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钢管脚手架、简易竹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斜道钢管脚手架和综合脚手架定额共80项定额。适用于内河航运工程中各类脚手架工程。
  二、编制概算预算时,一般应优先使用钢管脚手架。
  三、钢管脚手架定额中的钢管除注明者外,其规格均为外径51mm、壁厚3mm的普通钢管。
  四、定额使用及有关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中的脚手架材料均为每使用一次的摊销量;以分母分子表示的,其分母为备料量,分子为摊销量。
  2.定额中的脚手架均以一次搭设到顶并在顶层满铺脚手板为准。如实际为分次升高搭设时(如一个6层高的脚手架分3次搭设到顶,且铺设了3层脚手板,即为增铺2层),则每增加铺拆一层脚手板,可按表1增列人工用量及材料消耗量。
  表1每增加铺拆一层一次脚手板的工料摊销量
  100m2脚手板

项目

单位

单排钢管脚手架

双排、满堂、钢管脚手架

简易、满堂竹脚手架

斜道钢管脚手架

人工

工日

4.0

4.5

4.5

5.6

钢管

m

3.0

3.0

-

4.1

木脚手板

m3

0.167

0.167

0.167

0.167

毛竹(10寸围)

-

-

8

-

十字扣件

2

3

-

4

8#镀锌铁丝

kg

-

-

29

-

12#镀锌铁丝

kg

-

-

-

3

3.5寸铁钉

kg

-

-

-

8

马钉

kg

1

2

2

-

  3.各项定额中的木脚手板以及满堂竹脚手架、简易竹脚手架中的毛竹,定额的摊销量按15天使用期限计算;其他脚手架中毛竹的定额摊销量按2个月的使用期限计算。如实际使用期限不同时,可按表2的摊销率进行换算。
  表2木脚手板、毛竹不同使用期限摊销率(%)

项目

使用期限(月以内)

0.5

1

1.5

2

3

6

9

12

木脚手板

3.1

4.7

6.5

8.4

12.1

22.9

33.7

44.5

毛竹

5.0

9.0

13.0

16.9

24.8

48.6

72.2

96.0

  注:①使用期限指从搭设到拆除的时间。
  ②摊销率等于定额消耗量除以一次用量。
  4.本定额中的脚手板均按木脚手板考虑,当使用其他脚手板(如竹脚手板)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架工程量应根据使用要求按相应定额单位计算。
  2.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