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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块料面层、墙饰面、柱(梁)饰面、隔断、幕墙工程、其它装饰工程共九节。
二、圆弧形、锯齿形、异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5。
三、干挂石材骨架按钢骨架子目执行。预埋铁件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铁件制作安装子目执行。
四、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内侧、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与阳台栏板外侧抹灰工程量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块料按展开面积计算。女儿墙,按墙面相应子目执行;无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0,女儿墙带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0,按墙面相应子目执行;女儿墙外侧并入外墙子目计算。
五、抹灰面层:
(一)抹灰子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按设计要求调整;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者,按相应增减厚度子目调整。
(二)抹灰工程的零星子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飘窗板、空调隔板、暖气罩、池槽、花台以及面积≤0.5m2的其他各种零星抹灰。
(三)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外边、宣传栏边框等子目,以及突出墙面且展开宽度≤300mm的竖、横线条抹灰。线条展开宽度>300mm,且≤500mm者,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六、块料面层
(一)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线子目执行。
(二)玻化砖、干挂玻化砖或玻岩板按面砖相应子目执行。
(三)柱(梁)面、零星面干挂面砖套用墙面干挂面砖子目。
(四)粘贴块料面层子目不包含水泥砂浆抹灰找平层。
(五)粘贴块料面层采用粉状型建筑胶粘剂,如设计采用其他粘剂,换算粘剂,其他不变。
七、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5。
八、隔断
(一)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边、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照本定额“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子目执行;浴厕隔断已综合考虑隔断门所增加的工料。
(二)隔墙(间壁)、隔断(护壁)等子目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
九、幕墙
(一)根据《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规范,幕墙是建筑外围护墙,同时幕墙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组成。
2、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
3、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力作用。
(二)除有规定外,定额子目所用材料,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材料可换算,其他不变。
(三)幕墙开启窗部分为滑撑联动上悬窗,上悬窗的玻璃及结构胶、耐候胶及五金配件已含在幕墙内。幕墙设计带有平开、推拉窗时,并入幕墙面积计算,窗的型材用量按设计用量计算予以调整,窗的五金用量相应增加,五金施工损耗按2%计算。
(四)层间背衬板:如设计要求可另外计算,不在玻璃幕墙定额子目内。
(五)幕墙子目均不包括预埋铁件或后锚固件(包括锚栓和锚板),预埋件可参考金属结构章节相应子目计算,后锚固件(包括锚栓和锚板)可参考本章节的后锚板和化学螺栓子目计算。
(六)点支式支撑全玻幕墙、点支式光棚不包括承载受力结构。
(七)每套不锈钢玻璃爪包括驳接头、驳接爪、钢底座。定额不分爪数,设计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八)当设计要求铝单板设置加强筋或采用异形铝单板时应对铝单板材料进行换算,并调整铝单板单价,加强筋计入铝合金骨架消耗量。
(九)石材幕墙中的石材板如设计要求刷养护、保护液或其他防水材料时应综合到材料费内计算。
(十)光棚、顶棚子目未考虑支撑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支撑光棚、水槽的受力结构,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十一)光棚子目两个排水坡度以下的为二坡光棚,两个以上排水坡度的为多坡光棚。
(十二)钢水槽的防腐及其装饰费用,如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十三)幕墙中防雷装置的连接及防雷装置的焊接在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如设计为独立防雷装置时按现行《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第四册相应子目计算。
(十四)弧形(单曲面、非空间曲线异形)幕墙人工乘以系数1.25,双曲面、空间曲线的异形幕墙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十五)幕墙不含四周收口封边、封顶,封边封顶应另执行本章其他子目,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
(十六)幕墙开窗器不含因安装时需要进行连接的电源线和控制线等,参照设计要求按安装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十七)单元式幕墙按《2023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
定额》相应子目计价,新型幕墙(包括且不限于双层幕墙、光电幕墙等)不在本定额范围,建议根据设计要求参考市场实际计算。
(十八)当幕墙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用量不同时,可参照以下施工损耗调整材料用量,其中钢化玻璃损耗率为3%、铝单板损耗率为2%、石材及陶瓷薄板损耗率为5%、铝塑板损耗率为20%、铝型材损耗率12%、钢材及不锈钢型材损耗率为6%、耐力板损耗率为10%、耐候胶损耗率20%、结构胶损耗率为15%、不锈钢玻璃爪损耗率为1%、五金配件损耗率为2%。
十、其他装饰工程
(一)本节定额包括装饰线、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浴厕配件、雨篷旗杆、石材、瓷砖加工、车库配件等。
(二)装饰线
1、装饰线按成品安装考虑。
2、除木质装饰条及金属装饰条外,其他装饰线条(顶角装线除外)按直线形在墙面安装考虑,墙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天棚面安装直线形、圆弧形装饰线条,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执行。
(1)墙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2)天棚面安装直线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3)天棚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4)装饰线条直接安装在金属龙骨上,人工乘以系数1.68。
