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通信工程

 


说明


  1.本章内容
  本章包括通信设备安装调测、辅助设备及配线安装调测、监控及安防设备安装调测、通信线路架(敷)设接续测试;通信业务割接、接入开通。
  2.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蓄电池柜基础槽钢、电缆走线架、电缆槽道支吊架制作,防火封堵,使用时套用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子目。
  (2)电缆沟内敷设光缆的揭和盖电缆沟盖板,敷设直埋式光缆的破路面,挖沟,顶管,沟内铺砖,铺沙、板等,使用时套用第四册电缆线路工程相关子目。
  (3)电缆槽道通过沉降缝、伸缩缝等需特殊处理所增加的费用。
  (4)管道支吊架等铁构件制作安装,使用时套用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子目。
  (5)拼接大屏及拼接处理器的安装调测,使用时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第六册 通信工程》相关子目。
  (6)光缆工地运输,使用时套用第三册 架空线路工程相关子目。
  (7)业务接入的相关审批手续。
  3.工程量计算规则
  (1)光纤传输设备、基本子架及公共单元盘、光功率放大器、光线路终端(OLT)、光网络单元(ONU)、超级电容直流装置、UPS主机、ATS切换屏、电源分配屏以“套”为计量单位。
  (2)数字线路段光端对测以“方向·系统”为计量单位;其中,“方向”是指相邻站点之间的关系,“系统”指站点间形成的具体数量的物理通信链路,一收一发为1个系统。
  (3)接口单元盘以“块”为计量单位。
  (4)光转换器以“个”为计量单位;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以“台”为计量单位。
  (5)光线路终端单元板卡以“块”为计量单位;光分路器、无源光网络网管系统以“套”为计量单位;无源光网络
系统 联调以“系统”为计量单位,1个环路为1个系统。
  (6)无线终端以“个”为计量单位。
  (7)防雷模块以“块”为计量单位。
  (8)蓄电池安装调测、蓄电池在线监测设备以“组”为计量单位;电源变换器以“台”为计量单位。
  (9)布放线缆、布放电源电缆、布放音频电缆以“100m”为计量单位。
  (10)尾纤布放以“根”为计量单位,多芯尾纤包裹为单根按1根计列,射频同轴电缆头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
  (11)跳线卡接以“对”为计量单位;信息模块以“个”为计量单位。
  (12)机架、配线架整架以“架”为计量单位。
  (13)组合通信电源以“套”为计量单位,设备主要由交流配电单元、整流模块、监控模块、直流配电单元等组成,可以提供交流及直流供电。
  (14)制作安装设备底座
、配线架子架、电源分配子架以“个”为计量单位。
  (15)电缆槽道、电缆走线架以“m”为计量单位。
  (16)监控主机以“套”为计量单位;传感器以“个”为计量单位;摄像机以“台”为计量单位;监控本地联调以“站”为计量单位;监控远端接入联调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17)门禁控制器以“台”为计量单位;电磁锁、读卡器、键盘、空气开关以“只”为计量单位;门禁系统联调以“控制点”为计量单位,控制点是指电磁锁、读卡器、键盘等。
  (18)电口业务、以太网业务、光口业务以“条”为计量单位。
  (19)架设架空光缆、ADSS自承式光缆、人工敷设穿子管光缆、人工敷设光缆、子管敷设、线槽、桥架、活动地板内布放线缆以“km”为计量单位。
  (20)穿放引上光缆以“条”为计量单位;打穿墙洞以“个”为计量单位;安装引上钢管以“根”为计量单位;立水泥杆以“根”为计量单位,子目已含挖坑、回填、余土外运及底盘、拉盘、卡盘安装。
  (21)中继光缆用于传输设备间的中继连接,对传输性能指标、传输距离、安装工艺、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要求较高;用户光缆用于用户和用户之间或用户与传输设备之间的业务连接,对传输性能指标、传输距离、安装工艺、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要求相对较低;中继光缆接续、用户光缆接续以“头”为计量单位,这里的头指光缆的接续点;中继光缆测试、用户光缆测试以“段”为计量单位。
  (22)光缆单盘测试以“盘”为计量单位。
  (23)光缆单盘测试48芯以上每增加2芯、中继光缆测试48芯以上每增加2芯、用户光缆测试24芯以上每增加2芯,以“芯”为计量单位。
  (24)光缆跨越以“处”为计量单位。
  4.定额套用及调整
  (1)架设架空光(电)缆是按平地施工考虑的,如在其他地形条件下施工时,在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其人工、机械费定额按表1地形增加系数予以调整。

