“穿上你的盔甲,懒虫,”他低吼。
  “屠夫出城与我们开战啦。起来,除非你想当他刀板上的肉。”
  “屠夫国王已经死了,”青蛙抵抗着睡意。这故事他们都听说了,在他们争夺那条把他们由旧瓦兰提斯带来的船时。第二任国王克里昂戴上王冠转眼又死掉了,据说,现在统治阿斯塔波的是一位记女和一位疯狂的理发师,他们的追随者们为了控制这座城市而相互战斗。
  “也许他们说谎,”大人物回答。“要不然这是另一个屠夫。也许是头一位从他的坟墓里尖叫着跑回来要杀死若干渊凯人。没他*娘*的关系,青蛙。穿上你的盔甲。”帐篷里睡了十个人,到那时他们都站了起来,扭动着钻进马裤和靴子,锁子甲的长外套滑下来套在他们的肩膀上,扣住胸甲,收紧护胫或护臂上的皮带,抓起头盔盾牌和剑带。杰瑞斯,迅速依旧,第一个整装待发,阿奇紧次于他。他们俩一起帮昆廷给他的马套上挽具。
  三百码远,阿斯塔波的新无垢者从他们的大门蜂拥而出,并在他们城市破碎的红砖墙下列队,晨光令他们带刺的青铜头盔和长矛尖闪闪发光。
  三名多恩人从帐篷里一起涌出,加入到马线冲刺的战士中。战斗。昆廷曾被训练使用长矛利剑和盾牌,自从他足够大能走路,但现在,这些没有任何意义。战士,请让我勇敢,青蛙祈祷,远方战鼓擂响,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大人物给他指出屠夫国王,,高高地僵硬地坐在一匹装甲马上穿着一套青铜鳞甲,在清晨的太阳下耀眼地闪烁。他记得杰瑞斯临开战前悄悄走近。“靠近阿奇,无论发生什么。记住,你是我们之中唯一一个能娶那女孩的。”到那时,阿斯塔波人向前推进。
  死了或者活着,屠夫国王依然让那些英明的主人们措手不及。渊凯人仍然穿着飘飘的托卡跑来跑去,试图让他们半训练的奴隶士兵维持表面上的秩序。当无垢者的长矛击溃了他们的包围圈时。如果没有他们的盟友和他们鄙视的雇佣兵,他们很可能已经不知所措,但是风吹团和猫团在马上瞬间轰隆隆地冲至阿斯塔波的侧翼,当来自新吉斯的军团从另一侧挤过渊凯阵营的时候,与无垢者短兵相接。
  其余的是杀戮,但这一次是屠夫国王为鱼肉。卡苟终于把他砍倒,骑着他巨大的战马奋战通过国王的保护者,用他弯曲的瓦雷利亚钢亚拉克弯刀一下子将伟大的克里昂从肩膀到臀部劈开。青蛙没亲眼目睹,但那些看到的人声称:克里昂的铜铠甲像丝绸似的撕裂,并从内部传来一阵可怕的恶臭,上百条扭动的墓穴蠕虫。克里昂终究是死了。绝望的阿斯塔波人把他从坟墓里拖出来,立即塞进盔甲中,并将他绑上马背,希望能给他们的无垢者提供动力。
  死掉的克里昂的倒下为战争划上了句号。新无垢者扔下他们的长矛和盾牌逃跑,结果却发现阿斯塔波的大门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随之而来的大屠杀青蛙尽了他的本分。与别的风吹团的人一起践踏受惊吓的太监。骑马紧跟在大人物屁(和谐)股后面,左劈右砍,当他们的楔形纵队像一只矛头似的穿过无垢者的时候。当他们从另一侧冲出来时,破烂亲王掉转马头率领他们再冲杀一次。青蛙只记得,他特别留意到尖刺青铜帽底下的面孔,意识到他们大多数都没他大。青草一样的男孩尖叫着喊他们的妈妈,他思索道,但他一样将他们斩尽杀绝。到他离开战场时为止,他的剑上流淌着鲜红的血,他的胳膊累得几乎不能抬起。
  然而这不是场真正的战斗,他想。真正的战斗将很快到来,在它到来之前我们必须离开,不然我们会发现自己在错误的一边战斗。
  那天晚上,风吹团在奴隶湾岸边安营扎寨。青蛙抽到值第一班岗,被派去守卫马队。恰好在日落之后杰瑞斯去那里见他,其时,半轮明月照耀在海面上。
  “大人物也应该来这儿,”昆廷说。
  “他去拜访老骨头比尔,输掉他的银币。”杰瑞斯说。“让他远离这些。他会照我们说的去做,即使他不太喜欢。”
  “不。”情况越来越复杂化,对此昆廷自己并不喜欢。乘坐一条人满为患的船扬帆远航,在风浪中颠簸,吃着爬有象鼻虫的硬面包,喝着黑焦油朗姆酒醉倒在甜蜜忘川,睡在一堆发霉的麦杆上鼻孔中充斥着陌生人的恶臭……所有这些他都预料到了,当他在瓦兰提斯往那一小张羊皮纸上画押时,发誓他的剑为破烂亲王服务一年。那些忍受的艰辛,所有的冒险经历。
  然而彻底的背叛将接踵而至。渊凯人从旧瓦兰提斯雇他们为黄色城市打仗,但现在多恩人打算叛逃转投另一方。那也意味着撇下自己的新战友。风吹团没有昆廷会选择的那种同伴,但他曾与他们一起漂洋过海,分享他们的肉和酒,与他们并肩战斗,交换故事用他理解不多的那些谈话。如果他所有的故事都是谎言,好,那是通往弥林的代价。
  它不是你称之为荣誉的,杰瑞斯警告他们,回到商人之家。
  “现在丹妮莉丝可能在前往渊凯半路上,身后跟着一只军队,”昆廷说,当他们走在马群之中。
  “她可能,”杰瑞斯说,“但她没有。我们已经听到这样的话。阿斯塔波人曾确信她会带着她的龙南下突破重围。她那时没有来,现在也不会来。”
  “我们不可能知道,不确定。我们需要偷偷地离开,在我们最终攻打那位我前往求婚的女人之前。”
  “等到了渊凯。”杰瑞斯朝丘陵打了个手势。“这些土地属于渊凯人。没人喜欢,没有人想要给三名逃兵食物和住处。渊凯的北部,那里是无主之地。”
  他没有错。即便如此,昆廷感到不安。“大人物交了太多的朋友。他清楚计划我们总得要溜走,前往丹妮莉丝处,但抛弃他的战友,他不会感觉良好。如果我们等待得太久,那会感觉好像我们在战争前夕当逃兵。他决不会那样做。你和我一样了解他。
  “无论何时离开我们做都是当逃兵。”杰瑞斯争辩,“而且破烂亲王对逃兵的看法不容乐观。他会派出追兵,如果被他们抓到我们只有求七神保佑了。如果我们幸运的话,他们只会砍掉我们的一只脚以确保我们再也不会逃跑。如果我们倒霉,他们会把我们交给漂亮的梅里斯。”
  最后那句话使昆廷踌躇。漂亮的梅里斯令他恐惧。一名维斯特洛女人,但比他还要高,差一拇指六英尺。二十年自由军团生涯摸爬滚打之后,她没有了任何漂亮之处,内心或是外表。
  杰瑞斯抓住了他的手臂。“等待。再过几天,就这样。我们穿越了半个世界,再多忍耐几里格。渊凯北部的某处,我们的机会将会到来。”
  “如果你说,”青蛙疑惑……但就这一次神听到了祈祷,他们的机会到来得更快。
  两天后。休·亨格福德在他们的炊火旁勒住了缰绳,说:“多恩人,传你们去指挥大帐。”
  “我们中的哪一个?”杰瑞斯问。“我们都是多恩人。”
  “既然这样,你们一起去。”别扭又忧郁,一只手残废,亨格福德曾当过一段时间的军需官,直到被破烂亲王抓到他从仓库里偷东西并砍掉他三根手指。现在他只是名士官。
  那会是什么呢?直到现在,青蛙不知道他们的指挥官知悉他的存在。亨格福德已经骑马离开了。无论如何,没时间去怀疑。他们所能做的就是集(和谐)合大人物并报告同样的命令。“什么也不承认,准备战斗,”昆廷告诉他的朋友。
  “我总是准备战斗,”大人物说。
  巨大的灰色帆布亭(破烂亲王喜欢这样称呼他的帆布城堡)里面很拥挤,当多恩人抵达时。昆廷片刻间意识到,绝大多数的成员来自七大王国,或者自豪地说有维斯特洛血统。流亡者或流亡者的儿子。迪克·斯特劳声称军团里面有六十名维斯特洛人,不少于三分之一都在这里,包括迪克他自己,休·亨格福德,漂亮的梅里斯,金发刘易斯·兰斯塔,军团中最好的弓箭手。
  丹佐·德汉也在这里,旁边站着巨大的卡苟。卡苟——尸体杀手,大伙现在这么叫他,但不敢当他的面;他脾气暴躁,他的黑色弯刀像它的主人一样狠毒。世界上有几百把瓦雷利亚钢长剑,但只有几把瓦雷利亚钢亚拉克弯刀。卡苟和德汉都不是维斯特洛人,但两人都是队长并且深受破烂亲王的器重。是他的左膀右臂。某件重大的事在进行中。
  破烂亲王本人正在发言。“尤卡兹下达了命令,”他说。“看来是,仍然幸存的阿斯塔波人从他们的藏身洞里爬了出来。除了尸体阿斯塔波什么也没剩下,因此他们倾巢而出跑到乡下,数百人,也许数千人,都饥饿生病,渊凯人不乐意他们靠近他们的黄色城市。我们被命令追捕并驱赶他们,把他们赶回阿斯塔波或北至弥林。如果那位龙女王想接收他们,她欢迎他们的到来。他们半数人得了痢疾,即使健康的人也是张吃饭的嘴。”
  “渊凯比弥林近,”休·亨格福德不赞成。“如果他们不愿意改变方向呢?大人。”
  “这就是为什么你有剑和长矛,休。不过用弓箭可能更好。离那些得了慢性痢疾的人远远的。我派出半数兵力进入丘陵。五十个巡逻队,每队二十名骑兵。血胡子接到了同样的命令,所以猫团也会在田野里。”
  大伙儿面面相觑,低声嘀咕了几句。虽然风吹团和猫团都受与渊凯合约的约束,一年前在有争议的土地,他们分处于站线的两边,仇恨仍旧持续着。血胡子——猫团野蛮的指挥官,是一名咆哮的巨人,嗜杀成性,并毫不掩饰他的鄙视“破衣烂衫的老灰胡子。”
  迪克·斯特劳清了清嗓子。“请您原谅,但这里我们都是七大王国出生。大人以前从没按血统和母语分离军团。为什么召集我们这些人在一起?”
  “那是个好问题。你们朝东骑,深入到丘陵地带,接着远远绕开渊凯,前往弥林。你们会追上一些阿斯塔波人,驱赶他们北上或者杀掉他们……但是要知道这不是你们任务的目的。超出黄色城市的范围,你们大概会遇到女王的巡逻队。次子团或暴鸦团。为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服务。转投他们。”
  “转投他们?”私生子骑士——奥森·石东爵士说。“你让我们叛变?”
  “是的。”破烂亲王说。
  昆廷·马泰尔差点笑出声来。七神疯了。
  维斯特洛人不安地移动。一些人盯着自己的酒杯,好像他们希望能从那里找到一些智慧。“你认为丹妮莉丝女王会让我们进……”
  “没错。”
  卡苟皱眉。“这由亲王来决定,亨格福德。你的责任是执行命令。”
  “一贯听指挥。”亨格福德举起他剩两根手指的手。
  “让我们坦率地说,”战士诗人丹佐·德汉说,“渊凯人无法振奋士气。无论这场战争的结果如何,风吹团都会分享胜利的果实。我们的亲王晓得保持所有的途径开放。”
  “梅里斯会指挥你们,”破烂亲王说。“她知道我的意图……而且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也许更相信另一个女人。”
  昆廷回头看了一眼漂亮的梅里斯。当与她冷漠的眼神相交时,他打了一哆嗦。我不喜欢这个。
  迪克·斯特劳仍然怀有疑虑。 “那女孩信任我们她就是个傻瓜。即使是梅里斯。特别是梅里斯。七层地狱,我不信任梅里斯,而且我还CAO过她几次呢。”他咧嘴笑了,但没有一个人跟着笑。尤其是漂亮的梅里斯。
  “我想你错了,迪克,”破烂亲王说。“你们都是维斯特洛人。从故乡来的朋友。你们讲她一样的语言,崇拜一样的神。至于动机,你们都遭受了我的虐待。迪克,我鞭打你多于军团里的任何人,你的后背可以证明。我的惩戒让休少了三根手指。梅里斯曾被半个军团的人强(和谐)奸。不是这个军团,实际上,但我们不必提到这点。丛林威尔,好吧,你只是淫猥。奥森爵士责怪我派他兄弟去伤心地,路西弗仍对卡苟抢走了他的奴隶女孩耿耿于怀。”
  “他干完她之后本可以把她还回来,”路西弗·朗抱怨道。“他没理由杀死她。”
  “她长得丑,”卡苟说。“这理由足够了。”
  破烂亲王继续讲好像没被人打断过。“韦伯,你惦记维斯特洛失去领地的所有权。兰斯塔我杀了你极喜欢的男孩。你们三名多恩人,你们认为我骗了你们。从阿斯塔波得到的战利品远远不如你们在瓦兰提斯被允诺的,我拿了最大的一份。
  “最后一部分是真的,”奥森爵士说。
  “最好的骗术总会搀杂一些真相,”破烂亲王说。“你们每个人都有充分的理由想离弃我。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知道雇佣兵反复无常。她拥有的次子团和暴鸦团拿了渊凯的金子,但在胜利的天平向她倾斜时,毫不犹豫地加入了她。”
  “我们什么时间离开?”刘易斯·兰斯塔问。
  “马上。提防猫团和你们可能遇到的一些长矛手。除了大帐中我们这些人,没人知道你们的背叛是一个计策。翻你们的牌太快,你们会被当成逃兵弄残废,或者当成叛徒开膛破肚。
  三位多恩人离开指挥大帐时都沉默不语。二十名骑兵,都会讲通用语,昆廷想。窃窃私语所冒的风险更大了。
  大人物用力拍了一下他的后背。“多棒,青蛙。屠龙者。”
  
  第二十六章 任性的新娘(阿莎一)
  
  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学士把信送来时阿莎·葛雷乔伊正坐在格尔巴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喝着格尔巴特·葛洛佛的酒。
  “女士,”学士的声音紧张,一如他平常对她说话时那样。“一只来自荒冢屯的鸟。”他把羊皮纸卷塞给她,仿佛他迫不及待想要摆脱它一样。被卷得紧紧的羊皮纸上扣着一枚坚硬的粉红色蜡封。
  荒冢屯。阿莎试着去回忆谁统治着荒冢屯。某个北境领主,不是我的朋友。而那个蜡封……恐怖堡的波顿家在战场上使用溅上血滴的粉红色旗帜。这恐怕也是他们使用粉红色蜡封的原因。
  我持有的毒药。她想到。我该烧了它的。相反,她拆掉蜡封。一块碎皮飘落她的膝盖。她本来阴沉的情绪在她阅读那些干燥乏味的文字变得更加糟糕。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乌鸦从不带来好消息。上一封给深林堡的来信来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要求效忠。但这次的更糟:“北方人已经拿下卡林湾。”
  “波顿的私生子?”身旁的Qarl问道。“拉姆斯·波顿,临冬城亲王,他这么称呼他自己。但也有其他的叫法。”达斯汀夫人,赛文夫人,还有四个罗斯维尔家的人已经宣誓归属他的麾下,除此之外还绘有一个野蛮的巨人,部分安柏家人的纹章。
  这些被一只顽固的棕色巨手潦草地用学士以煤灰和焦油制成的墨水写就。它讲述了卡林湾的陷落,北境统领的胜利回归,还有一场即将到来的婚礼。开头是“我用铁种的血写下这封信”,结尾则是“我给你王子的一部分,继续在我的领地徘徊,我们走着瞧。”
  阿莎曾相信她的弟弟已经死了。死了也比这样强。那块碎皮落入她的膝间,她把它拿到蜡烛边盯着烟雾盘旋,直到它被燃尽火焰转而舔舐她的手指。
  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学士在她的肘边满怀期待地徘徊。“我不会回信,”她告诉他。
  “我能把这个消息告诉西比尔夫人么?”
  “随你便。”阿莎很难知道西比尔夫人能从卡林湾的陷落中找到多少乐子。西比尔夫人一直待在她的神木林,为她的孩子们以及她丈夫的平安未来不停祈祷。多个人祈祷也无济于事,她的心树和我们的淹神一样又聋又瞎。罗贝特·葛洛佛和他的兄弟格尔巴特·葛洛佛随同少狼主一起奔赴南方,如果关于红色婚礼的传闻有一半是真的,他们可能再也回不到北境。但是至少,她的孩子们都还活着,而这都要感谢我。阿莎把他们留在十塔城由她婶婶照顾。西比尔夫人的幼女还没断奶,阿莎断定她太脆弱没办法在下一场严苛的风暴来袭时挺过去。阿莎把信推进学士手里,“给,让她从中找到些许慰藉,如果她可以的话。你现在可以走了。”
  学士行礼告退,在他走后特里斯·波特利(Tris Botley)转向阿莎:“如果卡林湾已然陷落,托伦方城(Torrhen's Square)不久也会跟进,接下来就该轮到我们。”
  “还有得一阵子,裂颚(Cleftjaw)会让他们流血。”托伦方城不是一座像卡林湾那样的废墟,而裂颌达格摩(Dagmer)打骨子里都是铁种,他宁死不屈。
  如果我父亲还活着,卡林湾绝不会陷落。巴隆·葛雷乔伊知道卡林湾是掌握北境的关键。攸伦(Euron)也知道,而他对此不屑一顾。正如他不关心在深林堡和托伦方城所发生的一切。“攸伦对巴隆大王的征服不感兴趣,我叔叔忙着捕龙呢。”鸦眼将铁群岛全部的力量召集至老威克岛(Old Wyk)然后驶入落日之海(Sunset Sea)的深处,他的弟弟维克塔里昂像被鞭打过的野狗一样跟在后面。派克岛上无人可供诉求,救援来自她自己的领主丈夫。“我们孤立无援。”
  “达格摩会粉碎他们。”克罗姆(Cromm)坚持道,这个人对女人的爱欲不及他对战争的一半。“他们只不过是狼。”
  “狼都死光了。”阿莎用拇指拾起那枚粉色的蜡封,“这些是杀死他们的剥皮人。”
  “我们应该加入托伦方城的战斗,”昆顿·葛雷乔伊(Quenton Greyjoy)催促道,一个远房表亲,盐妾号的船长。
  “没错,”达耿·葛雷乔伊(Dagon Grejoy)附和,血缘更远的表亲,人们都叫他醉鬼达耿,但醉或是没醉他乐于战斗。“凭什么让裂颚独占荣耀?”
  两个格尔巴特·葛洛佛的仆人在前面烤肉,但那块碎皮占据阿莎的胃口。我的人已经放弃了对胜利的全部希望,她阴郁地意识到,他们只是在寻求死得其所。狼会响应他们的期待,对此她毫不怀疑。迟早他们都会夺回这座城。
  阿莎在夕阳沉入狼林中高耸的松树背后时爬上通往曾属于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卧室的木台阶。她喝的太多,头疼得像被人不停猛击。阿莎·葛雷乔伊爱着她的手下,船长船员都爱,但是他们中的一半都是傻瓜。勇敢的傻瓜,归根到底还是傻瓜。去达格摩那里,是啊,仿佛我们可以……
  考尔跟随她进入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卧室。“出去,”她对他说。“我想一个人呆着。”
  “你想要的是我。”他试着吻她。
  阿莎把他推开。“再碰我我就……”
  “怎样?”他拔出匕首。“脱吧,妹子。”
  “操你,你个没胡子的小子。”
  “我马上上了你。”一记快速的斩击划破了她的短上衣。阿莎触到她的斧头,但是考尔丢掉他的刀并抓住她的手腕[这种既视感是肿么回事……OTZ],把她的手臂往后扭直到武器从指间脱落。[吐个糟:这一瞬间无数少女漫耽美漫GALGAME还有BL drama中出现过的情景浮现在译者的脑海……]他把她推到葛洛佛的床上,艰难地吻她,撕开她的束腰上衣曝出她的胸部。她试着用膝盖踹他胯部,他蜷起来并用膝盖将她的两腿分开。“现在我占有你了。”
  “做啊,”她唾向他,“你睡觉时我会宰了你。”
  当他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她已经全身湿透。“去死,”她说。“去死去死去死!”他吮吸她的乳丵头直到她在一半的痛苦和一般的欢愉中哭叫出声。她的下体变成了全世界。她忘却了卡林湾、拉姆齐·波顿还有那片皮,忘却了选王会,忘却了她的失败,忘却了她的流亡她的敌人还有她的丈夫。重要的只是他的双手,只是他的嘴唇,只是他环着她的双臂。她身体里他的命根。他操她直至她尖叫,然后是再来直至她流泪,直到最后他将他的种子撒入她的子宫。
  “我是个已婚的女人。”在那之后她提醒他。“你强奸了我,你个没胡子的小子。我的领主夫君会把你的蛋切了再把你套裙子里。”
  Qarl从她身上滚了下来。“如果他能从他的椅子上挪开的话。”
  房间里很冷。阿莎从Galbart Glover的床上坐起脱掉她被扯破的衣服。猎装需要一些新蕾丝,但是她的束腰上衣全毁了。反正我也就喜欢过它。她把它扔到火里。其余的衣物她把它们扔在床上。她的胸部一碰就痛,Quarl的种子顺着她的股间滴落。她需要讨点月茶,或者冒着风险把另一个海怪带到世上。这有什么关系?我父亲死了,我母亲也快死去,我的兄弟正在遭受剥皮之刑,而我对此无能为力。况且我结婚了,结过婚也上过床……虽然不是和同一个男人。
  她滑回毛皮的下面,Qarl正在沉睡。“现在你的命归我。我把匕丵首放哪了?”
  阿莎靠着他的背从后面抱住他。在铁群岛他被称为少女Quarl(Quarl the Maid),部分是为了把他和Qarl Shepherd,Queer Qarl Kenning,Qarl Quickaxe,还有奴隶Qarl(Qarl the Thrall)加以区别,但更多是因为他光滑的脸蛋。阿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Qarl试图留起胡子。她把那东西称作“桃子毛”并加以嘲笑。Qarl为此感到困扰因为他从没见过桃子。所以她告诉他他必须加入她下次到南方的航行。
  那会还是夏天,劳勃坐在铁王座上,巴隆大王在海石之位上沉思,七大王国一片和平。阿莎驾驶着黑风号沿着海岸航行,做交易。到达青亭岛之前他们在仙女岛、兰尼斯港还有一系列小港口叫卖。青亭岛的桃子总是又大又甜。“你看,”她说。她第一时间把桃子拿到Qarl的面前。她让他试着咬上一口,果汁顺着他的下巴流下,她把它吻净。
  他们花了整个晚上吃光桃子还有彼此,天明时分阿莎感到既粘腻又餍足还有前所未有的幸福。这是六年前还是七年前的事情?夏天已是褪色的记忆,而阿莎最后一次想用桃子则是在三年前。尽管如此她依然喜欢这Qarl,船长和国王不曾拥有过她,但是他有。
  阿莎也有其他的爱人,一些做了她一年半的床伴,一些是一夜半。Qarl比其他人加起来都更能取悦她。他或许剃须,但是两星期一次。而粗浓的胡子不能代表一个纯爷们。她喜欢感受指尖下他皮肤的光滑与柔软。她喜欢他又长又直的头发扫过他的肩膀。她喜欢他接吻的方式。她喜欢她用手指在他乳头旁绕圈时露齿而笑的样子,他两腿之间的毛发是比他的头发更深暗的沙色,可比起她自己私处粗糙的黑色灌木丛要好,她也喜欢那个。他有着游泳运动员的身体,纤长而清瘦,身上一道伤痕也没有。
  羞涩的微笑,强壮的臂膀,灵巧的手指,还有两把可靠的剑。一个女人还想再要求什么?她应该和Qarl结婚,满心欢喜地。可她是巴隆大王的女儿他则是平民出身,奴工的孙子。出身卑微高攀不上我,但是没卑微到不能让我去吸他的命根。醉酒,微笑着,她爬到毛皮下面把他的命根放进嘴里,Qarl从睡梦中醒来,没过多久就开始硬了。这当口她让他又硬了起来,他醒着而她湿着。阿莎用毛皮覆盖上她赤裸的肩膀然后骑上他。她让他深深地进入自己以至于她自己也分不清谁是谁是鸡丵巴谁是阴丵道。这次他两一起达到了高潮。
  “我甜美的夫人,”在那以后他呢喃着,以一种带着沉重睡意的声音。“我甜美的女王。”
  不,阿莎想,我不是女王,也将永远不会是。“回去睡觉。”她吻他的面颊,轻轻地穿过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打开百叶窗。月亮几乎是满月,夜晚是如此清朗,她甚至能看到那些山脉,白雪覆盖的山顶。阴冷、萧索、荒凉,但在月光下很美丽。它们的顶峰闪烁着白光,像一排参差不齐的尖牙。山麓和小山峰都隐没在阴影中。
  这里离海更近,向北只有五里格,但阿莎看不到海。太多的山遮挡住了视线。还有树,太多的树。狼林,北方人这么称呼这个森林。大多数夜晚你可以听到狼叫,黑暗中互相召唤同伴。一个树叶的海洋,它会是水的海洋吗?
  深林堡离大海比离临冬城更近,但还没有近到让她可以吻到海的味道。空气弥漫着松木味而不是盐味。那些冷酷的灰色山脉的东北方向矗立着长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在那竖起旗帜。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人们常说,但反过来说则是,朋友的敌人是敌人。铁民是这个冒牌拜拉席恩国王急需拉拢的北方领主们的敌人。我可以把我年轻优美的身体给他,她想到,一边把一绺头发从眼前拨开,但是史坦尼斯结过婚,她也是。而且他和铁种向来是宿敌。她父亲第一次背叛期间,史坦尼斯在仙女群岛粉碎了铁岛舰队,让大威克岛臣服于他哥哥的名字。
  深林堡是由长满苔藓的城墙围住一座宽广的圆形山脉而成,平整的山顶冠以一个多孔洞的长厅,长厅尽头各有一个高出山顶五十尺的瞭望塔。山脚是城堡外庭,有马厩、围场、铁匠铺、水井和羊圈,外面是保卫用的深壕沟,一道斜坡的土质堤坝,和木头栅栏。外围依着地势布成椭圆形防御。城堡有两个大门,每个大门都由一对方形木塔保护,沿着周边都有巡逻哨兵。城堡的南面,厚厚的苔藓向上爬满木栅栏和半个塔楼。东面和西面是空地,在阿莎攻占这个城堡之前,那里曾经生长着燕麦和大麦,伴随着她的攻击都被践踏在脚下。连续的严霜冻死了他们随后种植的作物,只留下泥灰和枯萎腐败的茎杆。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堡,但它并不坚固。她从葛洛佛家夺取城堡,而波顿的私生子会从她手中夺走。然而,他不会剥到她的皮,阿莎·葛雷乔伊不打算被生擒活捉。她会像活着那样死去,手里握着战斧唇边带着大笑。
  她的父亲大人给了她三十艘长船去攻打深林堡,如今只剩下四艘,还包括她自己的‘黑风号’和曾经属于特里斯·波特利的一艘,他是在她的其他部下正在逃跑的时候加入她的。不,那么说不对。他们是返航回家向他们的国王表达敬意。如果有人逃跑的话,那人是我。回忆仍然让她感到羞愧。
  “走吧,”‘读书人’曾经催促她,当船长们拥护从娜伽山下来的她的叔叔攸伦戴上浮木王冠时。
  “对着乌鸦说渡鸦。跟我来,我需要你召集哈尔洛岛的人。”回想当时,她还想着去战斗。
  “哈尔洛岛的人都在这儿,那些能数的上号的。有些人正喊着攸伦的名字。我不能让哈尔洛人自相残杀。”
  “攸伦是疯子,而且危险。那个地狱号角……”
  “我听说过,走吧,阿莎。一旦攸伦坐上王位,他会到处找你,你不能让他的眼睛盯上你。”
  “如果我站在我其他叔叔一边……”
  “……你将会被每个反对的你的势力驱逐而死。当你把你的名字放在船长们面前时,你就已经把你自己交由他们审判。你现在不能违背那个审判。选王会的选人被推翻只发生过一次,读海瑞格著的《铁岛史》。”
  当他们的生命置于剑刃两端时,只有‘读书人’罗德利克还会谈论一些古老书籍。“如果你留在哈尔洛,我也不走。”她倔强地告诉他。
  “不要再傻了。攸伦今夜向这个世界展示他的笑眼,但明天到来的……阿莎,你是巴隆的女儿,你的继承顺位在他之前。只要你活在这个世上,你就是对他的一个威胁。如果你留下,你会被杀死或者嫁给一个‘红桨手’,我不知道哪样更糟。走吧,你将没有另一次机会。”
  为了这个可能的机会,阿莎本来可以让‘黑风号’在老威克岛的远侧靠岸。老威克岛不大,她能在太阳出来前返回她的船,在攸伦发现她失踪之前向哈尔洛岛返航。然而她犹豫不决,直到她叔叔说道,“去吧为了你对我的爱,孩子。不要让我看着你死。”
  所以,她去了。先去十塔城,去向她的母亲道别。“我再次回来,可能要很长时间之后,”阿莎警告她。亚拉妮丝夫人没有听懂,“席恩在哪?”她问,“我的宝贝儿子在哪?”而关妮丝夫人只想知道罗德利克大人什么时候回来。“我比他大七岁。十塔城应该是我的。”
  当她要结婚的消息传来时,阿莎仍在十塔城给船队装补给。“我任性的侄女需要驯服,”鸦眼的报告中说道,“而且我知道适合驯服她的那个男人。”他让她嫁给‘破砧者’艾里,也被称为‘铸铁者’艾里,一起统治铁群岛,在他去追逐龙的期间。艾里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伟大的男人,无畏的掠夺者,他可以自夸曾驾驶过她祖父的‘祖父号’,‘醉鬼’达衮曾经用与她祖父达衮·葛雷乔伊相同的名字来命名它。如今,仙女列岛上的老女人们仍然用达衮大人和他的属下来吓唬她们的孙辈。我在选王会上伤了艾里的自尊心,阿莎反思,他不会忘记此事。
  她必须给叔叔应得的回报。用一次远航,攸伦从竞争者变成支持者,用他的离开保卫铁群岛,不把阿莎当成一个威胁。也让我们尽情地捧腹大笑吧。特里斯·波特利当时说,鸦眼用一枚印章代替她参加她的婚礼。“我希望艾里不会坚持攀上权力顶峰。”她回答他。
  当初登陆时阿莎特意将黑风号停泊在岛的另一侧,为的就是防备现在这种状况。老威克岛并不大,日出之前她就能回到船上驶向哈尔洛岛,而攸伦仍蒙在鼓里。但她还是犹豫不决,直到她叔叔说,“看在你对我的爱的份上,快走吧,孩子。不要让我眼睁睁看着你死。”
  于是,她走了。她先去了十塔城,跟她母亲道别。“我可能要很久之后才能再来看您了,”阿莎提醒她。亚拉妮丝夫人却似乎并不理解阿莎在说什么。“席恩在哪?”她问道,“我的小宝贝儿在哪?”而关妮丝夫人只想知道罗德利克头领何时归来,“我比他大七岁,十塔城应该属于我。”
  她结婚的消息传来时,阿莎还在十塔城忙着装补给。“我任性的侄女野性难驯,”据称鸦眼如此说道,“而我知道哪个男人能驯服她。”他把她嫁给了“铸铁者”艾里,并让这位“破砧者”在他去逐龙之际统治铁群岛。艾里当初也有过风光的日子,他曾是一个无所畏惧的掠夺者,甚至可以自夸跟她祖父的祖父——达衮·葛雷乔伊,“醉鬼”达衮就是以他命名的——并肩航行过。仙女群岛的老女人至今仍拿达衮大王和他手下的事迹吓唬小孩子。我在选王会上刺伤了他的自尊,阿莎想道,他绝不会轻易忘记。
  但她不得不承认阿叔这一招漂亮极了。如此一来,攸伦是一举三得:首先把一个对手变成了拥护者,其次在他离开之际也能确保铁群岛万无一失,最后还除掉了阿莎的威胁。想必他此时正得意地捧腹大笑吧。特里斯·波特利说,鸦眼用一只海豹代替她完成了婚礼仪式。“我希望艾里没有坚持一定要圆房,”她说。
  我不能回家,她想,但我也不敢留在这里太久。狼林的安静让她不安,阿莎整个生命都在铁群岛和船上度过,大海从来都不沉默。波浪冲击磐石海岸的声音刻在她的血液里,但深林堡没有波浪……只有树,无边的树木,士兵松和哨兵松,山毛榉、白蜡树和古橡树,栗树、铁木树和冷杉。这些树发出的声音比大海更轻柔,而且只有当风吹过时她才能听到;然后叹息声似乎从她四面而来,好像那些树木正在用一种她听不懂的语言互相低语。
  今夜,低语声似乎比以往更大声。一阵风卷过枯黄树叶,阿莎告诉自己,光秃的树枝在风中吱嘎作响。她转身离开窗户,离开树林。我需要让双脚再次踩上甲板,或者不行的话,一些食物填饱肚子。她今晚喝了太多的酒,但是吃的面包太少,而且没有吃那些大块的血红烤肉。
  月光足够明亮让她能找到自己的衣服。她穿上黑色的厚马裤,棉束腰短上衣,和一件绿色的覆有重叠的圆钢片的皮质背心。留下科尔继续他的美梦,她蹑手蹑脚地走下城堡外面的阶梯,台阶在她的光脚下咯吱作响。城墙上一个走动的哨兵发现她在往下走,向她举矛示意,阿莎用口哨回应他。当她穿过内院到厨房时,盖伯特?葛洛佛的狗们开始吠叫。好,她想,狗叫声可以淹没树木的声音。
  当特里斯·波特利走进厨房时,她正在从一圈大如车轮的黄色奶酪切下楔形的一条。他裹在一件厚厚的皮斗篷里,“我的女王。”
  “别嘲弄我。”
  “你会一直占据我的心。即使再多的傻子在选王会上朝你嚷嚷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我该拿这个男孩怎么办?阿莎不怀疑他的投入地爱。他不但在娜伽山上作为她的拥护者大喊着她的名字,而且后来,他甚至放弃自己的头领之位、亲人和家庭穿越大海加入她。他倒不是敢公然藐视攸伦。鸦眼带着船队出海时,特里斯只是故意落在后面。当其他船只从视野中消失时,他改变了航向。然而,那样也需要一定的勇气;他再也不能返回铁群岛了。“来块奶酪?”她问他,“这儿也有火腿,和芥菜。”
  “我想要的不是食物,我的女士。你知道。”特里斯在深林堡让自己蓄了厚厚的棕色胡子,他声称这能让他的脸保持温暖。“我从瞭望塔上看到你了。”
  “如果你是在守卫,那你来这里干什么?”
  “克罗姆(Cromm)在上面,还有‘号角’哈根(Hagen the Horn)。在月光下,我们需要多少只眼睛盯着沙沙响的树叶?我们需要的是谈一谈。”
  “再一次?”她叹息,“你知道哈根的女儿,红头发的那个。她和任何一个男人一样驾驶着自己的船,还有着漂亮的脸蛋。十七岁,而且我看到过她看你的眼神。”
  “我不想要哈根的女儿。”在仔细思考她的话之前,他差点儿就要抱住她,“阿莎,是时候走了,卡林湾是唯一能阻挡敌人攻击浪潮之地。如果我们留在这儿,北方人会杀死我们全部,你明白这一点。”
  “你让我逃跑?”
  “我让你活着,我爱你。”
  不,她想,你爱的是只生活在你脑海中的天真少女,一个需要你保护的受惊小孩。“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而且我不会逃跑。”
  “在这里,你紧抱着不放的除了松树、泥和敌人还有什么?我们有自己的船队。跟我一起起航吧,我们会在大海找回新生。”
  “作为海盗?”这很有诱惑力。让群狼在它们的阴郁森林嚎叫,重新夺回开阔的大海。
  “作为贸易者,”他坚持道,“我们像鸦眼所做的那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将带着丝绸和香料回来,而不是龙之号角。一次到玉海的航程,就会让我们像诸神那样富有。我们可以在旧镇或者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一套牧师住宅。”
  “你,我和科尔?”在提到科尔的名字时,她看到他畏缩。“哈根的女儿可能喜欢跟你航行到玉海。我仍然是海怪之女,我的使命在——”
  “——哪儿?你不能返回铁群岛。除非你打算屈服于你的丈夫大人。”
  阿莎试着想象自己和‘铸铁者’艾里同床,压在他的大块头之下,忍受他的拥抱。他总好过‘红浆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经像巨人那样咆哮,强劲的让人害怕,极度的忠诚,完全毫无畏惧。也许没那么糟糕,他可能死于第一次试图尽自己作为丈夫的职责之时。那样她就成了她的艾里的寡妇,而不是艾里的妻子,结果可能更好或者更糟得多,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的叔叔,最终,所有的风都会把我吹向攸伦。“我有人质,在哈尔洛岛,”她提醒他,“而且我还有海龙角……如果我不能继承我父亲的王国,我为什么不自己开创一个?”海龙角以前一直不像现在这样少人居住,它的群山和沼泽之间仍能看到一些古老的遗迹——先民遗留下来的古代要塞,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圈状的鱼梁木痕迹。
  “你紧抓着海龙角不放的样子,就像一个溺水的人紧抓住一块残骸。海龙角有什么值得人们想要的东西?那里没有矿物,没金,没银,甚至连锡或铁也没有。土地又太潮湿不能种植小麦和玉米。”
  我没打算种植小麦或玉米。“那里有什么?我来告诉你。两条长海岸线,上百个隐藏的海湾,湖里有水獭,河里有鲑鱼,沿着海岸有蛤蚌,近海有成群的海豹,还有高大的松树可以造船。”
  “谁来造这些船,我的女王?即使北方人让你保有海龙角,陛下将从哪里找到她的人民?或者你打算统治一个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给他一个苦笑,“水獭可能比人更容易统治,我承认,而且海豹更聪明。不,或许你是对的,我最好的选择可能仍然是返回派克岛。哈尔洛岛上有些人会欢迎我的回归,派克岛也是。而且当攸伦杀死贝勒大人时,他就在布莱克泰斯家失去了支持者。我能找到我的伊伦叔叔,回铁群岛起事。”自从选王会之后,就没有人见过湿发,但他的淹民宣称他正隐藏在大威克岛,而且很快就会出来祈求淹神将愤怒降临到鸦眼和他的追随者头上。
  “‘破砧者’也正在找湿发,他正在抓捕淹民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甚至‘老灰鸥’都镣铐加身。在所有攸伦的人都找不到这位祭司之时,你如何找到?”
  “他是我的血亲,我父亲的弟弟。”这是个无力的回答,阿莎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
  “我想我马上就能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鸦眼已经撕开他的喉咙。‘铸铁者’正在找他不过是为了让我们相信祭司逃走了而已。攸伦害怕被当成一个弑亲者。”
  “永远别让我叔叔听到你这么说,告诉鸦眼他害怕弑亲,他会谋杀自己的儿子中的一个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当时觉得差不多醒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对她有这种效果。
  “即使你找到你叔叔湿发,你们两个也终将失败。你们都是选王会的参选者,所以你们不能说它不合法,就像当年的托衮(Torgon)一样。根据任何众神和铁民的律法,你们都得遵守选王会的决议。你们——”
  阿莎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者’托衮。”
  “他是英雄纪元时期的一个国王。”她回忆关于他的事迹只有这么多,其他的几乎想不起来,“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国王最年长的儿子。但是国王老了,托衮得征战在外,所以后面的事情发生了:当他父亲死的时候,他正在沿曼德河突袭敌人,远离自己的灰盾岛大本营。他的弟弟们对他封锁了消息,并迅速召开一次选王会,考虑选择他们中的一个戴上浮木王冠。但是船长和头领们选择‘好兄弟’乌拉衮(Urragon)代替托衮统治王国。新国王即位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处死所有老国王的儿子,然后他们被处死了。后来,人们称呼他‘坏兄弟’,尽管实际上他们不是他的亲兄弟。他统治了差不多两年。”
  阿莎现在记起来了,“托衮回到家……”
  “……说选王会是不合法的,因为他当时没去参加竞选王位。‘坏兄弟’被证实如传言中一样的残酷和在铁群岛缺少朋友:牧师们谴责他,领主们起来反对他,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碎块。‘迟到者’托衮成为国王,并统治了四十年。”
  阿莎救住特里斯·波特利的两耳,深深地吻上他的嘴唇。直到他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这个嘛,人们一般叫它“吻”。我真是个该淹死的蠢蛋,特里斯,我早该想到——”她突然住口。特里斯刚要开口,她示意他安静,凝神倾听。“是战号声,哈根(Hagen)。”她首先想到的是她的丈夫。‘铸铁者’艾里大老远的过来是为了抓回他任性的妻子吗?“淹神毕竟还爱着我,我正在这儿考虑要干什么,他就给我送来敌人战斗。”阿莎站起身,把刀猛地插回刀鞘。“战斗来找我们了。”
  她一路小跑到达城堡外庭,特里斯紧随其后,但是她仍然来的太迟了。战斗已经结束。阿莎看到两个北方人正在离后门不远的东墙边流血,‘长斧’罗伦(Lorren),‘六指’哈尔和‘冷舌’俯视着他们。“克罗姆和哈根看到他们正在翻墙,”‘冷舌’解释道。
  “只有这两个?”阿莎问道。“五个。我们杀死两个正在翻墙的,哈尔在城墙上砍死了另一个。这两个进了院子。”
  一个人死了,他的血和脑浆正在罗伦的长斧上凝结,但第二个人仍有微弱的呼吸,尽管‘冷舌’的长矛把他刺穿钉在血泊的地面上。两人都穿着熟皮衣服和棕、绿、黑三色杂糅的斗篷,他们的头和肩膀上都缝了树枝、树叶。
  “你是谁?”阿莎问那个伤兵。“菲林特家的,你又是谁?”
  “葛雷乔伊家的阿莎,这是我的城堡。”
  “深林堡归盖伯特·葛洛佛所有,不是海怪们的窝。”
  “你们还有别人来这儿吗?”阿莎问他。他没有回答,阿莎抓住‘冷舌’的长矛扭转,当更多的血从他的伤口涌出时,那个北方人疼得大声喊叫。“你们此行的目的是什么?”
  “夫人,”他颤抖着说,“神啊,停下来。我们为希贝娜夫人而来,来营救她。我们只有五个人。”
  阿莎盯着他的眼睛,当看到谎言在里面闪动,她倾身倚住长矛,旋转。“还有多少人?”她说,“告诉我,否则我会让你持续垂死挣扎直到天亮。”
  “很多,”他终于啜泣出声,夹杂着尖叫。“数千,三千,四……啊啊啊啊……求求你……”
  她从他身上拔出长矛,两手用力灌下穿透了他说谎的喉咙。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说过,山地部族太喜欢争吵,没有一个史塔克领导,他们永远不会团结在一起。他可能没有说谎,他可能只是判断错误。在她阿叔的选王会上,她就学会了品尝这种滋味。“这五个人派来是为了在主攻之前打开我们的城门。”她说,“罗伦,哈尔,把葛洛佛夫人和她的学士给我带过来。”
  “完整的还是血淋淋的?”‘长斧’罗伦问道。“完整的,且不受伤的。‘冷舌’,爬上那个该死三次的塔楼,告诉克罗姆和哈根把眼睛放亮点儿,如果他们看到哪怕是一只野兔,我也想知道。”
  深林堡的外院很快就充满了惊慌不已的人们人们,她自己的手下正急着穿上盔甲,或爬上城墙。盖伯特·葛洛佛的人正满面惊恐的看着,彼此窃窃私语。葛洛佛的管家必须被人抬才能从地窖里出来,阿莎夺取城堡时他失去了一条腿。葛洛佛的学士大声抗议,直到罗伦的铁拳重击在他的脸上。葛洛佛夫人从神木林出来了,手臂由她的侍女搀着。“我警告过你,这一天终将到来,女士。”当看到地面上的死尸时,她说道。
  学士走向前,鲜血从他破碎的鼻子滴下。“阿莎女士,我请求你,放倒你的旗帜,让我向他们争取你的生命。你善待并尊重我们,我会这样告诉他们。”
  “我们会用你交换孩子们。”眼泪和无数个不眠之夜,让希贝娜·葛洛佛的眼睛红红的。“加文现在才四岁,我错过了他的命名日。还有我可爱的女儿……把我的孩子们还给我,我们就不会伤害你,还有你的手下。”
  后半句是个谎言,阿莎知道。她或许会被交换,有可能被船送回铁群岛她丈夫的爱的怀抱。她的堂兄弟们也可能被赎回,还有特里斯·波特利和不多的她的几个同伴,那些自己家族有足够金币把他们买回来的人。至于其他人,等待他们的会是斧头、绳索,或者是长城。他们仍有选择的权利。
  阿莎爬上一个木桶,以便让他们所有人都能看到她。“露着利齿的狼们正在前来袭击我们的路上,他们将在日出之前来到我们的城门。我们是要扔下长矛向他们恳求放我们一条生路吗?”
  “不!”‘少女’科尔拔出他的剑。“不!”‘长斧’罗伦附和。“不,”‘矮子’罗夫隆隆的声音说道,他是个像熊一样的男人,站在那儿比她的其他船员都高出一头。“决不!”接着,哈根的号角从高处再次响起,声音穿过外庭。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战号嘶鸣,悠长低沉,让人血液为之凝固。阿莎早就开始讨厌号角声,在老威克岛上,她叔叔的地狱号角就为她的梦想吹响了丧钟,而现在哈根的号声也许真就预示着她即将死去。如果我必须死,我会手里握着战斧嘴里咒骂着而死。
  “去城墙,”阿莎·葛雷乔伊告诉她的人。她转身走向瞭望塔,特里斯·波特利紧跟在她身后。
  木质瞭望塔是山这边最高的建筑,比周围树林里最高的哨兵松和士兵松都高出二十尺。“那边,船长,”克罗姆说道,当她登上平台时。阿莎只能看到树木和阴影,月光下的小山峰和远处白雪覆盖的峰顶。然后,她注意到树木正在慢慢地向近处移动。“哦!”她大笑,“这些‘山羊’用松树枝把自己藏起来。”树林正在移动,向着城堡爬行像是缓慢流动的绿色潮水。她回想起儿时听过的一个故事,关于森林之子,他们与先民的战斗时,绿先知们把树木变成战士。
  “我们打不过这么多敌人,”特里斯·波特利说道。“来多少敌人,我们就可以打败多少,孩子。”克罗姆坚持,“敌人越多,荣誉越多,人们会为我们歌唱。”
  是的,但他们是歌唱你们的勇气呢还是歌唱我的愚蠢呢?大海远在五里格之外。他们站在深林堡的深壕沟和木墙后面战斗会不会是更好的选择?当初我夺取城堡时,深林堡的木墙对葛洛佛都没起多少作用,她提醒自己,它们又怎么能帮助我更多呢?
  “明天,我们就要在海底举办宴会了。”克罗姆摸上他的战斧,好像他已经迫不及待了。哈根放下号角,“如果我们干着脚而死,我们怎么找到去淹神的流水宫殿的路?”
  “这些树林里充满了小溪流,”克罗姆请他放心,“所有的小溪流汇成大河,所有的大河再汇成大海。”
  阿莎没打算去死,不是这儿,还没到时候。“活人比死人更容易找到大海。让狼们留着他们的阴郁树林吧,我们去找我们的船。”
  她想知道是谁在指挥她的敌人。如果是我,我会在攻击深林堡之前,先夺取海滨把我们的长船付之一炬。然而,狼们会发现这么做并不容易,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长船。阿莎从来没有让自己超过半数的船靠岸,另一半安全地停在海里,已经受命:如果北方人攻取海滨,马上起帆航向海龙角。“哈根,吹响号角让那个‘树林’颤抖。特里斯,穿上几件盔甲,是时候拔出你的可爱的剑了。”看到他的脸色是那么苍白,她捏了捏他的脸颊。“月光下陪我一起溅上些血,而且你每杀死一个人,我保证给你一个吻。”
  “我的女王,”特里斯蒂芬说,“在这儿,我们有城墙,但如果我们赶到海边,发现狼们夺取了我们的船或者赶走它们……”
  “……我们会死。”她高兴地补充完,“但至少我们会湿着脚而死。鼻孔里闻着盐沫味,背后响着波浪的声音,铁种们才会战斗得更好。”
  哈根吹了三个快速连续的短音,发给铁种们的信号是回到他们的船上。下面传来喊叫声,矛和剑的撞击声,马嘶声。马匹太少,骑手也太少,阿莎走向楼梯。在外庭,她看到‘少女’科尔备好她的栗色母马、她的战盔和她的飞斧,正等着她。铁民们正从盖伯特·葛洛佛的马厩里赶出马匹。
  “攻城锤!”一个吼声从城墙响起,“他们有一个攻城锤!”
  “哪个门?”阿莎问,一边上马。“北门!”深林堡长满苔藓的木质城墙外面突然传来喇叭声。
  喇叭?吹喇叭的狼家人?那不对,但阿莎没有时间仔细考虑。“打开南门,”她下令,正在这时北门在攻城锤的撞击之下摇动。她从肩带上扯下一只短柄飞斧。“枭时已过,兄弟们,现在是矛、剑、斧头的时刻。列队!我们回家!”
  一百个喉咙一起怒吼,“回家!”和“阿莎!”特里斯·波特利骑着一头高大的杂色公马飞奔到她身边。在外庭,她的人聚在一起,手里举着盾牌和长矛。‘少女’科尔,没马的骑手,站在‘冷舌’和‘长斧’罗伦中间。当哈根从瞭望塔的台阶下来时,一只‘狼崽’的箭射穿了他的肚子,让他头朝下栽到地上。他的女儿号哭着跑向他,“抓住他,”阿莎命令。现在不是哀悼他的时候。‘矮子’罗夫扯住她按在他的马背上,她的红发飘飞。阿莎能听到攻城锤再一次猛撞时北门的嘎吱声。我们也许需要从他们中间砍出一条血路,当南门在他们面前大大地敞开时她想,这条路上没有敌人。但是能持续多久?
  “出发!”阿莎两个脚后跟猛踢马腹。
  他们到达湿地——那里冬小麦死去的嫩苗在月光下腐烂——远侧的树林时,人和坐骑都变成慢跑。阿莎安排她的骑兵们殿后,督促掉队的士兵前进,确保没有一个人落在后面。高大的士兵松和多瘤的老橡树紧贴在他们周围,深林堡真是名副其实。树林巨大幽暗,充满不知名的威胁。树木的枝杈互相交织在一起,每阵风吹过都嘎吱作响,更高处的树枝几乎能够到月亮。我们越快地摆脱这里,我越喜欢它(狼林),阿莎想,这些树木憎恨我们所有人,从它们木质的内心深处。
  他们向南和西南方向推进,直到深林堡的木质塔楼从视野中消失,喇叭声被树林吞没。狼家人收回了他们的城堡,她想,有可能他们会满足于只让我们离开。
  特里斯·波特利策马小跑到她身边。“我们走的路不对,”他说道,一边在穿过树冠月光的之下打着手势。“我们需要转向北,找我们的船。”
  “先向西,”阿莎坚持,“向西直到太阳出来。再向北。”她转向‘矮子’罗夫和‘锈胡子’罗衮,她最好的骑手们。“去前面侦察,确保我们的路上没有敌人。我不想等我们到达海边的时候出现异常状况。如果你们遇到狼家人,骑马回来告诉我一声。”
  “如果必要,”罗衮透过他巨大的红色胡子承诺道。
  侦察队消失在树林之后,剩下的铁民们继续行进,不过速度很慢。树木遮挡住了月光和星光,而且他们脚下的树林地面又黑又危险。还没走出半里远,她堂弟昆顿的母马就绊倒在一个坑里摔碎了前腿,昆顿必须切开母马的喉咙来阻止它尖叫。“我们应该点上火把,”特里斯催促道。
  “火焰会把北方人引过来,”阿莎在肚子里诅咒,想知道离开城堡是不是一个错误。不,如果我们留在那儿战斗,现在我们可能都是死人了。但是在黑暗中穿行也好不了多少。如果可能,这些树会杀死我们。她摘下头盔,向后抹了一把汗水湿透的头发,“再有几个小时太阳就出来了,我们停在这儿休息直到破晓。”
  停下来简单,休息就困难了。没有人睡着,甚至是‘耷拉眼’戴尔,一个能边划桨边睡觉而闻名的桨手。一些人在分享一皮袋盖伯特·葛洛佛家的苹果酒,皮袋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那些带着食物的人与没带食物的人分享着食物。骑手们给他们的马匹喂食饮水。她的堂弟昆顿·葛雷乔伊派三个人上到树上,监视树林中的任何火把的迹象。克罗姆在磨他的战斧,而‘少女’科尔则磨他的剑。马儿们啃咬着枯黄的野草。哈根的红头发的女儿抓住特里斯·波特利的手要拉他进树林,当被他拒绝之后,她拽着‘六趾’哈尔进了树林。
  但愿我能做同样的事情。最后一次在科尔的怀抱中放纵自己一定非常甜蜜。阿莎的肚子里有不好的感觉,她还会感觉到‘黑风号’的甲板踩在她的脚下吗?如果她会,她该驾驶她航向何处?铁群岛的大门已经向我关闭,除非我打算屈膝并张开双腿忍受‘铸铁者’艾里的拥抱。而且维斯特洛也没有港口会欢迎‘海怪之女’。她可以变成商人,如特里斯所希望的那样,或者航向石阶列岛,加入那里的海盗。或者……
  “我送给你们每人一片王子,”她喃喃自语。
  科尔咧嘴笑了。“我宁愿要你的每一片,”他低声说,“甜美的那片真是——”
  某物从枝叶间飞过,轻柔地砰地一声落在他们中间的地上,碰撞着弹跳着滚过。那物又圆又黑又湿,随着滚动它的长头发不断地鞭打在上面。当它在一棵橡树树根中间停下来时,‘冷舌’说道,“‘矮子’罗夫比以前更矮了。”这时,半数她的人都站起身,伸手去拿盾牌、长矛和战斧。他们也没点火把,阿莎刚来得及想到,而且他们比我们更了解这些树林。然后,那些树就从他们周围突然出现,北方人咆哮着汹涌而来。狼家人,她想,他们嚎叫得像嗜血的狼,北方的战斗号角。她的铁民尖叫着回应他们,接着战斗开始了。
  没有歌手会为这场战斗谱写歌曲,没有学士会为‘读书人’喜爱的这类书籍写下一笔。没有旗帜飘扬,没有战号呜咽,没有领主大人把手下叫到身边来听他交代最后的遗言。他们战斗在黎明前的黑暗,阴影对上阴影,被树根和岩石绊倒,脚下踩着湿泥和腐烂树叶。铁民们都身穿盔甲和盐污的皮革,北方人则身穿毛皮、兽皮和松树枝。月亮和星星俯视着他们的厮杀,灰白的光透过他们头上弯曲纠缠的光秃枝条。
  第一个攻击阿莎·葛雷乔伊的男人死在她的脚下,她的飞斧正砍在他两眼中间。这个瞬间的喘息足够她把盾牌戴上左臂。“来啊!”她喊道,然而是朝她的手下喊还是朝敌人喊,即使阿莎自己都不能肯定。一个北方人手里拿着一把斧子隐隐地出现在她身前,伴随着狂怒地嚎叫他的双手来回摆动。阿莎举起盾牌挡住他的劈砍,然后推近用匕首刺入他的内脏。当他倒下时,嚎叫声变了音调。她转身看到另一个狼家人就在她身后,便劈向他头盔下的眉毛。他砍向的是她胸部以下,但盔甲让它转向,于是她用匕首尖刺入他的喉咙,留下他淹没在他自己的血泊里。一只手抓住了她的头发,但头发太短不足以让他扯动她的头。阿莎用靴跟猛地踏上他的脚背,当他疼的大喊时拽她的手松开了。等她转向那个男人,他已经倒下奄奄一息,手里仍握着一小绺儿她的头发。科尔站在那儿,他的长剑正在滴血,月光在他眼睛里闪烁。
  ‘冷舌’正在一边砍杀北方人一边计数,当倒下一个时,他大声叫唤,“四!”一瞬间之后,“五!”战马们嘶鸣踢打,眼睛里闪动着恐惧,屠杀和鲜血让它们疯狂……但除了特里斯·波特利的那匹高大的杂色公马。特里斯配有马鞍,随着他用剑四面砍杀,他的坐骑时而前腿抬起时而马身旋转。天亮之前,我可能要欠他一个或三个吻,阿莎想。
  “七!”‘冷舌’大喊,但是在他身边,‘长斧’罗伦躺卧在地,一条腿扭曲在身下,而阴影们源源不绝,带着喊叫声和沙沙声。我们正在与灌木丛战斗,当阿莎杀死一个身上带的树叶比周围大多数树木都多的男人时想到。这让她大笑,笑声为她引来更多的狼家人,她又把他们杀死,一边想知道她该不该也开始为自己计数。我已经结婚了,而这是我的乳儿宝宝。她的匕首从皮毛、羊皮和熟皮革穿过推进一个北方人的胸膛,他的脸跟她是如此接近,她都能闻到他呼吸里的酸臭味,而他的手扼住了她的喉咙。匕首尖滑过他的肋骨时,阿莎能感觉到铁器在刮擦骨头。然后,那人颤抖着死去。当她放开他的身体时,她感到如此的虚弱差点儿倒在他身上。
  随后,她和科尔背靠背站在一起,倾听他们周围的咕噜声和咒骂声,倾听勇士们爬过阴影时哭爹叫娘的声音。一棵‘灌木’用长矛刺向她,那长矛足够刺穿她的肚子和科尔的背让两人钉在一起而死。那好过独自死去,她想,但她堂弟昆顿在那个矛民刺到她之前杀死了他。瞬间之后,另一棵‘灌木’就杀死了昆顿,用一把斧头砍进他的脑袋底部。
  在她身后,‘冷舌’大喊,“九!你们都该死。”哈根的女儿裸着身体从那些树下出现,两个狼家人跟在她后面。阿莎扳下一只飞斧抛出去,它翻滚着飞过砍在其中一人的背上。当他倒下时,哈根的女儿绊倒膝盖着地,她顺势夺过他的剑刺穿了另一个人。然后她站起身,身上沾满鲜血和污泥,披散着长长的红头发投入到战斗之中。
  在跌宕起伏的战斗中,阿莎失去了科尔,失去了特里斯,失去了他们所有人。她的匕首也不见了,所有的飞斧也用完了;但她手里还有一把剑,一把剑刃宽厚的短剑,差不多像屠夫的切肉刀。打死她也清楚这把剑是打哪来的。她的手臂疼痛,她的嘴里有血的味道,她的双腿颤抖,而苍白的晨曦光柱正斜斜地穿过树林。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吗?我们战斗了多久?
  她最后的敌人是个手里拿着一把战斧的北方人,一个高大秃顶满脸胡子的男人,身穿带补丁的生锈的锁子盔甲,那只能意味着他是一个酋长或队长。发现自己要和一个女人战斗,他很不高兴。“婊子!”每向她攻击一次他都咆哮道,他的唾沫弄湿了她的面颊。“婊子!婊子!”
  阿莎想向他吼回去,但她的喉咙如此干渴,让她最多只能发出咕哝声。他的斧子砍上她的盾牌,每次下击木头都在碎裂,而当他回斧时,又扯掉一些长条的灰白碎片。很快,她的手臂上只剩下一堆乱糟糟的木柴。她往后退扔掉毁坏的盾牌,然后再多退些,左右来回跳动以躲避下劈的斧头。
  突然,她的背猛地撞到一棵树上,她无法再跳了。那个狼家人将斧子举过头顶要把她的头劈成两半。阿莎试图滑向右侧,但她的双脚被一些树根缠住困住了她。她扭身,失足摔倒,斧头砍上她的太阳穴,带着钢铁碰上钢铁的刺耳声音。眼前的世界变红、变黑又变红。疼痛闪电般地转到她的腿上,接着远远地,她听到那个北方人说,“你这该死的婊子,”当他举起斧子准备完成最后一击时。
  喇叭声响起。
  那不对,她想,淹神的含水大厅没有喇叭。波涛之下美人鱼向神主致敬时吹的是贝壳。
  她梦见燃烧的红心,和金色树林里的黑色雄鹿,火焰在它的鹿角上流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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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章 提利昂(七)
  
