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 土壤及岩石的划分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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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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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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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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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
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
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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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
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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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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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
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
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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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
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
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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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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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
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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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
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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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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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岩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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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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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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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2.各种半成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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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用手凿工具、部
分用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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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
质
山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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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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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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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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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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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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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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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
质
山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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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硬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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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
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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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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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硬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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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
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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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爆破法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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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3.挖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颔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桩间挖土,指桩(不分材质和成桩方式)顶设计标高以下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0m范围内的挖土。
二、机械土、石方
1.定额中机械土方按三类土取定。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土壤系数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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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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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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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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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推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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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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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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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运机铲运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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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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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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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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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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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挖掘机挖土方
|
1.00
|
0.84
|
1.14
|
2. 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 推土机推土、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坡度系数表
坡度(%)
|
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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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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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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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2.25
|
2.50
|
4.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按人工挖一般土方定额(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人工乘以系数2。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0。
5. 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6. 支撑下挖土定额适用于有横支撑的深基坑开挖。
7. 木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
8. 自卸汽车运土,按正铲挖掘机挖土考虑,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以系数1.20。
9.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10.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推土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 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11. 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12. 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或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法爆破的,其覆盖保护材料另行计算。
13. 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起爆,雷管数量不变,单价换算,胶质导线扣除,但导火索应另外增加(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4. 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应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前面所述"土壤分类表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它有关资料。
2. 一般规则:
(1) 土方体积,以挖凿前的天然密实体积(m3)为准,若虚方计算,按下表进行折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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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0.77
|
0.67
|
0.83
|
1.20
|
0.92
|
0.80
|
1.00
|
1.30
|
1.00
|
0.87
|
1.08
|
1.50
|
1.15
|
1.00
|
1.25
|
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不长于1年的土壤。
(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计算工程量。
(4)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但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5)桩间挖土不扣除桩的体积。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 300mm以内及找平。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计算。
4.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的为沟槽。套用定额计价时,应根据底宽的不同,分别按底宽3~7m间、3m以内,套用对应的定额子目。
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的为基坑。套用定额计价时,应根据底面积的不同,分别按底面积20~150m2间、20m2以内,套用对应的定额子目。
凡沟槽底宽7m以上,基坑底面积150m2以上,按挖一般土方或挖一般石方计算。
(2)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截面积计算。
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按设计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3)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需放坡时,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高度、比例按下表计算。
放坡高度、比例确定表
土壤类别
|
放坡深度规定
(m)
|
高与宽之比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坑内作业
|
坑上作业
|
顺沟槽在坑上作业
|
一、二类土
|
超过1.20
|
1:0.5
|
1:0.33
|
1:0.75
|
1:0.5
|
三类土
|
超过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超过2.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注: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土壤类别、放坡比例以不同土类别厚度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而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1000
(防水层面)
|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即:每块挡板的最长边×挡板的最宽边之积)计算。
(6)管沟土方按立方米计算,管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各类井的长度,井的土方并入: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管道结构宽加工作面宽度计算。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见下表。
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结构宽(mm)
管沟材料
|
≤500
|
≤1000
|
≤2500
|
>2500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道(mm)
|
400
|
500
|
600
|
700
|
其它材质管道(mm)
|
300
|
400
|
500
|
600
|
注:1.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基础外缘,无管座的按管道外径。
2.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7)管道地沟、地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垫层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建筑物场地厚度在 300m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均按挖一般土方计算。
6.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槽、坑深度允许超挖:软质岩200mm;硬质岩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爆破后的清理、修整执行人工清理定额。
(3)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石方类別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码方
|
石方
|
1.0
|
1.54
|
1.31
|
—
|
块石
|
1.0
|
1.75
|
1.43
|
1.67
|
砂夹石
|
1.0
|
1.07
|
0.94
|
—
|
7.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体积计算。
(1)基槽、坑回填土工程量=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体积(包括基础垫层、柱、墙基础及柱等)。
(2)室内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附垛及附墙烟囱等体积。
(3)管道沟槽回填工程量,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外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外径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外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
管道体积扣除表
单位:m3/m管长
管道名称
|
管道公称直径(mm)
|
≤600
|
≤800
|
≤ 1000
|
≤1200
|
≤1400
|
钢管
|
0.21
|
0.
44
|
0.71
|
—
|
—
|
铸铁管、石棉水泥管
|
0.
24
|
0.
49
|
0.
77
|
—
|
—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管
|
0.
33
|
0.
60
|
0.
92
|
1.
15
|
1.35
|
8.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按下式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石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