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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程总概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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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概述 11.1.1 工程总概算构成见图3。 图3 工程总概算构成 11.1.2 工程静态投资应为枢纽工程投资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之和。 11.1.3 工程总投资应为工程静态投资、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之和。 11.2 编制程序 11.2.1 设计概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令,认真研究市场价格,熟悉工程,如实反映设计深度和工程量,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理选用定额、标准,保证设计概算编制质量。 11.2.2 编制工作一般包括下列程序: a)了解、掌握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并收集有关资料。 b)编写设计概算编制大纲。 c)编制基础价格。 d)编制补充定额和工程单价。 e)编制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 f)编制分年度投资。 g)分析编制价差预备费。 h)编制资金流量。 i)编制工程总概算和编制说明。 j)资料整理、印刷和出版。 k)审查修改和资料归档。 l)工作总结。 11.2.3 概算编制前的工作包括下列步骤: a)了解、掌握工程情况和深入调查研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向各设计专业了解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地质、工程规模、工程枢纽布置、主要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和主要技术数据、施工导流、施工总体布置、对外交通条件、施工进度及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 2)深入现场了解枢纽工程及施工场地布置情况。 3)了解砂石料开采条件、生产工艺以及场内交通运输条件和运输方式。 4)了解建设征地的范围,深入现场了解移民村庄、集(城)镇、专业项目、防护工程等的分布情况,淹没区交通运输条件,砂石料开采条件等。 5)向设计委托单位、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及施工承包人(如已有)和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收集编制设计概算所需的各项资料和有关规定。 b)编写工作大纲,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编制原则与采用的编制依据; 2)确定计算基础价格的基本条件与参数; 3)确定编制概算单价采用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参数; 4)明确各专业互相提供资料的内容、深度要求和时间; 5)落实编制进度及提交最后成果的时间; 6)提出编制人员分工安排和工作计划。 c)编写概算编制大纲。 11.3 设计概算文件组成 11.3.1 设计概算文件 设计概算文件应由封面、造价专业人员签字盖章扉页(见图C.1)、编制说明、概算表、概算附表和附件组成。 11.3.2 编制说明 11.3.2.1 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简述工程所在的河流、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建设征地及移民人数、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工程建设工期、首台(批)机组发电工期等。 b)说明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和资本金比例等。 c)说明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投资、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单位千瓦投资、单位电度投资,首台(批)机组投产时的总投资和静态投资等。 11.3.2.2 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及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采用的国家及省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等。 b)采用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和细则。 c)采用的定额和费用标准。 d)概算编制的价格水平年。 e)设计文件及图纸。 f)其他有关规定。 11.3.2.3 枢纽工程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基础价格中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和施工用风价格,砂石料单价,混凝土材料单价和施工机械台时费等基础单价的计算方法和成果。 b)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组成内容、编制方法及有关费率标准。定额、指标采用及调整情况;编制补充定额的项目,说明补充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和定额水平等情况。 c)施工辅助工程中各项目投资所采用的编制方法、造价指标和参数。 d)建筑工程中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投资所采用的编制方法、造价指标、相关参数。 e)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投资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f)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中主要设备原价的确定情况、主要设备运杂综合费的计算情况、其他设备价格的计算情况、设备安装工程费编制方法。 g)独立费用中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和其他税费的计算方法、计算标准和指标采用等情况。 h)增值税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i)基本预备费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j)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3.2.4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3.2.5 总概算编制应说明各部分分年度投资、资金流量、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11.3.2.6 应说明设计概算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投资估算对比情况;如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应单独陈述。 11.3.2.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是编制说明的组成部分,应在编制说明文字部分后单独陈述,以表格形式列出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应符合本文件附录C中表C.1的格式。表中主体建筑工程量统计范围应为主体建筑工程和施工导流工程。主要材料用量和全员人数两项统计范围应为工程总量。 11.3.3 概算表及附表 11.3.3.1 概算表应包括工程总概算表、枢纽工程概算表、施工辅助工程概算表、建筑工程概算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概算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独立费用概算表、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表、分年度投资汇总表和资金流量汇总表。各表应按本文件附录C中表C.2~表C.11要求的格式填写。 11.3.3.2 概算附表应包括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主体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主体工程工时数量汇总表。各表应按本文件附录C中表C.12~表C.18要求的格式填写。 11.3.4 附件 11.3.4.1 附件应包括设计概算编制过程中编制的计算表和计算书等。 11.3.4.2 枢纽工程概算附件应包括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主要材料运杂费用计算表(格式见表C.19)、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格式见表C.20)、其他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施工用风价格计算书、补充定额计算书、补充施工机械台(组)时费计算书、砂石料单价计算书、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格式见表C.21)、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格式见表C.22)、安装工程单价计算表(格式见表C.22)、主要设备运杂综合费率计算书、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投资计算书、独立费用计算书、勘察设计费计算书、安全监测工程专项投资计算书、安全设施与应急工程专项投资计算书、基本预备费分析计算书、其他计算书。 11.3.4.3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附件应包括主要补偿单价汇总表,与补偿概算编制依据相关的文件、资料、专题概算计算书等。 11.3.4.4 其他附件应包括分年度投资计算表(格式见表C.23)、资金流量计算表(格式见表C.24)、价差预备费计算书、建设期利息计算书、设计概算和投资估算对比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