  当他们到达瓦兰提斯时,西边的天空泛紫而东边的漆黑一片,星星正逐渐开始闪烁。和维斯特洛伊的星星一样,提利昂?兰尼斯特回忆。
  若没被拴在马鞍上捆得像只鹅的话,他会更舒服点。他已经放弃了扭动,他身上的结打得太紧了。相反他任随他们带着就像一块松松垮垮的肉一样走。省点力气,他告诉自己,但是他却不能说出口。
  瓦兰提斯在入夜后就关闭了大门,守在北门的守卫们对来来往往的流浪者报以不耐烦的嘟囔。他们跟在一队装着酸橙和橙子的马车后,守卫们挥挥火炬示意马车通过但是狠狠的看了一眼穿着盔甲配了剑的大块头安达尔人和他的战马。趁守卫队长被招来与骑士用瓦兰提斯语交谈的当口,一个守卫拽下护手狠狠的揉了揉提利昂的脑袋。“我可是浑身好运,”侏儒告诉他,“割掉我的绳子放我下来,我想你会被好好奖励的。”
  捕获他的人无意听到了这句话。“对那些能听懂你花言巧语的人说吧,小恶魔,”当瓦兰提斯人示意他们可以通过时他说。
  他们穿过城城镇巨大城墙下的大门又上路了。“你就说我的预言,我是否可以动摇你的承诺,或者你打算用我的脑袋买个爵位么?”
  “我以前就有爵位,以血统为证。我可不要什么虚假的头衔。”
  “那是你希望从我那可爱的姐姐那里得到的。”
  “在这儿我听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哦,没分钱……但是我现在半分都没有,大人。你会的到你讨要到的肉,但是可不会用感恩作酱,最后它也不会滋养你。”
  “我所希望的就是看你罪有应得。弑亲者在神人眼里都活该受诅咒。”
  “神灵们都是瞎子,人们则选择性失明。”
  “我看清你了,小恶魔。”骑士的语调爬上一丝阴暗。“我曾做过我并不感到荣誉的事,他们为我的家族和父亲蒙羞……但是杀害自己的血亲?什么样的人干得出这种事?”
  “给我把十字弓然后脱了裤子,我会展示给你的。”而且很乐意。
  “你认为这是个玩笑?”
  “我认为人生就是个笑话。你的,我的,每个人的。”
  在城墙里,他们路过市政厅,市场和澡堂。宽广的广场上喷泉飞溅轻吟,那里人们坐在石桌前,玩着锡瓦斯棋从玻璃管子里呷着葡萄酒,而奴隶们提着的灯笼让黑暗无处遁形。石子路边成条的种植着棕榈和香柏,每个路口都立着一个纪念碑。许多的雕塑没有头,侏儒注意到,但是在紫色的黄昏下他们依然看起来甚是庄严。
  随着战马缓慢的沿河向南,商店们变的越来越小而寒酸,街边的树也越来越趋于残花败柳。石子路则在他们的马蹄下演替成鬼草,接着是湿软的如同婴孩粪便颜色的泥巴路。跨过将汇入罗伊达河的细流的小桥在他们走过时发出让人心惊的吱呀声。在曾经是个可以俯瞰河流的城堡的旧址上只有一座破烂的大门,想无齿的老翁一样张开嘴。越过矮墙,能瞥见一些山羊。
  古瓦兰提斯,瓦雷利亚的第一个女儿,侏儒打趣。骄傲的瓦兰提斯,罗伊达的女王,盛夏海的女主人,古老血统的可爱女士和高贵的领主们的归宿。哦,还是忽略在那些在巷子里光着屁股尖叫乱窜的孩子们吧,或者那些到处都是的佝偻着肩背满脸纹身的奴隶们像蟑螂一样步履不停的身影。强大的瓦兰提斯,九个自由城邦里最大与人口最多的城邦。但是古代的战争已经使这个城市人口锐减,但不管怎样,瓦兰提斯的大片土地还是开始吞噬着屹立其上的广大地区,尘归尘,土归土。美丽的瓦兰提斯,泉水与鲜花之城。但是它半数的喷泉已经干涸,一半的水池业已干裂停滞。开花的藤本植物爬满了墙上和人行道的每个裂缝,幼嫩的树苗则在废弃的商铺和无顶的庙宇墙上扎根。
  接着还有那股气味,飘散在潮湿炎热的空气里,浓烈、特别、无处不在。混杂着鱼腥、花香和大象的粪臭,甜美的、泥土味的、死亡的、腐烂的。“这个城市闻起来就像个明日黄花的妓女,”提利昂称。“一个皮肤松弛的老妇用香水涂抹私处以掩盖双腿间的恶臭。不是我在抱怨,关于妓女,年轻点的闻起来好些,但是老的那些技巧更甚。”
  “你当然对此比我了解。”
  “啊,当然。我们见面的那家妓院,你找间房睡过了么?是不是那位在你膝上扭动纯洁的姐姐啊?”
  这让他露出了怒容。“让你的舌头消停会儿要么我就把它打个蝴蝶结。”
  提利昂咽下了他的反驳。自从上次他将大个的骑士推了老远后他的嘴唇依旧又肥又肿。一双硬手而没有幽默对婚姻来说简直是灾难。自赛尔霍利斯以来的一路上他应该发现这点了。他的思绪回到了他的靴子上,那些脚趾头处的蘑菇。他的捕获者没像他应有的那样彻底搜查他。总有逃脱的方法。至少保证瑟熙不会捉到一个活着的我。
  更远的南方,繁荣的景象又开始显现。废弃的房屋不那么常见了,没穿衣服的孩子也消失了,而门口站着的亡命徒们则衣着华丽起来。他们路过的有些旅馆看起来睡觉时候也无须过虑会被抹了脖子。路边一排铁柱上挂着随风摇晃的灯笼。街道变的宽阔,建筑也更加庄严。有些顶着彩绘玻璃的圆顶,在聚拢的黄昏中,有着点燃的火焰在下面燃烧,圆顶游览变红接着变绿,最后变紫。
  即使如此,空气中依旧流淌着某些让提利昂柑橘不舒服的东西。罗伊达的西岸,他知道,瓦兰提斯的码头上挤满了水手,奴隶和商人,而酒馆,旅舍还有妓院都应和着他们的需要。而在河东岸,狭海对面的异乡人则少见的多。我们在这里不受欢迎,侏儒发现。
  当他们第一次经过一头大象时,提利昂不可抑制的盯着它。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兰尼斯特港的小动物园里曾经有头大象(竟然有动物园……太高级了),但是在他七岁那年她就死了……而这只灰白的巨兽看起来有她两倍那么大。
  继续向前,他们跟在了一头小一点的象后面,它像白骨一样白,拉着一辆华丽的马车。“牛车是不是一个没牛的牛车?”提利昂问他的捕获者。骑士以沉默回应他的妙语,于是他也重新回归沉默,转而凝视前面那头晃动着臀部的白矮象。
  瓦兰提斯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白矮象。当他们走到离黑墙和长桥附近拥挤的街区更近的地方时,他们看见了很多白象。巨大的灰象也不是不常见——背上拖着城堡的巨型野兽。在夜晚不太明亮的光线下,那些运粪车出来了,被那些半裸的奴隶推着铲除那些大象小象留下的热气腾腾的粪便,这就是他们的工作。总有成群的苍蝇紧跟着那些推车,所以这些运粪奴隶们的脸颊上就纹上了苍蝇以彰显他们的职业。这个对我那甜美的姐姐来说倒是个不错的交易,提利昂想到。她可爱的粉色脸颊上要是纹上一个小小的铲子和几只苍蝇看起来可漂亮极了。
  这时候他们简直像爬一样的前进。沿河的道路挤满了车辆行人,这几乎是一股向南的洪流。骑士就夹在里面,像一根顺应水流的浮木。提利昂盯着过往的人潮。十个里面有九个的脸上都纹着奴隶标记。“这么多的奴隶……他们都要去哪儿?”
  “日落时分红袍僧会点燃他们的夜火。而大神僧会发表演讲。我也想尽可能的避免,但是去长桥的路上一定得路过红庙。
  三个街道之外,道路在他们眼前开阔起来,接着他们就来到了一个巨型的火炬照明的广场。七神救我,这足有贝勒大圣堂的三倍大。数不清的支柱、台阶、墙垛、拱梁、圆顶,那些高塔鳞次栉比的争相攀附好像他们都是从一块整个的巨石上雕刻出来的,光之神之庙隐似伊耿高峰(Aegon’s High Hill)。庙墙呈现出红黄金橘叠加混合形成的百种色彩,如日落时的晚霞融汇层叠。它细长的高塔盘旋向上,在它们直指天际的同时舞动着凝固的火焰。火焰凝成了石块。神庙梯级边燃烧着巨型的夜火,在其中央是刚刚开始演讲的大神僧。
  班奈罗。他站在一根红石柱上,由一条细长的石桥连接着一座高耸的平台,在那里站着一些地位稍低的僧侣和侍僧。侍僧们穿着浅黄和亮橘的袍子而僧侣和僧女则穿着红色。
  他们前方的大广场挤到差不多实心,大多数的参拜者都穿着袖子上缝了破烂红布的衣服或者在额头上系了一条红布。每一双眼睛都看着高处的神僧,愿神拯救他们。“借过,”骑士在他的马挤过人群时低声咆哮。“清出一条路。”瓦兰提斯人低语着对他们投以愤恨的眼神不清不愿的让开了路。
  班奈罗的高声调则很易听清。他又高又瘦,面容憔悴,皮肤白的堪比牛奶。他的双颊下巴上纹满了火焰刺青,剃着光头好做出一个亮红色的面具盖满他的眼睛周围并且盘旋而下环绕着他没有唇的嘴。“那是个奴隶刺青吗?”提利昂问。
  骑士点了点头。“红庙在他们年幼时就买下他们教育他们成为僧侣、庙妓或者战士。看那儿。”他指着台阶,在那里神庙门前站着一列身着华丽铠甲和橘色斗篷的士兵,他们的长矛顶端都如同燃烧的火焰。“燃烧之手,光之王的神圣士兵,神庙的守卫者。”
  火骑士。“那请劳烦告诉我,这只手有几根手指?”
  “1000根,不多不少。每一支火焰熄灭都伴随着新火焰的诞生。”
  班奈罗用一根手指指向月亮,握紧了拳头,夸张的伸着手。当他的声音一点点抬升时,火焰从他的手指尖飞快窜的“嗖嗖”声出引的人群吸气连连。神僧同样能让燃烧的火焰在空气中留痕。瓦雷利亚的象形文字,提利昂能认出了十个里的两个;其中一个写着“厄运”而另一个是“黑暗”。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喊叫。女人们垂泪而男人们挥舞着他们的拳头。对此我有种不好的感觉。侏儒想起了弥赛拉起航去多恩的那天,他们回红堡的途中爆发的暴动。
  提利昂回想起来半学士哈尔顿曾经提起过要红袍僧为小格里夫所用。鉴于现在他已经亲自见识了这个人所言所行,他坚信那会使个坏主意。他希望格里夫的感觉能灵敏些。有些同盟可是比敌人更危险的存在。但是康宁顿大人不得不自个儿想明白了。我现在也自身难保。
  神僧正指着神庙后面的黑墙,确切的说是指着上面的矮墙,那里有一些武装的守卫正站着俯视他们。“他说了神庙?”提利昂问骑士。
  “丹妮莉丝正面临极大危险。黑暗的眼睛落在了她身上,黑夜的走狗正密谋她的覆灭,在欺诈的庙宇里向错误的神灵祈祷……与不信神的异国人密谋背叛。
  提利昂后颈汗毛倒立。伊耿王子在这里找不到盟友,红袍僧笃信古老的预言——一个英雄会将世界从黑暗中拯救出来。一个,不是两个。丹妮莉丝有龙,而伊耿没有。侏儒就算不是先知也知道当班奈罗和他的追随者知道有另一个坦格利安存在后会如何应对。格里夫也会知道的,当然,他想,惊讶的发现他竟然如此担心。
  骑士已经在广场后方的人群中挤出一条道路,忽视他们挤过人群时收到的咒骂。有个男人一步跨到他们前面,但是他的捕获者仅仅是按住剑柄将长剑略微抽出露出一小截寒铁,那个挡路的男人就就溜走了,而一瞬间一条小道展现在他们眼前。骑士跨上坐骑一阵小跑将拥挤的人群甩在身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提利昂依旧能听到班奈罗的声音在身后渐渐模糊,接着就是他的话语激起的一阵咆哮,一瞬间如雷鸣滚滚。
  他们来到一个马厩前。骑士下马,狠命的捶门直到一个脸上纹着马头的面容枯槁的奴隶跑来。在他的捕获者叫醒马厩的主人与他就马匹和马鞍讨教还价的时候,提利昂被粗暴的从马鞍上拉下来拷在一根马栓上。与将一个半人运过整个世界的费用相比卖马所得就便宜太多了。提利昂感觉到在不远的将来他的命运会与一艘船联系起来。大概他也成了一个预言家了。
  当成交结束,骑士抽出他的武器,盾牌,还有肩上的褡裢询问最近的铁匠铺的方向。事实上那家店也早已歇业,但是在骑士的大喊中还是很快开门了。铁匠瞥了一眼提利昂,接着点点头接受了一把的钱币。“来这儿,”骑士命令他的囚犯。他抽出匕首割开提利昂的绑带。“谢谢,”侏儒一边揉着手腕一边说,但是骑士只是大笑着说,“把你的感恩留给某个受得起的人吧,小恶魔。接下来的你可不会喜欢。”
  他说的没错。
  那手铐是黑铁的,又硬又沉,若侏儒算是个鉴定家的话,他得说每个足有两磅重,还不算上链条的重量。“看起来我得比所想的更害怕些才对,”提利昂趁着最后几个环被锤紧的同时坦白。每一击几乎都让他连肩膀都震起来。“或者你认为我在这些发育不良的小短腿的帮助下跑掉?”
  铁匠没有从他的工作中分心,但是骑士阴暗的笑了笑。“你的嘴更让我担心,不是你的腿。带上镣铐你就是个奴隶。没有人会听你说一个字,即使那些说维斯特洛伊语言的人。”
  “这一切完全没有必要,”提利昂反对。“我会做一个听话的小囚犯的,我会的,我会的。”
  “那就证明这点,闭上你的嘴。”
  所以在铁链完成后,他低下头要紧了舌头,手腕间,脚踝间,手腕与脚踝间都连着锁链。这些该死的东西比我自个儿还重。但是至少他还有口气。他的捕获者可以轻易砍掉他的脑袋,毕竟那也是瑟熙所要求的。没把它弄下来是他的捕获者的第一个失误。在瓦兰提斯和君临间隔着半个世界,而那之间的变数可谓众多,爵士。
  接下来他们步行赶路,提利昂在努力跟上不耐烦的大步流星的前进着的捕获者时锁链叮当作响。每当他威胁落后,骑士就会抓住他的脚镣一阵猛拽,于是侏儒便跌跌撞撞的跟在他身边。这本会更糟,他还可以用条鞭子抽着我走的。
  瓦兰提斯坐落于罗伊达入海的河口处,城市以河为界的两片由长桥相连。城市最古老最富裕的地区在河的东岸,但是雇佣剑士、野蛮人和其他粗野的外族人在那里不受欢迎,所以他们得过桥去西边。
  通往长桥的大门是座雕刻有斯芬克斯、人头狮身蝎尾兽(不记得遗憾客谋杀丹尼时是不是用的就是这个)、龙以及其他更奇怪的生物的黑石拱门。在石拱门之外延伸着的是瓦雷利亚全盛时期建造的桥面,它熔岩石砌的桥体下支撑着巨大的桥墩。路宽仅允许两辆马车并行,所以当向东的马车和向西的马车相遇时,不得不减速徐行。
  在他们还能前进这点上其实还不错。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后,一辆满载甜瓜的马车和一辆堆着高高的地毯的马车的轮子发生碰擦,导致整个交通陷入瘫痪。甚至步行的人也停下来围观司机间的尖利指责与咒骂,但其实抓住提利昂的锁链在人群中硬是挤出了一条容他俩通行的路。在挤的途中,一个男孩试图偷他的钱包,但只消手肘的一下碰撞便让小偷半张脸都洒满了血。
  建筑物在他们两边拔地而起:商店,庙宇,酒馆,旅店,锡瓦斯棋棋室还有妓院。它们中的大多数有三四层楼高,一层叠着一层,顶楼几乎相连。过桥感觉像是穿过一条火炬隧道。沿着桥走是各种商店摊棚;纺织工人们与吹玻璃的、造蜡烛的和卖鱼妇挤破头得向过往行人展示兜售他们的商品还有鳗鱼牡蛎。每个金匠店铺门口都有守卫把守,而每个香料店则有两个,因为他们的商品有两倍的价值。某处不时的旅行者们可以在商铺之间的空隙瞟到一眼他们正在跨越的河流。向北看罗伊达像是一条宽广的闪着星星的黑色绸带,足有君临黑水河的五倍宽。从桥向南看河则变得豁然开朗,与海洋相拥。
  在桥中央,小偷扒手的断手像穿在线上的洋葱一样钉在道路旁的铁柱上。有三个头也在列——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的罪行潦草的写在他们下面的板子上。一对覆盖着光亮头盔和银色铠甲上衣的枪兵把守着它们,他们的脸上画着如翡翠般碧绿的虎纹。不时的他们会挥舞长矛赶走那些窥伺死尸的秃鹫、海鸥还有食腐的乌鸦。但这些鸟很快又会飞回头颅这里。
  “他们做了什么?”提利昂无辜的询问。
  骑士看了一眼牌上的指示。“那个女的是个对她女主人抬手的奴隶。老点的男人被控煽动叛乱与为银女王的间谍。”
  “那个年轻的呢?”
  “杀了他的父亲。”
  提利昂又看了一眼那个腐烂的头颅。为什么,看起来它的嘴唇似乎在微笑。
  继续走,骑士停下来琢磨了一下一个在紫色天鹅绒底座上展示的宝石镶嵌的三重冠。他忽略了它继续走了几步,但是在一个皮匠的摊棚前又停下来对一副手套讨价还价起来。提利昂感谢这点停顿,他们仓促的行进已经让他开始气喘,而他的手腕也已经被手铐磨得肿的老高。
  从长桥老远的尽头,只需走一段就可以穿过丰富的河西侧的河滨街区,继续往下穿过火炬照耀着的挤着水手、奴隶和醉醺醺的寻欢者街道。有一次一只大象拖着沉重的步伐路过,驮着半打半裸的奴隶女孩在上面的小城堡上挥着手,嘲笑着不时偷瞥她们胸部的路人并高喊着“莫拉阔,莫拉阔”。这番神魂颠倒的情景让提利昂几乎蹒跚的踏进一坨无不昭示着一头大象经过痕迹的冒着热气的粪便。他在最后一秒被骑士拉到一边避免了踩下去的悲剧,而骑士拽铁链拽得太狠导致他几乎晃到绊住脚。
  “还有多远?”侏儒问。“就在那而,鱼商广场。”
  他们的目的地原来是商人之屋,这座四层的的巨物蹲踞在货仓、妓院和水边的客栈中,像一个儿孙环绕的体型庞大的胖子。它的公共房间比维斯特洛伊半数的城堡大厅都要大,它是个有着无数凹室和隐秘角落的昏暗的迷宫,发黑的房梁和有裂缝的天花板间回荡着水手、商贩、船长、货币兑换商、托运商、奴隶们用几乎半百种不同语言咒骂,扯谎、相互欺骗的嘈杂声。
  提利昂赞同这个来到旅馆的选择。迟早害羞小姐号会来到瓦蓝提斯。这是这个城市最大的旅社,是托运商,船长和商人们的首选。在这个公共房间的角角落落都进行着一系列的交易。他所知的瓦蓝提斯知识这样告诉他。让格里夫带着鸭子和哈尔顿在这出现吧,那么他就能很快重获自由了。
  同时,他得耐心。他的机会总会来的。
  楼上的房间非常小,尤其是四楼这些便宜的房间。在旅馆倾斜屋顶下方的角落里,捕获者选择的卧室有着低矮的天花板、气味难闻的塌陷羽毛床,还有倾斜的木地板,这让提利昂想起了鹰巢城的天牢。至少这个房间还有墙,而且还有窗户,那些是房间主要的风景,旁边是嵌在墙上方便用来拴住奴隶的铁环。他的捕获者点了支牛油蜡烛后便把提利昂的锁链栓在铁环上。
  “你一定要吗?”侏儒无力的抗议。“我去哪里,窗户外面?”
  “你可以试试。”
  “我们在四层楼高,而且我可不会飞。”
  “你可以掉下去,我要你活着。”
  是啊,不过为什么呢?瑟曦可不会关心。提利昂把锁链弄的叮当作响。“我知道你是谁,爵士。”这并不难猜。他外套上的熊,他盾牌上的武器,他提到的失去的统治权,他说:“我知道你是谁正如你知道我是谁,你也知道我曾是国王之手,和蜘蛛出席御前会议。你有没有兴趣知道是太监让我踏上这条旅途?”他和詹姆,但我离开了我的兄弟。 “我和你一样都是他的人。我们不该是敌人。”
  这并没有让骑士发笑。“我不否认我拿了八爪蜘蛛的钱,但我并不是他的人。而如今我的忠诚在别处。”
  “为瑟曦?别傻了,我老姐只想要我的脑袋,你有把好剑。干嘛不结束这场闹剧让我们都轻松点呢?”
  骑士笑了。“这是侏儒的伎俩吗?求死以期望我让你活下来?”他走向门。“我去厨房给你找点吃的。”
  “你真是太好了。我会在这里等的。”
  “我知道你会。”但是当骑士离开后,他还是用一把重重的铁钥匙把他关在了门后。商人之屋以其锁而闻名。安全程度堪比监狱,侏儒苦涩的想,但是至少还有窗户。
  提利昂知道他逃出枷锁的概率小之又小,但即使这样,他还是觉得有必要得试试。他努力将一只手抽离手铐,但是知识磨掉了更多的皮肤让手腕被血锁润滑,而无论他怎么又拉又扭,还是不能从墙上拔下那个铁环。操XXX,他想,在铁链允许范围内猛的一蹲。他的腿开始抽筋了。着看起来会是个很糟糕难过的夜晚。这仅是苦难的开端,我从不怀疑。
  房间沉闷,所以骑士打开了百叶窗通通风。可以勉强看到建筑屋檐下的一角,这个房间很幸运的有两个窗户。一个可以看到长桥和河对岸瓦蓝提斯黑墙环绕的心脏地带。另一个则能看见下面的广场。鱼商广场,莫尔蒙是这么叫它的。若将锁链拉到最紧,整个人倾斜到一边并让铁环支持体重,提利昂发现他可以看到广场。虽然不用像从莱莎?艾林的天牢掉到地上那么久,但是足以让我死掉。也许若我喝了酒的话……
  即使到了现在这个时间,广场依旧人满为患,水手们高声喧哗,妓女们寻找着恩客而商人们则谈着生意。一个红袍女僧匆匆走过,跟着一打拿着火炬的侍僧,身后摆动着他们摩擦着脚踝的袍子。别处还有一对锡瓦斯棋玩家在小旅馆外杀得正欢。一个奴隶站在他们桌旁,在棋盘上方举着一个灯笼。提利昂能听见一个女人的歌声,他听不懂个词,但是语调温柔忧伤。若我知道她在唱什么,大概会哭出声来。近处,一堆人围在一对杂耍戏子,看着他们将火炬来回抛掷。
  他的补货者一会儿就回来了,拿着两个啤酒杯和一只烧鸭。他用脚关上了门,把鸭子撕成两半扔了一半给侏儒。若不是他抬手的时候锁链把他拉住了他本来可以在空中接住的。于是相反,那只鸟击中了他的太阳穴流下了滚烫的肥油,他不得不坐下来拖着叮叮当当的脚镣伸手去够它。他第三次尝试,终于够到了它,于是他高兴的用牙把它撕开。“能来点淡啤酒下饭吗?”
  莫尔蒙递给他一个杯子。“大多数的瓦兰提斯人都喝醉了,你干嘛例外呢?”
  淡啤酒也很香甜。尝起来有点水果味。提利昂满意的咽下一大口打了个嗝。这是个锡制的酒杯,沉重的很,喝干后用它丢向他的脑袋,他想。若我幸运的话,这可能会打碎他的头骨。如果我非常幸运的话,那我就打偏了等着他用他的拳头把我照死里打。他又咽了一大口。“今天是不是什么神圣的日子?”
  “他们大选的第三天,总共持续十天。十天的疯狂。火炬游行,演讲,伶人表演,诗人吟唱,舞者起舞,勇者为他们的候选人进行殊死搏斗,大象的身上涂着那些准元老的名字。那些个杂耍的人就是为麦西索表演的。”
  “这让我想给别人投票。”提利昂舔着他手上的肥油。他们下面,围观人群向杂耍艺人扔着硬币。“所有的这些准元老们都提供伶人秀么?”
  “他们做一切认为能赢得选举的事,”莫尔蒙说。“食物,饮料,公开展示……阿列斯派出了100个美丽的奴隶女孩上街和投票者睡觉。”
  “我投他一票,”提利昂决定。“给我带来个奴隶女孩。”
  “她们是提供给自由出身的有足够家产能参与投票的瓦兰提斯人的。河西岸的少数投票者。”
  “这种情况会持续十天?”提利昂大笑。“我大概会很享受的,但是三个国王的话就多了两个了。我得想像一下和我甜美的姐姐和勇敢的哥哥一起统治七大王国的情景。我们中的一个会在一年之内把另外两个杀掉。很难想象这些怎么不会再这几个元老身上发生。”
  “有些人尝试过。大概瓦兰提斯人是聪明人而维斯特洛伊人都是白痴。瓦兰提斯有着她一定比例的愚行,但是从未经历过男孩元老这种事。的那个一个疯子被选上后,他的同僚就会尽可能遏制他知道他任期结束。想象若疯王伊利斯有另外两个国外和他一起统治的话,也许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
  他有的是我的父亲,提利昂想。“有些自由城邦的人认为在狭海另一端的我们都是野蛮人,”骑士继续道。“那些人不认为我们是小孩,哭着闹着要拉父亲强壮的手。”
  “或者母亲的?”瑟熙肯定喜欢这个。当他将我的脑袋双手奉上时就更甚了。“你好像很了解这个城市。”
  “我在一年中最好的时节都待在这儿。”骑士晃了晃贝蒂的泡沫。“当史塔克放逐我后,我与我的第二任妻子逃到里斯。布拉佛斯大概更适合我,但是里斯要更暖和点。与其服役于布拉佛斯,我选择了在罗伊达河上与他们战斗。但是我每赚到一分钱我的老婆就花掉十分。当我回到里斯的时候,她已经另攀情人,那人愉快的告诉我若我不想卖身为奴还债的话就放手离开城邦。于是我就这样来到了瓦兰提斯……与奴隶贩子擦肩而过,除了我的剑和身上的衣物一无所有。
  “现在你想回家。”
  骑士喝干了他最后的啤酒。“明天我就为我们找艘船。床是我的,你的链子允许的地方你自便。若能睡着你就睡吧,睡不着,你可以数数你的罪行,不过那样的话你恐怕的数到明天早上。”
  你有你需要负责的罪,乔拉?莫尔蒙,侏儒想,但看起来还是只在心里想想不说出来为妙。
  乔拉爵士将自己的剑挂在床柱上,踢掉靴子,从头顶卸下链甲,脱掉那身羊毛与皮质的汗涔涔的上衣,在那下面盖着满是伤痕,覆盖着一层黑毛的强健躯干。若我能剥了他的皮,卖了它能换一件软毛斗篷。提利昂在莫尔蒙翻上那个有点发臭的破皮床上时想道。
  骑士简直倒头就睡接着就打起呼噜来,把他的小奖品撂在一堆铁链里。两扇窗户都是全开的,苍白的月亮光洒满了卧室。传来下面广场的声音:一阵醉酒般的歌声,烫了尾巴的猫叫,远处的金铁交鸣声。有人要死了,提利昂想。
  他手腕破皮的地方一阵抽痛而他的脚镣让他无法坐下,更别说伸直了。他能做的唯一事情就是扭到一边斜靠着墙,而在他连手也感觉不到前这也仅仅支持了一小会儿。当他想动一动舒展下绷紧的躯体时,疼痛如潮水般涌来。他不得不咬紧牙关防止叫出声来。他想知道当他的箭穿过他父亲的肠子的时候是怎样的疼痛,当他将锁链勒在雪伊那说谎的喉头时她是什么感觉,当泰莎被轮奸时又是怎么想的。他现在的磨难与他们的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但是这不会让他减轻疼痛。就让它消停一下吧。
  乔拉爵士翻身侧卧,所以提利昂所能看见的就是他宽阔、多毛、筋肉的后背。就算他能滑脱这些锁链,我也得爬过他才能呢个够到剑带。也许能把匕首弄松……或者她能找到钥匙,开门,爬过阶梯穿过公共房间……然后去哪儿呢?我没有朋友,没有钱,甚至不会说当地的语言。
  精疲力尽终于胜过他的疼痛,提利昂飘入了一种不安的睡眠中去。但每一次一次痉挛席卷他的小腿,抽搐着,侏儒就会在睡梦中尖叫,在锁链中发抖。他醒来时每块肌肉都在疼痛,看见晨光像兰尼斯特雄狮一样穿过窗户金灿明亮。在楼下,他能听见鱼商的喊叫还有钢铁包边的车轮压过石子路的隆隆声。
  乔拉?莫尔蒙正俯视着他。“若我摘掉这铁环,你会照我说的做么?”
  “这包括了跳舞吗?我觉得在我感觉不到腿的时候要我跳还是有点困难,跳掉了我也不知道。其他的吗,我是您的人了。以我作为兰尼斯特的荣誉起誓。”
  “兰尼斯特没有荣誉。”乔拉还是解开了他的锁链。提利昂摇摆的走了两步就摔倒了,血流再次涌入他的手让他几乎哭出来,他咬着嘴唇说,“我们要去哪儿,你得把我滚到那儿了。”
  相反,大个骑士攥着他手腕之间的锁链把他拎了起来。
  商人之家的公共大厅是由许多小隔间组成的昏暗迷宫。它环绕着的中心庭院里,爬满开花藤蔓的格子在石板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影子,石缝中生长着绿色和紫色的苔藓。奴隶女孩们在光影之间穿梭,送来淡啤酒、葡萄酒和一些冰凉的绿色饮料,闻起来有薄荷的味道。早上的这个时间,一张桌子上挤了二十个人。
  其中之一是一个侏儒,粉红色的脸颊干干净净,梳着栗色的拖把头,眉头紧缩,扁扁的鼻子。他坐在一把高脚椅上,手里拿着木勺,红肿的眼睛正在若有所思地盯着一碗紫色米粥。丑陋的小混蛋,提利昂想。
  另一个侏儒感觉到他的目光,当他抬起头看到提利昂时,他的勺子从手上滑落。
  “他看到我了,”提利昂警告莫尔蒙。“那又怎么样?”
  “他认识我,知道我是谁。”
  “我是不是该把你塞进麻袋里,这样就没人能看见你了?”骑士摸着他的剑柄。“如果他想把你抢走,欢迎来试试看。”
  你是说欢迎去死,提利昂想。他对你这样的大个子能有什么威胁?他只是个侏儒。
  乔拉爵士选了一个安静角落的桌子,要了食物和饮料。他们吃了温软的切片面包、粉红色的鱼子、蜂蜜香肠还有炸蝗虫,就着半糖的黑啤酒。提利昂的吃相就像是饿坏了一样。“你今天早上胃口不错,”骑士说道。
  “我听说地狱里的食物糟透了。”提利昂瞥向门口,一个高个驼背男人刚走进来,他的尖胡子染成斑驳的紫色,泰洛西商人。带进来外面的喧闹,海鸥的叫声、女人的笑声、鱼贩的声音,半拍心跳后他以为他看见了伊利里欧?莫帕提斯,但那只是一头经过前门的白矮象。
  莫尔蒙用些鱼子抹了抹面包片,咬了一口。“你是在等什么人么?”
  提利昂耸肩。“你没法预料风会把谁挂来。我那唯一的爱人,我老爹的鬼魂,一只鸭子。”他扔了一只蝗虫进嘴嚼了嚼。“味道不坏,鉴于它是只虫子。”
  “昨晚这里的留言全是关于维斯特洛伊的。某位流=流放在外的领主雇佣了黄金团来打回他的土地。瓦兰提斯半数的船长都涌向上游的佛龙泰利斯要让自己的舰队加入。”
  提利昂刚刚吞下另一只蝗虫,他几乎被噎着了。他是在玩儿我么?对于格里夫和伊耿他知道多少?“操他X的,”他说。“我还指望雇佣黄金团弄回凯岩城呢。”这会是格里夫的计谋么,故意传播的假消息?除非……小王子上钩了?让他们西行代替东进,放弃与丹妮莉丝女王和亲的希望?放弃那些龙……格里夫会这么放手么?“我当然也很高兴雇佣你,爵士。我父亲的爵位怎么说都是我的。对我宣誓,我马上就会把它弄回来然后用足够淹死你的金子打赏你。”
  “我看过一个人被金子淹死。那可不是什么美好的景象。若你真的取得了我的剑,那一定是在你的肠子中间。”
  “治疗便秘的好方法,”提利昂说。“去问问我老爹吧。”他伸出手去够他的酒杯,慢慢的吞着酒以掩饰脸上的表情。这肯定是个计谋,为了抚慰瓦兰提斯人的猜疑。用虚假的承诺把人们骗上船,接着在出海后夺取船的领导权。这就是格里夫的计划?这也许能行。黄金团有一万名经验丰、富强壮而纪律严明的士兵。但是他们没有一个是水手。格里夫得在他们每个人喉咙上架一把刀才行,而且他们还必经奴隶湾,在那肯定有一场战斗……
  侍女回来了。“一会儿寡妇会召见您的,尊贵的爵士。您为她准备了礼物了吗?”
  “是的,谢谢。”乔拉爵士扔了一枚银币给那女孩遣走了她。
  提利昂皱眉。“这个寡妇是什么人?”
  “河滨的寡妇。在罗伊达的东岸人么依旧叫她佛加罗的妓女,当然不会当面说。”
  侏儒对这些一无所知。“那个佛加罗又是……?”
  “一个象党成员,七次当选元老,富可敌国,在码头也有权有势。当其他人都在建造船只然后起航时,他就建造了码头和仓库,进行货物中转和货币兑换还有为出海船只保险的生计。他也买卖奴隶,当他被其中一个诱惑时,一个在渊凯被训练有七种呻吟之术的床奴,在当时可算一大丑闻……更大的丑闻是他给了她自由并娶了她。在他死后,她继承了他的冒险精神。当时没有自由人可以在黑墙内定居,所以她被迫卖掉了佛加罗的豪宅,在商行里避难。那都是32年前的事情了,而她一直居住至今。她就在你身后,庭院的后面,在她的例座那里见客。别,别看。现在有个人和她在一起。他完事后就轮到我们了。”
  “那么这个老泼妇要怎么帮我们?”
  乔拉爵士起身。“走着瞧吧。他离开了。”
  提利昂从他的椅子上跳下来,叮叮当当金铁交鸣。这大概够引人注目的了。
  这女人坐在庭院她的角落里,像狐狸一样。她有着爬虫一般的眼睛。她的白发如此稀少,可以透过它看到她的粉红色头皮。一只眼睛下淡淡的疤痕像刀一样切断了她的泪痕。她早饭的残渣落在桌上——沙丁鱼头、橄榄核、面包屑。提利昂很快注意到她精心挑选的“例座”,她背后是坚固的石头,一侧是作为出入口,被绿叶覆盖的壁龛;能够一览无余的看到旅店前门,而她自身隐藏在暗影之中,几乎完全看不见。
  老女人看见他的时候笑了。“一个侏儒”,她咕噜道,用柔软而又阴险的声音,她说的通用语只有一点口音。“看起来瓦兰提斯充斥着迟到的侏儒,这一个会不会变戏法?”
  是的,提利昂想说。给他一个十字弓,我会给你展示我的拿手好戏。“不,”乔拉?莫尔蒙回答。
  “真是遗憾。我以前有一只会耍各种聪明把戏的猴子。你的侏儒让我想起了他。他是个礼物吗?”
  “不。我给你带了这些。”乔拉爵士拿出一副手套,将它们甩到寡妇今天早上收到的各种礼物旁边:一支银质高脚杯,一把薄到透明的雕刻着翡翠叶片的华丽折扇,一把刻上着诗歌的古代青铜匕首。在这些宝贝旁边手套看起来廉价而俗丽。
  “一副适合我衰弱的起皱的手的手套。真是不错。”但寡妇并没打算碰它们。
  “我在长桥上买的它们。”
  “在长桥上什么都能买到。手套,奴隶,猴子。”岁月压弯了这个干瘪瘦小的老太婆的背形成一个隆起的驼峰,但是寡妇的眼睛依旧又黑又亮。“现在告诉我这个老寡妇她要怎么帮你的忙?”
  “我们需要尽快赶往去弥林。”
  一个词。提利昂?兰尼斯特的世界完全颠覆了。
  一个词。弥林。或者他出现幻听了?
  一个词。弥林,他说的是弥林,他要带我去弥林。弥林意味着生机,或者至少说是生命的希望。
  “为什么来找我?”寡妇说。“我可没有船。”
  “但是许多船长欠你一笔债。”
  将我送给女王/王后,他这样说。是啊,但是哪个女王/王后呢?他没准备把我卖给瑟熙。他将把握交给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这就是他为什么没砍掉我的脑袋。我们在向东行,而格里夫和他的王子则向西,该死的蠢货。
  哦,这真是太多了。一环套一环,但是条条大路都通向巨龙的咽喉。他的嘴里发出一声大笑,接着他就笑得停不下来了。
  “你的侏儒看来突然抽风了,”寡妇得出结论。“我的侏儒会安静下来的,或者我就堵上他的嘴。”
  提利昂用手捂住嘴。弥林!
  河边的寡妇决定无视他。“我们来喝一杯怎么样?”她问。在女仆为乔拉爵士和寡妇用两个绿酒杯斟满酒时,可以看见空气中飘着的浮尘。提利昂的喉咙干得要命,但是没人给他也斟一杯。寡妇呷了一小口,在口中回味一番才咽下去。“所有其他的放逐者们都往西起航,至少我是这么听说的。而欠我债的船长们则争先恐后的将他们带到那,从黄金团手里拿到一点佣金。我们尊贵的元老们则为他们的事业允诺会派出一打的军舰,保证他们安全抵达石阶列岛。即使老迈的多尼弗斯也同意了。这还真是个辉煌的冒险。但是,你却希望走另一条道,爵士。”
  “我有事要在东方办。”
  “可否让我知晓那是什么事呢?不是奴隶交易,银女王已经终结了它。她还关闭了角斗场,所以也不可能是血腥的嗜好。弥林还能有什么给一个维斯特洛伊骑士的呢?砖头?橄榄?龙?啊,就是这个了。”老女人的微笑变得狂野起来。“我听说银女王用幼儿喂养她的龙,而她自己则用处女之血沐浴并且夜夜淫愉,从不相同。”
  乔拉爵士有些咬牙切齿。“渊凯人不断毒害你的耳朵。夫人不应该相信这些淫词滥调。”
  “我不是什么夫人,但是即使是佛加罗的妓女也知道谎言的模样。这都是真的,但是……龙后有她的敌人……渊凯,新吉斯,Tolos,魁斯……哎呀,很快还有瓦兰提斯。你要去弥林?还是等等吧,爵士。在战舰们划桨想动起航去推翻银女王的时候,剑士们可会被召集的。老虎喜欢亮出爪子,甚至大象在受到威胁时也会杀人。玛拉阔对荣誉有种饥渴,而尼耶索斯大多的财富都是从奴隶交易中赚到的。只要阿里欧斯、帕奎罗或者拜拉阔三人里的一人得到元老席位,那么战舰就该出发了。”
  乔拉爵士有些不快。“若多尼弗斯回来的话……”
  “佛加罗总是领先一步,而我亲爱的大人已经作死人作了30年了。”
  在他们身后,有些水手正大声咆哮。“他们管这叫淡啤酒?操,猴子都可以尿出更好的。”
  “而你会喝掉它,”另一个声音回答。
  提利昂回头看,希望他听到的是鸭子和哈尔顿的声音。但是他之看到了两个陌生人……还有一个侏儒,在旁边几步远的地方注视着他。他看起来有点眼熟。
  寡妇呷了一口她的葡萄酒。“第一批的象党有些事女人,”她说,“他们推翻了虎党的统治结束了古战争。提安娜四次当选,但那时300年前的事情了,哎。瓦兰提斯自从那之后就没有女性元老当选,但有时候会有女性参选。那些住在黑墙后面出身高贵的女人,可没有我这样的。那些‘古老血脉’宁愿让他们的狗和孩子参选也不会让自由人参选的。不,可能是贝里克,或者阿列斯,但是无论如何都会有场战争。或者他们这么认为。”
  “那你怎么想?”乔拉爵士问。
  好家伙,提利昂想,问对了问题。“哦,我认为也会有场战争的,但不是他们想要的那种。”老女人向前倾了倾身,她的黑眼睛闪着光芒。“我认为红色的阿赫洛在这个城市里比其他神有更多的崇拜者。你听过班奈罗的宣讲没?”
  “昨晚。”
  “班奈罗可以在火焰中预见未来,”寡妇说。“玛拉阔原来试图雇佣黄金团,你知道么?他试图清扫红庙,把班奈罗插上剑。但他不敢用老虎军。他们中的一半都崇信光之王。哦,在古瓦兰提斯这些真是可怕的日子,对满脸皱纹的老寡妇也一样。但是我想,却连弥林的一半也不及。所以告诉我,爵士……你干嘛去找银王后?”
  “那是我要关心的问题。我可以很好的付清你要的过路费,我有的是银子。”
  傻瓜,提利昂想。她想要的不是钱而是尊重。你有在听她说的么?他又回头瞟了一眼。那个侏儒往他们桌子的方向又移了移,他手上好像拿了把刀。提利昂的后颈有点发麻。
  “留着你的银子吧,我有的是金子。收着你的黑脸吧,爵士,我见多了这种怒火了。你是个坚实的男人,毫无疑问我也知道你擅长用剑,但这是我的地盘。我动一动手指你就发现你被拷在一个前往弥林的大船里了。”她拿起她的翡翠扇子打开了它。一阵沙沙的响声一个男人穿过杂草丛生的拱门来到她左边。他的脸上伤痕累累,其中一只手握了一把像杀猪刀一样又短又重的剑。“‘去找河滨寡妇’,有人这样对你说过,但是他们忘了告诉你‘小心寡妇的儿子们’。但不得不再说一下,真是个愉快的早晨啊。你干什么去找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而半个世界的人都想要她死呢?” 乔拉?莫尔蒙的脸因为愤怒而阴沉,但是他回答了。“去效忠于他,保护她,若需要可以为她而死。”
  这让寡妇笑出了声。“你想拯救她,是不是这个意思?从无数的我可以列出的佩剑的敌人手中……这就是你想让我这个可怜的寡妇相信的?一个忠实的骑士风度的维斯特洛伊骑士跨越半个世界去拯救这个……恩,她可不是什么处女,但还是个正经女孩。”她又一次大笑。“你难道认为你的这个侏儒会取悦她么?你认为她是用这个家伙的血沐浴,或者通过砍掉他的头来满足自己?”
  乔拉不清不愿的说。“这个侏儒是——”
  “——我知道这个侏儒是谁干过什么。”她的黑眼睛转向提利昂,硬的像块石头。“弑亲者,弑君者,谋杀犯,变色龙。兰尼斯特。”她说出了最后的诅咒。“你准备给龙母准备些什么啊,小个子?”
  我的仇恨,提利昂想说。但是相反他尽镣铐所能摊开他的手。“任何她想从我这里得到的。智者的劝诫,野性的智慧,几个筋斗。我的老二如果她想要的话。我的舌头,若她不想要的话。我可以为她领军或者搓她的脚若她希望。而我唯一所要的酬劳是让我奸杀我老姐。”
  这番话让老女人重回微笑。“这个起码还诚实,”她称,“至于你,爵士……我认识一打维斯特洛伊骑士和上千个家族的投机者,但是没有一个像你这样把自己装饰的这样目的纯洁。男人都是野兽,既自私又无情。无论有什么甜言蜜语,总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潜藏。我不信任你,爵士。”她弹了弹他的扇子,好像除了苍蝇没什么在她耳边嗡嗡。“若你想去弥林的话,自己游过去吧,我不会帮你的。”
  接着七层地狱立刻降临。
  乔拉爵士开始起身,寡妇“啪”地合上了他的扇子,她的疤脸男从阴影里滑出……而他们身后一个女孩尖叫起来。提利昂刚好转身看见一个侏儒向他奔来。那是个女孩,他立即认出来,一个穿着男人衣服的女孩。而她准备用那把刀宰了我。
  在心跳半拍的时间内,乔拉爵士、寡妇和疤脸男都像石头一样定住了。旁边桌子的无关者呷了一口美酒和其他美食,但是没有人站出来干预。提利昂不得不立刻移动双手,但是他的锁链只允许他够到桌上的大酒壶。他抱着它旋转,将里面的液体泼向向他冲过来讨债的侏儒女孩的脸,然后闪到一边躲避女孩的刀子。酒壶摔的粉碎的同时,他就头撞地面。接着那个女孩又追着他来了。提利昂从一边滚到另一边躲避着女孩刀子一下下落下嵌入地面又拔出再刺……
  ……接着她被从地面拎起,在乔拉爵士的紧抓下两条腿疯狂得乱踢。“不!”她用维斯特洛伊通用语哭号。“放下我!”提利昂听见她挣扎时衣衫撕裂的声音。
  莫尔蒙用一只手揪着她的领子,另一只拧下了她手上的匕首。“够了。”
  接着店家来了,抓了一只棍子。当他看见碎裂的大酒壶时他狠狠的咒骂然后询问发生了什么。“侏儒打架,”一个有紫色胡须的泰洛西人轻笑着说。
  提利昂对着扭曲地吊在空中的女孩眨了眨烟。“为何?”他想知道。“我对你做过什么?”
  “他们杀了他。”她说的时候再也不挣扎了,她无力地吊在莫尔蒙的手上眼中充满了泪水。“我的兄弟,他们带走了他杀了他。”
  “谁杀了他?”莫尔蒙问。“水手们。来自七大王国的水手们。他们五个都喝的烂醉,他们看见我们在广场杂耍就跟踪了我们。当他们意识到我是个女孩就放走了我,但是他们带走了我的兄弟把他的头砍了下来。”
  提利昂突然认出来了。他们看见我们在广场杂耍。他接着就知道这个女孩是谁了。“你是不是骑着一只猪?”他问她。“或者狗?”
  “一只狗,”她啜泣道。“奥博总骑着猪。”
  那些乔佛里婚礼上的侏儒们。正是他们的表演拉开了那个混乱之夜的序幕。真奇怪,在半个世界外有遇到了他们。也许也不是那么奇怪,如果他们有他们骑的猪一半聪明的话就会在当晚在,瑟熙悬赏他们也参与了那场谋杀之前立马逃出君临。“放开她,爵士,”他告诉乔拉?莫尔蒙爵士。“她不会再对我们不利了。”
  乔拉爵士把侏儒女孩放回地上。“对于发生在你兄弟身上的是我很抱歉……但是我们没参与谋杀他。”
  “他参与了。”女孩把身体蜷到膝盖,拉了拉她撕坏的沾满了葡萄酒的衣服盖住小小的乳房。“他们想要的是他。他们把奥博当成了他。”女孩哭泣着,向任何聆听的人祈求。“他必须死,就像我可怜的兄弟那样。求求你们,任何人,杀了他。”店家粗暴的用一只手捉住她把她的背拧道脚上,用瓦兰提斯语大骂,想知道谁来为这场损失赔付。
  水前的寡妇给了莫尔蒙一个冷冷的眼神。“据说骑士总是扶贫济弱,而我是瓦兰提斯最公正的女士。”她的笑声充满了轻蔑。“你叫什么,我的孩子?”
  “佩妮。”
  老女人用古瓦兰提斯语招来店家。提利昂知道她说的是把女孩带到他的房间给她些葡萄酒壮胆和穿的衣服。
  当他们走开后,寡妇端详着提利昂,她的黑眼睛在闪烁。“对我来说怪物应该要大点。在维斯特洛伊你价值一个爵位,但是在这里,我得说你没那么值钱了。但是我依然认为我可以好好帮你个忙。瓦兰提斯对侏儒来说可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
  “您真好心。”提利昂给她一个最甜美的微笑。“也许你好心到可以帮我把这些铁枷锁打开?这个小怪物有半个发痒的鼻子而锁链阻止他去挠挠它。我会很高兴用这些锁链做个精美的礼物送您的。”
  “真是慷慨,但是我早就有了旧铁,现在我更喜欢金银。虽然很难过但我不得不说,这是瓦兰提斯,手铐脚镣比旧面包还便宜,而帮助一个奴隶逃走就更不被允许了。”
  “我不是奴隶。”
  “每个奴隶都唱着这样的歌。我可不敢帮你……在这儿。”她再次前倾。“今后两天,Selaesori Qhoran号会起航去途经新吉斯去Qarth,载着罐头和铁,成捆的羊毛和蕾丝,五十个密尔木匠,一个浸在盐水里的尸体,20罐龙胡椒和一个红袍僧。在她出发时登上她。”
  “我们会的,”提利昂说,“谢谢。”
  乔拉皱了皱眉。“Qarth不是我们的目的地。”
  “她不会到达Qarth的,班奈罗从他的火焰中预见了。”干瘪的老太婆诡异地笑了。
  “如您所愿。”提利昂回忆微笑。“若我是个自由热血的瓦兰提斯人,你参选元老时会得到我的选票的,亲爱的女士。”
  “我可不是什么女士,”寡妇回答,“只是个佛加罗的妓女。你一定想在老虎来之前离开这里的。当你到你的女王那里时,记得带封来自古瓦伦提斯奴隶们的信。”她摸了摸她阡陌纵横的脸颊上眼泪图腾被剔除后留下的褪色的疤痕。“告诉她我们会在这里等着她,请快点来。”
  
  第二十八章 琼恩(六)
  
  听到这命令,艾里沙爵士的嘴扭曲成一个似笑非笑的形状,而眼睛依然如黑曜石般冷酷。“所以杂种小子要把我送到外面去死。”
  “去死”,莫尔蒙的乌鸦叫着,“去死,去死,去死。”
  你饶了我吧。琼恩挥手把鸟赶开。“杂种小子要把你送到外面去巡逻。搜索敌人,如果需要的话干掉他们。你很会用剑,你是教头,无论在这儿还是在东海望。”
  索恩握着他的长剑的剑柄。“是啊,我已经花了我这辈子三分之一的时间想把用剑的基本道理教给一群农民、蠢货和流氓。在那林子里这对我可没什么用。”
  “戴文会和你一起,外加一个老练的游骑兵。”
  “我们会教你你需要了解的东西,爵士”,戴文对索恩说,咯咯的笑着,“教你怎么用树叶擦你那高贵的屁股,像个合格的游骑兵。”
  白眼肯基听到大笑起来,黑杰克布尔威则鼓起掌来。艾里沙爵士只说道,“你想让我拒绝,这样你就能砍掉我的脑袋,就跟你对史林特所做的一样。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杂种。不过你最好祈祷是野人的剑把我杀了,异鬼杀的人不会就老老实实死着,而且……他们有记忆的。我会回来的,雪诺大人。”
  “我祈祷你会的。”琼恩永远不会把艾里沙?索恩爵士放在他的朋友之列,但他还是一个兄弟。没人说你必须喜欢你的兄弟。
  在已知有很大可能他们回不来的情况下把人送进野外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们都是老手了,琼恩告诉自己……可叔叔班扬和他的游骑兵们也都是老手,但这鬼森林把他们吞了个无影无踪。当其中的两个最后掉队回到长城时,已经成了白鬼。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琼恩发现自己在怀疑班扬变成了什么。或许这些游骑兵能得到些关于他们的蛛丝马迹,他告诉自己,但并不真的相信。
  戴文领一队游骑兵,黑杰克布尔威和白眼肯基领另外两队。至少他们渴望这份职责。“又有匹马在屁股下面了,感觉真好”,戴文在经过大门时说,舔着他的木牙。“不好意思啊,大人,不过闲着没事干我们的屁股都要长茧了。”在黑城堡没人有戴文对野外的了解多,树木、流体、能吃的植物、肉食动物和掠食者的路径。索恩得到的境遇比他应得的要好。
  琼恩从长城上目送骑兵们穿越大门——三组人马,各由三人组成,每组带着一对乌鸦。从高处看他们的犁马不过蚂蚁大小,琼恩甚至不能分辨这些游骑兵谁是谁。但他认识他们每一个。每个名字都刻在他心上。八个好样的,他想,还有一个……好吧,我们等着瞧。
  当最后一个骑兵消失在树林中,琼恩?雪诺和忧郁的艾迪一起乘绞盘吊笼下来。几片碎雪在他们开动那缓慢的下降时落下来,在狂风中起舞。其中一片伴随着吊笼,就在栏杆外,落得比他们快,不时消失在下面,然后就会有一阵风把它抓住,再送上来。琼恩伸手出去就能把它抓住,如果他想的话。
  “我昨晚做了个可怕的梦,大人”,忧郁的艾迪坦言道。“你成了我的事务官,打理三餐,收拾残局。而我是司令官,一刻也不得清闲。”
  琼恩没笑。“你的噩梦,我的生活。”
  卡特?派克的船队不断报告着长城以北和东边树林边缘地带一直增长的自由民数量。能看见营寨,修到一半的筏子,甚至已经有人开始修补的一个破轮机的外壳。被发现时野人总是消失到林子里,无疑会在派克的船过去后转眼又出现。同时,丹尼斯?梅里斯特爵士仍然能在夜里看见峡谷北面的火光。两个司令官都在要求更多人手。
  可我上哪儿去找更多人手?琼恩已经送出各10个鼹鼠村的野人到他们那儿去,有男孩、老人、受伤的和体力衰弱者,但都还能干点儿这样或那样的活儿。需求远远没被满足,派克和梅里斯特都写了回信来抱怨。“当我要人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是守夜人,受过训,有纪律,其忠诚我应该无从质疑的。”丹尼斯爵士写道。卡特?派克更婉转点。“我可以把他们吊在长城上作为一个叫其他野人远离的警告。此外我看不到任何其他用处。”哈慕恩师傅替他写道。“我连清理我的夜壶都信不着他们,而且10个根本不够。”
  铁笼往长长的锁链的底端降落,吱嘎作响,直到在长城脚下地面一尺高的地方猛的停下。忧郁的艾迪推开门跳下来,靴子压碎了最后那点儿雪的结块。琼恩跟下来。
  在武器库外,埃恩?伊梅特还在执行他在校场的职责。铁器交鸣之声激起了琼恩腹内一阵饥饿感。让他想起更温暖、简单的岁月,当他还是临冬城一个跟着罗柏一起在罗德利克?凯索爵士的注视下比剑的男孩。如今罗德利克爵士也走了,在他试着夺回临冬城的时候被席恩和他的铁民们杀了。史塔克家族的巨大要塞成为了一片烧焦的废墟。我的所有记忆都被败坏了。
  当埃恩?伊梅特发现他时举起一只手,对打遂停。“司令官大人,有什么事吗?”
  “你手下最好的三个人。”
  伊梅特咧嘴一笑,“艾隆,艾蒙克,Jace。”
  Horse和“跳脚”罗宾帮司令官大人取来护甲,还带来一套环链锁子甲佩在上面,还有护胫套、颈甲和半罩头盔。一面铁镶边的黑盾挎在左臂,一把钝长剑在右手。剑在黎明的曙光中闪着银灰的微光,几乎是新的。唐纳?诺伊锻造的最后一批中的一把,可惜他没来得及开刃。这利器比长爪短,但是用普通钢造的,所以更沉。他的挥动会慢一些。“这就够用了”,琼恩转身面对他的对手,“上吧。”
  “你想让哪个先上?”艾隆问。
  “你们三个,一起。”
  “三对一?”Jace一脸怀疑,“那不公平。”他是康威(Conwy)最新带的一群中的一个,一个从仙女岛来的工匠的儿子,难怪如此。
  “没错,来吧。”
  当对方照做时琼恩的剑猛击在他头的一侧,把他掀翻了。一眨眼的功夫男孩就发现被一只靴子踩在胸口,一把剑顶在喉间。“战争从来不公平”,琼恩告诉他,“现在是二对一,而你死了。”
  他听到碎石响动,知道剩下的那对双胞胎攻来了。那两个是游骑兵的料。他转身,用他的盾沿架住艾隆的劈砍,用剑接住艾蒙克的削切。“那不是矛”,他大喊,“得近身。”他接着进行攻击好给他们演示怎么做。先是艾蒙克,琼恩在他头和肩膀上猛削,右、左、再到右。那男孩举起他的盾,笨拙的试着反削,琼恩用自己的盾猛砸对方的盾,并用一个扫下盘将对方击倒。恰在这时,艾隆攻了过来,一个大力削击打在他大腿后侧使他单腿跪下来。那会留下条淤痕的。他接住了接下来打在他盾上的劈砍,然后倾身向前立起把艾隆驱向校场另一边。他很快,他想到,在两把长剑接二连三的相碰时,但他需要练得更强壮。当他在艾隆眼里看到一抹放松时,他知道艾蒙克就在身后。他转过身来给了他一个肩背后的削击,使他撞向他的兄弟。这时Jace能站起来了,于是琼恩又把他放倒了一次。“我讨厌死人诈尸。你会有同样的感受,当你有一天碰到个白鬼的时候。”后退一步,他放低了他的剑。
  “大乌鸦会啄小乌鸦”,一个声音在他背后咆哮,“但他有勇气挑战人吗?”
  叮当衫正靠在一面墙上。一脸粗野的胡茬盖着他下凹的脸颊,稀疏的褐发遮着他的小黄眼睛。
  “你只是自以为了得。”琼恩说。
  “好吧,不过我能打败你。”
  “斯坦尼斯杀错了人。”
  “不”,野人咧着一嘴褐色的破牙冲着他笑,“他杀了他必须杀的,好给让全世界看。我们都得干我们不得不干的事,雪诺。国王也不例外。”
  “伊梅特,给他找点盔甲。我要他穿着钢甲,而不是一堆老骨头。”
  一俟穿上盔甲,骨头之王看起来站的稍微直了一些。他看起来也比琼恩原本会想象的高一些,肩膀更宽、更有力。那是盔甲造成的,不是那人,他告诉自己,将唐纳打造的钢甲武装到脚,甚至山姆也会显得差不多很强大。野人挥手拒绝了Horse递给他的盾。相反他要了一把双手剑。“这声音很甜美”,他说,在空气中挥舞着。“靠近了拍,雪诺。我打算让你那羽毛飞。”
  琼恩迅速的逼向他。
  叮当衫退了一步,用双手猛力一挥去接这一击。如果琼恩没用他的盾及时格挡,这一下可能已经击穿了他的胸甲、砍断他的肋骨。这一挥的力道使他踉跄了一瞬并给了他的手臂结结实实的一震。他的击打比我想的要猛烈。他的速度是另一件让人不快的意外。他们两人围着对方转,交替着劈砍。骨头之王使尽浑身解数。按理说双手重剑应该比琼恩的长剑显得笨重得多,但野人以近乎盲目的速度挥舞着。
  埃恩?伊梅特的那些新兵蛋子开始还给他们的司令官鼓劲叫好,但叮当衫那毫不留情的进攻速度很快让他们静下来。他不可能长时间保持这样的,琼恩告诉自己,在他又挡下一击时。其作用力令他喘息起来。即使很钝,重剑还是打裂了他的松木盾牌,打弯了外沿的铁圈。他会很快疲劳的。他一定会的。琼恩向野人的脸猛砍,叮当衫把头向后一偏,他向下砍叮当衫的小腿,只逼得对方灵巧的跳开。重剑狠狠击在琼恩的肩上,猛烈到他的肩甲直响,下面的手臂麻了。琼恩退开了。骨头之王跟上前,得意的笑着。他没有盾牌,琼恩提醒自己,而且那野兽的剑接档太笨拙,我应该在他每一击时挥出两记。
  然而他没有做到,甚至,那些他挥出的攻击都没有起作用。野人似乎总是能移动开或者侧向滑开。因此琼恩的长剑只能擦过一支肩膀或手臂。不久他就发现自己退的很多,以试图避免对方重压的砍削,还有一半时间击打落空。他的盾已经只剩柴火棒大小。他将其从手臂上甩掉。汗沿脸颊流下来刺激着头盔下的眼睛。他太强壮,太快了,他意识到,而且有那重剑在手他压过我也长过我。如果琼恩有长爪在手这会是一场不同的战斗,但是……
  他的机会在叮当衫的下一个后挥聚势时到来。琼恩整个扑向前,猛推向对方,他们一起摔倒在地,腿缠在一起。双剑相击,当他们在坚硬的地面上滚开时两人都丢了剑。野人用膝盖抵在琼恩两腿之间,琼恩用一只包着盔甲的拳头猛击。但是不知怎的叮当衫最后翻到了上面,琼恩的头被他手抓住。他把它狠狠的砸向地面,然后掀开了他的面甲。“如果给我把刀,你现在就该少一只眼睛了!”在Horse和伊梅特把他从他们的司令官胸口拉开前他吼道。“放开我,你们这些该死的乌鸦!”他咆哮着。
  琼恩挣扎着半跪起来。他的头还在嗡鸣,他的嘴里全是血。他把血吐出来说,“打得好。”
  “你才是自以为是,乌鸦,我一滴汗都没掉。”
  “下次你就会了”,琼恩说。忧郁的艾迪帮他站起来,帮他卸下头盔。那儿已经有了不少他帮忙戴上时还不存在的深印。“放开他。”琼恩把头盔丢给“跳脚”罗宾,后者没接住。
  “大人”,埃恩?伊梅特说,“他威胁你的生命,我们都听到了。他说他要是有把刀——”
  “他的确有把刀,就在他腰带上。”总有比你更快更强的,罗德利克爵士曾告诉琼恩和罗柏。这种人你会希望先在比武场上碰到,在你不得不在类似战场的情况下面对他之前。
  “雪诺大人?”一个柔声响起。
  他回身发现克莱达斯站在破损的拱门下。“斯坦尼斯?”琼恩已经在等着国王的消息了。守夜人不参与,他知道,而且应该不管哪个国王获胜都与他无关。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深林堡?”
  “不,大人”,克莱达斯把羊皮纸递过来。卷的很紧,由一块粉色的硬蜡封着。只有恐怖堡用粉色封蜡,琼恩扯掉金属护手,拿过信,撕开封蜡。当他看到签名时,叮当衫刚刚给他的打击都已经被丢在脑后。
  卢斯?波顿,霍伍德家领主,他写道,以巨大锋利的笔触。褐色的墨汁在琼恩的指尖擦过时纷纷脱落。在波顿的签名下,达斯丁大人,赛文夫人,还有四位莱斯威尔附上了他们自己的印信和封蜡。一个粗糙的手绘签上了安柏家族。“我们能知道那上面说了些什么吗,大人?” 埃恩?伊梅特问。
  琼恩想不到什么理由不告诉他们。“卡林湾被夺了。铁民们的尸体被剥了皮钉在国王大道沿路的告示上。卢斯?波顿召集所有忠实的领主去荒冢屯,向铁王座宣誓效忠并庆祝他儿子迎娶……”他的心跳仿佛停止了片刻。不,那不可能,她死在了君临,和父亲一起。
  “雪诺大人?” 克莱达斯用他那双迷惑的眼睛紧紧盯着他。“你……是不是不舒服?你看起来……”
  “他要娶艾莉亚?史塔克。我的小妹妹。”琼恩几乎能想见那一刻的她,长脸,一脸的鲁莽和稚气,布满疤痕的膝盖,瘦尖的双肘,还有她的小脏脸和乱发。他毫不怀疑,他们会给她把脸洗干净,把头发梳了,但他没法想象艾莉亚穿着婚礼礼服,或者在卢斯?波顿家的床上。无论她如何恐惧,她也不会表现出来的。如果他想染指她,她会反抗的。
  “你妹妹”,埃恩?伊梅特说,“有多大……”
  她现在是十一岁,琼恩想。还是个孩子。“我没有妹妹。只有兄弟,只有你们。”凯特琳夫人会很高兴听到这话,他想。但并不会让他说起来容易些。他的手指紧紧的捏着羊皮纸卷,要是也能这么容易捏碎卢斯波顿的喉咙就好了。
  克莱达斯清了清喉咙。“要回信吗?”
  琼恩摇了摇头,走开了。
  夜幕降临时叮当衫给他的瘀伤已经变成了紫色。“这玩意消散前还会变黄的”,他跟莫尔蒙的乌鸦说,“我会看起来跟骨头之王的气色一样差的。”
  “骨头”,那鸟附和着,“骨头,骨头。”
  他能听见模糊的低语声从外面传来,尽管那声音太微弱拼不成句。他们听起来像在万里之外。是梅丽珊卓和她的跟随者在她们的夜火边。每天黄昏时红袍女都带众徒进行他们的暮光祈祷,祈求他们的光之神保佑他们穿过黑暗。因为夜里充满黑暗和恐怖。随着斯坦尼斯和大部分后党离开,她的聚众散了大半;有五十来个鼹鼠村的自由民众,国王留给她的少量守卫,可能还有一打皈依了她的光之神的黑衣兄弟。
  琼恩感觉自己像个六十岁的老人一样呆滞。黑暗的梦。他想,还有内疚。他不停的想到艾莉亚。我不可能帮得了她。我宣誓时已经抛开了所有亲人。如果我的人告诉我他的姐妹处于危险我会告诉他那不关他的事。一个人如果宣了誓他的血就是黑色的了。黑的像个私生子的心。他曾经让密肯给艾莉亚做一把剑,一把好剑,大小刚好合她的手。缝衣针。他在想那把剑是否还在她手里。用尖的那端刺他们,他告诉她,但是如果她企图刺那私生子,那可能会要了她的命。
  “雪诺”,莫尔蒙的乌鸦咕哝着。“雪诺,雪诺。”
  忽然他觉得一刻都不能再忍受了。
  他在门外找到白灵,正咬着一块牛骨扒骨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冰原狼站起来,扔掉骨头朝琼恩这边跟过来。
  穆利和“木桶”站在门内,靠在他们的矛上。“外面异常的冷,大人”,穆利透过他纠结的橘红色大胡子告诫道,“你会出去很长时间吗?”
  “不,我只是需要呼吸点儿空气。”琼恩踏进夜色里。天空布满星辰,风在墙边肆虐。连月亮都看起来一片冰冷,布满坑洼。接着一阵冷风攫住了他,穿透了他身上的层层羊毛和羽绒,吹得他牙齿直打战。他迈步穿过校场,走进风口。他的斗篷大声的拍打着他的肩膀,白灵跟在后边。我要去哪儿?我在干什么?黑城堡静止而安静,它的大厅和塔楼漆黑。我的坐席,雪诺反应过来,我的大厅,我的家,我的司令部。一片废墟。
  在城墙的阴影下,冰原狼触碰着他的手指。有半个心跳的空隙里夜晚带着一千种味道活了过来,琼恩?雪诺听到一块积雪碎块的外壳开裂的声音。有人在他后面,他突然意识到。有人闻起来像夏天一样温暖。
  他转身时看见了耶哥蕊特。
  她站在司令塔烧焦的石头下,隐匿在阴影中和记忆里。月光洒在她头发上,她的如火的红发。看到这些,琼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耶哥蕊特”,他说。
  “雪诺大人。”声音响起,是梅丽珊卓。
  意外使琼恩往回一缩。“梅丽珊卓夫人。”他后退了一步。“我把你错当成别人了。”夜里面所有的袍子都是灰色的。但她的却是红色。他想不通自己怎么会把她当成耶哥蕊特。她更高,更瘦,更老,尽管月光洗去了岁月在她脸上的痕迹。雾气从她鼻孔中和她露在外面的手中腾起。“你会把你的手指冻掉的。”琼恩告诫道。
  “如果那是拉赫洛的旨意的话。夜之力是不能伤害到其心沐浴在神的圣火之中的人的。”
  “你的心与我无关。只有你的手有关。”
  “心是唯一有意义的。别绝望,雪诺大人。绝望是敌人的武器,其名不可说。你并没有失去你的妹妹。”
  “我没有妹妹。”这话像刀一样。关于我的心你知道什么呢,女祭司?关于我妹妹你又知道什么呢?
  梅丽珊卓看起来被逗乐了。“她叫什么名字,这个你没有的小妹妹?”
  “艾莉亚”,他的声音沙哑,“其实是我的同父异母妹妹……”
  “……因为你是私生子。我没忘记。我在我的火中见过你妹妹,正在逃离他们给她的这个婚姻。往这儿来了,投奔你。一个女孩穿着灰衣骑着一匹快死的马,我见这一幕如同白昼。这事还没发生,但是它会的。”她盯着白灵。“我能摸摸你的……狼吗?”
  这想法让琼恩很不舒服。“最好不要。”
  “他不会伤害我的。你叫他白灵,是吧?”
  “是的,但是……”
  “白灵。”梅丽珊卓把这个词唱了出来。
  冰原狼轻迈几步的转向她。谨慎的围着她转圈,拿鼻子嗅着。当她伸出手来的时候他也闻到了,随即拿鼻子去蹭她的手指。
  琼恩深吸了一口气。“他不总是这么……”
  “……热情?火热的东西相互感应,琼恩?雪诺。”她的眼睛是两颗火红的星星,在夜里闪烁。在她的颈间,她的红宝石发着光,仿佛是第三只眼发着更明亮的光。琼恩见过白灵眼中闪着同样的红光,当它们在合适的光线下时。“白灵”,他叫道,“到我这儿来。”
  冰原狼看着他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
  琼恩难以置信的皱起眉。“这真……诡异。”
  “你这么认为?”她跪下来挠白灵的耳后。“你们的长城才是个诡异的地方,不过这儿有股力量,如果你愿意用它的话。力量在你身上,和这野兽身上。你抗拒它,那是你的错。拥抱它。使用它。”
  我不是一只狼,他想。“那我要怎么做呢?”
  “我可以演示给你。”梅丽珊卓用一只纤细的手臂缠上白灵,冰原狼舔了她的脸。“光之神以他的智慧将我们分为男人和女人,一个伟大世界的两部分。我们的结合中有力量。产生生命的力量。产生光的力量。产生阴影的力量。”
  “阴影。”当他说这词时这世界看起来更黑暗了。
  “每个行走在这大地上的人都投射一个阴影到这世界上。有一些稀薄而虚弱,其他的高大而黑暗。你应该看看你后面,雪诺大人。月亮吻了你,把你的影子刻在二十尺高的地方。”
  琼恩从肩膀上望了一眼。影子在那儿,正如她所说的,印在墙上的月光里。一个女孩穿着灰衣骑着一匹快死的马,他想。往这儿来,投奔你。艾莉亚。他回身转向女祭司,琼恩能感到她的热度。她有力量。这个念头油然产生,死死的攫住了他,但这不是一个他乐意受其恩惠的女人,哪怕为了他的小妹妹。“达拉,瓦迩的妹妹,曼斯雷德的妻子,曾告诉过我。她说巫术是把没柄的剑。没有什么安全的途径可以掌握它。”
  “一个明智的女人。”梅丽珊卓站起身,他的红袍在风中激荡。“一把没柄的剑到底是一把剑,而当群敌环绕时,剑是件好东西。听我说,琼恩?雪诺。九只乌鸦飞进雪林为你寻找你的敌人。三个会死,他们还没死,但他们的死已经在等着他们,他们正骑马赶去。你把他们送进黑暗充作你的眼睛,但他们回来的时候会失去眼睛。我已经在我的火焰里看见他们苍白的死亡面孔。空空的洞,流着血。”她把她红色的头发向后拢,她红色的眼睛闪着光。“你不相信我。你会的。那相信的代价是三个生命。付给智慧的小小代价,有人会这么说……但是你本不需要支付的。记住这个,当你捧着你死去的人的瞎掉而破损的脸时。”雾气从她苍白的身周腾起,有那么一瞬间,看起来好像她手指上把玩着暗淡、妖异的火焰。“把你的手给我”,“让我救你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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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章 戴弗斯(四)
  
