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定说明

 


  

  本定额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我国内河航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计价需求,对部分特定选型工程项目经调查分析、征求意见制定而成。
  本定额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本定额原于2014年1月23日通过部审,2014年第28号公告发布施行;根据国家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进行了相应调整并补充局部修订相关内容。经交通运输部2019年7月27日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定额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邮政编码:300456),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