(三)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子目(护窗栏杆除外)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
2、扶手、栏杆、栏板子目已综合考虑扶手弯头的费用。
3、非成品栏杆、栏板,当设计栏板、栏杆的主材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其消耗量可以调整。
(四)浴厕配件
1、大理石洗漱台子目包括石材磨边、倒角、抛光、开槽,开面盆洞口另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2、浴厕配件子目按成品安装考虑。
(五)雨篷、旗杆
1、点支式、托架式雨篷的型钢、爪件的规格、数量是按常用做法考虑的;当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托架式雨篷的斜拉杆费用另计。
2、铝塑板、不锈钢面层雨篷子目按平面雨篷考虑,不包括雨篷侧面。
3、旗杆子目按常用做法考虑,未包括旗杆基础、旗杆台座及其饰面。
(六)开孔等子目均按非设计要求的现场加工考虑。
十一、设计要求做防火、防腐、防锈处理时,应按本定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
(一)内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孔洞、孔洞的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的侧面抹灰应并入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二)内墙面、墙裙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墙面高度按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净高计算,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墙裙抹灰面积,如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工程量合并计算。
(三)外墙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应合并计算)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侧面抹灰面积应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四)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抹灰高度计算。
(五)装饰线条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抹灰面面积计算。
(七)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块料面层
(一)挂贴石材零星子目中柱墩、柱帽是按圆弧形成品考虑的,按其圆的最大外径以周长计算;其他类型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镶贴块料面层,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三)柱(梁)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四)挂贴、干挂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饰面
(一)墙饰面龙骨、基层、面层子目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二)柱(梁)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外围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面积计算。
四、幕墙
(一)带骨架玻璃幕墙、铝(塑)板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计算面积(胶缝及幕墙通风器所占的面积不予扣除),幕墙中同种材质的窗所占的面积不扣除,如设计要求幕墙设置不同材质的窗时,应扣除窗位置所占面积,但不同材质的窗位置的幕墙骨架工程量应予以单独计量。幕墙骨架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一致可按本章“骨架调整表”进行调整。
(二)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面积,不扣除明框(U型钢槽)、胶缝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吊夹以上钢结构部分的面积。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肋玻璃面积并入幕墙内。
(三)陶瓷薄板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幕墙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外围尺寸计算。
(五)点支式玻璃幕墙钢结构桁架按质量以吨计算。
(六)幕墙防火隔断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镀锌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成品光棚按设计图示成品组合后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余光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八)光棚的水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槽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光棚面积内。若水槽与光棚的材质不一致时,其水槽另行计算。
(九)幕墙收口与建筑顶端、两端的封边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十)幕墙外装饰线条的后置件和龙骨等可参考本章相应子目计算。
(十一)幕墙通风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十二)幕墙开窗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单扇幕墙采用双推型开窗器时,按两套计算。
(十三)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五、装饰线
(一)装饰线条按线条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石膏角花、灯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一)扶手、栏杆、栏板、成品栏杆(带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弯头长度。如遇大理石扶手为整体弯头时,扶手消耗量需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扣除。
(二)单独弯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七、浴厕配件
(一)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其中,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二)大理石台面面盆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雨篷、旗杆
(一)雨篷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石材、瓷砖加工
(一)石材、瓷砖开孔按成型孔洞数量计算。
十、车库配件
除标线外,车库其他配件均按自然长度或个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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