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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其他工程共209项定额,主包括成品件(钢轨、系船柱、橡胶护舷)安装、一般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制安木护舷、小型构件刷油、止水缝处理、道路临时面层、脚手架、混凝土结构防腐、拆除工程等定额。 二、定额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橡胶护舷安装定额中的橡胶护舷包括护舷安装所需的配件。 2.一般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定额中所列结构本体主材如与设计不符时,应按
设计图纸要求调整,材料消耗量根据定额消耗量系数计算。 3.本章金属构件(包括成品件)制作、安装定额的工程内容中刷油按一遍考虑,如增加遍数,可按刷油定额调整;油漆品种不同时,可据实调整。 4.脚手架定额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额中的脚手架材料均为每使用一次的摊销量;以分母分子表示的,其分母为备料量,分子为摊销量。 (2)定额中的脚手架均以一次搭设到顶并在顶层满铺脚手板为准。如实际为分次升高搭设时(如一个6层高的脚手架分3次搭设到顶,且铺设了3层脚手板,即为增铺2层),则每增加铺拆一层脚手板,可按表1增列人工用量及材料消耗量。 表1每增加铺拆一层一次脚手板的工料摊销量100m2脚手板
(3)定额中
木脚手板的摊销量按15天使用期限计算,如使用期限不同时,可按表2的摊销率进行换算。 表2木脚手板不同使用期限摊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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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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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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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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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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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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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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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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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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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脚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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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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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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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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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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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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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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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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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
注:①使用期限指从搭设到拆除的时间;②摊销率等于定额消耗量除以一次用量。
5.本章井点排水定额不适用深基坑的一次性排水和维持性排水(基坑明沟排水),深基坑的排水应另行考虑。条件不具备时,可按附录估算。
三、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钢轨、系船柱、橡胶护舷等各种成品件及金属构件的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纸量及相应的计量单位计算。
2.脚手架工程量应根据使用要求按相应定额单位计算,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拆除工程的工程量应按清(拆)除体积计算。
4.混凝土结构防腐工程量应按设计要求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