  即使是在狼穴的幽暗之中,戴佛斯?席渥斯仍然能感觉到这个清晨有什么不对劲。
  他被说话声吵醒,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洞穴门口,但是门板太厚了,他一句话也听不清。清晨已至,但是加尔斯没有像每天早上那样带来稀饭作为早餐。这使他忧虑重重。狼穴里的每一天都是重复的,于是任何改变通常都意味着情况变得更糟。今天可能是我的死期。加尔斯现在可能就坐在磨刀石旁,打磨他的卢夫人。
  洋葱骑士并未忘记威曼?曼德勒最后对他说的话。带这家伙去狼穴然后砍了他的脑袋和手,胖伯爵这样命令到。要是我看不到这个走私犯的脑袋插在长枪上,并且牙齿还叼着一颗洋葱,我一口晚饭都吃不下去。每天晚上戴佛斯脑子里都回响着这些话而睡去,每天早上醒来又立刻想起这些话。他应该忘掉这些,但加尔斯一直乐意于提醒他。他给戴佛斯起了个新名字——“死人”。每天早上他来的时候总是说,“这儿,给死人的稀饭。”晚上则是:“吹掉蜡烛,死人。”
  有一次加尔斯带着他的夫人们去向死人展示。“婊子貌不惊人,”他一边说一边爱抚着一条冰冷的黑铁,“但是当我把她弄到红热再让他摸摸你的老二,你准会哭着找妈妈。这是我的卢夫人。只要威曼伯爵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头和手。”戴佛斯从没见过比卢夫人还大还锋利的斧子。加尔斯整天都在打磨她,另一个守卫说。我绝不会乞求怜悯,戴佛斯下定决心。他将会像个骑士一样死去,只求他们在砍掉他的手之前能先砍掉他的头。即使是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点要求吧,他希望。
  穿过大门传来的声音微弱而又低沉。戴佛斯站起来,在囚室里踱来踱去。作为一间囚室,这里相当宽敞并且有种奇妙的舒适感。他怀疑这里可能曾是某位贵族的卧室。它的大小是他在黑贝塞号上那间船长舱的整整三倍,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他的瓦雷利亚号上享有的小舱还大。然而,唯一的窗户在多年前就已经被砖封死,一面墙上仍然有一个大的足够容纳一只茶壶的灶台,在墙角的隐蔽处修建了一个还能用的厕所。地板是用满是裂纹的弯曲厚木板铺就,而他睡觉的小床闻起来尽是霉味,但这些不舒适之处比戴佛斯预计的还是温和多了。
  送来的食物也令他惊讶。不再是通常作为牢饭的稀粥、剩面包和烂肉,看守给他拿来了新鲜捕获的鱼,新鲜出炉的热面包,无香羊肉,芜菁,胡萝卜,甚至还有些螃蟹。加尔斯对此并不太高兴,“死人不该比活人吃的还好。”他不只一次抱怨到。戴佛斯有了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被子,能生火的木柴,干净的衣服,和一支动物油脂蜡烛。当他要求纸、鹅毛笔和墨水,Therry第二天就拿给了他。当他要求一本书,好让他坚持阅读,Therry就带回了一本七星圣典。
  尽管这一切让他觉得舒适,但牢房仍然是牢房。墙壁由坚固的石头砌成,厚的足以隔绝外界的任何声音。门是用橡木和铁制成,而守卫一直把它闩起来。四套沉重的铁镣铐从天花板上垂下,等着有一天曼德拉伯爵决定将他锁起来,让“婊子”送他上路。也许就是今天。下一次加尔斯打开门,也许就不是给我来送饭。
  他的肚子咕咕作响,表明早晨已经溜了过去,但是仍没有食物送来的迹象。最糟糕的不是死亡,而是你不知将会在什么时候怎样死去。在他的走私生涯中,曾经见识过一些监狱和地牢的内部情形,但那些都有别的囚犯共享,那样总会有人可以一起聊天,一起分享你的恐惧和希望。但这里没有。除了守卫,狼穴里只有戴佛斯?席渥斯自己。
  他知道城堡地下确实有地牢——密牢、刑讯室和黑暗中大黑老鼠跑来跑去的阴湿洼地。在看守的要求之下,它们此刻全部空了出来。“这儿只有咱们,洋葱。”Bartimus爵士对他说过。他是牢头,一个形容枯槁的独腿骑士,脸上有伤疤还瞎了一只眼。当Bartimus爵士端着酒杯的时候(而他几乎每天都端着酒杯),总是喜欢吹嘘自己当年是如何在三叉戟河战役中救了威曼伯爵的性命。狼穴就是对他的奖赏。
  “咱们”当中的其他人包括一个戴佛斯从未见过的厨子,六个底层军营的卫兵,两个洗衣妇,还有两个照看囚犯的狱卒。Therry是年轻的那个,其中一个洗衣妇的儿子,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年长的那个叫加尔斯,高大、秃头、沉默寡言,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革上衣,脸上总是一副怒容。
  走私者的经历让戴佛斯?席渥斯具有一种感知别人什么时候不对劲的能力,加尔斯就不好相处。当他在场的时候,洋葱骑士总是非常小心地管住自己的嘴巴。而当Therry和 Bartimus爵士在的时候他就没那么沉默。他感谢他们带来的食物,鼓励他们聊聊自己的希望和经历,礼貌地回答他们的问题,而从不用自己的问题追问他们太紧。所以当他提出一些小小的要求:一盆水和一小块肥皂,一本用来读的书,更多的蜡烛。大部分都得到了准许,戴佛斯也适时地表达自己的感激。
  没人会谈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者佛雷们,但他们可以聊其他的事。Therry希望等到自己够岁数的时候可以投身战场,在战斗中努力拼搏成为一名骑士。他也喜欢抱怨自己的母亲。她同时和两个守卫上床,他吐露了这个秘密。两人看守着不同的地方,永远不会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如果有一天哪一个把这事捅出去,他们就会打的头破血流。一些夜晚男孩甚至会带上一皮囊的酒来到牢房,和戴佛斯一边喝酒一边聊他曾经的走私生活。
  Bartimus爵士对外面的世界毫无兴趣,或者说其实是自从他的一条腿断送在野马和学士的锯子之下以后,他就对任何事情都没兴趣了。尽管如此,他却转而爱上了狼穴,没有什么比讲述它那漫长而又血腥的历史更令他热衷的了。这个洞穴比白港更古老,骑士告诉戴佛斯。它是由琼恩?史塔克国王为了防护白刃河口而修建的,以此抵御来自海里的侵略者。许多北境之王的幼子都把主座设在那里,还有许多兄弟、许多叔叔、许多表亲。他们中的某些把城堡传给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史塔克家族在此开枝散叶。格雷史塔克是传承最久的一支,占据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至他们反叛了临冬城的史塔克,擅自投向了恐怖堡。
  他们衰败之后,城堡由其他很多人经手过。菲林特家族占据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据了快两个世纪。Slates, Longs, Holts, and Ashwoods曾在此当道,效忠于临冬城以确保河道平安。三姐妹岛的Reavers曾经夺走城堡,把这里当做他们在北境的据点。在临冬城与谷地的战争期间,这里被“老猎鹰” 奥斯古?艾林所包围,还被他以“魔爪”著称的儿子所焚毁。当老国王艾德瑞克?史塔克太过软弱无力保卫国家的时候,狼穴一度为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所占有。他们会用烧红的烙铁为俘虏打上印记,然后用鞭子抽打他们,把他们漂洋过海倒卖出去,而这些同样由黑石墙见证。
  “紧接着,一个漫长的严冬降临了。”Bartimus爵士说。“白港冻得严实,连港口都结了冰。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使得奴隶贩子们围着火堆挤成一团,当他们互相取暖的时候,新国王杀了过来。他是布兰登?史塔克,山羊胡艾德瑞克?雪诺的曾孙,人们称之为冰眼。他夺回了狼穴,把奴隶贩子们扒光,然后把他们丢给他在地牢里找到的原本锁在那里的奴隶们。据说他们把奴隶贩子的肠子挂在心树的树枝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旧神,不是那些从南方传来的新神。你的七神不懂冬天,冬天也不认识他们。”
  戴佛斯无法与这些事实争辩。从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闻来看,他也不在乎去了解什么冬天。“你信仰什么神?”他问独腿骑士。
  “旧神。”当Bartimus爵士咧着嘴笑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架头骨。“我和我的人来得比曼德勒家要早。很可能,我的祖先也把肠子挂在心树上。”
  “我从不知道北方人要向他们的心树作出血祭。”
  “北境的事你们这些南方佬不知道的还多着呢。”Bartimus爵士回答他。
  他说的没错。戴佛斯坐在蜡烛旁边,看着他在监禁期间逐字逐句修改过的那封信。我当走私贩比骑士更称职,他对妻子写到,当骑士比当首相更称职,当首相比当丈夫更称职。非常抱歉。玛雅,我深爱过你。请原谅我对你犯下的错。万一史坦尼斯输掉战争,我们也就会失去家乡。你就带着孩子们穿过狭海去布拉佛斯,教导他们怀念我的温和,如果你愿意的话。万一史坦尼斯赢得了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就能得以幸存,而且戴冯会留在宫里。他会帮你为其他的孩子谋得贵族爵位,他们就可以作为侍从效劳,然后赢得骑士的身份。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忠告,尽管他希望这个忠告能显得更聪明一些。
  他也给三个幸存的儿子每人都写了一封信,让他们记住那个用指尖给他们起名的父亲。给史提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写的简短、生硬而又笨拙。如果照实说,他对他们的了解太少,还不到对几个被烧死并坠入黑水河的大儿子们的一半深。给戴冯写得长一些,告诉他看见自己的儿子成为国王的侍从他有多么骄傲,提醒他作为长子有责任保护他母亲和弟弟们。告诉陛下我尽了全力,他在结尾写道。非常抱歉我辜负了他。当君临城下烈火焚河那天我遗失指骨的时候,把我的好运也一起丢掉了。
  戴佛斯慢慢换着读这几封信,每一封都读了又读,斟酌着是否需要修改或是增加一些语句。当一个人望向生命的终点,应该有更多的话要说,他想,但是难以出口。我做得并不是那么糟,他试着告诉自己。我从跳蚤窝出身,一路爬到首相的位置,我还学会了读书写字。
  他还在猫着腰读信,这时忽然听见铁钥匙碰撞的声响。半个心跳的时间之后,囚室的门晃晃悠悠地打开了。
  从门外走进来的人并不是某个看守。他高大而又憔悴,长着一张线条分明的脸和一头灰棕色头发。一柄长剑从胯部垂下,身上那件深染成绯红色的披风在肩膀处用一个盔甲铁拳形状的沉重的银色胸针牢系着。“席渥斯伯爵,”他说,“我们时间不多。请你跟我来。”
  戴佛斯警惕地审视着陌生人。那个“请”字让他困惑。一个即将被砍掉脑袋和手的人不应当享受此等礼遇。“你是谁?”
  “叫我罗贝特?葛洛佛吧,如果你乐意,大人。”
  “葛洛佛。你是深林堡伯爵。”
  “那是我哥哥盖伯特的职位。过去是现在也是,这得多亏你的史坦尼斯国王。他从那些抢走城堡的铁民贱种手里夺回了深林堡,并且归还给它的合法主人。当你被关在高墙之内的时候,外面还发生了更多的事,戴佛斯伯爵。卡林湾已陷落,卢斯?波顿带着奈德?史塔克的幼女返回北境。一大群佛雷跟随他回来。波顿放出乌鸦,召集所有的北境领主前往荒冢屯。向他们要求宣誓效忠和人质……以及作为艾丽娅?史塔克和他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婚礼的见证人,这场婚姻意味着波顿家对临冬城的所有权。现在,你会跟我来了吗,还是不会?”
  “我还有什么选择,大人?跟你走,或是留下来陪着加尔斯和卢夫人?”
  “卢夫人是谁?一个洗衣妇?”葛洛佛变得不耐烦了。“如果你跟我来,我就会把一切解释给你听。”
  戴佛斯站起来。“如果万一我死了,恳请大人能把我的信发出去。”
  “我对此做出承诺……如果你死了,你的信不会留在葛洛佛或是威曼伯爵的手上。快点,跟我来。”
  葛洛佛带着他穿过一个漆黑的大厅,走下一条破旧的楼梯。他们穿过城堡的神木林,心树长得巨大,纠结的枝干吞噬了所有的橡树、榆树和桦树,苍白的树枝甚至挤进了高处俯瞰的城墙和窗户。树根有一个人的腰那么粗,树干是那么宽阔以至于上面刻着的人脸看起来肥胖而且愤怒。鱼梁木的另一边,葛洛佛打开一扇生锈的铁门,并且停下来点了一支火把。当火焰烧得红热起来,他带着戴佛斯沿着台阶再次向下进入一个桶状的圆形地窖,那里的哭墙用盐做成坚硬的白色外壳,每走一步海水都在他们脚下来回搅动。他们穿过几个地窖,以及一排又小又湿,非常难闻的房间,跟戴佛斯禁闭的地方不可同日而语。接着是一面空白的石墙,葛洛佛推了推墙就转动开了。墙的另一边是一条又长又窄的隧道,依然很有多台阶。他们顺着台阶走上去。
  “我们在哪?”当他们攀爬的时候戴佛斯问。声音在黑暗中轻轻回响着。
  “台阶下的台阶。这条通道从城堡阶梯之下向上延伸直至新城堡。一条密道。这本来不该让你看到的,大人。你本该被处死。”
  给死人的稀饭。戴佛斯继续攀爬。
  他们从另一面墙边爬上来,但这面墙是用条板制成,远的那一边上涂满灰泥。远处的房间舒适温暖,装备舒适,地上铺着一张密尔地毯,桌上点着一些蜂蜡蜡烛。戴佛斯听见不远处传来管乐器和小提琴的演奏声。墙上挂着一副褪色的羊皮纸北境地图。地图下面,白港的巨型伯爵——威曼?曼德勒正坐在此。
  “请坐。”曼德勒伯爵一身盛装。他的天鹅绒上衣是浅蓝绿色,衣服边沿、袖子和领子都绣着金线。外面披着一件白貂皮披风,用一个金色三角别在肩膀上。“你饿了吗?”
  “不,大人。您的看守为我提供的伙食很好。”
  “那边有酒,如果你渴了可以喝点。”
  “我是来和你谈判的,大人。我的国王命我这么做。我不是来和你喝酒的。”
  威曼伯爵叹息一声,“我在前面的谈判中让你感到被羞辱了,我知道。但我是有原因的……请坐,请喝点酒,我恳请您。为我儿子的平安归来喝一杯。威利斯,我的长子和继承人。他回家了。你听见的欢迎宴会就是为了这个。他们在人鱼厅吃鳗鱼派和鹿肉烤栗子。薇尔菲德在陪着她将要出嫁的佛雷跳舞。其他佛雷正在高举酒杯为我们的友谊祝福。”
  音乐声之下,戴佛斯能听见很多人嗡嗡的说话声、杯盘撞击声。但他什么也没说。
  “我刚刚从贵宾席那边过来,”威曼伯爵接着说道,“我吃得太多了,就跟以往一样,白港所有人都知道我肠胃不好。我的佛雷朋友们不会对我长时间的造访厕所起疑心,我希望。”他把酒杯翻过来。“在那,你喝点酒吧,我不能再喝了。坐下,时间很短,而我们要说的太多。罗贝特,给首相倒酒,如果你那么好心的话。戴佛斯伯爵,你什么都不会知道,你已经死了。”
  罗贝特?葛洛佛倒满一杯红酒拿给戴佛斯。他接过,嗅了嗅,然后喝下。“我是怎么死的,这个可以问吗?”
  “用斧子。你的头和手被挂在海豹门上,你的脸被转向朝外这样你的眼睛就能望向港口。到目前为止,你已经腐烂透了。虽然我们在把你的脑袋钉在铁钉之前用焦油浸泡过。食腐鸦和海鸟在你的眼睛上争食,他们说。”
  戴佛斯不舒服地转了身。这种感觉很诡异,作为一个死人。“如果大人乐意,能告诉我替我死的是谁吗?”
  “这个重要吗?你长了一张大众脸,戴佛斯伯爵。我希望这么说没有伤害你的感情。那个人和你肤色一样,鼻子的形状一样,两只耳朵也没什么不同,留着长胡子但是可以剃掉修成你的形状。你可以肯定我们给他很好地浸了焦油,嘴里还塞了一颗洋葱让他的脸看起来更扭曲。Bartimus爵士看到他的左手指节都少了一截,跟你一样。那家伙是个罪犯,也许这个能给你点安慰。他这一死可比他活一辈子做出的贡献大多了。大人,我对你并无恶意。我在人鱼厅向你显示出的仇恨只是一场小丑的闹剧,为了取悦我们的佛雷朋友而已。”
  “伯爵大人应该去演戏。”戴佛斯说,“您和您的人都演技绝佳。您的好女儿像是最迫切的想看到我死的人,而那个小女孩……”
  “薇拉。”威曼伯爵微笑了。“你看到她有多勇敢了吗?哪怕是我威胁要把她的舌头拔出来,她也提醒我不要忘记白港对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欠下的恩情,一份我们永远也偿还不完的恩情。薇拉用心灵说话,其实里雅夫人也是一样。如果你能的话就原谅她吧,大人。她是个傻瓜,是个被吓坏了的女人,威里斯就是她的命。不是每个男人骨子里都有龙骑士伊蒙王子或是星眼赛米恩的影子,也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像我的薇拉和她姐姐薇尔菲德那样勇敢……薇尔菲德其实什么都明白,但是她仍然无所畏惧的扮演着自己该扮演的角色。”
  “当和骗子打交道的时候,就算是诚实的人也必须说谎。只要我唯一还活着的儿子仍然是俘虏,我就不敢公然与君临为敌。泰温?兰尼斯特大人亲自写信告诉我,威里斯在他手上。如果我想让他安然无恙的被释放,他告诉我,我就必须对自己的叛国罪做出忏悔,让整座城市投降,向铁王座上的男孩国王宣誓我的忠诚……还要对卢斯波顿,他新任命的北境守护屈膝下跪。如果我拒绝,威里斯就会像一个叛国者一样死去,白港会被暴风雨般的攻击倾覆,而我的人民就会拥有和卡斯特梅的雷耶斯一家一样的命运。”
  “我很胖,很多人认为肥胖让我变得懦弱和愚蠢。也许泰温?兰尼斯特就是其中之一。我给他送回一只信鸦,说我会屈膝投降,并且打开城门,但是那必须是在我的儿子被送回来之后,不是之前。但是麻烦来了,泰温恰好死了。后来佛雷家带着文德尔的尸骨出现在这里……声称要用一桩联姻来促成和平。但是在我看到威里斯好端端的,一根毛不少的回来之前,我不想给他们他们想要的东西。然而如果我不证明我的忠诚,他们也不会给我威里斯。你的到来恰好给了我做这件事的时机。那就是在人鱼厅我对你失礼的原因,也是让那颗头和那双手在海豹门上腐烂的原因。”
  “你冒了很大的风险,大人。”戴佛斯说。“如果佛雷家看穿了你的诡计……”
  “我没有冒任何风险。如果佛雷家有人非要爬上我的城门,近距离的仔细查看那颗嘴里含着洋葱的人头,我就会谴责我的狱卒的失误,并且把你交出去平息事端。”
  戴佛斯的脊梁骨一阵发凉。“我明白了。”
  “希望你能明白。你自己也有儿子,你说过。”
  三个。戴佛斯心想,尽管我实际上生了七个。
  “我马上就要回到宴会上去向我的佛雷朋友们敬酒了。”曼德勒继续说。“他们监视我,爵士。他们的眼睛日夜都不离开我,鼻子不停的尝试嗅到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叛变气息。你看见他们了,傲慢的杰瑞爵士和他的侄子雷加,那个披着真龙名字,假笑着的蛀虫。他们身后站着赛蒙,腰里的钱币叮当响。他收买了我的好几个侍从,还有两个骑士。他老婆的一个侍女,还和我手下的一个傻子上了床。如果史坦尼斯想知道为何我的信上说的那么少,那是因为我甚至不敢相信我的学士。席奥默只有头脑,没有心灵。你在我的大厅里已经听到他怎么说了。当学士们戴上项链的时候,就应该完全放下过去的效忠对象。但是我忘不了席奥默是出生在兰尼斯港的兰尼斯特,和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有远亲关系。敌人和错误的朋友包围了我,戴佛斯伯爵。他们像蟑螂一样侵扰我的城市,夜里我总是觉得他们在我身上爬来爬去。”胖伯爵的手指深深陷入掌心,整个下巴都在颤抖。“我的儿子文德尔,作为一个宾客去了孪河城。他吃了瓦德侯爵的面包和盐,把他的剑挂在墙上,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大快朵颐。然后他们谋杀了他。谋杀,我是说,希望那些佛雷们都被他们自己的谎言噎死。我和杰瑞一起喝酒,和赛蒙开玩笑,向雷加保证他能和我挚爱的小孙女牵手联姻……但是别认为这说明我忘记了过去。北境记得,戴佛斯伯爵。北境记得,而这小丑的游戏就要结束了。我的儿子终于回来了。”
  威曼伯爵话里的某些东西让戴佛斯感到彻骨的寒冷。“如果你要的是公正,大人,去史坦尼斯国王那里寻找吧。没人比他更公正了。”
  罗贝特?葛洛佛插进来说道:“你的忠诚让你充满荣誉感,大人,但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仍然只是你的国王,不是我们自己的。”
  “你们自己的国王已经死了。”戴佛斯提醒他们。“在红色婚礼上,他在威曼大人的儿子身边被谋杀了。”
  “少狼主是死了。”曼德勒承认,“但是那个勇敢的男孩不是艾德大人唯一的儿子。罗贝特,把那个小伙子带上来。”
  “立刻就去,大人。”葛洛佛闪身出门。
  那个小伙子?难道是罗柏史塔克的兄弟之一在临冬城的废墟中生还?曼德勒大人是不是在他的城堡里私藏了一位史塔克的继承人?是他们寻找到的真的史塔克男孩,还是只是一个以假乱真的男孩?但是他怀疑无论是真是假,北境都会为这个男孩起兵的……但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可不会承认假冒者 。
  和罗贝特?葛洛佛一起进来的小伙子不是史塔克,也别想伪装成一个史塔克。他比少狼主被谋杀的兄弟们都要大,看起来十四,五岁的样子,眼神看起来甚至更加成熟。纠结的棕黑头发底下的脸庞,甚至显得有些凶恶,宽嘴巴,尖鼻子,尖下巴。“你是谁?”戴佛斯问道。
  男孩看向罗贝特?葛洛佛。“他是个哑巴,但是我们在教他认字,他学得很快。”葛洛佛从腰间拔下一根匕丵首,递给男孩。“给席渥斯大人写写你的名字。”
  房间里没有羊皮纸。男孩把字母刻在了墙上的一根木头梁柱上。W…E…X。他倾身重重的刻下X。当他刻完的时候,他把匕丵首往空中轻轻一抛,接住它,然后站在那里欣赏他的刻痕。
  “Wex是铁民。他是席恩葛雷乔伊的侍从。Wex之前在临冬城。”葛洛佛坐下来。“史坦尼斯大人关于临冬城发生的事情知晓多少?”
  戴佛斯回想着他们听说的故事。“临冬城被席恩?葛雷乔伊攻占,他过去是史塔克大人的养子。他杀了史塔克家两个年幼的儿子,把他们的脑袋挂在城墙上。当北境人民去撵走他时,他把城堡里所有的人都杀了,包括最小的孩子,然后他自己被波顿的私生子干掉了。”
  “不是干掉了。”葛洛佛说,“俘虏了。而且带回了恐怖堡。私生子剥他的皮。“
  威曼伯爵点着头。“你说的故事是我们都听说过的版本,里面谎言的含量就像布丁里的葡萄干一样多。是波顿的私生子把临冬城的所有人杀掉的……拉姆斯?雪诺,在男孩国王把波顿的姓赐给他之前,他还叫这个名字。雪诺没杀了所有人,他留下了女人们,用绳子绑在一起,赶回恐怖堡为他的体育运动服务。”
  “他的体育运动?”
  “他是个好猎手,”威曼曼德勒说,“而女人是他最喜欢的猎物。他把她们的衣服扒光,把她们放到树林中。她们先行半日,然后他就派出猎狗,吹着号角追袭她们。有时候,有些妞儿逃脱了追捕,传播开了这个故事。但是大部分的妞儿没这么幸运。当拉姆斯抓住她们的时候,把她们都强奸了,剥皮了,把她们的尸体喂给狗吃,然后把她们的人皮带回恐怖堡作为战利品。如果她们在体育运动中让他满意,他就在剥皮之前先割了她们的喉咙。否则,反之。”
  戴佛斯脸色苍白。“诸神慈悲。怎么会有人————”
  “他的邪恶深入血液。”罗贝特?葛洛佛说。“他就是强奸的私生子产物。一个雪诺,无论那男孩国王怎么说。”
  “有过这么黑心的雪诺吗?”威曼伯爵问。“拉姆斯强行和霍伍德伯爵的遗孀结婚,取得了他家的土地。之后就把她锁在塔楼里,完全将她忘却。传说她实在忍受不了饥饿而啃食自己的手指……而兰尼斯特对于国王的正义的诠释,就是给了这个杀人凶手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
  “波顿家总是又狡猾又残暴,但是这一个已经是一只披着人皮的野兽。”葛洛佛说。
  白港伯爵倾身向前。“佛雷家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谈论着狼灵和异形者,声称是罗柏?史塔克宰了我的文德尔。何其自大!他们根本不指望北境相信他们的谎言,而是认为我们必须装作相信,否则就必死。卢斯?波顿对于红色婚礼上他所扮演的角色扯了谎,他的儿子对临冬城陷落扯了谎。但是只要他们手里还攥着威里斯,我就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吃下这堆臭狗屎,并且赞颂它的香味。”
  “那现在呢,大人?”戴佛斯问。
  他希望能听到威曼伯爵说,现在我将宣誓效忠史坦尼斯国王,然而胖伯爵露出了古怪的一闪而过的微笑,他说:“现在我要去参加一个婚礼。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就能看出来,我太胖,骑不了马。在我还是一个男孩的时候,我喜欢骑马,当我长成一个年轻人的时候,我骑术不错,还可以在比武名单中赢得一些小喝彩。但是那些日子已经结束了。我的身躯已经变成一个比狼穴还要可怕的监牢。就算如此,我还是必须去临冬城。卢斯?波顿要看到我屈膝下跪,而他为人口蜜腹剑、笑里藏刀。我将会乘驳船担架前往,一百名骑士护送,和我来自孪河城的好朋友们同行。佛雷们是过海来到这里的。他们没有带马,所以我将送他们一人一匹驯马,作为宾客的礼物。在南方,主人们给宾客礼物吗?”
  “有些送,大人。在他们的宾客离开的那一天。”
  “那么也许你能理解。”威曼曼德勒晃晃悠悠的站起来。“我已经有一年多都在修葺战船了。你看到了一部分,但是更多的都在白刃河里藏着。尽管我痛失了一些马,但是我指挥的重装马的数量仍然多于颈泽以北的任何一个领主。我的城墙很坚固,地窖里装满银子。古城和寡妇望将为我打前阵。我的旗下还拥有众多小领主和封地骑士。我可以让史坦尼斯国王得到白刃河以东所有土地的支持,从寡妇望到拉姆斯门,直至羊头山和断裂支流的源头。只要你能满足我的出价,所有这些我都保证能做到。”
  “我可以把你的条件带给国王,但是————”
  威曼伯爵打断了他的话。“我说的是,如果你同意我的价码。不是史坦尼斯。我不需要国王,我只需要一个走私犯。”
  罗贝特?葛洛佛接下了话茬。“我们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在罗德里克?凯索爵士试图把城堡从席恩葛雷乔伊的铁民手里夺回来的时候,临冬城里发生的所有事件。波顿的私生子声称葛雷乔伊在一次谈判中谋杀了罗德利克爵士。Wex说不是这样。但是不等到他学会更多的词语,我们无法知道哪怕一半的真相……但是他来的时候知道是和否,所以如果你能找到合适的问题,就可以了解很多的情况。”
  “是私生子谋杀了罗德利克爵士和临冬城的人们。”威曼伯爵说。
  “他同时也杀了葛雷乔伊的铁民。Wex看到了被砍倒的想要投降的人。当我们问到他是如何逃脱的时候,他拿起一截粉笔,画了一棵有着一张脸的树。”
  戴佛斯想了想。“是旧神救了他?”
  “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他爬上了心树,藏在树叶里。波顿的人对神木林搜查了两次,杀掉了所有发现的人,但是没有人想到要爬上树看看。是这么回事吗,Wex?”
  男孩抛起葛洛佛的匕首,接住它,点了点头。
  葛洛佛说:“他在树上待了很长时间。他在树枝上睡觉,不敢下来。最终他听到树下有说话声。”
  “已死之人的说话声。”威曼?曼德勒说。
  Wex伸出五根手指,用匕丵首敲了每根手指一下,然后收回四个指头,又敲了一下最后剩下的那根手指。
  “他们有六个人。”戴佛斯说。“六个人。”
  “其中两个是奈德史塔克被谋杀了的儿子们。”
  “哑巴怎么会告诉你这个信息呢?”
  “用粉笔。他画了两个男孩……还有两头狼。”
  “小伙子是铁民,所以他决定最好不要现身。”葛洛佛说。“他只是听。六个人没有在临冬城的废墟停留多久,四个从一条路走了,两个从另一条路走了。Wex跟踪了那两个,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他一定是走在下风方向,这样狼就闻不到他的气味。”
  “他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威曼伯爵说。
  戴佛斯明白了。“你想要那个男孩。”
  “卢斯?波顿拥有艾德大人的女儿。要想挫败他,白港必须拥有奈德的儿子……和冰原狼。狼可以证明我们所说的孩子的身份,如果恐怖堡想要否定他的话。这就是我的价码,戴佛斯大人。把我的领主走私回来,我就承认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我的国王。”
  老习惯让戴佛斯席渥斯摸向颈部。他的断指节是他的好运,而现在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感觉他需要一些好运来完成威曼曼德勒交给他的任务。但是指节丢失了,所以他说:“您有更好的人选为您服务。骑士或者伯爵或者学士。为什么你需要一个走私犯呢?你已经有了船。”
  “我有船。”威曼伯爵认可道。“但是我的船员都是河工,或者从未在咬人湾以外航行的渔民。为了这个原因,我必须找一位曾经在更黑暗的海水中航行过的船夫,一位知道如何逃过危险,不会被看见,也不会被丵干扰的航行者。““那个男孩在哪儿?”不知为什么,戴佛斯知道他不会喜欢这个答案。“您想让我去哪儿,大人?”
  罗贝特?葛洛佛说:“Wex,告诉他。”
  哑巴抛起匕丵首,接住它,然后将它旋转着扔向威曼伯爵墙上装饰着的巨大羊皮地图。匕丵首尖扎进墙壁,手柄微微颤动。男孩咧嘴笑了。
  有半个心跳的功夫,戴佛斯简直想要求威曼曼德勒把他送回狼穴,让他回去听Bartimus爵士讲故事,听加尔斯说起他那些要命的女人。在狼穴里,甚至是囚犯早上都有稀饭吃。但是世界上还有另一些地方,人们早饭吃人的血肉。
  
  第三十章  丹妮莉丝(五)
  
  每天早晨,女王都会站在西面壁垒上数奴隶湾的船。
  今天,她数到25,其中一些船已经远去或正在远去,所以很难确定。有时候她可能漏掉一艘,或者把某艘船数了两次。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扼杀者只需要十根手指头。所有的贸易都停止了,而且她的渔民们都不敢出船到湾里。最勇敢的渔民也只是将很少几条小船开进河里,甚至这样也冒着极大风险;更多的渔船都系在弥林多彩的砖墙下面。
  奴隶湾里也曾经有过一些从弥林开出的船,战船和贸易军舰。当丹妮的军队第一次包围这座城市时,它们的船长将这些船开到湾里,如今都加入并壮大了来自魁尔斯、脱罗斯、新吉斯的舰队。
  她的舰队司令的建议比毫无用处更糟糕。“让他们看看你的龙,”格莱罗说,“让渊凯人尝尝火焰的味道,贸易就会再一次川流不息。”
  “那些船正在困死我们,而我的舰队司令所能做的只是谈论龙,”丹妮说,“你是我的舰队司令,不是吗?”
  “一个没有船的舰队司令。”
  “造船。”
  “战船可不能用砖石造出来,奴隶贩子们烧毁了离这里20里格以内每一根站着的木料。”
  “那就骑到22里格。我可以给你货车,工人,骡子,无论你需要什么。”
  “我是个水手,不是造船工人。我被派来带陛下回潘托斯,而你把我们留在这儿,为了一些钉子和废木头把我的Saduleon号撕成碎片(指丹妮为了攻弥林城把格莱罗的船拆了建造攻城器械)。我再也看不到她了。而且有可能我再也看不到我的家,还有我的老妻子了。当初拒绝达梭斯提供的战船的人不是我。我不能开着渔船与魁尔斯人战斗。”
  他的苦恼让丹妮如此沮丧,甚至她发现自己想要知道斑白头发的潘托斯人是不是她的三个背叛者之一。不,他只是个老人,远离家庭又有心病。“我们一定可以做些什么。”
  “是啊,我告诉过你了。建造战船需要绳索、树脂、帐篷,Qohorik的松木、Sothoros的柚木、诺佛斯的老橡木,红豆杉木、梣木、云杉木。木材,陛下。木材烧毁了,你的龙——”
  “我不想再听到关于我的龙。退下。去向你的潘托斯神祈祷来场风暴击沉我们的敌人吧。”
  “没有水手祈祷风暴,陛下。”
  “我厌烦听到你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走。”
  巴利斯坦爵士没走,“我们的储藏目前还充足,”他提醒她,“而且陛下种植了大豆、葡萄和小麦。你的多斯拉克军队正在劫掠山地的奴隶主,并解除他们的奴隶身上的锁链。这些人也在种植作物,而且将来会带着他们的粮食来弥林市场。还有你将得到拉扎林人的友谊。”
  这是达里奥为我赢得的,这些才是真正的有价值的。“羊民。真希望羊有牙齿。”
  “那会让狼加倍小心,毫无疑问。”
  这让她大笑。“你的孤儿们怎么样了,爵士?”
  老爵士微笑,“很好,陛下。很高兴你能问到他们。”男孩们是他的骄傲。“四个或五个是骑士的料子,或许十二个也说不定。”
  “如果像你这样货真价实,有一个就够了。”她将会需要每一个骑士,那一天很快就要来到。“他们会为我而竞技比武吗?我希望看到。”韦塞里斯曾经给她讲过他在七大王国亲眼目睹的比武大会,但是丹妮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一次。
  “他们还没准备好,陛下。一旦做好准备,他们会很乐意展示自己的超凡武技。”
  “我希望那一天尽快到来。”她想亲吻他的好爵士的脸颊,但是刚好看到弥桑黛出现在拱形门口下面,“弥桑黛?”
  “陛下,斯卡哈兹等待觐见。”
  “传他上殿。”
  剃顶之人由两个铜面兽跟随,一个戴着鹰面具,另一个的面具像是豺,青铜面具后面只有眼睛露出来。“殿下,有人看到希兹达尔昨天傍晚进了扎克金字塔,直到天很晚才离开。”
  “他参观了多少座金字塔?”丹妮问道。
  “十一”
  “距离上一次暗杀有多久了?”
  “26天。”剃顶之人的眼里溢满愤怒,是他命令铜面兽跟踪她的未婚夫并监视他的所有行动。
  “目前为止,希兹达尔很好地兑现了他的承诺。”
  “那又怎样?鹰身女妖之子们放下了他们的刀,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尊贵的希兹达尔甜蜜的请求?他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告诉你。这才是他们服从他的原因,可以说他就是鹰身女妖。”
  “如果有一个鹰身女妖。”斯卡哈兹确信,在弥林的某个地方,鹰身女妖之子们有一个出身高贵的大头目,一个秘密的指挥影子部队的司令官。丹妮不相信他的说法。铜面兽抓住了数十个鹰身女妖之子,那些活下来的俘虏面对严厉的质问时,供认出一些名字……太多的名字,似乎在她看来。所有的死亡都是一个敌人的杰作,而这个敌人将会被抓住杀死,如果是这样那真是太令人愉快了。但是,丹妮怀疑事实正好相反,我的敌人众多。“希兹达尔?佐?洛拉克是个有着很多朋友又会说服别人的人,而且他还很富有,或许是他用金币为我们买来这种和平,或者是说服其他贵族相信:我们的婚姻是最符合他们利益的事情。”
  “是不是鹰身女妖,他自己知道。我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真相。请允许我逮捕希兹达尔刑讯逼供,我会带给你一个招供。”
  “不,”她说,“我不相信这些招供。你已经带给我太多招供了,全都毫无价值。”
  “殿下——”
  “不,我说。”
  剃顶之人的怒容让他的丑脸更丑了。“这是个错误。伟主大人希兹达尔把阁下当傻子愚弄。你想让一条毒蛇和你同床?”
  我想要达里奥和我同床,但是我为了你和你的手下的利益派他出去。“你可以继续监视希兹达尔?佐?洛拉克,但是不准伤害他。听明白了吗?”
  “我不是聋子,殿下。我服从命令。”斯卡哈兹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羊皮纸便条,“陛下应该看看这个。一张所有参与封锁的弥林的战船和它们的船长的名单,以及所有的伟主大人。”
  丹妮研读便条,弥林所有的权势家族的名字都有:哈兹卡尔, 梅内克, 夸扎尔, 扎克, 拉兹达尔, 伽兹恩, 帕尔, 甚至雷兹纳克和洛拉克。 “一张名单我能干什么用?”
  “名单上的每个人在弥林城内都有亲人,儿子和兄弟,妻子和女儿,母亲和父亲。让我的铜面兽抓住他们,他们的生命会为你赢回那些战船。”
  “如果我派铜面兽进金字塔,这将意味着重启城内争端。我必须信任希兹达尔,我必须期望和平。”丹妮把羊皮纸移到蜡烛的火焰之上,看着上面的名字燃烧起来,而斯卡哈兹对她怒目而视。
  事后,巴利斯坦爵士告诉她,她的哥哥雷加会为她感到骄傲。丹妮却想起乔拉爵士在阿斯塔波给她说过: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
  当她下到紫色大理石厅,发现下面几乎空无一人。“今天没有请愿者吗?”丹妮问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没有人为羊恳求公正或银币吗?”
  “没有,阁下,这个城市正在害怕。”
  “没有什么需要害怕。”
  但是,当天晚上她就知道城里有很多的可怕之事。当她的年轻人质米克拉兹和凯兹米亚为她摆上秋生菜和姜丝汤的简单晚餐时,伊丽过来告诉她伽拉撒?伽拉瑞回来了,带着三个来自神殿的蓝衣仁者。“灰虫子也来了,卡丽熙。他们请求与你面谈,非常紧急。”
  “带他们来我的大厅,也召集雷兹纳克和斯卡哈兹。绿衣仁者说没说是关于什么事?”
  “阿斯塔波,”伊丽说。
  灰虫子开始讲起这个故事。“他从清晨的薄雾中走来,一个骑在灰白马匹上的骑手,奄奄一息。他的母马在接近城门的地方蹒跚而行,一边身子全是血沫的粉红,眼睛里满是恐惧。骑手大声喊出,‘她烧着了,她烧着了,’然后从马鞍上一头栽下。这个骑手已经送到蓝衣仁者那里安排救治。当你的仆人们抬他进门时,他又哭着喊,‘她烧着了。’他的托卡下面露出骨架,全是骨头和发热的肉。”
  其中一个蓝衣仁者从这里接着讲述,“是无垢者把这个人带到神殿,在那我们剥去他的衣服用冷水给他清洗。他的衣服非常脏污,我的姐妹们还发现半只箭插在他的大腿上,尽管他折断了箭杆,箭头仍然留在肉里。而且伤口感染了,里面充满了毒素。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死了,临死前仍在喊着,‘她烧着了。’”
  “‘她烧着了,’”丹妮重复,“她是谁?”
  “阿斯塔波,殿下,”另一个蓝衣仁者说,“他曾经说过一次。他说,‘阿斯塔波烧着了。’”
  “也可能是他发烧说的胡话。”
  “殿下明鉴,”伽拉撒?伽拉瑞说,“但是Ezzara看到了其他的东西。”
  叫做Ezzara的蓝衣仁者握紧了双手,“我的女王,”她低声说,“他的热病不是箭头引起的。他大便失禁,不只一次而是很多次。脏污都到了膝盖,而且他的大便里有干血。”
  “他的马也在流血,”灰虫子说。
  “这事是真的,陛下,”太监证实,“那匹灰白母马的马刺下面血肉模糊。”
  “或许如此,殿下,”Ezzara说,“但是那是混在大便里的血,把他的内衣都弄脏了。”
  “他流的血来自肠道深处,”伽拉撒?伽拉瑞说。
  “我们还不能确定,” Ezzara说,“但是这或许意味着弥林面临着比渊凯人的长矛更可怕的事情。”
  “我们必须祈祷,”绿衣仁者说,“是众神送来这个人给我们。他是作为一个预兆而来,作为一个信号而来。”
  “什么信号?”丹妮问。
  “一个代表着愤怒和毁灭的信号。”
  她不愿意去相信这个事实。“他只是一个人,一个腿上中了一箭的病人。一匹马带他来这儿,不是神。”一匹灰白母马(也指一种热病)。丹妮突然起身,“我感谢你们的建议,以及所有你们为这个可怜之人所做的事情。”
  绿衣仁者在丹妮离开前亲吻她的手。“我们应该为阿斯塔波祈祷。”
  也为我。噢,为我祈祷,我的女士。如果阿斯塔波沦陷,没有什么能阻止渊凯大军的北上。
  她转向巴利斯坦爵士,“派骑手去山地找到我的血盟卫,同时召集布朗?本和次子团。”
  “还有暴鸦团,陛下?”
  达里奥。“是的,是的。”就在三天前的夜里,她还梦到达里奥的尸体躺在路边,眼睛无神地盯着天空,乌鸦在他的尸体上方呱噪。其他的夜里她在床上辗转反侧,想象着他背叛了自己,就像他曾经背叛他的暴鸦团的同伴团长们。他用他们的头收买我,要是他带着他的佣兵团回归渊凯,为了一桶金币出卖我怎么办?他不会那么做。他会吗?“也召集暴鸦团。马上另派骑手去办。”
  次子团是最早返回来的,在女王发布召集令八天之后。当巴利斯坦爵士向她报告她的团长有话想对她说时,有那么一会儿她以为是达里奥,这让她的心狂跳。但是他说的团长是布朗?本?普棱。
  布朗?本有一张满是皱纹饱经风霜的面孔,老柚木颜色的皮肤,白头发,眼角布满鱼尾纹。丹妮是如此高兴看到他那坚韧的棕色脸庞,甚至起身拥抱了他。他的眼角带着笑意,“我听说陛下将要找一个丈夫,”他说道,“但是没人告诉我,那人是我。”雷兹纳克笑喷了,他们也一起大笑,不过笑声突然停止了,当听到布朗?本说,“我们抓住三个阿斯塔波人,阁下最好听听他们怎么说。”
  “带他们上来。”
  丹妮在她的庄严之厅接见了他们,高大的蜡烛在大理石柱台上燃烧。当看到阿斯塔波人都半饥饿状态,她马上派人取来食物。这三个人都是一起从红城出发的十二人里活下来的:一个砖匠,一个编织工,一个修鞋匠。“你们团体的其他人遭到什么不幸了吗?”女王问道。
  “残杀,”修鞋匠说,“渊凯的雇佣兵遍布阿斯塔波以北的山地,猎杀那些从烈火中逃出来的人。”
  “那么,阿斯塔波陷落了?它有着厚城墙。”
  “这么说没错,”砖匠说,一个有眼疾的驼背男人,“但是它们也因年久失修而破损严重。”
  编织工抬起头,“每天,我们都互相安慰:龙后就要回来了。”这个女人有着薄嘴唇,失神灰死的眼睛,消瘦狭长的脸。“有人说,克里昂已经派人去找你,你就要回来了。”
  他派人来找我,丹妮想,至少这多半是真的。“在我们的城墙外面,渊凯人贪婪地吃光了我们的庄稼,屠杀了我们的牧群。”修鞋匠继续,“在城里,我们忍饥挨饿。我们吃光了猫、老鼠、皮革,一张马皮就是一餐盛宴。‘切喉’国王和‘婊子’女王,互相指责对方吃死人的肉。男人们和女人们秘密地聚集在一起抽签,然后狼吞虎咽地吃掉抽到黑石签的人。Nakloz金字塔被劫掠一空,并被那些宣称Kraznys mo Nakloz应该为我们的所有苦难负责的人付之一炬。”
  “也有人责怪丹妮莉丝,”编织工说,“但是我们大多数人仍然热爱着你。‘她正在回来的路上,’我们对彼此说,‘她带领着大军就要来了,带着给我们所有人的食物。’”
  我仅仅能喂养我的自由民。如果我向阿斯塔波进军,我会失去弥林。
  修鞋匠告诉他们,在阿斯塔波的绿衣仁者预见了屠夫国王将会从渊凯大军手里拯救他们之后,屠夫国王的尸体是如何被人们掘出,然后穿上铜盔甲。穿着盔甲散发着恶臭,伟大的克里昂的尸体被捆在一匹饥饿瘦马的背上,带领着他的剩余的新无垢者发起突击。但是他们正好冲到来自新吉斯的一个佣兵团的‘铁齿’之中,全无例外地被杀死殆尽。
  “后来,那个绿衣仁者被钉在惩罚广场的木柱上,直到死了还挂在那儿。在Ullhor金字塔,幸存者们举行盛大的晚宴,一直持续到半夜,并把毒酒撒到他们最后的食物上,所以第二天早上没有人能够醒来。不久以后,疾病就来了——血痢疾,每四个人中有三个人死于此,直到一群临死的暴民疯狂地杀死主城门的守卫。”
  老砖匠打断他说,“不,那是没得病的人们的杰作,为了逃脱血痢疾。”
  “这重要吗?”修鞋匠问道,“守卫们四散逃亡,城门大开。新吉斯的佣兵团汹涌冲进阿斯塔波,后面还跟着渊凯大军和骑马的雇佣兵。‘婊子’女王临死之前用嘴唇诅咒他们,‘切喉’国王向他们投降,但被扔进角斗场,一群饿狗把他撕成碎片。”
  “即使那时候,也有人声称你正在赶来,”编织工说道,“他们发誓说看到你骑着一头龙,在渊凯大军的帐篷之上高高地飞翔。每一天我们都望着天空寻找你。”
  我不能去,女王想,我不敢。“城市是什么时候陷落的?”斯卡哈兹问,“后来呢?”
  “杀戮开始了。神殿里的仁者们都病倒了,他们转而乞求诸神能治愈自己。佣兵团查封了殿门,并把神殿付之一炬。不到一小时,大火就烧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因为他们四处纵火,让大火连成一片。街道上满是暴民,四处奔逃试图逃过火焰,但是没有出去的路,渊凯军队把守着城门。”
  “然而你们逃出来了,”剃顶之人说,“怎么做到的?”
  老人回答道,“我的职业是砖匠,因为我的父亲和他的父亲以前就是干这个的。我祖父挨着城墙建造了我们的房子,每天夜晚挖松几块砖是很容易的事情。当我告诉我的朋友们,他们帮忙支撑住地道别让它倒塌。我们都觉得这可能是我们能逃出去的最好方式。”
  我留给你们一个顾问团统治你们,丹妮想,一个医生,一个学者,还有一个牧师。她仍能记起第一次看到的红城,红色砖墙后面干燥布满灰尘,梦到残酷的梦境,然而充满了生气。蠕虫河的小岛上有亲吻的情人们,但是在惩罚广场,他们一条条地剥下人们的皮肤,裸体挂在木柱上招来成群的苍蝇。“你们能回来就好,”她告诉阿斯塔波人,“在弥林你们安全无虞。”
  修鞋匠为此向她表示感谢,老砖匠还吻了她的脚,而编织工只是用石板一样坚硬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她知道我在说谎,女王想,她知道我不能保证他们的安全。阿斯塔波正在燃烧,而弥林是下一个。
  “还会有更多的人过来,”当阿斯塔波人离开之后,布朗?本宣称,“这三个人骑马,更多人步行。”
  “他们有多少人?”雷兹纳克问。
  布朗?本耸肩,“数百,数千。有人染病,有人烧伤,有人受伤。猫团和风吹团正蜂拥在山地挥舞着长矛和长鞭,驱赶他们向北而来,一旦落后就被砍倒。”
  “无数张‘嘴巴’步行而来,还有病人,你说?”雷兹纳克握紧双手,“阁下千万不要让他们进弥林城。”
  “我当然不会,”布朗?本?普棱说,“我不是学士,提醒你,但是我知道你不得不把坏苹果从好苹果中间挑出来。”
  “他们不是苹果,本,”丹妮说,“他们是男人和女人,染病、饥饿、恐惧。”都是我的孩子。“我本该去阿斯塔波。”
  “陛下没有必要去救他们,”巴利斯坦爵士说,“你警告过克里昂国王不要与渊凯开战。那人是个傻子,而且双手沾满鲜血。”
  我的双手更干净吗?她想起达里奥说过的话——所有的国王,要么是屠夫,要么是猪肉。“克里昂是我们的敌人的敌人。如果我在‘哈扎特之号角’和他结盟,我们可能已经两面夹击消灭渊凯大军。”
  剃顶之人不同意,“如果你带领无垢者南下哈扎特,鹰身女妖之子们——”
  “我知道,我知道。这只是‘埃萝叶’的重演而已。”
  布朗?本?普棱困惑不解,“谁是埃萝叶?”
  “一个女孩,我本来认为我从强奸和折磨之中救她出来,然而我所做的一切却给她带来更糟的结局。我在阿斯塔波所做的一切等于制造了一万个埃萝叶。”
  “陛下可能不会知道——”
  “我是女王。我知道自己的位置。”
  “木已成舟,”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说,“阁下,我恳求你,立即让尊贵的希兹达尔做你的国王吧。他能说服贤主大人们,为我们带来和平。”
  “基于什么条件?”提防‘香味’总管,魁晰曾经说过。那个面具女人预言了灰白母马的到来,她对尊贵的雷兹纳克的看法是对的吗?“或许我只是个对战争一无所知的少女,但是我不是咩咩叫着走进鹰身女妖巢穴的羔羊。我有我的无垢者,我还有暴鸦团和次子团,我有三个自由民军团。”
  “他们,以及龙,”布朗?本?普棱咧嘴笑着说。“在巨坑里,戴着锁链,”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大声痛哭着说,“不能控制的龙又有什么用?甚至打开门去喂它们的无垢者都感到害怕。”
  “什么,害怕女王的小宠物?”布朗?本的双眼笑成一团。头发斑白的次子团团长是来自自由军团的人,血管里流着不下一打人的血的混血杂种,但是她的龙都喜欢他,他也喜欢它们。
  “宠物?”雷兹纳克尖叫,“野兽,还差不多。吃小孩的野兽。我们不能——”
  “闭嘴,”丹妮说,“不准再谈论此事。”
  雷兹纳克从她面前躲开,她话里的愤怒让他退缩。“原谅我,殿下,我没有……”
  布朗?本?普棱推开他上前,“陛下,渊凯有三个军团对抗我们的两个,还有传言说渊凯派人去瓦兰提斯收买黄金团,那群杂种有不下一万人正在来这的路上。渊凯还有四个吉斯卡利军团,或许更多,而且我听说他们派骑手穿越多斯拉克海,有可能说动某个大卡拉萨南下夹击我们。我们需要你的龙,在我看来。”
  丹妮叹气,“对不起,本。我不敢释放我的龙。”她能看到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本?普棱挠了挠他的斑白胡须,“如果没有龙去平衡,好吧……我们应该在渊凯杂种包围我们之前离开……不过首先,要让奴隶贩子们为我们的离开买单。他们能支付卡奥让他们离开他们的城市,为什么不能支付我们?把弥林回卖给他们,然后带着装满金币、宝石之类的运货马车向西进发。”
  “你想要让我洗劫弥林然后逃走?不,我不会那么做。灰虫子,我们的自由民做好战斗准备了吗?”
  太监双臂交叉胸前,“他们不是无——垢者,但是他们不会让你失望。这个军团发誓会用长矛和剑向你证明。阁下。”
  “好,很好。”丹妮莉丝扫视一圈围绕她的这群男人的脸:剃顶之人,愁眉不展;巴利斯坦爵士,满脸皱纹,蓝眼睛里全是悲伤;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布朗?本,白头发、灰白胡须,坚毅如皮革;灰虫子,面颊光滑无须,无动于衷,毫无表情。达里奥也该站在这儿,还有我的血盟卫,她想。如果开战无可避免,吾血之血应该和我在一起。
  她也想念乔拉?莫尔蒙爵士。他欺骗我,出卖我,但他也爱我,而且总是给我好的建议。“我以前打败过渊凯人,我会再打败他们一次。然而,在哪打败他们?怎么打败他们?”
  “你想要出城决战?”剃顶之人的声音粗重充满了不相信。“那太愚蠢了。我们的城墙比阿斯塔波更高更厚,我们的守卫者也更英勇。渊凯大军不会轻易攻下这个城市。”
  巴利斯坦爵士不同意,“我认为,我们不能坐等着被他们包围。他们的军队充其量是一支杂牌军,这些奴隶贩子没有战士。如果我们趁他们不备突袭……”
  “机会渺茫,”剃顶之人说,“渊凯人在弥林城内有不少朋友,他们会知道消息。”
  “我们可以召集多大一支军队?”丹妮问道。
  “没有多大,请女王陛下原谅,”布朗?本?普棱说,“纳哈里斯怎么说?如果我们要打这样一场战争,我们需要他的暴鸦团。”
  “达里奥还在回来的路上,”噢,神啊,看我做了什么?我是不是派他去送死?“本,我需要你的次子团去侦察我们的敌人。他们在哪?他们进军的速度多快?他们有多少人?怎么分派?”
  “我们将会需要补给,还有新鲜马匹。”
  “当然,巴利斯坦爵士负责此事。”
  布朗。本挠一挠下巴,“或许我们能把他们中的某些人争取过来。如果陛下能够舍得几包金币和宝石的话……只要给他们的团长尝点儿甜头,比如说……好吧,谁知道呢?”
  “收买他们,为什么不呢?”丹妮说。这种事情在‘争议之地’的自由军团之间一直持续不断,她知道。“是的,很好。雷兹纳克,此事由你来办。一旦次子团骑兵出击,关闭城门,城墙的守卫增加一倍。”
  “遵命,殿下,”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说,“那些阿斯塔波人怎么办?”
  我的孩子。“他们来这里寻求帮助,需要救济和保护,我们不能对他们置之不理。”
  巴利斯坦爵士皱眉,“陛下,据我所知,血痢疾会毁灭整支军队,如果不加遏制任其传播。总管说的对。我们不能放阿斯塔波人进弥林城。”
  丹妮无助地看着他。龙不会流泪是件好事。“那么,如你所说。我们会把他们安置在城墙之外,直到这次……这次‘诅咒’正常地结束。在河边建立帐篷,城市西边。我们将会尽我们所能地提供他们食物。或许我们可以把健康的人与染病的人分开。”他们全都异样地盯着她。“你们还想让我说两遍吗?你们都退下,按我的命令行事!”丹妮起身,擦身挤过布朗?本,爬上通往她甜蜜的独居小屋的台阶。
  两百里格隔开了弥林和阿斯塔波,然而她似乎看到西南方的天空更灰暗了,红城飘来的烟雾蒙蒙地模糊不清。砖石和鲜血造就了阿斯塔波,砖石和鲜血也造就了它的城民。古老的民谣在她脑海里响起:灰烬和枯骨就是阿斯塔波,灰烬和枯骨就是它的城民。她试图回忆起埃萝叶的脸,但是死去女孩的面貌变成眼前的烟雾。
  当丹妮莉丝转过身,巴利斯坦爵士就站在她身边,身上裹着他的白斗篷抵御夜晚的冷风。“我们能打这一战吗?”她问他。
  “男人生来就战斗不止,陛下。如果问我,我们能不能打赢。死是容易的事,但是胜利得来艰难。你的自由民都是训练一半且没见过血的人;你的佣兵团曾经服务你的敌人,而且一个人一旦叛变一次,他不会顾忌叛变第二次。你有两只不能控制的龙,而第三只你可能已经失去。在这些城墙之外,你唯一的朋友只有拉扎林人(羊民),他们还没有品尝过战争。”
  “可是,我的城墙足够坚固。”
  “不会更加坚固,当我们坐在它们外面的时候。而且鹰身女妖之子们也在城里,还有伟主大人们,这些人你都不能杀,还有你扣押的他们的人质也是。”
  “我知道。”女王叹息,“你有什么建议,爵士?”
  “战斗,”巴利斯坦爵士说,“弥林过于拥挤了,充满了饥饿的‘嘴巴’,而且你有太多的敌人也在城内。我担心,我们不能经受长期的围困。让我在敌人北进途中会战他们,在我们自己选择的战场上。”
  “与敌人会战,”她重复,“用你称之为‘训练一半’和‘没见过血’的自由民?”
  “我们都曾经‘没见过血’,陛下。无垢者会帮助强化他们。如果我有500骑士……”
  “或者5个。如果我给你无垢者,我会只剩下铜面兽控制弥林。”巴利斯坦爵士没有和她争辩,丹妮闭上双眼。诸神,她祈祷,你带走了卓戈卡奥,我的日和星;你带走了我们英勇的儿子,在他出生之前;所以你有了我的血脉。现在,帮帮我,我祈求你,给我以智慧看到前方的路,给我以力量让我保卫我的孩子们的安全。
  诸神没有回应。
  当她再度睁开双眼,丹妮莉丝说道,“我不能打败两个敌人,一个城内,一个城外。如果我想保住弥林,我必须让这个城市在身后支持我,整个城市。我需要……我需要……”她无法说出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走上前,轻轻地。一个女王从来不属于她自己,只属于她的子民。“我需要希兹达尔?佐?洛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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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章 梅丽珊卓
  
