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1.土壤及岩石分类。

(1)土壤按、Ⅱ类土、Ⅲ类土、Ⅳ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1-1土壤分类表。

1-1土壤分类表

序号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1

、Ⅱ类土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2

Ⅲ类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3

Ⅳ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1-2岩石分类表。

1-2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定性鉴定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式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Rc(MPa)

软质岩

极软岩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较深凹痕,手可捏碎:浸水后,可捏成团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Rc≤5

2.强风化的软岩:

3.各种半成岩

软岩

锤击声哑,无回弹,有凹痕,易击碎:浸水后,手可掰开

1.强风化的坚硬岩: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5<Rc≤15

2.中等(弱)风化至强风化的较坚硬岩;

3.中等(弱)风化的较软岩;

4.未风化的泥岩、泥质页岩、绿泥石片岩、绢云母片岩等

较软岩

锤击声不清脆,无回弹,较易击碎;浸水后,指甲可刻出印痕

1.强风化的坚硬岩:

用爆破法开挖

15<Rc≤30

2.中等(弱)风化的较坚硬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砂质泥岩、泥灰岩、泥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等

硬质

较坚硬岩

锤击声较清脆,有轻微回弹,稍震手,较难击碎;浸水后,有轻微吸水反应

1.中等(弱)风化的坚硬岩;

30<Rc≤60

2.未风化微风化的熔结凝灰岩、大理岩、板岩、白云岩、石灰岩、钙质砂岩、粗晶大理岩等

坚硬

锤击声清脆,有回弹,震手,难击碎;浸水后,大多无吸水反应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硅质板岩、石英岩、硅质胶结岩的砾岩、石英砂岩、硅质石灰岩等

Rc >60

2.土石方定额中不包括施工降水、排水费用,发生时可按照第12章降排水子目执行,无法参考时,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3.根据地质资料划分干土、湿土、淤泥、流沙。当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当土壤含水率≥40%时为淤泥或流沙。通常以常年地下水位标高分界,地下水位标高以上为干土,地下水位标高以下为湿土。

4.定额综合考虑了不同间隔疏撑,执行定额时不作调整。

5.人工开挖土方定额按照干土编制,工程挖、运湿土时相应子目人工乘1.18系数。干土与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采用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子目人工乘1.09系数。

6.人工开挖沟槽、地坑深度按照6m以内考虑,工程挖土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子目人工乘1.25系数;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子目人工乘1.25^2系数;以此类推。

7.开挖有支撑设施条件下的土方时,支撑设施区域内的土方开挖人工按照相应定额人工乘1.43系数。

8.人工开挖桩间土方时,桩间区域内的土方开挖人工按照相应定额人工乘1.5系数。计算桩间区域内的土方开挖工程量时,扣除桩所占体积,不计算送桩深度区域土方体积,不计算相邻群桩外围之间空地面积大于36m2区域土方体积。

9.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1.25系数。

10.人工挖冻土厚度超过1m时,定额乘1.05系数。

11.爆破定额是按照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工程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管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照每个雷管2.12m计算。

12.石方爆破按照炮眼法松动爆破考虑,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3.定额不包括处理炮孔地下渗水、炮孔积水所发生的费用,应根据处理的方式另行计算。定额不考虑覆盖设施、安全警戒设施等费用;定额中包括封锁爆破区、爆破前后检查费用。

14.推土机推土、推土机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在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照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3中坡度系数。

1-3坡度系数

坡度(%)

5~10

<15

<20

<25

坡度系数

1.75

2

2.25

2.5

15.人力车、汽车在重车上坡时的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16.机械挖土定额子目中已综合了人工清土、修坡的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人工 挖土费。

17.机械挖土土壤含水率在25%~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1.15系数。

18.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厚度平均小于300mm时,推土机工程量乘1.25系数,铲运机工程量乘1.17系数。

19.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1.25系数。定额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费用,按照相应的定额另行计算。

