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陆上电缆试验

 


说明


  一、本章内容
  包括绝缘摇测、交流耐压试验,电缆局部放电试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电缆试验按“回路”为单位计算,在同一地点做两路及以上试验时,从第二回路起按60%计算。
  2.交流耐压试验最大试验长度不超过5km,局部放电试验最大试验长度不超过3km,试验长度超过规定值的,按批准的试验方案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