  梅丽珊卓的房间从未真正黑暗过。
  窗台上的三支兽脂蜡烛驱散了黑夜的恐怖。另外还有四支在床的两边摇曳着,每边两支。 壁炉里的火则昼夜不熄。 她的任何一个侍从,在开始侍奉她时必学第一课就是: 永远, 永远不能让壁炉里的火焰熄灭。
  红衣女祭司闭目祈祷,然后再一次睁开眼凝视火焰。 她得再看一次。 她得保证没看错。 无数的祭司曾经栽倒在错误的幻象上,他们从火焰中看到的是一厢情愿的幻象,却误以为是光之王所赐。 史坦尼斯国王在向南方进军, 处境危险。 他是亚瑟亚亥再世, 他肩负着整个世界的命运。 光之王拉赫洛当然会赐予她幻象, 让她在火焰中一瞥他的未来。 光之王, 让我看到史坦尼斯吧, 她祈祷着。 让我看到你的国王, 你在世间的代言者吧。
  在她面前, 忽隐忽现的幻象在火焰中摇曳着, 一个幻象刚成形, 又开始消融, 渐隐成另外一个; 颜色忽而金黄, 忽而猩红; 形状忽而怪异, 忽而恐怖, 忽而魅惑,她再一次看到一张张挖去眼珠的脸, 空洞的眼窝泣着鲜血, 盯着她看。 然后是一座海边的塔楼, 被从深渊中涌起的狂暴的黑潮冲垮, 淹没。一个个骷髅形的暗影在飞舞, 又消散成迷雾, 一具具躯体饥渴地纠缠在一起,扭动着, 翻滚着, 撕扯着。 透过火焰的帷幕,她看到一只只长着巨大双翼的暗影盘旋着, 飞向瓦蓝瓦蓝的天空。
  那个女孩。 我得再看一次那个女孩, 骑在奄奄一息的马上的灰衣女孩。琼恩雪诺会问起她的, 很快就会问的。 到时候, 仅仅告诉他她正在逃跑是不够的。 他会问得更详细, 他会问时间和地点, 可是她还什么都不知道。 那个灰衣女孩她只在火焰中见过一次。 而且刚一看到她, 她就开始碎裂, 继而消散了。
  她看到一张脸在壁炉的火焰中成形。 史坦尼斯? 她只迟疑了一小会儿 … 不是, 五官完全不像他。 脸是木头的, 颜色像死尸一样白。 是敌人吗? 成千只红色的眼睛在升腾的火苗中漂浮着。 他看见我了。 在他旁边, 一个狼脸的男孩仰起头, 向天嚎叫着。
  红衣女祭司颤栗着。 黑色的血液冒着烟沿着她的大腿流淌下来。火焰充满她的身体, 极度的痛楚, 极度的狂喜, 充实着她, 炙烤着她, 炽焰让她的身体都变形了。热浪像情人急切的手,在她肌肤上描绘着花样。
  来自遥远过去的陌生声音呼喊着她。“梅洛妮,” 她听到一个女人在哭喊。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叫,“第七组。(Lot Seven)” 她在哭泣, 从她眼里流出的泪都是火焰。 而她只能默默地吞掉。
  词典里lot的意思是人、物品的群组。 在东方大陆, 按组拍卖奴隶时, 一组称为一个 “lot”, Lot Seven的意思是第七组。 梅姐小时候跟小矮人一样, 被当做奴隶拍卖过。 某个拉赫洛大神庙把她买下来, 梅姐就是这样加入拜火邪教的。
  [来自遥远过去的陌生声音呼喊着她。
  “梅洛妮,” 她听到一个女人在哭喊。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叫,“第七组。”
  她在哭泣, 从她眼里流出的泪都是火焰。
  而她只能默默地吞掉。 ]
  这个是她小时候被拍卖时的情形在幻境里的反映。
  雪花从黑暗的天空飞旋而下, 漫天的火灰扶摇直上迎着雪花。灰色和白色在半空中相互盘旋飞扬着,而此时, 燃烧的火箭在空中划着弧线, 在 一座木墙和一群在黑暗中无声地蹒跚着的死人 上方飞过。
  在一座高高的灰色悬崖下, 在成百个洞穴中, 火焰仍然在燃烧着。然而,紧接着起风了, 白雾涌进山洞, 带着刺骨的寒冷, 终于火焰一堆接一堆地熄灭了。再往后, 所有的幻像都消失了, 除了无数的骷髅头。
  死亡, 梅丽珊卓想。 骷髅头预示死亡。 火焰燃烧着, 发出细碎的爆裂声, 在轻微的劈劈啪啪声中, 她听到了呓语声, 是一个名字, 琼恩雪诺。 橘红色的火舌勾勒出他的长脸, 忽隐忽现地浮现在她面前, 像是透过飘动的门帘看到的若隐若现的影子。他开始时是一个人, 接着变幻成狼形, 然后又变幻成人。 但是不管他如何变幻, 骷髅头总是到处都是, 始终围绕着他。
  梅丽珊卓以前就在火焰中看见过了, 她已经警告过他, 他身处险境, 从四面包围着他的敌人, 黑暗中的匕首。
  他不相信。 不到山穷水尽, 这些异教徒是从来不相信的。
  “你看见什么了, 女士?” 男孩轻声问道
  骷髅头。 成千上万的骷髅头。 又看到那个私生子了, 琼恩雪诺。 只要有人问她在火焰中看到了什么, 梅丽珊卓就会故作轻松地回答, “很多很多,” 但是观火看预兆从来就没这么轻松。观火这门技艺, 像所有的技艺那样, 需要长期控制, 修炼, 和学习。 痛苦。 还有痛苦。拉赫洛以灰烬和摇曳的火舌为语言, 向被他选中的信徒传达预兆。 这门语言艰深微妙, 只有神自己才能百分之百地熟练掌握。梅丽珊卓花了多少年修炼这门技艺, 她自己都数不清了。 而且, 除了长期的修炼, 她还额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最终, 从圣火中观看并解读模棱两可的预兆, 这门技艺, 没有任何一个人拥有像她这样深厚的功力, 包括她的修道会同门。
  可是眼下她甚至在幻像中都看不到自己的国王。 我祈求拉赫洛让我一瞥亚瑟·亚亥的未来, 看到的却只是琼恩·雪诺。“戴冯,” 她吩咐道, “水。” 她的喉咙干渴得都皲裂了。
  “好的,女士。” 小伙子从窗边的石壶里倒了一杯水, 端来递给她。
  “谢谢你。” 梅丽珊卓抿了一口水, 咽了下去, 抬头向小伙子笑了笑。 他脸刷的红了, 小伙子有几分爱上了她, 她知道的。 他畏惧我, 他想要我, 他还崇拜我。
  即便如此, 戴冯并不高兴待在这里。这孩子对国王侍从的身份极其自豪, 当史坦尼斯命令他留守黑堡时, 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像同龄的男孩子一样, 他满脑子都梦想着荣誉。 毫无疑问, 他一直在盘算着要在 深林堡 的战斗中展示出自己是多么的勇猛。(现在, )同龄的男孩子们, 都随军南行了, 他们都是国王的骑士们的侍从, 他们会与骑士们并肩战斗。(而他戴冯却留守在这里, )他把留守看成是受了谴责和惩罚, 他还以为他在侍奉国王时犯了什么过失, 或者他父亲犯了什么过失呢。
  其实(他啥过失都没有), 他是梅丽珊卓从国王那儿要来的。黑水河一役, 炼金术士的野火几乎焚毁了国王的整支舰队, 戴佛斯·席渥斯在此役牺牲了的四个大儿子。戴冯是第五子, 他在这里比随国王进军安全多了。 戴冯是不会感谢她的, 他父亲更加不会, 但是戴佛斯·席渥斯不能再承受丧子之痛了, 他已经承受得太多太多了。虽然席渥斯误入歧途(顽固地不信奉光之王), 但是他对史坦尼斯的忠心是毋容置疑的。 她早就在火焰中看见过了。
  戴冯聪明伶俐还很能干, 远远强过她的大部分侍从。史坦尼斯南行之前给她留了十二个手下作侍卫, 大都不堪使用。 陛下军中急需好手, 只能留下一些老弱病残。其中一人在长城边的战斗中, 脑袋被击中, 成了瞎子, 另外一人, 战马倒地, 压碎了他自己的腿, 成了瘸子。他的卫队长被一个巨人用棍棒敲掉了一只胳膊…还有三人因强奸女野人被史坦尼斯下令给阉了。她还有两个酒鬼加一个胆小鬼。 这个胆小鬼, 国王自己也承认本该绞死他, 可他出身贵族, 他的父兄从一开始就坚定地忠于国王。
  红衣女祭司很清楚卫队的作用, 她出行带卫队, 只是为了获得黑衣兄弟们恰如其分的尊敬。假如她果真遇险了, 斯坦尼斯留下的这帮人, 她是不敢指望他们的。她也不需要指望他们。 亚夏的梅丽珊卓从不担心自身安危。 她有光之王保护。
  她又抿了一口水, 放下杯子, 眨眨眼睛, 舒展一下筋骨,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 全身酸痛发僵。由于长时间凝视火焰, 在明亮的房间里, 她却感到很阴暗, 过了好一会她才把眼睛调整过来…她的双眼既干涩又疲劳, 可是她又不敢揉, 那样眼睛只会更糟。
  她注意到壁炉里的火势在衰下去。 “戴冯, 添点柴。 多早了?”
  “天快亮了, 女士。”
  黎明。 感谢光之王, 他又赐给我们新的一天。 白昼将至, 黑夜的恐怖在消退。梅丽珊卓又一次对着火焰坐了整整一夜。 她经常如此。
  自从史坦尼斯南行后, 床就没什么用了。 她感到全世界的命运都压在自己肩上, 她没时间睡觉。何况她害怕做梦。 睡眠只不过是短时间的死亡, 而梦境则是异鬼的呓语, 异鬼会把我们都拖进他那永恒的黑夜。 她宁愿坐在光之王的圣火前, 沐浴在红艳艳的火光中, 让火焰的热浪冲刷着她的脸颊, 红扑扑的像是情人吻过一样。 有时候她也打盹, 但从不超过一个小时。梅丽珊卓祈求着,总有一天, 她会再也不需要睡觉。总有一天, 她会再也不害怕做梦。 梅洛妮, 她回想着。 第七组。
  戴冯往壁炉里添了一些圆木, 火焰又升腾起来, 炽烈地燃烧着, 逼迫着阴影一直退后到房间的角落, 光明吞噬了她所有的梦魇。黑暗毕竟再一次消退了 … 虽然只是一小会。 可是在长城以北, 敌人(异鬼)一天天壮大起来, 要是他赢了, 我们就永远看不到黎明了。 她从火焰中看到的就是他的脸吗?不会。 肯定不会的。他的相貌肯定要恐怖得多, 冷酷,阴暗, 盯着他看上一眼就会吓死。从火焰中看到的那张脸, 还有狼脸男孩, … 他们只是他的奴仆,肯定如此, … , 他的战士, 就像史坦尼斯是她自己的战士一样。梅丽珊卓走到窗前, 推开窗板。
  窗外, 东方的天际刚刚开始泛白, 天空依然漆黑, 一颗颗晨星高悬着。 黑堡已经开始有动静了。 那是黑衣守夜人赶着穿过庭院, 准备就着几碗稀饭吃完早餐, 好去接替城墙上站岗的兄弟。
  雪花在风中飞扬, 有几片从敞开的窗户飘了进来。
  “要准备早餐吗, 女士?” 戴冯问道。
  食物。 是的, 我需要吃饭。 有时候她会忘记这一点。 凡是身体所需的养料, 拉赫洛都已经赐给她了, 她没必要吃饭。 不过最好不要让这些凡人知道。 她要的是琼恩雪诺, 不是煎面包和熏肉, 可是让戴冯去叫他也没用, 他不会来的。
  雪诺依然住在军械库后面那两间朴实的房间里, 守夜人军团的前任铁匠曾经住那儿。可能他觉得自己不配住国王塔 , 也可能他觉得住哪都无所谓。 这可不对。 年轻人故作谦卑本身就是一种骄傲。(再说,)统治者完全不讲排场, 是极不明智的, 因为在一定程度上, 排场是权力的源泉。
  不过, 小伙子倒也不是那样天真幼稚。有事时, 他从不主动来她的居室, 他知道, 这么做就好像是来求她。 相反, 他一定要她去见他。更过分的是, 他往往会让她久等, 甚至不见。 至少在这点上, 他还有点精明劲。
  “荨麻茶, 煮鸡蛋, 黄油面包, 面包要新鲜, 不要煎的, 也请你把野人找来, 告诉他我找他有事。 ”
  “叮当衫吗, 女士?”
  “而且要快。”
  趁戴冯出去, 梅丽珊卓洗了个澡,换上长袍。她的衣袖满是暗袋, 她仔细地检查着, 看各种药粉是不是都装在正确的暗袋里。 她每天早上都要检查一遍的。 让火焰变绿色的药粉, 变蓝色, 银色的药粉,让火焰发出轰鸣声, 嗤嗤声的药粉, 让火焰猛蹿起来比人还高的药粉, 还有制造烟雾的药粉。有让人不由自主口吐真言的烟, 催人欲望的烟, 让人心生恐惧的烟, 还有一种能让人当场死亡的黑色浓烟。 这些各式各样, 每样一小撮的药粉, 就是红衣女祭司的武器。
  她从狭海彼岸带来的那只雕花箱子, 只剩下四分之一不到了。制造药粉的配方和工序她倒是知道, 可是她缺乏很多稀有的原料。 有我的符咒就够用了。 在长城这儿, 她的功力精进了许多。 甚至强过她在亚夏的时候。她的每一句咒语, 每一个手势, 都比从前更有威力。 很多从前根本做不到的事, 现在她可以做到了。我在这里能够制造出极其恐怖的的影子, 可以斩杀异鬼的任何傀儡。 掌握了这样威力强大的魔法, 很快她就不必使用那些江湖术士的雕虫小技了。
  她关箱上锁, 把钥匙藏进裙内另一个暗袋。 有人在敲门。 从那怯生生的敲击声, 她听出那是她的独臂卫队长。 “梅丽珊卓女士, 骸骨之王来了。”
  “请他进来。” 梅丽珊卓在壁炉前的椅子上坐好。
  野人穿着缀满骨钉的无袖皮甲, 披着绿色和棕色混杂的破旧斗篷。他没穿骨甲。 他还穿着件无形的斗篷。 缕缕凌乱的灰雾, 紧贴着他的脸和身体, 若隐若现地缭绕着, 他走到哪里, 灰雾就跟到哪里。 丑陋的家伙。 跟他的骨甲一样丑。 V型发尖耷拉在额头上, 双眼离得很近, 脸颊干瘪发皱, 唇上的小胡子像条毛虫, 在他满口焦黄的烂牙上方蠕动着。
  梅丽珊卓喉咙上的红宝石突然受到激发, 微微地发着热。它感应到了它的奴隶就在附近。 “你没穿骨甲。” 她说。
  “噼里啪啦的, 搞得我都快疯了。”
  “骨甲能保护你,” 她提醒她。 “黑衣兄弟不喜欢你。 戴冯告诉我, 就在昨天晚饭时你跟他们吵了一架。”
  “是吵了几句。 我在喝豆子熏肉汤, 波文·马尔锡正说着高地的事儿。老石榴以为我在偷听, 说他不会容忍杀人犯旁听他们的议事会。我告诉他, 真是这样的话, 也许他们不应该在火旁开议事会。 波文·马尔锡脸涨得通红, 声音就像是呛着了。 不过我们就到此为止了。” 野人坐在窗户边缘, 从鞘里抽出匕首。“如果有哪个乌鸦想在我喝汤时捅我一刀, 我求之不得呢。 滴点乌鸦血做调料, 三指哈布煮的粥也许会好吃点。”
  对野人手里出鞘的匕首, 她没放在心上。如果野人想害她, 她早就在火焰中预见到了。当年她学习观火焰看幻象时, 最早学会的就是事关切身安危的幻象。 那时候, 她还是个半大孩子, 一个拉赫洛大神庙里的终身女奴。直到现在, 她在观火时首先要看的还是自身安危。“他们的眼睛才对你有危险, 不是他们的刀。” 她告诫他。
  “你施的魔法, 对。” 他手腕上系着手铐, 手铐上有颗红宝石闪烁着。他用匕首尖敲了敲红宝石, 发出哒哒的金石撞击声。“我睡觉时能感觉到它。 隔着手铐都能感受到它的热度。 温和得就像女人的吻, 你的吻。 除了有时候在我做梦时, 它开始发烫, 这时候你的唇就变成了牙齿。每一天我都打算把它撬掉, 结果每一天都没撬。那个破烂骨甲我也非穿不可吗?
  “这条咒语是通过影像和暗示起作用的。人们总是看见他们料想到的东西。 骨甲能增强咒语的效果。” 这个人我是不是救错了? “如果我的魔法失效, 他们就会杀了你。”
  野人开始用匕首尖从指甲缝里刮污垢。“我唱过歌, 打过仗, 品过夏日红, 尝过多恩人的老婆。 男子汉怎么活着就该怎么死去。 对我来说, 就是长剑在手, 死于战斗。”
  他渴望死亡吗?异鬼是不是已经感染了他?死亡是他的领地, 亡灵都是他的士兵。 “快了, 你很快就需要拿起长剑的。 敌人(异鬼)已经行动起来了。 真正的敌人。雪诺大人的游骑兵天黑前就会回来。 他们的眼睛都瞎了, 流着血。”
  野人眯起他自己的眼睛, 梅丽珊卓可以看到, 他眼珠的颜色和着红宝石闪烁的节奏交替变幻着, 灰色, 棕色。 灰色, … “挖眼睛, 这个出自哭泣者的手笔。 瞎乌鸦才是好乌鸦, 这是他的口头禅。哭泣者的眼睛又流泪又发痒, 从不间断, 有时候我觉得他恨不得把他自己的眼睛也挖掉。 雪诺推测自由民会投奔托蒙德, 因为他自己就会那么做。 他喜欢托蒙德, 老骗子也喜欢他。可是如果自由民投奔了哭泣者, … 那就不妙了。 雪诺会很麻烦, 我们也会。”
  梅丽珊卓严肃地点着头, 假装很重视他的话, 但她心里知道, “哭泣者”无足轻重。他的自由民统统都无足轻重。 他们正在迷失, 他们气数已尽, 他们就像曾经的森林之子, 注定会在大地上绝迹。 这个现在不能告诉他,他不会高兴的, 而她需要他的支持, 至少目前需要。
  “ 你对北境有多熟悉?”
  他收起匕首(slipped his blade away?)。 “跟其他劫掠者一样。 得看地方, 有的很熟, 有的不熟。 北境是个很大的地方, 怎么了?”
  “有个小姑娘,” 她说。 “灰衣服, 骑着匹奄奄一息的马。 琼恩雪诺的妹妹。” 除了她还有谁? 她骑马来找哥哥保护, 至少这一点, 梅丽珊卓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我在圣火里只见过她一次。 我们必须赢得司令官大人的信任, 唯一的办法就是救下她妹妹。”
  【注:从这里可以看出,梅丽珊卓可能正在策划守夜人与自由人的联盟,以共同对付异鬼。】“我去救她? 我骸骨之王去救她?” 他大笑。 “傻子才信任叮当衫呢, 雪诺可不傻, 她妹妹有危险, 他会派群乌鸦去救她。 要是我就这样。”
  “他不是你。 他发过誓就会终身遵守。 守夜人不能介入纷争。 但你不是守夜人, 他不能做的, 你能做。”
  “只要你那犟脖子司令官大人准许, 我就去。 你在火里看到过她现在的位置吗?”
  “我看到平静的水面, 蔚蓝色, 水很深, 水面正结着一层薄冰, 一眼望不到边。”
  “长湖。 她周围都有些什么?”
  “山, 田, 树, 看到过一次鹿。 岩石。 她小心地远离村庄。 一碰到小河, 她就沿着河床走, 好把追踪者甩掉。”
  他眉头紧锁。 “那就难找了。 她在向北走, 你说过的。 湖在她西边还是东边?”
  梅丽珊卓闭目回想。 “西边。”
  “她没有沿国王大道走, 小姑娘挺机灵的。 另一边人少, 藏身处多, 有几处我就躲藏过, 当时 —” 他突然停下, 猛地站起身来。
  号角声。
  梅丽珊卓知道, 此时此刻, 在黑城堡的每一个角落, 人们都放下手中的活儿, 转向长城, 倾听着, 等待着。 一声号角是游骑兵归来, 可是会不会是两声呢? …
  这一天终于来了, 红衣女祭司想。 雪诺大人现在得听听我的意见了。
  那声凄厉而悠长的号角声慢慢消失了, 没人说话, 他们都在等待着, 不知道是否还有一声号角。 提心吊胆的等待好像有一个小时那么长, 终于, 野人打破了沉默, “没有了, 只一声。 是游骑兵。”
  “死去的游骑兵。” 梅丽珊卓也站起来。 “回去穿上骨甲, 在这里等。 我回来还要找你。”
  “我跟你一起去。”
  “别傻了。 一旦他们发现巡逻兄弟死了, 看到任何野人都会迁怒于他的。 等他们冷静下来再出去。 ”
  梅丽珊卓带着两名史坦尼斯留给她的卫兵从国王塔下去, 迎面碰到戴冯上楼来。男孩用一个托盘端着她的早餐, 她都快忘记早餐了, “我在等哈布刚出炉的面包, 女士, 面包还是热的。”
  “送到我房间。” 野人多半会吃掉的。 “雪诺大人有事要找我, 长城那边有情况。” 他现在还不知道他需要我的帮助, 但很快……
  外面正下着小雪。梅丽珊卓带着卫兵赶到时, 一大群乌鸦已经聚集在大门旁边, 他们给红衣女祭司让开路。在波文·马尔锡和二十名长枪兵的陪同下,司令官大人已经先于她穿过了长城。 他还在城墙顶上布置了十几个弓箭手, 以防有敌人躲在附近的密林里。 门卫不是王后的手下, 不过他们还是让她通过了。
  冰层下面既阴暗又寒冷, 狭窄的隧道一路蜿蜒穿过长城。 摩根执火炬走在她前面, 梅里尔拿斧子在她后面。这两个家伙都是不可救药的酒鬼, 现在是大清早, 他俩脑子倒还清醒。他们原是王后的手下, 至少名义上是, 都对她保持着一种有益的敬畏。 其中梅里尔在没喝醉时还是很勇猛的。 其实今天根本用不上他们, 只是梅丽珊卓走到哪里都坚持带两个侍卫。 带侍卫是给人看的。 排场而已。
  等他们三人穿过隧道, 从城墙的北面出来时, 雪已经下大了。 那块饱受战火蹂躏的地面, 从长城一直延伸到鬼影森林的边缘, 在大雪下, 像是铺着一张巨大的白色破烂地毯。
  琼恩·雪诺和他的黑衣兄弟们站在大约二十码外, 围着三支长矛。芩树制的长矛足足有八英尺高。左边的那支微微弯曲, 另外两支则光滑挺直。 三支长矛尖都穿着首级。 他们的胡子结满冰, 脑袋落满雪, 像是戴着白色的头套。 他们的眼睛挖掉了, 只留下空洞漆黑, 血迹斑斑的眼窝, 从高处凝视着下面的人群, 像是在发出无声的控诉。
  “他们是谁?” 梅丽珊卓问乌鸦们。
  “黑杰克布尔威 , ‘毛人’哈尔, 和‘灰羽’加尔斯”, 波文·马尔锡面色严峻地说, “地面都冻硬了, 长矛插这么深, 野人肯定用了大半夜时间。 现在可能还在附近监视着我们呢。” 总务长瞥视着附近一排树。
  “可能有上百个在附近,” 面色阴沉的黑衣兄弟说。 “也可能上千个。”
  “不会,” 琼恩雪诺说道。 “他们趁黑留下礼物就逃了。” 他那只身躯巨大的白毛冰原狼绕着三支矛杆转了几圈, 嗅探着, 然后抬起腿, 在插着黑杰克布尔威首级的那支矛上撒了点尿。 “如果还在附近, 白灵早就闻到了。”
  “希望哭泣者把身躯都给烧了,” 那位面色阴沉, 人称“忧郁的艾迪”的黑衣兄弟说, “不然, 他们要回来找自己的脑袋的。”
  琼恩·雪诺抓住插着“灰羽”加尔斯首级的长矛, 猛地拔起来。“把另两只也拔出来,” 他命令道。 四只乌鸦遵命去办。
  波文马尔锡脸颊冻得通红。 “我们根本不应该把他们派出去。”
  “现在不是揭人伤疤的时候。 地点不合适, 大人。 时间也不合适。”雪诺对着正用力拔长矛的兄弟说, “把头取下来烧了, 烧到只剩下骨头。”
  似乎直到现在他才注意到梅丽珊卓。 “女士。 散会步吧, 如果你愿意的话。”
  终于要我帮忙了。 “只要司令官大人乐意。”
  穿过冰洞时, 她挽起他的胳膊。摩根和梅里尔走在前面, 白灵绕着他们的脚后跟转来转去。女祭司没说话。 她故意放慢脚步, 她走到哪, 冰融到哪, 往下滴着水。 雪诺肯定会注意到的。
  走到投掷孔的铁栅栏下时, 雪诺打破了沉默, 她知道他会先开口的。 “另外六个兄弟怎么样了?”
  [注释: murder hole: 城堡上的投掷孔, 入口在城墙上, 出口对着攻城者。 中世纪电影里攻城场景里经常出现, 从孔里可以往下投铁球, 石块, 开水, 热油, 以杀死(murder)攻城者。]
  “我还没看到过。” 梅丽珊卓回答。
  “你会再看吗?”
  “当然会, 大人。”
  “影子塔的信鸦送来了一封信,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写的,” 琼恩告诉她。 “他的手下看见大峡谷远处的大山里有篝火, 爵士相信有大批野人集结在那里, 他预计野人准备再次强攻头骨桥。”
  “也许会的。” 骷髅头的幻像就是预示头骨桥吗? 不知怎么的, 梅丽珊卓觉得不像。“即使他们进攻头骨桥, 也只是声东击西。 我在火焰中看到一座临海的城堡, 在黑色的血潮中淹没。 那才是主攻方向。 ”
  “东海望?”
  是吗? 梅丽珊卓曾经跟随史坦尼斯国王到过东海望。就是在那里, 陛下告别赛丽丝王后和希琳公主, 召集他的骑士开始向黑城堡进军。火焰里的城堡和东海望不一样, 可是幻象有点偏差也是常有的事。 “是的, 东海望。 大人。”
  “什么时候?”
  她摊摊手, “明天, 一个月, 一年, 谁也说不准。 而且如果你行动恰当, 有可能完全避免这个结果。” 不然要预兆做什么?
  “那就好,” 雪诺说。
  等他们从冰洞里出来时, 冰门边的乌鸦已经增加到四十几个。他们拥了过来, 梅丽珊卓知道其中几个人的名字: 厨师三指哈布, 还有穆利, 他的橙色头发油腻腻的, 一个被称作“呆子欧文”的弱智男孩, 还有“酒鬼”赛勒达修士。
  “是真的吗, 大人?” 三指哈布问。 “是谁?” 笨蛋欧文问, “不是戴文吧, 不是吧?”
  “也不是加尔斯吧, ” 阮尼马德的阿尔夫(Alf of Runnymudd)说道, 他是王后的手下, 是放弃异教七神, 改信拉赫洛的首批信徒之一, “加尔斯比野人机灵多了, 野人是抓不住他的。”
  “几个?” 穆利问。
  “三个,” 琼恩告诉他们。 “黑杰克, ‘毛人’哈尔, 还有加尔斯。”
  阮尼马德的阿尔夫(Alf of Runnymudd)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 声音大得能吵醒影子塔里还在睡觉的人。“把他扶床上躺着,热点酒他喝。” 琼恩告诉三指哈布。
  “雪诺大人,” 梅丽珊卓平静地说。 “可以跟我到国王塔去一下吗? 还有些事要告诉你。”他用那双冷淡的灰眼睛久久地打量着她的脸。 握紧右手, 松开, 再握紧。 “好的。 艾迪, 把白灵送回去”
  梅丽珊卓知道雪诺想密谈, 也遣散了自己的侍卫。他们穿过庭院, 就只有他俩, 四周飘着雪花。她与雪诺靠得很近, 再近一点她就不敢了。 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对自己的猜疑, 就像黑雾一样从他身上冒出来。
  他不爱我, 以后也不会爱我, 但他会利用我。 这就足够了。她刚遇见史坦尼斯的时候, 跟他跳过同样微妙的舞步。事实上, 年轻的司令官和她的国王, 他俩拥有很多共同之处。 比他们愿意承认的多得多。史坦尼斯从小到大都活在兄长的阴影之下, 琼恩雪诺也一样, 他是个私生子, 他那位人称“少狼主”的嫡出哥哥, 那位早逝的少年英雄, 一直映衬着他, 让他黯然失色。他俩天性就不信神, 谨慎多疑, 难以说服。 只有荣誉和责任, 才是他俩崇拜的真神。
  “你还没问你妹妹的情况呢,” 他们沿着螺旋楼梯爬上国王塔, 梅丽珊卓说道。
  “我告诉过你的, 我没有妹妹。 守夜人立过誓就得抛开亲属。 遵照誓言, 我不能帮助艾莉娅, 即使我 ------”
  一迈进她房间, 他就住口了。野人在里面。 他坐在餐桌前, 用他的匕首往一块不平整的温热的黑面包上涂黄油。他把骨甲穿上了, 这一点她很满意。 他当头盔用的那块破烂的巨人头骨, 放在背后的靠窗座椅上。
  琼恩雪诺心中一凛。 “是你。”
  “雪诺大人。” 野人咧嘴朝他们笑, 露出满口焦黄的烂牙。他手腕上的红宝石在晨光中朦胧地闪烁着, 像一颗昏暗的红色星星。
  “你在这里干什么?”
  “吃早饭啊。 我可以分点给你。”
  “我可不会跟你同桌。”
  “你亏大了。 面包还热乎呢。 哈布至少还会热热面包。” 野人咬了一口。“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到你家串门, 大人。 你门前的侍卫都是摆设。 我爬长城爬过五六十次了, 爬爬你家窗子不在话下。 可是杀了你又有啥好的? 黑乌鸦会选一个比你更坏的。” 他嚼着面包, 咽了下去。 “我听说过你的游骑兵了。 你该让我跟着他们的。”
  “你好把他们出卖给‘哭泣者’?”
  “要说说出卖的事儿么? 你那个野人老婆叫啥名儿, 雪诺? 耶哥蕊特, 是不是?” 野人转向梅丽珊卓。 “我要马。 六匹好马。 而且这事我一个人做不了。 有几个矛妇关在鼹鼠村, 可以派上用场。 女人适合做这事。 小姑娘更信任女人些。 再说, 我想到一个妙计, 缺她们不好行事。”
  “他在说什么?” 雪诺大人问她。 “你妹妹。” 梅丽珊卓抬手搭在他胳膊上。 “你不能帮她, 但是他能。”
  雪诺甩开胳膊。 “绝对不行。 你不了解这个怪物。 叮当衫即使一天洗一百次手, 他的指甲里还会有血。 她会救艾莉娅? 不强暴她, 不杀她就不错了。 绝对不行。如果你在火里见过他救人, 女士, 你一定是眼里进灰了。 如果他未经我准许就离开黑城堡, 我会亲手砍掉他的脑袋。”
  没办法了。 只能这样了。 “戴冯, 退下。” 她说。 她的侍从带上门默默地出去了。
  梅丽珊卓触摸着脖子上的红宝石, 念出一个词。
  声音在房间四角诡异地回荡着, 如同虫子一般在他们耳中徐徐蠕动。野人听到的是一个词, 乌鸦听到的是另一个, 却均非自她唇中吐出的那一个。
  野人手腕上的红宝石黯淡下来, 周身丝丝缕缕的光影荡漾了几下, 消散了。
  所有的骨头都还在—叮当乱响的肋骨, 从上到下挂满他肩膀和手臂的爪骨和牙齿, 还有他肩上那条泛黄的巨大锁骨。 巨人的破头骨还是巨人的破头骨, 泛着黄, 满是裂缝, 咧着肮脏的嘴, 凶残地笑着。
  可是耷拉在额头的V型发尖消散了。棕色小胡子, 疙疙瘩瘩的下巴, 枯黄的皮肤, 还有细小的黑眼睛, 全都渐渐消失了。他用灰色的手指梳理着棕色的长发。笑纹从嘴角浮现出来。突然之间, 他身材高大了许多, 胸脯和肩膀都宽阔起来, 腿变得瘦而长, 久经风霜的脸刮得清清爽爽的。
  琼恩雪诺的灰眼睛圆睁起来。 “曼斯?”
  “雪诺大人。” 曼斯。雷德没有笑。
  “她把你烧死了。”
  “她把骸骨大王烧死了。”
  琼恩雪诺转向梅丽珊卓。 “这是什么妖术?”
  “叫什么都可以。 变形咒, 障眼法, 幻术, 随你便。 拉赫洛是光之王, 琼恩雪诺, 有了他的恩赐, 他的仆人能把光织成任意影像, 就像凡人把线织成布匹一样。”
  曼斯雷德轻声笑着。 “开始我也不信, 雪诺, 为什么不让她试试呢? (当时, 我)要么让她试试, 要么让史坦尼斯把我给烤了。”
  “骨头起的作用,” 梅丽珊卓说。 “骨头能记住死者的身形相貌。 最强的魔法都是靠这类东西起作用的。 亡者的靴子, 一绺头发, 一袋指骨什么的。 轻轻念个咒, 祈祷几句, 就可以把亡者的身形相貌从这些东西里汲取出来, 再覆盖在他人身上, 就像斗篷一样。 这个人本身其实一点都没变, 但在别人眼里, 他却成了另外一个人。”
  她故意说得很轻松, 好像简单得不值一提。她费了多少力, 冒了多大险, 才施成这个魔法, 那是绝对绝对不能告诉他们的。远在亚夏之前她就学到一条经验: 施法时越显得轻松自如, 别人就越敬畏。
  当时火舌正舔着叮当衫, 她喉咙上的红宝石热得发烫, 她甚至害怕皮肤会烧黑冒烟。 幸亏雪诺大人及时射杀了叮当衫, 把她从煎熬中解救出来。 史坦尼斯对雪诺的公然挑衅大发雷霆, 她却如释重负,颤栗不已。
  “我们的伪王举止粗鲁。” 梅丽珊卓告诉雪诺。 “但他不会出卖你, 他儿子在我们手里, 记不记得? 再说,他欠你一条命。”
  “欠我?” 雪诺吃了一惊。
  “除了你还有谁, 大人? 曼斯是守夜人的叛徒, 遵照守夜人的法律, 只有血才能抵罪, 而史坦尼斯国王是从不反对法律的。 … 但是, 你也曾说过一句非常明智的话: ‘世间的法律止于长城’。 我告诉过你, 光之王会听到你的祈祷。 你希望找到一种方法, 既能挽救你的妹妹, 又无损你无限珍爱的荣誉, 无损你对木头大神发过的誓言。”
  她竖起一根苍白的指头, 指向曼斯。 “光之王听到你的祈祷了, 雪诺大人。 艾莉亚会获救的, 这是光之王的馈赠, … 也是我的馈赠。”
  
  第三十二章 臭佬(席恩三)
  
  前面总之就是拉姆斯正和一帮人吃喝,然后老波顿进来把他们都赶走。
  听从本。伯恩斯(拉姆斯的训犬师)的招呼,他的“女孩儿”们纷纷尾随他离开,有的嘴里还叼着肉骨头。哈伍德。斯托特什么也没说,生硬地向波顿大人鞠了一躬,不情愿地让出了他的大厅。“解开臭佬的链子,带他出去,”拉姆斯大人朝Sour.Alyn吼道。但他父亲挥了挥苍白的手,命令道:“不,把他留下。”
  卢斯波顿大人甚至把自己的护卫也轰了出去,随后关上大门。当一切都安静下来后,臭佬发现大厅里只剩下了他和波顿父子。
  “你还没有找到失踪的弗雷们。”卢斯波顿大人与其说是发问不如说是更像在陈述事实。
  “我们骑马回到鳗鱼大人所声称的他们离开的地方,但狗儿们没能找到任何踪迹。”
  “你应该去村子里打探他们的消息。”
  “那只会白费唾沫。那些农民根本不会记得他们见到了什么。”拉姆斯大人耸耸肩,“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弗雷。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弗雷,滦河城里还有的是。”
  卢斯波顿大人扯下一小块面包放到嘴里,“Hosteen和Aenys为此很伤心。”
  “如果他们愿意就让他们自己去找。”
  “鳗鱼大人也很自责,据他自己说他已经喜欢上Rhaegar(馅饼馅之一)了。”
  拉姆斯大人已经压不住火了。臭佬能从他扭曲的厚嘴唇和脖子上的青筋看出这一点。“那两个蠢货就应该老老实实和曼德利呆在一起。”
  卢斯波顿大人耸了耸肩,“鳗鱼大人的行动慢的像蜗牛……当然他的健康情况也不允许他在一天中持续旅行几个小时,为了进餐中途还要频繁停顿。那两个弗雷急于去Barrowton和他的亲戚们团聚,你难道能因此指责他们先行一步?”
  “如果他们确实是这样作的。你相信曼德利吗?”
  他父亲的白眼珠闪烁着,“我给了你这样的印象吗?让你觉得我相信他?不过曼德利大人对于此事是最为忧心忡忡的。”
  “还没有忧心冲冲到吃不下饭。肥猪大人一定是把他存在白港的一半食物都搬来了。”
  “四十辆装满食物的货车。装红酒酒和甜酒的酒桶,成桶成桶的鲜鳗鱼,一群山羊,几百头猪,成箱成箱的螃蟹和牡蛎,一条巨大的鳕鱼……鳗鱼大人喜欢美食,你应该早就注意到了。”
  “我注意到的是他没有把那两个弗雷带来。”
  “我也注意到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这会很难办。”卢斯波顿发现了一个空杯子,就用桌布把它擦干净,然后倒上酒。“曼德利大人似乎并非唯一一个开宴会的人,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本来是应该由你举办这场宴会欢迎我回来,”拉姆斯抱怨道,“而且它应该在Barrow Hall举办,而不是这个TMD破地方。”
  “Barrow Hall和它的厨房都不归我管。”他的父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在那里只是客人。那城堡和城镇都归达斯汀夫人所有,而我想她不会容忍你。”
  拉姆斯的脸黑了下来,“如果我切掉她的乳头喂我的狗,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如果我剥了她的皮给我做双新靴子,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
  “不可能。而且这双靴子的代价会很昂贵。它将令我们丧失Barrowton,House Dustin,还有Ryswells。”卢斯波顿坐在他儿子对面,“达斯汀夫人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Rodrik Ryswell的女儿。Roger和Rickard,以及和我同名的卢斯的姐姐,另一个Ryswells的表亲。她很喜爱我的小儿子,并且她怀疑是你害死了他。达斯汀夫人是个记仇的女人。谢天谢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对奈德史塔克间接害死了她丈夫心怀怨恨,Barrow-ton才效忠于波顿家。”
  “效忠?”拉姆斯强压怒火,“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朝我吐口水。总有一天我要把她珍爱的城镇一把火烧了,然后再让她吐口水,看看能不能把火浇灭。”
  卢斯波顿扮了个鬼脸,好像他正在品尝的浓啤酒突然变酸了。“有好几次你都让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我的祖先里什么人都有,但是没有傻瓜。别说话,给我安静,我已经听够了。是的,现在我们看起来很强大,我们在兰尼斯特家和弗雷家有一些强大的盟友,而且北境的大部分诸侯也至少能勉强站在我们一边……但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史塔克家的儿子冒出来的话会发生些什么事?”
  奈德史塔克的儿子全死了,臭佬知道。罗卜在滦河城被谋害,至于布兰和瑞肯……我们把他们的头涂上焦油……他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不想去回忆任何发生在他知道自己名字之前的事情。回忆这些事情是那样的痛苦,几乎和拉姆斯的剥皮刀一样痛苦……
  “史塔克家的狼崽子都死了。”拉姆斯说,他酒杯里的浓啤酒晃动作响,“而且他们会一直死着。他们的丑脸一出现,我的狗儿们就会把他们的狼撕成碎片。他们什么时候冒出来,我什么时候就把他们再杀一次。”
  老伯顿叹了口气,“再杀一次?你说错了,你没有杀艾德大人的儿子们,我们都很喜欢那两个可爱的孩子。那是西恩干的,你还记得吗?如果真相暴露,你能想象得到我们还能留住多少本来就心存不满的盟友?也许只有达斯汀夫人……你却想拿她的皮做一双靴子……一双劣质靴子。人皮不如牛皮坚韧,穿起来也不舒适。托国王一纸法令的福,你现在是个波顿了,那就最好表现地像是个波顿。关于你的故事在传播,拉姆斯。我到处都能听到那些故事,人们害怕你。”
  “那很好。”
  “你错了,那并不好。从来就不曾有关于我的故事到处传播。你以为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还能坐在这里?你有你的乐子,我不会为此指责你。但你应该更谨慎一点。和平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是我的座右铭。让它也成为你的。”
  “这就是你离开达斯汀夫人和你那肥猪老婆的缘故?跑到这里来让我安静?”
  “不是。有些消息你需要知道。史坦尼斯大人终于离开了长城。”
  拉姆斯站起身,潮湿肥厚的嘴唇挤出微笑,“他在向恐怖堡进军?”
  “他没有。啊,Arnolf(就是和波顿串通的那个卡史塔克家的内鬼)发誓已经尽了一切努力在陷阱里放好诱饵。”
  “我看不一定。剥开一个卡史塔克你就会在里面发现一个史塔克。”
  “在少狼主【剥开】瑞卡德大人之后?看起来这个不会比之前那个更像史塔克。即使这样,史坦尼斯大人已经攻下了深林堡,并把它还给了Glover家。更糟的是,那些山地部族,Wull,Norrey,Liddle还有其他那些。他的力量正在增长。”
  “我们的力量更强。”
  “只是现在而已。”
  “那么现在就去打垮他。让我向深林堡进军。”
  “等你完婚之后。”
  拉姆斯摔碎了他的酒杯,啤酒渣溅了一桌布。“我讨厌等待。我们有一个女孩儿,我们有一棵心树,我们有足够作见证的一大群领主。明天早上我就和她结婚,然后在她的处女血干掉之前就在她肚子里种下一个儿子。”
  她将祈祷你出征,臭佬想,祈祷你永远不要再回到她床前。
  “你会在在她肚子里种下一个儿子。”卢斯波顿说,“但不是在这里。我决定要你和她在临冬城完婚。”
  这一前景显然并不令拉姆斯波顿愉快。“我已经毁灭了临冬城,也许你忘记了。”
  “我没忘,但是你忘了。是铁民,是变色龙席恩毁灭了临冬城,并屠杀了城里的人。”
  拉姆斯怀疑地瞥了一眼臭佬。“嗯,是他干的。但…在废墟举办婚礼?”
  “尽管废弃残破。临冬城仍然是艾丽娅史塔克的家。难道还有比那里更合适的地方来与她结婚,和她上床。并确认你的权利吗?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半个临冬城。只有傻瓜才去找史坦尼斯。我们要让史坦尼斯来找我们。他很谨慎所以不会去Barrowton……但是他必须来临冬城。他的族人绝不会把他们所珍视的奈德大人的女儿丢给像你这样的人。史坦尼斯必须进军临冬城否则就会失去他们……而且作为一个谨慎的指挥官,他将会在进军途中召集他所有的盟友,比如说,Arnolf Karstark。”
  拉姆斯舔了舔他干裂的嘴唇,“到时候我们就会干掉他。”
  “如果诸神保佑的话。”卢斯波顿站了起来。“你将在临冬城举办婚礼。我将会通知诸侯们我们要在三天内开吧,并邀请他们同行。”
  “你是北境守护。你应该【命令】他们。”
  “【邀请】会达到同样的目的。有权势的人喜欢被礼貌对待。你最好学到这一点如果你希望成为统治者。”恐怖堡公爵瞥了一眼臭佬,“哦,解开你的宠物,我要带他走。”
  “带走他?带他去哪儿?他是我的!你不能带走他。”
  卢斯波顿看起来被逗乐了,“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给你的。有最好记住这一点,野种。至于臭佬……如果你还没有彻底毁了他,他将对我们很有用。拿钥匙来,解开他身上这些链子,在你让我后悔我上了你的妈妈那天之前。”
  臭佬看到拉姆斯的嘴唇扭曲地喷着唾沫,担心他会抄起匕首跳过桌去。然而很快他眼中愤怒的红色消失了,代之以和他父亲一样的淡白。他跑去找来钥匙,但当他跪下解开臭佬手腕和脚踝上的镣铐时,他凑近低声说:“什么都不准告诉他,而且还要记住他对你所说的每一个字。我要你必须回来,不管那只达斯汀老母鸡(…翻成别的怕度娘不通过)对你说了什么。说,你是谁?”
  “臭佬,我是臭佬,我的大人。我是您的人。我是臭佬。臭佬,押韵溜走。”
  “就是这样。当我爸放你回来时,我会取走你另一根手指。我会让您选择是哪一根。”
  不由自主地,眼泪从他面颊上留下来。“为什么?”他哭了起来,嗓音变调,“不是我要求他从您身边带走我的,我愿意做您让我做的任何事,我请求……不要……”
  拉姆斯打了他一耳光,“带他走”,他对他父亲说,“他甚至不是个男人。他的味道令我生厌。”
  当他们走到外面是,月亮已经升到了Barrowton的木墙上面。臭佬能听到轻风拂过城镇远方起伏的旷野。从Harwood Stout小心守护的东门到Barrow Hall不足一里路,波顿大人给了臭佬一匹马,“你能骑吗?”他问道。
  “我……我的大人,我……我想我能。”
  “沃尔顿,帮他上马。”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然像是一个老人。他的肌肉无力地垂在骨头上,Sour Alyn和 Ben Bones说他经常抽搐。至于他身上的味道……甚至他们带给他的那匹母马也在他想要骑上去时试图避开他。
  她是一匹温顺的马。而且她知道去Barrow Hall的路。当他们穿越大门时卢斯波顿大人下马和他走在一起,门卫们则向后退,谨慎地与他保持距离。“你希望我怎么称呼你?”当他们走在barrowton宽阔笔直的街道上时,波顿大人问道。
  阅读提示:这货不是老波顿!不是!一定是艾德史塔克,熊老,或是其他什么更糟糕的家伙的鬼魂上了老波顿的身!
  臭佬,我是臭佬,臭佬,押韵施暴。“请叫我臭佬”,他说,“如果我的大人高兴的话。”
  “我大人”,卢斯波顿微微露齿而笑。
  臭佬摸不着头脑。“我的大人,我是说——”
  “——你又在说【我的大人】,你应该说【我大人】。你的舌头暴露了你的出身,在你说出每一个单词时候。如果你想让你讲话听起来像像一个普通的农夫,就应该像是嘴里放了一团泥一样含混不清。不要把【我的大人】分开读,要把它当做一个词。”
  “如果我的——我大人高兴的话。”
  “这样好多了。不过你身上的臭味可真够吓人的。”
  “是的,我大人。我恳求您的原谅,我大人。”
  “为什么要道歉?是我儿子让你闻起来这样糟糕,又不是你愿意这样。我对此一清二楚。”他们骑行通过一个牲口棚和一家招牌上画着麦捆,有百叶窗的小酒馆。臭佬挺到有音乐声透过窗户从酒馆内传来。“我认识第一个臭佬。他身上无论怎么洗都恶臭难消。我实话其实没什么东西能比他更干净了。他一天洗三次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戴花。在我第二任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他他被逮到从她的床头柜里偷香水。我为此判处他挨了十二下鞭笞。甚至的血闻起来也糟糕透顶。第二年他又试图行窃。这次他喝了那瓶香水,结果差点被毒死。结果毫无用处。这味道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有人说那是个诅咒,众神让他发臭,好让别人知道他的灵魂正在腐烂。我的老学士则坚持那不过是某种疾病的症状,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牛。没人能呆在他附近,所以他就睡在猪圈里……直到那天拉姆斯他老妈跑到我门口,让我给我的野种找个仆人,她说那小子越长越野,不服管教。我把臭佬交给了她。我本来只是觉得这件事很可笑,没想到拉姆斯却和臭佬从此形影不离。我不清楚……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卢斯波顿大人用他那双白月亮一般苍白奇异的眼睛瞥了臭佬一眼,“他在解开你的镣铐时跟你嘀咕了些什么?”
  “他……他说……”他命令我什么都不许对你讲。这句话卡在他的喉咙里,因此他呛住并咳了起来。
  “深呼吸。我知道他对你说了什么。他让你打探我的事并替他保守秘密。”卢斯波顿轻笑起来。“如果他有秘密的话。Sour Alyn,Luton, Skinner,还有其他人,他以为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他真的相信他们都是他的人?”
  “他的人”。臭佬重复道。这样的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料。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的野种有没有对你讲过我是怎么得到他的?”
  这个他知道,令他顿感轻松。“是的,我的——我大人,您外出骑行偶遇他的母亲,并为她的美貌所折服。”
  “折服?”卢斯波顿大笑,“他用的是这个词?天哪这小子一定有一个诗人的灵魂……如果你相信他的胡扯,你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要蠢。甚至关于骑行的部分也是错的。我在沿着Weeping Water猎狐的时候偶遇一间磨房,还看见一位年轻女子在小溪里洗衣服,就是那个年老的磨坊主刚刚娶了的年轻新媳妇,还没有他岁数的一半大。她高个,苗条,有着很健康的外表,长长地双腿和小而结实的乳房,就像两个熟李子。从一般的角度来说,很可爱。当我看到她时我就想要她。这是我应有的权力。学士们应该告诉过你Jaehaerys王废除了领主的初夜权以取悦他那泼辣的王后,但是这里是旧神的地盘,古老的习俗仍然存在。安柏家也保留了初夜权,也许他们会否认这一点。我确信在一些山区部族也是这样,还有 Skago家,嗯……哪怕是心树看见的也只是Skago家所干的一半。”
  “磨坊主的婚姻既没有告知我,我也没有获得我的批准。这个男人欺骗了我,为此我把他吊死了,然后我行使了我的权利,就在挂着他那晃来晃去的尸体的那棵树下面。说实话,这个村姑值不上一根绞索。狐狸跑掉了,我最喜欢的马在回恐怖堡的路上瘸掉了,总的来说那是糟糕的一天。”
  “一年后那个村姑带着一个哭号的红脸怪物厚颜无耻地跑到恐怖堡,她宣称那是我的儿子。我应该赏这位母亲一顿鞭子然后把那个小子扔到井里去……然而那个婴儿有着和我一样的眼睛。她告诉我她那个死掉的丈夫的兄弟一看到这小子的眼睛就把她打得浑身是血,然后赶出了磨房。这惹恼了我。我把磨房赐给了她,然后割掉了她丈夫兄弟的舌头,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麻烦瑞卡德大人。每年我都会派个女人去给她送一些小猪和小鸡,作为交换条件,她将不告诉他儿子谁是他的父亲。和平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一直是我的规矩。”
  “一个好规矩,我大人。”
  “这个女人却不肯听从我。你看看拉姆斯成了什么样子。是她造就了他,她和臭佬。他们两个不停向拉姆斯灌输关于他的权利的事。拉姆斯去碾谷子会很称职,可他难道真的以为他有能耐统治北境?”
  “他为您战斗”,臭佬脱口而出,“他很强壮。”(……疾风知劲草,爹骂识儿媳)
  “公牛也很强壮。狗熊更强壮。我见过我的野种战斗。倒不是全无可取之处。臭老师是他的教练,第一个臭佬。但是臭佬没有受过使用武器的训练。拉姆斯很勇猛,我赞同你。但他挥剑就好像屠夫剁肉。”
  “他无所畏惧,我大人。”(……他竟敢连续反驳波顿大人两次)
  “他理应学会畏惧。畏惧能令一个人在这个充满背信和欺诈的世界里存活。甚至就在这里,在Barrowton,天空上盘旋的乌鸦也在等着啄食我们的尸体。 Cerwyn家和Tallhart靠不住。而我的胖朋友,鳗鱼大人正在密谋背叛。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但也没有蠢到一点狡猾的心思都没有。拉姆斯应该害怕他们每一个,就像我一样。下次你见到他时就这样对他说。
  “和他说……和他说要他害怕?”这个提议想一下就能令臭佬感到痛苦,“我大人,如果……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知道。”波顿大人叹了口气。“他的血液腐败了。他需要水蛭的治疗。水蛭能吸走坏血,吸走愤怒和痛苦。没人能料理得了满腔愤怒。不过拉姆斯…我怀疑他腐败的血液会把水蛭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现在是。我曾经还有一个,叫多米尼克。一个安静的男孩子,但很完美。他作为达斯汀夫人的侍酒服务了四年,然后为Redfort大人作了三年侍从。他喜欢弹竖琴,喜欢读史书,骑起马来就像一阵风。说起马……这孩子对马很着迷,关于这个达斯汀夫人会跟你讲。论骑术就连莱安娜小姐(原文是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这样骑术高超的女孩儿都比不过他(囧又多一爹?…好吧这个死太早了……)。雷德福说他必然将是竞技场上的明星。一个伟大的冠军必然首先是一个伟大的骑手。
  “是的,我大人。多米尼克,我…我曾经听说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害了他。Uthor学士说是肠胃病,但我认为是中毒。在谷底的时候,多米尼克喜欢和雷德福的儿子们一起玩。他也想要一个兄弟,于是他跑到Weeping Water找到了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样做,但是多米尼克已经是成年人了,并且觉得自己比他爸爸更聪明。现在他的骨骸和其他兄弟的一起躺在恐怖堡下面,他们都死在摇篮里,只给我留下了拉姆斯。告诉我,我的大人……如果弑亲是被诅咒的,那么当一个儿子杀害另一个儿子时,身为父亲要怎么办才好呢?”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以前听剥皮人说过那个私生子杀害了他嫡出的兄弟,但他从来都不敢相信。也许他错了。兄弟们们的死并不总是因为有人杀了他们。我的兄弟们也死了,但不是我杀的。“我的大人有了一位新夫人,能带给他新的儿子。”
  “我的野种不会为此高兴的。沃达女士是一个弗雷,而且她看起来很能生。我意外地逐渐喜欢上我的小肥婆了。她之前的那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这个很会叫也很会动。我发现自己很喜欢这样。如果她能像她吃馅饼一样生孩子(应该不是这意思,但我怕度娘发威),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塞满了。当然,拉姆斯会把他们全都杀了。这样也好。我活不到我的新儿子们成年,而年幼的领主对任何一个家族来说都是灾难。不过沃达就会为孩子们的死而伤心难过了。”
  臭佬的嗓子发干。他听到风吹过街道两边榆树光秃秃的纸条发出啪嗒啪嗒哦声音。“我的大人。我——”
  “【我大人】,记住没?”
  “我大人,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问您需要我作什么?我什么都不会,我甚至连人都不是,我残废了,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就能让你闻起来香喷喷的。”
  “洗澡?”臭佬感到他的内脏都在抽搐,“我……我宁愿不洗……我大人,我求您。我……我有伤,我……还有那些衣服,拉姆斯大人给我的衣服,他…他说我不能脱掉它们,这是他的命令……”
  “你穿的是一堆破布”,波顿大人很有耐心,“一堆垃圾,已经扯破了还沾满血污和屎尿。而且太薄,你一定觉得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羔羊毛的外套,既柔软又暖和。或许还有带毛边的斗篷。你喜欢吗?”
  “不”。他绝不能让他们拿走拉姆斯大人送给他的衣服。他绝不能让你给他们看到他果体。
  “那么你更喜欢穿丝绸和天鹅绒材料的衣服?嗯,我记得有一段时间你确实很喜欢。”
  “不”,他坚持,“不,我只想穿这些。我是臭佬。臭佬,押韵偷窥。他的心脏跳的像打鼓一样,他的声音变成被吓坏了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我大人,不要脱掉我的衣服。”
  “那么你至少让我们把它们洗干净?”
  “不,不,我大人,求求您。”他双手紧紧护在胸部伏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大人现在就会命令卫兵在大街上扒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波顿的白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放佛在它们后面空无一物。“我的本意是不让你受到伤害,你知道的。我亏欠你很多。”
  “您?”一个声音尖叫着提醒他,这是一个陷阱。他是在玩弄你。儿子就是父亲的倒影。拉姆斯大人一直都在玩弄他的希望。“什么……您说您亏欠我什么…我大人?”
  “北境。史塔克家族在你攻占临冬城的那个夜晚就注定了灭亡的命运。”他轻蔑地挥了挥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都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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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章 提利昂(八)
  
  当Selaesori Qhoran号从瓦兰提斯启程七天后,佩妮才终于从她的舱里出来,像个刚从冬眠中睡醒的胆小的丛林生物一样爬到甲板。
  已经是黄昏了,红袍僧在船中央的火盆里点燃夜火以便信徒们环绕着它祈祷。莫阔罗的低如鼓声的嗓音似乎是从他巨大的身躯的深处发出的。“我们感谢太阳赐予我们温暖,”他祈祷道。“我们感谢星星在我们驶过这片冰冷的黑海时指引我们方向。”这是一个比乔拉高大并且几乎有他两个那么宽的体型庞大的男子——神僧穿着猩红色的袍子绣花的袖子和兜帽,领子则镶嵌着橘红的火焰绸缎。他的皮肤如沥青一样黝黑,头发像雪一样白,脸上有刺青的火焰和黄色河橘色的眉毛。他和他一样高的铁权杖头顶一只龙头,当他用它的末端敲击甲板时,龙口吐出小股绿焰。
  他的卫兵是五个炎之手的奴隶勇士,引领着回应。他们用古瓦兰提斯与咏唱,但是提利昂已经听得足够多次以领会大意。点燃我们的火焰保护我们免除黑暗的侵扰云云,照亮我们的前路温暖我们的身躯,长夜黑暗处处恐怖,将我们从可怕的事物中拯救出来,云云还有其他的。
  他知道有比大声说出这些想法更好的办法。提里昂·兰尼斯特不需要神灵。但是在这艘船上对拉赫洛致以一定的敬意依旧是明智之举。乔拉·莫尔蒙自他们航行稳定后就已经解除了提利昂的镣铐,他可不准备再给他什么理由重新戴上它们。
  Selaesori Qhoran号是一艘500吨级的颠簸的有着深深的船舱和高高的前后船楼的单桅慢船。在她的前船楼上立着一座怪诞的船首像,这个虫蛀的木雕大人物看上去似乎患了便秘,其中一只胳膊下塞着一个卷轴。提利昂再没看过比她更丑的船了,但是似乎她的船员们也不比她号多少。她的船长,一个说话刻薄的生硬的壶肚的男人,长着一对瞳距甚小的贪婪的眼睛,而且是个糟糕的锡瓦斯棋玩家以及一个更糟的输家。他手下有四个大副和50个船奴,每个人的一边脸颊上都纹着个粗糙的本船船首像的形状(the cog’s figurehead) 。无论提利昂怎么提醒他们他的名字叫雨果·希山,那群人依旧喜欢叫提利昂“没鼻子”。
  四分之三的大副还有多于四分之三的船员都是光之王的狂热信徒。提利昂不太确定那个船长的信仰,他总在晚祷时出席但是却不参与其他人的行为。但是莫阔罗才是Selaesori Qhoran号的真正主人,至少在这趟旅行是。
  “光之王,祝福您的奴仆莫阔罗吧,在世界的黑暗中为他照亮道路,”红袍僧突然提高嗓音。“并保卫您忠实的奴仆班奈罗,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用火焰充满他的心灵。”
  这时提利昂注意到了佩妮,她正在通往后船楼下的木质楼梯上看着那荒谬的仪式。她站在一个低处的台阶上,所以只露出了她的脑袋。在夜火的光芒下她兜帽下的大眼睛闪耀着白色的光芒。她带着她的狗,那只在小丑格斗时她骑的灰色大猎犬。
  “小姐,”提利昂柔声唤她。实际上,她算不上什么小姐,但是对于她那愚蠢的名字他依旧说不出口,而他也不准备叫女孩或者侏儒。
  她向后缩了缩。“我……我没看到你。”
  “好吧,我是很小。”
  “我……我不太舒服……”她的狗吠叫。
  为悲伤而恶心,这是你的意思。“若如要我的协助的话……”
  “不。”她就像她转身离去那样飞快的拒绝了,退回她下面她和她的猪和狗一起待的那个舱位。提利昂没法责备她,那些Selaesori Qhoran号的船员在他上船时已经娱乐够了;毕竟一个侏儒象征着好运。他的头不停地被狠狠揉搓,而他还没成秃子称得上是一个奇迹。但是对待佩妮的反应就有些复杂了。她是个侏儒没错,但她同时也是个女人,而带女人船会招致厄运。相对于每一个试图揉她脑袋的人来说,就有三个人在她经过时低声咒骂。
  见到我就好比在她的伤口上撒盐。他们希望砍掉我的脑袋但不幸的是那是她哥哥的,而我却坐在这里像个该死的兽形滴水嘴,流出的皆是些空洞的安慰。换做我是她,除了把我丢到海里别无他求。
  他除了对女孩报以遗憾外还有什么呢?他不应在瓦兰提斯经历那种恐怖,甚至比她哥哥所受的要更甚。上次他看见她还是在他们离港前,她双眼因为痛哭而红肿,像是两团红色的圆洞嵌在她苍白无血色的脸上。一直到他们扬帆起航前她一直把自己锁在舱里,和她的狗猪呆在一块,但是晚上他们能听到她的啜泣声。就是昨天他还听到一个大副说他们应该在她的眼泪淹了船之前把她丢下海。提利昂不太确定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当晚祷结束而船员们又再一次散开回到他们的岗位或者去填饱肚子喝点朗姆酒或直接翻回吊床休息,莫阔罗依旧如他每晚所作的一样待在夜火旁边。这个红袍僧白天休息而在黑暗的时段中则一直清醒的看顾他神圣的火焰,这样在黎明时太阳才会回归他们。
  提利昂蹲在他对面烤手以应对夜寒。莫阔罗则一直盯着摇摆的火焰,陷在某种思绪当中。他能像他声称的那样看见未来么?若是这样的话,那真是个可怕的天赋。过了好一会儿神僧抬起眼直接对上了提利昂的。“雨果·希山,”他说,严肃地微微颔首。“你是来和我一起祈祷的吗?”
  “有人告诉我长夜黑暗处处恐怖。你在火焰里看见了什么?”
  “龙们,”莫阔罗用维斯特洛伊通用语说。他说的很好几乎听不出一丝口音。毫无疑问这是大神僧班奈罗选择他将拉赫洛的信仰传递给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原因之一。“年龄大的龙与年纪小的龙,真龙与伪龙,光敏与黑暗。而你,一个有着巨影的小个子男人,在他们中间咆哮。”
  “咆哮?像我这样一个好脾气的家伙?”提利昂几乎感到荣幸了。而毫无疑问那也是他的打算,每个愚者都喜欢听别人说他重要。“也许你看到的是佩妮。我们的身材差不多。”
  “不,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我得想想。“你看到我们还有多久才会到弥林?”
  “你很急切的想看看这个世界的救世主?”
  是也不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可能会割下我的脑袋或者把我当做调料喂给她的龙。“不是我,”提利昂说。“对我来说,这一切都事关橄榄。但我担心在我变老而死前我能不能尝到一颗。我狗刨都能游得比这艘船快。告诉我,Selaesori Qhoran号到底是元老还是龟佬?”
  红袍僧轻笑。“都不是,Qhoran是……她不是个统治者只是个提供服务给出忠告管理实务的人。你们维斯特洛伊人肯那个称之为管家或者教师。”
  国王之手?这让他乐起来。“那么Selaesori呢?”
  莫阔罗碰了碰鼻子。“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气味。芳香的,你们怎么说?如花儿般的?”
  “所以Selaesori Qhoran的意思说来说去就是臭烘烘的管家?”
  “说芳香的管家更好点。”
  提利昂露出一个扭曲的微笑。“我想还是臭烘烘的更好点,但是还是很感谢您的指教。”
  “我很高兴开导了你。也许某天你还会让我教你拉赫洛的真理。”
  “后会有期。”当我的脑袋插在矛尖上时。
  他和乔拉爵士共享的房间只可勉为其难地成为一个舱位;潮湿阴暗一股异味的壁橱脸一双吊床都挂不了,只好重叠着挂。他发现莫尔蒙占据了那个矮点的,随着船的摆动而缓缓摇动。“那个女孩总算把鼻子探上甲板了,”提利昂告诉他。“只消看我一眼她就立马跑回下面去了。”
  “你看起来可称不上赏心悦目。”
  “可不是人人都能生的像你那么英俊潇洒。那个女孩迷失了。要是那个可怜的东西突发奇想跑到传遍跳下去淹死可一点儿不会让我吃惊。”
  “那个可怜的东西的名字叫佩妮。”
  “我知道她的名字。”他憎恨那个名字。他的兄弟顶着一个“四分铜板”的名字死掉,而他真实的名字却是“奥博”。“四分铜板”和“一分铜板”。都是些最小的钱币,价值最少,更糟糕的是,他们是自己选择了那些个名字。这让提利昂的嘴里有点苦涩。“无论叫什么名字,她都需要个朋友。”
  乔拉爵士从他的吊床里坐起来。“那么,和她交朋友。娶了她,我所关心的就这么多。”
  这也让他的嘴里阵阵苦涩。“物以类聚,这就是你的逻辑?你是不是准备自己给自己找头母熊,爵士?”
  “你才是那个坚持要带上她的人。”
  “我说过我们不能把她丢在瓦兰提斯。那不意味着我想操她。你难道忘掉她想杀了我吗?要是她想交朋友,我是她最后的选择。”
  “你们都是侏儒。”
  “是啊,她哥哥也是,而他因为几个醉鬼白痴把他当做了我而被杀掉了。”
  “你感觉愧疚了,是不是?”
  “不是。”提利昂被激怒了。“我有足够多的罪行要负责;对这个却清清白白。我可能对她和她哥哥因为在乔佛里婚礼的那夜上演的闹剧而有点不好的心思,但是我不希望他们受到伤害。”
  “显然你是个无害的东西。像羔羊一般纯洁。”乔拉爵士站起身。“那个侏儒女孩是你的责任。亲吻她,杀了她,或者回避她,随你便。与我无关。”他与提利昂擦肩而过出了船舱。
  两次被放逐,却毫不惊奇,提利昂想。要是我能的话我也会放逐他。这个男人冷酷,沉闷,阴郁,对幽默装聋作哑。而这些还都得算作优点。乔拉爵士醒着的时候基本上都在前船楼上踱步或者倚在围栏上看海。找着他的银女王,找着丹妮莉丝,希望船开得快点。好吧,要是泰莎在弥林等着我的话,我大概也会做同样的事。
  奴隶湾是妓女的去处吗?看起来不太可能。从他曾经读过的资料显示,奴隶城邦是妓女的来源。莫尔蒙该给他自己买一个。一个美丽的奴隶女孩大概能使他的脾气做出奇迹般的提升……特别是个有银发的,就像那个在赛尔霍利斯坐在他老二上的那个妓女。
  在河上提利昂得忍受格里夫,但是至少在那儿有船长的真正身份的谜题可供消遣,而且在平底船上的小小集团里也有更意气相投的伙伴。在这艘船上,哎呀,每一个人就是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没有什么特别谈得来的人,而只有那个红袍僧有点趣。他,还有大概佩妮。但是那个女孩恨我,而她确实该如此。
  提利昂发现,平底船上的生活除了无聊再无它物。他每天生活的高潮就是用把刀扎自己的脚趾手指。在河上,还有些奇景可看:巨大的乌龟,荒废的都市,石人,没穿衣服的修女。没有人会知道下一次转弯后潜伏着什么。而在海上,白天黑夜全都一样。离开瓦兰提斯之后,一开始船还能在看得到大陆的地方航行,所以提利昂可以眺望路过的岬角,海鸟从石崖和破碎的瞭望塔边群起而飞,数一数经过的光秃秃的棕色岛屿。他也看见了很多其他的船:渔船,伐木商的船,骄傲的战舰用它们的桨拍打着海浪激起白色的水花。但一旦它们进入到深水区,就只剩下蓝天碧海,空气与水。水看起来就是水,天看起来就是天,有时会飘过一朵云。太多的蓝色。
  晚上就更糟了,提利昂即使在最好的时间也睡眠糟糕,更别提现在远非如此。睡觉意味着会做梦,无论想不想,而他的伤心地总在他的梦里等着他,还有一个长着他父亲脸庞的冷酷国王。这让他不得不以乞丐的选择爬进他的吊床听着乔拉·莫尔蒙在他下面打呼噜或者在待在甲板上对大海凝神思考。在无月的夜晚,四围天际,海水黑得如同学士的墨水。冷峻黢黑深邃,从寒冷的角度看还挺美,但是当他看得过久就会发现自己开始想,要是翻过船缘跳进那团黑暗是多么的容易。一声小小的水花声,然后那个可悲的小小传说就完了,而那便是他的一生。但若真有地狱而我父亲在等着我的话呢?
  每晚的最佳时光便是晚餐了。吃的并不算太好,但至少品种丰富,所以那便是侏儒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他解决他三餐的厨房是个狭小的不太舒服的场所,有着将高一点的旅客置于随时碰头危险的过低的天花板,而那些高大的炎之手的奴隶士兵看起来尤其可能发生这类危险。虽然提利昂对那番景象窃笑一番,他还是喜欢独自进餐。坐在一个挤满了人的桌上听着和你不说一种语言的人们玩笑交谈却什么也听不懂,这很快就让人厌烦了。尤其当他发现那些玩笑和嘲笑似乎都指向他。
  厨房也是船上的书本的所在之处。她的船长是个特别好学的人,她载着三本——一套优劣不等的海员诗歌集,一本可以令人竖起大拇指的关于一个年轻奴隶女孩在里斯枕头房里的情色冒险的砖头书,还有《元老百利科的一生》的第四和最终卷,这是个著名的瓦兰提斯爱国者,他战无不胜的东征西讨的连任期在巨人吃掉他后戛然终止。在出海的第三天提利昂就读完了它们,接下来由于缺乏其他书本,他只好在又拿起他们重读。奴隶女孩的故事是写的最糟糕但同时却最引人入胜,他一边解决他的晚餐——黄油甜菜,冷炖鱼,还有能用来钉钉子的饼干——一边将它读完。
  佩妮进来厨房时,他正在读女孩描述关于她和她的妹妹被奴隶贩子抓走那天的事。“哦,”她说,“我想……我不是有意打扰大人的,我……”
  “你没有打扰我。希望你也不会试图再杀了我。”
  “不。”她避开眼,脸红了。“若那样的话,我希望有人作陪。这船上东西少得很。”提利昂合上书。“来吧,坐下来,吃点东西。”女孩最近对留在她舱位门外的餐饭纹丝未动。现在她一定饿坏了。“炖菜还是差不多能下口的,而鱼至少很新鲜。”
  “不,我……我曾经被鱼刺卡住过,我不会吃鱼。”
  “那就喝点葡萄酒吧。”他倒满一杯推给她。“敬我们的船长。说真的,与阿博金酒相比它更接近于尿,但是就算尿也比那些水手们喝的黑沥青一样的朗姆酒好。它可能能助你入睡。”
  女孩没动那杯酒。“谢谢,大人,但是还是不了。”她退了退。“我不应该打扰您的。”
  “你是说你准备一生都用来逃跑?”提利昂在她能溜出门前说。
  这制止了她。她的脸一阵潮红,他开始担心她是不是又要开始哭了。但是她没有,只是努力地努了努嘴,接着说,“你不也在逃。”
  “我是在,”他承认,“但我是逃往而你是逃出,这之间可有天壤之别。”
  “我们要不是因为你才不用逃跑。”
  她当面说出这些可算鼓足了勇气。“你是在说君临还是瓦兰提斯?”
  “都是。”泪珠开始在他眼中打转。“所有的事。你为什么不能按国王要求的那样和我们一齐格斗?你又不会受伤。骑上我们的狗或者猪来取悦一个男孩又会让大人您损失什么呢?那只是取乐而已,他们也就会嘲笑你一下,但就这些了不是么?”
  “他们本会嘲笑我,”提利昂说。但是我反过来让他们嘲笑了乔佛。那不是个聪明的计谋吗?
  “我哥哥说那是件好事,逗人发笑。一件高贵而荣誉的事。我的哥哥说……他……”泪水终于滑下她的脸。
  “对你哥哥的事我感到很抱歉。”提利昂曾对她说过这些话,那是在瓦兰提斯,但那时她是如此的沉浸于悲伤中让他怀疑她是不是听到了。
  她现在听到了。“对不起,你是对不起。”她的嘴唇在颤抖,她的脸颊湿润,她的眼睛是红肿的窟窿。“我们当晚就离开了君临。我哥哥说那样最好,在有人怀疑我们是不是与国王的死有关联而拷问我们。我们先去了泰洛西。我的哥哥想那已经够远的了,但那不是。那里我们认识一个杂耍的人,多年来他一直在醉酒神喷泉前杂耍。他年纪大了,双手不像从前那样灵活了,有时候他会弄掉他的球满广场的追它们,但是泰洛西人们还是会笑着将钱币扔给他。接着一天早上我们听说了有人在特里欧斯(意为三重奏)之庙那发现了他的尸体。特里欧斯有三个脑袋,在神庙的门边有座巨大的他的雕塑。老人被切成三段粪便放进特里欧斯的三张嘴里。但是当把他的尸体接起来后发现,他的头不见了。”
  “送我老姐的礼物。他是另一个侏儒。”
  “一个小个子的男人,是啊。像你,还有奥博。格罗特。你对他也感到抱歉吗?”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你所说的这个杂耍艺人……但,是的,我对他的死感到抱歉。”
  “他因你而死,你手上沾满了他的血。”
  这番控诉刺痛了他,紧跟着乔拉·莫尔蒙的话。“我的姐姐的手才沾满了他的血,还有那些个杀了他的畜生。我的手……”提利昂翻过手,认真检视着它们,捏成了拳。“……我的手沾满了已经结痂的旧血,是啊。叫我弑亲者吧,你不会错的。弑君者,对此我也会负责。我杀了母亲啊,父亲啊,侄子啊,情人啊,男人们和女人们啊,国王啊妓女什么的。一个歌手由此惹怒了我,所以我炖了他。但是我没有杀过什么杂耍艺人,也没杀侏儒,我也不是你该为你那该死的哥哥责备的人。”
  佩妮抓起那杯他刚刚倒给他的葡萄酒直接泼到他脸上。就像我那甜美的姐姐一样。他听见厨房门被摔上的声音但是没有看见她的离去。他的眼睛黏黏的而世界都是模糊的。真和她交了个好朋友。
  提利昂·兰尼斯特缺乏和其他侏儒相处的经验。他的领主父亲不欢迎任何让他想起他儿子畸形的事物,所以有这类的戏子的剧团很快就知道要远离凯岩城和兰尼斯特港,以防招致他的不悦。长大些,提利昂听报告说有个侏儒弄臣在多恩领主佛勒那儿,一个侏儒学士为五指半岛服务,一个女性侏儒居于静默姐妹之列,但是他却从没有一丁点打算来找出他们。更不可信的传闻也传入过他的耳中过,诸如一个侏儒女巫出没于河间地的某座山上,一个君临的以与狗交配而闻名的侏儒妓女。他自己甜美的姐姐告诉了他最后一个,甚至暗示若他想试一试的话可以帮他找到个发情的婊子。当他礼貌的说她是不是在指她自己的时候,瑟熙将一杯葡萄酒直接泼在他脸上。我想起来了,那是红的,而现在这杯是金的。提利昂用袖子擦了擦脸。他的眼睛依旧黏在一块。
  直到风暴降临那天他都再没看到佩妮。
  那天咸咸的空气凝重低沉,但是西方的天空是一片火烧似的红,周围燃烧着一条条亮如兰尼斯特深红的云彩。水手们在甲板上奔波着钉上活门,整理绳索,清理甲板,绑紧任何没绑紧的东西。“恶劣的狂风要来了,”一个人警告他。“‘没鼻子’最好下去。”
  提利昂想起了那个他在横渡狭海时遭遇的风暴,那种脚下的甲板的剧烈颠簸,船体发出的可怕的嘎吱声,葡萄酒和呕吐物的味道。“‘没鼻子’会待在原地。”若神灵想让收回他的话,他宁愿被淹死而非被自己的呕吐物给呛死。头顶上的船帆缓缓的波状鼓动着,如同从长眠中唤醒过来的野兽的毛,紧接着是一声爆裂,让船上每个人都回头看发生了什么事。
  风暴赶上了他们,将船扯离既定航线。在他们身后是血红天空上的一团相互堆叠着的黑云。到上午十时左右,他们能看见西边的撕裂天空闪电,紧接着就是远处的雷鸣。海变得更加狂野了,深色的海浪拍打着“臭烘烘的管家”号的船体。这时候船员们才开始降帆。提利昂在船中央挡路,所以他爬上了前船楼盘腿坐下,尽情享受冷雨鞭打脸颊的滋味。船上上下下的颠簸,比他骑过的任何马都要剧烈,从浪尖滑入谷底,让他震至骨髓。即使这样,也比锁在空气不足的舱位里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好。
  当风暴袭来,夜晚笼罩了他们,而提利昂·兰尼斯特的紧身衣则湿透了,但是不知为何他感觉兴奋得很……而当他发现乔拉·莫尔蒙在他们的舱室里喝得烂醉倒在呕吐物里时,就更高兴了。
  侏儒在晚餐后一直逗留在餐厅,与船上的厨师一起用黑朗姆酒庆祝生还,他是个只会说一句通用语(操)的油腻腻的笨拙瓦兰提斯人,但是在锡瓦斯棋上狂野的很,尤其是喝醉了的情况下。他们那晚玩了三局,提利昂赢了第一局但是后两局则满盘皆输。接下来他认为这足够了,于是跌跌撞撞的决定回甲板上从朗姆酒和大象之类的东西里清醒一下。
  他发现佩妮在前船楼上乔拉爵士平常逗留的地方,倚在那个丑陋的半腐烂的船首像边的栏杆上,眺望着漆黑的海。从后面看,她看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幼小脆弱。
  提利昂觉得还是让她一个人待着不要打搅的好,但是已经太迟了。她已经听到了动静。“雨果·希山。”
  “若你愿意的话。”我们都知道的很清楚。“我很抱歉打扰了你。我还是告退好了。”
  “别。”她看上去苍白沮丧,但是不像刚刚哭过。“我也很抱歉,那杯酒。杀了我哥哥或者那个泰洛西的可怜的老人的不是你。”
  “我也参与其中了,虽然非我所愿。”
  “我很想念他,我的哥哥,我……”
  “我理解。”他想起了詹姆。把你看做幸运的吧,你的哥哥在能背叛你之前就死了。
  “我想过去死,”她说,“但今天当风暴来临而我想这艘船可能会沉,我……我……”
  “你发现你其实还是想活下去。”我也在那儿。我们还是有些共同点的。
  她的牙生的歪斜,这让她很吝惜她的笑容,但现在她还是笑了。“你真的炖了一个歌手吗?”
  “谁,我?不,我不做饭。”
  当佩妮咯咯笑起来时,她又听起来像那个甜美的年青女孩了……17岁,18岁,不超过19岁。“这个歌手,他做了什么?”
  “他写了手关于我的歌。”因为她是他的秘密宝藏,是他的耻辱和他的福气。而一条锁链和一座监狱与一个女人的吻来说却一无是处。他奇怪这些词是如此快的涌入他的脑海。也许它们再不会离开他。金手总是冷手,但是女人的手则是温暖的。
  “那一定是首很糟的歌。”
  “不太算。它不算像‘卡斯特梅的雨’那样的,但是它的某些部分是……好吧……”
  “它怎么唱的?”
  他大笑。“不,你不会想听我唱歌的。”
  “我妈妈在我们小时候从唱歌给我们听。给我哥哥和我。她总说若你喜欢这首歌的话无关嗓音好坏。”
  “她是不是……?”
  “……一个小个子?不,但我们的父亲是。他自己的父亲在他三岁时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但当他长大后成为一个有名的戏子后,他让赎身自由了。他游历过所有的自由城邦和维斯特洛伊大陆。在旧镇人们总叫他‘跳豆’。”
  他们当然这样叫他。提利昂试图不去回避。“他现在也死了,”佩妮继续。“我的妈妈也是。奥博……他是我最后的家人了,而今他也走了。”她扭开头看向大海。“我该怎么办?我该去哪儿?我没有谋生的手段,只有这个侏儒骑士秀,而那需要两个人。”
  不,提利昂想。那不是你想去的地方,女孩。别向我要求那个。甚至不要想。“给你自己找个孤儿,”他建议。
  佩妮看起来没听到。“侏儒骑士秀是父亲的主意,他甚至训练好了第一头猪,但是后来他病了,没法骑它,于是奥博取代了他的位置。我一直骑着狗。我们为布拉佛斯的海王表演过一次,他大笑不止,然后他给了我们每人一件……很贵重的礼物。”
  “我老姐是在哪里找到你们的,布拉佛斯?”
  “你姐姐?”女孩不解。“瑟曦太后。”
  佩妮摇头。“不是她,在潘托斯一个男人找到我们,奥斯蒙,不,奥斯瓦尔德,都差不多。奥博和他见面,不是我,奥博负责所有的演出安排。我哥哥总是知道该做什么,接下来该去哪里。”
  “我们接下来该去弥林。”
  她困惑的望着他“你是说魁尔斯,我们正取道新吉斯去往魁尔斯。”
  “弥林。你会为龙后表演然后赢得你那么重的黄金。不过你得先多吃点东西,这样你在陛下面前就会更漂亮和丰满。”
  佩妮还是没有恢复笑容。“只有我自己的话,我只能骑着狗绕圈,即使这能够取悦女王,接下来我该去哪里?我们从不在一处久留。他们第一次看见我们时笑的前仰后合,但是第四次或者第五次时,他们在我们表演之前就知道我们要做什么,于是他们就不再笑了,所以我们只能去些新的地方。我们在大城市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但我最喜欢小城镇。那里的人们没有银鹿,但是他们在自家的餐桌上邀请我们吃饭,小孩子们跟着我们跑来跑去。”
  那是因为他们在寒酸的小镇上从来没看见过侏儒,提利昂想。孩子们会围观一只双头山羊。直到他们厌倦了它的哀鸣然后宰了它做成晚餐。但是他可不想再让她哭了,于是他说,“丹妮莉丝心地善良而又慷慨大方。”看起来她该听这个。“毫无疑问她会在她的宫廷给你找到一个地方,一个安全的地方,我老姐鞭长莫及。”
  佩妮转过来对着他。“你也会在那吧。”
  除非丹妮莉丝认为她需要些兰尼斯特鲜血来为我哥哥对坦格利安所做的还债。“我会的。”
  在那之后,侏儒女孩似乎更多的出现在甲板上。第二天下午三点左右,空气温暖,大海平静,提利昂在船中部遇到她和她带斑点的猪。“她的名字叫做美丽,”女孩害羞的告诉他。
  美丽的猪和女孩佩妮,他想。有人应该回答点什么。佩妮给提利昂一些橡果,他用手喂给美丽吃。不要以为我没有看见你在做什么,女孩,他想,大猪抽动鼻子,哼哼地叫。
  不久他们开始一起吃饭,有些晚上只有他们两个,其他时间他们和莫阔罗的卫士一起吃。手指们,提利昂这样称呼他们,他们是炎手团的人,一共有5个。佩妮用甜甜的嗓音发笑,提利昂很少听见她这样笑。她受伤太深了。
  他很快让她叫这艘船“恶臭的管家”,而当他叫“美丽的培根”时她称呼他更糟糕的名字。作为补偿提利昂决定教她锡瓦斯棋。虽然他很快意识到这一点也不明智。“不,”他说,一次又一次,“会飞的是龙,不是大象。”
  那天晚上,她来问他是否愿意和她一起“冲刺”。“不,”他回答道。不一会他就意识到或许此“冲刺”非彼“冲刺”(你懂的)。他的回答仍然会是不,但是他也许不会这么直接。
  回到船舱他把这告诉了乔拉·莫尔蒙,提利昂在他的吊床里翻来覆去,睡去然后醒来。他的梦里充斥着灰色、石化的手臂,从浓雾里伸出来抓到他,还有通向他父亲的阶梯。
  最后他放弃了,来到甲板上呼吸晚上的空气,Selaesori Qhoran号巨大的船帆已经卷起,甲板上空无一物,一个大副在船尾,莫阔罗坐在船中部他的火盆旁边,一点火星仍在余烬中起舞。
  整个西边的天空只能看见最明亮的星,一道暗红色的光横贯天空照向东北,那是淤血的颜色。提利昂从没看见过这么大的月亮。诡异而肿胀,看起来就像吞下了太阳而正在发烧。它的倒影漂浮在船前方的海上,随着波纹发出红光。“现在什么时间?”他问莫阔罗。“这不可能是日出,除非东方移动了,天为什么这么红?”
  “瓦雷利亚上空总是火红一片,雨果·希山。”
  他感到背后汗毛倒立。“我们接近了么?”
  “比那帮人想要的所要近得多,”莫阔罗用他低沉的嗓音说。“在你的日落国度里,听说过那故事么?”
  “我知道有些水手的传说任何看那片海岸的人都死了。”他自己可不信这种传闻,就像他的叔叔一样。吉利安·兰尼斯特在提利昂18岁那年出海去瓦雷利亚,希望重新寻回兰尼斯特家族遗失的宝剑还有其他在末日浩劫下留下的财富。提利昂非常想和他一起去,但是他的领主父亲称那次航海为“傻瓜的探寻,”禁止他参与。
  也许他没错。自“笑狮”离开兰尼斯特港已经将近十年过去了,而吉利安仍未返航。八面玲珑的泰温大人派出人马追寻他的脚步最远只到达瓦兰提斯,在那他半数的随缘都抛弃了他于是他买来奴隶以替代。没有哪个自由人会愿意乘一艘船长公然声称要起航去“烟海”的船。“所以我们看到那些是映在云上的‘十四火焰’?”
  “十四或者一万四。有什么人胆敢数清他们?对于凡人来说深入的看那些火焰可不明智,我的朋友。那些火焰是神的怒火,没有人间的火焰可以预知匹敌。我们都是微不足道的生物,人类。”
  “其中的一些比另一些更弱小。”瓦雷利亚。据记载,在末日浩劫那天,每座绵延500英里的山脉都碎裂开来,向空气中喷出岩块浓烟和火焰,那火焰是如此的滚烫饥渴,连天上的飞龙也被吞没焚毁。大地开裂,吞没了供电,神庙,整个城镇。湖水沸腾或者变成酸液,高山尽碎,燃烧的喷泉喷薄着熔岩知道上千英尺的高空,龙晶和恶魔的黑血从红云中瓢泼而下,直到北方,地面崩碎坍塌,而怒吼的大海冲入。世界上所有丰饶的城市在一瞬间不复存在,预言中的帝国也在一天之内消失,‘长夏之地’尽为焦土汪泽与荒芜。
  一个建造于血与火之上的王国,瓦雷利亚收割了它自己播种的粮食。“我们的船长难道准备验证诅咒?”
  “我们的船长更愿意离那片海洋50里格之遥,远离那受诅咒的海岸,但是我命令他走最近的陆。其他人也在搜寻丹妮莉丝。”
  格里夫,和他的小王子。那些关于黄金团向西起航的传言难道是声东击西?提利昂考虑说些什么,接着好好想了想。看起来红袍僧的预言只有一个英雄。另一个坦格利安只会混淆他们。“你曾在火焰中看过其他人么?”他谨慎地问道。
  “只有他们的影子,”莫阔罗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有着一只黑眼和十根长臂的高个的古怪的身影,在一片血海上航行。”
  