表1 地形增加系数表

地形类别

丘陵

山地、泥沼、河网、沙漠

高山

备注

调整系数

15%

60%

120%

不包括跨越

  注 1.各种地形的含义:
     (1)平地:指地形比较平坦广阔、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矮岗、土丘,水平距离1km以内地形起伏在50m以下的地带。
     (3)山地:指一般山岭或沟谷等,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50~150m的地带。
     (4)高山:指人力、牲畜攀登困难,水平距离250m以内地形起伏在150~250m的地带。
     (5)泥沼:指经常积水的田地及泥水淤积的地带。
     (6)河网:指河流频繁、河道纵横交叉成网、影响正常陆上交通的地带。
     (7)沙漠:指地面完全被沙所覆盖、植物非常稀少、雨水稀少、空气干燥、在风的作用下地表是会变化和移动、昼夜温差大的荒芜地区。
     2.使用说明:
     (1)编制预算时,工程地形按全线的不同地形划分为若干区段,分别以其工程量所占长度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2)在确定运输地形时,应按运输路径的实际地形来划分,人力运输的路径可以参考工程地形。
     (3)西北高原台地沿线路平台长度2km以内的工程地形按“山地”地形计算;平台长度2km以上的工程地形,上台按“山地”地形计算;台上运输按“平地”地形计算。
     (4)城市市区,除人力运输外,均按“丘陵”地形计算。
  (2)光传输设备安装调测子目包括网络管理系统相关调测。每套SDH光端机包括基本子架、公共单元盘、电口业务板及2块高阶光板;当新上设备的光板数量超过子目基本配置时,超出部分应另套用接口单元盘(SDH)子目。
  (3)接口单元盘子目包括网络管理系统相关调测,同一子框内扩容板卡第2块及以上,定额乘以系数0.4。在新上光端机上增加接口单元盘,套用相应的接口单元盘子目。在已有光端机上增加接口单元盘,除安装调测接口单元盘套用相应的接口单元盘子目外,还应套用调测基本子架及公共单元盘子目,对已有光端机基本子架及公共单元盘进行调测。
  (4)光分路器子目适用于外置光分路器安装调测,当光分路器为光网络单元内置时,只套用光网络单元子目,乘以系数1.1。
  (5)无源光网络网管系统子目适用于新建无源光网络主站管理系统。
  (6)无线终端子目仅适用于独立安装的终端(包括无线专网及无线公网终端),子目包括无线终端安装及接入调试,其中调试包括无线终端至基站设备之间的身份认证,无线接入性能测试,系统联调,至核心网的通道开通及测试。
  (7)LED显示屏子目适用于单块安装的显示屏设备。
  (8)打印机子目适用于网络打印机安调调测,网络打印机是指通过服务器将打印机作为独立的设备接入网络,成为一个网络节点和信息管理与输出终端的打印机。
  (9)监控主机适用于动环、视频监控主机安装调测;同一站点本子目与第2章智能网关子目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套用。
  (10)传感器包括除摄像机以外的任意类型传感器,包括温湿度、烟雾传感器等。
  (11)光线路终端单元板卡仅适用于光线路终端(OLT)扩容。
  (12)通信业务不论中间经过多少转接均按一条业务计列。
  (13)OPPC(光纤复合相线)光缆架设,使用时套用第四册电缆线路工程相关子目。接续参照本章“中继光缆接续”相关定额子目,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5,测试参照本章“中继光缆测试”相关定额子目。
  (14)跨越公路定额指双向4车道及以内的公路,超出4车道时,定额乘超宽系数调整:双向6车道为1.2,双向8车道为1.6。
  (15)跨越土路原则上不计列。
  (16)跨越河流定额仅适用于有水的河流、湖泊(水库)。在架线期间,人能涉水而过的河道,或正值干涸时的河流、湖泊(水库)均不按跨越河流计。对于必须采取封航的通航河道、水流湍急以及施工难度较大的深沟或峡谷,其跨越架线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主审部门另行核定。
  5.未计价材料
  设备连接电缆、尾纤、光缆、抱箍、镀锌钢绞线、光缆接头盒、金具、余缆架、冷接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