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琼建定[2018]42号

关于颁布2017版《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推进建造方式创新,满足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计价需求,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府令第228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2017年《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简称《综合定额》),经审查,现予颁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综合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价及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二、本《综合定额》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本《综合定额》的发行和解释工作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