  第三十四章 布兰(三)
  
  新月如钩,就好像锋利的小刀一样。暗淡的太阳起起落落。红色的叶子在风中低语。黑云布满天空,然后变成风暴。紧接着是电闪雷鸣,有着黑手和亮蓝色眼睛的尸鬼们聚集在山边的一个裂口旁,但是无法进入。在山下,残废的男孩坐在一个鱼梁木王座上,倾听着黑暗中的低语,任凭乌鸦在他胳膊上跳来跳去。
  “你将永远不能再次行走。”三眼乌鸦曾经保证道,“但是你可以飞翔。”有时歌声会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森林之子,老奶妈会如此称呼这些歌者,但是那些唱大地之歌的歌者们都有自己的名字,一些由现在的人类已经不懂的语言组成的名字。可是乌鸦们会说,它们那小小的黑眼睛里充满了秘密,当它们听到歌声时就会飞向他然后用爪子抓他的皮肤。
  满月如轮。星辰环绕着穹宇。雨滴落下,然后冻结。树枝不堪承受冰块的重量纷纷断裂。布兰和梅拉开始给那些唱大地之歌的歌者们起名字:灰尘,叶子和天平,黑色匕首,雪锁头和煤。他们真正的名字用人类的语言来说的话都太长了。叶子如是说。她是这些人中唯一一个会说通用语的,所以其他人到底如何看待布兰给他们起的新名字他还没有概念。
  在经历了长城以外刺骨的寒冷之后,这个山洞显得格外的温暖,当寒冷偷偷溜出岩石,歌者们还会点起火来把它们驱散的更远。在这里没有寒风,没有暴雪,没有尖冰,没有尸鬼和异鬼来追杀你,只有梦,幽幽的火光和乌鸦的亲吻。还有黑暗中的低语。
  最后的绿先知,歌者们如此称呼他,但是在布兰的梦中他依然是三眼乌鸦。当梅拉问他真正的名字的时候,他用恐怖的巨大声音咯咯笑着。“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曾用过很多名字,但是实际上我还有一个母亲,她给我的名字叫做 布林登。”
  “我有一个叔叔也叫布林登。”布兰说道。“他是我妈妈的舅舅,真的。他被叫做布林登。黑鱼。”
  “你的叔公的名字可能还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现在的一些人仍然是。但不像以前那么多。人们忘记一些事情,只有树木还记得。”他的声音如此的轻,以至于布兰需要使劲去听才行。
  “他的大部分都和树木融为一体了。”被梅拉叫做叶子的歌者解释道。“他的生命已经超越了凡人之躯,可是他徘徊在这里,为了我们,为了你,为了王国里的黎民百姓。他的肉体已经几乎没有力气。他有1001只眼睛,但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去看。终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我会知道什么?”在他们举着明亮的火把,回到歌者为他们准备的洞穴中时布兰问黎德家的孩子们,“树会记得什么?”
  “旧神的秘密。”玖健回答道。食物,温暖的火焰和休息帮助他从旅途的折磨中恢复了过来。但是他现在看起来有些难过,温怒,眼中满是厌倦和困扰的神情。“先民们了解真相,在临冬城这一切都被忘记…但是在泽地不是这样,在我们的沼泽和湖泊中我们离大自然更加亲近,我们仍然记得。土地和水,油和岩石,橡树榆树和杨柳,它们在我们之前就生活在这里,在我们死后依然会生活在这里。”
  “你也是。”梅拉说。这让布兰很伤感。如果你们走了,我不想留在这里怎么办?他差点问出来。但是他强忍住,继续保持沉默。他已经几乎是一个成年人了,他可不想让梅拉把自己看成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孩。“也许你们也会成为绿先知的。”他坚持道。
  “不,布兰。”梅拉忧伤的说。“绿泉水只会给极少数还是肉体凡胎的人喝,让他们去倾听树叶间的低语,以鱼梁木的眼睛去观看,以旧神的眼睛去观看。”
  玖健补充道,“大多数人都没那么幸运。旧神只给了我绿色之梦的能力。我的任务就是把你带到这里。我的工作已经完成。”
  月亮在天空中成为了一个黑色的洞。狼群在森林中嚎叫,在漫天的雪花中跟随者死者们嗅探。一群乌鸦杀手从山上飞出,用它们尖细的声音大叫着,黑色的翅膀拍打着白色的世界。红色的太阳起起落落。把皑皑白雪染成了玫瑰色和粉红色。在山下,玖健在沉思,梅拉很烦躁,阿多则左手持火把,右手持剑,徘徊在黑暗的隧道中。或者是布兰控制的阿多?
  永远没有人知道。
  山中最大的洞穴总是黑洞洞的,比焦油更漆黑,比乌鸦的羽毛更黑暗。光线就像入侵者,不被需要也不受欢迎,它们进来,然后很快就都离开了;营火和蜡烛只会在这里燃烧一小会,然后就会再次熄灭,它们简短的生命就走到了尽头。
  歌者们为布兰做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王座,就像布林登大人坐的那个一样。白色的鱼梁木点缀着红色的斑纹,死去的枝条缠绕在活着的树根上。他们把王座放在最大的洞穴里的深渊旁,在那里黑色的空气反射着远处隆隆的流水声。他们在上面放上了柔软的灰色苔藓。在他被放进去之后,他们还会给他盖上温暖的兽皮。
  他坐在那里,聆听着他的老师嘶哑的低语。“永远不要惧怕黑暗,布兰。”领主大人的话语中伴随着树叶和木头的衰弱的瑟瑟声。他轻轻的扭过头。“最强壮的树木会把根扎进大地最黑暗的地方。黑暗将会成为你的衣服,你的护盾,你的母乳。黑暗将会令你更强壮。”
  新月如钩,就好像锋利的小刀一样。雪花无声的飘落,把士兵树和哨兵树遮盖成了白色。积雪堵住了山洞的洞口,就像一堵白色的墙一样。夏天只好在它想要出去和兄弟们觅食时打个洞出去。布兰不经常附在夏天身上和它们一起出去,但是有些夜晚他会远远的看着它们。
  飞翔总是比攀爬要好。
  上夏天的身已经变得和他没残废的时候穿马裤一样容易了。上一只黑色羽翼的乌鸦就要难很多,但是不像他曾经害怕的那么难,不是和这些乌鸦。“当一个人想骑一只野马时,马会反抗和踢打,尝试去咬握着卡在它嘴间的缰绳的手。” 布林登大人说道。“但是一被骑过的马将会接受其他的骑手。年轻的或者老的,这些鸟儿都是被骑过的马。选一只,然后飞翔。”
  他选了一只鸟,然后又选了一只,没有成功,但是第三只乌鸦用精明的黑眼睛看着他,歪着头,打量着他,快的好像他不是一个男孩在看着一只乌鸦,而是一只乌鸦在看着一个男孩。大河之歌突然变得更加响亮,火把比以前更亮了一点,空气中充满了奇怪的味道。当他想说些什么的时候,话语变成了大叫,他的第一次飞翔在撞上一面墙之后结束了,然后他就回到了残破的身体。乌鸦没有受伤。它飞向他,然后落在他的胳膊上,布兰轻抚着它的羽毛,然后又一次进入乌鸦的身体。不久以后他就可以围着洞穴飞翔了,穿梭在洞顶的钟乳石林,甚至飞出深渊,冲向寒冷黑暗的深处。
  然后他意识到他并不孤独。“还有其他人在乌鸦的身体里。”当他回到自己的身体后他告诉布林登大人。“某个女孩,我能感觉的到。”
  “一个女人,那些唱大地之歌中的一个。”他的老师说道。“死了很久了,至今她的一部分还活着,就好像你在某个早上肉体死去之后精神还活在夏天中一样。灵魂的阴影,她不会伤害你的。”
  “所有的鸟儿都有歌者在它们身体中吗?”
  “是的。”布林登大人肯定道。“是歌者们教授先民用乌鸦传递信息…但是在那些日子里,乌鸦可以说话。树有记忆,但是人类都忘记了。所以现在他们把信息写在羊皮纸上,然后把它绑在不会和其他人分享身体的鸟儿脚上。”
  布兰记得老奶妈也曾和他说过一样的故事,但是当他问罗柏这是不是真的时,他的哥哥大笑并且问他是不是也相信古灵精怪。他希望罗柏现在能和他再一起。我会告诉他我能够飞翔,但是他不会相信。所以我要演示给他看。我确信他也可以学习飞翔,他和艾丽娅还有珊莎,甚至小瑞肯和琼恩。雪诺。我们都可以变成乌鸦然后生活在鲁温师傅的鸦笼里。
  可是那只是另一个愚蠢的梦罢了。在一些日子里布兰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都是一个梦。也许他在外面的大雪中睡着了,梦到自己在一个安全,温暖的地方。你必须醒来,他告诉自己,你必须现在就醒来,否则你将会做梦致死的。有那么一两次他掐自己的胳膊,非常用力。但是这只会让他的胳膊受伤。开始的时候他会通过计数起床和睡觉来记录时间。但是在这里睡觉和起床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事情,梦境变成了课程,课程变成了梦境,事情立刻发生或者完全无关紧要。他完成了这些事情还是仅仅梦到他们?
  “千分之一的人生来会是一个异形者。” 布林登大人在布兰学会飞翔之后的某一天说道。“千分之一的异形者可以成为绿先知。”
  “我认为绿先知就是那些孩子们的巫师,”布兰说。“那些歌者,我的意思是说。”
  “某种意义上,你称为孩子的那些森林之子有像太阳一样明亮的金色的眼睛。但是在很久以前某个人生来就有血红色的眼睛,或者像心树上的苔藓一样的深率色的眼睛。这些记号是旧神用来标记那些他所选中赐予礼物的人的。被选中的人并不健康,他们活在人世间的日子很短暂。有得必有失嘛。但是一旦他们进入鱼梁木,他们就可以长期驻扎在其中。一千只眼睛,一百种皮肤,智慧像古树的根须一样深邃发达。 这就是绿先知。”
  布兰没有听懂,所以他问黎德家的孩子们。“你喜欢读书吗,布兰?”玖健问他。
  “某些书。我喜欢战斗的故事,我的姐姐珊莎喜欢爱情故事,但是那些故事都太傻了。”
  “阅读者在死前已经以不同的身份活过上千次。”玖健说道。“从不读书的人却只活了一次。森林中的歌者们无书可读。没有墨水,没有羊皮纸,没有可供读写的语言。取而代之的是他们拥有树木,所有的鱼梁木。当他们死后,他们的灵魂进入鱼梁木,进入叶子,树枝和根须,树就有了记忆。他们所有的歌曲和咒语,历史和祈祷,他们所知道的所有有关这个世界的事情。学士会告诉你鱼梁木对于旧神来说是神圣的。歌者们相信鱼梁木就是旧神。当歌者们死去时,他们将变成神的一部分。”
  布兰的眼睛睁的老大。“他们会杀了我?”
  “不。”梅拉说。“玖健,你吓到他了。”
  “他不是唯一一个需要害怕的人。”
  满月如轮。夏天徘徊在寂静的森林中,一个长长的灰色影子在每次捕猎后都变得更加憔悴,猎物越来越少了。山洞口的守卫战依旧进行着,尸鬼们无法进入,雪再次掩埋了它们,但是它们仍然还在那里,隐藏着,冰冻着,等待着。其他尸鬼也来加入它们的行列,它们曾经是男人,女人甚至是小孩。死去的乌鸦站在棕色的树枝上,翅膀上结着冰。一只雪熊掉落在树丛中,巨大但是骨瘦如柴,半个身体都已经露出白骨。夏天和他的族群围上去把它是撕成了碎片。后来他们饱餐了一顿,尽管肉已经腐烂而且冻住了一半,移动起来也和吃它的时候是一个感觉。
  在山下他们仍然有食物可吃。上百种蘑菇生长在这里。白色的盲眼鱼遨游在黑色的河水里,但是它们吃起来和曾经吃过的煮熟的有眼睛的鱼一样好吃。他们还有从山洞中的歌者那里分享的奶酪和山羊奶,甚至还有一些在漫长的夏天储备起来的燕麦,大麦和一些水果干。几乎每天他们都会吃血色杂炖,浓稠的汤里有大麦,洋葱和大块的肉。玖健认为那可能是松鼠肉,梅拉却说那是老鼠肉。但是布兰并不在意,那确实是肉,而且很好吃,煮过之后更加鲜嫩可口。
  在山洞里没有时间概念,空旷,寂静。他们和六十多个活着的森林之子还有上千个死去的生活在一起,生活在这遥远的山体下方的巨大山洞里。“人们不应该在这种地方闲逛。”叶子警告他们。“你们听到的那条暗河汹涌黑暗,向下一直流向地下暗海。那里有一些小路可以通向更深的地方,无底洞和深深的竖井,被遗忘的道路通向大地的最深处。甚至我的人都没有完全了解所有的道路——我们在这里生活了数千年的时间。”
  尽管七大王国的人们称呼他们为森林之子,叶子和他的人民可远远不像小孩。聪明的森林矮人可能更接近一些。他们和人类相比没有太大不同,就好像狼和冰原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小狼崽。他们拥有坚果一样的棕色皮肤,身上的斑纹就像鹿的花纹,大大的耳朵可以听到常人听不到的声音。他们的眼睛也非常大,金色的像猫一样的大眼睛可以看到男孩所看不到的东西。他们的手上有四根手指,长着黑色锋利的爪子。
  他们还会用古老的语言歌唱,所以布兰听不懂他们的歌词,但是他们的声音纯洁的就像冬天的空气。“你们剩下的人都在哪?”又一次布兰问叶子。
  “走进了大地深处。”她回答。“进入岩石,树木。在先民们到达之前,这片被你们成为维斯特洛的大陆都是我们的家园,但是尽管在那时我们的人口依然很少。旧神给了我们漫长的生命但是没有给我们庞大的人口,他们担心我们遍布整个世界就好像鹿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充满了整个森林一样。那是我们的黄金时期,在那些日子里我们的族群就好像冉冉升起的太阳一样。现在太阳落下,我们也渐渐消亡了。巨人也是如此,他们灭亡的原因和我们一样,也是我们的兄弟。西部山地的伟人被杀死了,独角兽也灭绝了,猛犸象只剩下几百只仍然在世。冰原狼逃离了我们,但是它们的时间也不多了。在这个人类的世界里,没有他们的生存空间,也没有我们的。”
  她谈到这些的时候看起来很悲伤,这让布兰也同样感到悲伤。但是过后他会想起,人类不会悲伤,他们会憎恨并且发誓复仇。歌者们会唱悲伤的歌,人类却会战斗和杀戮。
  一天梅拉和玖健决定无视叶子的警告去看一看大河。“我也要去。”布兰说道。
  梅拉悲伤的看了他一眼。这条地下暗河在地下六百步的深处,下去的路途陡峭曲折,她解释道。最后一段路还需要用绳子攀爬。“阿多已经不能再把你背在背上了。我很抱歉,布兰。”
  布兰记起曾经没有人可以攀爬的比他更好,哪怕是罗柏和琼恩。他真想大喊让他们离开他,但是他又想哭。但是他几乎是一个成年人了。所以他什么也没说。可是在他们走后,他进入阿多的身体然后跟着他们。
  高大的马童没有反抗他的进入,就好像他第一次做的那样。在湖边的高塔上,外面下着狂风暴雨。好像一只被抽出了所有斗志的狗一样。阿多会把自己卷缩起来,藏在一个布兰无法触及的地方。他隐藏的地方在他的内心深处,布兰也无法接触的到。没有人会伤害你,阿多,他静静的对他目前的这个大孩子般的身体说。我只想像以前一样强健一段时间,我会把身体还给你,就像我以前所做的那样。
  没有人知道他上了阿多的身。布兰只能微笑,做他曾被告知所需要做的事情,不断的嘀咕着 阿多 。然后他就可以跟随梅拉和玖健,露出开心的笑容,没有人会怀疑那是不是他。他经常跟着他们,不知道他是否受欢迎。最后,他们还是欢迎他的到来。玖健轻松的用绳子把他们送了下去,但是这一切都在梅拉用叉子抓到一条白盲鱼之后结束了,他们该爬回去了。玖健的胳膊开始发抖,他发现他无法爬到顶端,所以他们把他绑在绳子上,让阿多给他拉上去。阿多…每拉一下阿多都会喊一声。 阿多阿多阿多…
  新月如钩,就好像锋利的小刀一样。夏天挖出了一只胳膊,黑色的手臂覆盖着白霜,它的手指开开合合,好像要把自己从冻雪中挖出去一样。胳膊上的肉还足够填饱肚子,在那之后夏天又敲骨吸髓。当这一切都做完之后,这只胳膊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彻底不动了。
  变成狼的时候,布兰和夏天还有他的族群在一起。变成乌鸦的时候,他会和murder一起飞翔,在日落时环绕小山,观察敌人的动静,感受空气中冰冷的味道。变成阿多的时候,他会探索整个洞穴。他发现山洞深处满是骸骨,竖井深深的通向大地深处,洞顶悬挂着巨大的蝙蝠骨骼。他甚至还穿过横跨深渊的石桥,在石桥的另一面发现了很多小径和石室。其中一个住满了歌者,他们都像布兰登一样坐在鱼梁木王座上,鱼梁木的根须残绕着他们,已经浑然一体。他们中的大部分在他看来已经死了,但是当他从他们面前走过时他们睁开眼睛,用目光跟随着他的火把,其中一个用满是皱纹的嘴张开又闭上,好像是要试图讲话。 “阿多。”布兰对他说道,他感到了真正的阿多在内心的波动。
  坐在大厅中坐在自己王座上的布林登,已经是一般尸体一半树木。他看起来更像是用扭曲的木头,陈腐的骨头和腐烂的毛皮雕刻成的可怕的雕像。在这一片废墟中唯一能让他看起来还是个活物的就是在他脸上的那只红色眼睛,就好像将要熄灭的火炉中最后还在燃烧的煤块一样。被扭曲的根须所缠绕的破成碎片的苍白的皮肤挂在一个黄色的骷髅上。
  他的目光依然吓到了布兰-----鱼梁木的根须从他的肌体中穿过,蘑菇长在他的脸颊,白色的蠕虫在他空着的那个眼眶里生长。他更喜欢没有火炬的时候,在黑暗中他可以假装那是对他低语的三眼乌鸦,而不是一具可怕的会说话的尸体。
  有一天我也会像他一样。这个想法让布兰充满了恐惧。失去双腿已经够糟了。难道还要他把其他的部分也都失去,把余生都用来让鱼梁木爬满他的身体吗? 布林登大人把他的生命变成了一棵树,叶子告诉他们。他不吃饭,不喝水,他睡觉,沉浸在梦中,他会观察这个世界。 我将会成为一个骑士,布兰回忆着。我曾经可以跑,可以攀爬,可以战斗。但是那看起来像是一千年以前的事情了。
  他现在是什么?只是残废的男孩,史塔克家的布兰登, 一个不存在的王国的王子,一个被焚毁的城堡的主人,废墟的继承人。他把三眼乌鸦想象成了一个巫师,一个智慧的,年迈的老巫师,可以治愈他的双腿。但是那只是一个蠢小孩的梦罢了,他现在意识到。这不是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有的幻想了,他告诉自己。 一千只眼睛,一百种皮肤,像古树的树根一样智慧。这和成为骑士一样不错。无论如何几乎都一样好。
  月亮在天空中成为了一个黑色的洞。在洞穴外面,世界照常运转。太阳起起落落,月亮盈缺交替,寒风怒吼。在山中,玖健。黎德变得更加温怒和孤独,这让他的姐姐很悲痛。她经常和布兰一起靠着小小的营火坐在一起,讨论这每一件事,也可能什么也不说,抚摸着躺在他俩之间的夏天。同时他的哥哥会独自徘徊在山洞中,玖健甚至还喜欢在天亮的时候向洞顶攀爬。他会几个小时都站在那里,看着外面的森林,被毛皮包裹着的身体瑟瑟发抖。
  “他想要回家。”梅拉告诉布兰。“他不会尝试为自己的命运而奋斗。他说绿色之梦不会说谎。”
  “他正变得勇敢。”布兰说。人唯有恐惧方能勇敢。在很久以前的那个下着夏雪的日子里,他们发现了冰原狼的幼仔,那时他的父亲和他说了这句话,他仍然记得。
  “他正变得愚蠢。”梅拉说。“我曾希望,当找到你的三眼乌鸦时…现在我却怀疑我们为什么要来。”
  为了我,布兰想。“他的绿色之梦。”他说。“他的绿色之梦。”梅拉提高了嗓门。“阿多。”阿多附和道。
  梅拉开始哭泣。
  这时布兰开始憎恨自己是一个残废。“别哭了。”他安慰道。他想抱着她,紧紧的抱着她,就好像他受伤时他妈妈曾经在临冬城对他所做过的一样。她就在那里,只有几步远,但是想要够到的话却好像有几百里格。想要到她身边,他需要用手在地上拖着伤腿爬行。地面粗糙且凹凸不平,他的速度也不会很快,身上将会满是刮伤和淤青。我会上阿多的身,他想。阿多将会抱着她,轻拍她的背。这个想法让布兰觉得非常古怪,但是在梅拉跑离火堆,冲进黑暗的隧道时,他仍然在想。他听着她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直到只剩下歌者们的歌声。
  新月如钩,就好像锋利的小刀一样。时光飞逝,一天接着一天,每一天感觉都比前一天更短。黑夜更长,山洞中不曾有阳光普照,也不曾有月光洒落。甚至连星星在这里都很陌生。那些是属于地面上正常时间的世界的事物,日夜日夜日夜轮转。
  “是时候了。” 布林登大人宣布。
  他话语中的一些东西好像冰冷的手指在布兰的背上爬来爬去。“是时候做什么了?”
  “做下一步该做的事情。让你超越异形者,变成一个真正的绿先知。”
  “树会教导你。”叶子说。她点头示意,另一个歌者走上前来,白色头发,被梅拉称为雪锁头的那位。他端着一个鱼梁木碗,上面雕刻着一打脸孔。好像心树的脸一样。在里面是一坨白色的浆糊,稠密厚重,有暗红色的纹理环绕其间。“你必须喝下它。”叶子说。她把碗递给了布兰。
  布兰不确定的看着碗。“这是什么?”
  “一团鱼梁木种子。”
  这个东西的某些部分让布兰看起来很不舒服。红色的纹理仅仅是鱼梁木的汁液,他假定。但是在火炬光线的反射下它们看起来真的很像血。他把勺子伸进面团,然后犹豫不决。“这会让我成为绿先知吗?”
  “你的天赋让你称为绿先知。” 布林登大人说道。“这会唤醒你的天赋,并且让你和树木能够结合到一起。”
  布兰不想和树结合…但是谁会和一个残废的男孩结婚呢?一千只眼睛,一百种皮肤,像古树的树根一样深邃的智慧,成为一名绿先知。
  他吃下了。
  它尝起来有些苦,尽管不像橡子面那么苦。第一勺是最难吃的。他差点给吐出来。第二勺稍好一些,第三勺几乎是甜的了。剩下的他很快就给吃完了。为什么他会认为是苦的呢? 它尝起来像蜂蜜,像新雪,像胡椒和肉桂,像他妈妈给他的最后一吻。空的木碗在他指尖打滑落下,掉在山洞的地面上。“我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同,然后会发生什么?”
  叶子碰了一下他的手。“树会教导你。树会记得。”她抬起手,其他的歌者开始在山洞中移动,一个接一个的熄灭火把。黑暗顿时笼罩了他们。
  “闭上眼睛。”三眼乌鸦说道。“滑动你的身体,就好像进入夏天那样。但是这次,你要进入树根。跟着他们进入大地,到山上的树上,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布兰闭上眼睛,放松身体,尝试进入树根,他想。进入鱼梁木,变成一棵树。有一瞬间他可以看到被黑暗覆盖的山洞,可以听到下面奔腾的河流。
  然后他立刻又一次回到了家里。
  艾德。史塔克大人坐在神木林湖边的一块石头上,心树苍白的根须环抱着他,就好像老人苍老的胳膊。巨剑寒冰躺在他的膝盖上,他正在用油布擦洗。
  “临冬城。”布兰低语道。
  他的父亲向上看来,“谁在那?”他问道。天旋地转…布兰非常害怕,被某种力量强行拉走。他的父亲,黑色的水池和神木林开始褪色,消失。他又回到了山洞,他的鱼梁木王座上的苍白的粗树根环绕着他,就好像妈妈抱着自己的孩子。一直点着的火把来到了他的面前。
  “告诉我们你看到了什么。”从远处看叶子几乎是一个小女孩,不比布兰或者他的姐妹们大多少。但是走近看的话她就老多了。她要看起来有200多岁。
  布兰的喉咙很干。他强忍着说,“临冬城。我回到了临冬城。我看到了我父亲。他没死,他没死,我看到了他,他回到了临冬城,他还活着。”
  “不,”叶子说。“他已经死了,孩子,不要试图把他从死亡中唤醒。”
  “我看到了他。”布兰可以感觉到粗糙的木头压着一侧的脸颊。“他在擦拭寒冰。”
  “你看到了你希望看到的。你的内心渴望你的父亲和你的家,所以你看到了他们。”
  “人们在知道他有所渴望的时候,必须知道如何去通过鱼梁木观看。” 布林登大人说道。“你看到的都是往日的阴影,布兰,你在通过临冬城的神木林的心树观看。树的时间概念和人是不同的。太阳,油和水,这些事鱼梁木不懂得的事情,不是时间的问题。对于人来说,时间就像大河。我们都在它的洪流之中,从过去到现在顺流而行,总是在同一个方向。树却不一样。他们的树根生长,死亡都在同一个地方,时间没有改变他们。橡树就是橡果,橡果就是橡树。鱼梁木…人类的一千年对鱼梁木来说就是一瞬间,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看到过去。”
  “但是。”布兰问道。“他听到了我的声音。”
  “他听到了风的低语,叶子的摩挲。你不能对他说话,你尽力去尝试了,我知道。我也有我自己的幽灵,布兰,一个我爱着的兄弟,一个我恨着的兄弟,一个我渴望的女人。通过树,我仍然可以看到他们,但是我的话语从没有传到他们耳朵里。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我们可以从过去学到教训,但是我们不能改变它。”
  “我会再次看到我的父亲吗?”
  “当你可以熟练使用你的天赋时,你将随心所欲的看你想看的地方,看树木看到的昨天,几年或者几千年前的记忆。人们的生命被囚禁在永恒的 现在 中,活在过去的迷雾和未知的未来之间。一些飞蛾的生命仅仅有一天的时间,对于它们来说一小段时间可能就相当于人类的几年或者数十年。一棵橡树可以活三百年,一棵红木可以活三千年。一棵鱼梁木可以在不被外力干扰的情况下永远活下去。对于它们来说季节更替就好像拍打一下翅膀一样,过去,现在和未来融为一体。你的视线不仅仅被限制在神木林。歌者在心树上雕刻眼睛来唤醒它们。那就是绿先知所需要学会使用的第一课…但是在那时你将会很好的通过树木本身来观看。”
  “什么时候?”布兰想要知道。“一年,三年或者十年。这些我并没有看见。时间到了,它就会自己出现。我保证。但是我现在很累了,树木在召唤我,我们将在早上的时候再开始上课。”
  阿多把布兰抱回住所,不停的低声咕嘟着 “阿多。”叶子打着火把走在他们前面。他希望梅拉和玖健能在这儿,那样他就可以告诉他们他看见了。但是他们居住的石室冰冷无人。阿多把布兰放在床上,盖上兽皮,然后给他们升起了营火。一千只眼睛,一百种皮肤,像古树的树根一样深邃的智慧。
  看着火焰,布兰决定醒着,直到梅拉回来。玖健将会不高兴,他知道,但是梅拉会对此很高兴,他不记得闭上了眼睛。
  …但是他莫名其妙的又回到了临冬城。从神木林俯视着他的父亲。艾德大人看起来非常年轻。他的头发是棕色的,没有一丝灰白,他低下头“…让他们长大以后亲如兄弟,彼此间只有爱。”他祈祷道。“让我的妻子在她的心里原谅…”
  “父亲。”布兰的声音就像是风中的呓语,叶子的呢喃。“父亲,是我,布兰,布兰登。”
  艾德。史塔克抬起头,看着神木林,皱着眉头。但是他没有说话。他看不到我,布兰意识到,绝望。他想冲出去碰触他,但是他所能做的只有观看和倾听。我在树里,通过它红色的眼睛看世界,但是鱼梁木不会说话,所以我也不会。
  艾德。史塔克继续祈祷。布兰感到他的眼里充满泪水。但是那是布兰的眼泪,还是鱼梁木的?如果我哭泣,树木也会同样哭泣吗?
  父亲剩余的祈词都被突然出现的木头的哗哗声所淹没。艾德。史塔克融化了,就像早上的太阳。现在两个孩子在神木林里飞舞,叫喊着用树枝打闹。女孩在两人中个子更高,更大一些。艾丽娅!在她突然从一块岩石上跳起然后袭向男孩时布兰渴望的想。但是不对。如果这个女孩是艾丽娅,男孩就是布兰自己。但是他从没有留过这么长的头发。艾丽娅也从没这样和我打闹过。她用树枝打男孩的大腿,下手如此之重,以至于男孩掉进了水池里,扑腾叫喊。“安静点,笨蛋。”女孩扔掉她的树枝说道。“只是水啦,你想让老奶妈听到,再去告诉爸爸吗?”她跪下然后把她的兄弟拉离水塘,但是在她做完这些之后,他们两个就离开了。
  在这之后往日的影像变得越来越快,直到布兰感到迷失和眩晕。他再也没有看到他的父亲,也没有看到像艾丽娅的女孩,而是看到了一个怀孕的裸体女人浑身湿漉漉的跪在心树前祈祷。乞求旧神能够让她生一个可以替她复仇的儿子。然后又出现了一个苗条的棕发女孩,踮着脚尖亲吻一个和阿多一样高大的年轻骑士,苍白而又凶猛,鱼梁木分成三根枝条,然后把它们像箭一样发射出去。树本身在不断的萎缩,每看一段记忆,树就更小一些,变成树苗,最终消失。只有不断的在树木间切换才能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现在布兰看见的领主们高大坚毅,这些严酷的人们穿着兽皮和锁子甲。一些还带着他在洞穴中的雕像上看到过的面具。但是他们在他没来得及给他们起个名字的时候就消失了。
  然后他继续观看,一个大胡子的男人把一个俘虏绑在心树前。一个白发女人穿过一片红色的暗红色的叶子走向他们,一把青铜镰刀拿在她的手里。
  “不!”布兰想道。“不要!”但是他们听不到他的话语,只有他的父亲曾经听到过。女人拉住俘虏的头发,把镰刀放在他的喉咙上,用力一拉。穿过数个世纪的迷雾,残废的男孩只能看到男人的腿在地面上踢打…但是当俘虏的生命在一片红色的潮水中离开身体时,布兰登。史塔克尝到了血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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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五章 琼恩(七)
  
  在七天的阴天和阵雪之后,太阳在将近中午的时候突破云层。一些雪堆超过了人的高度,事务官几乎铲了一整天的积雪才使得通道一如最初时干净。反光照亮了长城,每个缺口缝隙都闪耀着暗淡的蓝色。
  琼恩·雪诺在七百尺之上俯视着鬼影森林。一阵北风打着旋穿过下面的树,从顶端的枝条吹落羽毛般的雪花,有如冰霜的横幅。此外,一切静谧。毫无生机。但这并不能使他完全消除恐惧。他所害怕的并非活着的事物。所以即便如此寂静……
  太阳出来,雪业已停。大概这也是月相转变前我们唯一的机会,之后,那将又是一季。“Emmett**好他的新兵没有?”他告诉忧郁的艾迪,“我们需要一次护送,十名游骑兵,装备有龙晶武器。我需要他们准备好在一小时之内出发。”
  “是,大人,谁来指挥?”
  “我亲自来。”
  艾迪的嘴张地比平时小一点。“某人认为如果指挥官大人能待在安全温暖的长城南边会更好。这并非我自己要这样说,而是某人。”
  琼恩微笑。“某人最好不要在我面前这么说。”
  一阵疾风使得艾迪的斗篷劈啪作响。“还是下去吧,大人。这风似乎要把我们推下长城,我可从未学过如何飞行。”
  他们坐绞车回到地面。风刮地猛烈,一如老奶妈在琼恩幼时告诉他的故事里的冰龙般寒冷。沉重的笼子摇动着。笼子时时刻刻刮擦着长城,生成在阳光下光亮闪烁的透明的冰雨,有如尖利的玻璃碎片。
  玻璃,琼恩沉思,也许在这里有用。黑城堡有自己的玻璃花园,正如临冬城的玻璃花园。依靠玻璃花园,我们甚至可以在深冬种植蔬菜。最好的玻璃来自密尔,可是一个上等的透明玻璃片的价值几乎与等重的香料无异,而绿玻璃和黄玻璃又不能达到如此效果。我们需要的是钱,有了足够的钱,我们可以在密尔找到学徒和工人,把他们带来这里,给他们提供自由以使他们传授技艺给一些我们的兄弟。这是实现这一计划的唯一方法。如果我们有钱,可事实恰恰相反。
  在长城底部,他发现白灵正在路边积雪里翻滚。这只巨大的白狼似乎喜爱新鲜的雪。当它看到琼恩,它立即朝琼恩飞奔而来。忧郁的艾迪问,“他和你同去?”
  “是啊。”
  “一只聪明的狼,和我?”
  “你不用去。”
  “大人明智。白灵当然是更好的选择。我毫无利齿来撕咬野人。”
  “如果诸神仁慈,我们不会遭遇任何野人。我需要灰马。”言语在黑城堡很快散去。当波文马尔锡踏步穿越院子来到琼恩面前时,艾迪仍在马舍为灰马配鞍。“大人,我希望你能再次考虑。新人同样可以在修士面前立下誓言。”
  “修士属于新神,而旧神居住在森林里,信仰旧神的人在鱼梁木前立下誓言。你和我对此同样清楚。”
  “Satin来自旧镇,Arron和Emrick来自西境。旧神并非他们的信仰。”
  “我没有强求他们的信仰,他们可以信仰七神甚至红袍女的光之王。然而他们却选择了旧神”
  “哭泣者可能还在那里,小心点”
  “小树林在两小时骑乘之内,即便是雪天。我们也能在午夜之前回来。”
  “这太久了。毫不明智。”
  “不明智,”琼恩重复道,“但这却很必要。他们将发誓成为守夜人,加入数千年未被破坏过的兄弟联盟。誓言很重要,传统更重要。它们使我们紧密凝聚在一起,高贵和低贱,年轻和年老,平民和贵族。它们使得我们成为兄弟。”
  “是,大人,”Lord Steward说,“但当你发现哭泣者时,他的头会只是个挂在矛上头吗?你将进入黑夜。积雪在某些地方深及腰部。我看见你带了经验丰富的人,这很好,但是Black Jack Bulwer熟悉那里一草一木。就连班扬史塔克,你叔叔,他……”
  “我有他们所没有的东西,”琼恩回头吹声口哨。“白灵,到我这来。”这匹白狼摇摇背上的积雪然后小跑到琼恩边上。游骑兵四散让避,尽管Rory猛拉缰绳,他的母马还是嘶叫着逃开了。“长城是你的了,波文大人。”他执着马缰走过大门,走过长城下蜿蜒曲折的冰隧道。 在冰墙之后,树木高而静地挺立,如被厚厚的白披风所包裹。游骑兵和新兵形成队形后,白灵阔步到琼恩的马旁,停下嗅了嗅,他的呼吸在空气里结霜。“什么?”琼恩问,“那有人吗?”可他所目及的树林里空无一物,即便目及的距离并不远。
  白灵快步冲向树木,滑向两株白松之间,消失在雪团之中。它想打猎,但猎什么呢?琼恩并不为它可能遭遇野人而担心。一匹白狼在白树之中,静如影,野人们永远不知道它将到来。他知道不必追赶它,白灵总会在琼恩需要时返回,不早不迟。琼恩轻踢马腹,其他人落在后面,马蹄踩碎软雪下的冰层。他们以平稳的速度向心树行进,长城在他们后面不断缩小。士卒松和哨兵树披上厚厚的白色外套,冰柱悬挂在光秃秃的阔叶树的棕色枝干上。琼恩派Tom Barleycorn走在前面为他们侦查,去往神木林的路已被行进过太多次而为人所熟悉。Big Liddle和Luke of Longtown在灌木丛中左右穿行,他们为队伍的侧翼提供警戒。所有人都是老道的游骑兵,配备有黑曜石和钢铁,战号挂在他们的鞍上,需要时便可吹响求助。
  其他人也很优秀,至少,在战斗中优秀,忠于弟兄。琼恩说不出在他们来长城前做过什么,但是他深信大部分人经历过如同黑披风般的黑暗。在这,他们是各种他所需要来支持他的人。他们拉起兜帽以对抗刺骨的寒风,一些人用围巾裹住他们的脸,藏起他们的面貌。即便这样,琼恩也能认出他们。他们每个名字都镌刻在他心里。他们是他的人,他的弟兄。
  此行有六人和他们同去——有老有少,有壮实的有瘦弱的,有经验丰富的也有新手。六个人将立下誓言。Horse在鼹鼠村出生长大,Arron和Emrick来自仙女岛,Satin来自远在维斯特洛另一端的旧镇的妓院。他们所有人都是男孩。Leathers和Jax是成年人,已有四十岁,鬼影森林的子孙后代。他们是六十三个和琼恩雪诺带回到长城的野人中的其中两个,至少是唯一愿意穿上黑衣的两个。Iron Emmett说他们都准备好了,或者快准备好了。他和琼恩还有波文马尔锡轮流评估过每个人,然后将他们如此分配:Leathers, Jax 和 Emrick成为游骑兵,Horse成为工匠,Arron 和 Satin成为事务官。立下誓言的时刻到来了。
  Iron Emmett骑在队伍的前端,骑在一匹琼恩所见的最为丑陋的马上。那是一个看上去只有毛和蹄子的毛茸野兽。“有传言说昨晚Harlot’s Tower(注:妓女塔)有些麻烦,”士官长说。
  “是Hardin’s Tower。”琼恩说。六十三个和他从鼹鼠村返回的人里,十九个是女人和女孩。琼恩把她们安置在琼恩曾居住过的废弃塔楼里。十二个矛妇,她们有足够的能力为自己和其他年轻女孩提供防御以防止黑衣兄弟骚扰。正是这些她们不愿面对的男人给了Hardin’s Tower这个新的令人恼火的名字。琼恩不打算原谅这些玩笑。“三个愚蠢的醉汉把Hardin’s当成妓院。他们现在被关进了冰牢里,检讨他们自己的错误。”
  Iron Emmett做个鬼脸。“男人是人,誓言是话,而话语如风。你应该在那些女人旁边安排守卫。”
  “而谁又看着这些守卫呢?”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他已经吸取过这个教训,耶哥瑞特是他的老师。如果他不能守住自己的誓言,他怎么能指望其他兄弟?但是把这些女野人视同儿戏亦充满危险。男人可以拥有女人,也可以拥有一把刀,耶哥瑞特曾告诉他,但是没有人能同时拥有两者。波文马尔锡并没有全错。Hardin’s Tower是个一触即发的炸药。“我打算再启用三个城堡。”琼恩说。“深湖居,黑貂厅和长车楼。他们都由自由民驻守,由我们的人管理。届时,长车楼将全是女人,总司令和总务长也会对她们束手无策。”他坚信会有男女混住发生,不过至少如此远的距离使这种事很难发生。
  “哪个可怜的傻子会得到那个管理机会呢?”
  “我正骑行在那个傻子身后。”
  Iron Emmett脸上的表情混合着惊恐与幸福,甚于得到一大袋黄金。“我做了什么蠢事如此得罪你,大人?”
  琼恩大笑道。“别害怕,你并不是一个人。我打算派忧郁的艾迪做你的副手和事务官。”
  “这是矛妇们的荣幸。但如果可以的话,你还是把城堡赠予那个马格那比较好。”
  琼恩的笑容消失了。“如果我能信任他的话我也许会。Sigorn把他父亲的死归咎于我,这令我很害怕。更糟的是,他只会给出命令而非接受命令。不要把Thenns和自由民混为一谈。就我所知,马格那在古语里是首领的意思,而Styr对于他的人来说更像是神。他的孩子和他是一丘之貉。我并非是要他们下跪,可他们并不服从我。”
  “是的,大人,但是你最好为马格那做点什么。如果你一直忽视他们,你会在Thenns那遇上麻烦。”
  惹麻烦就是总司令的命,琼恩本想这样回答。他的鼹鼠村之行已为他带来足够多的麻烦,正如现在发生的那样,而那些女人仅仅是众多麻烦中的最小一部分。Halleck被证实如他所担忧的那般残忍,而且有一些黑衣兄弟对自由民恨到了骨子里。一个Halleck的追随者在院子里切掉一个工匠的耳朵,仿佛这一切只是那人在娱乐而已。他不得不尽快开放旧的堡垒,这样哈尔玛的人就可以派去驻守深湖居或者黑貂厅。尽管那些地方之前都还不适合人居住,Othell Yarwyck和他的工匠仍在尝试重建长夜堡。很多晚上琼恩雪诺都在想阻止史坦尼斯屠杀野人是否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什么都不懂,耶哥瑞特,他想,也许永远也不会懂。
  距离树林仅有半里,红而长的秋日阳光倾泻在无叶的枝条间,把积雪染成粉色。骑手们在两个穿犹如戴了冰盔的岩石之间穿越冻结的溪流,然后跟随曲折的猎物踪迹行向东北。风吹起时,飞沫般的软雪占据了空气,阻隔了他们的视线。琼恩把围巾拉过口鼻,戴上披风的兜帽。“不远了,”他告诉其他人。没有人回答。
  琼恩在看到Tom Barleycorn之前已经嗅到他的味道。或者是白灵嗅到了他的味道?最近琼恩常常觉得好像他和白灵共用一体,即便在清醒的情况下也是。这头大白狼最先出现,摇掉身上的雪。一会之后,Tom也到了,他轻声告诉琼恩:“树林里有野人。”
  琼恩停下队伍。“他们有多少人?”
  “有9个。没有守卫。一些人像是死了或是睡着了。大部分看上去像女人。一个小孩,但那里同时也有巨人,我明确看到了。他们生了火堆,烟雾在林间升起。这真是愚蠢的行为。”
  九个,而我有十七个人。虽然琼恩的人里仅有四个是青涩的男孩,可是,他没有巨人。
  然而琼恩并不打算退回长城。如果这些野人还活着,或许我们可以把他们带回去。如果他们都死了……这些尸体也有用。“我们步行前进,”他说道,轻轻下马。积雪没及脚踝。“Rory, Pate,你们看守马匹。”他本可以把这项任务交给新兵们,可新兵们迟早要浴血奋战。和平时一样。“散开,新月队形。我们从3个方向接近树林,你们把队友把持在自己的余光范围里,这样你们之间的间隙将不会变大。飞雪会隐蔽我们的行动,如果他们都没有发现我们,我们就不会有流血的风险。”
  黑夜很快降临。当最后一丝太阳没入西边的树林时,光束消失的无影无踪。粉色的积雪重归纯白,当世界变得黑暗时,白色也没滤去。夜空变成有如那历经反复洗涤的旧披风般的褪色的灰,随后一颗暗淡的星星升起。
  他瞄了下前面笼罩于暗红手状树叶下的鱼梁木的苍白树干。琼恩雪诺从背后的剑鞘里抽出长抓。他左右环顾,朝Satin和Horse轻轻点头示意,然后看着他们向前面的人转达这个命令。他们同时向树林发起冲锋,踢起地上的积雪。一片寂静,唯有呼吸的声音。白灵和他们一同奔跑,有如琼恩身旁的白色影子。
  鱼梁木在空地的边缘形成环状。它们有九株,大小和树龄相差无几。每棵树上都镌刻着脸,各不相同的脸。有的在微笑,有的在尖叫,还有一些在向他咆哮。火光之中,他们的眼睛看起来都是深黑,然而在白天,这些眼睛如血一般红。琼恩知道,就像白灵的眼睛那般。
  树林中的营火是微小而可怜的东西,灰烬,余烬和少许断枝缓慢而多烟地燃烧。尽管那样,这营火也比它周围蜷缩的野人更有生命力。当琼恩踏出灌木丛时,仅有一人对他们的出现作出反映。那是一个小孩,哭嚎着仅仅抓住他母亲的烂披风。那位母亲乍一惊睁开眼。此时,游骑兵已经包围了这片树林,滑过苍白如骨的树,钢铁在黑色手套里闪着寒光,等待杀戮降临。
  巨人最后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他之前在沉睡着,在营火旁片蜷缩一团,是孩子的哭泣惊醒了他。雪的声音掩盖住守夜人靴子的动静。巨人惊醒就好像是一块巨石有了生命,着实令人倒吸一口凉气。他蹲坐着哼气,用大如火腿的手揉揉双眼来消除睡意。直到他发现了Iron Emmett,Iron Emmett的剑在手中闪烁寒光。巨人立马咆哮着跃起,抄起一柄长柄重锤。
  白灵龇牙以示准备攻击。琼恩擎住白灵的颈项。“我们不打算在这里战斗。”他知道他的人可以毫无代价地击败巨人。流血,只会使野人陷入恐惧。最终野人全军覆没,而他的兄弟也将蒙受伤亡。“这里是神圣的地方,而我们只是——”
  巨人再次咆哮,声音使树的枝叶颤动。巨人用重锤敲地,重锤的柄乃是六尺长的橡木树干,顶端有一块面包这么大的巨石。重锤落地的撞击使得大地晃动。其他野人迅速奔向自己的武器。
  当Leathers发话时,琼恩雪诺已经做好准备掏出长抓。他的声音听起来粗哑刺耳,但琼恩听懂了这些古语,并觉得其简直有如天籁。Leathers说了很久。当他说完,巨人答复。巨人的声音听起来就像隆隆的轰鸣并充满咕隆,琼恩一个字也没听懂。Leathers指向树又说了些什么,接着巨人也指了指树,然后闭上嘴放下武器。
  “搞定了,”Leathers说。“他们也不想战斗。”
  “干得好。你给他说了些什么?”
  “我说我们也信仰旧神,我们前来祈祷。”
  “我们会祈祷的。大家都放下武器,今晚这里不会流血。”
  9个人,Tom Barleycorn曾告诉他,现在9个人都在那,但是2个已经死了,1个奄奄一息熬不到明天早上。剩下的6个包括一个母亲和孩子,两个老人,一个在战场受伤的Thenn,和一个硬足民,硬足民的光脚严重冻伤,琼恩扫了一眼便得出他已经无法行动的结论。琼恩意识到,他们来到这片树林时,大部分都对彼此陌生。当史坦尼斯击溃了曼斯雷德的军队,他们便逃入树林以躲过屠杀。他们在荒野漫游,在饥荒和寒冷中失去亲人和朋友。最终他们抵达这里,已经虚弱疲劳到无法继续逃荒。“神在这里,”其中一个老人说。“这是个再好不过的等待死亡降临的地方。”
  “长城距此仅有数小时路程,”琼恩说。“你们为何不去那里寻求庇护?其他野人都屈服了,甚至曼斯。”
  野人相互交换眼神。最终有个人说,“我们听说,黑乌鸦们烧死了那些屈服的野人。”
  “甚至曼斯本人,”那个女人补充道。
  梅丽珊卓,琼恩想,你和你的红神现在还要为此事也给个说法。“那些愿意的人,我们欢迎他们加入到我们身边。黑城堡可以提供食物和庇护,长城可以为你们提供安全,使你们免受森林里游荡的鬼魂威胁。我发誓,不会有人来烧死你们”
  “乌鸦的誓言,”女人抱孩子更紧了,“而谁又可以保证你能守誓?你到底是谁?”
  “守夜人司令,临冬城艾德史塔克之子。”琼恩接着转向Tom Barleycorn。“叫Rory和Pate把马匹带来了。我不想在这哪怕多待一会。”
  “如你所愿,大人。”
  他们离开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即他们此行的目的。Iron Emmett唤出那几个新兵,当其余的人在一个敬畏的距离上观望时,这几个人跪在鱼梁木前。之后,那天最后的光亮消失了,天上的星星和林间微弱暗红的营火成了唯一的光源。
  六个人穿着厚重的黑色兜帽和黑斗篷,他们好似由影子雕刻而成。他们的声音聚集到一起,和无边的长夜相较显得无比藐小。“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他们说着誓言,在他们之前有成千上万的人曾这样说过。Satin的声音甜美得像歌,Horse的嗓音沙哑,Arron的声音则焦虑而尖锐。“至死方休。”
  死亡会很远吗?琼恩雪诺单膝没入雪中。父亲的神啊,保护这些人吧,还有艾丽娅,我的小妹,无论她在哪。我祈求,让曼斯找到她然后把她安全地带给我吧。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新兵们发誓,声音犹如在此回荡过无数沧桑。“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树木的神灵啊,给我力量让我也能遵守誓言吧,琼恩雪诺静静祈祷。给我智慧让我明白该做什么,也给我勇气让我去做那些事。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六个人说,琼恩觉得,他们的声音似乎愈发强壮和坚定。“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
  守护王国的铁卫。白灵用鼻触触琼恩的肩膀,琼恩把手臂搭在他身上。它可以嗅出Horse没有洗过的臀部,Satin精心梳理过的胡须的甜腻的气味,难闻刺鼻的恐惧的味道,巨大的压倒性的麝香味。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可当他透过树林望向女人和孩子,两个老人,残疾的硬足民时,他看到的只有人。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琼恩雪诺最先起立。“起来你们就是守夜人的汉子了。”他向Horse伸出手拉他起来。
  起风了。是时候回去了。
  回程比来时更漫长。尽管巨人有着那样巨大的腿,他的脚步却依然沉重,他总是停下用低悬的手臂和锤子踢起雪。女人和Rory同骑,她的孩子和Tom Barleycorn一起,老人们和Horse与Satin同骑。Thenn害怕马匹,尽管伤势严重,他还是愿意跛足而行。硬足民无法坐在马鞍上,他不得不像一袋麦子一样被捆在马背上。白脸干瘪的老太婆也被这样运输,他们已经无法醒来。
  他们对另外两具尸体也这么做,这让Iron Emmett感到费解。“它们只会拖慢我们的速度,大人,”他对琼恩说。“我们应该把它们烧掉。”
  “不,”琼恩说。“带上它们,我要用这些尸体。”
  返程路上没有月光指引,只有零星的星星。世界黑白混杂。返程是一次冗长而缓慢无尽的跋涉。雪紧紧地附在靴子和背上,风使得松树发出嘎嘎的响声,斗篷在身后打旋拍打。琼恩瞄着头上红色的走兽,当琼恩一行在下面行进时他发现它们正在穿越大树无叶的枝干。The Thief,自由民如此称呼它。耶歌瑞特总是说偷取女人的最好时间是the Thief出现在Moonmaid之时。她却从没有告诉他什么是偷取巨人或是俩尸体的最好时间。
  当他们再次看到长城时已接近拂晓。
  当他们靠近时,哨兵吹响号角。从高处所传来的声音听起来好似巨大的深喉鸟的悲鸣,一声长音意为游骑兵返回。Big Liddle解开并吹响自己的战号以示回应。在大门前,他们不得不等待忧郁的艾迪拔开门闩转开铁条。当艾迪看到褴褛的野人队伍时,他努努嘴并盯着巨人。“巨人通过隧道前需要我们在隧道里抹油润滑吗,大人,或者我该派人拿来梯子?”
  “噢,我觉得他大小合适。不用润滑。”
  他确实大小合适……在隧道里手和膝盖并用爬行。这个大块头,至少十四尺。甚至比巨人之王马格还大。马格死于这片冰的下方,死于唐纳诺伊的致命抵抗。守夜人失去了太多优秀的人。琼恩走到Leathers旁边。“你负责管理他,你也说古语。你要确保他能吃好并为他找个有火的温暖之处。你要和他待在一起,确保没人激怒他。”
  “是的。”Leathers有些犹豫,“大人。”
  琼恩安排好那些幸存的野人使他们的伤能得到充分照料。他希望热食和温暖的衣物可以使他们恢复,只不过硬足民可能会失去双脚。此外,尸体被他放进冰牢里。
  Clydas来了又走,当他把披风挂在门后时琼恩点了点头。白天来的一封信被放在了桌子上。东海望,或是影子塔,他发现时暗暗猜想。但封蜡是金色的,并非黑色,图案是燃烧的心里的宝冠雄鹿。史坦尼斯。琼恩拆开坚硬的封蜡,展平羊皮纸卷阅读。出自学士之手,国王之口。
  史坦尼斯已经入驻深湖居,山地部落也加入了他。Flint, Norrey, Wull, Liddle,他们全部。
  我们也得到了其他帮助,最令人始料未及而受人欢迎的是来自熊岛的女儿的帮助。艾丽珊莫尔蒙,她被手下称作为She-Bear。她把战士们藏在单桅渔船里,在铁民们登陆时出其不意地展开袭击。葛雷乔伊的长船悉数被焚或是被占,船员不是被杀就是投降。船长,骑士,著名的战士,还有其他贵族用以换取赎金,剩下的人则被我直接吊死。
  守夜人发过誓不介入王国内的任何纷争。然而此刻,琼恩雪诺确实感到某种莫名的满足感。他继续读下去。
  随着胜利的消息传出,越来越多的北方人加入了我们。自由民,自由骑手,山区居民,佃农们,从狼林深处的人到磐石海岸为逃避铁民放弃村庄的人,从临冬城大门外战斗的幸存者到曾向霍伍德城、赛文城、Tallharts宣誓效忠的人们。当我书写这封信时,我们的力量已经达到5000人,我们的队伍日渐壮大。我听说卢斯波顿正倾其所有力量进军临冬城,在那里让他的私生子和你的小妹结婚,他一定会重建城堡使其恢复到最初的样子。而我们将向他进军。Arnolf卡史塔克和Mors安柏和我们一起。如果能的话我必将救回你妹妹,我也会为她找到一个比拉姆斯雪诺更好的婚配。你和你的兄弟们务必坚守长城直到我返回。
  落款出自不同字迹。以光之王之名,史坦尼斯拜拉希恩,安达尔人,Rhoynar和先民之王,七国之君,兼全境守护。
  那一刻琼恩把信放到一边,羊皮纸又自动卷起,好像它渴望于保守自己的秘密一样。他不知道他读这封信时到底什么感觉。无数战斗曾经在临冬城打响过,但是战斗总有一方会是史塔克家。“城堡只是一个空壳,”他喃喃道,“不再是临冬城了,只不过是临冬城的魂魄而已。”想到这令他悲痛,而且……
  他不清楚老鸦食会带多少人去打仗,也不知道Arnolf会带去多少剑。安柏家一半的人将由妓靥带领,在剥皮人的恐怖堡战斗,然而这些封臣们很大一部分力量都跟着罗柏去往南方再也没有回来。就算被毁,临冬城本身也能为占领它的人带来不可忽视的优势。若是劳勃拜拉希恩,想必他定当凭借其所著称的日夜兼程强行军迅速赶往并保卫城堡。他的兄弟也会如此无畏么?
  不大可能。史坦尼斯是一个谨慎的指挥官,况且他的部队乃是部落自由民、南方骑士、国王的部队、王后的部队的大杂烩,伙着几个北方领主。他要么应当迅速进军临冬城,要么应当采取完全相反的策略——谨慎进军,琼恩想。可他并没有权利为国王谏言,不过……
  他再次扫视史坦尼斯的来信。“如果能的话我必将救回你妹妹。”史坦尼斯竟也有如此柔情伤感,不过随后这种气氛即被残酷无情的其他部分所削弱,“如果能的话”,以及附加的内容“我也会为她找到一个比拉姆斯雪诺更好的婚配”但如果艾丽娅并没有在那被救回来呢?如果梅丽珊卓女士的火焰中所见为真?他的妹妹能真正逃离捕捉者吗?她会怎么做?艾丽娅从小敏捷机灵,到最后却终是一个小女孩,卢斯波顿也不是那种对如此大好机会毫不在乎的人。
  倘若波顿根本没有得到他妹妹?这场婚礼不过是为了诱惑史坦尼斯进入陷进的阴谋。至少就琼恩所知,虽然恐怖堡伯爵从未让艾德史塔克失望过,艾德却从未信任过他,信任过那低声细气的声音和那苍白的眼珠。
  一个瘦弱的小女孩在一匹濒死的马上,逃离着自己的婚姻。凭借着这些字句,他在北方放了曼斯雷德和六个矛妇。“年轻漂亮的女子,”曼斯曾说过。这个未被点燃的国王提供了一些名字,忧郁的艾迪完成了剩下部分,偷偷从鼹鼠村带走他们。这简直是疯狂的行为。当曼斯在琼恩面前时,他本可以出色地击倒曼斯。琼恩对这位塞外之王有着莫名的钦佩,虽然这个人是一个背誓者和变色龙。比之曼斯雷德,他却更不信任梅丽珊卓。然而现在,他信任曼斯他们,把希望寄托者他们身上。倾尽全力找到妹妹,哪怕守夜人不该有姐妹。
  当琼恩还是个在临冬城的小孩时,他的英雄是Young Dragon,那是个在14岁便征服多恩的年轻国王。不论私生子血统,也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琼恩雪诺梦想成为一个拥有King Daeron的那般光荣的领袖,成为一个征服者。而现在,他已是成人,坐守长城。而他有的却尽是怀疑,他甚至不能征服当下。
  
  第三十六章 丹妮莉丝(六)
  
