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海底电缆运输


说明

一、本章内容

包括整盘吊装,散装过缆,船舶运输。

二、本章未包括的内容

海底电缆陆上运输。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整盘吊装单盘重量为海底电缆净重,不包括包装物、运输加固措施等重量,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相关子目中。

2.整盘吊装按码头吊装考虑,以“盘”为计量单位,如单盘海底电缆重量大于320t时, 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3.散装过缆按设计长度计算,以“km”为计量单位。单根外径是指海底电缆最外层直径 ,单根重量是指单根海底电缆设计长度乘以海底电缆空气中单位长度重量。

4.海底电缆运输距离为海底电缆施工船装缆地点运至施工地点的距离,按海图所示航线计算,以“段”为计量单位。按其基本航程为100km以内为一基本段,每增加50km计算一个续航段,不足50km按照50km计算。

四、使用说明

1.散装过缆定额已综合考虑立体退扭和平面退扭两种过缆方式,使用时不作调整。

2.当海底电缆余缆长度超过20m时,余缆卸船按不同外径执行散装过缆定额。

3.海底电缆采用陆上运输时,可按照运输方案另行计算。

4.配网海底电缆已综合考虑普通海底电缆、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使用时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