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章 海底电缆敷设


说明

一、本章内容

包括复测,扫海,试航,海底电缆登陆,截断封堵,海底电缆抛设,海底电缆冲埋。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复测长度按照单根海底电缆两端终端路由水平距离计算,以“km”为计量单位,其长度不足5km时,按5km计算。

2.扫海长度按照单根海底电缆两端“年平均海平面点”路由水平距离计算,以“km”为计量单位,其长度不足5km时,按5km计算。年平均海平面是指各地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上加各地高差值。

3.试航长度按照单根海底电缆两端“年平均海平面点以下2m”路由水平距离计算,以“km”为计量单位,其长度不足5km时,按5km计算。

4.海底电缆登陆按登陆距离、单根外径及重量设置子目,以“m”为计量单位。

5.海底电缆登陆距离是指设计文件中海底电缆(光缆)终端至主施工船登陆点(年平均海平面点以下2m)的路由距离。

6.截断封堵以“单根·次”为计量单位,1单根·次是指一根海底电缆截断封堵一次。

7.海底电缆抛设按海底电缆单根外径及重量设置子目,海底电缆冲埋按埋深(2.5m以内、3.5m以内)、单根外径、水深及单根重量设置子目,海底电缆抛设、冲埋的长度均按照单根海底电缆两端“年平均海平面点以下2m”路 由水平距离计算,以“100m”为计量单位。

三、使用说明

1.扫海工作为扫测海床下3.5m以内的海况,利用海军锚清除海床下的小型障碍物,如遇海军锚不能清理的障碍物时, 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2.当海底电缆登陆点坡度超过30°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3

3.当潮间带登陆距离超过1200m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4.海底电缆已综合考虑普通海底电缆、光电复合海底电缆,使用时不做调整。

5.当水深大于60m时或敷设深度超过3.5m时,海底电缆冲埋敷设按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6.定额已综合考虑立体退扭和平面退扭两种施工方法,使用时不因施工方式不同而调整。

7.针对水深小于2m的浅滩海域,如使用自行式浅滩海缆埋设机等其他机械敷设海底电缆时,另行计算。

8.海底电缆冲埋敷设时如采用动力定位(dynamicallypositionedDP)系统,定额机械乘系数1.02

9.如先安装保护管再进行海底电缆抛设,则选用“海底电缆带保护管抛设”定额子目,不再套用水下安装保护套管相关定额。

10.海底电缆登陆未考虑遇到特大潮汛,需等待窗口期施工的情况,发生时另行计算。