  营地的恶臭是如此剧烈,丹妮得强忍住作呕的冲动。
  巴利斯坦爵士皱了皱鼻子说,“陛下不该来这儿,呼吸这些黑色体液的味道。”
  “我是龙之血脉,”丹妮提醒他,“你见过拉肚子的龙么?”韦塞里斯过去常声称坦格利安们不受折磨普通人的瘟疫侵扰,而且据她所知,那是真的。她记得寒冷、饥饿和恐惧的感觉,但从没有生过病。
  “即便如此,”老骑士说,“如果陛下回到城里,我会觉得好受些。”弥林多彩的砖墙已远在他们身后一英里。“自从黎明纪元开始,血痢疾便一直是每支军队的噩梦。我们分发食物吧,陛下。”
  “天明再说,现在都到这儿了,我想去看看。”她双脚一夹她的小银马,其他人便策马随行。乔戈在她前方骑行,阿戈和拉卡洛在后,挥舞着长长的多斯拉克马鞭阻止病患和将死之人靠近。巴利斯坦爵士骑在一匹斑灰马上走在她的右侧。她左边则是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赛蒙和母亲之子的马瑟伦。60名士兵紧跟在他们的团长身后,保护装满食物的四轮马车。所有人都骑着马——多斯拉克人、铜面兽和自由民,只有职责才能让他们克服对彼此的厌恶聚集在一起。
  阿斯塔波人则排着每走一码就变得更长的病怏怏的队伍跌跌撞撞的跟在后面。有些人说的语言让她听不懂。其他人则没开口。许多人举起双手伸向丹妮,或者在她的小银马路过时跪下。“母亲,”他们这样叫她,用阿斯塔波、里斯、古瓦兰提斯语,还有多斯拉克语的喉音,魁斯的流音,甚至还有维斯特洛的通用语。“母亲,求求你……母亲,帮帮我的姐姐,她病的很重……给我的孩子点儿吃的吧……求求你,还有我的老父亲……帮帮他吧……帮帮她吧……帮帮我吧……”
  我也无法帮助更多了,丹妮绝望地想。阿斯塔波人无处可去,数千人滞留在弥林厚厚的砖墙外面——男人、女人、小孩、老人、小姑娘还有新生婴儿。许多人都病了,多数人都在挨饿,而所有人都注定死亡。丹妮莉丝不敢打开她的城门让他们进来。她已经尽自己最大的可能为他们提供帮助。她派出医者,蓝衣贤者还有诵术士甚至是庸医,但他们中的一些也生病了,而他们的技艺一点儿也没放缓苍白母马带来的血痢疾疾驰的脚步。将病患与尚未感染的人分开也被证实不可行。她的‘坚盾团’尝试过,即使阿斯塔波人哭泣着又踢又扔石子,他们还是将丈夫从妻子身边,孩子从母亲身边拉开。几天后,染病的人死了,而健康的人则病了。将人与人分开一点儿用也没有。
  即使喂饱他们也变得艰难。每天她都送给他们她能给的,但每天他们都变得更多,而能给的食物却变得更少。找到愿意运输食物的车夫也变得困难,因为派进营地的很多人回来后都被血痢疾感染了,其他人则在回城路上被攻击。昨天一辆马车翻了,她的两个士兵死亡。所以今天,女王决心自己去分发食物。她的每个谏者都激烈的反对,从雷兹纳克到剃顶大人,还有巴利斯坦爵士,但丹妮莉丝没动摇。“我不会背弃他们,”她固执地说,“女王需知道她的子民遭受的苦难。”
  他们唯一不缺的便是苦难。“现在马和骡子几乎一头不剩了,尽管当初他们很多人是骑骡马从阿斯塔波过来的,”马瑟伦这样向她汇报。“他们吃掉了每一头,陛下,还有他们能捕捉到的每只老鼠、鬣狗。现在他们开始吃起他们死掉的人了。”
  “人不该吃同类的肉体,”阿戈说道。
  “人所周知,”拉卡洛同意,“他们将受到诅咒。”
  “他们受的比受诅咒糟糕多了,”‘疤背’赛蒙说。
  胀肚子的小孩尾随他们,已经瘦弱或恐惧到无法乞讨。眼睛凹陷的枯瘦男人蜷伏在沙石中,他们的生命也随着腹泻出的棕红色恶臭之物流逝。很多人衰弱到无法爬到她命令他们挖的沟渠那里,就在睡觉的地方排泄。两个人为一根焦黑的骨头大打出手。附近的一个十岁男孩站着吃老鼠。他用一只手吃,另一只手抓着一根削尖的棍子以防任何人试图抢走他的战利品。未埋葬的死尸到处都是。丹妮看到一个人在黑斗篷下躺卧在地,而当她骑过他身边时,那斗篷一下分散成数千只苍蝇。瘦骨嶙峋的女人紧抱着将死的婴孩坐在地上。她们的眼睛跟随着她。那些还有气力的人叫出声。“母亲……求求您,母亲……祝福您,母亲……”
  祝福我,丹妮苦涩地想。你的城市将化为焦土和骨骸,你的人民正在你周围死去。我没有避难所给你们,没有**,没有希望。只有不新鲜的面包和腐烂的肉,干硬的奶酪,一点点牛奶。祝福我,祝福我。
  连给孩子的牛奶都没有,这是什么母亲?
  “死尸太多了,”阿戈说,“应该烧掉它们。”
  “谁来烧死尸呢?”巴利斯坦爵士问道。“到处都是血痢疾。每一晚都有一百人死去。”
  “接触死者没有好处。”乔戈说。
  “人所周知。”阿戈和拉卡洛一起说道。
  “也许是这样,”丹妮说道,“但是这件事也必须要做。”她想了一会儿。“无垢者不惧怕尸体。我会交代给灰虫子。”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说,“无垢者是您最好的战士。我们千万不能让瘟疫在他们当中散播。让阿斯塔波人自己烧掉死者吧。”
  “他们太虚弱了,”‘疤背’赛蒙说。
  丹妮说,“更多的食物能让他们强壮起来。”
  赛蒙摇头,“食物不应该浪费在将死者身上,陛下。我们连活人都喂不饱。”
  丹妮知道他说的没错,但这并没有让这些话听起来更轻松。“足够远了,”女王决定。“我们在这里救济他们。”她举起手。补给马车在她身后碰撞着停下,骑手们在马车四周散开,防止阿斯塔波人哄抢食物。不一会他们就被厚重的人群挤的寸步难行,而越来越多的难民仍在步履蹒跚的向马车涌来。骑手们拦住他们。“排好队,”他们吼道。“别推,退后,退后。每个人都有面包,排好队。”
  丹妮只能坐下看着。“爵士,”她对巴利斯坦·赛尔弥说,“我们就不能再做点什么吗?你还有存粮。”
  “那是给陛下战士们的存粮。我们需要抵抗长期的围城。暴鸦团和次子团能够骚扰渊凯人,但不能指望他们让渊凯人退兵。如果陛下允许我集结一支军队……”
  “如果必须一战,我会马上退至弥林的围墙后作战。让渊凯人尝试进攻我的城墙吧。”女王巡视四周。“如果我们平均分配食物……”
  “……阿斯塔波人在这些天会吃掉他们的那份,我们用来抵抗围城的就更少了。”
  丹妮的视线穿过营地,直到弥林的多彩砖墙。空气里充斥着苍蝇和哭泣声。“七神把这场瘟疫带给谦卑的我。太多人死去了……我绝不会让他们吃尸体。”她示意阿戈靠近。“去城门,让灰虫子带50个无垢者过来。”
  “卡丽熙。吾血之血愿意遵从。”阿戈催马疾驰而去。
  巴利斯坦爵士难掩忧虑的看着。“您不该再在这儿逗留了,陛下。阿斯塔波人已经如您所令得到供食。我们无法再为这些可怜人做更多,是时候休整回城了。”
  “若你这么想,你就自己回去吧,爵士。我不会阻挠你。我不会阻挠你们任何人。”丹妮跳下马。“我无法治愈他们,但他们会见证母亲的关怀。”
  乔戈倒吸一口冷气。“卡丽煕,别。”他下马时,辫上铃铛轻柔作响。“您不能再靠近了,不能让他们碰触你啊!千万别啊!”
  丹妮只是走过他身边,一个老人就在几尺外的地上哀鸣,盯着鼓胀的灰云。她在他身边跪下,由于异味而皱了皱鼻,接着将他肮脏的灰发抚到一旁以才测额头温度。“他的身体正受着煎熬,我需要给他沐浴,海水就行。马瑟莱恩(一个无垢者),帮我接点水来好么?我还需要油,以便火葬。谁来帮我焚烧死尸。”
  当阿戈马后跟着灰虫子和50名无垢者小跑而来时,丹妮的行为已经让他们无地自容,于是都开始帮起她来。条纹背赛蒙和他的人将活人和死人分开,堆积起死尸,而乔戈和拉卡洛则带着他们的多斯拉克人帮助那些依旧能走路的人去海湾洗澡,帮着他们洗衣服。阿戈盯着他们,好像他们都疯了一样,但是灰虫子还是在往后边跪下说,“鄙人会帮忙。”
  在正午前就已经有许多火堆燃烧。股股浓烟腾上高空污染了无情的蓝天。当丹妮从火油那边走回来时,她的骑装被熏得乌黑。“陛下,”灰虫子说,“鄙人和他的兄弟求您,让我们在工作完成后去咸海中沐浴,如此,依照我们伟大神灵的律法,我们就可以被净化了。”
  女王从不知道阉人也有他们自己的神灵。“这个神灵是谁?吉斯的某个神灵么?”
  灰虫子看起来有点窘迫。“那个神灵有多个名字。她是矛之夫人,战斗之新娘,主人之母,但她的真名之有那些在她的神坛上烧了自己的**的可怜人才可知晓。我们无法对其他人提起。这点请求您的宽恕。”
  “如你所愿。我允许你们如愿去沐浴。感谢你们的帮忙。”
  “我们生而为您服务。”
  当丹妮丽丝四肢酸痛而心中难过地回到她的金字塔,她发觉得弥珊岱正在读着什么古老的卷轴而伊丽和姬奇则正就拉卡洛争吵。“你对他来说瘦死了,”姬奇说。“不差不多就是个男孩。拉卡洛可不会和男孩子睡觉,这众所周知。”伊丽反击。“众所周知你就是头母牛,拉卡洛也不和母牛睡。”
  “拉卡洛是吾血之血,他的命属于我,不是你们,”丹妮对她们俩说。拉卡洛在离开弥林期间差不多长高了半尺,回来后四肢都更加强壮有力,发辫上又多了四个铃铛。他现在比阿戈和乔戈都高了,显然她的两个贴身女仆都有所注意。“现在安静点,我要洗澡了。”她还从没感觉这么脏过。“姬奇,帮我褪下这些依附于,然后带走烧掉。伊丽,告诉奎扎给我找点轻薄凉快的衣服。天真热。”
  一阵凉风吹过台阶。当丹妮滑入她的水池时,她高兴地叹了口气。她命令弥珊岱褪去衣服和她同浴。弥珊岱为丹妮搓背时说:“昨晚在下似乎听到阿斯塔波人挖凿城墙的声音。”
  伊丽和姬奇交换了个眼神。姬奇说:“根本没有人在挖凿,挖凿?他们靠什么挖?”
  “靠他们的双手,”弥珊岱说道。“砖墙老旧而稀松。他们正试着刨出一条进城的路。”
  “这或许将耗时数年,”伊丽说。“众所周知,砖墙厚实无比。”
  “的确如此,”姬奇表示赞同。
  “我也梦见这些。”丹妮牵着弥珊岱的手。“可他们的营地据此足有半里,小可爱。没有人在挖凿城墙。”
  “陛下英明,”弥珊岱说道。“还要不要为你洗头?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和伽拉撒·伽拉瑞即将觐见,来讨论关于……”
  “……关于婚礼的筹备。”丹妮猛地坐起来。“我都快忘了。”或许我并不打算记得这些事。“而且,在此之后,我还要和希兹达尔共进晚餐。”她叹口气,“伊丽,把我的绿托卡拿来,镶有密尔蕾丝的那件。”
  “卡丽熙,那一件正在修补。它的蕾丝被撕烂了。蓝托卡已经洗好了。”
  “蓝色也行。他们不会因此失望。”
  可事实并非全如她所料。祭司和总管很高兴见到她穿着托卡,符合弥林女性的装束。而他们却希望她什么都不穿。丹妮莉丝听他们说完这难以置信的要求,“我无意冒犯,但是我的确不想赤圌裸面对希兹达尔的母亲和姐妹。”
  “然而,”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略微停顿,“然而,你不得不这么做,陛下。在成婚之前,男方家族检查新娘的子圌宫,额……女性部分,是这里的传统。以确信那地方发育正常并能,额……”
  “……生育,”伽拉撒·伽拉瑞把话说完。“这是古老的仪式,陛下。三名祭司将同去见证检查的过程并颂唱祷词。”
  “是的,”雷兹纳克接着说,“之后,将会有一个为订婚而特制的蛋糕,属于女人的蛋糕。男人不能品尝它。听说它美味至极,迷人而神秘。”
  但若是子圌宫凋敝遭到诅咒呢?哪里还会有那个蛋糕。
  “希兹达尔·佐·洛拉克在婚后也将查视我那儿。”卓戈卡奥认为她那儿毫无瑕疵,凭什么他还得这样做一次?“让他母亲和他姐妹去检查别人,并与那人分享蛋糕吧。我不会去吃它,也不会去洗尊贵的希兹达尔的尊贵的脚。”
  “陛下,你不懂,”雷兹纳克反驳道。“根据传统,洗脚被视为神圣。它意味着你将从此侍奉丈夫。婚礼服装也饱含圌着深刻含义,新娘会穿着衬有暗红面纱的珍珠镶边的白丝托卡。”
  兔子女王结婚可不能没有了“兔子耳朵”。“珍珠会在我走路时嘎嘎作响。”
  “珍珠象征着多产。陛下您穿戴的珍珠越多,您就会产下越多强壮的后代。”
  “我何必要100个孩子?”丹妮转而向绿衣仁者说。“若是按维斯特洛的仪式结婚……”
  “吉斯的神并不认为那是真正的婚姻。”伽拉撒·伽拉瑞的脸隐藏在绿丝面罩之下。只露出眼睛,碧绿,明智,充满忧伤。“那样的结合,你只能成为希兹达尔的妃子,而非他的妻子。你的孩子只能算作是私生子。陛下必须在圣恩神庙嫁给希兹达尔,在弥林所有贵族的注视下结为夫妻。”
  以一个借口把所有贵族的族长请出金字塔,达里奥曾说过。龙之族语乃是血火同源。丹妮试图不去想这些。她不该这样想。“如你所愿,”她叹气道。“我将着镶有珍珠的白托卡在神恩神庙嫁给希兹达尔。还有其他要求吗?”
  “还有件小事,陛下,”雷兹纳克说。“为了庆祝婚礼,重新开启角斗场显得格外合适。这将成为你赐予希兹达尔以及你所爱的人的结婚礼物,也将成为一个你尊重弥林传统与古道的标志。”
  “同时也将取悦神祗,”绿衣仁者用轻柔的嗓音补充道。
  以鲜血作成为新娘的代价。丹妮莉丝已经对这个议题的拉锯战感到厌倦。尽管巴利斯坦爵士不认为她能在这个战斗中胜利。“没有哪个统治者能照顾好他的每个子民,”赛尔弥曾告诉她。“受神祝福的贝勒祈祷、禁食并建造了装饰华丽足矣让诸神嫉妒的贝勒大圣堂,但他仍无法终结战争与贫穷。”女王必须倾听她子民的话,丹妮提醒自己。“婚礼之后,希兹达尔将成为国王。若他打算重启角斗场,他自可这样做。我不想参与这一计划。”他的手将沾满鲜血,而非我的。她提出:“如果要我给我的丈夫洗脚的话,他须要先为我洗。我会在今晚告诉他。”她很好奇他将如何接受这一提议。
  她不必如此在意。希兹达尔·佐·洛拉克在日落一小时后才到。他穿着嵌有黄金长条镶着滴状黄金的深红色托卡。丹妮在倒酒时告诉了他关于她和雷兹纳克、绿衣仁者的谈论。“这些仪式空洞古板,”希兹达尔表示,“属于我们应该抛到一边的迂腐传统。弥林已经被这些愚蠢的传统侵占了太久。”他吻了丹妮的手,“丹妮莉丝,我的女王,倘若要成为你的国王和丈夫需要我哪怕从头到脚为你洗浴的话,我也会乐意之至的。”
  “成为我的国王和丈夫只需要你带来和平。Skahaz告诉我说你有一些最新的消息。”
  “是的。”希兹达尔盘起长腿。他看上去似乎对自己很满意。“渊凯将给我们和平,但是是有代价的和平。奴隶贸易的中断对这个文明的世界带来了不小的损害。渊凯和她的盟友向我们索求赔偿,以黄金和宝石支付。”
  黄金和宝石倒是容易解决。“还有吗?”
  “渊凯将恢复以前的奴隶贸易。阿斯塔波将会以奴隶的城市重建。你不会干涉吧。”
  “渊凯在我眼皮底下重启奴隶贸易。我毁过约么?Cleon王请求我联合他一起对抗渊凯,而我对此提议置若罔闻。我不想对渊凯开战。我要说多少次?他们要怎样的保证?”
  “啊,屈服者如此棘手,我的女王。”希兹达尔说。“说归说,渊凯并不相信你的保证。他们对你的龙烧了他们的使节一事念念不忘。”
  “仅仅是点燃了托卡。”丹妮略带鄙视地说。
  “也许事实确实是那样,但他们不信任你。新吉斯的人也这样认为。言语如风,正如你自己常说的那样。几句话不能保证弥林的和平。你的敌人需要你的行动。他们想看到我们结婚,然后我被加冕,在你旁边摄政。”
  丹妮再次斟满酒杯,热切渴望她能够把酒壶朝他脑袋掷去然后让酒淹没他自鸣得意的笑。“婚姻或是屠杀,婚礼或是战争。这就是我面临的选择么?”
  “我认为只有一个选择,陛下。让我们在吉斯诸神面前许下誓言然后共建新的弥林。”
  在女王思考如何回答的时候,她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她以为是上菜。她的厨师向她保证说会为尊贵的希兹达尔烹饪其最爱的食物,外沾蜂蜜的填满梅脯和胡椒小狗。但当她向身后看去时,她发现巴利斯坦爵士站在那,沐浴一新,衣着白甲,手持长剑。“陛下,”他鞠了一躬,“我很遗憾打扰您,但我认为此事你须立即知晓。暴鸦团已经回城,同时也带回了敌人的消息。正如我们所害怕的那样,Yunkishmen正在向此进军。”
  希兹达尔·佐·洛拉克尊贵的脸不安地抖动了一下。“女王正在晚餐,佣兵的事可以稍后再谈。”
  巴利斯坦爵士不为所动。“我要达里奥大人给我报告,正如陛下命令那样。他大笑着说除非陛下为他派遣一个抄写员来教他写信,否则他只能用血书写了。”
  “血?”丹妮惊恐地说。“仅仅是个笑话吗?不,不,别告诉我,我要面见他。”
  她是个年轻女孩,没有同伴。年轻女孩想哪出是哪出。“召集我的队长和指挥官。希兹达尔,我知道你能原谅我。”
  “弥林的安危是当务之急。”希兹达尔和蔼一笑。“我们有别的晚上可以再叙,成千上万的晚上。”
  “巴利斯坦爵士会带你出去。”丹妮匆忙地召来仆从。她不会在面见她的军队长官时身着托卡。最后,在她试过一打长袍之后,她找到了她所喜爱的那件,但她拒绝戴着姬奇给她拿来的皇冠。
  当达里奥在她面前单膝跪地时,丹妮心里猛地一颤。凝结的血使他头发纠缠在一起。他的太阳穴上深深的切口显出湿润的红色和肉色。他右边袖子上血迹直至肘部。“你受伤了。”丹妮深吸一口气。
  “这个?”达里奥摸摸自己的太阳穴。“一个十字弓手试图射向我的眼睛,而我躲过了。我赶回来见女王,沐浴在她微笑的暖意之中。”他摇摇袖子,溅出红色的血滴。“这并非我的血。我的一个部下说我们应该攻克渊凯,所以我伸进他的喉咙扯出了他的心。我本打算把它带给你当作给我的银色女王的礼物,可惜四个Cat拦住了我的路,对我咆哮又向我吐唾沫,其中一个差点抓住我,我只好把心脏扔向他的脸。”
  “英勇无比,”巴利斯坦爵士评论道,他的语气在暗示达里奥说更重要的事,“你有什么消息给陛下吗?”
  “重大消息,“祖父”爵士。阿斯塔波被攻破了,人员众多的奴隶贩子正在北进。”
  “这是老消息了,而且很无聊。”Shavepate低声说。
  “你母亲也这样描述你父亲的吻。”达里奥答道。“甜美的女王,我本该更早抵达面见你的,可山丘上挤满了渊凯的佣兵团。整整四支佣兵部队。你的暴鸦团不得不从中截断他们的部队。此外,更为糟糕的是。渊凯人正沿着海边道路移动他们的军队,同新吉斯的四支部队合为一处。他们拥有大象,足有百只的负有铠甲载有箭塔的大象。他们还有泰洛西的投石机,魁尔斯的骆驼骑兵。两支以上的Ghiscari部队在阿斯塔波登船。若俘虏没有说谎,他们将会在Skahazadhan登陆并切断我们和多斯拉克海的联系。”
  在他陈述这些时,偶尔会有鲜红的血滴啪啪落在大理石地面上,丹妮不由畏缩。“死了多少人?”丹妮在他说完之后这样问。
  “我们的人?我没有停下来数。不过,我们得到的比失去的多。”
  “更多变色龙?”
  “更多勇敢的人被你高贵的目标感化。女王您是不会讨厌他们的。有个人来自Basilisk群岛,他比贝沃斯更壮更残暴。你该见见他。还有些是维斯特洛人,有二十来个。他们不满渊凯,因此被风吹团放逐。他们将是出色的暴鸦兄弟。”
  “如你所说。”丹妮不去措辞。很快,弥林将不得不使用它所拥有的每一个佣兵。
  巴利斯坦爵士对着达里奥皱了皱眉。“队长,你提到了四支佣兵部队。可我们只知晓三支,风吹团,Long Lances还有he company of the Cat。”
  “看来‘祖父’爵士懂得数数。次子团反水加入了渊凯一方。”达里奥扭过头吐口唾沫。“这是给布朗·本·扑棱的。等到下次我看见他那张丑恶的脸,我定会撕开他的喉咙,扯出他的黑心脏。”
  丹妮试图说点什么却发现无话可说。她仍记得上次她和本见面时本的面庞,那是张温暖的脸,温暖到我可以信任的脸。深黑的皮肤和纯白的发色,残破的鼻子,眼角的皱纹。就连她的龙也颇喜爱老布朗·本,喜爱那个常自夸自己体内流着真龙血脉的人。你将经受三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血,一次为爱。扑棱是第三次背叛还是第二次背叛呢?她的大熊乔拉爵士又是哪一次呢?她再也没有他能信任的朋友了么?若是不能发现预言何时发生,预言又有什么用?若我在日出之前与希兹达尔结婚,这些军队会像初阳下的晨露那样融化,然后任由我和平地统治吗?
  达里奥的消息激起了一阵喧哗。雷兹纳克在痛哭,剃顶大人在小声抱怨,她的血盟卫发誓要复仇。壮汉贝沃斯捶打着肚子上的伤疤,发誓要就着李子和洋葱吃掉布朗·本的心脏。“诸位,”丹妮说,但只要弥珊岱似乎要听。女王站起来。“请安静下来,我已经听够了。”
  “陛下。”巴利斯坦单膝跪地。“我们听从您的调遣。您想要我们做什么?”
  “维持原计划不变。尽你们所能采集食物。”若我此时回头一切就完了。“我们必须关闭大门,然后让战士站在城墙上。禁止一切进出。”
  大厅安静了片刻。大家面面相觑。过会,雷兹纳克问道,“那阿斯塔波人呢?”
  她简直要尖叫了,此刻,她多么想咬紧牙齿,撕扯衣服,拼命捶打着门。然而她却说,“关上大门。你还要我说第三遍么?”阿斯塔波人是她的子民,但她此刻对他们爱莫能助。“都走开。达里奥你留下。先去清洗伤口,然后我再问你一些问题。”
  其他人鞠躬然后离开。丹妮把达里奥带至她的卧室,伊丽用醋清洗他的伤口,姬奇拿亚麻布为他包扎。一切都弄完之后,丹妮遣走了她的女仆。“你的衣服染满血渍,”她对达里奥说。“把衣服脱了。”
  他吻了她。“除非你也这样做。”
  他的头发尽是血液、烟灰还有马匹的气味。对她而言,他的最坚硬而温热。丹妮在他的胳膊里轻轻摇晃。当他们分开,她说,“我本以为你会背叛我。不朽者曾说过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我以为……我怎么都没想到会是布朗·本。就连我的龙也信任他。”她紧紧抓住佣兵队长的肩膀。“向我保证你绝不会背叛我。我受不了背叛了。向我保证。”
  “绝不,我的挚爱。”
  她相信他。“我发誓若希兹达尔·佐·洛拉克能带来90天的和平,我便和他结婚。然而现在……我在见到你的第一眼就渴望着你,可是你是个佣兵,变化无常,背信弃义。你夸口说上过100个女人。”
  “一百个?”达里奥的紫色胡须下露出笑容。“那是骗人的,甜美的女王。是一千个。可却从来没有上过一头龙。”
  她吻向他。“那你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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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章 临冬城王子(席恩四)
  
  壁炉边满是冰冷,黑色的灰尘,屋里很冷,但是点着蜡烛。每当门打开时蜡烛的火苗就会摇曳颤抖,就像瑟瑟发抖的新娘一样。他们给她穿上了羔羊绒的外套,衬衣上点缀着珍珠,脚上穿着柔软的鹿皮鞋子——非常漂亮,但是不够暖和。她的脸色惨白,毫无血色。
  冰冷的面孔,席恩认为应该给他披一件皮子外套。像雪中的尸体一样。“女士,时间到了。”外面的竖琴,管弦和大鼓奏着乐曲,似乎在提醒他们一样。
  新娘抬起眼睛,棕色的眼睛,反射着烛光。“我会是一个好妻子,将会取悦他,给他生很多儿子。我将会做一个比真正的艾丽娅更好的妻子,他会知道的。”
  作为臭佬,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该说的不说,否则生不如死。“你就是艾丽娅,女士。史塔克家的艾丽娅,艾德大人的女儿,临冬城的继承人。”她的名字,她需要知道她的名字。
  “捣蛋鬼艾丽娅,马脸艾丽娅。”
  “是我起的那个名字。她确实长了一张马脸。我的不是,我很漂亮。”她的眼泪最终还是流了下来。“我虽然不像珊莎那么美丽,但是他们都说我很漂亮。拉姆西大人认为我漂亮吗?”
  “是的。”他扯谎道。“他这么和我说过。”
  “他知道我是谁,我真正的身份。当他打量我的时候我感觉的到。他看起来很气愤,以至于笑的时候都是如此。但那不是我的错。他们说他以伤害别人为乐。”
  “我的好女士不应该听到这么多…谎言。”
  “他们说他折磨你,你的手和…”
  他的嘴巴开始发干,“我…我罪有应得。我惹他生气,你不应该惹他生气。拉姆西大人是一个温柔的人,非常善良。取悦他,他就会对你很好。做一个好妻子。”
  “帮帮我吧。”她抓住他。“求求你,我曾看你在这个院子里练剑。你是如此的英俊。”她握紧他的胳膊。“如果我们能逃走,我可以做你的妻子,或者你的盐妾…随便什么,只要你喜欢。你是我的男人了。”
  “席恩推开她的胳膊。“我不是…不是任何人的男人。”一个男人可以帮助她。“只要…只要做艾丽娅,做他的妻子,取悦他,或者…取悦他,不要说起自己身份的事情。”
  珍妮,她的名字是珍妮,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几乎和痛苦同义。音乐更加响亮和急迫。“时间到了,收起眼泪吧。”棕色的眼睛。他们应该是灰色的。一些人会发现,一些人会记得。“很好,现在保持微笑吧。”
  女孩试着笑了一下。她的嘴唇颤抖惨白,他能看到她的牙齿。洁白漂亮的牙齿,他想,但是如果她惹他生气,那这些牙齿可能就不再漂亮了。他推开门,四根蜡烛中的三根被吹灭了,他把她领进宾客等候的殿堂,婚礼的迷雾中。
  “为什么是我?”当Lady Dustin告诉他要他去做证婚人的时候她问。
  “她的父亲,母亲和所有兄弟都已不在人世。她的叔叔也不知所踪。”
  “她还有一个兄弟。”她还有三个兄弟,他差点对她说。“琼恩。雪诺在长城当差。”
  “私生子,守长城。这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你是他父亲大人的养子,和她最亲近的人。所以你是最适合做她的证婚人的。”
  她最亲近的人。席恩。格雷乔伊曾和艾丽娅。史塔克一起长大。如果席恩把波顿找来冒名顶替的女孩认作艾丽娅,那他会被认为是个骗子。前来效忠的北境领主们没有理由质疑她的合法性。勇敢强壮的Whoresbane Umber,喜欢吵架的Ryswells,Hornwood men 和Cerywn cousins,肥胖的鳗鱼大人…他们中不止一个了解真正的艾丽娅。如果有怀疑,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会把疑虑留在自己的心里。
  他们让我来圆谎,把我的脸面放在他们的谎言之上。让我在这场闹剧中扮演自己的角色,这就是卢斯。波顿又把我打扮的像一个贵族的原因。当冒牌艾丽娅和私生子拉姆西真正完婚,当这场闹剧真正结束,波顿大人将会不再需要变色龙席恩。“帮助我们,当击败史坦尼斯之后我们将会讨论一下如何帮你坐上你父亲的王位的问题。”波顿大人用他一如既往的轻声细语的欺骗和谎言如是说,席恩从来没有相信过他说过的每一个字。他会如此做因为他别无选择,但是以后…那时他会把我还给拉姆斯,他想,他会再切掉我的几根手指,然后再把我变成臭佬。除非老天保佑,史坦尼斯攻陷临冬城,把他们都杀光,当然也会包括我,但那对我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非常奇怪的是,神木林里很暖和。在它之外,临冬城已经是冰雪封城。小路上布满危险的黑冰;残破的花园中结满白霜,惨白的月光倾泻之上。城墙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堆满了积雪,有一些甚至高过门梁。积雪之下是灰烬和残骸,到处都是破碎的尸骨。城垛上像长矛一样的冰挂使之看起来像一个留着花白胡子的老人。但是在神木林里,土地没有冻结,水塘里冒着热气,就像婴儿温暖的呼吸。
  新娘的礼服由白色和灰色构成,就像真正的艾丽娅结婚时会穿的那样。席恩穿着黑色和金色的礼服,他的斗篷由一枚波顿特意为他打造的海怪别针别在身上。但是在这之下,他的头发稀疏苍白,他的身体像老人般虚弱无力。最终还是史塔克,他想。手挽着手,在齐膝高的淡淡的雾气的笼罩下他和新娘穿过一扇拱形石门。鼓声振动着新娘的心弦,号角声高亢甜美。在树顶,一弯新月挂在黑暗的天空上,在雾气中朦朦胧胧,就像躲在面纱后面的眼睛。
  席恩和这片神木林并不陌生。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曾在这祈祷,在岩石间奔跑,嬉闹;把他的小宝贝藏在老橡树洞里;用自制的弓箭捕猎松鼠。时光飞逝,长大一些之后,他会在和史塔克家的男孩们共同习武之后来这里的温水池中擦拭伤口。当需要时他总能在这些栗子树,榆树和士兵树之中他总能找到一个秘密的地方来独处。他的初吻就在这里,第一次也是在这里,就在不远处的一棵灰绿色的士兵树下。
  他并不认为神木林喜欢这些,这里灰白神秘,充满温暖的雾气和星星点点的光亮,随时随地都会听到不知来自何处的呓语。在树下,温暖的泉水冒着热气。水蒸气从地面飘向天空,用它们温热的呼吸温暖着这片树林。从窗外看去就像一张灰色的窗帘冉冉升起。
  这里有很多小径,堆满乱石长满苔藓曲曲折折,燃烧后的残骸和沉积的落叶被树根紧紧缠绕在一起。他把新娘独自留在那。珍妮,她的名字叫珍妮,痛苦的同义词。他不能想这些,如果这个名字从他的嘴里说出,那会是一根手指或者一个耳朵的代价。他走的很慢,每一步都看着脚下。他失去的脚趾让他无法走快,但是他不能摔倒。在拉姆斯大人的婚礼上摔倒的话,大人会剥下犯错的那只脚的皮。
  雾很浓,视线无法看的很远;在他们前面站着高大的影子和模糊的光亮。烛光在树间曲折的小路上朦胧闪烁。苍白的火光漂浮在灰白的雾气中。感觉就像某个地下世界,一个没有时间概念的世界,就好像灵魂在进入他们罪有应得的地狱前徘徊和漫步的地方。我们都死了吗?史坦尼斯在我们睡着的时候把我们统统杀光了?战斗是刚刚开始,还是已经结束?
  到处都是燃烧着的火炬,在参加婚礼的客人面前熊熊燃烧。迷雾扭曲了火光,让这些人看起来如此狂野,扭曲。Lord Stout变成了一直猎狗,Lord Locke则是一直秃鹫,Whoresbane Umber就像一只石像鬼,大瓦德是狐狸,小瓦德则像是一只公牛,没有鼻环的公牛。卢斯。波顿就好像带着一张灰白色的面具,眼睛像两片灰色的冰块。
  在他们头顶的树上落满了乌鸦,这些鸟儿羽毛蓬松,缩成一团,注视着树下这出华丽的大戏。学士塔被付之一炬时鲁温学士的乌鸦都盘旋在天空。这里是它们的家。席恩努力去想拥有一个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毫无头绪。
  这时迷雾分开了,就像一个演员拉开幕布来上演一出新剧目一样。心树出现在他们面前,它蜿蜒古怪的枝叶四处蔓延,落叶沉积在它那长在棕红色泥土中的白色躯干上。乌鸦们拥挤的聚集在这里,交头接耳仿佛对谋杀犯的斥责。拉姆斯。波顿站在他们之下,他穿着柔软的灰色皮制长筒靴,黑天鹅绒外套,里边穿着点缀着暗红色宝石的粉色丝绸衬衣。他的脸上洋溢着微笑。“看看谁来了?”他的嘴唇潮湿,衣领以上的颈部潮红。“是谁来到了旧神面前?”
  席恩答道:“史塔克家的艾莉娅为了她的婚礼来到这里。她是一个如花似玉的成熟女人,血统纯正的贵族,她来到旧神面前祈求祝福。是谁要来迎娶她?”
  “我,”拉姆西。波顿大声宣布。“波顿家的拉姆西,Hornwood的城主,恐怖堡的继承人。我要迎娶她。谁来把她送给我?”
  “格雷乔伊家的席恩,史塔克大人的养子。”他转向新娘。“艾莉娅女士,你会嫁个这个男人吗?”
  她和他目光相接。棕色的眼睛,不是灰色。难道他们都是瞎子吗?她很久都没有说话,但是她的眼睛在祈求。你还有机会,他想。告诉他们,立刻告诉他们。在他们所有人面前大声说出你的名字,告诉他们你不是艾莉娅。史塔克,让所有北方人都知道你是如何演出这场闹剧的。当然,这意味着宣判她和他的死刑,但是拉姆西所做的最坏的事情也不过是立刻杀了他们,北方的旧神会把那当成两件小小的礼物。
  “我愿意嫁个这个男人。”新娘低声答道。
  穿越迷雾,在他们周围点亮着点点火光,成百上千的蜡烛就像星星一样闪烁。席恩后退,拉姆西手牵着手跪在心树前,低下头。鱼梁木血红的双眼开始望向他们,它那红色的嘴巴大张着,似乎在笑一样。在树枝上,一直乌鸦飞过。
  在一阵安静的祈祷之后,他们重新站起。拉姆斯解下了席恩系在新娘身上的披风,沉重的白色羊毛披风,上边绣着史塔克家的冰原狼纹章。拉姆斯系着一个粉红色的披风,上面点缀着红色的石榴石,鲜红的就像他通常所做的那些暴行一样。在披风后面绣着一个被剥皮的人,残忍又可怕。
  很快,一切都完成了。北方的婚礼总是很简单快速。甚至不需要牧师,但是无论如何这对他来说都是一种仁慈。拉姆斯。波顿拉起他的新娘,然后和她一起穿过迷雾。波顿大人和他的妻子瓦坦(弗雷家的那个胖子)跟在后边,其他人也都走了。乐队再次开始演奏,歌手阿贝尔开始和他的两个女同伴一起演唱《两颗跳动如一的心》。
  席恩不知道如果他此刻祈祷,旧神是否会倾听?它们不是他的神,从来不是。他是铁种,PYKE的儿子,他所信仰的神是铁群岛的淹神…但是临冬城离海很远。他活这么大就从没被哪个神灵眷顾过。他不知道他是谁,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他为什么还活着,他为什么会出生?
  “席恩。”一声低语呼唤着他。
  他抬起头,“谁在那?”他所能看到的只是树,和笼罩在树林中的迷雾。这只是树叶摩挲的声音,充满憎恨和寒冷,旧神的声音。或者是鬼魂的。他攻下临冬城的时候,死了多少人?他失去临冬城的时候,又死了多少?那天席恩。格雷乔伊死去了,重生成了臭佬,臭佬,意味着尖叫。他不想再呆在这了。
  曾有一次神木林外的寒风像饿狼一样袭击他。他尽可能的低下头然后躲进大厅,点燃蜡烛和火把。冰雪钻进他的靴子里,狂风挂掉了他的兜帽,就好像饥饿的幽灵用冰冷的手指抓住了他,并且凝视他的双眼一样。
  临冬城对席恩。格雷乔伊来说充满了鬼魂。
  这已经不是那座自他在年轻时居住和生活过的城堡了。这座城堡伤痕累累,凋零破碎,现在已经是乌鸦和尸体的乐园。外围城墙依然耸立,花岗岩不会被焚毁,但是它所保护的塔楼和房子们却已然不在。一些倒塌,残骸或多或少的被火烧光。那些种在花园里本应该为城堡提供给养的蔬菜和水果都已经死去。到处都是帐篷,支在厚厚的雪上。卢斯。波顿在这高墙内自称主人,还有他的弗雷朋友们;他们成百上千的拥挤在这座废墟里,他们睡再地窖中和被抛弃一个世纪之久的露顶的残塔上。
  炊烟从重建的厨房和营房中升起。城垛和垛口都堆满了积雪挂满了冰挂。所有的颜色都从临冬城身上褪去,仅仅留下灰色和白色。史塔克家族的颜色。席恩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甚至天空都是灰色的。灰色灰色灰色…整个世界都是灰色,你看到的所有东西都是灰色。除了新娘的眼睛,她的眼睛是棕色。大大的棕色眼睛充满恐惧。她向他求救是不明智的。她可能会认为我会召唤一匹飞马带她逃离这里,就像她和珊莎曾经喜欢过的那些英雄的故事一样?他甚至连自己都帮不了,臭佬,意味着驯服。
  在院子四周,挂满了被吊死的人,苍白肿胀的脸孔挂满白霜。当波顿的先锋来到这里时临冬城住满了游民。敢于反抗的人都被立刻吊死,剩下的人都被派去做苦力。波顿大人告诉他们,干的好了,他会给他们宽容。石头和木材在狼林里遍地可寻。结实的大门首先被造好,来代替被烧毁的那个。然后倒塌的长厅也被重建。当所有工作都结束之后,波顿大人把剩下的苦工也都吊死了。他实现了他的诺言,很宽容的没有剥他们的皮。
  这之后,波顿大人剩下的部队陆续到来。他们在临冬城的城墙上升起托曼的宝冠雄鹿旗和兰尼斯特家的狮子旗,凛冽的北风吹打着这些旗子。在这这下是恐怖堡的剥皮人们。席恩和Barbrey Dustin一道而来。Lady Dustin坚持要在结婚前照顾艾莉娅。但是现在时间已过,她现在已经属于拉姆斯。她如是说。拉姆斯因为这个婚姻成为了临冬城主,如果珍妮不惹他生气的话。 他没有理由伤害她。艾莉娅,她的名字是艾莉娅。
  尽管带着皮手套,席恩的手还是开始感到疼痛。他的手总是伤的最严重,特别是那些已经不在的手指。那段女人们都渴望他的爱抚的日子究竟是不是真的?我曾自立为临冬城亲王。他想,从那以后发生了所有这些。他曾经认为人们会歌颂他数百年并且他英勇的传说会世代相传。但是如果现在任何人谈起他,都会是变色龙席恩,他的传说只会是他的背叛。这里永远都不是我的家。我是这里的人质。史塔克大人没有残酷的对待我,但是他那把巨剑寒冰总会横在他们之间。他对我很好,但是从不温暖。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杀了我。
  席恩穿过由树枝围成的院子。我曾在这里学习武艺,他想回忆起在那些温暖的夏天的日子里和萝卜还有琼恩在罗德瑞克爵士的注视下对战的日子。那都是他没残疾的过去时了,那时他还能用手拿剑,而且比大多数人都用的好。但是这个院子同时也有黑暗的记忆。在布兰和瑞肯逃跑的那个晚上,他就在这个院子里集合临冬城的民众。那时拉姆斯还是臭佬,站在他的一边,和他说可以让他剥了一些俘虏的皮来告诉男孩们都去哪了。只要我还是临冬城的王子,这里就不会有人被剥皮。他的话实现了,事实证明他的亲王梦转瞬即逝。他们没人会帮助我,虽然我几乎用了前半生的一半时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但是他们还是没人会帮助我。虽然如此,他还是尽他所能的保护他们。但是一旦拉姆斯揭开臭佬的面具,他杀光了他们,当然也包括席恩的铁民。他们烧了我的马,这是临冬城陷落那天他最后的记忆:笑星被火烧着,火苗在它身上狂舞,它暴跳,嘶吼,踢打。它的眼睛是恐怖的白色,这一切就发生在这个院子里。
  长厅的大门在前面隐隐若现:全新打造的新门,替换掉了被烧掉的那个,它们看起来做工粗糙,丑陋异常。一对卫兵手持长矛站在门前,他们缩在厚厚的皮大衣里,头发胡子挂满冰雪。他们仇恨的目光跟随席恩走上他台阶,推开门,然后走进大厅。
  大厅里温暖明亮,像他记忆中一样拥挤热闹。席恩享受着这份温暖,他走向大厅前排。人们拥挤着坐在一起,以至于侍者只能在人群间缓缓蠕动。甚至骑士和大人们也没有太多的地方来享受自己的盛宴。
  靠近前台的地方,歌手阿贝尔正在演唱《夏日集市里的少女》,他自称吟游诗人。事实上看起来更像一个皮条客。曼德利大人从白港带来了乐师,但是他们中没有一个是歌手,所以当阿贝尔带着他的六个女随从出现在大门口的时候他就被雇佣了。“两个是姐妹,两个是女儿,一个是妻子,一个是老母亲。”歌手说道,虽然这些人没一个看起来像他。“一些人跳舞,一些人唱歌,一个人吹笛子一个人打鼓。当然她们也是很好的杂工。”
  歌手或者皮条客都无所谓了,阿贝尔的嗓音尚可,报酬也公道。在一座废墟上找到一个歌手,这可比预期的好多了。
  墙上挂着各个家族的旗帜。但是他们那些五彩斑斓的旗帜并不能掩盖那些焦黑的墙面,也不能掩盖那些被木板封死的空洞的窗口。甚至连那些由新的木板搭在被烧黑的大梁上的屋顶都看起来错误可笑。
  最大的旗帜挂在讲台后面,史塔克家的冰原狼旗和波顿家的剥皮人旗挂在新娘和新郎的身后。看到史塔克家的旗帜席恩的心灵被震动了一下。不对,全都不对,就像她的眼睛一样不对。普尔家的纹章是另外的样式,他们应该挂那一个的。
  “变色龙席恩。”一些人在他经过的时候嘲笑道。另一些人一看到他就远离他。大吵一架?为什么不呢?他是夺取临冬城的叛徒,杀死养兄弟的凶手,在颈泽把自己人送去被剥皮,还把自己的养妹妹送上了拉姆斯的床。卢斯。波顿会利用他,但是真正的北方人都会鄙视他。
  他那已经不在的脚趾让他的步伐看起来滑稽可笑。在他身后,他听到一个女人大笑。甚至在这种被冰雪和死亡环绕的残破的城堡里,还是有女人。洗衣妇,也可以叫营妓,或者妓女。
  这些女人到底从何而来,席恩也不清楚。她们突然出现,就好像尸体上的蛆虫或者战场上的乌鸦一样。每一只军都都吸引着她们。一些强悍的妓女每晚可以和二十个男人做并且还能把它们都灌醉。另一些看起来楚楚可怜,但那只是伪装。还有一些会和士兵结婚,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神灵面前宣誓,然后在战争之后就忘个一干二净。她们会在晚上给士兵暖床,白天做针线活,准备晚餐,然后在战场上给他们收尸。甚至有一些还会做一些清洗工作。她们会和这些士兵或者其他什么人生下私生子,帐篷里的可怜,肮脏的小东西。因为这些席恩总是嘲弄她们。这回反过来被她们嘲笑,他很受伤;但是在恐怖堡的地下牢房里没有这些,当剥皮刀在你的身上游走时,这些嘲笑真的算不上什么了。
  他贵族的身份给他在桌子边缘寻了一个前排高位,靠着墙,在同样穿着黑天鹅绒的Lady Dustin的左首边。他的右首边没有人,人们都不想挨着他坐,避之唯恐不及。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大笑一场。
  新娘坐在主席位置,在拉姆斯和他父亲之间。当卢斯。波顿要大家给新娘艾丽娅。史塔克敬酒时她的目光俯视台下。“在此时刻,我们两个古老家族合二为一。”他声明道。“史塔克家和波顿家长久以来的敌意从此不复存在。”他的声音非常轻,整个大厅都安静下来听他讲话。“非常遗憾我们的老朋友史坦尼斯大人看起来不会加入我们了。”在一片附和的笑声中,他继续说道,“据我所知,拉姆斯希望用史坦尼斯的人头给艾丽娅做结婚礼物。”笑声更大了。“当他到来的时候,我们应该给他一个盛大的欢迎仪式,真正北方人的欢迎仪式,在那之前,让我们吃的开心,喝的愉快,玩的尽兴…冬天与我们同在,我的朋友们,我想我们在座的很多人可能不会再看到春天的来临了。”
  白港的伯爵大人供应宴会的所有食物和饮料,黑啤酒,黄啤酒和红酒,金酒,葡萄酒,都被大肚船队从他的地窖中带到这里来。客人们贪婪的吃着鳕鱼饼和冬南瓜,丘陵萝卜和大轮的奶酪,半熟的烤羊肉和几乎烤焦的烤牛排。最后上了巨大的婚礼馅饼,像车轮一样大,又薄又脆的馅饼皮上点缀着萝卜,洋葱,芜菁,胡萝卜,蘑菇还有大块的猪肉。拉姆斯略显不满的切开馅饼,肥胖的鳗鱼大人亲自上前帮忙,把第一块馅饼上给了波顿大人和他肥胖的弗雷妻子,第二块给了两个弗雷家的人。“这一定会是你品尝过的最好的馅饼,大人。”肥胖的鳗鱼大人宣称。“尽情享用这些美味吧, 我知道我会那么做的。”
  真的如他所说,曼德利大人吃了六块,每样都吃了两块,他的嘴巴转的飞快,当他的衣服洒满棕色的肉汤,胡须上沾满馅饼残渣的时候,他满意的拍了拍肚皮。甚至肥胖的瓦坦也没能达到他暴饮暴食的高度,但是她仍然吃掉了三块。拉姆斯也在非常用心的吃着这美味的食物,但是他那苍白的新娘却只是盯着她面前的盘子。当她抬起头盯着席恩的时候,他可以感觉的到她眼中的恐惧。
  长厅里不准携带长剑,但是每人都可以携带一把匕首,席恩也是一样。匕首除了用来切肉还能做什么? 每当他看到那个曾经是珍妮。普尔的女孩时,他都会感觉到他的匕首。我没法拯救她,他想。但是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掉她。没有人会料到。我可以以请她共舞的名义接近她,然后割了她的喉咙。那是一种慈悲,不是吗?如果旧神听到了我的祈祷,拉姆斯同样会立刻杀了我。席恩不惧怕死亡,在恐怖堡的地牢里,他知道有比死更恐怖的事情。拉姆斯教过他这一课,手指,脚趾,一根根离他而去,他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感觉。
  “你吃的很少。” Lady Dustin问道。“不。”吃对他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拉姆斯打掉了他的很多牙齿,现在咀嚼对他来说是一种痛苦。喝酒就简单多了,虽然他也需要用两只手抓住酒杯来保证酒杯不会滑落。
  “不尝尝猪肉馅饼吗?大人?我曾吃过的最好吃的馅饼,我们肥胖的鳗鱼大人可以让我们确信这一点。”她用酒杯指着曼德利大人,“你看过一个胖子如此高兴吗?他几乎都要去跳舞了。”
  确实如此。白港伯爵大人就像一个肥胖的小丑一样,笑着闹着,嘲笑着其他领主,拍着别人的背,让乐师从一首曲子换到另一只曲子。“来一首  黑夜的尽头,歌手”他大吼道。“新娘会喜欢那首歌的,我知道。或者唱那首  勇敢的丹尼 来让大家感动一下。”看到他,你会认为是他刚刚结婚才对。
  “他喝多了。”席恩评论道。“酒精驱走了他的恐惧,他是个勇敢的人。”
  他真的是吗?席恩不确定。他的儿子们也都很胖,但是他们在战斗中非常英勇。“铁民们也会在战斗前举办宴会,进行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死亡也许就在眼前。如果史坦尼斯打来的话…”
  “他会的,他必须来攻打临冬城。” Lady Dustin轻声笑着说。“当他那么做的时候,那个胖子就会被吓得尿裤子。他的儿子在红色婚礼上死掉了,那时他和弗雷们分享着面包和盐,是他们屋檐下的宾客,被答应迎娶一个弗雷家的女儿。但是他现在居然给这些人切馅饼!曼德利大人曾经北上狩猎过一次。鲜血不会说谎,我毫不怀疑这个胖子想杀光我们这里所有的人,但是他没有胃口这么做,在他那胀鼓鼓的肚子里,有一颗懦夫的心在跳动,和你一样…”
  她的最后一句话狠狠的伤到了他,但是席恩不会还击,任何傲慢无礼的行为都意味着他的某一块皮肤的代价。”如果我的好女士相信曼德利大人想要背叛我们,那应该告诉波顿大人。”
  “你认为波顿大人不知道吗?傻孩子,看看他。看看他是怎么看曼德利大人的。波顿大人不会再曼德利大人动筷前吃任何东西。不会再曼德利大人喝这种酒前喝任何一种酒。我想他会很乐于看到这个胖子做出一些背叛的行为。那会给他带来一些额外的娱乐。波顿大人没有任何感情,你知道。那些他喜爱的水蛭这些年吸光了他身体里的毒素。他的感情里没有爱,没有恨,没有悲伤。这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游戏,有趣的游戏。一些人喜欢打猎,一些人喜欢掷骰子,卢斯。波顿喜欢与人斗。你和我,那些弗雷家的人,曼德利大人,他胖胖的妻子,甚至他的私生子。你也不过是他的玩物。”一个侍者路过,Lady Dustin让他把自己和席恩的酒杯都倒满。“说实话,”她说。“波顿大人所渴望的不仅仅是统治。为什么不是北境之王呢? 泰温。兰尼斯特已经死了,弑君者残废,小恶魔不知所踪。兰尼斯特家已经衰落。你又让他脱离了史塔克家的控制。瓦德。弗雷不会介意他胖胖的小瓦坦来当个皇后玩玩。战斗到来的时候白港也许会造成一些麻烦…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不会发生,史坦尼斯也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波顿大人会把他们全都搞定,就像他杀了少狼主一样。还会有谁呢?”
  “你。”席恩说道。“你,The Lady of Barrowton, a Dustin by marriage, a Ryswell by birth。”
  这让她很高兴。她喝了一口酒,黑色的眼睛闪闪发光。“Barrowton的门户…是的,如果我这么选的话,我会成为一个大麻烦。当然,波顿大人也这么认为。所以他会努力的讨好我的。”
  她本可以说的更多,但是她看到了学士们。三个学士一起从讲台后边的领主专用通道走了进来。一个高个子,一个胖乎乎,一个很年轻。但是他们的袍子和项链看起来就像豌豆粒和豌豆一样滑稽。这是三位领主大人的学士,卢斯。波顿把他们都带到临冬城来照顾鲁温的乌鸦,这样消息就能再次从这里顺利的传递了。
  当一名学士跪在波顿大人面前耳语时,Lady Dustin厌恶的说道“如果我是皇后,我就要杀光这些灰老鼠。他们到处都是,依靠领主们的施舍生活,互相交头接耳,在领主大人耳边窃窃私语。但是实际上,到底谁才是主人,谁才是奴隶呢?每一个大领主都有一个学士辅佐,每一个小领主都想要一个学士在自己身边。如果你没有的话,那就说明你实在微不足道。灰老鼠们读写信件,对不会读写的领主老爷他们甚至会亲自操刀动笔。谁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擅自篡改的主人的意思呢? 我到想问问你,他们到底有什么好?
  “他们会医术。”席恩解释。看起来他需要这个。
  “医术,对,我从没说过他们不会那个。他们在我们生病或者受伤时出现,或者被病人搞的心烦意乱。当我们变的的非常虚弱的时候,他们会在那。有些时候他们会治愈我们,我们会表示适当的感谢。当失手的时候,他们只能用我们的悲伤安慰我们,然后我们仍然对这一切心存感激。在感激之外,我们提供给他们地方栖身,让他们分享我们所有的隐私和秘密,参与我们的决策。然后不久以后,他们就会实际上统治着我们。一起都颠倒了。”
  “这就是发生在瑞卡德。史塔克身上的事情,他的灰老鼠名叫Maester Walys。学士只有一个名字难道不对吗?有一些人在第一次到达他们所服务的城堡的时候甚至有两个名字。这样我们就不能知道他们真正姓氏名谁,从何而来了。但是如果你足够有耐心,你也能够挖出这些秘密。在他去造他的项链之前,Maester Walys名叫Walys Flowers,佛花,石东,河文,雪诺…我们给那些私生子这些姓氏来让他们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但是他们总是能在不经意间溜走。Walys Flowers有一个Hightower gir的妈妈,还有一个archmaester of the Citade的爸爸。这些都是传闻。这只灰老鼠并不像我们曾经想象的那么高尚。旧镇的学士是最糟糕的。一旦他造好了他的项链,他藏在暗处的父亲和朋友们就马不停蹄的把他送到临冬城来用他那阴毒的甜言蜜语灌满瑞卡的大人的耳朵。毫无疑问和徒利家的联姻是他的主意,他————”
  卢斯。波顿打断了她,他把脚放到桌子上,苍白的眼睛反射着烛光。“我的朋友们,”他开始说道,大厅里顿时静了下来,静得席恩甚至能听到寒风撕扯窗户上木板的声音。“史坦尼斯和他的大军已经打着他的烈焰红心旗离开了森林堡。北边的山地部族目前为他效命。如果天气情况没太大变化,他们会在两周后到达临冬城。Crowfood Umber已经顺国王大道南下,卡史塔克家的部队也从东面靠近。他们要在这加入史坦尼斯的部队,然后从我们手里夺走临冬城。”
  Ser Hosteen Frey呼地站起。“我们应该前去迎战,为什么要等他们顺利地集合部队聚集力量?”
  因为Arnolf Karstark在等波顿大人的信号,信号一到他再史坦尼斯的部队就立刻倒戈,席恩想,当别的领主们吵成一团时,波顿大人举手示意安静。“大厅不是讨论这种问题的地方,我的大人们。让我们去帮助我的儿子完成他的婚礼吧!剩下的人,继续享用你们的食物和美酒吧!”
  恐怖堡伯爵在三位学士的陪伴下离开了,其他人也都相继跟着离开。Hother Umber,,一个憔悴的老人,面色铁青愁眉不展的离开。曼德利大人却因为喝的太多,被四个壮汉驾着走出大厅。“我们应该来一首鼠厨师的歌。”他咕嘟道,当他经过席恩的时候,他靠在他的腿上,“歌手,给我们唱一首鼠厨师的歌。”
  Lady Dustin几乎是最后离开的。她走之后,大厅看起来沉闷的令人窒息。当席恩被自己的脚绊到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喝了多少酒。正在他头晕眼花时,他不小心从一个女侍者手里碰倒了一壶酒。酒洒再他的靴子上,留下暗红色的污点。
  一只手抓住他的肩膀,五指强而有力的手指死死的抓进他的肉里。“你被征召了的,臭佬。”Sour Alyn和他说道。他的呼吸闻起来有腐烂的气息。Yellow Dick 和Damon Dance-for-Me陪他一起来的。“拉姆斯说让你带他进洞房。”
  恐惧瞬间抓住了他。我要扮演我的角色,他想。为什么是我?最好不要拒绝,他知道。
  拉姆斯大人已经离开了长厅。他的新娘看起来似乎被遗忘了,她还坐在冰原狼旗下,一只手抓着一只银质酒杯默默发呆。从她看他出现时的眼神可以看的出来,她已经喝了不少。也许她认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逃过下面的折磨和考验。席恩最清楚不过。“艾莉娅夫人,”他说。“来吧,是你履行自己新娘的责任的时候了。”
  席恩领着新娘从长厅的后门出来,经过寒冷的小路走到大厅,一路上有六个拉姆斯的人陪同。要爬上三层台阶才能进到拉姆斯的温暖明亮的新房。当他们爬楼梯时,Damon Dance-for-Me说拉姆斯大人承诺给他一块新鲜的带着特殊标记的皮肤。
  新房为了闹洞房这个环节准备的很好。所有的东西都是新的。壁炉里火烧的很旺。一支蜡烛点在桌子上。在餐具柜上又一大壶酒,两个杯子,还有半轮白奶酪。
  同样也有一把椅子,由黑色橡木和红色兽皮打造而成。当他们进来时拉姆斯大人就坐在这把椅子里。他的嘴唇上满是闪亮的口水。“这就是我可爱的新娘,我的好夫人。你们可以走了,不,你留下,臭佬。”
  臭佬,臭佬,臭佬意味着偷窥。他能感到他被砍掉的手指:左手两个,右手一个。在他身后的刀鞘里匕首静静的躺在那里,如此的沉重,真的如此沉重。我的右手只有小指没有了,席恩提醒自己。我仍然可以握紧一把匕首。“大人,需要我为您做些什么?”
  “你带给我这个女孩,谁会给她开苞呢?让我们看看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到底如何把!”
  她不是史塔克家的人,席恩差点说出来。拉姆斯知道,他一定知道。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游戏?女孩站在床边的柱子旁,像一只受惊的母鹿。“艾莉娅女士,你应该转过身去,我必须为你宽衣解带。”
  “不。”拉姆斯大人自己喝了一杯酒,道,“解开衣服太麻烦。都给用刀割开。”
  席恩拿出匕首。我需要做的就是转身刺他。刀在我手里。他知道这是一个游戏,一个陷阱,他告诉自己。他给我机会刺杀他。当我失败时,他会把我拿到的手的皮给剥光。他脱下新娘的一部分长袍。“站好,我的好夫人。”长袍滑落到腰部以下。他小心的慢慢划着,避免伤到她。钢铁,布和丝绸在默默低语。女孩在颤抖。席恩必须抓住她的胳膊来保持她能站住不动。珍妮,珍妮,痛苦的同义词。他尽最大可能用残废的左手抓住她,“站好。”
  终于长袍已经完全脱下,散乱的布片堆在她的脚下。“还有她的衬衣。”拉姆斯命令,臭佬执行。
  当一切都结束时,新娘赤身裸体站在他们面前。她的新娘礼服破碎散乱的堆在她的脚下。他的乳房很小但是坚挺。臀部不大,大腿像鸟儿般纤瘦。一个孩子。席恩差点忘了她到底有多小。珊莎的年纪,艾莉娅更小一些。尽管壁炉里火烧的依然很旺,新房里还是很冷。珍妮苍白的皮肤上都是鸡皮疙瘩。有一瞬间她想抬起手挡住胸部,但是席恩轻声说了一声 不 ,她看了他一眼,没有那么做。
  “你认为她怎么样?臭佬?”拉姆斯大人问道。“她…”他想要什么样的答案?女孩在婚礼前和他说过什么?他们都说我很漂亮。她现在看起来可不漂亮了。她的后背有一些被鞭打过的伤痕,像蜘蛛网一样弯弯曲曲遍布四处。“…她很漂亮,…非常…漂亮。”
  拉姆斯微笑道。“她让你硬了吗?臭佬?想拿走她的第一次吗?”他大笑。“临冬城的亲王应该有这个权利,所有领主都有的古老的权利。初夜权。但是你不是领主,不是吗?只是臭佬,说实话你甚至都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又拿了一杯酒,然后把酒杯狠狠的砸在墙上,粉碎。红色的汁液流淌在石墙上。“艾莉娅女士。 躺到床上,对,在枕头上,做一个好妻子应该做的,分开腿,让我看看你的蜜桃。”
  女孩安静的遵命。席恩退一步到门口。拉姆斯大人则留在他的新娘身旁,抚摸着她的纤瘦的大腿。然后把两根手指插进她的身体里。女孩痛苦的喘息。“你像一块老骨头一样干。”拉姆斯抽出手给了她一耳光。“我被告知你知道如何取悦男人,那是谎言吗?”
  “不,不是的,大人。我受过训练。”
  拉姆斯起身,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孔,“臭佬,过来。 让她做好上床的准备工作。”
  有那么一瞬间他还没有明白。“我…你的意思是…大人,我没有…我…”
  “用你的嘴”,拉姆斯说道。“快点干完。如果她在我脱光衣服前还没有湿,我会把你的舌头割下来钉在墙上。”
  神木林里,乌鸦在大叫。匕首依然在他的手里。
  匕首入鞘。
  臭佬,我的名字事臭佬,臭佬意味着虚弱。
  臭佬开始用嘴尝试。
  
  第三十八章 旁观者(阿里欧·何塔)
  
