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内容:配电站、箱式变压器、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
2.工程量计算规则:配电站、箱式变压器、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
3.定额执行及调整:
(1)配电站、箱式变压器整套启动调试定额按一期工程配置一台变压器考虑,每增加1台变压器,定额调整系数增加0.2。
(2)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已综合考虑各种规模,规模不同时不再调整。
(3)配电站扩建1台主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0.5;同时扩建2台主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0.7;同时扩建3台主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0.9。
(4)配电站、开关站扩建10kV间隔时,每增加一个间隔定额乘以系数0.2,系数相加不超过1。
(5)变压器容量在200kVA以下的配电站、箱式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0.3。
(6)环网箱整套启动调试执行开关站整套启动调试定额时,乘以系数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