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气体灭火系统


说明

一、本章包括气体驱动装置管道、选择阀、气体喷头、贮存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泄压装置的安装,系统组件试验等,共631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IG541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中的系统装置、组件等安装。

三、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执行本章子目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贮存装置安装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需增压,执行子目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五、管网系统试验包括充氮气工作内容,氮气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按设计文件图示尺寸或数量计算,无设计文件时按现场实际尺寸或数量计算。

二、气体驱动装置管道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选择阀、喷头按数量计算。

四、贮存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按数量计算。

五、泄压装置分泄压面积按数量计算。

六、系统组件试验按贮存装置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