  “让我们大家看看这颗头。”亲王命令到。
  阿利欧·何塔用手掌抚过长柄斧——他的钢铁新娘——那光滑的柄身,同时观察着。他观察着白骑士巴隆·史文爵士和他的随行者们。他观察着沙蛇们,她们各自落坐在不同的桌子前。他观察着领主们和女士们、侍者们、瞎眼的老管家、然后是年轻的迈尔斯(Myles)学士,他有着柔顺的胡须和谄媚的微笑。侍卫队长巍然站立,半身在光亮中,半身在阴影里,他把所有人尽收眼底。效忠,守护,服从。这是他的职责。
  其他所有人都盯着那个盒子。它是乌木雕刻的,带有银扣和铰链。盒子毫无疑问十分好看,只是今天汇聚在阳戟城旧王宫里的人们或许很快就要性命不保了,他们的生死取决于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随着拖鞋在地上的轻擦声,卡洛特学士穿过大厅向巴隆·史文爵士走去。这个矮小发福的人穿着一件暗胡桃色宽条纹和红色窄条纹相间的新袍子,看起来容光焕发。他弯腰鞠躬,从白骑士手里取走盒子,捧着走上高台。道朗·马泰尔坐在轮椅中,左右手边分别是他的女儿亚莲恩和他过世弟弟的心爱情妇艾拉莉亚。一百只芳香蜡烛正在燃烧,让空气中充满芬芳。戴在领主们指间、嵌在女士们腰带和发网上的颗颗宝石都在闪闪发光。阿利欧·何塔已经把他的铜鳞甲打摩得跟镜子一样亮,如此他也在摇曳的烛光中闪烁起来。
  一声安静的嘘声划过大厅。整个多恩都屏住呼吸。卡洛特学士把盒子放在道朗亲王轮椅旁边的地上。学士的双手一向坚定利落,在解开闩锁、打开盖子、露出其中头骨的时刻却变得如此笨拙。何塔听见有人在清喉咙。佛勒双胞胎中的一个在跟另一个耳语。艾拉莉亚·沙德闭上眼睛,轻声祈祷。
  巴隆·史文爵士像一把上了弦的弓一样绷紧全身,侍卫队长注意到。这位白骑士不若之前那位那样高挑英俊,但是他的胸膛更宽阔、更厚实,手臂满是肌肉。他的雪白袍子靠一双天鹅银别针固定在喉头,一只天鹅是象牙做的,另一只则是玛瑙。在阿利欧·何塔看来,两只天鹅就像在打斗。戴着它们的人也全然是个战士。这一个不会像另一个那样轻易被杀死。他不会像亚历斯爵士那样撞上我的斧头。他会用盾牌保护自己,迫使我主动攻击他。如果事情真的发展到这个地步,何塔也会欣然应战。他的长柄斧时刻都锋利得可以挥舞。
  他给了自己一瞥的时间看看那个盒子。头骨在一块黑毛毡上嘻嘻笑。所有头骨看起来都像在笑,但这个看起来尤其愉快,也更大。侍卫队长没有见过比这更大的头颅。它的眉骨厚重,下颚巨大。骨头在烛光辉映中发亮,白得跟巴隆爵士的袍子一样。“把它放在台座(pedestal)上。”亲王下令,眼里有泪光闪烁。
  台座是一根黑色大理石柱,比卡洛特学士高出三尺。矮胖的学士踮起脚来也够不着。阿利欧·何塔正准备去帮他一把,但奥芭娅·沙德先站起身来了。即便少了鞭子和圆盾,她看起来还是愤怒又男性化。她不穿裙服,而穿着男人的马裤和一件到小腿长度的亚麻紧身装,腰间缠着一条铜制的太阳腰带,褐色的头发往脑后扎成一个结。她从学士柔软的双手中一把夺过头骨,放在高高的大理石柱顶端。
  “魔山将不再为害世间了。”亲王的语气沉重。
  “他是不是死得又缓慢又痛苦呢,巴隆爵士?”特蕾妮·沙德的问话语气就像一个少女在询问她的裙服漂不漂亮。
  “他日日惨叫,小姐。”白骑士回答,但显然他并不乐意给出这样的答案,“整个红堡都能听到他的叫声。”
  “这让你感到困扰了吗,爵士?”娜梅小姐问。她穿着一件黄色丝裙,裙子太过华美通透,让烛光能够照出她里面穿戴的金丝和宝石。她的穿着如此放荡,令白骑士在注视她的时候浑身不舒服。不过何塔赞许这一点,光着身子的娜梅莉亚是最不危险的,其他时候她将把一打匕首藏在身边。
  “格雷果爵士是只血腥的野兽,大家都知道。如果有人活该痛苦至死,那么非他莫属。”
  “也许如此,小姐。”巴隆·史文说,“但格雷果爵士是个骑士,骑士应当握剑而死。下毒是一种卑劣肮脏的杀人手段。”
  特蕾妮小姐被他逗乐了。她的裙服是乳白和绿色,有长长的蕾丝袖子。她看起来如此贤淑纯真,任何看到她的男人都会认为她是天下最纯洁的少女。可阿利欧·何塔知道真相。特蕾妮轻柔白皙的小手就跟奥芭娅那双老茧遍布的手一样危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仔细地观察她,对她指尖任何一点小小动作都充满警觉。
  道朗亲王皱起眉头:“话虽如此,巴隆爵士。可娜梅小姐是正确的,如果有谁活该惨叫至死,非格雷果·克里冈莫属。他屠杀了我的妹妹,将她的孩子一头撞在墙上。我祈祷他现在在地狱里被火焚烧,然后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终于可以安息。这正是多恩渴求了多年的正义。我很欣慰我能活着看到这一天。那么多年来,兰尼斯特终于证明了他们说的不是大话,还了这笔旧血债。”
  亲王把起立祝酒的工作留给里卡索——他的盲管家。“领主们,女士们,让我们为了托曼一世,安达尔、洛伊拿、先民之王,同时也是七国之主,而干杯!”
  在管家祝酒时,侍者们已开始在宾客中穿梭服务,用酒壶为杯中添满美酒。酒是多恩陈红酒,深红如血,甜如复仇。侍卫队长滴酒未沾,他在宴会上从不饮酒。亲王也不喝,他有自己的酒——由迈尔斯学士调制,加入了罂粟花汁液,令他肿胀的关节减轻些疼痛。
  白骑士喝了,只是出于礼节。他的随行人马如法效仿。参与酒宴的还有亚莲恩公主、乔戴妮女士(Lady Jordayne)、神恩城领主、柠檬林骑士、幽灵谷女士(the Lady of Ghost Hill)……甚至艾拉莉亚·沙德——奥柏伦亲王心爱的情妇——她陪伴奥柏伦到君临,并目睹了他的死亡。阿利欧·何塔对没喝酒的人加以更多关注:戴蒙·沙德爵士、托蒙德·加加兰老爷(Lord Tremond Gargalen)、佛勒双胞胎、达苟士·曼伍笛、狱林堡的乌勒斯(the Ullers of the Hellholt)、骨路的威里斯(the Wyls of the Boneway)。如果有谁想搞出点麻烦,可能就在这些人之中。多恩是一片愤怒而独立的土地,道朗亲王对它的掌控并不像理想中那么坚固。他的许多封臣认为他懦弱无能,乐意与兰尼斯特家族和铁王座上的小男孩打一场公开的战争。
  他们之中为首的便是沙蛇,亲王已逝弟弟红毒蛇奥柏伦的私生女儿们。三条沙蛇就坐在这宴会上。道朗·马泰尔是亲王中最有智慧的一位,侍卫队长没资格质疑他的决定。但阿利欧·何塔确实纳闷亲王为何要将奥芭娅、娜梅莉亚和特蕾妮从尖塔(Spear Tower)的单人牢房里释放出来。
  特蕾妮轻声低语反对里卡索的祝酒;娜梅小姐弹了一下手;奥芭娅让侍者添满她的酒杯,然后把酒杯翻倒过来,红酒泼了一地。一个侍者女孩跪下来把泼洒的红酒擦干净时,奥芭娅离开了大厅。片刻间,亚莲恩公主向众人致歉,跟着她离开。奥芭娅绝不会把怒火发向小公主,何塔明白这一点。她们是表姐妹,她们彼此相爱。
  宴会持续到夜晚,一颗微笑的头颅犹如主持一般坐在黑色大理石柱顶端。七道菜已经上桌,以向七神和七位御林铁卫表示敬意。汤由鸡蛋和柠檬做成,长青椒酿奶酪和洋葱,还有鳗鱼馅饼,蜂蜜阉鸡,一条从绿血河底里捕捞上来的鲇鱼大到必须由四个侍者一起端上桌。接着是香薄荷炖蛇肉,七种不同蛇类切成大块,用辣椒和血橙甚至是一些毒液——为了给肉更好的风味——慢慢炖煮而成。炖肉非常辛辣,尽管何塔不曾下口,但他就是知道。然后上了冰冻果子露,让舌头舒服点。至于甜点,每位宾客都得到一个纱糖做成的头骨。把糖皮敲破以后,大家发现里面是加了梅子肉和樱桃肉的甜蛋羹。
  亚莲恩公主回来的时候正赶上酿青椒上桌。我的小公主,何塔心想。但亚莲恩已经是个女人了,深红色丝绸衬托出她姣好的身材。最近她在其他方面也有所变化:她为弥赛菈加冕的计划被出卖、被扑灭;她的白骑士在何塔手上血淋淋地殒命;她自己被关进尖塔,与孤独沉默为伴。所有这一切都惩罚着她。不过,还有些其他情况:在她被释放之前,她的父亲向她吐露了一些秘密。至于是什么秘密,侍卫队长不知道。
  亲王把女儿的座位安排在他自己和白骑士之间,这是个至高的荣誉。亚莲恩微笑着溜回自己的座位上,跟巴隆爵士窃窃私语,白骑士没有作答。他几乎没吃什么东西,何塔观察着:一勺汤,一口青椒,一根阉鸡腿,一点鱼,他跳过鳗鱼馅饼,炖肉也只尝了一小勺。不过只那一小勺就让他额头直冒汗。何塔感同身受,当他初次抵达多恩时,辛辣的食物让他的肠子都打结,火焰在他舌头上燃烧。不过那是陈年往事了,现在他头发花白,吃得像任何一个多恩人一样。
  当纱糖头骨被端上来的时候,巴隆爵士闭紧了嘴巴,他犹疑地看了一眼亲王,怀疑自己成了被嘲弄的对象。道朗?马泰尔全无发觉,但他女儿注意到了。“这是厨子们开的小玩笑,巴隆爵士。” 亚莲恩说,“即便是死亡,在多恩人眼里也一点都不可怕。我真希望您别为此生气啊?”她用指尖摩挲着白骑士的手背。“希望您享受这次多恩之旅。”
  “每位主人都给了我们最热情的招待,小姐。”
  亚莲恩触摸了骑士用来钩住袍子的别针,特别是上面那双争斗的天鹅。“天鹅一直是我的最爱,在夏岛的这一边(this side of the Summer Isles),没有别的鸟儿有它一半美。”
  “此地的孔雀恐怕不同意这一点。”巴隆爵士说。
  “它们也许不同意,” 亚莲恩说,“但孔雀是虚荣骄傲的生物,来回踱步显摆那些浮华的色彩。我宁愿要一只宁静的白天鹅,或者一只美丽的黑天鹅。”
  巴隆爵士点点头,抿了一口酒。这一个可不会像他的誓言兄弟那样好勾引,何塔心想。亚历斯爵士外表成熟,内心却是个男孩;这一位却是个真正的男人,而且很机警。侍卫队长只要看看他,就知道白骑士对当下安逸的气氛感到很不舒服。这个地方对他而言太古怪,他一点也不喜欢。何塔理解这种感受。多年以前他护送公主初次踏上这片土地时,也觉得多恩是个怪异的地方。在送他前往异乡前,大胡子僧侣曾让他接受过维斯特洛通用语的训练,可是多恩人说话太快,他根本听不懂。多恩女人放荡不羁,多恩红酒有股酸味,多恩食物洒满了奇怪的辛辣调味品。诺佛斯的太阳暗淡苍白,而多恩的太阳热辣辣,日日高悬在蓝天中。
  侍卫队长明白,随着巴隆爵士的旅程不断缩短,整个过程让他愈加困扰。三位骑士、八位侍从、二十个武装士兵、众多马夫和男仆随他从君临前来,当他们穿越山地进入多恩领以后,每经过一个城堡就会受到主人的热情欢迎,使得他们的行程被源源不断的宴会、打猎、庆典所拖延。如今,他们终于抵达了阳戟城,可弥赛菈公主和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都没有出来迎接。白骑士知道事情不对劲,何塔看得出来,但情况不仅仅如此。或许是沙蛇的在场令他(译者个人认为是指队长自己)紧张,若果真如此,那么奥芭娅的回归可谓火上浇油。她一言不发地闪到座位前,满面愠怒地坐下来,没有微笑,也没有交谈。
  等道朗亲王开口询问白骑士的时候,已经快到午夜了。“巴隆爵士,我们亲切的太后托您转交我的信件,我已经读过了。我想,您对信件内容是很了解的吧,爵士?”
  何塔注意到白骑士神经紧绷。“是的,大人。太后殿下已经交待我护送她的女儿回君临。托曼国王对姐姐日思夜想,希望弥赛菈公主能够短暂回宫探亲。”
  亚莲恩公主面露伤心之色:“哦,可是我们大家都已经爱上弥赛菈了,她和我弟弟崔斯丹已经形影不离。”
  “君临也欢迎崔斯丹王子大驾光临。” 巴隆?史文爵士说,“毫无疑问,托曼国王会非常期待见到他。陛下少有年龄相近的同伴。”
  “儿时结下的友谊将持续一生。”道朗亲王评论,“在崔斯丹和弥赛菈结婚以后,他和托曼国王更将亲如兄弟。瑟曦太后很明智,这两个男孩应该互相认识,结下友谊。多恩无疑会思念他,不过对于崔斯丹来说,是时候见识一下阳戟城以外的世界了。”
  “君临一定会以最大的热情欢迎他的到来。”
  他为什么汗如雨下?侍卫队长思忖着,观察着。大厅里很凉快,他也没碰过炖肉。
  “至于瑟曦太后的其他提议——” 道朗亲王说,“不错,自从我弟弟死后,多恩在御前议会的席位就空了出来,现在该有人填补这个位置了。瑟曦太后认为我的辅佐有助于她,令我深感荣幸。但我不知道自己的体力是否足以撑得过这段旅途。或许我们可以坐船去?”
  “坐船?”巴隆爵士看上去有些惊慌失措,“这……这安全吗,亲王?秋季是风暴的季节,据我所知是这样……而且,海盗集聚在石阶列岛(the Stepstones),他们……”
  “海盗,当然。你说的对,爵士。还是按你来的方式回去比较安全。” 道朗亲王露出一个愉快的笑容,“让我们明天再讨论这件事吧。我们抵达流水花园以后,就可以把消息告诉弥赛菈。我可以想象她会有多兴奋,她一定也思念着她的弟弟,毫无疑问。”
  “我期待着与她重逢。”巴隆爵士说,“并造访您的流水花园。听说那儿十分美丽。”
  “美丽又宁静。”亲王回答,“清风拂面,水光粼粼,孩子们尽情欢笑。流水花园是这世上我最爱的地方,爵士。它是我的一位祖先为博得他的坦格利安新娘欢心而造的,这花园让她不受沙尘烦扰,也不受阳戟城的炎热之苦。她的名字叫丹妮莉丝,贤王戴伦的妹妹。因她与多恩的联姻,才让多恩正式成为七大王国的一部分。众所周知她爱着戴伦的私生子弟弟戴蒙·黑火,戴蒙·黑火也爱着她。尽管他们两个都是戴伦的至亲,在两个人的爱欲和千万人的安宁之中,国王还是明智地选择了后者。丹妮莉丝把流水花园变成了孩子的天堂,起先是她自己的孩子,后来领主和有产骑士的儿女也加入进来陪伴王子公主。某个灼热的夏日,她对马夫、厨子、侍者的孩子们心生同情,所以也邀请他们进入水池和喷泉嬉戏。由此,这成为了我们的传统。”
  亲王抓住轮椅的轮子,把自己推离桌子。“现在,请原谅我的退场,爵士。长篇谈论令我疲倦。我们会在明天第一缕晨光照下之时离开。奥芭娅,你能发发善心推我去睡房吗?娜梅莉亚,特蕾妮,你们也一起来,给你们的老叔叔祝个晚安吧。”
  于是活儿落到奥芭娅·沙德头上,她推着亲王从大厅下到一条长长的走廊向着他的房间走去。阿利欧·何塔紧跟在姐妹们身后,同去的还有亚莲恩公主和艾拉莉亚·沙德。卡洛特学士急忙踏着小碎步跟在最后,怀抱着魔山的头骨,好似它是个婴儿。
  “你不会真打算把崔斯丹和弥赛菈送去君临吧?”奥芭娅一边匆匆前进一边问。她的步伐大而愤怒,也太快。轮椅的木头大轮子在粗糙的石头地板上吱呀作响。“你要是那么做,我们就再也见不到那个女孩了,你的儿子也会终生是铁王座的人质。”
  “你把我当成白痴吗,奥芭娅?”亲王叹了一口气,“你所知甚少。此处不宜谈论,人人都能偷听。要是你管得住嘴巴,我可以教导你一些事。”他闷哼了一声。“慢一点,行行好。刚才的颠簸就像给我的膝盖插了一把刀子。”
  奥芭娅减慢了一半速度:“那你打算怎么做?”
  她的妹妹特蕾妮接过话:“一如既往。”她嗲声到:“拖延,暧昧,敷衍。哦,没人能做得有我勇敢叔叔的一半好。”
  “你不该这样说他。” 亚莲恩公主反驳。
  “保持安静,你们所有人。”亲王命令到。
  直到房间大门在众人身后紧紧关上,亲王才转动轮椅面对这些女人。光是操作轮椅就让他气喘吁吁,在他转身的时候,盖住双腿的密尔毛毯夹在两条车轮辐条里,他不得不抓紧毯子以防它被撕裂。在毛毯遮掩下,他的双腿苍白,孱弱,可怖。他的双膝发红肿胀,脚趾几乎变成了紫色,肿得有正常的两倍大。阿利欧·何塔见过这情景无数次,但仍然觉得不忍卒睹。
  亚莲恩公主走上前来:“我来帮你,父亲。”
  亲王把毛毯从轮辐里解放出来:“我能够管好自己的毯子,至少还能做好这件事。”能做的少之又少,他的双腿已经废了三年,但他的双手和肩膀还留有一点力气。
  “需要我给您端一杯罂粟花奶吗?”卡洛特学士问。
  “喝一桶才能治得了这样的疼痛。谢谢你的关心,不过不要。我得留着我的智慧发挥作用。今晚我用不着你了。”
  “好的,亲王。”卡洛特学士鞠了一躬,他粉红柔软的双手依然抓着格雷果爵士的头颅。
  “我来拿那个。”奥芭娅·沙德夺过头骨,举开一手臂的距离。“魔山长成什么样?我们怎么能确定这个就是他?他们本可以把头浸在焦油里,为什么弄得只剩骨头?”
  “焦油会毁了那个盒子。”卡洛特学士匆匆离开时,娜梅小姐作答,“没人亲眼见证魔山死,没人见证他的头被砍掉。我得说,这真让我烦恼。但蒙骗我们,那婊子皇后希望达到什么目的呢?要是格雷果·克里冈还活着,早晚会真相大白。那家伙有八尺高,整个维斯特洛都没人可以跟他比肩。如果他真出现了,瑟曦·兰尼斯特是个骗子的事实就会暴露在整个七国上下。要是她胆敢冒这个险,那她真是蠢透了。她能从欺骗里得到什么好处?”
  “这个头颅确实足够大。”亲王说,“我们清楚奥柏伦给格雷果留下致命伤,我们得到的每个报告都说克里冈死的缓慢又痛苦。”
  “就像父亲所计划的那样。”特蕾妮说,“姐姐们,实话说我知道父亲用的是哪一种毒。只要他的长矛划破魔山的一点点皮肤,克里冈就是死人一个。我才不在乎他有多高大呢。尽管质疑你们的小妹妹吧,但永远也别质疑你们的亲王殿下(红毒蛇)。”
  奥芭娅跳起来:“我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质疑他!”她给了头骨一个嘲弄的吻。“我要说,这是一个好开头。”
  “开头?”艾拉莉亚·沙德难以置信,“天啊,我以为这是结尾。泰温·兰尼斯特已经死了,还有劳勃·拜拉席恩、亚摩利·洛奇,现在是格雷果·克里冈,所有在伊莉亚和她孩子谋杀案中伸出黑手的人都死了。甚至乔佛里也死了,伊莉亚被谋害的时候他还没出生。我亲眼看着那男孩抠着喉咙想要呼吸直到气绝而亡。还有谁可以杀?难道非要弥赛菈和托曼也去死,才能让雷妮丝和伊耿的灵魂得到安息吗?要到哪儿才算完结?”
  “到血为止,正如以血开头。”娜梅小姐回答,“直到凯岩城轰然碎裂,这样太阳才能照出底下的蛆和蠕虫。直到泰温·兰尼斯特和他的所有手笔统统毁灭,一切才算完结。”
  “他死在自己儿子的手上。”艾拉莉亚回击,“你还敢祈求更绝的死法吗?”
  “我祈求他死在我的手上。”娜梅小姐在一把椅子里坐下,长长的黑发辫从一边的肩膀拖到膝盖。她有她父亲那样的发尖(?widow’s peak),她的眼睛大而明亮,酒红色的嘴唇上挂着一个轻柔的微笑。“要是叫我结果他,他可不会死的那么简单干脆了。”
  “格雷果爵士看起来着实很孤独,”特蕾妮用甜甜的语调说,“他一定希望多几个伴。”
  艾拉莉亚泪流满面,黑眼睛闪烁泪光。即使哭泣时,她身上也蕴含着一种力量,侍卫队长心想。
  “奥柏伦渴求为伊莉亚复仇,现在你们三个渴求为他复仇。我提醒你们,我有四个女儿,你们的好妹妹。我的伊莉亚已经14岁,几乎成年了。奥贝拉(Obella)12岁,正进入少女时期的大好年华。她们崇拜你们,就像多莉亚(Dorea)和洛莉莎(Loreza)崇拜她们那样。如果你们死去,难道要伊莉和奥贝拉去为你们复仇?然后,多莉亚和洛莉再为她们复仇?非得这样循环往复直到永远吗?我再问你们一遍,冤冤相报何时休?”艾拉莉亚·沙德把一只手放在魔山的头骨上。“我看着你们父亲死去,现在轮到他的凶手。难道我能用这个头骨陪我入眠,让它在黑夜里给我安慰?难道它可以逗我笑、给我写歌、关心我,直到我又病又老?”
  “那你要我们怎么做,女士?”娜梅小姐问,“难道要我们放下长矛,笑着忘记他们对我们做过的所有不公?”
  “不管我们期待还是不期待,战争就要打响了。”奥芭娅说,“男孩国王坐在铁王座上。史坦尼斯大人占据着长城,把北方人集结到麾下。两个王后围着托曼争斗不休,就像疯狗在抢肉骨头。铁民拿下了盾牌列岛(the Shields),正在沿曼得河(the Mander)进发,深入Reach的中心。这么看来,高庭也腾不出手来了。我们的敌人乱了阵脚,时机已然成熟。”
  “什么时机?去收割更多头颅?”艾拉莉亚·沙德转过身面向亲王。“她们不明白。我再也听不下去了。”
  “回去照顾你的女儿们,艾拉莉亚。”亲王对她说,“我向你发誓,她们不会受到伤害。”
  “我的亲王。”艾拉莉亚·沙德亲吻了他的额头,然后走开。阿利欧·何塔看着她离去,感到有些伤感。她是个好女人。
  艾拉莉亚离开后,娜梅小姐评论:“我知道她很爱我们的父亲,但是显而易见她从没真正理解他。”
  亲王带着些许好奇望着她。“她理解你们父亲的程度远远超过你们,娜梅莉亚。而且她让你们的父亲过得快乐。终而言之,一颗温柔的心要比骄傲和勇气更有价值。让她去吧,有些事情艾拉莉亚不知道,也不会知道。战争确实已经打响了。”
  奥芭娅大笑:“哈,我们亲爱的亚莲恩一手促成的。”
  亲王涨红了脸,何塔注意到愤怒的抽搐从他的脸上闪过。“她干的蠢事,不光给自己带来麻烦,也给你们带来麻烦。换了是我,就不会那么急切地寻开心。”
  “我把这当成赞扬。”奥芭娅·沙德坚持着,“不思进取、保持暧昧、拖拖拉拉、掩饰搪塞,你爱怎么拖延就怎么拖延,叔叔。可是巴隆爵士终究要在流水花园面见弥赛菈,到时就能看看他见到弥赛菈少一只耳朵的时候会有多高兴了。等那女孩告诉他,你的队长用他的斧头老婆将亚历斯·奥克赫特从颈子到下体一劈为二的时候……哇哦……”
  “你错了。” 亚莲恩公主从坐着的垫子上展开身体,一只手搭在何塔的手臂上。“事情不是这样发生的,表姐。亚历斯爵士是被杰洛·戴恩杀死的。”
  沙蛇们面面相觑。“暗黑之星?”
  “是暗黑之星干的。”他的小公主说,“他还试图杀死弥赛菈公主。她会这样告诉巴隆爵士。”
  娜梅小姐笑了:“至少那一部分的故事是真的。”
  “全都是真的。”亲王开口,伴随着一声疼痛的抽息。究竟是他的痛风,还是谎言,给他带来如此痛苦?“如今杰洛爵士已逃回高隐城,我们鞭长莫及。”
  “暗黑之星,”特蕾妮低语,然后咯咯笑起来,“为何不呢?坏事全是他干的。但巴隆爵士会相信吗?”
  “他会的,只要他从弥赛菈口里听说这一切。”亚莲恩坚持。
  奥芭娅怀疑地哼了一声。“她可以今天撒谎,明天撒谎,但总有一天她会说出真相。要是我们允许巴隆爵士把消息带回君临,接着就该响起战鼓,撒下鲜血了。我们不能让他回去。”
  “我们可以杀了他。”特蕾妮说,“可是接下来就得把他的随行队伍全杀光,包括那些年轻可爱的小侍从。那可真是……哦,真糟糕啊。”
  道朗亲王闭上眼睛,又再睁开。何塔注意到他的腿在毛毯底下颤抖。“倘若你们不是我弟弟的女儿,我会把你们三个都丢回监狱,让你们在那儿烂掉,直到骨头发灰。相反,我却打算带你们一起前往流水花园。要是你们还有点脑子,就可以在那儿学上一课。”
  “学上一课?”奥芭娅反问,“我看到的就只有光屁股的小孩。”
  “没错。”亲王说,“我给巴隆爵士讲了那个故事,但没告诉他全部。孩子们在池子里戏水的时候,丹妮莉丝坐在血橙树林中观看,而后她有了了悟。她无法分辨出哪些孩子有高贵的出身,哪些又是来自底层。光着身子的孩子就只是孩子。他们全都一样纯真、一样脆弱,都理当被爱、被保护、活的久长。‘那才是你的王国’她这么教导她的继承人,‘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想想他们。’当我到了爬出池子的年纪,我母亲也对我说过同样的话。对一个亲王来说,号召人民举起长矛非常容易,但最终是我们的孩子付出代价。为了他们的安全,明智的亲王不会在缺乏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发动战争,也不会打一场他不能赢的仗。”
  “我不瞎也不聋。我知道你们都认为我软弱衰老、担惊受怕,可你们的父亲才更懂我。奥伯伦从来都是条毒蛇,致命危险、变幻莫测,没人胆敢招惹他。我则是草地,和蔼柔顺、平易近人、随风摇曳。有谁会害怕走在草地上呢?然而,正是草地掩盖毒蛇的行踪,使他不被敌人发觉,草地庇护着毒蛇,直到他选择出击。你们的父亲和我合作无间,远超你们的想象……可他已经逝去了。眼下的问题在于:我能否信任他的女儿,代替他服务于我?”
  何塔依次打量着她们:奥芭娅,身着锈钉和熟皮,长着鼠褐色头发和一双充满愤怒、挨得很近的眼睛;娜梅莉亚,慵懒优雅,橄榄肤色,长长的黑发辫用红金色绳子扎起来;特蕾妮,金发蓝眼,是个拥有娇柔双手、喜欢轻笑、看似孩子般纯真的女人。
  特蕾妮为三人作答:“最难的是无所事事,叔叔。给我们任务,随便什么任务,你就会知道我们可以像任何一个亲王所希望的那般忠实顺从。”
  “很好。”亲王说,“但言语就像风。你们是我弟弟的女儿,我爱你们,但我无法信任你们。我要你们的誓言。你们能发誓向我效忠,服从我的命令吗?”
  “如果非要不可的话。”娜梅小姐回答。
  “那么现在就立下誓言,对着你们父亲的坟墓起誓。”
  奥芭娅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倘若你不是我叔叔……”
  “我就是你叔叔。也是你的亲王。那么发誓,那么离开。”
  “我发誓。”特蕾妮首先说,“让父亲的坟墓作我的见证。”
  “我发誓。”接着是娜梅小姐,“多恩的红毒蛇奥伯伦·马泰尔,一个比你强得多的男人——我以他的名义起誓。”
  “好吧。”奥芭娅说,“算上我一个。为了父亲,我发誓。”
  亲王似乎不像之前那么紧张了,何塔注意到他在轮椅里坐得深了一些。他伸出一只手,亚莲恩公主走到身旁握住它:“告诉她们吧,父亲。”
  道朗亲王慢慢吸了一口气;“多恩在宫廷里仍有朋友,朋友会告诉我们一些不该被我们知道的事。这个瑟曦女人送来的邀请是个陷阱,崔斯丹将不会抵达君临。在路上,国王林(kingswood)中的某处,巴隆爵士的队伍会被一群不法之徒袭击,我儿子将死在那里。她邀请我一同前往只是为了让我亲眼见证这场突袭,这样责难就不会落到太后头上。哦,至于那群歹徒,他们会一边叫嚷着‘为了半人!为了半人!’一边下杀手。巴隆爵士甚至会看到侏儒的身影一闪而过,但是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会看到。”
  阿利欧·何塔以为任何事情都不会令沙蛇们感到震惊,可是他错了。
  “七神在上。”特蕾妮低声惊呼,“谋害崔斯丹?为什么?”
  “那女人疯了。”奥芭娅震惊到,“他只是个孩子!”
  “简直耸人听闻!”娜梅小姐难以置信,“我无法相信一个御林铁卫会干出这种事。”
  “他们立下服从的誓言,就像我的侍卫队长一样。”亲王说,“我原本也对这消息抱有怀疑。可是你们都看见了,我提出要走水路去君临的时候,巴隆爵士是如何极力反对的。一艘船会把太后所有的安排都打乱。”
  奥芭娅怒火上涌,脸色涨红:“叔叔,把我的长矛还来。瑟曦给了我们一个头,我们应该还给她一袋!”
  道朗亲王抬起一只手阻止,他的指关节红肿得像樱桃一样。“巴隆爵士是我屋檐下的宾客,他已经吃了我的面包和盐。我不会加害于他,绝不。我们会一起去流水花园,在那儿他将听说弥赛菈的遭遇,然后放出一只信鸦去报告给太后听。那女孩会请求他去追捕凶手,要是我没看走眼,史文这种人是无法拒绝这个请求的。奥芭娅,你将领他奔赴高隐城,直捣暗黑之星的老巢。多恩不能公然违抗铁王座,至少现在还不到时机,所以我们必须把弥赛菈送回她母亲身边,但我不会同行。这个任务交给你,娜梅莉亚。兰尼斯特绝不会喜欢这样的安排,就像我把奥伯伦送去那次一样,但他们也不敢拒绝我。我们需要有人在宫廷里为多恩说话,作多恩在宫廷的‘耳线’。不过,千万要小心,君临可是个充满蛇虫百脚的魔窟。”
  娜梅小姐邪魅一笑:“担心什么呀,叔叔,我正好想找点小吃填肚子。”
  “那我呢?”特蕾妮发问。
  “你母亲是个修女。奥伯伦曾经告诉我,她在你还是婴儿的时候就给你念七星圣经。我也要你去君临,但是站在游戏的另一边。如今,圣剑骑士团和星辰武士团都已经重建,新任大主教可不像前几任那样是傀儡。我要你去接近他。”
  “为何不呢?白色最衬我了。我是如此的……纯洁。”
  “很好,”亲王回答,“很好。”他犹豫了一下,“如果……如果有特定的消息,我会传达给你们每一个人。在权力的游戏中,事态总是变化得飞快。”
  “我知道你们绝不会辜负我们的,姐妹们。”亚莲恩依次握住她们的手,在她们的唇上落下轻巧的吻。“奥芭娅,你是如此勇猛无畏。娜梅莉亚,我最亲爱的姐姐。特蕾妮,你那么甜美。我爱你们,多恩的阳光将伴随你们左右。”
  “不屈不挠。”沙蛇们齐声说道。
  等她们离开,亚莲恩公主仍留在原地。阿利欧·何塔也一动不动,他的位置在这里。
  “她们是她们父亲的女儿。”亲王评论。
  他的小公主笑了:“三个长乳头的奥伯伦。”
  道朗亲王大笑起来。何塔已经太久没有听到亲王的笑声,他都快忘了他的笑声是怎样的。
  “我还是要说,应该由我去君临,而不是娜梅。”亚莲恩发言。
  “太危险了。你是我的继承人,你承担着多恩的未来,你的位置在我身边。况且,很快你就要有另一个任务。”
  “对于信件的最后一段,你了解到什么新消息吗?”
  道朗亲王向她露出一抹神秘的微笑。“从里斯来的。有一支大船队从那起航了,以瓦兰提斯船为主,没有搭载军队。消息没有提到他们的身份,也没提到他们的目的地。传言说上面有大象。”
  “没有关于龙的消息?”
  “只有大象。很容易把一头小龙藏在一群庞然大物里。海上航行是丹妮莉丝最容易遭遇危险的时候。假如我是她,我就会把身份和意图保密,越久越好。这样我才能出其不意地占领君临。”
  “昆汀会在他们的队伍里吗?”
  “可能在,也可能不在。如果那支船队真的向着维斯特洛航来,看看他们在哪儿靠岸就知道昆汀在不在其中了。昆汀会尽力说服那女孩开进绿血河。多说无益,给我一个晚安吻吧。我们将在明天第一缕晨光照下之时启程去流水花园。”
  那么我们会在明天正午启程,何塔心想。
  亚莲恩公主离去后,他放下长柄斧,把道朗亲王搬上睡床。“直到魔山碾碎我弟弟的头颅以前,多恩没有一兵一卒因五王之战而流血。”亲王轻声细语道。何塔为他盖上毯子。“告诉我,队长。这究竟是我的耻辱,还是我的荣耀?”
  “这不该由我来评论,我的亲王。”效忠,守护,服从。简单的人发下简单的誓言。这才是他所知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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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章 琼恩(八)
  
  “他的名字叫旺·卫格·旺·达尔·旺,Leathers告诉我的。很绕口的名字,我知道。Leathers叫他旺·旺,这样似乎就好多了。”旺·旺几乎不像老奶妈讲的故事里的巨人,那些巨大的野蛮生物早餐都喝掺血的粥,能吞下整头公牛,连毛发、牛皮和牛角都不剩。这个巨人根本不吃肉,尽管他也是个可怕的家伙,特别吃下一篮子树根,把洋葱、芜菁甚至是生的硬萝卜在他那方形巨齿下咬碎的时候。“他是个忠实的工作者,虽然让他理解你想要让他干什么并不容易。他勉强能说古语(Old Tongue),但是对通用语一窍不通。然而,他不知疲倦,力气也是无穷的。他能做一打人的工作。”
  “我……大人,那人决不会……巨人吃人肉,我认为……不,大人,我感谢你,但是我不能让我的人守着这样一个生物,他……”
  琼恩·雪诺并不吃惊。“如你所愿,我们会把巨人留在我这儿。”说实话,他也不舍得和旺·旺分开。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歌蕊特会说,但琼恩只要有机会就和巨人说话——通过Leathers或是他们从鬼影森林带回来的某个自由民——而且正在学习越来越多的关于自由民和他们的历史。他只希望山姆能在这儿把这些故事记录下来。
  这并不是说他对旺·旺所代表的危险视而不见。巨人在感受到威胁时会狂暴地击打,而且那些巨大的手掌强壮得足以把人撕成两半。他让琼恩想起阿多。阿多的两倍高大,两倍强壮,却只有一半的聪明。这个想法甚至能让赛勒达修士清醒。但是如果托蒙德的手下里有巨人,旺·卫格·旺·达尔·旺可以帮我们对付他们。
  当门在他下面打开时,莫尔蒙的乌鸦正嘟哝着他的厌恶,这表明是‘忧郁的’艾迪回来了,带着一大壶酒和一盘鸡蛋和腊肠。艾迪的倒酒显然让波文·马尔锡等的不耐烦,只等着他离开好继续,“托勒特是个好人,而且讨人喜欢。埃恩·伊梅特一直是个好警卫官。”然后他说道,“然而,你的意思是把他们送走。”
  “我们需要好人在长坟堡(Long Barrow)。”
  “妓女的**,人们都这么称呼它,”马尔锡说,“但不管怎样,你打算用这个野人Leathers取代伊梅特做我们的警卫官,这是真的吗?那个职位通常是为骑士保留的,或者至少是个游骑兵。”
  “Leathers是野人,”琼恩温和地表示赞同,“我可以向你证明。我在练习场和他试过招,他拿一把石斧都与大多数骑士用城堡铁匠打造的精钢剑一样危险。我承认,他没有我想要的耐心,而且有些男孩会惧怕他……但这也不全是坏事。总有一天他们会走上真正的战场,熟悉某种恐惧对他们有好处。”
  “他是野人。”
  “是的,在他宣誓之前。现在他是我们的兄弟,他可以教授男孩们的不只是剑术,让他们学习一些古语单词和自由民的某些生活方式对他们没有坏处。”
  “自由,”乌鸦抱怨,“玉米,国王。”
  “人们不信任他。”
  那些人?琼恩可以问他,有多少?但是那只会引出他不想讨论的话题。“我不想听这个,还有别的事吗?”
  赛勒达修士大声说道,“有个男孩萨丁(Satin),听说你想让他做你的事务官和侍从,代替托勒特。大人,那男孩是个妓女的……一个……恕我直言……一个来自旧镇妓院的painted娈童。”
  而你是个醉鬼。“他在旧镇是什么身份不是我们关心的,他学东西很快而且很聪明。其他新兵开始的时候轻视他,但他赢得了他们的认同,并和他们所有人成为朋友。他在对战中无所畏惧,甚至勉强能读会写。他应该能胜任为我送餐和备马,你不这么认为吗?”
  “很有可能,”波文·马尔锡板着面孔说,“但人们不喜欢这样。按照传统,司令官大人的侍从都是高贵出身的小伙子们,且为传达命令受过专门训练。大人相信守夜人的弟兄们会追随一个妓女之子投入战斗吗?”
  琼恩的脾气上来了,“他们追随过更糟的。熊老为他的继任者留下几句关于这类人的忠告。我们在影子塔有一个厨子喜欢强奸修女,每占有一个他都在自己身体上烙印一个七角星。他的左臂从手腕到手肘都是星星,小腿上也是。在东海望,我们有个人点着了他父亲的房子,然后锁上门,他的整个家庭都被烧死,一共九人。无论萨丁在旧镇做过什么,他现在是我们的兄弟,而且他将成为我的侍从。”
  赛勒达修士喝了些酒,奥赛尔·亚威克用匕首切开一根腊肠,波文·马尔锡面红耳赤地坐在那儿。乌鸦闪动着翅膀喊,“玉米,玉米,杀死。”最后,总务长大人清了清喉咙说,“司令大人知道怎么做最好,我确定。我可以问问关于冰牢里的那些尸体吗?它们让人们不安。是继续让人看守它们?当然,那会浪费两个好人,除非你担心它们……”
  “……会站起来?我祈祷它们会。”
  赛勒达修士脸色惨白,“七神救我们。”酒水顺着他的下巴滴下一道红线,“司令大人,尸鬼都是怪物,不该存在的生物,众神眼中的禁忌。你……你不能想着试图去跟它们交谈?”
  “它们能交谈?”琼恩·雪诺问道,“我认为不会,但是我不能确定。它们或许是怪物,但它们死前也都是人。还剩下几个?我杀死那个尸鬼时它正坚持要杀死莫尔蒙司令,很显然,它记得自己是谁和哪能找到莫尔蒙大人。”伊蒙学士会明白他的意图,琼恩不怀疑;山姆·塔利会感到害怕,但他也会理解。“我的父亲大人曾经告诉过我:每个人都必须要了解他的敌人。我们对尸鬼了解很少,对异鬼则了解更少。我们需要去学习。”
  这个答案并不能让他们满意。赛勒达修士用手指摩挲着挂在脖子上的水晶项链说道,“我认为这是最不明智之举,雪诺大人。我会向‘老妪’祈祷举起她的明灯为你照亮智慧之路。”
  琼恩·雪诺的耐心耗尽了。“我们都需要多一点儿智慧,我确定。”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现在,咱们讨论瓦迩好吗?”
  “当然,那么?”马尔锡说,“你释放了她。”
  “到长城之外。”
  赛勒达修士倒吸一口冷气,“国王的战利品,陛下发现她不见了会无比愤怒的。”
  “瓦迩会回来的。”赶在史坦尼斯之前,如果诸神慈悲。“这你怎么能知道?”波文·马尔锡询问。“她说她会。”
  “那如果她说谎呢?如果她遇到意外呢?”
  “为什么,那么,你们就有机会再选出一位你们喜欢的司令大人。在那之前,我恐怕你们仍需要忍受我。”琼恩喝下一口麦芽酒,“我派她去找‘巨人杀手’托蒙德,并带给他我的提议。”
  “如果容许我们知道的话,这份提议的内容是?”
  “与我在鼹鼠村做出的提议相同。食物、庇护所、和平,如果他能把他的兵力加入我们,同我们共同的敌人战斗,帮助我们守护长城。”
  波文·马尔锡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你打算让他通过长城。”他的声音暗示他一直知道此事,“为他和他的追随者打开大门,数百、数千。”
  “如果他还有那么多人的话。”
  赛勒达修士划了个星星的符号,奥赛尔·亚威克咕噜一声。波文·马尔锡说,“有人可能称之为叛国。这些是野人。野蛮人,侵袭者,强奸犯,更像是野兽而不是人。”
  “托蒙德不是那些东西,”琼恩说,“不会更甚于曼斯·雷德。但即使你说的每个词都对,他们仍然是人。波文,活人,像你我一样的人类。凛冬将至,我的大人们,等冬天来临,我们活人将需要站在一起对抗死人。”
  “雪诺,”莫尔蒙的乌鸦尖叫,“雪诺,雪诺。”
  琼恩不理睬它。“我们一直在审问我们从鬼影森林带回来的野人,他们中的几个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关于一个叫做‘鼹鼠之母’的森林女巫。”
  “‘鼹鼠之母’?”波文·马尔锡说,“一个普通的名字。”
  “据说她把自己的家安在一棵空心树下面的洞穴里。无论真相如何,她曾经预见了一支船队的到来运送自由民安全地穿越狭海。数千从战斗中逃生的人在绝望之际选择相信她。‘鼹鼠之母’把他们都带到了艰难堡,去那儿祈祷并等待来自狭海对面的拯救。”
  奥赛尔·亚威克沉着脸,“我不是游骑兵,但……据说艰难堡是个不祥之地,被诅咒的地方。甚至你叔叔都那么说过,雪诺大人。他们为什么会去那儿?”
  琼恩面前的桌子上有一张地图,他调转它以便他们能看到。“艰难堡坐落在一个隐蔽的海湾,还有天然的海港,水深足以漂浮最大的船。附近陆地上有丰富的木材和石头,水域里富含鱼类,近海还有成群的海豹和海牛。”
  “这些都对,我不怀疑,”亚威克说,“但那是个我一晚都不愿住的地方,你知道那个传说。”
  他知道。艰难堡曾经差半步就变成一个村镇,长城以北唯一真正的村镇,直到600年前地狱(莫非地狱不是场所,而是活物?)吞没它的那个夜晚。村民被叼走成为奴隶或当肉食屠杀殆尽——这取决于你相信哪个版本的传说,他们的家园和厅堂在冲天大火中燃为灰烬,大火燃烧的如此热烈,以至于远在南方长城上的守夜人认为是太阳从北边升起来了。之后,烟灰如雨般在鬼影森林和颤抖海降落几乎长达半年之久。商贩们回报说在艰难堡曾经矗立的地方只能见到噩梦般的废墟,到处是烧焦的树木和骨头,水里挤满了肿胀的死尸,让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声回响在隐然耸立在settlement之上的巨大悬崖壁上坑坑洼洼的岩洞口。
  自从那晚之后,时光匆匆来去已经六个世纪,但艰难堡仍然让人避之唯恐不及。野人们曾经重建过艰难堡,有人告诉过琼恩,但是游骑兵们声称杂草丛生的废墟徘徊着食尸鬼、恶魔和张着嗜血大口的火灵。“我也不会选择那种避难所,”琼恩说,“但是听说‘鼹鼠之母’布道说:自由民会在曾经的地狱之地找到拯救。”
  赛勒达修士绷起嘴唇,“拯救只有通过祈求七神才能找到,这个女巫是送他们全部下地狱。”
  “也是拯救了长城,或许,”波文·马尔锡说,“这些是我们所说的敌人。让他们在废墟之中祈祷吧,如果他们的神派来船队搭载他们去更好的世界,那当然好。在这个世界,我没有食物喂养他们。”
  琼恩活动一下握剑的手指,“卡特·派克的舰队时常驶过艰难堡,他告诉我那里除了岩洞没有庇护所。尖叫的岩洞,他的人这么称呼它们。‘鼹鼠之母’和那些跟随她的人会死在那儿,死于严寒和饥饿。他们中的数百人,数千人。”
  “数千的敌人,数千的野人。”
  数千的人类,琼恩想,男人、女人、孩童。他的怒火在体内升腾,但当他说出来时,声音平静冰冷。“你们这么盲目吗?或者是你们不愿意睁开眼睛去看?等所有这些敌人都变成死人,你们认为会发生什么?”
  门上乌鸦抱怨,“死,死,死。”
  “让我来告诉你们会发生什么,”琼恩说,“死人会再次站起,他们中的数百、数千。他们会成为尸鬼站起来,黑色的手淡蓝的眼睛,然后将向我们袭来。”他站起身,握剑的手指开开合合,“你们都下去吧。”
  赛勒达修士面色灰白满头大汗地站起来,奥赛尔·亚威克生硬地起身,波文·马尔锡紧闭嘴巴面色苍白。“谢谢你的宝贵时间,雪诺大人。”他们离开,再没说一句话。
  
  第四十章  提利昂(九)
  
  这头母猪比他骑过的很多马都好脾气的多。耐心而步伐稳健,她几乎一声不响的让提利昂爬上了她的背,接着在他去拿盾牌和长矛的时候动也没动。而当他收起缰绳两腿一夹她的腹部时她立刻就懂了。她的名字叫美丽,是美丽猪的简称,而当她还是个小猪仔时就训以撞上马鞍和缰绳。
  当佩妮在甲板上开始小跑时,刷了漆的木质铠甲便咔哒作响。提利昂的腋窝浸满了汗水痒的难受,一行汗水流下他完全不合适的头盔覆盖着的疤痕,但荒谬的一瞬间他几乎感觉自己像詹姆一样,在比武比赛上一矛在手,金色的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但当大家开始大笑时,这个美梦消失了。他不是什么赢家,只是个抓着根棍子的骑猪侏儒,为给一些焦躁不安的浸在朗姆酒里的水手一点好心情而做出愚蠢的娱乐。在某层地狱他的父亲神情激动而乔佛里则轻笑出声。提利昂可以感到他们的冰冷的死眼盯着这张戏子的脸,就像Selaesori Qhoran号上的水手们一样急切。
  现在他的敌人出现了。佩妮骑着她的大灰狗,她举着刷着条纹的长矛像甲板上弹跳着的野兽一样醉鬼般的挥舞。她的盾牌和盔甲漆称红色,但是已经上面的油漆已经开始碎裂起皮;他的盔甲是蓝色的。不是我的。格罗特的。希望以后也不是我的。
  提利昂在水手们大呼小叫起哄时踢了一脚美丽猪的后腰让她加速发动一次进攻。他不能肯定他们是在鼓励他还是取笑他,但是他突然有了一种想法。我以前干嘛不允许自己被说服加入这种滑稽秀呢?
  但他其实是知道答案的。起航十二天来他们一直在悲伤湾平静的漂着。船员的心情恶劣,而当他们的朗姆酒储存告罄后有更加恶劣的危险。一个人能修补船帆、填补裂缝和打渔的时间实在有限。在船上的厨师依旧不时的揉搓提利昂的脑袋期望这会搅起一点风的时候,船上的其他人已经在他挡了路的时候对他投以恶毒的眼神。佩妮的运气就更差了,这一切始于厨师开始散布关于挤一个侏儒女孩的胸有助于找回好运的观念。他也开始称美丽猪为培根,这个玩笑似乎比提利昂当初提出时更可笑了。
  “我们得让他们发笑,”佩妮恳求道,“我们得让他们喜欢我们。若我们为他们上演一场滑稽秀,他们可能会忘掉一切。求求你了,大人。”接着不知道怎么着,哪根筋搭错了,天晓得他怎么竟然同意了。那一定是朗姆酒的作用。船长储备的葡萄酒是第一个喝光的。提利昂已经发现被朗姆灌醉可比葡萄酒容易多了。
  所以他发现自己穿着格罗特的喷漆木制盔甲,跨坐在格罗特的母猪上,而与此同时格罗特的妹妹用侏儒骑士秀的矛尖指着他,这些以前都是他们的维持生计的手段。考虑到提利昂曾经差点因为拒绝为他侄子扭曲的娱乐骑上一条狗而掉脑袋,现在的一切都有一种怡人的讽刺。但是他发觉骑在一头猪的悲伤很难欣赏这种幽默。
  佩妮的长矛在它的钝头擦过他的肩膀时适时的掉了;而他的长矛在它撞上她的盾角发出巨响并猛颤。她还骑在狗上,而他已经从猪上摔下来了。但是,其实本来他就该掉下来的。
  就像从一头猪上摔下来一样简单……但是从这头猪上摔下来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提利昂摔下时缩成一团,像以前教他的那样,但是即使这样他还是实打实的撞上甲板咬到舌头出血。他有感觉回到了十二岁那年,在凯岩城大厅的桌上翻着跟头。只是那时是他的叔叔吉利安拍手称赞他的成就,而非现在这些坏脾气的水手。与乔佛里婚礼上佩妮和格罗特的骑士秀得到的如雷的喝彩相比,现在他们得到的可谓勉强而稀疏,甚至有人生气的对他发出嘘声。“‘没鼻子’,你的骑术就像你长的那样,难看的要命,”一个人从后船楼朝他大叫。“肯定没蛋,只能挨女孩的打。”提利昂确定,那人在我身上下注了。他听人侮辱劈头盖脸席卷而来,他听过糟的多的东西。
  由于一身木制铠甲,他发觉要站起来显得很困难,像站在龟背上跌跌撞撞。那,至少还是让一些水手发笑了。没摔断腿还真遗憾,那样的话他们就该嚎叫了。若他们当时和我一起在那个厕所里的话,估计他们就笑到和他一样直接拉在裤子里了。但是无论如何都得让这些该死的杂种高兴。
  乔拉·莫尔蒙最后怜悯提利昂的挣扎把他拉了起来。“你看起来就像白痴。”
  那就是这番作秀的目的。“当骑在一头猪身上时,看起来像个英雄比较困难。”
  “那就是我为什么远离猪的原因。”
  提利昂解开他的头盔,将它扭到一边,向旁边吐了一口掺着血丝的吐沫。“我感觉似乎把舌头咬成了两截。”
  “下次记得咬得狠一点。”乔拉爵士耸了耸肩。“实话说,我看过更糟糕的骑士格斗。”
  这算是褒奖?“我从那头该死的猪身上摔下来而且咬了舌头。还有什么比那更糟糕的?”
  “将一根碎片插进你眼睛然后挂掉。”
  佩妮也翻下了她的狗,那是一只叫克朗奇的灰色大家伙。“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格斗的好,雨果。”她在别人可能听到的地方总是小心的叫他雨果。“我们是要逗他们发笑让他们向我们扔硬币。”
  对于满身淤青和流血来说还真是微薄的报酬。提利昂想,但是他也只是想一想没出声。“我们在那点上也失败了。没有人扔硬币。”没有一分铜板,没有四分铜板。
  “我们下次表演的好的话,他们会的。”佩妮摘下了头盔。鼠棕色的头发遮住耳朵。她的眼睛也是棕色的,就在两条眉毛之下,她的脸颊光滑但是红彤彤的。她从一个皮袋里拿出点橡子喂美丽猪。母猪一边在她的手心里啃那些橡子,一边发出尖利的叫声。“当我们为丹妮莉丝女王表演的时候,银子会像雨一样洒下来,你会看到的。”
  有些水手对着他们大喊大叫,用鞋跟跺着甲板,呼唤着另一次冲锋。一贯,船上的厨师是他们中喊得最响亮的。提利昂已经知道该鄙视他,即使他是船上唯一一个半合格的锡瓦斯棋手。“看到了吧,他们喜欢我们,”佩妮带着一抹希冀的微笑说。“我们要再来一次吗,雨果?”
  当他正准备拒绝时,一个自由人船员发出一声叫喊直接省去了他开口的麻烦。此时约上午十点,而船长又想起桨开船了。船帆无力的耷拉在桅杆上,和它几天来一样的无所作为,但是船长倒是一直满怀期望他们能遇上一股北方来的风。这意味着他们得划船。那些桨小的很,而船倒是很大,;划船让人满身汗臭体温上升,这番累人的工作只让手掌气泡后背酸痛而一事无成。船员们都讨厌这么做。提利昂不好责怪他们。“那个寡妇应该把我们送上一艘战舰,”他低声牢骚。“若有人能把我救出这些该死的木板,我感激不尽。我会让一块木头碎片穿过我的胯下。”
  莫尔蒙尽了他的本分,虽然没有什么风度。佩妮召唤她的狗和猪把他们带回下面。“你可能得告诉你的小姐在她待在里面的时候关好门插上门闩,”乔拉爵士一边解开连接木质胸甲和后护板的带子上的扣环一边说。“我听到了够多关于肋排火腿和培根的谈话。”
  “那头猪是她维持生计的一半支柱。”
  “有个吉斯裔的船员说他也会吃了那条狗。”莫尔蒙终于把胸甲和后护板拆开了。“告诉她就是。”
  “如你所愿。”他的上衣浸满了汗紧贴在胸上。提利昂把它拽起来希望能有点微风。木制铠甲又热又重,于它的不舒适性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它的一半看起来都是旧漆的,一层刷在另一层上,这样反复上百次。他回想起在乔佛里的婚礼晚宴上,有个骑手展示的是罗柏·史塔克的冰原狼,另一个的武器和颜色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两个动物都得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丹妮莉丝女王表演,”他说。若那些水手带走了它就会宰了美丽猪,他和佩妮却束手无策……但是至少乔拉爵士的长剑可能会吓退他们一点。
  “这就是你不被砍头的打算么,小恶魔?”
  “小恶魔骑士,若您乐意的话。是的。一旦女王陛下知道我的真正价值,她会好好珍惜我的。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家伙,毕竟,对我的亲戚们我可是知道不少有用的东西。但是在这之前,我最好还是让她开心点。”
  “随你高兴,这些都不会洗清你的罪。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是什么会因为玩笑和混淆而迷惑的傻孩子。她会公正的对待你的。”
  哦,我希望还是不要的好。提利昂用他大小不一的眼睛研究着莫尔蒙。“那她会如何欢迎你呢,这个公正的女王?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女孩样的轻笑,一把刽子手的斧头?”他看着骑士显然的不适咧嘴笑着。“你真的指望我会相信在那个妓院你是办什么女王事务?在半个世界以外的地方保卫她?又或者你是在逃跑,你的龙后把你从身边赶走了?但是她为什么呢……哦,等等,你在窥探她。”提利昂发出一声咯咯声。“你希望将我交给她就能买回她的喜爱。我不得不说这是个一个考虑不周的计策。有人甚至会称这个是醉鬼的救命稻草。若我是詹姆的话……但是詹姆杀了她的父亲,我只是杀了我自己的。你认为丹妮莉丝会处决我而原谅你,但是事与愿违吧。也许骑上那头猪的该是你,乔拉爵士。穿上一身五颜六色的小丑服,就像‘弗洛伦——”
  大个子骑士的那一掌扇得他脑袋嗡嗡作响倒到一边,撞在甲板上还弹了起来。在他蹒跚支起一个膝盖的同时血充满了嘴。他吐出一个碎齿。一天变得比一天漂亮,但是我想我还是戳出了个洞。“侏儒是不是说了什么冒犯您的话呢,爵士?”提利昂无辜的问,一边用手背擦去破损嘴角的血泡。
  “我受够了你的那张嘴,侏儒,”莫尔蒙说。“你依旧还剩下一点儿牙齿。若你想留着它们,就在这趟航程剩下的时间离我远点。”
  “那恐怕很困难。我们共享一个舱位。”
  “你能在别处找到睡觉的地方的。下到货仓,上到甲板,随你便。只要别让我看到你。”
  提利昂重新站起来。“如你所愿,”他含着一口血回答,但是大个子的其实已经走了,他的靴子在甲板上重重敲击。
  在下面的厨房,当佩妮进来时,提利昂正用朗姆酒加水漱努力避免碰到那个伤口。“我听说发生的事了。哦,你受伤了么?”
  他耸肩。“一点血和一颗碎牙。”但是我相信我伤他更多。“而他是个骑士。很难过但我不得不说,若我们需要保护的话,我不指望乔拉骑士了。”
  “你干了什么?哦,你的嘴唇又在流血了。”她撕下袖子的一部分轻轻搽了搽它。“你说了什么?”
  “一些牛黄爵士不愿意听的真相。”
  “你不该嘲弄他的。你知道什么?你不能对一个大个子那样说话。他们会伤害你。乔拉爵士本可以把你扔下海。而水手们会很高兴的看着你淹死。你和大个子相处的时候得小心。对他们欢乐顽皮,让他们保持微笑,让他们大笑,这就是我父亲常说的。你的父亲难道没有告诉你该在大个子面前怎么做么?”
  “我的父亲管他们叫平民,”提利昂说,“而他也不是你说的那种能被逗乐的人。”他又呷了一口掺水的朗姆酒,在嘴里漱了两圈然后吐掉。“但是,我还是会听你的。我对做个侏儒这事还有很多要学的。也许你在这上面是个不错的老师,还有骑士格斗和骑猪。”
  “我会的,大人。很荣幸。但是……这些是什么真相?乔拉爵士为什么对你出手这么重?”
  “为什么,因为爱。和我炖了那个歌手一个道理。”他想起了雪伊,他收紧缠住她喉咙的那根铁锁制止嵌入拳头时她的眼神。金手的锁链。虽然金手总是金子的,但是女人的收是温暖的。“你是个处女吗,佩妮?”
  她羞得满脸通红。“是的,当然。谁会——”
  “就保持那样吧。爱是疯狂,而欲望是毒药。保持你的处女心,你会感到高兴的,而你也不太可能在罗伊达河上的某些肮脏的妓院里发现自己正和一个看起来有点像失去的爱人的妓女在一起。”或者追过半个世界,希望找到妓女的去处。“乔拉爵士希望解救他的龙后并且仰仗她的恩泽,但是我对国王的恩泽还是略知一二,我宁愿在瓦雷利亚有座宫殿。”他突然不说了。“你感觉到了吗?船动了一下。”
  “它是动了一下。”佩妮一下满面欢乐。“我们又能前进了。风……”她冲向门。“我想去看看。来吧,再不来我要赶超你了。”她消失了。
  她还年轻,提利昂提醒自己,看着佩妮蹬着小短腿尽可能快的从厨房爬上去攀过陡峭的木制楼梯。几乎还是个孩子。但是,看着她的兴奋他还是被逗乐了。他跟着她上去了。
  风帆又活过来了,张张弛弛,帆布上的红色条纹看起来就是蜿蜒爬行的蛇。在大副用古瓦蓝提斯语吼出指令的同时,水手们在甲板上跑来弄去拉着绳索。船桨边的桨手们总算放下了拉绳面向内侧,一个个狠狠地捶腰击背。螺旋的劲风从西边刮来,像个顽童一样紧紧攥着绳索和风帆。Selaesori Qhoran又起航了。
  看来我们会到弥林的,提利昂想。
  但当他爬上后传楼的梯子从船尾张望时,他的笑容凝固了。这里现在是蓝天碧海,但是在西边……我从没见过那种颜色的天。一条厚重的云在天际翻滚。“对角条纹,”他指着它对佩妮说。
  “那意味着什么?”她问。“意味着有些大杂种正潜伏着跟在我们身后。”
  他惊奇的发现莫阔罗和他的两根燃烧手指也加入了他们在船尾楼瞭望。现在差不多政务,而红袍僧和他的任通常不到傍晚不会出现。神僧对他凝重的点了点头。“你也看到了,雨果·希山。天神的愤怒。光之神不容愚弄。”
  提利昂有种不好的预感。“寡妇说这艘船不会到达既定目的地。我认为那是说一旦我们起航到元老们不能力及的地方,船长就会转变航程去弥林。或者你和你的燃烧手会掌控船只将我们带到丹妮莉丝那里。但是那根本不是你那大神僧看到的,是不是?”
  “不是。”莫阔罗的低沉嗓音如丧钟般响起。“这不是他看到的。”红袍僧举起了他的权杖,用它的头指着西边。
  佩妮糊涂了。“我不懂,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们最好下去。乔拉爵士把我从我的舱位放逐了。我可以在你那里待到风头过去吗?”
  “可以,”她说。“你会……哦……”
  随着风暴的临近,三个小时里开始他们还很幸运的跑在风前。西边的天空变,接着变灰,最后边黑。一堵深色的云墙在他们后面隐现,像是一锅在火上煮了太久的牛奶一样翻滚。前船楼上提利昂和佩妮在船首像边挤作一团手牵手地看着,小心不去挡住船长和船员的路。
  最后的风暴可谓惊心动魄,一阵突如其来的狂风让他感觉干净振作。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的截然不同。船长也感觉到了。他将航路由东北改成正北,试图远离风暴的行进路线。
  这是徒劳的尝试。风暴是在太大,他们周围的海变的更加狂暴,风也开始咆哮,“臭烘烘的管家”号随着击打在船身上的巨浪而高低颠簸。他们身后是撕裂天空的闪电,隔海相望的是紫色的炫目电光则在电网中跳舞,紧接着就是雷鸣。“是躲藏起来的时候了。”提利昂拉住佩妮的手臂将她带回了甲板下。
  美丽猪和克朗奇狗都因为恐惧而陷入半疯状态。狗一直在吠叫,吠叫,吠叫个不停。在提利昂进门时他直接将他撞翻在地。而那头猪则到处拉屎。在佩妮试图安抚动物们的时候提利昂尽力清理掉那些污秽。接下来他们将任何松动的东西都绑定或者拿走。“我很害怕,”佩妮坦白了。舱位开始倾斜跳跃,随着海浪的重重击打东倒西歪。
  比淹死更糟的死法还有的是。你的哥哥知道,我那领主父亲也知道。而雪伊,那个躺倒的婊子。金手总是金的,但是女人的手是温暖的。“我们该玩个游戏,”提利昂建议。“那可能转移我们对风暴的注意。”
  “不要是锡瓦斯棋,”她立即声明。“不会是锡瓦斯棋,”在甲板一阵抬升时提利昂同意。那只会让棋子在舱位里飞来飞去接着一股脑洒在猪和狗身上。“当你还是个小女孩时,你玩过‘进来我城堡’的游戏么?”(从提利昂说开始玩游戏开始,说的话就YD的要死,虽然貌似他自己没这个感觉没这个打算,而佩妮单纯的看不出来,进来我城堡,脑补一下床上的色太后对詹姆说==看下文才发现,原来不是那么回事……太不纯洁了)
  “没有,教我好么?”
  他可以么?提利昂犹豫了。愚蠢的侏儒。当然她从来没玩过‘进来我城堡’,她从来就没有什么城堡。‘进来我城堡’是个高贵出身的孩子们玩的游戏,游戏的目的是教他们礼仪、纹章学还有他们领主父亲的敌友的一点事。“那不……”他刚开口,甲板就又来了一次剧烈的提升,将他们两个甩到了一块。佩妮发出一声害怕的尖叫。“那个游戏不行,”提利昂咬紧牙关告诉她。“对不起,我不知道有什么游戏——”
  “我知道。”佩妮吻了她。
  那是个尴尬、匆忙、笨拙的吻。但是却十足的让他震惊了。他抽出双手搭上她的肩膀准备将她推开,但是他犹豫了,只是把她拉得更近,抱紧了她。她的唇又干又硬,比守财奴的钱包合得还紧。这真算是一种侥幸,提利昂想。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喜欢佩妮,他可怜佩妮,从某种方面来说他甚至钦佩佩妮,但是他对她没有欲望。尽管他不希望伤到她,她的姐姐和天神已经给了她足够的痛苦。所以他轻轻扶着她的肩膀任由吻继续。他自己的唇紧紧得闭着。Selaesori Qhoran号在他们身边倾斜战栗。
  最后她终于退开了一两寸。提利昂在她的眼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漂亮的眼睛,他想,但是他也看见了其他的东西。很多的恐惧,一点点的希望……但是没有一丁点欲望。她不想要我,就像我也不想要她。
  当她低下头,他用下巴磨蹭着她,接着抬起下巴。“我们不能玩那个游戏,小姐。”上面的雷鸣爆裂,现在已经很近了。
  “我从不想……我以前从没有吻过别的男孩,但是……我只是想,若我们被颜色了,而我……我……”
  “真是可爱,”提利昂撒谎,“但是我结婚了。她在那场晚宴上和我在一起,你可能能记起来,姗莎小姐。”
  “她是你的妻子?她……她长得很美……”
  而且虚伪。姗莎,雪伊,所有的女人……泰莎是唯一爱我的。妓女们的去处是哪儿?“一个可爱的女孩,”提利昂说,“我们在天神和人们的注视下结合。虽然我失去了她的踪影,但是在我真正确定失去她前,我得忠于她。”
  “我懂。”佩妮扭过头。
  我的完美的女人,提利昂苦涩的想。一个依旧年轻而能相信这种明显的谎言。
  船体嘎吱作响,甲板晃动,而美丽猪感到危险而厉声尖叫。佩妮手脚并用爬过舱位地板,搂着母猪的头,低声安抚她。看着她们两个,很难说是谁在安慰谁。这个场面如此荒诞本来该很滑稽,但是提利昂笑不出来。女孩该得到比猪更好的,提利昂想。一个诚实的吻,一点善意,每个人都应得到那些,无论大小。他找了找酒杯,发现所有的朗姆酒都洒了。被淹死就够糟糕的了,他酸酸的想,但是清醒而悲哀的淹死就太残酷了。
  最后,他们没被淹死……但是有几次美好而平静的被淹死的前景看起来更有吸引力。那天剩下来的时间风暴依旧狂怒直至深夜。潮湿的风在他们周围狂啸,海浪像溺死巨人的拳头一样要撕裂他们的甲板。他们后来知道,上面有一个大副和两个水手从甲板上被甩了出去,船上的厨师因为一壶热油扑面而瞎了,而船长从前船楼被甩到甲板上时重重的摔断了双腿。下面,克朗奇对着佩妮吠叫撕咬,而美丽猪则又开始拉屎了,让拥挤潮湿的舱位完全变成了猪圈。提利昂努力避免在这番情景下干呕出来加入它们的大军,这还得多亏了没喝葡萄酒。佩妮就没这么幸运了,在船身在身边让人担心的如将要爆裂的酒桶一样碎裂呻吟时,提利昂至少稳住了她。
  到了午夜时分风在渐渐平息,而海也变得宁静,足以让提利昂爬回甲板。但他在那里的所见并不能减少什么担心。船在龙晶一样的海上漂流着,头顶盖着星空,但是它们周围风暴依旧暴虐。东西南北,无论他看向哪里,云都想黑色的巨山一样拔地而起,它们翻滚的斜面和庞大的峭壁掺杂着蓝紫的闪电。虽然没下雨,但是甲板又湿又滑。
  提利昂听到甲板下有人用尖细的嗓音恐惧的歇斯底里的尖叫。他也听到了莫阔罗的声音,红袍僧站在前船楼上面对着风暴,他的教员们随着他渐升的祈祷声而高举过头。船中段,一打的税收和两个燃烧手指正拼命与乱糟糟的绳索和湿透了的帆布搏斗,但是他们是试图升起它还是降下它他不清楚。无论他们在做什么,在他看来都不是个好主意。而事实证明了这点。
  风像低语的威胁一样回归了,冰冷潮湿,扫过他的脸颊,扑打着湿透的船帆,翻滚着莫阔罗的深红袍子。提利昂的直觉提醒他及时抓住最近的栏杆。紧紧两秒,微风就演化称了嚎叫的狂风。莫阔罗喊了些什么,绿焰从他手杖的龙口中蹿出,覆盖了他的教员然后就在夜色里消失了。接着是暴雨,周围一片黑暗,一切都看不清了,前船楼和后船楼都在雨墙下遁形。有什么巨物扫过头顶,提利昂正巧看到船帆在两个人依旧挂在绳索上时就张起来了。接着他听到了一声碎裂声。哦,七层地狱,他反应过来,那肯定是桅杆。
  他发现一根绳索于是紧抓着它,往活门口挣扎着,希望能摆脱风暴下到下面去,但是一阵狂风把他从地面拽起,将他摔在了围栏上,他赶紧抓住。雨水鞭打着它的脸让他睁不开眼。他的嘴又一次充满了血。他下面的船像一个努力拉屎的便秘者一样呻吟咆哮。
  接着,桅杆碎裂了。
  提利昂没看见,但是他听到了。接着又是一声碎裂声,引发了一场木头扭曲的尖叫,一瞬间空气中就充满了木质碎片。一个飞过的木片仅仅差半寸就刺到他的眼睛了,而另一个插入了他的脖子,第三片则穿过他的腿肚靴子屁股等等。他尖叫起来。但还是紧抓着绳索,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还有这番力气。他想起寡妇说过这艘船永远不会到达她的目的地。接着他就在雷鸣劲浪和木材的呻吟中狂暴而歇斯底里的大笑个不停。
  等到风暴消退,幸存的乘客和船员都像雨后苍粉的蠕虫蠕动到地表一般爬回了甲板上,Selaesori Qhoran号完全是个破烂了,勉强浮在水面足足倾斜了十度,船身千疮百孔,船舱几乎被海水淹没了,桅杆只剩下一个比侏儒还矮的刺桩。即使是船首像也未能幸免;他的那只抱着卷轴的手臂折断。九个人失踪了,其中包括一个大副,两个火焰手指和莫阔罗本人。
  班奈罗在他的火焰中看到的是这个么?当发现大红袍僧不见了时提利昂想,莫阔罗又看到了什么?
  “预言就像个训练不足的蠢骡子,”他想乔拉·莫尔蒙抱怨。“看起来好像有点用,但是关键时刻直接对你的脑袋尥蹶子。那该死的寡妇知道这艘船不会到达目的地,她是警告过我们,说什么班奈罗在他的火焰里看到这些,只是我认为那意味着……好吧,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嘴唇扭曲了。“但实际上那个意思是说该死的风暴会拿我们的桅杆当焰火点,然后我们就可以漫无目的的漂过悲伤湾,知道食物告罄然后我们就可以人吃了。你认为他们会第一个剁掉什么?那头猪,那条狗,还是我?”
  “要我的话,最吵的。”
  船长第二天就死了,而厨师只多撑了三天。船员们所能做的只有保证这个破烂漂着。担任指挥的大副估计他们正在离雪杉岛南角不远的某处。当他放下船的小艇将他们拉向最近的岛屿时,其中一艘沉了,另一艘则割断绳索抛弃了总船和上面的所有同伴往北划去。
  “奴隶,”乔拉·莫尔蒙轻蔑的说。
  听乔拉说,他风暴期间一直在睡觉。提利昂有疑问,但是没说出来。某天他也许想去咬别人的大腿,他得保证那个时候还有牙。莫尔蒙似乎满足于忽略他们的分歧,所以提利昂也决定假装没事发生。
  食物和水一天天的减少,他们就这样又漂了19天。太阳毫不留情的烤着他们。提利昂一直为在舱位里她的猪狗抱成一团的佩妮拿食物,他一瘸一拐的拖着缠满绷带的腿走路,到了晚上则因为伤口而吸气连连。当他再没事可做后,他还会戳他的脚趾和手指。乔拉爵士则坚持每天磨剑,一直磨到它寒光闪闪为止。三个生下来的燃烧指头则在太阳落山后点燃夜火(他们哪里来的燃料……拆了桅杆当柴烧?)但是当他们领着船员们祈祷时,会穿上他们装饰华丽的铠甲,而长矛也从不离手。而没有一个水手还有心情去揉任何侏儒的脑袋。
  “我们需要再表演一次么?”佩妮某晚问。“最好别,”体谅回答。“那只会让他们想起来我们还有一头肥猪。”但是实际是美丽猪也一天天消瘦下去,而克朗奇几乎只剩下骨头和毛皮了。
  那晚,他梦到自己又回到君临,拿着一只十字弓。“妓女们的去处,”泰温大人说,但是当提利昂收紧手指拉开弓的时候,十字弓箭则射进了佩妮的肚子。
  他在叫喊声中醒来。
  他身下的甲板在懂,而有一瞬间,他以为他又回到了害羞小姐号上。一点猪粪气味让他清醒过来。伤心地已经是往事了,在半个世界外的地方,那些欢乐也已是过眼云烟。他回忆起莱莫尔晨浴后的可爱样子,她裸露的肌肤上那一股股水流,而现在这里唯一的少女就只有可怜的佩妮,一个发育迟缓的小侏儒女孩。
  但有些事不太对劲。提利昂从吊床上滑下来,打着哈欠找着他的靴子。虽然他自己也觉得疯狂,但是他同时也在找十字弓,但是显然他没有找到这种东西。真遗憾,他想,若真有大个子来吃我,可能能顶点用。他套上靴子爬上甲板去看那些叫喊是怎么回事。佩妮已经在那里了,她惊奇的睁大了眼睛。“一片帆,”她叫道,“那里,那里,你看见了没?一片帆,他们已经看到我们了,他们看到了。一片帆。”
  这次他吻了她……两边脸颊上各一下,额头上一下,最后一个落在她的唇上。她因为最后一个吻而面红耳赤开怀大笑,接着有害羞起来,但是这没事。另一艘船靠近了。他看见那是一艘巨型平底船,她的摇橹在她身后留下一串长长的涟漪。“那是什么船?”他吻乔拉·莫尔蒙爵士。“你能看到她的名字么?”
  “我不需要看到她的名字。我们在下风处,我能闻出来。”莫尔蒙抽出他的剑。“那是一艘贩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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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 11: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一章 背叛者(席恩五)
  
