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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 |
说明 1.本章内容:充电设备安装、换电设备安装、充(换)电站监控系统调试。 2.未包括内容: (1)支架制作及安装。 (2)基础槽钢或角钢的安装。 (3)二次喷漆。 (4)充电设备的防撞、防盗设施制作安装。 (5)换电设备、转运设备的轨道安装。 (6)设备之间连接线缆的敷设。 3.工程量计算规则: (1)直流整车充电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2)直流分箱充电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3)交流充电桩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4)电池箱换电设备、电池箱存储架、电池箱转运设备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侧向电池箱更换设备以一侧单台为“一套”。 (5)充电架安装以“单元”为计量单位,以竖直方向一组为“一个单元”。 (6)电池箱上架就位以“块”为计量单位。 (7)换电站监控系统调试、充电站监控系统调试、主站与站级监控联调以“站”为计量单位。 4.定额执行及调整: (1)电池箱换电设备、转运设备安装包含拖链等附属部件安装。 (2)充电架安装包含电池箱连接器等附属部件安装。 (3)电池箱上架就位定额包含电池箱充放电试验,不再另外执行充放电试验定额。 (4)屏柜安装执行其他章节相关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