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室内给水与排水(含常规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及建(构)筑物照明、防雷接地、特殊消防工程。
2.定额中的特殊消防是指常规水消防以外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探测、报警、灭火系统。
3.室内给水与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防雷接地按照单位工程执行定额。
4.定额中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照明、防雷接地、特殊消防工程设备的安装费与单体调试费及系统调试费,未包括设备费与设备运杂费。定额中安装设备与材料的规格及消耗量是综合考虑的,工程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建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如下:
(1)给排水(含常规水消防)工程中,水表、流量计、压力表、阀门、卫生器具、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生活消防水箱等定义为材料;水泵、稳压器、水处理装置、水净化装置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参照有关定额单独计算。
(2)采暖工程中,散热器、疏水器、蒸汽分汽缸、集器罐、伸缩节、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阀门等定义为材料;电暖气、电热水器、暖风机、热风幕、热交换器、热网水泵等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采暖定额中。
(3)通风空调工程中,通风阀、百叶孔、方圆节定义为材料;制冷机、空调机、风机盘管、轴流风机、消声装置、屋顶通风器等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通风空调定额中。
(4)照明工程中,联闪控制器、镇流器、电气仪表、接线盒、开关、灯具、航空灯、插座等定义为材料;照明配电箱(含降压照明箱、事故照明箱)、配电盘、配电柜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照明定额中。
(5)特殊消防工程中,感温感烟探测器、感烟探测电缆、控制模块、模拟盘、按钮、声光报警器、喷淋装置、预作用系统、泡沫发生器、呼吸机、喷淋二次升压消防泵、稳压泵定义为设备,其安装费包含在特殊消防定额中。
5.采暖、通风空调定额是按照Ⅲ地区编制的,地区类别差按照表11-1地区分类调整系数表进行调整。Ⅰ类地区原则上不实施采暖,当工程需要采暖时,可参照执行。
表11-1 地区分类调整系数表
地区分类 |
采暖 |
通风空调 |
Ⅰ |
0.3 |
1.3 |
Ⅱ |
0.75 |
1.15 |
Ⅲ |
1 |
1 |
Ⅳ |
1.2 |
0.9 |
Ⅴ |
1.3 |
0.8 |
注:地区分类见《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2年版)》。
6.给排水(含常规水消防)工程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消防管道、管道支架、阀门、法兰、水表、流量计、压力表、水龙头、淋浴喷头、地漏、清扫孔、检查孔、透气帽、卫生器具、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生活消防水箱等安装,管道支架、生活消防水箱的制作,以及保温油漆、防腐保护、管道冲洗、水压试验、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7.采暖工程包括采暖管道、管道支架、阀门、法兰、水表、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散热器、疏水器、蒸汽分汽缸、集器罐、伸缩节、采暖设备等安装,管道支架、疏水器、蒸汽分汽缸、集器罐、伸缩节的制作,以及保温油漆、防腐保护、管道冲洗、水压试验、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8.通风空调工程包括风道、风道支架、风口、风帽、风阀、现场配制设备支架等制作与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安装,以及保温油漆、防腐保护、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9.照明工程包括照明配电箱(含降压照明箱、事故照明箱)、联闪控制器、镇流器、接线盒、开关、插座、灯具、航空灯等安装,以及敷设电线管、敷设照明电线、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10.接地工程包括接地极制作与安装、接地母线敷设、接地跨接线、避雷针制作与安装、引下线敷设、避雷带(网)安装、接地测试、安装接地或敷设接地母线时土方开挖与回填、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不包括接地降阻剂换填、阴极保护接地。
11.特殊消防工程包括感温感烟探测器、感烟探测电缆、控制模块、模拟盘、按钮、声光报警器、喷淋装置、预作用系统、泡沫发生器、呼吸机、控制电缆、管道、喷头等安装,以及保温油漆、防腐保护、调试、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12.定额中未考虑施工安装与生产运行相互交叉因素,单位工程发生时按照相应的定额人工费增加10%。定额已经考虑建筑与安装施工交叉的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室内给水与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工程,按照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体积或面积或长度或高度计算工程量。建筑体积、建筑面积、建筑长度,按照附录A电力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附录B电力建设工程建筑体积计算规则执行。
2.管道、照明电线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消防水管道,以建筑物、构筑物外墙轴线外1m分界。
(2)采暖管道以建筑物、构筑物外墙轴线外1m分界。
(3)照明电源线以建筑物、构筑物照明总配电箱分界,无总配电箱者以照明配电箱或照明配电盘分界。
(4)特殊消防喷淋管道以建筑物、构筑物常规消防水主管道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