  当太阳开始向西斜去的时候,天空中落下第一片雪花。等到日暮时分,暴雪已经织成一张白色巨幕,月亮被笼罩在后面,无影无踪。
  “史坦尼斯激怒了北境诸神,惹他们发难,”第二天一早,卢斯·剥顿借早餐时间向聚集在临冬城大厅里的人们发表演说。“他是个外来汉,旧神将赐他一死,不会让他活受罪。”
  他的人高声欢呼,拳头砸在木头长桌上咚咚作响。临冬城虽然残破不全,但是厚厚的花岗岩城墙足以抵御最猛烈的暴风雪。他们囤足了吃喝,不站岗的时候有暖身的火堆,在那儿可以烘干衣服,躺下去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剥顿大人存的柴火足够烧上半年,临冬城大厅永远温暖又舒服。这些东西,史坦尼斯没有一样。
  席恩并没有加入欢呼的人群。他注意到弗雷家的人也没有。他们也是外来汉,席恩看着Aenys Frey和他的异母兄弟Hosteen爵士这样想道。弗雷们是土生土长的河间人,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北境之地已经夺去了他们三个血亲。席恩想起在白港和荒冢屯之间失踪的三个弗雷,拉姆斯找了他们很久,最终无功而返。
  在高台上,韦曼·鳗得利大人坐在一双白港骑士之间,将一勺粥送到胖脸前面。比起婚宴上的猪肉派,这顿早餐显然不太合他的胃口。独臂的Harwood Stout坐在一旁,与脸色惨白的Whoresbane Umber小声交谈着什么。
  席恩和其他人一起排着队,用长勺从一排铜壶里打粥喝。大人和骑士们可以在自己的碗里加些牛奶、蜂蜜,甚至是一小块奶油来调味,但是席恩没那个待遇。临冬城亲王的统治早已被草草了结,之后他又粉墨登场,扮演起奈德·史塔克的养子,把假艾丽娅嫁给拉姆斯。现在对剥顿大人来讲,他再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
  “我记事起的第一个冬天,大雪没过了我的头顶呢。”排在他前面的Hornwood家的人这样说道。
  “没错,那会儿你才三尺高。”溪流地的骑士回嘴。
  昨夜,他发现自己难以成眠,念念不忘逃出生天,想象着自己趁着拉姆斯和他的父亲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走,无人觉察。然而每一道大门都上了锁,卫兵们重重把守,没有剥顿大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出入。就算发现了一条密道,他也无法确定那是一条可信的路。他还没忘记凯拉和她的钥匙带来的教训。再说就算是侥幸逃了,又能上哪儿去呢?父亲死了,叔叔们不会帮他的的忙,他失去了派克岛。对他来讲,最像个家的地方就在这里,在临冬城的遗骸里。
  一个废人,一座废墟。这里就是我的归宿。
  他继续等着粥的工夫,拉姆斯带着他的私生子伙伴们趾高气昂地走进大厅,嚷着要听歌。亚伯揉去眼里的睡意,抓起鲁特琴,拨起“多恩人的妻子”,一个洗衣妇在旁敲鼓伴奏。歌手改编了歌词,“品尝多恩人的妻子”被唱成了“品尝北方人的女儿”。
  他会因此被拔掉舌头。席恩一边想着,一边看着自己的碗被注满。他不过是个歌手,拉姆斯大人会剥掉他双手的皮,没人敢对此说个不字。然而剥顿大人对歌手报以微笑,拉姆斯也纵声大笑。笑是安全的,其他人心领神会,纷纷效仿。黄JJ突然发现这首歌是多么有趣,乐得将刚喝下去的酒全从鼻孔里喷了出来。
  不在场的艾丽娅夫人却无法分享众人的喜悦。婚礼那晚过后,人们再也没有见过她离开自己的卧室。Sour Alyn说拉姆斯把新娘剥光了锁在床柱上,但是席恩知道那只是谣言。从来都没有什么锁链,起码不是人们看得见的那种。顶多是卧室外面安排两个守卫,防止女孩到处乱跑。她只在洗澡的时候才会脱光。
  可她几乎每晚都要洗澡。拉姆斯大人希望自己的新娘干干净净的。“她还没有侍女,我的小可怜。”他曾对席恩这样说过。“这个任务交给你了,臭佬。或许我该给你换套女仆装?”他大笑。“你求我的话,没准儿我会答应。不过眼下你当个女佣伺候她洗澡就够了,我可不想她闻起来跟你似的。”所以每当拉姆斯打起和老婆上床的主意来,席恩就得到弗雷夫人或者达斯汀夫人那里去借几个女仆,好去厨房里打些热水。尽管艾丽娅从不和这些人说话,她们还是注意到了她身上的瘀伤。这全是她自己的错。都怪她没有好好取悦他。“当好艾丽娅。”有一次扶她进入热水的时候,他这样告诉她。“拉姆斯大人并不想伤你。只有当我们……我们忘记的时候他才会伤害我们。他从不无缘无故地剥我的皮。”
  “席恩……”女孩低声细语,哭泣着。“臭佬。”他抓住她的胳膊摇晃着。“在这儿我是臭佬。一定记着这点,艾丽娅。”但是女孩根本不是史塔克,只是管家的女儿。珍妮,她的名字是珍妮。她不该指望我帮她。如果是席恩·葛雷乔伊,或许能够帮助她。但是席恩是铁种,比臭佬勇敢得多。臭佬,臭佬,押韵疲劳。
  拉姆斯得到了一个消遣时光的新玩具,她有两只**一个蜜桃……但是珍妮的眼泪很快就会失去滋味,到时候拉姆斯又会想起他的臭佬了。他会把我的皮一寸寸地剥光,等到手指全部消失,他就会要我的手,然后是脚趾,再然后是整只脚。但只有在我乞求他,乞求他将我从越来越剧烈的疼痛里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才会动手。臭佬再也洗不到热水澡,只能在屎里打滚,并且不许洗衣服。他的衣服会变成一团抹布,散发着腐臭,除非烂掉,否则就得一直穿着。他能指望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回到狗舍里和拉姆斯的女孩们睡在一块。凯拉,他想起拉姆斯给他的新猎狗起名叫凯拉。
  他端起碗走向大厅的后方,在一张远离灯火的空长凳上坐了下来。无论白天黑夜,灯下的长凳总是起码被占满一半,人们喝酒,赌博,高谈阔论,或者在安静的角落里和衣而睡。等到轮班的时候,长官就会把睡着的人踢起来,他们把脖子缩进领子里,走上城墙去换岗巡逻。但是任何人都不会欢迎变色龙席恩,席恩也一样不喜欢他们。
  粥的颜色发灰,稀得像水。他只喝了三勺就推开了碗,任它冻住。邻桌的骑士们在高声争论大雪还会持续多久。“一天一夜,或许更久,”一个蓄着黑髯,胸口绣着Cerwyn斧头纹章的大块头弓手坚持道。一些年纪大的人则讲起自己过去的见闻,坚称跟当年的雪比起来这不过是撒点儿灰尘罢了。河间人都被吓坏了,南蛮子不喜欢雪和冷天。进入大厅的人都在火堆旁挤作一团,或者在火盆上一起拍着冻僵的手掌,他们的斗篷挂在屋里的钉子上,雪水从上面滴落。
  厚重的空气雾蒙蒙的,他的粥上已经结了一层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来:“席恩·葛雷乔伊。”
  我的名字是臭佬,他几乎脱口而出。“你想干什么?”
  她岔开腿坐在他身边,将松散的红棕色的头发从眼前拨开。“为什么要一个人吃呢,我亲爱的大人?起来吧,咱们一起跳舞。”
  他继续埋头喝粥。“我不跳舞。”临冬城亲王是个优秀的舞者,但是丢了脚趾的臭佬只会惹人发笑。“离我远点,我没钱。”
  女人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你觉得我是个妓女?”她是歌手带来的洗衣妇中的一个,个子高挑,瘦得皮包骨头,无法用漂亮来形容……但是曾经的席恩仍然不会介意和这样的女人在地上打滚,感受一下被那双细长的腿裹在中央是什么感觉。“钱币在这儿有什么用?我能买些什么呢,雪花?”她大笑。“你可以用笑容来报偿我。我从没见你笑过,即使是在你妹妹的婚礼上。”
  “艾丽娅夫人不是我的妹妹。”而且我也不会笑,他或许该告诉她。拉姆斯厌恶我的笑容,所以才用一把锤子敲掉我的牙齿,让我几乎难以进食。“她从来都不是我的姐妹。”
  “但是个漂亮女孩。”
  我没有珊纱那么美,但是人们都说我很漂亮。珍妮的话和亚伯的两个女孩敲出的鼓点一起在他的脑子里砰砰回响。另一个洗衣妇将小瓦德拉到桌子上,教他如何跳舞,所有人都在哈哈大笑。“离我远点。”席恩说。
  “难道我不合大人您的口味?要是您乐意的话,我可以把梅特叫过来。要么霍莉,您可能更喜欢她,人人都爱霍莉。她们也不是我的姐妹,但是个个可爱。”女人倾身贴过来,呼吸里飘出酒香。“不肯不赏脸笑一个的话,就来讲讲您是怎么拿下临冬城的吧。亚伯会写首歌,让您流芳百世。”
  “当个背叛者。做条变色龙。”
  “为什么不称自己为英明的席恩?我们都听说那是一场英勇的壮举。当时您率领了多少人?有一百个?五十个?”
  更少。“那纯粹是疯狂之举。”
  “光荣的疯狂。他们说史坦尼斯有五千人,但亚伯说即使是五倍的兵力也攻不破临冬城的城墙。您又是怎么进来的呢,我的好大人?难道说有什么捷径?”
  我有绳子,席恩想。我还有钩锚。是夜色掩护了我,守城军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城堡的守卫力量薄弱,我只是攻其不备。但是他什么也不敢说。如果亚伯真的为他写了一首歌,拉姆斯十有八九会捅破他的耳膜,保证他永远听不到它。
  “您可以信任我,大人。还有亚伯。”洗衣妇将自己的手覆上了他的。他的手戴着羊毛和皮革的手套,而她光裸的手指修长而粗糙,指甲被啃得短短的。“您还没问过我的名字呢,我叫罗文。”
  席恩猛地将手抽走。这是个阴谋,他知道的。是拉姆斯派她来的。这又是个恶作剧,和带着钥匙的凯拉一样,一个消遣的玩笑,仅此而已。他想让我逃跑,然后才能惩罚我。
  他想揍她,把那脸嘲弄的微笑捶个粉碎。他想吻她,把她按在桌子上狠狠地草一通,让她哭喊自己的名字(老二安好?)。但无论是出于愤怒还是情欲,他都不敢碰她一下。臭佬,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我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他抽搐着站起来,无言地走向大门,用残废的双脚蹒跚前行。
  门外依旧大雪纷飞,潮湿而厚重的雪片正默默地将人们来往大厅的足迹掩埋。积雪几乎没过他的靴子,而狼林里的雪只怕更厚……即便是寒风凛冽的国王大道也不会例外。庭院里刚打过一场恶仗:罗斯维尔和荒冢屯的男孩们用雪球互相攻击。往上看,他可以瞧见一些侍从正沿着城垛堆雪人。他们用盾牌和长矛武装他们,给他们戴上半头盔,让雪哨兵在内墙上列队。“冬将军率领大军来和我们会师喽。”大厅门外,一个哨兵开着玩笑对席恩说……但当他发现自己在跟谁讲话的时候,立刻转过脸去狠狠啐了一口。
  帐篷的另一边,白港和栾河城的骑士们的坐骑正在马槽里瑟瑟发抖。拉姆斯劫掠临冬城的时候烧毁了马厩,于是剥顿大人就建了个新的,比过去的还要大上两倍,足以配上他麾下诸侯和骑士们军马和驯马的数量。其他的马就拴在小屋里。戴着面罩的马夫穿梭于其间,给马儿们盖上保暖的毯子。
  席恩向城堡更荒废的深处走去。他拾起一块残破的砖石,那曾经是鲁温学士的角楼的一部分。乌鸦们从城墙的伤口上望下来,彼此间窃窃低语,不时有一两只嘶声呐喊。他在自己曾经的房间门前站了一会儿(从破窗飞进屋里的雪没过了他的脚踝),然后去看了看了米肯的铁匠铺,还有凯特琳夫人的七角圣堂。当他从烧毁的塔楼下经过时,遇到Rickard Ryswell和亚伯的一个洗衣妇,这次是圆滚滚的那一个,苹果脸上长着扁平的小鼻子。前者正把自己的脸埋在后者的颈窝里。女孩光着脚,身上裹着一张毛皮斗篷。他觉得那下面定然一丝不挂。当她看见他的时候,扭过头对Ryswell说了些什么,引得他哈哈大笑。
  席恩艰难地从他们身边快步走开。马厩前面有一段楼梯,很少有人走这里。他的双脚把他带到台阶前面。阶梯又陡又险,他小心翼翼地爬上去,上面是内墙的城垛,那里只有他一个人,侍从和他们的雪人在离他很远的地方。在城堡里,既没有人给予他自由,也没有人剥夺他的自由。城墙之内,他能走多远就可以去多远。
  临冬城的内墙比外墙要高,年代也更久远。古老的灰色垛口有千尺之高,每个拐角都矗立着一座四方塔楼。数世纪之后,外墙才拔地而起,它比老城墙要矮二十尺,但是更厚实,维护得也更完好。夸张的八角楼取代了朴素的四角塔。在两墙之间是一道护城河,河宽水深,上面结着厚厚的冰。积雪已经开始在冰盖上蔓延。白雪也在城垛上堆积起来,填满每个城齿,给塔楼们戴上一顶顶白色的软帽。
  在城墙的另一侧,他的双眼所能看到的整个世界都在渐渐变白。树林,田野,还有国王大道——一张苍白柔软的斗篷覆盖大地,下面藏着城镇的废墟,拉姆斯的人纵火烧毁一切,然后扬长而去,留下熏黑的断壁残桓,全部被雪掩盖。雪诺造孽,雪来隐瞒。但那是错的。拉姆斯现在是波顿,不再是个雪诺了,永远都不是了。
  更远的地方,布满车辙的王国大道消失在旷野和群山之间,一切都归于无限延伸的白色大地。在那边,仍有雪花从无风的天空中安静地坠落。史坦尼斯就在那里某处,正冻得发抖。也许史坦尼斯大人想用暴风雪击溃临冬城?如果他真这么想,那美梦注定落空。这座城堡太坚固了,即使是光靠结冻的护城河,临冬城的防御力也是惊人的。席恩在夜色的掩护下偷袭城堡,只派手下精兵几人偷偷爬上城墙,游过护城河,守城士兵对这场奇袭毫不知情,等到他们反应过来,一切都太迟了。但是史坦尼斯不太可能使出这种诡计。
  他大概更喜欢以围困的方式将城堡与外界隔绝开来,用饥饿击溃他的敌人。的确,临冬城的库房和地窖已经耗空了。长长地补给线穿过颈泽(霍兰黎徳冬眠了?)从波顿和弗雷的领地带来粮草辎重,达斯汀夫人也从荒冢屯带来了食物和饲料,鳗得雷大人带着无数白港美食来到临冬城……但是军队数目实在太庞大了。要供养这么多张嘴巴,粮草恐怕坚持不了太久。然而史坦尼斯大人和他的军队应该也同样饥饿,并且还要忍受寒冷和疲惫,根本没有余力战斗……暴风雪只会令他们攻城的时候更加绝望。
  雪也在神木林里无声地下着,雪花一触地面立即融化,每棵树木都披着白色斗篷,树下的土地一片泥泞。我为什么要来这儿?这里没有我的神。这里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心树站在他的面前,如同一位苍白的巨人。他长着一张木刻的脸庞,鲜红的树叶像是伸开的血掌。
  在心树脚下的水池里,一层薄薄的冰覆住水面,席恩在池边双膝跪倒。“旧神慈悲,”他低语,破碎的牙齿间挤出微弱的声音,“我从没想过……”话语梗在咽喉里。“救救我,”他艰难地继续。“请给我……”什么?力量?勇气?慈悲?惨白的雪片缄默地在他身周飘落,不给他一句言语。唯一的回应是一声模糊而柔和的啜泣。珍妮,他想着。是她,她在自己的婚床上哭泣。除了她还能是谁呢?神灵没有眼泪。难道会有吗?
  那声音令人痛苦,他竟不忍卒闻。席恩抓住一根树枝把自己拉起来,拍掉腿上的雪,一瘸一拐地朝着灯火走回去。临冬城充满幽灵,他心想。而我是其中一员。
  等席恩回去的时候,庭院里已经竖起了更多的雪人。侍从们还做了许多雪将军,让他们来指挥城墙上的雪哨兵。其中一个显然是鳗得雷大人;席恩从没见过比它更胖的雪人。独臂的只能是Harwood Stout,还有一个雪做成的巴宝莉·达斯汀夫人。站得离门最近的那一个下巴上长着冰棱的胡子,无疑是old Whoresbane Umber。
  在大厅里,厨师正在用长勺舀出大麦牛肉汤,汤里满是胡萝卜和洋葱,盛在昨天装面包的盘子里。残羹剩饭被扔在地上,供拉姆斯的女孩儿和其他猎狗一起大快朵颐。
  女孩们很高兴见到他。它们认得他的气味,红珍妮跳起来舔他的手,海丽希特溜到桌子底下,在他脚边蜷起来,啃着一块骨头。他们是群可爱的狗,容易令人忘记每条狗的名字都属于一个被拉姆斯奸杀的女孩。
  尽管疲惫,席恩还有就着麦芽酒吃下一点儿东西的食欲。大厅里喧哗起来,两个卢斯·剥顿派出去的斥候先后从猎门归来,报告说史坦尼斯的行军速度已经慢成了乌龟爬。他的骑士骑军马,健壮的马匹全都陷在雪里。山地部族的矮马个头较小,步子稳健,走起来要快得多,但是山地人不敢超前太多,否则部队很可能会断成两截。拉姆斯命令亚伯唱首行军歌,向史坦尼斯的艰苦跋涉致以他的最高的敬意,于是歌手再次抱起了鲁特琴。一个洗衣妇哄走Sour Alyn的长剑,表演起史坦尼斯跟雪花搏斗的滑稽戏来。
  席恩垂眼盯着自己所剩不多的第三杯酒发呆。这时巴宝莉·达斯汀夫人迈入厅堂,差遣自己手下的效忠骑士将他带到自己面前。他站在高台之下,她上下打量着他,吸了吸鼻子。“你还穿着婚礼上的那套衣服。”
  “是的,夫人,这是拉姆斯大人给我的衣服。”这是他在恐怖堡里学到的教训之一:享己所受,莫作他求。
  达斯汀夫人和往常一样,身穿一袭黑衣,只有袖口一圈松鼠毛给她略添色彩。长袍的立领将她的面庞高高架起:“你熟悉这座城堡。”
  “曾经,是的。”
  “在我们脚下有个隐秘的所在,过去的北境之王们都那儿,坐在黑暗里。我的人找不着下到那里去的路。他们翻遍了所有地窖和地库,甚至是地堡,可……”
  “从地堡到不了墓穴,夫人。”
  “你能带我去吗?”
  “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
  “死狼?是的。正巧,我最喜欢的史塔克族人都死了。你究竟认不认得路?”
  “我认得。”他不喜欢那座墓穴,从来都不喜欢,但他熟悉它。
  “带我去。侍卫,拿灯来。”
  “夫人还需要一件暖和的斗篷,”席恩提醒道。“我们得到外面去。”
  他们离开的时候,达斯汀夫人浑身裹着貂皮,而外面的雪下的比任何时候都要大。站岗的哨兵拉紧了兜帽,看上去跟雪人一个样子,只有呼出的雾气显示出这些人还活着。火堆沿着城垛点燃,徒劳地试图驱散阴霾。他们这一小队人马在没过一半小腿的雪里前进,走到一大片无人问津的新雪中央。院子里的帐篷都被埋掉了半截,在积雪的压迫下沉沉下斜。
  墓穴的入口位于城堡最古老的区域,紧挨着第一重要塞,那里已经有上百年没有使用过了。拉姆斯攻陷临冬城的时候将其付诸一炬,没有烧掉的部分多数也已崩落。剩下的是一具空壳,有一面完全向外界敞开,内里积满了雪。四周遍布瓦砾:大块的碎砖,焚毁的横梁,折翼的石像鬼,它们几乎都被落雪掩盖,只有一只石像鬼还有部分露在外面,扭曲着面孔,盲目地朝天空怒吼。
  这里就是他们发现布兰从城堡上跌落的地方。那天席恩跟随奈德大人和劳勃国王出去打猎,丝毫不知灾难即将降临。他还记得萝卜听到噩耗时脸上的神情。没人认为受伤的男孩能活下来。我要不了布兰的性命,诸神也办不到。奇怪的想法从他脑子里冒出来,接着他又更离奇地想到,布兰很可能还活在世上。
  “在那儿。”席恩指向要塞墙下隆起的一片雪堆。“就在那下面。小心您脚底下的碎石。”
  达斯汀夫人带来的人铲去积雪,移除碎石,花了大半个小时才找到入口。大门被封冻得死死的。侍卫长实在拉不动它,只好找来一把斧子。锁链尖叫着断裂,露出门后的楼梯,它从他们脚下盘旋而下,一直沉入黑暗。
  “我们要走很长一段路,夫人。”席恩提醒她。
  拉斯汀夫人不为所动。“柏伦,灯。”
  台阶狭窄而陡峭,阶梯的中央被几百年间来往的行人踏得凹陷下去。他们排成一列依次下行——侍卫长提灯走在最前面,然后是席恩和达斯汀夫人,最后是其他人。他一直认为墓穴是冰冷的,夏天里从来都是那样的,但是随着他们不断往下走,温度反而渐渐升高起来。并不是温暖,墓穴里从不温暖,只是比上面要暖和些。在地下,寒冷是不变的,永恒的。
  “新娘总是哭泣,”当他们一级一级小心翼翼地往下走的时候,达斯汀夫人对他说道。“我们的小新娘艾丽娅。”
  注意点。要小心,非常小心。他用一只手扶住墙。火光摇动,台阶仿佛在脚下游移。“正如……如您所说,夫人。”
  “告诉你家私生子,卢斯不高兴。”
  他才不是人家的私生子,他想反驳。但是在他心里另外一个声音对他说,是的,他是的,臭佬属于拉姆斯,拉姆斯也属于臭佬。你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
  “要是女孩一直哭的话,给她穿上灰色和白色的衣服可没什么好处。弗雷们或许不在乎,但是北方人……他们畏惧恐怖堡,但是爱戴史塔克。”
  “你除外。”席恩说。“我除外。”达斯汀夫人承认道。“但对其他人来说是这样的。老安伯之所以在这里只是因为弗雷家有大琼斯作人质,至于霍伍德家,难道你认为他们会忘记私生子上一段婚姻?忘了他们的夫人是怎么活活饿死,怎么啃掉自己的手指的吗?当他们听见新娘的哭声的时候,你觉得他们会想些什么?那可是英勇的奈德大人最宠爱的小女儿啊。”
  不,他想道。她不是奈德大人的骨肉,她的名字是珍妮,只是管家的女儿。他确信达斯汀夫人内心也有所怀疑,可尽管如此……
  “艾丽娅夫人的眼泪比史坦尼斯大人的刀枪更危险。要是私生子想保住临冬城,最好先教会他夫人如何欢笑。““夫人,”席恩打断她。“我们到了。”
  “还能继续往下走呢。”达斯汀夫人注意到。“下面还有很多层,更古老,我听说最底下的一层塌掉了一半。我从来没去过那里。”他推开门,带领他们走进一条长长的拱形隧道。坚固的花岗岩石柱站在两旁,一对一对地延伸向暗处。
  达斯汀夫人的侍卫长举高提灯,阴影迅速滑开。跟无尽的黑暗比起来,这只是一点渺小的光。墓穴从来都令席恩感到不舒服。他可以感受到石头国王正用他们的石头眼睛盯着他,手指紧握着生锈的长剑。他们都不喜欢铁种。熟悉的恐惧感包围了他。
  “这么多,”达斯汀夫人说。“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曾经……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席恩指向一边,“这一侧是北境之王们,最后一个是托伦国王。”
  “向坦格利安下跪的国王。”
  “是的,夫人。在他之后只有公爵。”
  “直到少狼主。奈德·史塔克的墓在哪里?”
  “在另一头。夫人,请这边走。”
  他们在一对对立柱之间前进,脚步声回荡在穹顶下。石头国王和他们的冰原狼的目光追随着他们,一张张面孔激起他模糊的回忆,一些名字重现于脑海,鲁温学士幽灵般的声音在他耳畔低语。“雪髯”埃德里克,他统治北境长达百年之久。“造船者”布兰登,他扬帆远航,赶超落日。“饿狼”席恩,我们有着同样的名字。柏伦·史塔克公爵,他和凯岩城联手击败派克岛的达贡大王,那时坦格利安国王一统七国,治理它的却是首相,他是一个私生子,一个魔法师,人称“血鸦”。
  “那个国王的佩剑不见了。”达斯汀夫人发现。
  的确。席恩记不得那是哪一个国王,但是他手中的长剑消失了。只有条条锈迹标示出它曾经的位置。这情景令他不安。他总是听人说,只有长剑的铁能镇住亡灵,把他们锁在坟墓里。如果剑丢了的话……
  临冬城充满幽灵。而我是其中之一。
  他们继续前进。巴宝莉·达斯汀脸上的神情随着脚下的步伐显得越发僵硬。看来她并不比我喜欢这个地方。“我的女士,您为什么憎恨史塔克?”席恩听见自己这样说道。
  她审视着他。“就和你爱他们的理由一样。”
  席恩困惑了。“爱他们?我从没……是我从他们手中夺走了临冬城,夫人。我……我杀死了布兰和瑞肯,把他们的头颅挂上长枪,我……”
  “和罗柏·史塔克一同骑行南下,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并肩奋战,作为他的使者返回故乡,去说服自己的父亲。荒冢屯也派兵支持少狼主。我大着胆子,尽可能少给少派人手,但是我知道必须给他一点,要不就有惹怒临冬城的危险。我在军队里安插了自己的眼线,他们什么都告诉我。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的本质是什么。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爱史塔克?”
  “我……”席恩用戴着手套的手扶住一根立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而你永不能。我们的相似之处比你所知道的要多得多,大人。来。”
  再往前走一点,可以看见三座挨得很近的坟墓。他们就在那里停了下来。“瑞卡德公爵,”达斯汀夫人打量着站在中间的石人。雕像高高在上,面孔隐约可见——长脸,蓄须,面相庄重。他的石头眼睛和其他雕塑的长得一样,只是更悲伤。“他也没有剑。”
  的确。“有人来过这里,偷走了剑。布兰登的也丢了。”
  “他会发怒的。”她脱下手套,触摸他的膝盖。苍白的手放在暗淡的石头上。“布兰登爱他的剑,爱把它磨得锋利。‘我要它快得能够刮净女人的哔毛’他老是这么说。他多喜欢用剑啊。‘带血的剑是件美妙的东西’他这么跟我说过一回。”
  “你认识他。”席恩说。
  灯火映在她的双眸中,它们看上去就像是在熊熊燃烧。“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汀大人的养子,而我后来嫁给了那位大人的儿子。布兰登经常拜访溪流地,在那里骑马射箭。他喜欢骑马,这点他小妹和他很像,这两个人简直就是一双半人马。而我的伯爵父亲一向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他对Ryswell家的未来野心勃勃,愿意将女儿的初夜献给任何一个送上门来的史塔克。事实上,他根本不必操心。布兰登对想要的东西从不客气。我已经老了,形容枯槁,又寡居多年,但是我记得我的初夜里,布兰登的剑上挂着血的样子。我想布兰登也喜欢那情景。带血的剑是件美妙的东西,他说的没错。很疼,但那是甜蜜的疼痛。”
  “直到那天,我听说布兰登将要迎娶凯特琳·徒利……疼痛就再也不甜蜜了。他从没想要过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俩共度的最后一晚,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但瑞卡德公爵也有自己的野心。图南的壮志不允许他让继承人和自己封臣的女儿结合。后来父亲又指望把我嫁给布兰德的弟弟奈德,但是凯特琳·徒利又得到了他。我只能选择达斯汀家的少主,直到奈德·史塔克又将他从我手中夺走。
  “劳勃的叛乱……”
  “劳勃反叛,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与他并肩作战,那时我和达斯汀大人结婚还不到半年。我恳求我的丈夫不要去,他有可以代他出战的亲人。一个是以使斧著称的叔叔,另一个是参加过九铜板王战争的叔父。但是他是个充满荣誉感的男人,觉得没有什么比亲自带兵出征更能体现忠诚。他离开那天,我送给他一匹战马:红色的皮肤,烈焰般的鬃毛。它是我父亲的骄傲。我丈夫发誓,战争一结束,他就会骑着它回到我身边。”
  “但是奈德·史塔克回家的时候只带回了他的坐骑。他说我丈夫死的光荣,他的遗体被埋在多恩红土的山岗下。他自己却带回了妹妹的遗骨,现在她就睡在那里……但我可以向你发誓,奈德·史塔克绝不会有一块骨头回到她的身边的。我要拿它们去喂狗。”
  席恩没听明白。“他……他的骨头……?”
  她的嘴唇扭曲了。那是一个丑陋的笑容,让他想起拉姆斯的笑。“红色婚礼之前,凯特利·徒利派人护送奈德大人的遗骨北上,但你的铁种叔叔夺取了卡林湾,封锁了道路。之后我就一直在关注这件事。只要那些人出现在泽地,就休想过我的荒冢屯。”她向奈德·史塔克的塑像瞥了最后一眼。“已经够了,我们回去。”
  他们从秘道返回地面的时候,暴风雪依旧在外面呼啸。达斯汀夫人在上来的途中一直缄口不言,直到他们走到要塞的废墟下,她战栗着对他说:“我今天在底下或许说了些什么,但是你会守口如瓶。你明白吗?”
  他明白她的意思。“管好舌头,当心把它搞丢。”
  “卢斯把你调教的很好。”她径自离去。
  
  第四十二章 国王的奖赏(阿莎二)
  
  国王的军队伴着清晨的暖阳从深林堡出发了,军队从原木围栏后面蜿蜒而出就像一条巨大的金属长蛇爬出它的老巢。
  南方的骑士们各个穿着板甲或锁子甲。他们的铠甲上布满了历经百战得来的凹陷和伤痕,但是迎着升起的太阳依然明亮的闪闪发光。尽管因为清洗而褪色、染色,被划破又被缝补过,他们的军旗和披风在一林的冬季树木中依然看上去七彩缤纷——天蓝色和橙色、红色和绿色、紫色和蓝色还有金黄色,在单调的褐色树干、灰绿色的松树、哨兵和脏雪堆中隐约闪现。
  每个骑士都有自己的护卫、仆人和士兵,后面跟着铁匠、厨师、马夫,整队整队的枪兵、斧兵、弓箭手,既有身经百战头发灰白的老兵也有初次上阵的新人。在他们之前的是来自山地的氏族,酋长和头领们跨着毛发蓬松的矮种马,同样多毛的战士们身穿各种毛皮、煮过的皮甲或破旧的盔甲跟在旁边一路小跑。有些山地人把脸涂成棕色和绿色,并在身上绑了许多树枝以作伪装。
  在大军之后跟着的是辎重队:骡子、马、牛,大队大队的马车和手推车装满了食物、饲料、帐篷和其他供给品。跟在由装备齐全的骑士组成的殿后部队之后的是半隐蔽的护卫侍从,以保证没有敌人的探子悄悄跟踪。
  阿莎·格雷乔伊被囚禁在辎重部队中一架有两个巨大的铁箍圈子的有篷马车里,带着手铐和脚镣,被一个鼾声震天的“母熊”日夜监视着。国王史坦尼斯陛下绝对不会给自己的战利品任何逃跑的机会。他要把她带到临冬城,把身着镣铐的阿莎展示给北方的领主们看,被囚禁甚至被制服的铁民的公主足以昭示他的权威。
  上号角声传遍整列军队。如林的矛尖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路边草叶上的露珠折射着阳光。在深林堡和临冬城之间是一百里格的森林,即便是乌鸦直线飞行也有三百英里远。“十五天”,骑士们互相转告。
  “要是劳勃十天就能赶到。”阿莎听到费尔爵士吹嘘道。劳勃在盛夏厅杀死了他的祖父;在孙子眼里弑亲仇人的勇力莫名得被抬高到了如神一般。“换成劳勃早在两周以前就已经进了临冬城,站在城墙上对着波顿嗤之以鼻了。”
  “最好还是不要再史坦尼斯面前提到这个,”贾斯汀·马赛建议到,“不然的话他会命令我们日夜兼程的行军。”
  国王一直活在他哥哥的阴影里,阿莎想。
  只要她稍稍用力,脚踝就会有一阵尖厉的刺痛。里面有什么地方骨折了,阿莎可以肯定。脚踝的肿大在深林堡的时候就消了,但是依然疼痛。如果只是扭伤现在肯定早好了。她的每个动作都会让身上的铁链咣当作响。这些镣铐不仅摩擦着她的手腕,也羞辱着她的自尊。但这就是屈服的代价。
  “没有人因为下跪而死,”她父亲曾经告诉她。“下跪的人依然可以再站起来,重新拿起利刃。因为不愿下跪而死只能一了百了,再无机会。”巴隆·格雷乔伊在他的一次反叛失败时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话;铁民们向宝冠雄鹿和冰原狼下跪,而在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死后再一次站了起来。
  所以在深林堡,当身带镣铐、脚踝疼痛一瘸一拐的阿莎(虽然当时还幸运的未被奸)被推到这位国王面前时,铁民的公主做了同样的事。“我投降,陛下。我任您处置,只求您能宽恕我的人。”Qarl和Tris还有其他在狼林活下来的人才是她所关心的。只有九个人活了下来。‘九个破烂儿’,Cromm这样自谑,他是其中受伤最重的一个。
  史坦尼斯给她留下了他们的命。但阿莎感觉得到,这个男人没有所谓的仁慈。他坚决的赦免了这就个人,毫无疑问。但也绝不是因为不敢杀他们。人们说史坦尼斯很公正…即使他的公正是一个苛刻的、冷酷的审判,那也无所谓,铁群岛的生活已经让阿莎·格雷乔伊习惯了冷酷。不管怎样,她都不喜欢这个国王。他深邃的蓝眼睛常常透露出猜疑,冰冷的愤怒在平静的外表下沸腾。她的生命对于史坦尼斯来说毫无意义。她只不过是他的俘虏,一个向北方人显示他征服铁种的战利品。
  北方人会让他失望。制服一个女人可不会让任何北方人敬畏他,阿莎了解这些北方佬,那么她作为一个俘虏将会毫无价值。她的叔叔现如今统治者铁群岛,鸦眼可不关心她的死活。或许对于攸伦强塞给她的老朽的丈夫来说她还有点价值,可“铸铁者”艾里没有那么多钱来赎她。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解释这些没有任何用。阿莎特殊的女性气质似乎冒犯了他。她知道青绿地的男人都喜欢他们的女人身穿丝绸甜蜜温柔,而不是穿着铠甲和毛皮手执飞斧。但是在深林堡,短暂的会面让阿莎觉得史坦尼斯并不喜欢她身穿长袍的样子。即便跟盖伯特·葛洛佛的妻子,虔诚的希贝尔夫人(Lady Sybelle)在一起,他依然显得客气周到却明显的很不适应。这个南方国王看起来是跟女人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好像巨人、精怪和森林之子一样奇怪而深不可测。“母熊”同样让他咬碎了牙。
  史坦尼斯只听从一个女人的建议,他把她留在了长城上。“我宁愿她和我们在一起,”贾斯汀·马塞爵士坦白道,这位梳理整齐的骑士指挥着辎重队。“上一次我们不和她在一起打仗是在黑水河,蓝礼大人的影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把我们一般的军队赶进了河里。”
  “上一次?”阿莎问道。“这个女巫在深林堡吗?我没见到她。”
  “这几乎称不上一次战斗,”贾斯汀爵士笑着说。“你的铁民反抗得很勇敢,女士,但我们的数量比你们多好几倍,而且还是攻其不备。临冬城会发现我们来了,卢斯·伯顿的人可跟我们的数量差不多。”
  或更多,阿莎想。
  即使囚犯也有耳朵,在深林堡,史坦尼斯国王和他的手下们争论这场行军的时候,她全听到了。贾斯汀爵士和许多从南方就跟着史坦尼斯的骑士和领主们从一开始就反对。但是北方人坚持要打;他们不能容忍卢斯·波顿继续占领临冬城,还有奈德的女儿必须从那个私生子手里就出来。Morgan Liddle, Brandon Norrey, Big Bucket Wull, the Flints, 甚至the She-Bear都这样说。“从深林堡到临冬城有一百里格,”在盖伯特·葛洛佛的大厅里,争吵最激烈的那个晚上,Artos 菲林特说:“乌鸦飞行距离三百英里。”
  “很远,”一个叫Corliss Penny的骑士说。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远,”Godry爵士,人称巨人杀手的高大骑士坚持道。“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了,光之王会照耀我们的道路。”
  “就算到了临冬城下又如何?”贾斯汀·马赛爵士说,“两道城墙中间一条护城河,内墙有一百尺高。波顿绝不会出城和我们野战,我们也没有足够的供给围城。”
  “别忘了Arnolf·卡史塔克会带着他的军队加入我们,”Harwood Fell说道。“Mors Umber也一样。我们的北方军队会和波顿大人一样多。城堡北方的树林也很茂密,我们可以建起围城塔,建造攻城车…”
  还有死上数千人,阿莎想。“我们或许应该积极准备在这里过冬。”Lord Peasebury建议道。“在这过冬?”Big Bucket吼道。“你以为盖伯特·葛洛佛在这里储藏了多少食物和粮草?”
  面容被毁,身披死人头蛾披风的Richard Horpe爵士转向史坦尼斯说道,“陛下,你哥哥——”
  国王直接打断了他。“我们都知道我哥哥会怎么做。劳勃会一个人急行军到临冬城下,用他的战锤敲碎大门,然后踏过碎石砍下卢斯·波顿的左手和他私生子的右手。”史坦尼斯抬起脚,“我不是劳勃,但我们会起兵,然后解放(用这个词我笑喷了)临冬城…或者战死。”
  不管大人们又怎样的怀疑,普通士兵们似乎对他们的国王很有信心。史坦尼斯在长城打败了曼斯·雷德的野人军队,在深林堡又轻松料理了阿莎和她的铁民;他是劳勃的兄弟,仙女群岛的著名海战的胜利者,在劳勃的叛乱中一直坚守风息堡的那个人。他还有一把英雄的宝剑,晚上会发光的魔法之剑光明使者。
  “我们的敌人不像看起来那样强大,”贾斯汀爵士在行军的第一天向阿莎保证到。“卢斯·波顿让人害怕,但没人爱他。至于他的朋友弗雷家的人…北方人不会忘记血色婚礼。在那场婚礼上临冬城的每一个北方领主都失去了一些族人。史坦尼斯只需要让波顿受点伤,北方佬们就会抛弃他。”
  你自己的希望罢了,阿莎想,但是国王首先得让波顿流点血。只有蠢货才会抛弃胜利者的一边。
  第一天贾斯汀爵士曾六次来到她的马车,给她带来吃喝以及行军路上的消息。贾斯汀爵士是一个容易发笑也很喜欢开玩笑的人,身材巨大,营养良好,有粉色的双颊和蓝色的眼睛,被风吹乱的白金色头发像亚麻布一样苍白。他是一个照顾周到的看守,总是关心他的俘虏是否舒适。
  “他想要你。”在贾斯汀爵士第三次拜访时,母熊说道。
  她正式的名字是莫尔蒙家族的Alysane,但是对其他的名字她也像穿戴盔甲一样很快接受。身材矮胖,肌肉强健,这个熊岛的继承人有着粗壮的大腿、硕大的胸脯,巨大的双手上布满老茧。即使在晚上睡觉时她也在毛皮外衣里面穿着锁甲,锁甲下面是煮过的皮甲,皮甲下面是反着穿用来保暖的旧羊皮衣物。这么多层的衣服让她看起来几乎和身高一样宽。而且极度凶猛。有时候阿莎·格雷乔伊很难想起她和这只母熊差不多大。
  “他想要我的地盘,”阿莎回答。“他想要铁群岛。”她看的出来。以前在其他求婚者身上她看的出来一样的征兆。马赛自己祖传的领地远在南方而且已经失去,他必须给自己找一个有利可图的婚姻,不然的话就不能继续做为王室的骑士。阿莎听说过史坦尼斯断绝了贾斯汀爵士娶野人公主(wildling princess)的希望,所以他只能把目光对准她了。毫无疑问他梦想着让他坐上派克岛的海石座椅,然后通过她来统治铁群岛,像她的主人艾里那样。这就需要除掉她现在的主人,以确保统治…更别说她叔叔已经把她嫁给了艾里。他没机会,阿莎断定。鸦眼会把贾斯汀爵士吃干抹净不带打嗝的。
  这根本不可能。她父亲的领地决不会留给她,不管她嫁给谁。铁民可不是什么慈悲的民族,而阿莎已经被打败了两次。一次在诸王大会被她的叔叔攸伦打败,又一次在深林堡被史坦尼斯打败。远远足够证明她不适合统治的。和贾斯汀·马赛或这人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的领主结婚,只会更加糟糕。头领和国王们会说,铁民的公主也不过只是个女人罢了,看看她怎样向软弱的青绿地的领主张开双腿的。
  当然,如果贾斯汀爵士依然愿意向她献殷勤,为她带来食物、红酒和消息,她也绝不会使他气馁。他比起沉默寡言的母熊来是个更好的同伴。更何况她在五千多敌人当中孤身一人。Tris Botley, Qarl the Maid, Cromm, Roggon,还有其他与她用鲜血结合的战友们被留在了深林堡,在盖伯特·葛洛佛的地牢里。
  第一天军队行进了二十二英里,根据Lady Sybelle给他们的向导估计,这些向导都是向深林堡宣誓效忠的捕手和猎人,他们以森林和树木、树枝和树干为姓氏。第二天行进了二十四英里,前锋部队已经走出了葛洛佛的领地进入了厚密的狼林。“拉赫洛,请以你全能的光芒照亮我们面前的黑暗,”第二天晚上,虔诚的信众聚集在国王帐篷外的熊熊的火堆旁祈祷着。大部分南方来的骑士和士兵们,阿莎把他们叫做国王的人,把其他一些来自风暴地和皇冠地的人们叫做王后的人…虽然他们追随的王后是黑城堡里红衣服的那个,而不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留在东海望的妻子。“啊,光之王,我们恳求你,用你炽热的双眼注视着我们,赐予我们安全和温暖,”他们对着火焰歌颂道,“因为夜晚充满了黑暗和恐惧。”
  领导他们的是一个名叫Godry Farring爵士的高大骑士,巨人杀手Godry,一个自大的称号。盔甲之下Farring有着宽大的胸膛和健硕的肌肉。在阿莎看来他傲慢又自大,渴望荣誉、贪恋赞美却无视警告,看不起身材矮小的人、北方人和女人。基本上,他跟他的国王没什么两样。
  “给我匹马吧,”当贾斯汀爵士带着半只火腿来到她的马车的时候阿莎提出了请求,“这些锁链快把我逼疯了。我不会试图逃跑的,我向你保证。”
  “如果我有这个权利的话我会的,我的女士。你是国王的俘虏,不是我的。”
  “你的国王不会在乎一个女人的的话。”
  母熊吼道,“在你的兄弟对临冬城做下那样的事之后我们为什么还有相信任何一个铁种说的话?”
  “我不是席恩,”阿莎强调说…但铁链依然没有取下。
  当贾斯汀爵士沿着队伍疾驰远去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想起了最后一次见到母亲。It had been on Harlaw,at Ten Towers。一支蜡烛在她母亲的房间里摇曳闪光,但是那积满灰尘的天棚下的雕花大床却是空的。Lady Alannys坐在一扇窗户外,目光越过海洋,一眨不眨。“带我亲爱的小儿子来了吗?”她双唇发抖的问道。“席恩来不了,”阿莎低头看着这个生下了她,因为失去两个儿子而崩溃的女人说道。或许还要失去第三个?…
  我保证你失去的每一个儿子都会有一个王子抵命。(I send you each a piece of prince.)
  不管临冬城的战事会打成什么样的结果,阿莎·格雷乔伊都觉得她的兄弟不大可能活命。背叛者席恩。连母熊也想看到他的头定在长矛上。
  “你有兄弟吗?”阿莎问了她的看守一句。
  “姐妹,”Alysane Mormont回答道,态度一如既往的粗暴。“本来有五个,全部都女孩。Lyanna留守熊岛。Lyra和Jory和我们的母亲在一起。黛西(哦小美女)被杀了。”
  “在血色婚礼。”
  “是。”Alysane盯着阿莎看了一会。“我有一个儿子。只有两岁。我姐姐的儿子九岁。”
  “你怀孕的时候还很年轻。”
  “太年轻了。但总比晚了好。”
  一支冷箭,她在说我,阿莎想,但是随她去。“你结婚了。”
  “没。我孩子的父亲是头熊。”Alysane笑了。她的牙齿参差不齐,但是她的笑容有种莫名的迷人。“莫尔蒙家的女人都是异形者。我们变成熊然后在森林里找自己的伴侣。所有人都知道。”
  阿莎回了一个微笑。“莫尔蒙家的女人也都是战士。”
  另一个女人的笑容消失了。“这都是你们造成的。熊岛上每一个小孩子都会学到害怕铁民从海里杀出来。”
  奉行古道。阿莎转过头去,锁链轻微作响。第三天森林在他们周围压迫着空间,有车辙得大路逐渐缩小为稍大的四轮马车就无法通行的小径。他们只好砍出一条路来。这一天他们经过了许多熟悉的地标:一座从某个角度看起来像是狼头的多石的山,一个半冻上的瀑布,一个布满灰绿苔藓的天然石拱门。这些地标阿莎全都认识。她也曾走过这条路,去临冬城劝说她的兄弟席恩放弃他的征服地跟她一起回到安全的深林堡。那一次我也失败了。
  这一天他们行进了十四英里,并为此感到满意。
  当薄暮降临,车夫把她们的马车停在一棵树下。在他为马匹松开缰绳的时候,贾斯汀爵士骑马走来为阿莎松开了脚踝上的锁链。她和母熊将她护送至国王的帐篷。尽管只是一个俘虏,但她依然是派克岛的格雷乔伊,用他和手下们吃完晚饭剩下的残羹冷炙留给她享用能够取悦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国王的中军大帐几乎和深林堡的长厅一样大,但是豪华程度完全配不上它的大小。用深黄色帆布做成的呆板的帷帐严重褪色,布满了泥土和污水的痕迹,甚至还有不少霉点。在中柱的顶端飘扬着国王金黄色的旗帜,烈焰红心当中一个鹿头。跟随史坦尼斯北上的南方领主们围着大帐的三面驻扎,另外一面是一堆熊熊大火在咆哮,用飘扬的漩涡火焰抽打着黑幕重重的天空。
  当阿莎一瘸一拐与她的看守们一起过来的时候,一打的士兵正在砍伐树木为火堆添柴。王后的人。他们的神是红王拉赫洛,一个专横的神。她所信奉的铁群岛的淹神在他们看来是个恶魔,如果她不皈依这个光之王,她就会被审判。他们会很高兴的把我想这些木材和树枝一样烧掉。她曾听说在狼林的战斗之后有人力劝史坦尼斯这样做,史坦尼斯拒绝了。
  国王在帐篷外面站着,盯着那团火焰。他在火里看到了什么?胜利?末日?他那红色的饥渴的神的脸?他双眼深陷,修剪得很短的胡子看上去不过是凹陷的双颊和高耸的颧骨上的一抹阴影。但他凝视的目光依旧有神,一种实质如钢铁凶狠告诉阿莎这个男人一旦决定绝对不会回头。
  她在他面前单膝跪下。“陛下。”对你来说我做的最够卑微了吗,陛下?我是否像你所希望的那样完全的被打败,被击倒,被摧毁了呢?“我请求您,把这些锁链从我手上取下吧。让我骑马,我不会试图逃跑的。”
  史坦尼斯看着她就像看着一条敢于向他的腿弓起背的狗。“这都是你自找的。”
  “是的。我想去为你献出我的人,我的船,还有我的智慧。”
  “你的船都是我的,要么就被毁了。你的人…他们还活着几个?十个?十二个?”
  九个。如果只算能够作战的人的话只有六个。“Dagmer Cleftjaw占领者托伦方城。他是一个凶猛的战士,也是格雷乔伊家忠实的仆人。我可以把那座城堡交给你,还有守卫部队。”或许她把这个算在里面,但是因为对这个国王的怀疑,他们不会听她的。
  “托伦方城不值得跑这么远前去。临冬城才是最主要的。”
  “您击败了那些铁民然后让我帮您劝降他们,陛下。您高贵的哥哥以把战败的敌人变成朋友而出名。让我成为您的人。”
  “七神没有让你生成一个男人,我怎么能做到?”史坦尼斯回头继续看着那团火,以及橘色火焰中舞动的东西。
  贾斯汀·马赛抓住阿莎的胳膊把她拉进主帐。“这可不是个好主意,女士,”他告诉她。“不要跟他说起劳勃。”
  我早该知道。阿莎知道在哥哥阴影下长大的弟弟是什么情形。她还记得席恩小的时候如何活在对罗德里克和马伦的惧怕和敬畏之中。弟弟们不会走出那阴影,她认为。一个弟弟或许能活一百岁,但是他依然是那个小弟弟。阿莎把自己的钢铁首饰弄得嘎嘎作响,想象着站在史坦尼斯背后用绑住她双手的铁链绞死他该有多爽快。
  史坦尼斯他们晚饭吃的是斥候Benjicot Branch猎来的一只骨瘦如柴的雄鹿做成的炖鹿肉,但也只是给帐篷里这些人吃的。帐篷之外,每个士兵只有一轮面包和一块比手指头长不了多少的黑香肠,就着仅剩的从盖伯特·葛洛佛酒窖里带来的浓啤酒。
  从深林堡到临冬城有一百里格,乌鸦飞行距离三百英里。“我们要是乌鸦就好了。”行军第四天贾斯汀·马赛说到,从那天开始下起了雪。开始的时候只是小雪。又冰又冷,但是至少还可以轻松的行进。
  但是第五天又下起了雪,第六天也是,第七天也是。狼呼出的气都结了冰,厚厚的颌毛结成了一块一块的。即使是之前刮得很干净的南方人也留长了胡须给脸保暖。不久以后队伍前面的地面就被白雪完全覆盖了,隐藏起来的乱石、扭曲的树根和折断的朽木让每一步都很危险。风也越来越大,刮得雪花漫天飞扬。国王的军队变成了一群雪人,在齐膝深的雪堆里蹒跚前行。
  在下起雪的第三天,国王的军队开始走散。南方的骑士和领主们与冰雪搏斗的同时,来自北方山脉的氏族们行进的更快。他们的矮种马脚步稳健,比起骑用的驯马吃的也少,比起战马更少得多,冰雪天对北方人来说更是司空见惯。大部分的北方人都穿上了奇怪的鞋。这种用木头和皮带制成的细长的怪东西被他们叫做熊掌。他这东西绑在靴子底下,可以让他们在雪面上走而不至于踩破雪面陷进去。
  有些人给他们的马也穿上了熊掌,那些毛发浓密的小矮马穿着这东西就像别的马带马蹄铁一样轻松…但那些驯马和战马却不愿意带着那东西。虽然也有些国王的骑士硬把熊掌绑在它们脚上,这些高大的南方马会拒绝往前走,或者试图把那东西从脚上晃下去。还有个战马在穿着熊掌试着走路的时候折断了一只脚踝。
  穿着熊掌的北方人逐渐开始把剩下的部队抛在后头。他们先是追上了主力部队,然后是Godry Farring爵士的先锋部队。与此同时,满是无篷马车和四轮马车的辎重部队被落得越来越远,以致殿后的部队不停地赶上他们喊他们快点。
  风雪交加的第五天,辎重队遇到了一个齐腰深的积雪覆盖的结冰的池塘。马车的重量使得积雪下的冰层突然破裂,三个马夫和四匹马落入了冰冷的水中,连带着两个试着救他们的人也被池水吞没。其中就有Farwood Fell。他的骑士们在他被淹死之前将他拖了上来,但是池水的温度让他双唇发紫,肤色就像牛奶一样苍白。人们想尽办法也无法让他感到温暖,即使把他湿透的衣服切开用干燥温暖的毛皮将他包裹起来也无法阻止他的颤抖。他剧烈的哆嗦了四个小时,终于在晚上由于高烧陷入了昏迷。他再也没有醒来。
  那天晚上也是阿莎第一次听到王后的人嘀咕有关献祭的事——向他们得红神献祭,请求他终止暴风雪。“那些北方的神们将这场暴风雪发泄在我们头上。”Corliss Penny爵士说。
  “伪神。”Godry爵士,巨人杀手,坚持道。“拉赫洛与我们同在,”Clayton Suggs爵士说。“梅丽珊卓没有,”贾斯汀·马赛说道。
  国王没有说话。但他都听见了。阿莎可以肯定。他坐在最高的桌子旁,一盘洋葱汤放在他面前,却几乎没有动过。他只是用兜帽遮盖着的双眼盯着离他最近的蜡烛的火焰,无视身边人们的交谈。军队的第二指挥,精瘦高大的骑士Richard Horpe替他发言。“这场暴风雪很快就会平息,”他如此宣布。
  但是天气只是变得更坏。猛烈的风比任何奴隶贩子手里的鞭子还要残忍。阿莎以为自己在派克岛寒风从海中呼啸而来时已经见识了什么叫寒冷,但是那跟目前的状况根本无法相比。这样的寒冷使人疯狂。
  即使是开始搭建帐篷的命令传来,让身子温暖起来依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潮湿的帐篷巨重无比,很难搭建起来,拆下来的时候会更困难。如果帐篷顶上积了太多积雪的话很容易就会倾塌。国王的军队在七国最大的树林的腹地艰难前行,干燥的木头却很难找到。每一次扎营燃起的火堆越来越少,而烧起来的火堆放出的更多的是烟而不是热气。食物也只能吃冷的,甚至有时候是生的。
  连主帐前的夜火也开始萎缩变得越来越微弱,这让王后的人们非常恐慌。“光之王啊,保佑我们远离邪恶,”巨人杀手Godry爵士带领他们不停祈祷,“赐予我们光明,平息风暴,融化冰雪,让我们可以顺利前进,为您消灭敌人。夜晚如此黑暗冰冷,充满恐惧。请赐予我们力量、荣耀和光芒。拉赫洛,让您的火焰弥漫我的身体。”
  稍后,当Corliss Penny爵士大声的询问整支部队是否有人被凛冬的风暴冻死,北方人们大声笑了。“这可不是冬天,”‘水桶肚’Wull说道。“在山上我们常说秋天轻吻你,而冬天会狠狠的操你。这只是秋天的吻。”
  那么淹神保佑我不要见识真正的冬天。阿莎没有感受到最坏的情形,毕竟她是国王的战利品。其他人在挨饿的时候,她还有东西吃;其他人受冻的时候,她还能保持温暖;当其他人骑着疲惫的马匹在学中挣扎前进时,她在马车上躺在一堆毛皮中间,还有坚硬的帆布顶为她遮挡冰雪,尽管身带镣铐,已然足够舒适。
  马匹和普通的士兵情况最为艰苦。两个风暴地来的侍从将一个士兵刺死,只是因为谁坐的离火堆最近。第二天又有一些弓箭手不顾一切的取暖竟将他们的帐篷引燃了,至少为温暖周围的帐篷做出了贡献。战马开始因为筋疲力尽、暴露在外挨冻而死。“没有马的骑士算什么?”有人出了这个谜语。“拿剑的雪人。”死去的马匹立即就会被宰杀分食。他们的供给品也开始变少。
  Peasebury,Cobb,Foxglove还有不少南方领主们力劝他们的国王一直扎营知道暴风雪停止。史坦尼斯不会听他们任何人的。他也不会同意王后的人提出的向他们的红神献祭的要求。
  这些消息她是从贾斯汀·马赛那里听来的,他不是个虔诚的信徒。“一个祭品会证明我们的信仰的是真神,陛下,”Clayton Suggs告诉国王。巨人杀手Godry也说,“北方的旧神带来了这场暴风雪。只有拉赫洛可以终止它。我们必须给他一个异教徒。”
  “我军队里一半人都不信仰拉赫洛,”史坦尼斯回答道。“我不会允许献祭任何人。更虔诚的祈祷吧。”
  今天不会烧死人,明天也不会…但是如果雪一直继续,还要多久国王的决心才会变弱?阿莎从来没有真正信仰过他叔叔伊伦的淹神,但是那天晚上她真心诚意的像湿发那样向淹神祈祷。风暴依然没有减弱。行军依然继续,缓慢的蹒跚前行,后来几近蠕动。一天五英里就已经不错了,后来三英里,甚至两英里。
  暴风雪来临的第九天,每个帐篷都看到了史坦尼斯手下的统帅们浑身潮湿筋疲力尽的进入国王的帐篷,在积雪中单膝跪下,向过往报告他们这一天的损失。
  “一个人死亡,三个失踪。”
  “失去了六匹马,其中一个就是我的。”
  “死去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个骑士。倒下了四匹马,我们救活了其中一匹,其他三只都死了。两匹战马,一匹驯马。”
  阿莎听说这叫做“The cold count”。(The cold count, Asha heard it named.)辎重队的状况最惨:死了不少马,有人走失,马车翻倒损坏。“马匹在雪天很容易跛脚,”贾斯汀·马赛告诉国王。“不少人走丢了,或者干脆坐那等死。”
  “不管他们,”史坦尼斯国王厉声说。“我们继续前进。”
  北方人骑着矮脚马、穿着“熊掌”行进状况要好一些。Black Donnel Flint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Artos只失去了一个人。The Liddles、The Wulls和The Norreys一个人都没有死。Morgan Liddle有一匹骡子走丢了,但是他似乎以为The Flints偷了它。
  从深林堡到临冬城距离一百里格,乌鸦直线飞行要三百英里。行军十五天。行军的第十五天来了又过去了,他们还没有走完一半的路程。毁坏的马车和冻僵的尸体在他们身后留下痕迹,然后又被积雪覆盖。太阳月亮和星星已经许久不见了,以至于阿莎开始觉得那是不是只是她的想象。
  到了第二十天的时候她的脚镣终于被解开了。下午稍晚些时候,给她拉车的一匹马死在了路上。不可能有替换的马,仅余的驮马还需要用来拉装着食物和饲料的马车。当贾斯汀·马赛爵士过来的时候,他让人割了死马的肉,并将那辆马车砍掉用来生火。然后他为解开了阿莎的脚镣,为她摩擦着僵硬的小腿。“已经没有马给你乘坐了,女士,”他说,“如果我们两人共骑的话只会让我的马也累死。所以你只能走路了。”
  阿莎每一步都会让脚踝刺痛。冰冷马上就会让腿麻木的,她告诉自己。一个小时之内我就不会在感觉到自己的腿了。她只有一点错了:根本不需要那么久。当黑暗降临队伍停下的时候,她一边跌跌撞撞,一边怀念她那会滚动的监狱。这些镣铐让我变软弱了。晚饭的时候她太过劳累甚至直接在桌子上睡着了。
  在这个十五天行程的路上走了第二十六天的时候,最后一点蔬菜被吃光了。第三十二天,谷物和饲料也没有了。阿莎开始想一个人只靠吃生的、半冻得马肉能活多久。
  “Branch非常肯定地说我们离临冬城只有三天路程了,”Richard Horpe爵士在计算寒冷减员的那天晚上告诉国王。
  “除非我们把最虚弱的抛下不管,”Corliss Penny说。“最虚弱的那些人已经没救了,”Horpe坚持道。“我们必须保证足够强壮的人们抵达临冬城,不然也会冻死在这里。”
  “光之王会保佑我们攻下那城堡,”Godry Farring爵士说道。“如果梅丽珊卓夫人和我们在一起……”
  终于,在噩梦般的一天过去后,整支军队仅仅前进了一英里,失去了一打的马匹和四个人,Peasebury爵士向北方人发脾气。“这场行军简直疯了。每天死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什么?一个女孩?”
  “奈德的女儿,”Morgan Liddle说。他是三个兄弟中的老二,所以其他的北方人叫他Middle Liddle,当然一般不会让他听见。正是Morgan在深林堡的那场战斗中差一点杀了阿莎。后来在行军途中他来找她请求原谅……为在战斗欲望下他叫她‘婊子’,而不是为想要用斧子剖开她的头颅。
  “奈德的女儿,”水桶肚Wull附和道。“我们会攻下城堡并救出她,如果你这上蹿下跳的南方猴子没有被一场小雪下的尿湿了你的丝绸裤子。”
  “一场小雪?”Peasebury轻柔的女性化声音因为愤怒而扭曲。“是你恶意的意见强迫我们进行这场行军的,Wull。我现在看是怀疑你一直都是波顿的人。是不是?是他让你来向国王提一些恶毒的意见的吧?”
  水桶肚高声大笑。“豌豆夹爵士。如果你还算个男人,就凭这话我就会杀了你,但是我的剑都是好刚所造,不值得被你这懦夫的血玷污。”他喝了一口浓啤酒,擦了擦嘴。“是,有人死了。当我们到达临冬城还会死更多的人。那又如何?这就是战争,人们在战争中死去,本来就应该如此。一直都是如此。”
  Corliss Penny眼带怀疑的看着这个北方头领。“你想要死,Wull?”
  这句话似乎让这个北方人感到搞笑。“我想要在一块夏天持续一千年的土地上永远活着。我想要一座云中城堡方便我俯视着大地。
  我想回到二十六岁。当我二十六岁的时候我可以天天打架鬼混。人们想要什么根本不重要。”
  “冬天几乎已经来了,少年(笑喷了)。冬天就意味着死亡。我宁愿我的人为了营救奈德的小女儿而死,也不愿意他们死于冰雪中的孤独和饥饿,连哭出的泪水都冻结在他们双颊上。没有人会歌颂那样死去的人。至于我,我已经老了。这就会是我最后一个冬天。让我以波顿的鲜血沐浴。当我的斧子深深敲开波顿的头颅的时候,我想要感受到他的鲜血滑过我的脸。我想用双唇品尝他的鲜血,然后带着舌头上的味道而死。”
  “没错!”Morgan Liddle吼道。“鲜血和战斗!”跟着所有的山地人都开始吼叫,并用手中的酒杯和牛角杯拍打桌子,国王的帐篷充满了丁丁咣咣的声音。
  阿莎·格雷乔伊也宁愿来一场战斗,让一场战斗来终结这个悲剧。刀剑相交,血红的雪,破碎的盾牌和切断的肢体。让一切都结束吧。
  第二天国王的斥候发现了两座湖中间一个遗弃的小农场—一个简陋的小地方,不过只有几件棚屋,一个大厅和一个瞭望塔。Richard Horpe下令停止进军,虽然那天仅仅前进了不到半英里,而且离天黑还有几个小时。当辎重队和殿后部队好不容易来到这里时月亮已经高高升起。阿莎就在其中。
  “湖中有不少鱼,”Horpe告诉国王。“我们可以切开冰面。北方人知道怎么做。”
  即便身穿巨大的毛皮斗篷和重甲,史坦尼斯依然看起来像个一只脚踏进坟墓的人。他高大的身材之下几乎没有几两肉,在深林堡时还有的体格在这场行军中消失不见。透过皮肤已经可以看到他骨骼的形状,他的下颌要的如此的紧,阿莎不由得担心会把牙齿咬碎。“那就去钓鱼,”他一字一顿的厉声说。“但是我们必须在第一束光升起时就开拔。”
  当阳光升起时,这个营地开始醒来,周围依然冰天雪地,万籁俱寂。天空仅仅是由黑变白,却没有变得多明亮。阿莎·格雷乔伊因为腹部绞痛和铺的毛皮下传来的冰冷而醒来,只听到母熊在打鼾。她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打鼾声也能这么响,但在行军之中她也逐渐习惯了,现在甚至还觉得有点声音很舒服。外面的寂静才让她感到不安。没有唤醒人们整理行装、列队准备行进的喇叭声,也没有北方人召集部队的号角声。有什么地方不对。
  阿莎从铺盖的毛皮下爬出来,辛苦的走出帐篷,将这一晚上堆积在帐篷外挡住门的雪墙推开。当她爬到外面呼吸一口清晨冰冷的空气时,她的镣铐也叮当作响。雪依然在下,甚至比昨天晚上入睡时下的还大。两个湖已经不见了,甚至树林也不见了。她能看到其他帐篷的形状和瞭望塔上的烟火发出的模糊地橘黄色的光,但是看不到塔本身。积雪将他们全部覆盖了。前方不远处卢斯伯顿正在临冬城里等着他们,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军队却被雪困住不能行动,被放在冰雪之墙里,还挨着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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