20.推土机推、铲运机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照相应定额乘0.73系数。

21.机械施工土方定额是按照、Ⅱ类土质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表1-4中土质类别系数。

1-4土质类别系数表

项目

Ⅲ类土

Ⅳ类土

推土机推土方

1.19

1.4

铲运机铲土方

1.19

1.5

挖掘机挖土方

1.19

1.36

22.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量,应合并在土方 工程量内计算。

23.汽车运土坡道如需铺筑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24.土石方运输。

(1)土石方运输按≤30km编制,运输距离在30km以内时,执行本定额运输费用标准(土石方运输的运距上限是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置的。超出该运距上限的土石方运输,不适用本定额)。

(2)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25.土石方回填。

(1)土石方混合回填碾压时,石方比例大于35%时,按照石方回填碾压计算;石方比例小于35%时,按照土方回填碾压计算。

(2)石方碾压定额中包括掺土碾压、石方破解碾压等工作内容。工程实际土方掺合比例、石方破解程度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3)填土、石碾压遍数及机械推平是综合考虑的,并考虑了机械碾压不到处的人工平整夯实等各种因素,执行定额时不得因碾压遍数与机械配备等而调整。

(4)回填土石方定额中已考虑密实系数的影响。

(5)回填填料材质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26.土石方工程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排水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挖、填、运土石方工程量均以挖掘前的自然密实体积计算。如工程需要根据其他体积计算土石方工程量时,按照附录F“土石方松实系数表”进行换算。

2.土石方开挖以场地平整(室外设计)标高为开挖起点。

3.平整场地工程量计算。

建设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时,按照平整场地计算工程量;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按照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方计算工程量。单位工程计算场地平整费用。

(1)建筑物、能够计算建筑体积的构筑物,按照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2)不计算建筑体积的室外独立设备基础、室外独立池井,按照其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3)站区围墙、挡土墙按照其结构宽度加2m,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计算围墙长度时,扣除大门、边门及大门柱所占长度。墙宽度以场地平整标高处宽度为准。

(4)站区支架按照其结构宽度加1m,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单柱支架结构宽度以柱头顶宽或支架梁长为准;双柱支架结构宽度以支架柱外侧宽为准。

(5)站区内隧道、沟道、管沟按照其上口开挖宽度加2m,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6)站区内道路按照路面宽度加2m,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站区内地坪按照其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7)计算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平整场地面积时不允许有交叉重复。

4.竖向布置土方根据场地平整(设计室外)标高与自然标高差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挖填方量按照“方格网法”或“断面法”计算。

5.基坑、沟槽土石方挖掘工程量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1)图纸中沟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7m,且沟槽长度大于宽度3倍以上者为沟槽。

2)图纸中基坑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开挖基坑。

3)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2)挖沟槽、挖基坑、挖土方放坡工程量计算。

1)挖沟槽、挖基坑、挖土方需要放坡时,按照表1-5中的放坡系数计算。

1-5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起点深度(m)

放坡坡度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基坑内作业

基坑上作业

沟槽上作业

、Ⅱ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10.50

Ⅲ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10.33

Ⅳ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10.25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底底标高算起,有垫层时按照垫层底标高算起。

3)当被挖土层的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以土壤类别分界点为放坡起点,按照相应的放坡系数分别计算工程量;混合土质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放坡工程量时,在交接处重复的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5)挖冻土不计算放坡工程量。爆破开挖冻土时,其沟槽、基坑的深度与宽度允许计算200mm超挖量。超挖部分的冻土方量并入冻土挖方工程量内。

(3)沟槽、基坑开挖需要支挡土板时,其开挖宽度按照图纸中沟槽、基坑底宽加预留挡土板宽度计算。

单面支挡土板加预留宽度100mm,双面支挡土板加预留宽度200mm。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地下工程施工工作面计算。

1)地下垫层、支墩、基础、沟道、隧道、池井、地坑等工程施工时,按照表1-6地下工程施工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计算施工工作面。搭拆双排脚手架时,搭拆侧按照1500mm(只计算一面)计算工作面;搭拆单排脚手架时,搭拆侧按照1200mm(只计算一面)计算工作面,独立基础按450mm计算(四面计算)。

