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海底电缆敷设

 


说明


  一、本章内容
  包括海底电缆登陆,海底电缆抛设,海底电缆冲埋。
  二、本章未包括的内容
  1.竣工路由复测。
  2.坡度超过30°的海底电缆登陆 。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海底电缆登陆按单根外径设置子目,以“100m”为计量单位。
  2.海底电缆登陆距离是指设计文件中海底电缆(光缆)终端至主施工船登陆点(年平均海平面点以下2m)的路由距离。
  3.海底电缆抛设按海底电缆单根外径设置子目,海底电缆冲埋按单根外径设置子目,海底电缆抛设、冲埋的长度均按照单根海底电缆两端“年平均海平面点以下2m”路由水平距离计算,以“100m”为计量单位。
  四、使用说明
  1.定额包含扫海工作为扫测海床下3.5m以内的海况,利用海军锚清除海床下的小型障碍物,如遇海军锚不能清理的障碍物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2.当潮间带登陆距离超过1200m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3.海底电缆登陆段定额按海床地质为泥砂考虑,若海床地质为礁石,需要岩石开凿,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4.海底电缆已综合考虑普通海底电缆、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使用时不做调整。
  5.当水深大于60m时或敷设深度超过3.5m时,海底电缆冲埋敷设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6.针对水深小于2m的浅滩海域,如使用自行式浅滩海缆埋设机等其他机械敷设海底电缆时,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