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章 门窗与木作工程 |
说明
1.本章木材用量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为标准编制,不考虑现场人工干燥。
2.定额中木材加工是按照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执行定额时不得因操作方法调整定额。
3.现场制作门窗所安装玻璃的种类、厚度,当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玻璃材料费,定额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不作调整。
4.成品门窗安装定额包括成品门窗的购置、运输、安装、油漆、五金、配件、填缝、嵌固等工作内容。
5.现场制作门窗安装五金与配件的配置见表7-1与表7-2。定额中不包括门镜、门启闭器、门磁吸装置等材料费、安装费,工程需要时其费用单独计算。定额中门窗五金与配件是按照常规标准配置,工程实际与定额不同时,按照实际价格处理。
6.玻璃幕墙适用于外墙,玻璃隔断墙执行第6章相应的定额。玻璃幕墙定额包括幕墙墙架的制作与安装、镶挂玻璃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采用的材质、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按照价差处理。
7.扶手栏杆定额中包括栏杆、扶手的制作、购置、运输、安装等工作内容。
8.现场制作的门窗、木扶手、木制品定额中不包括木材面刷油漆,应根据设计标准执行第10章相应的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门窗制作、安装按照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工程量。
2.卷闸门宽度按照设计图示宽度、高度按照洞口高度增加600mm,以面积计算工程量。
3.玻璃幕墙按照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
4.暖气罩按照边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侧面计算工程量。
5.窗帘盒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口宽度加300mm计算。
6.门窗套、木线条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 7.扶手栏杆按照延长米计算工程量(不包括伸入墙内的长度部分),其斜长部分按照水平投影长度乘1.17系数计算。 表7-1 现场制作门五金、配件表 单位:套
表7-2 现场制作窗五金、配件表 单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