1-6地下工程施工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项目名称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项目名称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砌砖基础、沟道

20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砌石基础、沟道

150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400(防潮层面)

灰土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1000(防水层或防腐层)

2)垫层施工不支模板时,不计算施工工作面。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要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m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m计算。

5)施工地下工程时,由于施工工序不同需要的工作面宽度按照最大值计算,不允许叠加计算工作面宽度。

(5)挖沟槽长度计算。

1)外墙按照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2)基础无垫层内墙按照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计算。

3)基础有垫层内墙按照图示垫层底面之间净长计算。

4)内外墙凸出部分开挖体积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6)挖地下管道沟槽工程量计算。

1)挖地下管道沟槽长度按照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扣除管路上各种井池所占长度。管路与井池以井池外壁外边线分界。

2)开挖管道沟槽底宽按照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单根管道开挖底宽按照表1-7计算,双根管道开挖底宽按照表1-7管道沟槽底宽度计算表乘以1.6系数计算。当管道外径超过2000mm时,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3)管道接口处需要加宽、加深而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

4)铺设铸铁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按照铸铁管道沟槽土方总量的2.5%计算。

(7)沟槽、基坑开挖深度,按照设计图示槽坑底面至场地平整(设计室外)标高计算。

1-7管道沟槽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

混凝土管

玻璃钢管、UPVC管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

混凝土管

玻璃钢管、UPVC管

50~80

0.6

0.8

0.6

700~900

1.6

1.8

1.35

100~200

0.7

0.9

0.6

1000~1200

1.9

2.1

1.65

250~350

0.8

1

0.7

1300~1500

2.2

2.6

1.95

400~450

1

1.3

0.85

1600~1800

2.5

2.9

2.25

500~600

1.3

1.5

1.1

1900~2000

2.8

3.2

2.5

6.沟槽土石方,按照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工程量。沟槽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7.基坑土石方,按照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工程量。

8.一般土石方,按照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工程量。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9.挖淤泥流沙,以实际体积计算程量。

10.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以体积计算工程量。

11.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正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工程量。

12.土石方运距计算。

(1)推土机推土石方距离按照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距离按照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 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方距离按照挖方区(或取土地点)重心至填土区(或卸土地点)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4)人工运土石方距离按照取土重心点至卸土重心点之间的最短 行走距离计算。

13.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不计算超挖程量。

(2)机械岩石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其沟槽、基坑的深度与宽度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较软岩200mm较硬岩、坚硬岩150mm。超挖部分的石方量并入岩石挖方工程量内。

(3)修整边坡工程量按照修整的坡面积计算。

(4)推渣、挖渣、运渣工程量按照机械岩石的程量计算。

(5)管沟石方开挖工程量按照设计规定及允许超挖工程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管沟底宽按照表1-7及允许超挖工程量计算。

14.回填土石方工程量计算。

(1)原土夯实、碾压按照平方米计算工程量,填土夯实、碾压按照立方米计算工程量。

(2)回填土夯填按照图示回填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1)基坑、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场地平整(设计室外)标高以下埋置设施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土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垫层、基础、支墩、各类井等所占体积计算。不扣除管径在500mm以下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照表1-8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道直径超过1000mm时按照实际填土量计算。直埋式保温管道直径按照保温后外径计算。

1-8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m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钢管

0.21

0.44

0.71

铸铁管

0.24

0.49

0.77

混凝土管

0.33

0.6

0.92

3)余土外运或取土运回工程量计算式:

土方运输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总体积/密实后体积系数。

计算结果是正值,为余土外运体积;计算结果是负值,为取土运回体积。密实后体积系数根据附录F“土石方松实系数表”定。

4)室内(房心)回填土按照主墙之间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5)挖、填、运方量的体积关系,详见附录F“土石方松实系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